空气呼吸器气瓶管理档案
工业安全空气呼吸器安全使用维护管理规范

《工业安全空气呼吸器安全使用维护管理规范》培训教案一、空气呼吸器技术档案内容包括:1、出厂合格证或质量证明文件2、空气呼吸器基本性能登记表3、空气呼吸器基本性能核查记录4、日常使用、检查和维护记录5、空气呼吸器的定期技术检测证书6、气瓶的定期技术检验证书二、根据工作场所风险识别和环境安全评价结论,依据GB/T18664-2002《呼吸器防护用品的选择、使用与维护》规定,按照工作场所可能产生的有毒有害物质毒性程度的等级、浓度和工作环境等因素选配相应的空气呼吸器和便携式检测器,当生产工艺有较大变动时还应重新评价。
三、在危险性工作场所中根据有毒有害物质的危害程度、可能达到的最高浓度配备足够的空气呼吸器应考虑以下原则:在缺氧工作场所,应按作业岗位额定人数每人配备一套。
工作场所存在风险且距离较远不便携带,应在该工作场所配备。
多个工作场所存在风险但相距较近,应选择便于取用的地点集中配置。
四、使用人员应具备以下技能1、了解各部件的原理与性能2、正确识别空气呼吸器及气瓶上的相关标识3、掌握空气呼吸器部件组合及着装带调节方法4、掌握面罩佩戴密合性检查方法及呼吸是否顺畅的检查方法5、掌握气瓶内剩余气体能够维持呼吸的时间6、能在60秒内正确佩戴空气呼吸器7、掌握保持平稳呼吸,延长有效使用时间的方法8、了解佩戴空气呼吸器操作时与其他人员配合作业的注意事项9、了解与其他防护用品配合使用时的注意事项五、使用中出现下列情况立即撤离有害环境1、空气呼吸器报警2、呼吸时感到有异味3、出现咳嗽、刺激、憋气恶心等不适症状4、安全泄放装置排气5、部件损坏6、压力表出现不明原因的快速下降六、保管1、在方便使用者佩戴的固定位置存放空气呼吸器并设置醒目标志2、及时更换有故障或超过检测期限的空气呼吸器,无法及时更新时应与完好的分开存放,并有明显标识。
3、使用后未清洗消毒或怀疑有空气污染的空气呼吸器应在指定位置标记,防止无关人员接触,并保证与清洁的空气呼吸器分开存放。
气瓶档案管理、定期检验和维护保养制度范本(3篇)

气瓶档案管理、定期检验和维护保养制度范本一、管理范本1. 档案管理1.1 气瓶档案的建立:(1) 气瓶档案的建立应包括以下内容:气瓶编号、气瓶类型、制造厂家、出厂日期、使用单位、气瓶用途、气瓶容量等重要信息。
(2) 对于已使用的气瓶,还应包括使用情况、定期检验情况、维修记录等信息。
1.2 档案的存储:(1) 气瓶档案应按照气瓶编号的顺序进行存储,便于查找和管理。
(2) 档案室应具备适当的防火、防潮、防尘等措施,保证档案的安全。
1.3 档案的查询和使用:(1) 档案的查询和使用应由专人负责,确保档案的安全和完整性。
(2) 使用单位在需要使用气瓶时,应提前向档案室申请,并填写借用登记表,借用期限一般不超过一个月。
2. 定期检验制度2.1 定期检验的目的和重要性:(1) 定期检验是保证气瓶安全的重要手段,通过对气瓶进行检验,可以及时发现气瓶的缺陷和隐患,确保气瓶在使用过程中的安全性。
(2) 定期检验的目的是判断气瓶是否符合安全使用的要求,包括外观检查、材料检验、压力试验等内容。
2.2 定期检验的频率和流程:(1) 定期检验的频率应根据气瓶的使用情况和要求来确定,一般不超过两年进行一次。
(2) 定期检验的流程包括:外观检查、流程检查、材料检验、压力试验等环节。
3. 维护保养制度3.1 维护保养的目的和重要性:(1) 维护保养是保证气瓶使用寿命和安全性的重要手段,通过定期的维护保养,可以延长气瓶的使用寿命并确保其安全可靠的使用。
(2) 维护保养的目的是对气瓶进行清洗、除锈、喷漆等工作,同时还应对气瓶阀门等关键部位进行检查和维修。
3.2 维护保养的内容和要求:(1) 维护保养应包括:定期清洗、除锈、喷漆;对气瓶阀门进行检查和维修;对活塞式气瓶进行活塞清洗和更换等工作。
(2) 维护保养的要求是要严格按照制定的维护保养计划进行,同时要确保使用的维修工具和材料的质量可靠。
二、总结气瓶档案管理、定期检验和维护保养制度范本(二)气瓶是一种常见且重要的储气设备,广泛应用于各个领域,包括工业、石油化工、医疗卫生等。
气瓶的建档、标识管理制度

气瓶的建档、标识管理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气瓶的安全管理,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各类气瓶的建档、标识管理工作,包括氧气瓶、乙炔瓶、液化石油气瓶等。
第三条气瓶建档、标识管理工作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确保气瓶的使用安全。
第四条气瓶的使用、储存、运输单位(以下简称使用单位)应建立健全气瓶安全管理责任制,明确责任人和管理职责,确保气瓶安全管理工作的落实。
二、气瓶建档管理第五条使用单位应建立健全气瓶档案,气瓶档案应包括以下内容:1. 气瓶的购置、检验、维修、报废记录;2. 气瓶的使用、储存、运输、维护、检验等相关资料;3. 气瓶使用人员的培训、考核记录;4. 气瓶事故应急预案及事故处理记录;5. 气瓶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技术要求等相关资料。
第六条气瓶档案应按照气瓶的类型、规格、使用状态等进行分类管理,便于查阅和使用。
第七条使用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气瓶档案的管理工作,确保气瓶档案的及时更新、完整、准确。
第八条使用单位应定期对气瓶档案进行审核、整理,确保气瓶档案的连续性和完整性。
三、气瓶标识管理第九条使用单位应按照国家标准和安全规定,对气瓶进行标识管理,确保气瓶的清晰、醒目、统一。
第十条气瓶标识应包括以下内容:1. 气瓶的类型、规格、公称工作压力、制造单位、制造日期、检验日期等;2. 气瓶的使用状态(如满瓶、空瓶等);3. 气瓶的安全使用注意事项;4. 气瓶的紧急处置措施;5. 气瓶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技术要求等相关标识。
第十一条气瓶标识应采用耐候性、永久性标识材料,确保标识的清晰、醒目、不易脱落。
第十二条使用单位应定期对气瓶标识进行检查、维护,确保气瓶标识的完整、清晰。
第十三条使用单位应加强对气瓶标识的培训和宣传,提高使用人员对气瓶标识的认知和遵守程度。
四、监督检查第十四条使用单位应定期对气瓶建档、标识管理工作进行自查、自评,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持续改进气瓶安全管理。
消防空气呼吸器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正压式消防空气呼吸器是保护消防员自身安全,防止有毒气体伤害所必备的专用个人防护装备。
为了加强维护、保管消防空气呼吸器,确保消防空气呼吸器安全可靠,充分发挥其使用性能,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正压式消防空气呼吸器,其它型式消防呼吸器的使用和维护,应按原产品技术要求及本规定的有关条款参照执行。
第三条消防总队、消防支队(大队)、消防站必须加强对消防空气呼吸器的管理,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使消防空气呼吸器的管理达到规化、标准化、科学化。
第四条消防总队、消防支队(大队)、消防站、应按规定数量配齐消防空气呼吸器和备用气瓶,直辖市总队、支队须设置消防空气呼吸器维修检验室,配备专人负责管理、维护、检验等工作。
第二章例行检查第五条消防空气呼吸器购买后和使用前,必须进行下列检查:1、检查全面罩。
面罩及目镜破损的严禁使用。
2、检查气瓶压力余气报警器。
开启气瓶阀检查贮气压力,低于额定压力80%的,不得使用。
3、戴好面罩,使面罩与面部贴合良好,面部应感觉舒适,无明显压痛。
4、深呼吸2—3次,对消防空气呼吸器管路进行气密性能检查。
气密性能良好,打开气瓶阀,人体能正常呼吸方能投入使用。
第六条正压式消防空气呼吸器使用后,必须按下列要求使其尽快恢复使用前的技术状态:1、清洁污垢,检查有无损坏情况。
2、对空气瓶充气。
3、用中性消毒液(不得使用含石碳酸的消毒液)洗涤面罩、呼气阀及供气调节器的弹性膜片。
最后在清水中漂洗,使其自燃干燥,不得烘烤曝晒。
4、按使用前的准备工作要求,对消防空气呼吸器进行气密性试验。
第七条正压式消防空气呼吸器必须定期检查,总队每年、支队每季度、中队每月、班第周组织检查一次。
支队每半年对消防空气呼吸器校验一次。
定期检查的主要项目是:1、全面罩的镜片、系带、环状密封、呼气阀、吸气阀、空气供给阀等机件应完整好用,联接正确可靠,清洁无污垢。
2、气瓶压力表工作正常,联接牢固。
3、背带、腰带完好、无断裂现象。
空气呼吸器使用管理制度

呼吸类防护用品、防化服的使用管理规定一、目的为加强劳动防护用品使用规范化,确保的身体健康和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公司生产操作过程中呼吸类防护用品的使用、维护、保养管理。
三、使用人员要求1、必须对使用人员进行培训,能够正确熟练使用。
2、使用者身体健康,没有职业禁忌症(下列疾病患者禁止使用:肺病、各类传染病、高血压、心脏病、精神病、孕妇及医生认定不适宜的人员等)。
四、内容、要求目前根据我公司生产实际情况主要配置了正压式空气呼吸器、过滤式防毒面具、送风式长管呼吸器、半面罩型防毒口罩4类呼吸用防护用品及身体防护用品防化服;1、正压式空气呼吸器1。
1主要用途主要用于突发事件抢险救护人员在浓烟、毒气、蒸气和缺氧等各种环境下能安全有效地进行灭火、抢险救灾和救护等工作。
1.2规格型号据技术参数1。
2。
1型号构成8 / 30 气瓶公称工作压力参数Z为正压式,K为空气)H为呼吸器)1.2。
3主要组成1.3安全使用及注意事项1.3。
1使用前的检查1.3.1.1检查气源压力打开气瓶阀开关,观察高压表,要求气瓶内空气压力为25-30MPa。
如气瓶内气压不足,应到专业充气站(如溧水县消防大队)冲至规定压力.1。
3.1。
2检查整机系统气密性打开气瓶阀开关,观察压力表的读数,稍后关闭。
一分钟内表示压力下降不大于2MPa,表明系统气密良好。
此过程中供气阀和旁通阀应处于关闭状态。
1.3。
1。
3检查残气报警装置打开气瓶阀开关,稍后关闭。
转动供气阀旁通阀手轮缓慢排气,观察压力表指针的下降,当压力降至5-6MPa时,报警器应发出哨笛报警信号。
如报警状器系统出现故障需维修时,不得自行修理,必须报公司安委会由公司安委会负责联系外部专业维修人员修理,同时也不要碰击高压管系统接头顶端,以防堵塞管路。
1。
3。
1。
4检查全面罩的密封性配戴好全面罩,用手掌心捂住面罩接口处,或在不打开瓶头阀的情况下深呼吸数次,感到吸气困难,证明全面罩气密性良好。
空气呼吸器管理规定

空气呼吸器使用管理规定目前,我厂为烧结、竖炉和白灰窑车间配发了空气呼吸器,但在各车间日常的使用、维护和保养中出现很多问题,为了规范正压式空气呼吸器的管理,特下发此规定:一、范围本规定执行的是全国个体防护装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112)文件中的标准,适用于全厂各车间正压式空气呼吸器(以下简称“空气呼吸器”)的管理、使用、保养、维护和报废标准。
二、管理规定1、各车间在正常作业时,空气呼吸器应放置在固定地点,并指定专人负责保养维护,不得放置在受阳光直射的地方。
2、经常检查空气呼吸器的气瓶和备用瓶的压力,防止在使用过程中由于压力不足发生危险。
3、各车间应建立本部门的空气呼吸器的管理规定,并建立相应的管理台账。
4、空气呼吸器仅在下列的情况下使用:A、其他预防措施已落实到位,但仍存在不可接受的吸入接触风险;B、吸入接触超过相关职业接触限值,且主要预防措施还在安置阶段;C、风险源头尚未采取预防措施,紧急环境风险已发生;D、接触较少,且持续时间较短,其他预防措施不可行;E、遇紧急情况,需使用空气呼吸器撤离风险区域;F、经专业培训的紧急救援人员的抢险救援工作。
5、空气呼吸器的保管应符合以下要求:A、空气呼吸器应保存在封闭干燥环境,注意防止潮湿,避免日光直接照射, 距离取暖设备大于1.5m,防止组件老化;B、空气呼吸器应放置在清洁通风,没有污染和腐蚀的地方;环境空气中不允许含有腐蚀性气体和化学烟雾;C、空气呼吸器严禁沾油渍、有毒有害物质。
如在抢险、施工过程中发生污染要及时清洗,无法及时清洗的应单独存放并标识;D、空气呼吸器存放环境温度应保持在(5~30)℃;E、其它物品不允许使空气呼吸器产生物理、化学破坏,不允许造成背板变形。
二、使用规定1、各车间煤气相关岗位人员必须经过专业人员的培训,能够独立完成空气呼吸器的背负、使用过程,并达到以下要求:了解各部件的原理与性能;正确识别空气呼吸器及气瓶上的相关标识;在60s内正确佩戴空气呼吸器;佩戴后能够保持均匀呼吸,延长有效使用时间。
空气呼吸器管理规定
可燃气体、有毒有害气体检测报警器、空气呼吸器安全使用管理规定2006年9月29日(试行)文件编号:受控状态:分发号:编写人:***审核人:张财金陈福明批准人:牛*2006年10月6日发布2006年10月8日执行吐哈石油钻井公司可燃气体、有毒有害气体检测报警器、空气呼吸器安全使用管理规定2006年9月29日(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可燃气体、有毒有害气体检测报警器、空气呼吸器是保护员工自身安全,防止有毒有害气体危害所必备的专用防护仪器和装备。
为了加强维护和保管,确保可燃气体、有毒有害气体检测报警器、空气呼吸器安全可靠,充分发挥其使用性能,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保管和使用单位必须加强对可燃气体、有毒有害气体检测报警器、空气呼吸器的管理,建立健全各项资料和台帐,实行编号和分段管理。
第三条管具公司、钻井队配备专人负责管理、使用维护和验收等工作。
第二章报警器、空气呼吸器的选择第四条呼吸保护装备的选择1、质量安全环保部应参照GB/T 18664《呼吸保护用品的选择、使用与维护》,根据作业环境中的污染或危害性质为作业人员选择配备合适的呼吸保护装备,并根据作业环境中污染物的浓度和佩戴者的本身特征选择配备合适的面罩。
2、有心肺系统病史或对全封闭呼吸保护装备存在严重心理应激反应的作业人员应免于参与执行必须使用呼吸保护装备的作业任务,新员工入厂体检时必须严格把关。
第五条选择报警器具备的条件1、功能、结构、性能和质量应符合国家法令的要求。
2、取得国家法定计量单位颁发和计量器具生产许可证。
3、取得国家指定的防爆检验部门发放的防爆合格证,并达到安装现场所要求的防爆等级。
4、技术先进、质量稳定、反应灵敏、便于维修、保证备品备件的供应。
5、受其它气体的干扰小,受温度、湿度影响小。
6、在国家标准颁布后,执行标准不能低于国家标准。
第三章验收第六条新购监测仪器、人身防护设备的验收由质量安全环保部、计划设备资产部、物资供应中心、管具公司的专业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依据相关规定进行验收。
正压式空气呼吸器管理规定
正压式空气呼吸器管理规定公司标准化编码 [QQX96QT-XQQB89Q8-NQQJ6Q8-MQM9N]正压式空气呼吸器管理制度一、正压式呼吸器的使用检查1、检查全面的镜片、系、带、环状密封、呼气阀、吸入阀是否完好,和供气阀的连接是否牢固。
全面罩的各部位要清洁,不能有灰尘或被酸、碱、油及有害物质污染,镜片要擦拭干净。
2、供气阀的动作是否灵活,与中压导管的连接是否牢固。
3、气源压力表是否正常指示压力。
4、检查背板组是否完好无损,左右肩带、左右腰带缝合线是否断裂。
5、气瓶组件的固定是否牢固,气瓶与减压器的连接是否牢固、气密。
6、打开瓶阀,随着管路、减压系统中压力的上升,会听到气源余压报警器发出的短促声音;瓶阀完全打开后,检查气瓶内的压力应在28-30MPa范围内。
7 、检查整机的气密性,打开瓶阀,待气压稳定后关闭瓶阀,观察1min内压力表值下降不超过1MPa。
8、检查全面罩和供气阀的匹配情况,关闭供气阀的进气阀门,佩戴好全面罩吸气,供气阀的进气阀门应自动开启。
9、根据使用情况定期进行上述项目的检查。
呼吸器在不使用时,每月应对上述项目检查一次。
二、正压式呼吸器的佩戴方法1、佩戴呼吸器时,先将快速接头拔开(以防在佩戴呼吸器时损伤全面罩),然后将呼吸器背在人身体后(瓶阀在下方),根据身体调节好肩带、腰带,以合身牢靠、舒适为宜。
2、连接好快速接头并锁紧,将全面罩置于胸前,以便随时佩戴。
3、将供气阀的进气阀门置于关闭状态,打开瓶阀,观察压力表示值,以估计使用时间。
4、佩戴好全面罩(可不用系带)进行2-3次的深呼吸,感觉舒畅,屏气或呼气时供气阀应停止供气,无“丝丝“的响声。
一切正常后,将全面罩系带收紧,使全面罩和人的额头、面部贴合良好并气密后深吸一口气,供气阀的进气阀门应自动开启。
5、呼吸器使用后将全面罩的系带解开,将消防头盔和全面罩分离,从头上摘下全面罩,同时关闭供气阀的进气阀门。
将呼吸器从身上卸下,关闭瓶阀。
《空气呼吸器安全使用规范》AQ
《空⽓呼吸器安全使⽤规范》AQ⽬次前⾔ (II)1 范围 (1)2 规范性引⽤⽂件 (1)3 术语和定义 (1)4 ⼯矿企业安全装备管理部门职责 (2)5 空⽓呼吸器使⽤者职责 (2)6 制造商、供应商职责 (3)7 空⽓呼吸器的选⽤和配备 (3)8 ⽤户维护 (4)9 检查与检验 (5)10 ⽓瓶充装 (8)11 修理 (8)12 报废与处置 (8)附录A(资料性附录)空⽓呼吸器清洗⽅法 (10)附录B(规范性附录)空⽓呼吸器定期技术检验试验⽅法 (11)附录C(规范性附录)空⽓呼吸器⽓瓶充装 (15)参考⽂献 (18)前⾔本标准编制的起草规则依据GB/T1.1。
本标准由国家安全⽣产监督管理总局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个体防护装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112)归⼝。
请注意本⽂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
本⽂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
本标准起草单位:北京市劳动保护科学研究所、梅思安(中国)安全设备有限公司、上海宝亚安全装备有限公司、上海全中安防设备有限公司、四川西油正诚检测有限公司、北京吉祥德尔格安全设备有限公司、华瑞科⼒恒(北京)科技有限公司、中国⽯化西南油⽓分公司川东北采⽓⼚。
本标准主要起草⼈:刘宇、贾鸥、⽯凯、⾼哲宇、罗伶、赵磊。
⼯矿企业空⽓呼吸器安全使⽤与维护管理规范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给开路式正压空⽓呼吸器(以下简称空⽓呼吸器)的管理、使⽤、维护、⽇常保管、维修、检验、报废等要求。
本标准适⽤于在⼯矿企业中使⽤的空⽓呼吸器。
2 规范性引⽤⽂件下列⽂件对于本⽂件的应⽤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期的引⽤⽂件,仅注⽇期的版本适⽤于本⽂件。
凡是不注⽇期的引⽤⽂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本⽂件。
GB5044 职业性接触毒物危害程度分级GB12135 ⽓瓶定期检验站技术条件GB14194 永久⽓体⽓瓶充装规定GB17264 永久⽓体⽓瓶充装站安全技术条件GB/T16556 ⾃给开路式压缩空⽓呼吸器GB/T18664-2002 呼吸器防护⽤品的选择、使⽤和维护GA124 正压式消防空⽓呼吸器TSG Z7001-2004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规则。
工业安全空气呼吸器安全使用维护管理规范
《工业安全空气呼吸器安全使用维护管理规范》培训教案一、空气呼吸器技术档案内容包括:1、出厂合格证或质量证明文件2、空气呼吸器基本性能登记表3、空气呼吸器基本性能核查记录4、日常使用、检查和维护记录5、空气呼吸器的定期技术检测证书6、气瓶的定期技术检验证书二、根据工作场所风险识别和环境安全评价结论,依据GB/T18664-2002《呼吸器防护用品的选择、使用与维护》规定,按照工作场所可能产生的有毒有害物质毒性程度的等级、浓度和工作环境等因素选配相应的空气呼吸器和便携式检测器,当生产工艺有较大变动时还应重新评价。
三、在危险性工作场所中根据有毒有害物质的危害程度、可能达到的最高浓度配备足够的空气呼吸器应考虑以下原则:在缺氧工作场所,应按作业岗位额定人数每人配备一套。
工作场所存在风险且距离较远不便携带,应在该工作场所配备。
多个工作场所存在风险但相距较近,应选择便于取用的地点集中配置。
四、使用人员应具备以下技能1、了解各部件的原理与性能2、正确识别空气呼吸器及气瓶上的相关标识3、掌握空气呼吸器部件组合及着装带调节方法4、掌握面罩佩戴密合性检查方法及呼吸是否顺畅的检查方法5、掌握气瓶内剩余气体能够维持呼吸的时间6、能在60秒内正确佩戴空气呼吸器7、掌握保持平稳呼吸,延长有效使用时间的方法8、了解佩戴空气呼吸器操作时与其他人员配合作业的注意事项9、了解与其他防护用品配合使用时的注意事项五、使用中出现下列情况立即撤离有害环境1、空气呼吸器报警2、呼吸时感到有异味3、出现咳嗽、刺激、憋气恶心等不适症状4、安全泄放装置排气5、部件损坏6、压力表出现不明原因的快速下降六、保管1、在方便使用者佩戴的固定位置存放空气呼吸器并设置醒目标志2、及时更换有故障或超过检测期限的空气呼吸器,无法及时更新时应与完好的分开存放,并有明显标识。
3、使用后未清洗消毒或怀疑有空气污染的空气呼吸器应在指定位置标记,防止无关人员接触,并保证与清洁的空气呼吸器分开存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