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改房相关政策法规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二、8月20日后房改房上市交易程序

该程序主要思路是将征询原产权单位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作为一个独立程序,放在收件程序前完成:(一)卖方到交易所领取《房屋买卖征询意见通知书》(以下简称《征询意见通知书》),自行送达到原产权单位征询意见,并向广州市房地产测绘所申请测绘房地产平面附图。

(二)买卖双方向交易所提交有关资料,提出交易申请。其中,买方提交身份证明等资料,卖方提交房地产权证、测绘图,经原产权单位加具意见的《征询意见通知书》、身份证明等资料。交易所向双方出具收据。

(三)交易所对拟买卖的房改房进行验价、审核、核定税费。卖方持收据到交易所领取《过户通知书》。

(四)卖方持《过户通知书》等资料到房改办办理房改房上市补交公摊面积价款或土地出让金审核。缴交有关价款后,房改办在《过户通知书》上盖章确认。

(五)买卖双方凭《过户通知书》按规定缴齐契税、印花税、房地产交易服务费等税费后办理过户手续。

(六)登记所向买方核发房地产权证。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