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韦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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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韦伯的简要评价

马克思韦伯的简要评价

马克思·韦伯,德国社会学家、社会哲学家、历史学家,社会行动理论的首倡者和理解的社会学的奠基人。

曾在海德堡大学和柏林大学攻读法律,兼修中世纪史、经济理论和哲学课程。

1889年获博士学位。

毕业后,曾先后在弗莱堡大学(1893~1896)、海德堡大学(1896~1898、1902~1919)和慕尼黑大学(1919~1920)任教。

1903年与桑巴特等人共同发起创办《社会科学和社会政策文库》杂志。

1910年与滕尼斯、齐美尔等人联合发起成立德国社会学会,对社会学在德国的发展起了重要推动作用。

韦伯一生著述颇丰,主要有:《宗教社会学论文集》(3卷,1920)、《政治论文集》(1921)、《经济与社会》(2卷,1921~1922)、《科学论文集》(1922)、《社会学和社会政策论文集》(1924)等。

韦伯的知识范围和学术研究视野非常广泛,从经济、政治、法律、宗教、音乐等社会生活领域到社会科学方法论都有重要成果,使他成为在社会学史上与迪尔凯姆等齐名的重要思想家。

马克斯·韦伯是近代社会科学发展史上世界公认最有影响的人物之一,在社会学领域中与卡尔·马克思、迪尔凯姆并驾齐驱。

作为一位跨世纪的伟大学者,他在生命的五十多年时间里为后世留下诸如《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经济与社会》等宏大巨著。

然而,这位社会学家作为一个活生生的人,在“学术”的思想背后,又有怎样的“生活”背景支撑呢?与父亲终生隔阂的韦伯韦伯出生在德国的一个有广泛社会和政治联系的富裕家庭。

这造就了一种智识性刺激的氛围,对韦伯的成长起了重要作用。

父亲老马科斯·韦伯出身西法利亚一个纺织业为主的工商业家族。

到韦伯出生时,父亲已经是一名法官。

韦伯的母亲出身于教育世家,关注并研究宗教和社会问题。

老韦伯在政治上倾向于立宪派,由于关心政治,他逐渐成为一个典型的德国资产阶级政治家,忙碌热衷于当代政治问题,“沉溺于美食、自我满足式的自由放任主义”(沃尔夫冈·莫姆森语)。

马克思、韦伯、涂尔干社会分层理论比较

马克思、韦伯、涂尔干社会分层理论比较

马克思、韦伯、涂尔干社会分层理论比较引言:在社会学的研究中,社会分层一直是一个重要的议题。

不同的学者通过不同的理论途径对社会进行分层研究和分析,其中马克思、韦伯和涂尔干的社会分层理论是最为知名和影响深远的。

本文将对这三位学者的社会分层理论进行比较,探讨他们的共同点和差异,并对其对社会分层研究的贡献进行评估。

一、马克思的社会分层理论马克思是社会学的奠基人之一,他对社会分层的理论贡献巨大。

在他的理论框架中,社会分层是由生产方式决定的。

他认为,社会的经济基础决定了社会结构和分层的形成。

在资本主义社会中,马克思将社会分为两个主要阶级:资产阶级和无产阶级。

资产阶级拥有生产资料,而无产阶级则只能靠自己的劳动力维持生计。

这种阶级对立是社会分层的根源,资本主义社会中的社会分层是通过剥削和压迫来实现的。

马克思的社会分层理论注重经济条件对社会结构的影响。

他认为,在生产资料私有制的社会中,经济基础决定了上层建筑,包括政治制度、法律体系和意识形态等。

因此,经济基础的变化将直接影响社会的分层结构。

二、韦伯的社会分层理论韦伯是社会学中的另一位重要的学者,他对社会分层进行了深入的研究。

与马克思不同,韦伯将社会分层看作是多个因素的综合结果。

他认为,社会分层是由不同的社会资源和社会地位所决定的。

在韦伯的理论中,社会资源包括财富、权力和荣誉。

这些资源决定了一个人在社会中的地位,而地位的不同则形成了社会的分层结构。

韦伯主张通过对社会地位的分析来研究社会分层,他将地位分为三种类型:阶级地位、阶层地位和社会群体地位。

韦伯的社会分层理论强调了社会资源的多样性和复杂性。

他认为,社会分层不仅仅是经济因素的决定,还受到政治、文化和社会关系等因素的影响。

他强调了地位的多维度性,同时也提出了社会流动的可能性。

三、涂尔干的社会分层理论涂尔干是中国社会学家,他在社会分层理论方面也作出了重要的贡献。

他的社会分层理论强调了社会阶层的多元性和现实性。

涂尔干认为,社会分层是社会结构的基本属性,是社会组织的结果。

马克思韦伯的官僚制理论

马克思韦伯的官僚制理论

马克思·韦伯的官僚制理论马克思·韦伯是官僚制理论的奠基人,被称为“组织理论之父”。

韦伯首先立足于西方独特理性主义来审视理性官僚制,并通过西方现代官僚制与中国传统制的比较来加以说明。

他倡导的官僚制是一种纯粹的、抽象的、标准的的组织形态,他所谓的“官僚制”是指一种以分部——分层、集权——统一、指挥——服从等为特征的组织形态,亦即现代社会实施合法统治的行政组织。

从纯技术的观点来看,“官僚制”确是最高的组织形式。

他所倡导的层级官僚制理论的主要内容就包括了专业化分工、等级制、对法理化规则的遵从以及非人格化等方面。

韦伯认为,作为一种理想的行政组织形式,官僚制具有以下基本特征:1.合理的分工。

工作的专业化便是这种高度明确分工的结果。

2.层级节制的权力体系。

官僚制组织是一个等级实体,具有等级与权力一致的特征,形成官僚制中层级节制的权利体系,以保证在组织权力中政令畅通。

3.依照规程办事的运作机制。

官僚组织通常要制定一整套规则程序来规范组织及其成员的管理行为,以保证整个组织管理工作的一致性和明确性,保证官僚制组织的合理性、合法性、稳定性和连续性。

4.行程正规的决策文书。

有利于下级组织及其成员明确任务权责及规范要求,加强控制,促进组织更加有效、更便捷的实现目标。

5.组织管理的非人格化。

在实行官僚制组织中,管理工作是以法律、法规、条例和正式文件等来规范人的行为的,公务活动中不得掺杂个人情感、偏好等非理性因素,在组织成员之间的公务关系中存在的只是对事的关系而非对人的关系,不考虑任何私情关系。

6.适应工作需要的专业培训机制。

官僚制是建立在高度分工和专业化基础之上的,提高其服务数量和质量,从根本上提高组织的工作效率。

7.合理合法的人事行政制度。

其中包括人员任用应符合工作性质的要求和人员自身能力、人员职位应保证其在合适位置充分发挥才能、职务由自由契约关系承担、人员奖惩应根据工作优劣确定,行政人员须收到严格而系统的纪律约束和控制等。

马克思·韦伯语录

马克思·韦伯语录

马克思·韦伯语录
马克思·韦伯曾经说过,“人的命运不是由星座决定的。

”这句话深刻地揭示
了人类对自己命运的掌控力和自主性。

在现代社会,人们往往倾向于相信命运的安排和宿命的束缚,但韦伯的话语提醒我们,我们的命运并非被天上的星星所决定,而是由我们自己的努力和选择所决定。

人的命运不是天生就被注定的,而是可以通过自己的努力和决定来改变的。


论一个人的出身如何,无论他的环境如何,只要他有足够的毅力和勇气,就能够创造出属于自己的命运。

韦伯的这句话告诉我们,不要被外界的因素所束缚,要相信自己的力量,勇敢地去追求自己的梦想和目标。

同时,韦伯的这句话也提醒我们,命运并非完全由自己掌控,外部的因素也会
对我们的命运产生影响。

然而,我们可以通过自己的努力和智慧来应对这些外部因素,从而影响自己的命运走向。

我们可以选择积极乐观地面对生活中的挑战和困难,从而改变自己的命运轨迹。

最后,韦伯的这句话也提醒我们,要对自己的命运负起责任。

我们不能把自己
的命运归咎于外部因素,而是要勇敢地面对自己的选择和决定。

我们要对自己的人生负责,要勇敢地去追求自己的梦想,不断努力,不断奋斗,不断创造自己的命运。

总之,马克思·韦伯的这句话告诉我们,人的命运不是由星座决定的,而是由
自己的努力和选择所决定的。

在面对生活中的挑战和困难时,我们要相信自己的力量,勇敢地去追求自己的梦想和目标,从而创造出属于自己的命运。

马克思韦伯的名词解释

马克思韦伯的名词解释

马克思韦伯的名词解释马克思韦伯是19世纪末、20世纪初德国最具影响力的社会学家和经济学家之一。

马克思韦伯的名词解释广泛应用于社会科学领域,对社会学、经济学以及政治学等领域的理论建构和实证研究都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本文将以不同的主题来详细探讨马克思韦伯的若干重要名词解释。

一. 理性化与官僚化马克思韦伯对理性化和官僚化的概念进行了深入研究。

他认为,理性化是现代社会的一个核心特征,指的是个人和组织在思维和行为上更多地采用理性的方式来处理问题。

这种理性化的过程导致了官僚化的出现。

官僚化则指的是一种组织形式,特点是有明确的等级制度、规范化的职责分工和决策程序。

在官僚化的背后,隐藏着对个人自由和创造力的限制,以及对权威和规则的过度依赖。

马克思韦伯认为,理性化和官僚化不仅是现代社会的产物,也是现代化进程中的必然结果。

二. 社会阶级与权力在马克思韦伯的理论框架中,社会阶级与权力是两个密切相关的概念。

他认为,社会阶级是根据人们在经济方面的地位和财富分布而形成的社会群体。

而权力则是指一种能够影响他人行为的能力。

韦伯将权力分为三种类型:传统权威、合法权威和魅力权威。

传统权威是通过习俗、传统和习惯来建立的权力;合法权威则是通过法律、规章制度和合法程序来建立的权力;而魅力权威则是通过个人魅力、领导能力和吸引力来建立的权力。

马克思韦伯认为,社会阶级和权力之间存在着复杂的相互关系,即阶级地位决定了一个人所能获得的权力,同时权力也会影响一个人的阶级地位。

三. 理想类型与社会科学研究在社会科学研究中,马克思韦伯引入了一个重要的概念——理想类型。

理想类型是对某一现象或群体的理性构建,用于分析和理解现实社会中的复杂现象。

通过构建理想类型,可以更好地抽象出现实社会中的普遍性特征,并进行系统的比较和分类。

理想类型是韦伯研究的基础,也是他提出理性化和官僚化理论的理论工具。

四. 社会行动与社会关系马克思韦伯的社会行动理论强调了个人在社会中的行为和决策。

马克思、韦伯、涂尔干社会分层理论比较

马克思、韦伯、涂尔干社会分层理论比较

马克思、韦伯、涂尔干社会分层理论比较马克思、韦伯、涂尔干社会分层理论比较引言:社会分层是社会学中一个重要的研究领域,旨在理解社会中个体的层级差别以及这些差别对个体在社会中的地位和机会的影响。

马克思、韦伯和涂尔干是三位对社会分层理论做出重要贡献的经典社会学家。

他们各自从不同的角度出发,分析了社会分层现象以及其背后的原因。

本文将对马克思、韦伯、涂尔干的社会分层理论进行比较,以揭示他们在分析社会分层时的不同观点和方法。

一、马克思的社会分层理论马克思认为,社会分层是由于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发展而产生的,分层是基于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冲突。

他的理论强调了阶级斗争的重要性,将社会分为两大阶级:资产阶级和无产阶级。

马克思认为,资产阶级拥有生产资料,而无产阶级只能依赖出卖自己的劳动力来生存。

这种阶级矛盾导致了不平等的经济结构,并使得资本主义社会不可持续。

马克思还认为,社会分层是一种历史发展的趋势,随着生产力的不断发展,最终会导致社会主义的到来。

二、韦伯的社会分层理论与马克思不同,韦伯将社会分层视为多个因素的综合结果,包括经济、权力和社会地位。

韦伯提出了“三个纯型的特殊接近”:经济类别、社会政治类别和身份类别。

经济类别主要基于个人的经济地位和财富,社会政治类别主要根据个人的权力和政治地位,而身份类别主要关注个人的社会地位和文化认同。

这种综合理论使得韦伯的社会分层理论更具灵活性,能够更好地解释不同群体间的差异。

三、涂尔干的社会分层理论涂尔干的社会分层理论强调了教育的重要性。

他认为,教育是社会流动和分层的关键因素,有助于个人获得更好的社会地位和经济机会。

在涂尔干看来,教育程度越高,一个人在社会中的位置和权利就越高。

与马克思和韦伯相比,涂尔干更关注教育的社会作用和对社会分层的影响,认为通过教育可以改变和提升人们的社会地位。

比较与总结:马克思、韦伯和涂尔干的社会分层理论都对社会分层现象进行了深入的研究,但从不同的角度出发。

马克思、韦伯、涂尔干社会分层理论比较

马克思、韦伯、涂尔干社会分层理论比较

马克思、韦伯、涂尔干社会分层理论比较社会分层是指社会中不同群体在经济、权力、地位等方面的差异和层次。

马克思、韦伯、涂尔干是著名的社会学家,他们各自提出了不同的社会分层理论。

本文将会对马克思、韦伯、涂尔干的社会分层理论进行比较。

马克思的社会分层理论主要集中在阶级分析上。

他认为,社会分层是由于生产力的发展而产生的,阶级之间的斗争是社会变革的动力。

在马克思看来,社会分层的根源是私有制的存在,通过私有制生产方式的转型,社会将进入无阶级的共产主义社会。

马克思将社会分为资产阶级和无产阶级两大阶级,认为资产阶级是社会占有生产资料的阶级,无产阶级是没有生产资料只能出卖劳动力谋生的阶级。

因此,他认为社会的主要矛盾是资产阶级和无产阶级之间的矛盾。

韦伯的社会分层理论相较于马克思更加细致和多样化。

与马克思不同,韦伯认为社会分层不仅仅是由于经济条件的差异,还包括权力和社会地位的差异。

他提出了三种理想型的统治形式和三种社会分层类型。

韦伯将统治形式分为合法统治、传统统治和魅力统治。

在社会分层方面,他将社会划分为经济阶层、社会阶层和政治阶层。

经济阶层主要由财富和权力来决定,社会阶层主要由社会声誉和地位来决定,而政治阶层主要由权力来决定。

涂尔干的社会分层理论着重于社会整合和个体的集团化。

他将社会分为四个层次:行动群体、互助群体、情感群体和利益群体。

行动群体和互助群体更加关注亲密的人际关系和共同利益,而情感群体和利益群体则更加关注个体的情感和利益。

涂尔干认为,社会分层主要取决于个体在不同群体中的地位和角色。

他认为,社会分层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个体的发展和社会的稳定。

通过对比马克思、韦伯和涂尔干的社会分层理论,我们可以看到各自的差异和共同点。

马克思强调阶级斗争和经济基础对社会分层的影响,韦伯则更加注重权力和社会地位的差异,而涂尔干则关注个体在群体中角色的不同。

除此之外,韦伯和涂尔干的理论更加多元和宽泛,将社会分层分为不同的层次和类型。

马克思和韦伯对于矛盾的认识

马克思和韦伯对于矛盾的认识

马克思和韦伯对于矛盾的认识马克思和韦伯是两位伟大的社会学家,对于矛盾的认识有着独特的见解。

他们的思想触及了社会、经济、政治等多个领域,对我们理解世界的本质和解决社会问题有着深远的指导意义。

首先,马克思认为矛盾是社会发展的推动力。

在他的理论中,社会被看作是由相互冲突的阶级组成的,这种阶级矛盾是社会变革的根本原因。

马克思主张,作为社会的基本单位,阶级之间的利益冲突与对抗是不可避免的,而这种矛盾将促使社会朝着更高级、更进步的形态发展。

通过阶级矛盾的激化和对立,较低级别的生产方式将被推翻,从而为新的生产方式的建立和社会变革创造条件。

相比之下,韦伯则将矛盾视为社会结构的基础。

韦伯认为,社会是由不同的社会群体和利益集团组成的,而这些群体之间的矛盾是社会秩序存在和改变的动力。

他提出了权力和统治的概念,认为权力在社会中的分配不均导致了不同社会群体之间的矛盾与冲突。

韦伯的矛盾理论更强调社会中各种权力关系的影响,比如政治权力、经济权力等,这些权力关系不平等的存在会导致社会中的矛盾不断加剧。

虽然马克思和韦伯在矛盾理论上有所不同,但他们的思想对于我们理解和处理社会问题具有重要启示。

首先,我们需要认识到社会中的矛盾是客观存在的,我们不能回避或忽视它们。

社会矛盾的存在是社会发展的必然结果,我们需要正视它们并找到解决的途径。

其次,马克思和韦伯的理论提醒我们,社会矛盾不仅仅是分析问题的工具,更是改变社会现状的动力。

通过深入研究社会矛盾的本质和原因,我们可以找到变革和解决问题的方向。

我们需要通过激化矛盾,推动社会的进步和发展。

最后,马克思和韦伯的思想也教导我们,要解决社会矛盾需要依靠全社会的力量和智慧。

社会问题往往是复杂的,单凭个体的力量难以解决。

我们需要建立起广泛的社会参与和协作机制,发挥各方的智慧和努力,共同找到解决问题的有效途径。

综上所述,马克思和韦伯对于矛盾的认识给我们指明了认识社会和解决社会问题的方向。

我们要正视社会矛盾的存在,通过深入研究和分析矛盾的本质来找到解决问题的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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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韦伯理解社会学及其方法论摘要:韦伯所构建的体系庞大的理解社会学,不仅为德国人文主义社会学铺设了最重要的一段基石,而且已经成为整个社会学的思想财富。

韦伯认为社会学就是致力于解释性理解社会行动并通过这种理解对社会行动的过程和影响作出因果说明的科学。

为了保证社会学研究的客观有效性,他提出了“价值中立”和“理想类型”的方法论。

在社会学界引起轰动,至今其学说为后人所敬仰。

本文主要就其理解社会学及其方法论进行讨论。

关键词:理解社会学、价值中立、理念类型、马克思·韦伯(1864-1920)是社会学学界公认的“社会科学的主要奠基人之一”。

他的学说始终闪耀着魅惑而迷人的光芒,他博大精深的思想理论和研究方法影响着哲学、法学、历史学、心理学等众多学科的学者们。

同时,韦伯也是个多产作家,其著作覆盖面非常的广泛,涉及各个学术领域。

我在此主要讨论韦伯的理解的概念与其方法论理论。

尽管他在这些方面的学说依然是备受争议,甚至为此形成的两大阵营,事实上,这种争论恰恰又推进了韦伯方法论向更好更完善的方向发展,韦伯的方法论,形成于当时的历史背景下,我们探讨一个理论。

应该将其置于当时的环境下去理解,看韦伯是如何解释他的那个时代,而其现实意义,则是随着时代发展得到的验证与实用,与我们今日现实处境的相关性,亦或说是借鉴意义。

我们称韦伯是我们同时代的人,因为他所研究的问题是我们现在依然在研究的问题。

韦伯的思想始终在“现实性”的背景之下长期被关注,成为当代最重要的思想资源。

(一)、理解社会学韦伯曾说:“社会学是一门与对社会行动的解释性理解有关,并因此与对社会行动的过程和结果的因果联系说明有关的科学。

”[1]这也就是说,在韦伯看来,社会学是一门理解社会行为的科学,人的行为具有一种内在的可理解性,这是因为人是有意识的[2],而理解则是一个最为基本的概念,面对社会事实,研究者应该先去理解这一文化现象,行动者、行动者与行动者之间的互动,乃至整个人类社会的发展历史,之后才能去说明、去解释他们之间存在的内在关系。

韦伯把他的理解分为两种具体形式,其一是“直接观察的理解”,即对特定行动的主观意义的直接的观察性理解,也就是通过直接观察理解它的意义。

例如:天黑了,主人点亮灯光照明。

我们无需考察有多少种情况下天黑了,人们要打灯照明就可以理解这样的行为了。

其二呢,就是“解释性理解”,即通过了解一件事情的动机去理解这个行动。

更进一步,他认为社会学家还应该去说明人们的信念和价值观是如何决定其行为的。

即在洞悉社会现象之后,就有必要再从因果关系上去说明些现象。

“留日学生杀母案”刺痛天下可怜父母心,引发整个社会深思,在此,我们很难只从表面上去理解儿子的刺母行为,而金钱原因也不过是一条导火线,真正的炸药包在何处还需要我们真正深入事件的肌理骨髓去解释说明。

此外,从解释性理解这一层面上分心,韦伯的见解要比狄尔泰的高超许多,他把“理解”拉出了心理学的范畴,不再单纯是心理学原理中一个“将心比心”的移情过程,更重要的是社会的可理解性是独立的,突破了以往学者的局限。

德语“Verstehe”的意思应为“去理解”,也就是运用理解这一方法,“通过洞察去把握”人类行为,而我们也认可社会学研究的目的是理解人的行为而不是对该行为作出价值判断。

那么,我们来看一个具体事例。

农妇吴远碧,于1989年随夫携儿带女进城打工,寻找"好生活",不料却患上一种"怪病",腹部积水,肚胀如鼓,第一次进医院,就花光了积蓄。

出院不久,腹部积水又发作。

为不拖累家庭,农妇挥刀自剖肚子自医,差点送命。

媒体报道后,在有关领导关怀下,农妇被送入大医院救治。

(本段摘自2011年5月23日《华商报》)作为社会学家,面对这个真实的案例,我们首先要做的不是去评判谁对谁错,不是去批判农妇的无知与愚昧,不是去谴责社保制度的不完善,不是去怒骂社会的冷漠。

而是去思考,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事情?是什么原因导致了她这样的行为?让我们冷静的分析一下,吴远碧的身份是一个农民工的妻子,为了来大城市过上好的生活,跟随丈夫到城里打工,不幸换上此病,丈夫一人打工赚钱养活家里,而第一次的治疗几乎花光了家里的积蓄,第二次又换上此病,家里不禁恐慌,因为实在没有能力为她治疗,而这个病又严重的影响她的正常生活,加之大女儿的出走又让家里雪上加霜。

吴远碧如是说:“这一刀下去,好了,就不再拖累家人了;要是要了命,也就不用再拖累家人了。

”基于她的认识层面,在她的印象中,医生就是这么做的,所以她也照着做,最终选择这种自残式的救命方案。

那么我们可以从她的身份、阶级、地位、角色等方面分析,据报道说:她本人个性倔强、收入少,脾气大,又爱争吵纠纷多,平时习惯不好,还乱扔垃圾,而农民工本身可能文化素质又比较低,无法较为清晰地认识问题,作为外来人口,又不容易融入社区和城市生活,加之没有常住身份,很多福利也无法享受。

种种因素叠加,促使她做出如此极端的选择。

当今的中国社会,阶层之间的交流越来越少,阶级之间的隔阂越来越多,正是因为不了解,所以我们的主观猜测就更多,各种有色的眼镜就不自觉的戴上了。

正如一些媒体不断炒作华中师大性学副教授彭晓辉“性侵递套”这一说法,身为媒体人士,又是否以新闻的准确性与真实性传达与人?社会就像一个巨大的拼版,我们起初只接触一两个离散的小版块,并去观察它们,之后才又发现其他散碎的版块,我们又去努力理解吸收它,渐渐地,我们所掌握的越多,拼版就越趋于完整,我们的观点随之发生改变从,但也因此,我们的视野从许多小而零乱的片段转移到了被结合在一起的整体,我们对于社会的理解就更深刻、更系统和完善。

(二)、价值中立从我们开始有意识以来,就不断的对外界进行着评价判断,这个糖果是否甜,这件衣服是否漂亮等等,毋庸置疑的是,我们的价值判断是极具主观性和个人性的,作为社会学人,我们的研究对象是人类社会,对于这样一个整体,当进行研究课题时,一味的依据个人喜好憎恶进行主观判断的话,那我们的研究必将寸步难行,甚至误人子弟,误入穷途。

之所以要提倡价值中理论,是因为韦伯在研究过程中发现,社会学家在进行选题研究或社会研究时,无法摆脱掉自身价值和社会价值所施与的影响,毕竟我们是生活在这个世界的人,我们也在社会生活中扮演着一定的角色,对所生活于其间的社会是存在依赖关系的,无法脱离这个世界。

因此韦伯所提出的“价值中立”是指在进行社会科学研究的过程中,一旦社会科学家根据自己的价值观念选定了研究课题,就必须排除主观的干扰因素,而遵循他所发现的资料的引导,尽可能地反映社会本身的状态,是什么样的状态就表现出来什么样的规律和状态,不添加任何人为因素,力求做到一种遵循学理的客观。

而不是超越自己的本分去处理价值评判问题,使科学丧失客观性,丧失最起码的尊严。

在此需申明一点,价值中立并不等于价值冷漠,让每位社会学人都变成冷血动物。

我们每个人还是有自己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然而这并不妨碍我们在研究社会课题时的价值中立。

我们在研究社会事实时,进行“无涉及个人意念的价值判断”[3]而做到的价值中立。

在日常生活中这全然不影响我们买水果时是选择苹果还是选择梨,而不是纠结于这两种水果都各有利弊,要坚守价值中立,苹果呢怎样怎样,梨子呢怎样怎样,所以呢两者从买实用性,性价比上判断呢,都是很好的,所以我就都买了。

如果这种事情真的如实发生了。

我也只能叹息孔乙己的再次出现。

在我们的社会调查理论与方法课的问卷展示环节中,的确是看到一些问卷上明显存在褒贬色彩倾向,之后在我自己进行问卷设计时,一直努力避免自己犯类似的错误。

但每当我思考起这个问题时,我也深刻的感觉到社会学家确实面临这样一个挑战,他们的研究对象是人,是他们所生存的真实的社会,面对研究对象,毕竟事实不会说话,资料不会自我显明,需要社会科学家去解释并解释他,,难免会加入自己的理解,记得老师也说过,一个社会学家是站立在全局的,所以我相信,随着我们理论学习的深入,专业知识的不断积累,实践经验的日趋丰富,我相信,每一位社会学家都能在面对研究对象时,都能做到有分寸的介入和适当的游离,始终能站在人类的真空中去俯瞰整个世界,这样的境界,其实现代很多优秀的社会学家都已经做到,甚至做的好,在此,也提出对社会学的恳切祝福,在社会学的春天到来之际,能看到的百花齐放。

(三)、饮誉学界的“理想类型”概念。

这个理想类型是韦伯为了克服德国人文主义和历史学派过渡个体化和特殊化倾向而提出的一种概念。

是一种基于理论结而建立的一种合理的主观建构。

根据韦伯的观点,理想类型划分为三类:1.由具体历史事件的特殊性确定的理想类型。

2.由社会现实的抽象因素组成的理想类型。

3.建立在行动者动机基础上的纯粹的行动类型。

对于社会现象和社会事实,特殊性与普遍性的关系,而韦伯的理想类型,恰好将这对个别和特殊现象的研究上升到一般和普遍的高度,又避免了过渡抽象化和现象的特殊化和孤立化。

韦伯的理念类型在学界引起的巨大轰动,无疑能够推动社会学研究的发展,帮助我们增进对客观事物的理解。

但是更多的时候,我是有些困惑的。

韦伯的理想类型作为一种特殊概念,它的构造依赖于问题的提出。

而我们必须找出研究对象之间的联系,才能从中历史联系找到可以升华的地方,事实上历史联系越复杂,理想类型的特征就越多,我们无法确保这种理想类型会不会因过度抽象而导致偏离现实与现实相距太远呢?我们也无法确保在对事物进行抽象加工过程中会不会添加过多主观因素而没有恰到好处的抽象成功呢?如果这样的话,我们所制定出的理想类型则沦落为一个毫无用处的思维产物。

而韦伯也没有提出一些具体操作方法、规则等,这使得将事物抽象为理想类型变得困难重重。

例如:顾忠华教授也指出“ideal tape 是借着片面地强调很具体的现象里面的某些成分,然后把它提升成一种纯粹的概念。

”[4]. 也向学界提出了他认为由理想类型引发的若干问题。

社会学家的目的是使不为人们所理解的东西在可能的范围内为人们所理解,是阐明活人经历过的事情有哪些尚未为人们所意识到的问题。

[5]理论只有越深刻越彻底才越容易被大众理解和接受。

我们社会学的目的,不是用你的观点说的多么深奥多么有深度,而是让大家通过的你的语言能通俗的明白这个问题。

显然目前理想类型还不够成熟,在实践的道路上还是充满了不少荆棘与坎坷,有待进一步的努力。

参考文献:[1]、《西方社会学历史与体系》中周晓虹著上海人民出版社第353页[2]、《社会学主要思潮》法雷蒙•阿隆著华夏出版社第337页[3]、《马克思•韦伯的生平、著述及影响》德迪尔克•克斯勒著法律出版社第211页[4]、《韦伯学说》中顾忠华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第155页[5]、《社会学主要思潮》法雷蒙•阿隆著华夏出版社第348页之前根据韦伯理性化的理论写了一篇“追求理性的脚步”的文章,结果越写反而越写不下去,究其原因,才深切感受到专业素养不够,专业知识相当肤浅,对理论的理解的不深入,没有自己的观点和见解,以致语竭词穷,难以形成一篇真正的文章,对此,深表切肤之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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