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外汇交易与外汇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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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外汇交易与外汇风险

第一节外汇交易概述

一、外汇交易的类型

外汇交易是指把一国货币兑换成另一国货币的行为,即外汇市场上外汇的买卖行为,是国际金融交易的基本方式。随着国际金融业的发展,外汇市场的外汇交易不仅规模不断扩大,而且种类也越来越多。外汇交易的类型可以从不同角度来看。一般说来,

1、根据外汇交易的参与主体可分为各国中央银行之间的交易、中央银行与外汇银行之间的交易、外汇银行与外汇银行同业之间的交易和外汇银行与外汇经纪或客户之间的外汇交易。

2、根据外汇交易的动机可分为贸易结算而进行的外汇交易,为投资而进行的外汇交易,为保值而进行的外汇交易和为投机而进行的外汇交易等。

3、根据交易时间分为即期交易和远期交易。

4、根据交易的形式套汇交易、期货交易、期权交易等。

5、这些不同的分类从内容上看是互相交叉的,并且每一类又可根据不同的交易方式分为不同种类。

二、外汇交易的主要规则

1、外汇交易采用以美元为中心的报价方法,除非特别说明,所有货币汇率报价都是针对美元的。

2、除了英镑、美元、澳大利亚元、新西兰元、欧元等采用间接标价法外,其它所有货币交易都使用直接标价法。

3、报价力求简洁,银行同业交易只报出汇率最后几位数,远期汇率只报出升水、贴水和平价值,目的在于提高交易效率。(最右边一位是货币最小单位的1%,称为一个基本点)

4、外汇交易报价以及报刊上刊登的和电脑终端显示的参考汇率都是以100万美元(或更大金额)为交易单位,这主要适合于银行同业间的大批量外汇买卖。假如一般进出口商和投资者对小规模外汇交易的汇率感兴趣,则必须在询价时预先讲明,并报出具体买卖金额,在这种情况下,银行会对其原先报价作出适当调整,一般说来,调整后的交易价格对客户不利。

5、银行在接受客户的询价之后,银行有道德义务进行报价,包括买入价和卖出价。在采用直接标价法时,买价在前,卖价在后,在采

用间接标价法时,卖价在前,买价在后。

6、银行在报出某种货币的买入价和卖出价之后,按商业习惯,它应承担按报出的价格买进或卖出该种货币的义务。只要询价者愿意按报出的价格成交,报价方都必须同意。但这里有交易时间和成交金额的限制。即交易一方不能要求另一方按10分钟以前给出的报价成交;交易金额一般在100万美元至500万美元之间。

7、交易双方必须格守信用,共同遵守“一言为定”的原则和“我的话就是合同”的惯例,买卖一经成交即不得反悔、变更或要求注销。一般是通过电话、电报和电传谈妥细节,达成协议,随后以书面文件加以确认。

8、交易用语必须规范化。

9、外汇交易报价一般只报汇率最后两位数。

三、外汇交易程序

1、自报家门。询价当事人必须首先说明自己单位的名称,以便让报价的银行知道交易对手是谁,并决定其交易对策。

2、询价。询价内容一般包括交易货币的即期汇率或(和)远期汇率的买入价和卖出价、交易金额、交易类型与合同的交割期限(或称起息日)。

3、报价。银行的外汇交易员在接到对某种货币询价后,立即报出该货币的即期汇率或(和)远期汇率的买入价和卖出价。

4、成交。询价当事人首先表示买或卖的金额,然后由报价银行承诺。

5、确认。一旦报价银行的交易员说:“成交了”,合同即告成立,双方就要受合同的约束。随后用文字确认(如电报和电传)

6、交割。是指交易双方各自按照对方的要求将卖出的货币准确地解入对方指定的银行存款帐户中的处理过程。

四、外汇交易室和外汇交易员

外汇交易室一般分为:经理室、客户部、交易部、信息咨询部、结算部和金融部等。

交易部的交易员分为:首席交易员(主任交易员),高级交易员、一般交易员、初级交易员、实习交易员等。

也可以进行专业分工,如瑞郎交易员、日圆交易员。欧元交易员、英镑交易员等,但作为专业交易员对其他货币的变化也要清楚。

优秀外汇交易员应该具备的素质:1、广泛的专业知识;2、很强的风险意识和严格的止损观念;3、良好的心理素质,冷静心态,决策果断,强烈的自信心;4、很高的外语(英语)水平;5、能够熟练的

操作各种设备。

五、外汇头寸

指外汇银行买卖外汇所持有的各种外币帐户的余额状况。一般来讲,外汇头寸的状况是保持不变的。但银行在经营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会出现买卖不平衡的状况。如果银行买入某种外币的数额超过卖出的数额,则称为该种货币的“多头”或“超买”;如果某种外币卖出超过买进,则称为该种货币的“空头”或“超卖”。买卖持平而不增不减者称

为“轧平”。若把各种外币各种期限的头寸汇总计算净余额,则称为外汇“总头寸”。银行对成交的每一个单笔交易以及“多头”或“空头”都要承受汇率变动的风险,为了稳妥经营,银行一般遵循买卖平衡原则。若出现多头,就须将多余的部分卖出;若出现空头,就须买进短缺部分,以轧平头寸。这种掩护性的外汇买卖称为抛补(抵补)。若对“多头”和“空头”不加以掩护,任其承受汇率风险,则称为敞口头寸或

叫“风险头寸”。

第二节即期外汇交易

一、即期外汇交易的概念

即期外汇交易也叫现汇交易,是指交易双方以当天外汇市场价格成交,并在当天或两个营业日之内进行交割的交易。

即期外汇交易可分为商业性外汇交易和金融性外汇交易。商业性外汇交易是指银行与客户之间的交易,一般采用电汇、信汇和即期汇票进行的。信汇和汇票应用较少,大部分采用电汇方式。金融性即期外汇交易是指银行之间进行的外汇交易,一般通过电话、电报、电传来进行。

二、即期外汇交易的交割日

即期外汇交易的交割,是以有关交易货币的银行存款增减或划拨为标志。交割日也就是有效的起息日。即期外汇交易中的交割日期,因交易市场和交易币种的不同可分为三种情况:

1、成交当日进行交割。

2、成交后的第一个营业日进行交割。这两种情况也称为超短期外汇交易交割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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