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红线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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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红线管理办法

铁路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红线管理办法

铁路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红线管理办法1. 背景铁路建设工程施工是一项复杂而危险的任务,涉及到工人、设备和环境等多个方面。

为了保障施工安全并严格控制施工风险,铁路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红线管理办法应运而生。

2. 红线管理办法的意义铁路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红线管理办法是一个全面的指导文件,旨在提供施工现场中应遵守的标准和程序,确保铁路建设工程施工的安全可控性和高效性。

红线管理办法是合理规划和实施铁路建设工程的必要工具之一,意义重大。

3. 红线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铁路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红线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3.1 施工场地的划分施工场地的划分应采取精细化管理,根据建设工程特点和需要,合理划分施工区域、设备区域、垃圾区域、办公区域等,并在每个区域设置标志,明确各区域的责任和安全要求。

3.2 施工人员的安全施工人员的安全是最重要的任务之一,需要从招聘到培训再到实际施工环节,全方位保障施工人员的安全,避免人身伤害和不安全行为的发生。

3.3 设备和工具的安全设备和工具的安全对保障施工人员的安全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铁路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红线管理办法规定了设备和工具的选择、使用、保养和维护标准,避免操作不当或选择不当所导致的意外事故。

3.4 环境和资源的保护铁路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红线管理办法要求在施工过程中严格遵守环保要求,避免对环境造成污染或破坏。

此外,为了保证施工工作的顺利进行,必须对工作区域的资源进行保护和合理利用。

3.5 施工质量和工期的保障铁路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红线管理办法要求在施工过程中对质量和工期进行监控和管理,确保施工工程的高效和顺利完成。

同时,要确保施工过程中质量问题得到有效处理和排除。

4. 红线管理办法的实施铁路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红线管理办法的实施具有很大的操作性和指导性。

而且,红线管理办法实施管理也是一项系统性工作,需要制定完整的制度和流程,确保管理的科学性、规范性和可操作性。

此外,红线管理办法的实施还涉及到管理者的管理能力和工作团队协作能力。

2023年铁路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红线管理办法

2023年铁路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红线管理办法

2023年铁路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红线管理办法铁路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红线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铁路建设工程的施工安全,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铁路建设工程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及相关人员。

第三条铁路建设工程的施工安全红线是指施工过程中必须遵守的安全规定,违反红线规定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区域或条件。

第四条施工单位在开工前,应编制施工安全红线图,并向监理单位和设计单位提交备案。

第五条监理单位和设计单位应对施工安全红线图进行审核,并及时提出意见或修改建议。

第六条施工安全红线图应明确标注以下内容:1. 施工现场的危险区域,如高空作业、爆破、挖掘等;2. 施工过程中需要特殊注意的环境因素,如电气设备、火源等;3. 施工人员的安全防护措施,如安全帽、安全绳等;4. 施工时间的限制,如夜间施工、节假日施工等。

第二章施工安全红线的划定第七条施工安全红线的划定应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及铁路建设工程的施工规范要求。

第八条施工安全红线的划定应根据具体工程的特点进行,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1. 施工所处的地理环境,如地质条件、气候条件等;2. 施工技术要求,如土方开挖、桥梁施工等;3. 施工设备的特点,如起重设备、钢筋加工设备等;4. 施工人员的数量和分布情况。

第九条施工安全红线的划定应根据风险评估结果进行,依据风险等级划定红线的严重程度。

第十条施工安全红线的划定应充分考虑与周边环境的协调,避免对周边居民和交通的影响。

第三章施工安全红线的责任第十一条施工单位是施工安全红线的责任主体,应严格遵守红线规定,落实安全措施。

第十二条监理单位应对施工单位的红线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整改要求。

第十三条设计单位应根据施工单位的实际需求和红线图进行设计,确保设计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第十四条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及施工单位应组织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第十五条施工单位应定期检查施工安全红线的执行情况,并将检查结果上报监理单位和设计单位。

铁路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红线管理办法

铁路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红线管理办法

铁路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红线管理办法引言铁路建设工程施工是一项高风险作业,活动区域面积大、施工现场复杂,施工人员容易受到伤害。

因此,制定一套完善的安全施工管理办法至关重要。

本文将探讨铁路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红线管理办法。

安全红线管理概述安全红线管理是指在铁路建设工程施工中制定出一个局限线,使施工区域清晰明确,施工人员在该线以内作业,而线以外的地方则严禁施工人员进入。

这种管理方式是很有效的保障措施,可以帮助施工人员提高作业安全性,减少施工事故的发生,保障人身安全。

红线范围的划分划分红线最主要的目的是为了规范施工,防范施工事故以及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防护意识。

下面是划分红线的一些原则:1.根据不同的施工条件和安全风险对红线范围进行划分,确定合理的安全距离。

2.红线应该保留足够的空间,以确保人员和设备的灵活性。

3.红线应该在现场易于识别,所以它应该使用色彩鲜明的标识。

4.道口可标记电子闸门或物理栅栏,并与固定相对应。

安全红线的布置设置安全红线的位置应能够覆盖施工现场的所有区域。

以下是红线布置的一些原则:1.红线的布置应该将人员和设备的运动和活动限制在施工范围内。

2.红线应该保留适当的间隔,以确保交通的通畅。

3.红线应该清晰明了,用以区分禁止区域和安全区域。

4.对于非施工人员限制进入区域的情况,应标识明确。

安全红线的标识在施工现场上,划出安全红线的同时,还应该配合使用明显的标示牌、警示标识等。

以下是标识的一些原则:1.标识的大小应与隔离区域的范围相符。

2.标识应稳固地放置在安全隔离区域的边缘,确保可见性好。

3.使用眼睛易于辨认的标识和先进的科技,增强人员和设备之间的识别性和提醒作用。

4.如果发现标识损坏,应及时维修或更换。

检查和维护为了保障红线的作用,有必要检查和维护。

以下是检查和维护的一些原则:1.定期检查安全红线周围的标识牌,并及时修复或更新。

2.定期检查安全红线的前门和后门,确保阻挡物能够完全关闭,不会对人员或设备造成危险。

“红线”管理办法

“红线”管理办法

石长铁路有限责任公司复线电气化工程建设指挥部文件石复指安质发…2012‟×号关于公布《石长铁路增建第二线质量安全“红线”及碰触“红线”单位、人员处理办法》的通知各参建单位、建指各部门:为进一步加强施工安全风险管理,强化施工现场作业过程控制,促进建指、参建单位管理人员认真履行安全职责、作业人员严格执行规章制度和作业标准,确保石长铁路增建二线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稳定,经建指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现将《石长铁路增建二线质量安全“红线”及碰触“红线”单位、人员处理办法》予以公布,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1:建指领导、干部安全检查量化标准附件2:质量安全“红线”问题通知书附件3:石长复线指现场检查月度量化统计表2012年11月3日石长铁路增建二线质量安全“红线”及碰触“红线”单位、人员处理办法为健全和完善施工质量安全超前防范机制,提升施工现场质量安全控制能力,全面实施质量安全闭环管理,制定本办法。

质量安全“红线”问题界定为:违反规章制度、作业标准,问题性质、影响程度为危及铁路交通安全、主体工程施工质量、人身安全,但未构成铁路交通事故或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问题。

本办法适用于建指各部门,各参建单位。

一、组织领导石长铁路增建第二线质量安全“红线”实行两层管理,第一层为建指层质量安全“红线”管理,第二层为参建单位质量安全“红线”管理。

成立石长铁路增建二线质量安全“红线”管理领导小组,组长:指挥长、党支部书记;常务副组长:常务副指挥长;副组长:副指挥长及总工、各参建单位党政正职;组员:副总工、建指各部门负责人、各参建单位主管质量安全副职领导。

“红线”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建指安质部,办公室主任由安质部部长兼任。

二、各层次主要职责㈠建指主要职责1.根据石长铁路增建二线工程特点及铁道部、广铁(集团)公司质量安全“红线”管理相关要求,制定质量安全红线管理办法;2.督导监理、施工单位开展质量安全“红线”管理工作;3.检查、监督质量安全“红线”管理的落实,考核违反质量安全“红线”要求的参建单位,对有关责任人提出处理建议。

铁路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红线管理办法

铁路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红线管理办法

铁路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红线管理办法是指在铁路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为了保障施工人员的安全和施工工程的安全进行管控的一系列规定和措施。

1. 划定红线:根据施工工程的特点和安全要求,确定施工现场的红线范围。

红线是指禁止施工人员进入的区域,一般包括高压电线、工地边坡、施工机具作业区等危险区域。

2. 安全警示:在红线范围内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和安全提示牌,提醒施工人员注意安全,并禁止闯入红线范围。

3. 限制通行:对未经培训和持证人员,禁止进入红线范围。

只有经过培训和持有相关证书的人员,才能进入红线范围进行施工作业。

4. 安全监控:通过视频监控、巡视等手段,对红线范围内的施工情况进行监控,及时发现并处理违规行为。

5. 安全培训:对进入红线范围进行作业的施工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提醒他们注意红线范围内的危险,并掌握相应的安全操作技能。

6. 预案准备:针对红线范围内可能发生的事故和突发事件,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和处理措施,确保在发生事故时能够迅速有效地进行应对。

7. 安全检查:定期组织对红线范围内的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

通过实施施工安全红线管理办法,可以有效地控制铁路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风险,减少事故的发生,保障施工人员和工程的安全。

同时,也能提升铁路建设工程的施工效率,保证工程的质量。

铁路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红线管理办法

铁路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红线管理办法

铁路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红线管理办法引言随着交通网络的不断发展,铁路建设工程在国家经济建设中起着重要的作用。

然而,在铁路建设过程中,施工安全问题一直是一个十分关键的方面。

为了保障施工人员的生命安全和项目的顺利进行,铁路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红线管理办法应运而生。

本文将详细介绍铁路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红线管理办法的相关内容。

一、概述施工安全红线是指在铁路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为保护人员生命安全和工程设施的重要区域,划定并采取相应措施的一条线。

施工安全红线管理办法旨在规范铁路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管理,确保施工人员的安全,减少意外事故的发生。

二、施工安全红线的划定原则施工安全红线的划定应遵循以下原则:•保护周围区域安全:施工安全红线的划定应考虑铁路建设工程周围区域的特殊情况,确保与周边环境的安全无关。

•确保施工作业的连续进行:施工安全红线的划定应保证施工作业的连续进行,避免不必要的中断。

•保护施工人员的生命安全:施工安全红线的划定应能充分保护施工人员的生命安全,防止致命伤害的发生。

•保护工程设施的安全性:施工安全红线的划定应考虑工程设施的安全性,防止损坏或破坏。

三、施工安全红线的划定方法施工安全红线的划定方法主要包括以下步骤:1.研究周边环境:对铁路建设工程周边环境进行详细研究,了解可能存在的危险因素和潜在风险。

2.确定施工区域:根据项目需求和安全要求,明确施工区域的范围和边界。

3.评估安全风险:对施工区域内的安全风险进行全面评估,确定可能出现的危险源和风险点。

4.制定安全措施:根据评估结果,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包括物理隔离、警示标识、施工人员培训等。

5.划定施工安全红线:根据施工区域和安全措施,划定明确的施工安全红线,并进行周边公示和提示。

四、施工安全红线管理办法的要求施工安全红线管理办法应满足以下要求:•明确责任分工:确定各级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在施工安全红线划定和管理过程中的责任分工,保证责任的明确性。

•加强培训和教育:加强施工人员的安全培训和教育,提高大家对施工安全红线的认识和理解。

铁路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红线管理办法正式样本

铁路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红线管理办法正式样本

文件编号:TP-AR-L3412There Are Certain Management Mechanisms And Methods In The Management Of Organizations, And The Provisions Are Binding On The Personnel Within The Jurisdiction, Which Should Be Observed By Each Party.(示范文本)编制:_______________审核:_______________单位:_______________铁路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红线管理办法正式样本铁路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红线管理办法正式样本使用注意:该管理制度资料可用在组织/机构/单位管理上,形成一定的管理机制和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设置的规范,条款对管辖范围内人员具有约束力需各自遵守。

材料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作相应修改,请在使用时认真阅读。

一、总则第1条为加强铁路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全面落实对建设管理、施工和监理单位的责任追究制度,及时发现并消除施工现场安全隐患,确保安全工程目标实现,制定本办法。

第2条根据我建设工程实际,确定营业线、隧道和移动模架及运架梁施工作为现阶段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控制的重点,制定红线范围,进一步完善责任追究制度。

第3条营业线、隧道和移动模架及运架梁施工要求所有参建单位,必须遵守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建立安全生产保障体系,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并在工程实施中各负其责。

第4条各工程指挥部、合资铁路公司(以下简称“项目管理机构”)应根据本办法要求,进一步细化营业线、隧道和移动模架及运架梁施工红线管理措施,确保及时发现并消除现场施工安全隐患。

第5条对违反红线范围的,必须予以最严格的责任追究。

对违反建设管理红线的,由路局建设处根据本办法对建设项目管理机构予以责任追究;对违反施工管理红线的,由项目管理机构对施工和监理单位予以责任追究。

2024年铁路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红线管理办法

2024年铁路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红线管理办法

2024年铁路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红线管理办法____年铁路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红线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铁路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确保工程施工过程中的人员和财产安全,保障施工进度和质量,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____年内开展的铁路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条工程施工安全红线是指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控制的涉及人员安全和财产安全的区域。

第四条工程施工安全红线的划定原则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划定的安全红线范围划定;(二)根据工程施工特点和风险评估结果进行细化划定。

第五条工程施工安全红线的划定应和工程施工规划同时进行,由建设单位组织相关专业人员进行测量、标示。

第六条工程施工安全红线的划定应与环境保护、水资源保护、消防安全等相关部门的管理要求相衔接。

第七条工程施工安全红线的划定应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第八条工程施工安全红线划定不得随意更改,必须经过相关部门批准。

第二章工程施工安全红线的划定第九条工程施工安全红线的划定应根据工程施工的安全风险和安全保护要求综合考虑相关因素。

第十条工程施工安全红线划定应考虑以下因素:(一)地质地貌情况:考虑地质灾害和地形地貌对施工的影响,划定相应的安全红线;(二)周边环境情况:考虑施工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划定相应的安全红线;(三)管线设施情况:考虑地下管线设施对施工的影响,划定相应的安全红线;(四)施工作业特点:考虑不同类型工程施工的特点,划定相应的安全红线;(五)社会公众安全需求:考虑社会公众的安全需求,划定相应的安全红线。

第十一条工程施工安全红线的划定应结合技术规范和标准要求,确保施工作业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

第十二条工程施工安全红线的划定应经过安全专家评审,并报相关主管部门批准。

第十三条安全红线的划定应根据工程施工的进度和阶段情况进行调整,确保施工进展顺利。

第三章施工安全管理要求第十四条工程施工安全红线内禁止在施工期间进行其他不相关工程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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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红线管理暂行办法
一、总则
第1 条为加强铁路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全面落实对建设管理、施工和监理单位的责任追究制度,及时发现并消除施工现场安全隐患,确保安全工程目标实现,制定本办法。

第2 条根据我建设工程实际,确定营业线、隧道和移动模架及运架梁施工作为现阶段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控制的重点,制定红线范围,进一步完善责任追究制度。

第3 条营业线、隧道和移动模架及运架梁施工要求所有参建单位,必须遵守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建立安全生产保障体系,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并在工程实施中各负其责。

第4 条各工程指挥部、合资铁路公司(以下简称“项目管理机构” )应根据本办法要求,
进一步细化营业线、隧道和移动模架及运架梁施工红线管理措施,确保及时发现并消除现场施工安全隐患。

第5 条对违反红线范围的,必须予以最严格的责任追究。

对违反建设管理红线的,由路局建设处根据本办法对建设项目管理机构予以责任追究;对违反施工管理红线的,由项目管理机构对施工和监理单位予以责任追究。

二、红线范围
第6 条本办法所列安全红线是指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或险情,应立即予以整改或要求停止施工的条款。

对施工管理红线,分A 类红线和B 类红线,A 类红线指严重安全隐患或险情,B 类红线指一般安全隐患。

第7 条建设管理红线1.未按照相关要求对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进行资质审查,未审查施工、监理单位的安全投入和主要管理人员是否满足投标承诺和有关规定。

2.未制定营业线、隧道和移动模架及运架梁施工安全相关管理办法,建立健全施工安全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

3.未组织施工图审查、技术交底和审批开工报告。

4.未组织对重大或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查。

5.在建设过程中未认真执行“五定、三统一、一负责”等日常检查制度。

6.未对施工和监理等单位违反红线管理办法进行责任追究。

第8 条施工管理红线
根据施工现场实际,结合我局相关管理制度,确定营业线、隧道和移动模架及运架梁施工安全红线范围如下。

(一)营业线施工
1.A 类红线
(1)未与运营单位签订安全协议。

(2)无路局施工计划或超计划施工。

(3)施工项目负责人未按规定到现场把关。

(4)施工单位未按规定设置驻站联络员和现场防护员。

(5)大型机械邻近既有线施工未做到一机一人专职防护,来车时未提前停止作业。

(6)自轮运转设备上道未做到“三项设备”性能良好。

(7)靠近既有线的材料、机具未按规定堆放造成侵限。

(8)达不到开通条件,冒险放行列车。

2.B 类红线
(1)有关施工人员未经营业线施工安全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的。

(2)施工组织方案没有专项安全措施、安全预案内容。

(3)施工准备不充分或准备过头。

(4)防护员未带齐防护备品,靠近既有线施工未设置安全防护警戒带(绳)。

(5)作业人员未穿戴安全劳动防护用品。

(6)作业人员未按规定时间下道。

(7)劳务工没有正式职工带领单独上道作业。

(8 )自轮运转设备装载料具未按规定装载加固。

(9)既有线进行基坑、土方、管道、电缆沟开挖没有设备管理单位人员配合、监督,无防护措施。

(二)隧道施工
1.A 类红线
(1)未规范编制应急预案和配备报警、救援、逃生等设施,未开展应急培训和演练并对作业人员进行逃生教育。

(2)没有制定超前地质预报实施细则、配备超前地质预报设备和认真实施超前地质预报。

(3)没有制定监控量测实施细则、安排专业测量人员和认真实施监控量测。

(4)擅自变更隧道施工方案、施工工艺或变更审批手续不规范、安全防范措施不当。

(5)隧道地质情况与设计不符、地质突然变差而不及时提请设计变更继续进行施工。

(6)未严格按照工艺标准控制:仰拱未及时施作,距掌子面距离川级围岩超过90m , W级超过50m ,V级及以上围岩超过40m ;二衬未及时施作,距掌子面距离I、n围岩超过200m,川级围岩超过120m,"级及以上围岩超过90m 级、V级围岩初期支护未紧跟掌子面。

(7)未对进(出)洞施工、不良地质、可能突泥涌水、瓦斯和初支侵限、二衬厚度不足等地段制定专项施工方案并按规定组织审查和审批。

(8)隧道洞门工程不及时施做,洞门边坡存在安全隐患。

(9)火工品存储、运输及使用等环节存在严重漏洞。

2.B 类红线
(1)国家规定的特种作业人员,未经专业培训和考核合格取得操作证后上岗。

(2)临时设施未避开不良地质处所,不符合防洪、防火、防雷、防风及安全卫生和环境保护要求。

(3)开工报告未经审核批准擅自开工;施工前未向施工人员交底。

(4)专职安全人员不到位或未按规定履行职责。

(5 )用电设备未实行“一机一闸一漏一箱” ,用一个开关直接控制二台及以上的用电设备。

(6)隧道工程施工现场作业环境恶劣,通风和照明条件不足。

(7)洞内堆放易燃物品。

(三)移动模架施工
1.A 类红线
(1)移动模架横移、纵移过程中,未设专人监视系统的平衡状态,千斤顶工作不平稳,系统打开后左、右不对称,行走速度不均匀,未防止对前支腿墩柱产生过大力矩。

(2)张拉预应力混凝土钢筋时,预应力张拉区无明显标志,构件两端站人。

预应力孔道压浆时,压浆设备不良,可能造成喷浆伤人。

2.B 类红线(1)对液压系统运行情况,未设专人看护,发现异常情况未立即停机检查。

(2)每套移动模架,未按照高空作业要求,设置高度不低于1.0 米永久性栏杆、安全网等防护设施。

(3)特殊工种未经过安全培训,未做到考试合格持证上岗作业。

(4)操作人员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或将机械交给其他无证人员操作。

(5)夜间作业未设置充足的照明。

(6)机械上的各种安全防护装置自动报答、信号装置未做到完好齐全。

安全防护装置不完整或已失效。

(7)装、巡检、维修或拆除临时用电设备和线路,未安排电工,无人监护。

施工临时用电现场未做到一机一闸一漏和三级保护。

(8)当风力达到6 级时,未停止露天起吊、装卸、高处作业、泵送混凝土等作业。

(9)按规定搭设脚手架、铺平脚手板;防护栏杆未绑扎牢固;未实行脚手架搭设验收和使用检查制度,发现问题未及时处理。

(10)高空作业未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

(四)运架梁施工
1.A 类红线(1)各型架桥机及配套设备如运梁车、架桥机、导梁、吊具等在出厂前、进场后未办理施工许可,取得许可证。

(2)运梁过程中提梁、移梁、喂梁、落梁过程中,项目部(工区)安质部长或以上管理人员未在施工现场进行把关。

(3 )架桥机架梁作业时,抗倾覆稳定系数小于 1.3 。

过孔时,起重小车应处于不稳定
位置,抗倾覆系数小于1.5 。

2.B 类红线
(1)运梁车驮运架桥机在高压输电线路下运行时或架桥机在高压输电线路下架桥作业时,高压输电线路距架桥机的最小安全距离不满足要求。

(2)运梁车走行经过的桥涵和路基、便道等其他工况,不满足运架梁荷载的要求。

(3)运架梁施工超速作业、夜间施工、五级及以上大风(暴雨)天气作业。

三、责任追究
第9 条对项目管理机构违反第7 条建设管理红线之一的,予以全局通报,该建设项目管理机构季度考核不能评优,并追究相关责任人。

第10 条对施工单位违反第8 条施工管理A 类红线1 次的,对施工单位项目经理予以黄牌警告,并追究相关责任人。

对施工单位累计违反第8 条施工管理A 类红线2 次的,对施工单位项目经理予以清退,并追究相关责任人。

对施工单位违反第8 条施工管理B 类红线累计2 次的,对施工单位项目经理予以通报,并追究相关责任人。

对施工单位连续违反第8 条施工管理B 类红线累计4 次的,对施工单位项目经理予以黄牌警告,并追究相关责任人。

对施工单位连续违反第8 条施工管理B 类红线累计6 次的,对施工单位项目经理予以清退,并追究相关责任人。

第11 条对出现施工管理A 类红线1 次而监理单位没有履行应有监理职责的,对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予以通报,并追究相关责任人。

对出现施工管理A 类红线累计2 次而监理单位没有履行应有监理职责的,对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予以黄牌警告,并追究相关责任人。

对出现施工管理A 类红线累计3 次而监理单位没有履行应有监理职责的,对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予以清退,并追究相关责任人。

对出现施工管理B 类红线累计2 次而监理单位没有履行应有监理职责的,对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予以通报,并追究相关责任人。

对出现施工管理B 类红线累计5 次而监理单位没有履行应有监理职责的,对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予以黄牌警告,并追究相关责任人。

四、附则
第15 条本暂行办法由路局(建设处)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第16 条各建设管理机构应根据本暂行办法,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细化经济考核措施,认真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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