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健食品经营管理制度
保健食品经营管理规章制度范本

一、总则为规范保健食品经营管理,保障消费者权益,维护市场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保健食品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二、经营资质1. 保健食品经营者应取得《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且《食品经营许可证》经营项目包含保健食品。
2. 经营者应具备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经营场所、设施设备、卫生条件等。
三、进货查验1. 经营者应严格审验供货者的经营资格,查验保健食品合格证明,确保主体资格合法,购入保健食品质量合格。
2. 进货时,应登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数据查询栏,查验保健食品批准文号及产品标识信息的真实性、一致性。
3. 凡验收合格的保健食品,必须正确填写《保健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如实记录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
四、销售管理1. 严格按照依法批准的经营方式和经营范围销售保健食品。
2. 销售保健食品时,应正确介绍保健食品的保健功能、适宜人群、使用方法、食用量、储存方法和注意事项等内容,不得夸大宣传保健功能,严禁宣传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疗效。
3. 保健食品不得与普通食品或者药品混放销售。
销售区域应独立、整洁、方便消费者选择购买,按规定设立提示牌,注明“保健食品销售专区(或专柜)”字样。
4. 经营者应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标注“保健食品不是药物,不能代替药物治疗疾病”等消费提示信息。
五、广告宣传1. 发布保健食品广告,应取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的保健食品广告批准文号,并严格按照审查批准的内容发布。
2. 未取得广告批准文号的,不得发布广告;广告批文超过有效期的,应重新办理审批手续。
六、质量安全管理1. 经营者应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确保保健食品质量安全。
2. 经营者应定期对库存的保健食品进行质量检查,发现质量问题应及时处理。
3. 经营者应配合相关部门对保健食品进行监督检查,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
七、退换货1. 消费者购买保健食品后,如发现质量问题或不符合要求,可要求退换货。
保健食品经营管理条例_条例_

保健食品经营管理条例保健食品是指声称具有特定保健功能或者以补充维生素、矿物质为目的的食品,即适宜于特定人群食用,具有调节机体功能,不以治疗疾病为目的,并且对人体不产生任何急性、亚急性或者慢性危害的食品。
下文是保健食品经营管理条例,欢迎阅读!保健食品经营管理条例最新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保健食品的监督管理,保证保健食品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下称(食品卫生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保健食品系指表明具有特定保健功能的食品。
即适宜于特定人群食用,具有调节机体功能,不以治疗疾病为目的的食品。
第三条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以下简称卫生部)对保健食品、保健食品实行审批制度。
第二章保健食品的审批第四条保健食品必须符合下列要求:(一)经必要的动物和/或人群功能试验,证明其具有明确、稳定的保健作用;(二)各种原料及其产品必须符合食品卫生要求,对人体不产生任何急性、亚急性或慢性危害;(三)配方的组成及用量必须具有科学依据,具有明确的功效成分。
如在现有技术条件下不能明确功能成分,应确定与保健功能有关的主要原料名称;(四)标签、说明书及广告不得宣传疗效作用。
第五条凡声称具有保健功能的食品必须经卫生部审查确认。
研制者应向所在地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申请。
经初审同意后,报卫生部审批。
卫生部对审查合格的保健食品发给《保健食品批准证书》,批准文号为"卫食健字第号"。
获得《保健食品批准证书》的食品准许使用卫生部规定的保健食品标志(标志图案见附件》。
第六条申请《保健食品批准证书》必须提交下列资料:(一)保健食品申请表;(二)保健食品的配方、生产工艺及质量标准;(一)毒理学安全性评价报告;(四)保健功能评价报告;(五)保健食品的功效成分名单,以及功效成分的定性和/或定量检验方法、稳定性试验报告。
因在现有技术条件下,不能明确功效成分的,则须提交食品中与保健功能相关的主要原料名单;(六)产品的样品及其卫生学检验报告;(七)标签及说明书(送审样);(八)国内外有关资料;(九)根据有关规定或产品特性应提交的其它材料。
保健食品经营管理制度

保健食品经营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保健食品的市场经营行为,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保健食品行业的健康发展,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保健食品经营活动的企业和个人。
三、保健食品经营资质要求1. 申请者应当具有依法设立的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法律责任。
2. 申请者应当有相应的经营场所,并符合卫生安全规定。
3. 申请者应当有从事保健食品经营的专业技术人员,并有相关市场营销能力。
4. 申请者应当具备从事保健食品经营所需的资金和设备。
5. 申请者应当具备相关监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保健食品经营行为规范1. 保健食品经营者应当依法依规从事经营活动,不得以欺诈、误导、虚假宣传等手段推销产品。
2. 保健食品经营者应当遵守国家关于保健食品生产、销售和广告宣传的规定,确保产品的质量和安全。
3. 保健食品经营者应当建立完善的产品追溯和投诉处理机制,及时解决消费者的投诉和意见。
4. 保健食品经营者应当依法履行产品标识和说明的义务,保证产品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5. 保健食品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的销售记录和档案,定期进行产品的跟踪检测和风险评估。
五、保健食品经营管理措施1. 建立分类管理制度,对于需要特殊管理的保健食品,应当加强监管力度。
2. 加强对保健食品经营者的监督检查,提高市场准入门槛,减少不合格产品的流通。
3. 建立信息公开制度,及时向消费者公布保健食品的质量信息和安全警示。
4. 加强对广告宣传的监管,对于虚假宣传和误导性广告,依法进行处罚。
5. 加强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建立健全的维权机制,对于损害消费者利益的行为,依法追究责任。
六、保健食品经营风险防范措施1. 建立健全的质量控制体系,确保产品的合格性和安全性。
2. 加强对供应商和生产企业的审查,确保产品的来源和生产过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3. 建立风险评估机制,对于有安全隐患的商品,及时进行召回和处理。
4. 健全消费者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处理消费者的投诉和意见,解决纠纷。
保健食品经营管理制度

保健食品经营管理制度
一、总则
为规范保健食品经营管理,保障消费者权益,提高保健食品市场的健康发展,制定本制度。
二、经营许可
所有保健食品经营者须在相关部门申请经营许可,经审批合格方可开展保健食品经营活动。
三、产品分类
保健食品分为注册保健食品和备案保健食品两类。
注册保健食品需进行临床试验,备案保健食品需提交相关备案资料。
四、市场监督
相关部门将加强对保健食品经营者的日常监督检查,对违规行为将给予罚款、责令停业直至吊销经营许可。
五、产品检测
对经营的保健食品进行定期抽样检测,确保产品质量符合相关标准,对不合格产品要求企业整改并追究相应责任。
六、广告宣传
对于保健食品的广告宣传,经营者必须遵守相关规定,不得宣传虚假或夸大产品功效,否则将受到处罚。
七、售后服务
经营者应提供保健食品使用指导和售后服务,对消费者提出的问题和需求应及时回应和解决。
八、责任追究
对于因违规经营导致的消费者损失,经营者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相关部门将积极查处,确保市场秩序。
九、附则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正式实施,如有需要修订将进行公开征求意见后进行调整。
以上为《保健食品经营管理制度》的内容,敬请遵守执行。
保健食品经营管理制度文本

保健食品经营管理制度文本第一部分:总则第一条本文旨在规范保健食品经营管理行为,保障消费者权益,促进保健食品市场健康发展。
第二条本文所称保健食品,指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具有特定保健功能的食品。
第三条经营保健食品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得违法经营,不得虚假宣传。
第二部分:经营者责任第四条保健食品经营者应当具有相关资质,认真履行经营管理职责,保证产品质量安全。
第五条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保健食品采购、储存、销售等管理制度,确保产品质量、日常检验等工作得到严格执行。
第六条经营者应当对进货渠道进行审查,确保产品来源合法,不得购买来源不明的产品。
第三部分:产品管理第七条对于生产日期超过三个月及以上的保健食品,不得销售。
第八条保健食品应当明示产品名称、保健功能、成分含量、使用方法等必要信息,不得虚假夸大宣传。
第九条产品包装应当清晰醒目,不得使用与产品性质不符的宣传语言或图示。
第四部分:食品检验第十条经营者应当对从供应商处采购的保健食品进行验收检验,保证产品质量合格。
第十一条建立定期对保健食品进行抽检的机制,确保产品质量的稳定性。
第十二条对于抽检中发现有问题的产品,应当及时通知供货商并进行退货处理,确保消费者权益。
第五部分:违规处理第十三条对于违反本管理制度的经营者,责令整改并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可以视情况进行停业直至撤销营业执照等处罚。
第十四条对于虚假宣传、销售过期产品等违规行为,根据相关法规予以处罚,情节严重的,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六部分:附则第十五条本文未尽事宜,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十六条本文自发布之日起生效,自行经营的保健食品经营者应当按照本文规定执行。
以上为保健食品经营管理制度文本,如有调整,以最新文本为准。
药店保健食品经营安全管理制度

药店保健食品经营安全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保障药店保健食品的质量和安全,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制定本《药店保健食品经营安全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二、管理责任1. 药店保健食品经营安全管理由公司总经理负责,具体执行由食品经营安全管理员负责;2. 确保保健食品的来源合法、质量安全,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要求进行经营;3. 建立和完善保健食品经营安全管理制度,提供培训,确保员工遵守制度执行;4. 协助相关部门进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并及时更新相关信息。
三、保健食品的采购与供应商管理1. 只与合法、可靠、符合要求的供应商购买保健食品;2. 对供应商进行审核和考核,并建立供应商档案,包括资质、信誉等;3. 严格按照要求进行货物验收,并不接收过期或损坏的保健食品;4. 定期对供应商进行检查,确保其经营与管理符合法律法规。
四、保健食品的存储与配送1. 保健食品应存放在干燥、通风、无异味的仓库内,并定期进行整理和清洁;2. 严格按照保健食品的储存要求进行分类存放,确保不同种类的保健食品不混存;3. 配送保健食品时,要确保使用合法的运输工具和容器,并保持食品的原包装完好;4. 配送过程中,严禁混装混运,防止保健食品被污染或損壞。
五、保健食品的销售与追溯1. 销售前应核实保健食品的生产企业、有效期及相关证明文件;2. 在销售过程中,不得更换包装或擅自改变保健食品的原始标签;3. 定期清点库存,并建立保健食品销售记录,包括销售日期、销售数量、销售对象等;4. 保留保健食品进货记录、销售记录等相关信息,以备追溯和核查。
六、员工培训与安全意识1. 开展食品安全培训,包括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的管理制度等;2. 对从事保健食品经营的员工进行专业技能培训,并定期组织考核;3. 加强员工的安全意识教育,确保员工履行安全管理责任;4. 定期组织员工进行应急演练,增强应对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能力。
七、食品安全事故的处理与报告1. 出现食品安全事故时,要立即停止销售受影响的保健食品,并做好封存和标识工作;2. 在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的24小时内向相关监管部门报告,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3. 与相关部门积极配合,共同调查事故原因,并采取相应的整改和修复措施;4. 对已受影响的保健食品进行追溯和召回,并向消费者提供充分的解释和赔偿。
保健食品管理制度(精选10篇)

保健食品管理制度一、保健食品管理制度的定义为加强保健食品的监督管理,保证保健食品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方法。
本方法所称保健食品系指表明具有特定保健功能的食品。
即相宜于特定人群食用,具有调整机体功能,不以治疗疾病为目的的食品。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 (以下简称卫生部)对保健食品、保健食品说明书实行审批制度。
二、保健食品管理制度(精选 10 篇)目前市场上的保健品大体可以分为普通保健食品、保健药品、保健化妆品、保健用品等。
下面是我整理的保健食品管理制度(精选 10 篇) ,欢迎阅读!保健食品管理制度 1第一条为规范保健食品的注册行为,保证保健食品的质量,保障人体食用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制定本方法。
第二条本方法所称保健食品,是指声称具有特定保健功能或者以补充维生素、矿物质为目的的食品。
即相宜于特定人群食用,具有调整机体功能,不以治疗疾病为目的,并且对人体不产生任何急性、亚急性或者慢性危害的食品。
第三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申请国产和进口保健食品注册,合用本方法。
第四条保健食品注册,是指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据申请人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条件和要求,对申请注册的保健食品的平安性、有效性、质量可控性以及标签说明书内容等进行系统评价和审查,并打算是否准予其注册的审批过程;包括对产品注册申请、变更申请和技术转让产品注册申请的审批。
第五条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管全国保健食品注册管理工作,负责对保健食品的审批。
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受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委托,负责对国产保健食品注册申请资料的受理和形式审查,对申请注册的保健食品试验和样品试制的现场进行核查,组织对样品进行检验。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确定的检验机构负责申请注册的保健食品的安全性毒理学试验、功能学试验(包括动物试验和/或者人体试食试验)、功效成份或者标志性成份检测、卫生学试验、稳定性试验等;担当样品检验和复核检验等详细工作。
保健食品经营管理制度

保健食品经营管理制度保健食品经营管理制度一、总则保健食品经营管理制度是为了规范保健食品经营行为,保障消费者权益,提高保健食品产品质量和市场竞争力而制定。
二、经营资质1. 保健食品经营者必须取得相应的营业执照和许可证明,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2. 经营者应持有经营保健食品的信誉证明,确保其具备良好的信用记录和经营能力。
三、产品质量1. 经营者必须从合法渠道采购保健食品,并保持购货凭证三年以上的保存期限。
2. 经营者应确保所售保健食品的生产厂家及产品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
3. 经营者要认真执行标签标注规定,确保保健食品的成分、剂量和使用方法等信息真实、准确。
四、经营守则1. 经营者应确保保健食品销售场所的环境整洁,保持适宜的温湿度。
2. 保健食品的陈列应清晰明了,不应混合陈列其他非健康食品。
3. 经营者要对销售场所进行定期的清洁、消毒,确保保健食品的质量和安全。
4. 经营者要制定明确的商品售后服务制度,确保消费者的权益得到保障。
五、广告宣传1. 经营者发布的广告宣传必须真实、准确,不得夸大保健食品的功效和效果。
2. 广告宣传中应清楚标明使用保健食品的禁忌人群和剂量限制。
3. 经营者发布的广告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给消费者带来误导和不良影响。
六、违规行为处理对于违反保健食品经营管理制度的经营者,将依法进行处理,包括但不限于罚款、吊销经营许可证等措施。
同时,还将组织对相关违规产品进行下架处理,并对消费者进行赔偿和救济。
七、监督检查1. 相关部门将定期对保健食品经营者进行监督检查,对不符合要求的经营者进行纠正并进行整改。
2. 消费者有权举报涉及保健食品违规经营的行为,相关部门将对举报进行调查,并依法处理。
八、附则保健食品经营管理制度的内容将根据市场需求和法律法规的变化进行不定期的修订和完善。
综上所述,保健食品经营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将有助于规范保健食品市场的秩序,提高消费者对保健食品的信任度和认可度,推动健康食品产业的发展。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保
健
品
经
营
管
理
制
度
太极大药房泰来药店
人员岗位责任制
一、药店负责人岗位职责
1、对药店保健食品的经营负全面责任,保证药店执行国家有关保健食品的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
2、负责建立、健全药店质量管理体系,加强对业务经营人员的质量教育,保证药店质量管理方针和质量目标的落实和实施。
3、负责签发保健食品质量管理制度及其他质量文件,负责处理重大质量事故,定期组织对质量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考核。
4、负责国家和上及主管部门有关保健食品的法律法规及各项政策在药店内部的贯彻实施。
6、定期开展质量教育和培训工作,每年销售人员定期一次全身检查。
二、购销人员岗位职责
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保健食品的法律法规和各项政策,遵守药店各项质量管理的规章制度,特别是采购和销售方面的管理制度。
2、采购人员应根据药店的计划按需要进货、择优采购、严禁从证照不全的药店或厂家进货。
3、对购进的保健食品应按照合同规定的质量条款,认真检查供货单位的,《卫生许可证》或《药品流通许可证》、《工商执照》和保健食品的《批准证书》、《检验合格证》,对保健食品逐件验收。
4、销售人员应确保所售出的保健食品在保质期内,并应定期检查在销售保健食品的包装情况很保质期,发现问题立即下架,同时向
药店负责人报告。
5、销售时应正确介绍保健食品的保健作用、适宜人群、使用方法、食用量、储存方法和注意事项等内容,不得夸大宣传保健作用,,严禁宣传疗效或利用封建迷信进行保健食品的宣传。
6、营业员应经常注意自己的身体状况,当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精神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的,应立即停止工作并向主管负责人报告。
7、营业员应热心为顾客服务,随时听取顾客的意见和建议,及时改进工作并向药店负责人反馈信息。
保健食品购进验收管理制度
1、采购保健食品时必须选择合格的供货方,须向供货商索取加盖药店红色印章的有效的《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保健食品批准证书》和《产品检验合格证》,以及保健食品的包装、标签、说明书和样品实样,并建立合格供货方档案。
进口保健食品必须有对应的《进口保健食品批准证书》复印件及口岸进口食品卫生监督检验机构的检验合格证明,还应包括组织代码证,进出口税务登记证等相关证件。
2、采购保健食品应签订采购合同,并有明确质量条款,采购合同如果不是以书面形式确立的,购销双方应提前签订明确质量责任保证协议。
3、购进的保健食品必须有合法真实的票据,做到票、帐、货各项内容相符,并按日期顺序归档存放,票据至少保存两年。
4、对购进保健食品的品名、规格、批准文号、生产批号(日期)、有效期、生产厂商、包装、标签、说明书等内容进行查验,按规定建立完整的购进记录,购进记录必须注明保健食品品名、规格、有效期、生产厂商、供货单位、购进数量、购货日期等,购进记录至少保存一年。
5、购入首营品种还应向供货商索取加盖药店红色印章的保健食品批准文号证明文件、质量标准和该批号的保健食品检验报告书。
6、严禁采购以下保健食品:(1)无《卫生许可证》生产单位生产的保健食品。
(2)无保键食品检验合格证明的保健食品。
(3)有毒、
变质、被污染或其他感观性状异常的保健食品。
(4)超过保质期限的保健品。
(5)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保健食品。
7、保健食品验收工作应在待验区内进行,保健食品质量验收包括保健食品外观质量的检查和保健食品包装、标签、说明书和标识的检查,以及购进保健食品及销后退回保健食品的工作。
8、对包装、标识等不符合要求的或质量有疑问的保健食品。
应保质量管理人员进行处理、裁决。
9、保健食品必须验收合格后才能入库或上柜台,如发现假保健食品就地封存及时上报质量管理人员。
保健食品陈列的管理制度
1、陈列保健食品的货架及柜台应保持清洁和卫生,防止人为污染保健食品。
2、营业场所应配备监测和调节温湿度的设施、设备。
每日检查保健食品陈列条件与环境,每天上、下午定时对营业场所的湿温度进行观察记录,发现不符合保健食品正常陈列要求时,应及时调控。
3、不合格保健食品部能陈列在货架及柜台。
4、拆零保健食品存放于拆零专柜,并保留原包装的标签。
5、陈列保健食品应避免阳光直射,对存放条件有特别要求的保健食品(如避光、密闭、阴凉等)应放在营业场所内相适应的位置。
保健食品销售管理制度
1、药店应按照依法批准的经营方式和经营范围经营保健食品。
2、药店应在营业场所的显著位置悬挂《保健食品经营药店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
3销售保健食品要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正确介绍保健食品的保健作用、适宜人群、使用方法、食用量、储存方法和注意事项等内容,不得夸大宣传保健作用,严禁宣传疗效或利用封建迷信进行保健食品宣传。
4、在营业场所内外进行的保健食品营销宣传(包括灯箱广告、各种形式的宣传资料),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未取得广告批文的,不得在营业场所内外发布广告;广告批文超过有效期的,应重新办理审批手续。
5、药店建立售后服务制度,负责解答和处理顾客对保健食品的保健功能、使用方法、食用量、储存方法、注意事项以及质量问题的咨询和投诉,建立售后服务档案。
6、营业场所内应设立顾客意见本、服务公约、服务电话和行业主管部门投诉电话,便于消费者监督。
卫生管理制度
1、药店负责人对营业场所卫生和员工个人卫生负全面责任,并明
确各岗位的卫生管理责任。
2、应保持营业场所和仓库环境整洁、卫生、有序,每天早晚个做
一次清洁,无污染物、污染源。
3、货架及陈列的保健食品应保持无灰尘、无污损,柜台洁净明亮,
保健食品陈列规范有序。
4、营业场所和仓库环境整洁、地面平整,门窗严密牢固,并有防
虫、防鼠设施,无粉尘、污染物。
5、仓库要定期打扫,做到“四无”,即无积水、无垃圾、无烟头、
无痰迹,保持环境卫生清洁。
6、保持店堂和库房内外清洁卫生,严禁把生活用品和其他物品带
入库房,放入货架。
个人生活用品应统一集中存放于专门位置,不得放在保健食品货架或柜台中。
7、在岗员工应着装整洁,勤洗澡、勤理发。
头发、指甲注意修剪
整齐。
近效期保健食品的管理制度
1、为防止保健食品的过期失效,确保药店所经营的保健食品质量,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所指的近效期保健食品为:
⑴、保健食品有效期在二年以上,距有效期不足一年的。
⑵、保健品有效期在二年以下,距有效期不足6个月的。
3近效期保健食品在货为上可设置近效期标志。
4、对近效期的保健食品应按月进行催销。
5对近效期保健食品应加强养护管理、陈列检查及销售控制。
6及时处理过期失效品种,严格杜绝过期失效保健食品售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