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焊接操作人员考核细则

焊接操作人员考核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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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条 焊工考试机构中技术负责人和焊接操作技能教师应当熟悉并掌握
本细则内容和焊接专业知识。焊接操作技能教师还需要进行焊接操作技能考试, 考试合格方可担任相应的职务。
考试机构的技术负责人和焊接操作技能教师的考核工作由省级质量技术监 督部门指定考试机构组织实施。
第十一条 焊工考试机构的焊接操作技能教师所持有的项目,即为该考试机
(五)医疗卫生机构出具的含有视力、色盲等内容的身体健康证明。
《特种设备焊接操作人员考试申请表》由用人单位(或者培训 机构)签署意见,明确申请人经过安全教育和培训的内容和课时。
第十八条 焊工考试机构应当在收到报名资料15个工作日内
完成审查。对符合要求的,通知申请人参加考试;对不符合要求
的,通知申请人及时补正资料或者说明不符合要求的理由。
机构及其考试类别、项目范围,由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审核后报国家质
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确定并公布。安全监察管 理体制
第五条 焊工考试机构在公布的考试类别、项目范围内组织实施考试。
考试机构不得强制要求焊工参加本机构组织的培训。
由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者授权设区的市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以
拥有相应焊接设备、焊材烘干设备、
试件和试样加工设备、射线透照设 备、检验设备和测量工具,这些设
拥有相应焊接设备,试验设备,
备与设施不得租赁或者借用
企业设立焊工考试机构,本单位的 焊工应有50名

注1:表1中的人员资格和数量、设备等为最低要求(以下同);
注2:主任或者副主任可以兼任技术负责人。
注3:设备、设施不得租赁或借用
第二十一条 焊工考试结果报发证机关并通知报名的焊工。基本知识 考试和焊接操作技能考试合格的焊工,由考试机构汇总焊工报名资料、 考试资料(附件B、附件D、考试试卷、附件E或者附件F)向发证机关统 一申请办理《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也可以由焊工个人向发证机关申 请办理。

《特种设备焊接操作人员考核细则》培训讲义

《特种设备焊接操作人员考核细则》培训讲义

焊接方法

表A-1 焊接方法及其代号
焊接方法 焊条电弧焊 气焊 钨极气体保护焊 熔化极气体保护焊 埋弧焊 电渣焊 等离子弧焊 气电立焊 摩擦焊 螺柱电弧焊 代号 SMAW OFW GTAW GMAW(含药芯焊丝电弧焊FCAW) SAW ESW PAW EGW FRW SW
金属材料类别
种类
类别
低碳钢 低合金钢
试 件 类别 板材 对 接 焊 缝 试 件 管材 对 接 焊 缝 试件 代号 1G 2G 3G 4G 1G 2G 5G 5GX 6G 6GX
适用焊件范围 对接焊缝位置 板材和外径大于 600mm的管材 平 平、横 平、立(注A-1) 平、仰 平 平、横 平、立、仰 平、立向下、仰 平、横、立、仰 平、立向下、横、仰 外径小于或等于600mm 的管材 平(注A-2) 平、横(注A-2) 平(注A-2) 平(注A-2) 平 平、横 平、立、仰 平、立向下、仰 平、横、立、仰 平、立向下、横、仰 角焊缝位置 平 平、横 平、横、立 平、横、仰 平 平、横 平、立、仰 平、立向下、仰 平、横、立、仰 平、立向下、横、仰 管板角接头 焊件位置 — — — — — — — — — —
代号
FeⅠ FeⅡ FeⅢ FeⅣ
型号、牌号、级别
Q235 10 20 20G Q345 12CrMo 1Cr5Mo 15CrMo

Cr≥5%铬钼钢、铁素体钢、马氏体钢 奥氏体钢、奥氏体与铁素体双相钢 12Cr13 06Cr19Ni10
以及铜及铜合金、镍及镍合金、铝及铝合金、钛及钛合金
填充金属类别
表A-15 试件焊缝表面缺陷规定
缺陷名称 咬边 允许的最大尺寸 深度小于或者等于 0.5mm ,焊缝两侧咬边总长度不得超过焊 缝长度的10% (1)当T≤5mm时,深度不大于25%T,且不大于1mm; (2)当T>5mm时,深度不大于20%T,且不大于2mm; (3) 除仰焊位置的板材试件不作规定外,总长度不超过焊缝 长度的10%

特种设备焊接操作人员考核细则

特种设备焊接操作人员考核细则

特种设备焊接操作人员考核细则
特种设备焊接操作人员考核,是每位工作人员进行正常工作必须具备的基本质量标准,它既是规范工人行为的指导,又是督促工人提高工作质量的主要工具,具有重要的意义。

针对特种设备焊接操作人员考核,考核有一定的评价细则。

首先,参加特种设备焊接操作人员考核,必须具备正确的焊接理论,包括动力学等,同时能正确阐述焊接工艺操作步骤,以及相关设备的使用技巧。

其次,参加特种设备焊接操作人员考核的人员,必须具备安全操作技能,熟悉有关安全操作规定,考核内容包括安全技能的演示,以及对安全防护知识的考察。

最后,参加特种设备焊接操作人员考核的人员,必须具有良好的工作品质,一般以实践技能检测、依照焊接工艺要求操作和示范、专业知识及相关技能考试等形式进行考核。

特种设备焊接操作人员考核,是安全生产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对提高产品质量和培养干部的安全素养,都有重要的作用。

特种设备焊接操作人员考核,要求参考考核人员掌握正确的技术知识,进行安全操作,促进质量可靠,确保安全生产和安全工作环境。

特种设备焊接操作人员考核细则

特种设备焊接操作人员考核细则

特种设备焊接操作人员考核细则一、考核目的特种设备焊接操作人员是负责特种设备焊接作业的人员,他们的技术水平直接关系到特种设备的质量和安全。

因此,为了保证特种设备焊接作业的质量和安全,制定本考核细则,对特种设备焊接操作人员进行综合考核和评价。

二、考核内容特种设备焊接操作人员考核内容包括理论知识考核和实际操作考核两部分。

1. 理论知识考核理论知识考核主要针对特种设备焊接操作人员掌握的相关理论知识进行考核。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特种设备的生产工艺和制造工艺•特种设备焊接的基本原理和技术要求•特种设备焊接的材料和焊接材料的选用•特种设备焊接的工艺流程和操作规程•特种设备焊接的质量控制和安全要求•特种设备焊接的常见问题及其处理方法2. 实际操作考核实际操作考核主要对特种设备焊接操作人员的实际操作能力进行考核。

考核项目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特种设备焊接设备的正确操作•特种设备焊接材料的正确使用和处理•特种设备焊接工艺的正确掌握和操作•特种设备焊接过程中的质量控制和安全要求的执行三、考核要求特种设备焊接操作人员的考核要求如下:1.理论知识考核要求:•熟悉特种设备的生产工艺和制造工艺,掌握相关理论知识。

•熟悉特种设备焊接的基本原理和技术要求,掌握相关理论知识。

•熟悉特种设备焊接材料的选用,了解相关理论知识。

•熟悉特种设备焊接的工艺流程和操作规程,掌握相关理论知识。

•熟悉特种设备焊接的质量控制和安全要求,掌握相关理论知识。

•熟悉特种设备焊接的常见问题及其处理方法,掌握相关理论知识。

2.实际操作考核要求:•能正确使用特种设备焊接设备,确保设备操作正确、稳定。

•能正确使用特种设备焊接材料,保证材料质量和使用效果。

•能正确掌握特种设备焊接工艺,确保焊接过程符合要求。

•能正确实施特种设备焊接过程中的质量控制和安全要求,保证焊接作业的质量和安全。

四、考核方法特种设备焊接操作人员的考核分为理论考核和实际操作考核两个阶段。

1.理论考核阶段:•采用笔试或在线考试的方式,对特种设备焊接操作人员的理论知识进行考核。

特种设备焊工考核细则特种设备焊工考核细则

特种设备焊工考核细则特种设备焊工考核细则
永久焊缝内的定位焊焊工要求有相应的焊工资格;操作不熔入永久焊缝内的定 位焊焊工不要求焊工资格;)
特种设备焊工考核细则特种设备焊工 考核细则
n 附件A
n 特种设备金属材料焊工考试范围、内容、方法 和结果评定
n A1 适用范围
n 本附件规定了特种设备金属材料焊工考试范围 、内容、方法、结果评定与项目代号。适用于 特种设备用金属材料的1.气焊、2.焊条电弧焊 、3.钨极气体保护焊、4.熔化极气体保护焊、 5.埋弧焊、6.等离子弧焊、7.气电立焊、8.电渣 焊、9.摩擦焊、10.螺柱焊和11.耐蚀堆焊的焊 工考试。
12Cr1MoVG
S360 10MnDG
12Cr2Mo
S385
08MnNiCrMoVD
S415
12Cr2Mo1
S450
12Cr2Mo1R
S480
12Cr2MoG
12CrMoWVTiB
12Cr3MoVSiTiB
09MnD 09MnNiD 09MnNiDR 16MnD 16MnDR 16MnDG 15MnNiDR 15MnNiNbDR 20MnMoD 07MnNiMoVDR 10Ni3MoVD 06Ni3MoDG ZG230-450 ZG20CrMo ZG15Cr1Mo1V ZG12Cr2Mo
n (2)主任(或者副主任)、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师职称 ;
n (3)主任(或者副主任)、技术负责人和焊接操作技能 教师从事焊接工作5年;
n 2.无损检测人员;
特种设备焊工考核细则特种设备焊工 考核细则
n (1)Ⅱ级资格射线检测人员2名; n (2)承担堆焊项目考试,有Ⅱ级表面检测人员1名 n 3.场地: n (1)焊接操作技能考试固定场所满足焊工考试要求,考
n 第三条 从事下列焊缝焊接工作的焊工,应 当按照本细则考核合格,持有《特种设备作 业人员证》:

特种设备焊接操作人员考核细则

特种设备焊接操作人员考核细则
项目范围,由省级质监部门审核后报国家 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 总局)确定并公布。
第五条 考试机构在公布的考试类别、项目 范围内组织实施考试。焊工考试机构不得 强制要求焊工参加本机构组织的培训。
省级质监部门或者授权设区的市的质量技 术监督部门(以下简称市级质监部门),对焊 工考试进行监督,负责审批、发证和复审 (以下简称发证机关)。
第十八条 考试机构应当在收到报名资料15 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对符合要求的,通 知申请人参加考试;对不符合要求的,通 知申请人及时补正资料或者说明不符合要 求的理由。
第十九条 考试机构在考试30日前将焊工基本知识 考试和焊接操作技能考试项目、时间和地点公布, 并且通知申请人和考试机构所在地的质监部门。
第二条 本细则适用于从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 例》中规定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下同)、 压力管道(以下统称为承压类设备)和电梯、起重 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 机动车辆(以下统称为机电类设备)焊接操作人员 (以下简称焊工)的考核。
第三条 从事下列焊缝焊接工作的焊工,应 当按照本细则考核合格,持有《特种设备 作业人员证》:
(一)如果结构焊焊工考试中有特殊要求〔如本细 则第三十六条第(二)项、不按照JB 4708进行焊接 工艺评定、不按照JB/T 4730进行无损检测等〕, 焊工考试合格的项目必须分为“承压焊”或者
“结构焊”,但是《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又须
同时包括“承压焊、结构焊”时,则其“作业种 类”栏“特种设备焊接作业”后加“(承压焊、结 构焊) ”,并且在批准项目页中填写的合格项目代 号前注明“承压焊”或者“结构焊” (分别用代号 “Y”和“J”表示);
身体健康证明(原件)。
《特种设备焊接操作人员复审申请表》由 聘用焊工的单位(以下简称用人单位)或者培 训机构签署意见,明确申请人经过安全教 育和培训的内容和课时,有无违规、违法 等不良记录。

特种设备焊接操作人员考核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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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设备焊接操作人员考核细则特种设备焊接操作人员考核细则Examination Rules for Welding Operatorsof Special Equipment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布2010年月日目录第一章总则 (1)第二章考试机构 (2)第三章考试程序与要求 (4)第四章附则 (7)附件A 特种设备金属材料承压焊焊工考试范畴、内容、方法和结果评定 (9)附件B 特种设备金属材料结构焊焊工考试范畴、内容、方法和结果评定 (41)附件C 特种设备非金属材料焊工考试范畴、内容、方法和结果评定 (65)附件 D 特种设备焊接操作人员考试申请表 (75)附件 E 特种设备焊工考试差不多情形表……………………………………………(76) 附件 F 特种设备金属材料焊工焊接操作技能考试检验记录表 (77)附件G 特种设备非金属材料焊工焊接操作技能考试检验记录表(PE管) (79)附件H 特种设备焊接操作人员复审申请表 (82)附件I 特种设备焊工焊绩记录表 (83)特种设备焊接操作人员考核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特种设备焊接操作人员考核工作,依照《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治理方法》、《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规则》,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从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中规定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下同)、压力管道(以下统称为承压类设备)和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以下统称为机电类设备)焊接操作人员(以下简称焊工)的考核。

第三条从事下列焊缝焊接工作的焊工,应当按照本细则考核合格,持有《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一)承压类设备:受压元件焊缝、与受压元件相焊的焊缝、受压元件母材表面堆焊;(二)机电类设备:要紧受力构件焊缝,与要紧受力构件相焊的焊缝;(三)熔入上述焊缝内的定们焊缝。

第四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以下简称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确定同时公布本行政辖区内的焊工考试机构及其考试类别、项目范畴,其中承担长输管道和非金属材料的焊工考试机构及其考试类别、项目范畴,由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审核后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确定并公布。

《tsgz特种设备焊接操作人员考核细则》

《tsgz特种设备焊接操作人员考核细则》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总局2010年第126号公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质量技术监督局:现将《TSG Z6002—2010特种设备焊接操作人员考核细则》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局长:支树平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二○一○年十一月四日TSG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TSG Z6002-2010特种设备焊接操作人员考核细则Examination Rules for Welding OperatorsOf Special Equipment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布2010年11月4日前言2007年12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监察局(以下简单特种设备局)向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以下简称中国特检院)下达《特种设备焊接操作人员考核细则》起草任务书。

2008年1月中国特检院组织成立起草组,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形成草案。

2008年3月和6月,起草组在北京和济南分别召开工作会议,形成征求意见稿。

2008年12月,特种设备局以质检特函〔2008〕90号文征求基层部门的意见,并且上网征求意见。

根据征求到的意见,起草组对征求意见稿进行修改并形成送审稿。

2009年10月,特种设备局将送审稿提交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安全技术委员会审议,起草组按照审议的意见,修改形成报批稿。

2010年11月4日,由国家质检总局批准颁布。

本细则是在《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焊工考试与管理规则》(国质检锅〔2002〕109号)基础上修订的。

在修订过程中,起草组进行了广泛、深入的调查研究,认真总结了多年来特种设备焊接操作人员考核和管理方面的经验,对特种设备金属材料和非金属材料(PE)焊接操作人员考试分别提出了不同的要求。

本细则主要起草单位和人员如下: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高继轩尚洪张建荣全国锅炉压力容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戈兆文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石坤董尚元合肥通用机械研究院窦万波房务农哈尔滨锅炉厂有限责任公司杨松上海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顾福明山东省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单汝刚汪立新抚顺机械设备制造有限公司胡希海湖北省特种设备安全检验检测研究院杨笑峰江苏省电力建设第一工程公司徐佩兰中国石化第十建设公司袁转东江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李顺珍辽宁省安全科学研究院赵鹏华上海振华港口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龚美琪大连重工起重集团有限公司郭胜伟河南卫华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牛豫兰州兰石机械设备有限责任公司雷万庆上海锅炉厂有限公司王烱祥中国石化集团南京化学工业有限公司机械厂董安霞中山市金马游艺机有限公司康纪华中国重型机械工业协会肖力群亚大塑料制品有限公司贡爱国山东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锅怀力港华辉信工程塑料(中山)有限公司孔德斌何健文目录第一章总则 (1)第二章考试机构 (2)第三章考试程序与要求 (4)第四章附则 (7)附件A 特种设备金属材料焊工考试范围、内容、方法和结果评定 (9)附件B 特种设备非金属材料焊工考试范围、内容、方法和结果评定 (40)附件C 特种设备焊接操作人员考试申请表 (49)附件D 特种设备焊接操作人员考试基本情况表 (50)附件E 金属材料焊接操作人员技能考试检验记录表 (51)附件F 非金属材料焊接操作人员技能考试检验记录表(PE) (53)附件G 特种设备焊接操作人员复审申请表 (56)附件H 特种设备焊接操作人员焊绩记录表 (57)相关章节和规范历次制(修)定情况 (58)特种设备焊接操作人员考核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特种设备焊接操作人员考核工作,根据《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规则》,制定本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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