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烟草专卖局关于加强专卖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
关于新时期烟草专卖队伍建设的思考和建议

关于新时期烟草专卖队伍建设的思考和建议作者:刘雷王华蕊来源:《卷宗》2020年第07期摘要:烟草专卖队伍是履行国家烟草专卖管理职责的队伍,肩负着维护“国家利益至上,消费者利益至上”的光荣使命,担负着维护保障国家烟草专卖法律制度执行的重任,是烟草行业持续稳定、和谐发展不可或缺的主力军。
加强烟草专卖管理,维护烟草专卖制度,离不开一支素质高、战斗力强的专卖队伍。
随着近年来烟草行业改革的不断深入和快速发展,尽管专卖队伍建设已有了很大的提升,但从更广阔的视野来看,面对日益复杂的市场环境,目前的专卖队伍建设水平还不能完全适应当前形势发展的要求。
本文以云南烟草专卖队伍建设为例,发现当前专卖队伍建设现状及存在问题,并根据原因分析提出个人建议。
关键词:新时期;烟草专卖;队伍建设1 云南专卖队伍建设现状1)专卖人员基本情况。
云南省局下属16个州市局,129个县局。
截止2019年底,全省专卖人员平均年龄约43岁;其中,30岁以下人数占5.92%,30-40岁占24.6%,40岁以上占69.48%。
本科以上占37.87%。
五级专卖管理师占11.72%,四级占28.58%,三级以上占23.3%。
2)专卖机构基本情况。
省局设专卖监督管理处(稽查总队),州市局专卖监督管理科(稽查支队),县级局设专卖监督管理股(稽查大队)和稽查中队(专卖管理所)。
3)执法设备基本情况。
主要分为交通工具、通讯工具、办公办案三大类,其中:执法车辆300余辆,通讯工具900余部,办公办案设备5000余件。
2 存在的问题1)人员结构需进一步优化。
一是人员紧缺,力量薄弱。
专卖人员不仅要做好打假打私工作,开展日常卷烟市场监管,还要承担烟叶生产经营全过程监管等大量工作,基层专卖人员紧缺。
二是人员年龄结构老化严重。
40岁以上的占比近70%,部分州市平均年龄甚至达到43-46岁的,队伍老化较为严重。
三是工作偏重在少数人身上。
大部分地区专卖队伍老同志多、年轻人少,重担都压在年轻人的身上。
烟草公司烟草专卖意见

姓名:XXX 部门: XX部YOUR LOGO Your company name2 0 X X烟草公司烟草专卖意见烟草公司烟草专卖意见依据召开专卖工作会议的要求,现从高档烟市场整顿、打击制售假烟网络、加强专卖队伍建设、加强县级局管理职能和强化内部管理监督五个方面,结合我县工作实际,作如下几点意见一、关于“破网追刑”工作积极的开展好“破网追刑”工作,就要立足于“破”、“网”、“追”、“刑”四个字。
立足于“破”,要加大对信息情报网络的培育。
认真做好信息收集工作,注重"特情人员"的培养和对群众的引导。
第一、与零售户进行情感互动,在原有的基础上,再发展一批中小经营烟户,使他们能成为专卖情报人员。
第二、对重点贩售假烟户,不仅加大对其监管而且要在其经营场所周围要有重点地培育特情耳目,努力获取其内幕信息。
第三、广泛发动群众,进行检举揭发。
第四、加大烟草员工的情报意识。
烟草三员与零售户接触频繁,要树立警惕性情报意识。
发现涉嫌贩假迹象应及时与稽查中心联系,便于专卖人员及时开展监控为专卖部门及时有效地打假、打私、打非,净化好辖区市场提供情报信息。
立足于“网”,首先要加强办案协调资金的投入,为追刑工作奠定必要的硬件基础。
在追刑工作中,我们烟草部门处于一个很被动的角色,一些社会风气和客观现实我们更无法去改变,所以,必须加强办案用协第 2 页共 10 页调资金的投入,积极用各种形式和方法来改善工作环境,协调好各职能部门工作关系。
根据目前案件办理的实际需要,各县级局有必要配备摄像机、影像录制和存储,以及电话监听设备。
办案科技含量的提升,将大幅增强办案效能。
其次是落实经费,保障激励机制不断的发挥效能,实行办案补助和办案奖励制度。
对破获销售假烟案件查获假烟的,对举报人和办案单位分别按规定的标准兑现奖励;立足于“追”,就要讲究办案方法,彻底摧毁网络。
要改变以往烟草、公安部门一接到举报线索,不经深入调查,不掌握假烟来源和去向就采取行动,造成“只打假烟不打人”、“抓了主犯破不了网”。
国家烟草专卖局关于烟草行业全面推行专卖内管委派制的实施意见(同名37908)

国家烟草专卖局关于烟草行业(hángyè)全面推行专卖内管委派制的实施意见行业各直属单位,中国烟草实业发展中心:为有效发挥省级烟草专卖局专卖内管机构作用,充分调动基层专卖内管人员积极性、主动性,进一步完善专卖内管长效机制,不断提高行业严格规范水平,在认真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结合烟草行业的实际情况,现提出烟草行业全面推行专卖内管委派制的实施意见如下: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卷烟上水平”的基本方针和战略任务,坚持把严格规范作为保持行业持续健康发展的生命线,按照“1+5”的工作重点,强化眼睛向内、管好自己的理念,完善专卖内管长效机制,提升科学有效监管水平。
(二)工作目标。
按照“垂直管理、双重领导、相对独立”的原则,调整专卖内管机构设置,建立专卖内管委派体制,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和奖惩机制,构建起“制度完善、职责明确、监管到位、奖惩严明”的监管体系,确保事前、事中、事后监督到位。
二、实施范围各级烟草专卖局。
三、实施内容(一)机构设置:省级烟草专卖局内部专卖(zhuānmài)管理监督处(以下(yǐxià)简称内管处)与专卖(zhuānmài)管理监督处分开,不再合署办公;地市级烟草专卖局设内部专卖管理监督派驻办公室(以下简称派驻办),作为省级烟草专卖局内管处的派出机构,接受内管处和所在地市级烟草专卖局的双重管理,以省级烟草专卖局内管处管理为主;县级烟草专卖局设内部专卖管理监督派驻工作组(以下简称派驻组),作为地市级烟草专卖局派驻办的派出机构,接受派驻办和所在县级烟草专卖局的双重管理,以派驻办管理为主。
原地市、县两级烟草专卖局内部专卖管理监督机构同时撤销。
省级烟草专卖局内管处为正处级部门;派驻办为正科级部门;派驻组为正股级部门。
各省级烟草专卖局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对卷烟工业企业、烟叶复烤企业等烟草专卖品生产经营企业进行内部专卖管理监督的工作模式。
国家烟草专卖局关于加强烟草法治建设的实施意见

国家烟草专卖局关于加强烟草法治建设的实施意见国烟法〔2011〕126号行业各直属单位:2010年8月份,国务院召开了全国依法行政工作会议。
2010年10月份,国务院印发了《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国发[2010]33号),对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进行了部署。
切实加强烟草行业法治建设,是新形势下烟草行业贯彻落实国务院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战略部署的重大举措。
新形势下烟草行业加强法治建设的总体要求是:行业各级单位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创新完善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生产经营(以下简称“三个依法”)的制度机制为突破口,以建立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完善严格公正文明执法机制、健全依法科学民主决策规范、推进办事公开民主管理、全面强化依法监督、构建依法办事保障机制为抓手,为建设法治烟草、实现“卷烟上水平”战略目标和任务提供有力的法律支持。
根据这一总体要求,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加强行业规范性文件管理,提高制度建设质量(一)切实落实全面清理、废止、修订工作。
全行业要按照国务院统一要求,对涉及公民、法人与其他组织权利义务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
对于同上位法相抵触、不一致的行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要立即停止执行;对于不适应国家经济社会发展、与行业科学发展不协调、前后政策冲突、职责不明和权责不对等、管理监督未全程覆盖的规范性文件,要区别情况规定期限及时进行修改或废止;对于有关烟草专卖管理的部门规章及地方制订发布的同上位法冲突的规范性法律文件,要认真做好协调清理工作。
确保法制统一、政策协调、权责对等、运作规范。
(二)建立健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长效机制。
建立定期清理制度,对于有关烟草专卖管理的部门规章和地方制订发布的规范性法律文件,从2011年起每隔5年协调清理一次;行业内本级制订发布的规范性文件,每隔2年清理一次。
清理结果要向行业公布。
(三)建立健全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健全完善工作机制。
建立烟草行业规范性文件备案管理制度。
浅谈新形势下如何加强烟草专卖管理队伍建设

加大对非法经营、假冒伪劣等行为的打击力度,维护市场秩序。
增强应急处理能力
建立健全应急处理机制,及时应对和处置市场突发事件。
促进烟草行业健康发展
1 2
推动产业升级
通过加强烟草专卖管理队伍建设,促进烟草产业 的优化和升级。
提高经济效益
通过加强市场监管,减少非法经营带来的经济损 失。
3
增强品牌影响力
浅谈新形势下如何加强烟草专 卖管理队伍建设
汇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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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CONTENCT
录
• 烟草专卖管理队伍建设概述 • 加强烟草专卖管理队伍建设的措施 • 落实烟草专卖管理队伍建设的具体
方法 • 加强烟草专卖管理队伍建设的意义
和作用
01
烟草专卖管理队伍建设概述
当前烟草专卖管理队伍建设的意义
适应行业发展
烟草行业面临着日益严峻的市场竞争和复杂多变的外部环境,加强烟草专卖管理队伍建设有利于提高烟草企业的核心 竞争力,适应行业发展的新形势。
拓展知识面
鼓励烟草专卖管理人员学习与工作相关的知识,提高 综合素质。
强化队伍的监督管理
建立健全考核机制
设立科学、合理的考核机制,对烟草专卖管理 人员的工作绩效进行评估。
加强内部监督
建立内部监督机制,对烟草专卖管理人员的执 法行为进行监督,防止权力滥用。
落实责任制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明确各级烟草专卖管理人员的职责,确保工作责任落实到人。
制定年度培训计划
根据烟草专卖管理队伍的实际情况,制定符 合员工需求的年度培训计划,包括培训内容 、时间、地点等。
加强业务培训
针对专卖管理工作的特点,开展专卖业务、法律法 规等培训,提高员工的业务水平。
浅谈在新形势下如何加强烟草专卖队伍建设

浅谈在新形势下如何加强烟草专卖队伍建设【摘要】烟草行业是特殊的行业,作为履行国家烟草专卖管理职责的工作人员,肩负着牢固遵循“国家利益至上,消费者利益至上”的光荣使命,并要切实担负起维护保障国家烟草专卖法律制度执行的重任,是烟草行业持续稳定、和谐发展不可或缺的主力军。
随着近年来行业改革的不断深入和快速发展,烟草专卖管理队伍建设尽管已有了很大的提高,但从更广阔的视野来看,在新形势专卖管理工作中,面对日益复杂的卷烟市场环境,目前的专卖队伍建设水平还不能完全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
本文对如何加强烟草专卖队伍建设的一些个人看法进行调研探讨。
【关键词】烟草;专卖;队伍;建设1 加强专卖队伍建设的必要性1.1 加强烟草专卖队伍建设是新时期烟草专卖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
随着烟草事业的不断发展,烟草行业对烟草专卖稽查工作的要求越来越高,对专卖队伍素质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
作为基层一线的烟草专卖执法队伍,综合素质的不断提高,是适应新形势、新情况、新发展与新要求的需要。
为保证烟草专卖持续健康发展,加强专卖执法队伍建设,建设一支纪律严明、作风过硬、业务精通、秉公执法的专卖队伍已势在必行。
1.2 当前,卷烟制假、贩假活动日益猖獗,销售假烟网络的“悄然兴起”,已经形成的销售网络,对卷烟制假活动起着重要的支撑作用,导致国家税收的大量流失,消费者真假难辨,上当受骗现象时有发生。
因此始终保持卷烟打假高压态势,加大打击制假售假网络力度,不断研究新情况、制定新措施,实现“端窝点、断源头、破网络、抓主犯”的专卖工作目标,要求建立一支适应时代要求的专卖队伍,既是打击不法经营,打击卷烟制假窝点,打击制售假烟网络,规范卷烟市场秩序,维护国家利益和消费者利益的需要。
2 烟草专卖队伍建设的现状烟草专卖队伍建设是关系烟草专卖制度长久牢固与稳定,关系到树立负责任行业形象工程问题,它是构筑烟草行业大厦基石工程,作为国家局唯一的执法主体,在行业改革发展过程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强化专卖队伍建设就是做大做强中国烟草工作需要。
加强队伍建设建议

我国烟草行业正处于改革与发展的关键时期,烟草专卖管理的内涵和外延都发生了深刻变化,基层烟草专卖执法队伍建设如何适应和满足新形势和新任务的需要是我们当前必须要解决好的一个重要课题。
笔者结合自身工作经验,浅谈以下几点看法。
一、加强基层专卖执法队伍建设的重要性加强基层专卖执法队伍建设是适应烟草改革发展、巩固专卖管理成果、增强烟草行业专卖专营基础的客观要求。
一方面,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全民普法水平的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依法行政、文明执法、高效办案给予了越来越多的关注和期望,这就更加迫切地需要我们进一步加强基层专卖执法队伍建设,更新烟草专卖执法人员的知识体系,使其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都符合现代社会经济的发展要求。
另一方面,烟草专卖制度是否会取消成为烟草行业和广大卷烟经营户关注的话题,尤其在工商分离后,“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烟草市场新格局初步形成,执法环境日趋复杂,专卖管理的任务更加艰巨,基层专卖执法队伍的建设和烟草执法地位也面临着严峻挑战,这都对烟草专卖执法队伍建设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
烟草专卖执法队伍肩上的担子比以往更重了,如果不进一步加强专卖执法队伍建设的话,将难以为行业的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障,甚至会威胁到烟草行业专卖专营的地位。
二、当前基层专卖执法队伍建设存在的问题当前,烟草行业处在“抢抓机遇、加快发展”的关键时期,各级烟草专卖管理部门都意识到了加强专卖执法队伍建设的重要性。
特别是近些年来,各级烟草专卖局都在积极应对挑战,通过强化教育培训、实行专卖准军事化管理、举行专卖技能竞赛等手段,努力把基层专卖执法队伍打造成为政治合格、作风过硬、业务精湛、纪律严明、执法公正、服务优良、快速反应、机动作战“三十二字”的新型烟草专卖执法队伍,不断提高控制市尝管理市尝驾驭市场的能力,以实际行动维护国家利益和消费者利益。
但是,对照新形势下烟草行业发展的新要求,基层专卖执法队伍建设中还存在一些急需解决的问题,现状不容乐观,主要表现在:一是基层专卖执法队伍综合素质不高。
江西省烟草专卖条例

江西省烟草专卖条例烟草具有一般商品和特殊商品的双重属性。
首先,它是用于交换的劳动产品,具有使用价值和价值,因此作为一般商品,就要遵循市场规律。
下文是江西省烟草专卖条例,欢迎阅读!江西省烟草专卖条例全文第一条为加强烟草专卖管理,提高烟草制品质量,维护消费者权益,保证国家和地方财政收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烟草专卖品的生产、销售、运输和进出口。
第三条省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主管全省烟草专卖工作。
设区的市、县(市、区)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烟草专卖工作,受上一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和当地人民政府的双重领导,以上一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领导为主。
各级公安、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海关、商检、交通、铁路、民航、邮政等部门应当在各自职责范围内配合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做好烟草专卖管理工作。
第四条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履行下列职责:(一)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实际,制定烟草专卖管理的具体措施;(二)依法组织实施烟草专卖许可证制度、烟草专卖品准运证制度和烟叶收购许可证制度,按照管理权限审核、发放和管理各种烟草专卖证件;(三)监督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在本行政区域内的执行情况,依法查处违反烟草专卖法律、法规的案件;(四)承办上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当地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有关烟草专卖方面的工作。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烟草专卖工作的领导,维护烟草专卖品的生产、销售和运输秩序。
全社会应当开展吸烟危害健康的宣传教育活动,依法禁止在规定不准吸烟的公共场所吸烟,禁止中小学生吸烟。
第六条烟草生产企业应当加强对烟草专卖品的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提高烟草制品的质量,降低烟草制品的生产成本,提高烟草生产企业的经济效益。
第七条烟草公司和烟叶种植者必须按照国家下达的烟叶收购计划和种植规划,签订烟叶生产收购合同,约定烟叶种植面积,确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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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烟草专卖局关于加强专卖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
江西省烟草专卖局关于加强专卖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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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加强全省烟草专卖管理队伍建设,提高人员整体素质,建设一支“严格规范、富有效率、充满活力”的专卖管理队伍,根据国家局提出的“加强专卖队伍建设、统一机构设置、明确职责定位、规范岗位管理、提高队伍整体素质”的要求,结合我省系统实际,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1、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坚持和维护烟草专卖制度为中心,努力践行国家利益至上和消费者利益至上的行业共同价值观,紧紧围绕“严格规范、富有效率、充满活力”的行业目标任务,以强化内部监管和市场监管为重点,切实做到统一机构设置、明确职责定位、规范岗位管理、不断优化人员结构、提高专卖队伍整体素质,促进行业持续健康发展。
2、目标任务。
以落实职责和提高素质为突破口,切实改进专卖队伍的作风与学风,提高业务技能与体能,增强专卖人员依法行政、规范管理、服务市场的执行力和战斗力,真正履行好“两项监管”职责,更新理念,创新工作,全面打造一支“政治合格、业务过硬、纪律严明、作风扎实、身
体健康”的专卖管理队伍。
二、健全和完善专卖组织机构
机构设置、职责定位和人员配备严格按照国家局《关于加强专卖管理机构建设的指导意见》(国烟人【】186号)和省局《关于加强市级专卖管理机构建设的实施方案》(赣烟人【】38号)执行。
1、统一机构设置。
各级专卖监督管理机构和内部专卖管理监督机构两个部门合署办公,两块牌子、一套人马。
专卖稽查队伍按照国家局《烟草专卖稽查队伍管理规定(试行)》(国烟专[ ]201号),市级局设立专卖稽查支队,县级局设立专卖稽查大队。
稽查支队可根据工作需要设立直属大队,稽查大队可根据工作需要设立机动中队(案件经营组)和若干稽查中队。
各级局专卖、内管、稽查部门的负责人由1人担任,统一调配、指挥本级专卖队伍,全面负责地抓好“两项监管”任务的落实,做好各项专卖管理日常工作。
2、明确职责定位。
严格执行国家局、省局关于专卖监督管理、内部专卖管理监督、稽查部门职责定位的要求,认真梳理本级专卖机构的主要职责,科学设置专卖、内管、稽查管理岗位,人员的兼岗问题可由各单位根据国烟人[ ]186号文件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具体确定,在确定岗位的基础上全面制定岗位说明书。
3、落实人员配备。
各市级局专卖人员配备总数要严格按省局的批复要求操作,准确配备到位。
同时要严格执行人员配备比例,全市系统内管人员不低于本级专卖管理人员数的10%;以市局为单位,可按持有效零售许可证经营户数140户配备1名稽查员。
三、健全和完善专卖培训制度
1、培训总体原则。
(1)培训计划性原则。
每年4月份之前,各市、县局要制定全年专卖队伍培训计划,确定培训内容、方式、地点、参加人员、责任人、经费预算等,报上一级专卖部门备案。
(2)突出针对性和实效性原则。
坚持教育培训同员工成长、促进工作相结合,学用一致,注重实效;紧紧围绕烟草中心工作和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按照“需要什么,培训什么;缺什么、培训什么”的原则,增强培训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3)分级培训原则。
既适当开展全省性专卖人员集中培训,更突出分级培训。
省局重点抓好省局机关专卖人员、市、县局科以上领导干部的培训工作;市局重点抓好市局机关专卖人员、县局中层以上专卖人员的培训工作;县局抓好本级专卖人员的培训工作。
(4)分岗位培训原则。
既适当开展全体专卖人员集中培训,更注重分岗位、分类别开展培训工作。
根据专卖人员的不同岗位和需求,分别开展有针对性的培训。
(5)理论培训与技能培训相结合原则。
坚持理论知识学习与业务技能实践培
训相结合,努力提高受训者综合素质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6)培训与考核挂钩原则。
每次培训后要对培训效果进行测试,并把培训及测试情况留底、存档,作为专卖人员职业晋升和选拔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
2、培训方式。
专卖人员培训采取集中脱产培训和不脱产学习等方式进行,每年集中学习应累计不少于80个学时。
具体培训形式可采用集中授课、视频培训、专题研讨、知识竞赛、案卷评审等,并根据不同人员的岗位职责研究开发培训项目,科学、合理的设置课程,形成系统化的培训课件。
专卖年度培训项目的经费预算,由专卖部门提出,财务部门审核后报单位领导审批,在教育培训费中列支。
3、培训内容。
培训内容以法律法规、专卖监督执法的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执法程序、处罚程序、案卷制作、监督管理实践案例分析、内部监管,计算机操作、文字写作等为主,侧重于思想作风建设、能力建设和行为规范教育,增强依法行政意识、廉洁勤政意识和公共服务意识,提高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本事和交流沟通、自主学习、调查研究、开拓创新的能力。
4、培训评估。
(1)培训效果反应评价。
主要经过收集学员对培训内容、培训教师、教学方法、材料、设施、培训管理等的反应情况,进行综合评价;(2)学习效果评价。
主要检查经过培训学员
学到了什么知识,掌握知识的程度,培训内容方法是否合适、有效,培训是否达到了目标要求等;(3)绩效影响效果评价。
主要衡量培训给受训者带来的工作绩效的变化。
各单位每次培训后,都要形成培训评估材料,每半年报上一级专卖部门备案。
5、“双能”竞赛。
为集中检阅专卖人员培训取得的效果,省局将每两年举行一次全省专卖人员知识技能、体能竞赛活动,竞赛时间为10月底或11月初。
竞赛内容包括思想道德、公务礼仪、法纪教育、行业政策、真假烟鉴别、计算机操作、团队精神与规范管理、军事训练基本功和安全交通、安全消防、体能训练等。
每次活动选择其中若干个项目,突出竞赛的针对性、系统性和务实性,以促进专卖队伍建设有新的收获、新的突破、新的提高。
四、健全和完善专卖人员的考核评价体系
1、制定考核办法。
各级专卖部门在制定考核办法时要落实上级专卖部门的各项工作考核指标,提出工作要求和考核标准,并对各项指标的考核进行细化和量化,形成职责清晰、奖罚分明的考核办法。
考核办法要坚持对专卖人员的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相结合。
对不同岗位的人员坚持实行差异化考核标准,对机关专卖人员考核可侧重执行月度或季度工作落实记录检查考核制度,对稽查人员可侧重案件的查处成果、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