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火电机组金属技术监督管理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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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火电机组金属技术监督管理规章制度

公司火电机组金属技术监督管理规章制度

公司火电机组金属技术监督管理规章制度中国国电集团公司火电机组金属技术监督治理制度国电科学技术研究院目录1. 总则2. 金属技术监督机构和职责3.金属技术监督范围4.金属技术监督检查项目5.发电设备的金属技术监督要求6.金属技术监督的日常治理7.附则8. 附录中国国电集团公司火电机组金属技术监督治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中国国电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发电设备金属技术监督工作,提高设备运行的可靠性,保证发电企业安全、稳定、经济运行,依照国家、电力行业的有关制度、规定,结合电力生产金属技术监督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金属技术监督是保证发电企业安全、可靠、经济运行的重要措施。

金属技术监督实行在规划设计、设备制造、安装、调试、试运行、运行维护、停用、检修、设备改造及材料供应各个环节的全过程监督治理。

第三条金属技术监督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关口前移、闭环治理”的原则,实行专业技术监督与多级监督网络相结合的方法,严格执行国家和行业的有关技术标准、规程和规定,通过及时发觉和消除设备缺陷,提高设备运行可靠性。

第四条金属技术监督在治理上应严格执行《集团公司技术监督治理规定》的要求,建立相应的治理体制和制度,规范技术监督工作。

第五条各发电企业应切实加强对金属技术监督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金属技术监督网络和防磨防爆检查网络,建立明确的分级、分工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建立完善的奖励机制,提高从业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责任感,提高防磨防爆检查有效性,保证金属监督设备安全可靠运行。

第六条为了保证电力生产设备安全可靠性,电站锅炉、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应选择有相应检验资质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承担。

第七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直属、全资发电企业,控股发电企业参照执行。

各发电企业应依照本制度制定实施细则,并认真贯彻执行。

第二章金属技术监督机构和职责第八条集团公司火电机组金属技术监督实行四级治理,第一级为集团公司,第二级为集团公司所属的分公司、子公司、及省公司(以下简称“分支机构”),第三级为国电电科院,第四级为集团公司所属各发电企业。

火力发电厂金属技术监督规程

火力发电厂金属技术监督规程

火力发电厂金属技术监督规程总则1.1 为保证火力发电厂金属技术监督范围内各种金属部件的运行安全和人身安全,特制订本规程。

1.2 本规程适用于火力发电厂金属技术监督范围内各种金属部件的设计、安装、生产、修造、材料供应及试验研究等部门。

1.3 各电业管理局(电力联合公司、电力总公司)、电力工业局、电力建设局应有专职工程师负责金属技术监督的组织领导工作。

各试验研究所(院)在主管局领导下负责本地区的金属技术监督工作。

高温高压火力发电厂,电力建设工程公司(工程处)应设专职工程师负责本单位的金属技术监督工作,并设金属试验室负责本单位的金属试验工作。

1.4 中温中压火力发电厂和修造企业由主管局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必要时可设专职工程师或兼职专业技术人员主管。

1.5 金属技术监督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实行专业监督和群众监督相结合。

各地区可根据本规程制订适合本地区的监督制度或条例。

2 金属技术监督的体制、范围和任务2.1 金属技术监督的体制;2.1.1 金属技术监督实行在能源部领导下的电业管理局(电力联合公司、电力总公司),省(区)电力工业局(电力建设局),火力发电厂(电力建设工程公司)三级管理。

2.1.2 金属技术监督各级机构(或专职工程师)的职责。

2.1.2.1 电业管理局(电力联合公司、电力总公司)和省(区)电力工业局(电力建设局)金属技术监督机构的职责:a.贯彻部颁发的<<火力发电厂金属技术监督规程>>和下达的有关金属技术监督的各项指示;b.审批全局性的金属技术监督条例、规划、计划等;c. 组织召开金属技术监督工作会议,传达和布置金属技术监督的任务。

2.1.2.2 电业管理局(电力联合公司、电力总公司)和省局(区)的电力试验研究所(院)金属技术监督机构的职责:a.贯彻执行部、局颁发的金属技术监督规程、制度和条例;b.组织制订全局性的金属技术监督条例、技术标准、试验方法和有关技术措施;c.承担有关金属技术监督培训任务,负责归口金属技术监督管理工作;d.参加重大事故调查研究和试验研究工作;2.1.2.3 火力发电厂(电力建设工程公司)总工程师关于金属技术监督的职责;a.组织贯彻上级有关金属技术监督规程、指示和规定,审批本单位的金属技术监督规章制度;b.督促检查金属技术监督实施情况。

火力发电厂金属技术监督管理规定[工程类精品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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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力发电厂金属技术监督管理规定[工程类精品文档]本文内容极具参考价值,如若有用,请打赏支持,谢谢!【学员问题】火力发电厂金属技术监督管理规定?【解答】1、定期召开金属技术监督工作会议,传达和布置上级有关金属技术监督工作的指示、决议、工作总结、修订规章制度,制定工作计划等。

2、金属技术监督专职(兼职)人员,应按期制定金属技术监督工作计划,编写年度工作总结和有关专题报告,强化金属技术监督管理,提高技术水平。

3、受监部件检验必须出具检验技术报告,报告中应注明被检部件名称、方法、项目、内容、日期、结果,以及需要说明的问题。

报告由检验人员签字,并经审核批准。

4、健全金属技术监督网,建立数据库,实行定期报表制度,统一档案格式,使金属技术监督规范化、科学化、数字化和微机化。

5、修造企业或自行制作的产品,其技术档案,包括产品的设计、制造、改型和产品质量证明书和质量检验报告等技术资料,应建立监督档案。

6、建设安装单位应按部件根据本标准所规定的检验内容,建立、健全金属技术监督档案。

7、火力发电厂应建立和健全原始资料、专门技术和管理三种类型的金属技术监督档案。

原始资料技术档案应包括如下项目:a)、受监金属部件的设计、制造、安装单位应移交有关原始资料;b)、受监金属部件的用钢资料;c)、机组超参数运行时间、启停次数和运行累计时间等资料。

专门技术档案应包括如下项目:a)、主蒸汽管道、高温再热蒸汽管道监督档案;b)、受热面管子监督档案;c)、锅筒监督档案;d)、联箱、给水管道监督档案;e)、重要转动部件监督档案;f)、高温螺栓监督档案;g)、大型铸件监督档案;h)、焊接质量监督档案;i)、事故分析及异常情况档案;j)、反事故措施及各种部件缺陷处理情况档案;k)、机组超参数运行时间、启停次数和运行累计时间等资料。

管理档案应包括如下项目:a)、全厂金属技术监督组织机构和职责条例;b)、上级下达的金属技术监督规程、导则以及厂级编制的金属监督实施细则;c)、金属技术监督工作计划、总结等档案;d)、焊工技术管理档案;e)、仪器设备档案。

金属技术监督管理制度

金属技术监督管理制度

金属技术监督管理制度一金属技术监督范围1、工作温度大于和等于450℃的高温承压金属部件(含主蒸汽管道、高温再热蒸汽管道、过热器管、再热器管、联箱、阀壳和三通),以及与主蒸汽管道相联的小管道;2、工作温度大于和等于435℃的导汽管;3、工作压力大于和等于3.82Mpa的锅筒;4、工作压力大于和等于5.88Mpa的承压汽水管道和部件(含水冷壁管、省煤器管、联箱和主给水管道);5、300MW及以上机组的低温再热蒸汽管道;6、汽轮机大轴、叶轮、叶片和发电机大轴、护环、风扇叶;7、工作温度大于和等于400℃的螺栓;8、工作温度大于和等于435℃的汽缸、汽室、主汽门。

二监督管理的一般要求1、设立与工程相适应的现场金属监督网,由分公司总工直接领导,金属监督专职工程师与其他成员具体负责工程施工中的金属技术监督工作,并接受公司金属技术监督网的归口管理。

2、在开工初期,人员基本到位的情况下,召开金属技术监督会议,落实本工程金属技术监督工作任务及相关工作,明确各相关专业和部门的金属技术监督网成员职责。

3、受监金属部件检验必须出具检验技术报告,报告中应注明被检部件名称、方法、项目、内容、日期、结果以及需要说明的问题。

4、在金属技术监督工作范围内,金属技术监督人员有如下权限:a)有权对本专业的金属技术监督工作的计划制定和实施情况进行督促和检查;b)有权制止不符合有关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的技术措施和施工作业;c)有权查验参与施工的受监各工种的资质。

如:若发现有未经相应项目考试合格(或项目不能覆盖或证件过期)的焊工进行受监管道、容器或部件的焊接施工等现象时,有权制止和上报。

d)有权制止使用和安装未经检验合格的有关设备、部件、金属材料和焊接材料。

e)有权对到达现场的有关设备,部件和材料提出质疑和查验。

对发现的存在问题和设备缺陷提出相应的处理意见,报有关部门按相应程序处理。

f)参加受监金属部件质量事故的调查和原因分析,提出处理对策,并督促实施。

DL438_91火力发电厂金属技术监督规程完整

DL438_91火力发电厂金属技术监督规程完整

中华人民国电力行业标准DL 438—91代替SD 107—83火力发电厂金属技术监督规程中华人民国能源部1991-09-16批准 1992-05-01实施1总则1.1为保证火力发电厂金属技术监督围各种金属部件的运行安全和人身安全,特制订本规程。

1.2本规程适用于火力发电厂金属技术监督围各种金属部件的设计、安装、生产、修造、材料供应及试验研究等部门。

1.3各电业管理局(电力联合公司、电力总公司)、电力工业局、电力建设局应有专职工程师负责金属技术监督的组织领导工作。

各试验研究所(院)在主管局领导下负责本地区的金属技术监督工作。

高温高压火力发电厂,电力建设工程公司(工程处)应设专职工程师负责本单位的金属技术监督工作,并设金属试验室负责本单位的金属试验工作。

1.4中温中压火力发电厂和修造企业由主管局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必要时可设专职工程师或兼职专业技术人员主管。

1.5金属技术监督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实行专业监督和群众监督相结合。

各地区可根据本规程制订适合本地区的监督制度或条例。

2金属技术监督的体制、围和任务2.1金属技术监督的体制2.1.1金属技术监督实行在能源部领导下的电业管理局(电力联合公司、电力总公司),省(区)电力工业局(电力建设局),火力发电厂(电力建设工程公司)三级管理。

2.1.2金属技术监督各级机构(或专职工程师)的职责。

2.1.2.1电业管理局(电力联合公司、电力总公司)和省(区)电力工业局(电力建设局)金属技术监督机构的职责:.贯彻部颁发的《火力发电厂金属技术监督规程》和下达的有关金属技术监督的各项指示;b.审批全局性的金属技术监督条例、规划、计划等;c.组织召开金属技术监督工作会议,传达和布置金属技术监督的任务。

2.1.2.2电业管理局(电力联合公司、电力总公司)和省局(区)的电力试验研究所(院)金属技术监督机构的职责:a.贯彻执行部、局颁发的金属技术监督规程、制度和条例;b.组织制订全局性的金属技术监督条例、技术标准、试验方法和有关技术措施;c.承担有关金属技术监督培训任务,负责归口金属技术监督管理工作;d.参加重大事故调查研究和试验研究工作。

火电企业金属技术监督管理办法(试行)

火电企业金属技术监督管理办法(试行)

火电企业金属技术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电厂(以下简称电厂)火电企业金属技术监督管理,规范金属技术监督管理相关工作,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严格贯彻执行电力行业以下规程、规定:《火力发电厂金属技术监督规程》(DL/T 438-2016)、《火力发电厂焊接技术规程》(DL/T 869-2012)、《火力发电厂锅炉受热面管监督技术导则》(DL/T 939-2016)。

严格贯彻执行集团公司以下规程、办法:《燃煤火力发电厂技术监控规程第1部分:金属技术监督》(Q/CDT 101 11 003.01-2019)、《火电厂机炉外管道监督管理办法》(大唐集团制〔2005〕152号)、《防止火电厂锅炉四管泄漏管理办法》(大唐集团制〔2006〕6号)、《火电机组防止承压部件管座和套管焊缝开裂反事故措施》。

第三条《火力发电厂金属技术监督规程》、《燃煤火力发电厂技术监控规程第1部分:金属技术监督》等标准、规程中的主要内容在本管理办法中不再重复,各企业应严格执行第二条所列各项标准、规程。

第四条本管理办法适用于电厂系统火电企业金属技术监督的管理。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五条各火电企业应成立金属技术监督三级网络,明确各自岗位职责,做好日常金属技术监督工作。

金属技术监督三级网络第一级为总工程师、第二级为金属技术监督工程师、第三级为生产相关部门、专业、班组的专业技术人员及物资管理部门相关人员。

第三级金属技术监督网络成员应包括:设备管理部(检修部)的金属、汽机、锅炉、电气、化学、热工专业相关人员,发电部汽机、锅炉、电气、化学专业相关人员,物资管理部门相关人员等。

第六条金属技术监督三级网络各级人员应按照金属技术监督管理的相关要求,认真履行金属技术监督方面的职责,各级人员的职责如下:(一)总工程师的职责1.贯彻落实国家、行业和集团公司、电厂有关的制度、标准、规程、技术措施等,全面负责金属技术监督工作;2.组织建立健全金属技术监督管理体系,落实金属技术监督责任制,组织审批有关金属监督制度、标准、规程、实施细则、工作计划、监督项目等;3.经常督查金属技术监督工作开展情况,确保金属技术监督三级网络有效运作;4.组织开展金属技术监督工作,研究解决金属技术监督重大技术问题和疑难问题;5.组织召开年度金属技术监督工作会议,总结金属技术监督工作,对金属技术监督中出现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6.审批金属技术监督工作专项奖惩。

金属技术监督管理制度

金属技术监督管理制度

金属技术监督管理制度1总则1.1 为了贯彻执行电力行业《火力发电厂金属技术监督规程》及公司《华能国际电力金属技术监督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1.2 金属技术监督工作是确保电力生产安全和人身安全的重要环节之一,必须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实行专业监督和群众监督相结合,厂、部、班组各级领导和有关专业技术负责人,必须重视金属技术监督工作,并教育职工从思想上认识金属技术监督工作的重要性,共同做好金属技术监督工作。

1.3 本制度适用于华能福州电厂金属技术监督范围内的运行、检修、材料供应及检验的有关环节。

2引用标准DL438-2000 火力发电厂金属技术监督规程DL439-91 火力发电厂高温紧固件导则DL441-2004 火力发电厂高温高压蒸汽管道蠕变监督导则DL/T679-1999 焊工技术考核规程华能国际电力金属技术监督规定3金属技术监督的范围与任务3.1金属技术监督的范围3.1.1 工作温度≥450℃的高温承压金属部件,如锅炉过热器管、再热器管、蒸汽管道、联箱、汽缸、阀门、螺栓等。

3.1.2 工作压力≥60Kgf/cm2(5.88Mpa)的承压管道和部件,如水冷壁管、省煤器管、汽缸、阀门、汽包、水包、水冷壁省煤器联箱及疏、放水管等。

3.1.3 重要转动部件,如汽机大轴、叶轮、叶片和发电机大轴、护环、风叶等。

3.1.4 大型铸件,如汽缸、汽室、主汽门等。

3.1.5 机、炉、电、燃料等专业确认的其它重要金属部件3.2 金属技术监督的任务:3.2.1 做好监督范围内各种管道和部件的材质监督、焊接质量监督和金属测试工作,防止错用钢材,保证焊接质量。

3.2.2 掌握受监范围内各种管道和部件的组织变化、性能变化和缺陷发展情况,发现问题应及时采取措施,以防爆破或损坏(失效)。

3.2.3 认真检查各重要转动部件的缺陷情况,发现问题应及时采取措施,以防部件失效。

3.2.4 参加受监金属部件事故原因的调查和分析,总结经验,提出防止对策并督促实施。

电力集团发电公司基建期金属技术监督管理规定

电力集团发电公司基建期金属技术监督管理规定

电力集团发电公司基建期金属技术监督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电力项目(以下简称“项目”)基建期金属技术监督管理,加强基金属部件设计、制造、安装、调试等各阶段的质量监督管理,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电力相关规章制度,结合工程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项目基建期金属技术监督管理。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三条建设单位设专职“金属专业工程师”岗位,安装单位应设3名以上金属焊接专业岗位专责工程师岗位,全面负责电厂基建期间的金属专业管理。

对该岗位人员要求如下:(一)金属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二)有5年以上金属专业管理工作经验。

(三)掌握最新发布的《火力发电厂金属技术监督规程》(DL/T438)、《电力工业锅炉压力容器监察规程》(DL612)、《电站锅炉压力容器检验规程》(DL647)、《火力发电厂焊接技术规程》(DL/T869)中的主要内容。

(四)熟悉金属专业其他规程及标准。

(五)参加过金属专业相关的技术培训,并取得相关执业资格。

(锅监工程师、焊接工程师、焊接质检师、无损检验、理化检验二级等资格证)。

第四条金属专业工程师职责:(一)贯彻落实上级有关金属专业管理的规章制度。

(二)负责编制项目金属专业相关技术及管理文件。

(三)组织项目金属选材评审。

(四)确定金属专业设备监造范围。

(五)组织安装阶段金属专业检验检测项目评审。

(六)定期组织金属专业全面检查,针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予以落实并形成书面文件存档。

(七)组织召开“金属专题会”,落实金属专业工作计划的执行及完成情况。

(八)确定锅炉压力容器安全性能检验检测、金属技术监督范围。

第三章阶段工作要点第五条设计阶段:金属部件设计选材,制造与安装范围界定,焊接接头型式审定。

第六条采购及设备制造阶段:技术条件书,金属专业监造及检验检测。

第七条安装阶段: 资质审查,技术及质量管理,金属部件制造质量监检范围及检验检测比例,金属部件安装检验检测项目及比例,监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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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电集团公司
火电机组金属技术监督治理制度
国电科学技术研究院
目录
1. 总则
2. 金属技术监督机构和职责
3.金属技术监督范围
4.金属技术监督检查项目
5.发电设备的金属技术监督要求6.金属技术监督的日常治理
7.附则
8. 附录
中国国电集团公司
火电机组金属技术监督治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中国国电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发电设备金属技术监督工作,提高设备运行的可靠性,保证发电企业安全、稳定、经济运行,依照国家、电力行业的有关制度、规定,结合电力生产金属技术监督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金属技术监督是保证发电企业安全、可靠、经济运行的重要措施。

金属技术监督实行在规划设计、设备制造、安装、调试、试运行、运行维护、停用、检修、设备改造及材料供应各个环节的全过程监督治理。

第三条金属技术监督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关口前移、闭环治理”的原则,实行专业技术监督与多级监督网络相结合的方法,严格执行国家和行业的有关技术标准、规程和规定,通过及时发觉和消除设备缺陷,提高设备运行可靠性。

第四条金属技术监督在治理上应严格执行《集团公司技术监督治理规定》的要求,建立相应的治理体制和制度,规范技术监督工作。

第五条各发电企业应切实加强对金属技术监督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金属技术监督网络和防磨防爆检查网络,建立明确的分级、分工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建立完善的奖励机制,提高从业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责任感,提高防磨防爆检查有效性,保证金属监督设备安全可靠运行。

第六条为了保证电力生产设备安全可靠性,电站锅炉、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应选择有相应检验资质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承担。

第七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直属、全资发电企业,控股发电企业参照执行。

各发电企业应依照本制度制定实施细则,并认真贯彻执行。

第二章金属技术监督机构和职责
第八条集团公司火电机组金属技术监督实行四级治理,第一级为集团公司,第二级为集团公司所属的分公司、子公司、及省公司(以下简称“分支机构”),第三级为国电电科院,第四级为集团公司所属各发电企业。

第九条集团公司技术监督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行业、集团公司的金属技术监督标准、规程、制度等。

(二)组织制定集团公司的金属技术监督标准、规程、制度、导则、技术措施;组织对发电企业的金属技术监督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价。

(三)指导集团公司所属分支机构、国电电科院及发电企业的金属技术监督工作,组织交流技术监督的工作经验和先进技术。

(四)负责组织制定集团公司金属技术监督工作规划和年度打算。

(五)组织对在建和已投产发电企业发生的金属重大、特大事故进行分析调查工作,组织制定金属反事故措施,组织解决金属重大技术问题。

(六)按照集团公司的工作规划,依照发电企业的实际情况,组织推广先进、成熟、可靠、有用、有效的金属技术监督和故障诊断新技术。

(七)负责已投产发电企业金属设备运行、检修、技术改造等方面的技术监督治理工作。

(八)组织检查发电企业与当地电科院(电研院)签订技术服务协议的执行情况。

(九)组织在建电厂的金属专业设计审查、设备监造、安装调试以及试运行时期的质量检查与验收工作;.监督指导工程建设、施工单位开展技术监督工作。

第十条各分支机构技术监督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行业、集团公司金属技术监督的方针、政策、法规、标准、规程和制度。

(二)建立健全本辖区金属技术监督组织机构,完善金属技
术监督分级治理制度,组织落实金属技术监督责任制,组织管辖区发电企业完成金属技术监督工作,指导发电企业的金属技术监督工作。

(三)对阻碍和威胁本辖区安全生产的重要问题,督促发电企业限期整改;组织国电电科院、发电企业完成设备事故调查分析、制定反事故措施,组织解决技术难题问题。

(四)组织开展新建、扩建、改建电网工程的设计审查、要紧设备的监造验收以及安装、调试、试生产等生产过程中的金属技术监督和基建交接验收的技术监督工作。

(五)组织实施大修技改金属项目质量技术监督,督促、协助发电企业解决金属技术监督发觉的问题。

(六)定期组织召开本辖区技术监督工作会议,总结、交流金属技术监督工作经验,通报金属技术监督工作信息,部署金属技术监督时期工作任务。

(七)协调国电电科院、地点电科院(电研院)、本辖区发电企业关系。

(八)组织国电电科院、发电企业加强对金属技术监督人员的培训,不断提高技术监督人员专业水平。

第十一条国电电科院作为集团公司授权的技术监督机构,
行使技术监督的治理职能,其职责如下:
(一)贯彻执行国家、行业、集团公司有关金属技术监督的法规、标准、规程、制度及相关文件等。

(二)编制集团公司金属技术监督制度、技术导则等。

(三)了解并掌握系统内金属技术监督范围内的设备健康状况,进行综合分析,发觉问题及时提出建议和措施,并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监督。

(四)参加有关金属专业方面的重大事故调查分析,提出反事故措施及处理意见,参加重大技术措施与改造方案的审查。

(五)了解各有关单位金属技术监督重要测试设备的配置情况,协助各发电企业规划和审核仪器设备配置打算。

(六)掌握发电企业金属技术监督队伍的技术状况,组织金属专业技术培训和考核。

(七)研究金属技术监督新方法,推广新技术,开展技术交流和服务活动。

(八)负责各发电企业金属技术监督工作检查、指标考核工作。

(九)参加新建、扩建、改建工程的设计审查、要紧设备选型、监造、安装、调试及试生产过程中有关金属技术监督的全过程治理和设备质量验收工作。

(十)认真、严肃地行使监督职权,对质量不合格产品、设备、材料进入电网有否决权,对制止违章操作有建议权,对有关单位违反规程、规定,严峻阻碍安全生产的行为有告警权。

(十一)组织召开系统内金属技术监督工作会议,定期向集
团公司、分支机构及各发电企业传送金属技术监督季报、年度工作打算及总结,报告金属技术监督情况和调查分析资料以及提出建议。

第十二条发电企业应建立健全由生产副经理或总工程师领导下的金属技术监督网,并在生技部门或设备治理部门设立金属技术专责工程师,负责开展本企业的金属技术监督工作。

其生产副经理或总工程师的职责如下:
(一) 组织贯彻执行上级有关金属技术监督的规定和制度,组织制定本企业有关金属技术监督的规章制度、技术措施与实施细则。

(二) 定期组织本企业金属技术监督分析会议,了解金属设备运行、检修、试验和消缺情况,发觉问题督促及时处理。

(三) 组织研究本企业重大金属设备缺陷和事故,分析缘故、制定对策。

(四) 组织协调本企业检修、运行、生产技术等部门工作,共同完成金属技术监督任务。

(五) 关注并解决本企业开展金属技术监督工作所需的人员与试验仪器的配备、试验室条件和人员培训等,不断提高金属技术监督专业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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