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人口数(人)第六次人口普查数据.
西安市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

西安市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发布机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时间:2011-05-25 11:21:26 主题分类:人口索引号:0750218682/2011-97458 关键字:人口,根据《全国人口普查条例》和国务院的决定,我国以2010年11月1 日零时为标准时点进行了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2]。
在国务院、陕西省、西安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全体普查对象的支持配合下,通过广大普查工作人员的艰苦努力,圆满完成了人口普查任务。
现将初步汇总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一、全市常住人口全市常住人口[3]为8467837人,同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2000年11月1日零时的7411411人相比,十年共增加1056426人,增长14.25%,年平均增长率为1.34%。
二、家庭户人口全市常住人口中共有家庭户[4]2504155户,家庭户人口为7396064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2.95人,比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3.40人减少0.45人。
三、性别构成全市常住人口中,男性人口为4340804人,占51.26%;女性人口为4127033人,占48.74%。
总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由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08.51下降为105.18。
四、年龄构成全市常住人口中,0-14岁人口为1091263人,占12.89%;15-64岁人口为6660212人,占78.65%;65岁及以上人口为716362人,占8.46%。
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下降9.38个百分点,15-64岁人口的比重上升7.39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1.99个百分点。
五、各种受教育程度人口全市常住人口中,具有大学(指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863345人;具有高中(含中专)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749630人;具有初中文化程度的人口为3020395人;具有小学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239380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
2010年全国人口统计

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1](第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2011年4月28日根据《全国人口普查条例》和《国务院关于开展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我国以2010年11月1日零时为标准时点进行了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2]。
在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全体普查对象的支持配合下,通过广大普查工作人员的艰苦努力,目前已圆满完成人口普查任务。
现将快速汇总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一、总人口全国总人口为1370536875人。
其中:普查登记的大陆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现役军人的人口[3]共1339724852人。
香港特别行政区人口[4]为7097600人。
澳门特别行政区人口[5]为552300人。
台湾地区人口[6]为23162123人。
二、人口增长大陆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现役军人的人口,同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2000年11月1日零时的1265825048人相比,十年共增加73899804人,增长5.84%,年平均增长率为0.57%。
三、家庭户人口大陆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共有家庭户[7]401517330户,家庭户人口为1244608395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3.10人,比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3.44人减少0.34人。
四、性别构成大陆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现役军人的人口中,男性人口为686852572人,占51.27%;女性人口为652872280人,占48.73%。
总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由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06.74下降为105.20。
五、年龄构成大陆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现役军人的人口中,0-14岁人口为222459737人,占16.60%;15-59岁人口为939616410人,占70.14%;60岁及以上人口为177648705人,占13.26%,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118831709人,占8.87%。
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少数民族数据

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少数民族数据2010年人口普查:全国人口分民族构成2010年人口普查数据显示,汉族人口1220844520人,其中男性625032848人,女性595811672人。
其余55个少数民族人口数据如下:壮族:16926381人,占比1.2700%回族:10586087人,占比0.7943%满族:10387958人,占比0.7794%维吾尔族:10069346人,占比0.7555%苗族:9426007人,占比0.7072%彝族:8714393人,占比0.6538%土家族:8353912人,占比0.6268%藏族:6282187人,占比0.4713%蒙古族:5981840人,占比0.4488%侗族:2879974人,占比0.2161%布依族:2870034人,占比0.2153%瑶族:2796003人,占比0.2098%白族:1933510人,占比0.1451%朝鲜族:1830929人,占比0.1374%哈尼族:1660932人,占比0.1246%黎族:1463064人,占比0.1098%哈萨克族:1462588人,占比0.1097%傣族:1261311人,占比0.0946%畲族:708651人,占比0.0532%傈僳族:702839人,占比0.0527%仡佬族:550746人,占比0.0413%拉祜族:485966人,占比0.0365%佤族:429709人,占比0.0322%水族:411847人,占比0.0309%纳西族:326295人,占比0.0245% 羌族:309576人,占比0.0232%土族:289565人,占比0.0217%仫佬族:216257人,占比0.0162% 锡伯族:190481人,占比0.0143%柯尔克孜族:186708人,占比0.0140% 景颇族:147828人,占比0.0111% 达斡尔族:131992人,占比0.0099% 撒拉族:130607人,占比0.0098% 布朗族:119639人,占比0.0090%毛南族:101192人,占比0.0076% 塔吉克族:51069人,占比0.0038%普米族:42861人,占比0.0032%阿昌族:39555人,占比0.0030%怒族:37523人,占比0.0028%鄂温克族:30875人,占比0.0023%京族:28199人,占比0.0021%基诺族:23143人,占比0.0017%德昂族:20556人,占比0.0015%保安族:20074人,占比0.0015%裕固族:14378人,占比0.0011%乌孜别克族:10569人,占比0.0008%门巴族:10561人,占比0.0008%鄂伦春族:8659人,占比0.0006%独龙族:6930人,占比0.0005%赫哲族:5354人,占比0.0004%高山族:4009人,占比0.0003%珞巴族:3682人,占比0.0003%塔塔尔族:3556人,占比0.0003%据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统计,中国大陆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共有12.9533亿人。
2010年11月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发布

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发布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发布来源于国家统计局官方网站:(2011年4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局长马建堂以2010年11月1日零时为标准时点的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在中央各部门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在全国新闻媒体的积极配合下,经过近千万普查人员的奋力拼搏和十三亿各族人民的积极参与,人口普查顺利完成现场登记、复查和事后质量抽查等工作,现将快速汇总的主要数据予以公布。
一、人口总量这次人口普查登记的全国总人口为1339724852人,与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十年增加7390万人,增长5.84%,年平均增长0.57%,比1990年到2000年的年平均增长率1.07%下降0.5个百分点。
数据表明,十年来我国人口增长处于低生育水平阶段。
二、家庭户规模这次人口普查,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共有家庭户40152万户,家庭户人口124461万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3.10人,比2000年人口普查的3.44人减少0.34人。
家庭户规模继续缩小,主要是由于我国生育水平不断下降、迁移流动人口增加、年轻人婚后独立居住等因素的影响。
三、性别构成这次人口普查,男性人口占51.27%,女性人口占48.73%,总人口性别比由2000年人口普查的106.74下降为105.20(以女性人口为100.00)。
四、年龄构成这次人口普查,0-14岁人口占16.60%,比2000年人口普查下降6.29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人口占13.26%,比2000年人口普查上升2.93个百分点,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占8.87%,比2000年人口普查上升1.91个百分点。
我国人口年龄结构的变化,说明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和医疗卫生保健事业的巨大改善,生育率持续保持较低水平,老龄化进程逐步加快。
五、民族构成这次人口普查,汉族人口占91.51%,比2000年人口普查的91.59%下降0.08个百分点;少数民族人口占8.49%,比2000年人口普查的8.41%上升0.08个百分点。
湖北省襄阳市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

襄阳市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襄阳市第六次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襄阳市统计局2011年5月11日根据国务院的决定,我国以2010年11月1日零时为标准时点进行了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2]。
在国务院、省政府和我市各级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和全市人民的支持配合下,通过3.65万名普查工作人员的艰苦努力,圆满完成了人口普查的现场登记和复查任务。
目前,普查的全部数据正在进行计算机处理。
主要数据的快速汇总工作已经结束,根据省人普办统一安排和要求,公布主要数据如下:一、常住人口2010年11月1日零时,全市常住人口为5500307人。
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户口在外乡镇街道,离开户口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二、家庭户人口全市常住人口共有家庭户[3]1572191户,家庭户人口为5134811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3.27人,比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3.51人减少了0.24人。
三、性别构成全市常住人口中,男性为2783550人,占总人口的50.61%;女性为2716757人,占总人口的49.39%。
总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由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05.47下降为102.46。
四、年龄构成全市常住人口中,0-14岁的人口为824860人,占总人口的15.00%;15-64岁的人口为4208288人,占总人口的76.51%;65岁及以上的人口为467159人,占总人口的8.49%。
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下降了7.40个百分点,15-64岁人口的比重上升了5.07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了2.33个百分点。
五、各种受教育程度人口全市常住人口中,具有大学(指大专以上)[4]程度的361377人;具有高中(含中专)程度的876160人;具有初中程度的2425779人;具有小学程度的1224796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
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

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1](第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2011年4月28日根据《全国人口普查条例》和《国务院关于开展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我国以2010年11月1日零时为标准时点进行了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2]。
在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全体普查对象的支持配合下,通过广大普查工作人员的艰苦努力,目前已圆满完成人口普查任务。
现将快速汇总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一、总人口全国总人口为1370536875人。
其中:普查登记的大陆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现役军人的人口[3]共1339724852人。
香港特别行政区人口[4]为7097600人。
澳门特别行政区人口[5]为552300人。
台湾地区人口[6]为23162123人。
二、人口增长大陆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现役军人的人口,同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2000年11月1日零时的1265825048人相比,十年共增加73899804人,增长5.84%,年平均增长率为0.57%。
三、家庭户人口大陆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共有家庭户[7]401517330户,家庭户人口为1244608395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3.10人,比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3.44人减少0.34人。
四、性别构成大陆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现役军人的人口中,男性人口为686852572人,占51.27%;女性人口为652872280人,占48.73%。
总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由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06.74下降为105.20。
五、年龄构成大陆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现役军人的人口中,0-14岁人口为222459737人,占16.60%;15-59岁人口为939616410人,占70.14%;60岁及以上人口为177648705人,占13.26%,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118831709人,占8.87%。
各省市区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汇总
区数据汇总
年 0-14岁 人数 22245.97 168.70 126.75 1209.30 610.60 348.26 499.70 329.27 458.04 198.56 1023.02 718.92 1069.90 570.57 975.04 1507.43 1974.59 796.35 1157.38 1761.82 999.14 173.47 489.80 1364.45 876.46 952.80 73.17 548.94 464.38 117.71 135.37 453.06 比率 16.60% 8.60% 9.80% 16.83% 17.10% 14.10% 11.42% 11.99% 11.96% 8.63% 13.01% 13.21% 17.98% 15.46% 21.88% 15.74% 21.00% 13.91% 17.62% 16.89% 21.71% 20.00% 16.98% 16.97% 25.22% 20.73% 24.37% 14.71% 18.16% 20.92% 21.48% 20.77% 龄 结 构 15-64岁 民族构成 65岁以上 汉族 少数民族 大专以上 高中(含中专)
人数 99843.34 1621.60 1056.84 5384.14 2690.08 1935.56 3423.99 2186.70 3054.35 1870.37 5986.19 4215.60 4274.50 2827.64 3143.08 7128.90 6641.88 4407.01 4768.59 7964.56 3178.20 626.08 2061.41 5796.62 2300.47 3135.10 211.76 2865.41 1882.56 409.49 454.37 1593.24
新余市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
新余市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新余市统计局2011年9月5日根据国务院、省政府的统一部署,我市于2010年11月进行了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
在各级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和全市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支持配合下,经过全市近8000名普查人员的艰苦努力,圆满完成了人口普查的现场登记和复查任务。
目前,主要数据的快速汇总工作已经结束,现公布如下:一、常住人口总数2010年11月1日零时,全市常住人口总数为1138873人(不包括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军人和居住在市内的港澳台居民以及外籍人员),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十年共增加了41096人,增长3.74%,平均每年增加4110人,年平均增长率为0.37%。
二、家庭户人口2010年11月1日零时,全市共有家庭户344440户,家庭户人口为1042121人,占总人口的91.50%,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3.03人,比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3.18人减少了0.15人。
三、性别构成全市常住人口中,男性为598004人,占总人口的52.51%;女性为540869人,占总人口的47.49%。
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由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10.82下降为110.56。
四、年龄构成全市常住人口中,0-14岁的人口为213994人,占总人口的18.79%;15-64岁的人口为832432人,占总人口的73.09%;65岁及以上人口为92447人,占总人口的8.12%。
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下降了2.33个百分点,15-64岁人口的比重上升了0.18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了2.15个百分点。
五、民族构成全市常住人口中,汉族人口为1134976人,占总人口的99.66%;各少数民族人口为3897人,占总人口的0.34%。
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汉族人口增加了38799人,增长了3.53%,占总人口比重减少了0.19个百分点;各少数民族人口增加了2297人,增长了143.56%,占总人口比重增加了0.19个百分点。
六盘水市2010年第六次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
六盘水市2010年第六次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六盘水市统计局2011年6月7日根据《全国人口普查条例》和国务院的决定,我市于2010年11月1 日零时进行了第六次人口普查工作[2]。
在市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全体普查对象的支持配合下,通过广大普查人员的艰苦努力,圆满完成了人口普查任务。
现将快速汇总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一、全市常住人口全市常住人口[3]为2851180人,同第五次人口普查2000年11月1日零时的2744085人[4]相比,十年共增加107095人,增长3.9 %,年平均递增0.38 %。
二、人口自然变动根据普查登记结果,2009年11月1日至2010年10月31日,全市常住人口中的出生人口为36188人、出生率为12.71‰,死亡人口为17470人、死亡率为6.14‰、自然增长人口为18718人、自然增长率为6.57‰。
与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相比,出生率下降了8.93个千分点、死亡率下降 1.22个千分点、自然增长率下降7.71个千分点。
三、家庭户人口全市常住人口中共有家庭户[5]878266户,家庭户人口为 2776910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3.16 人,比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的3.76人减少0.6人。
四、性别构成全市常住人口中,男性人口为1498016人,占 52.54 %;女性人口为1353164 人,占47.46 %。
总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由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的111.76下降到110.70。
五、年龄构成全市常住人口中,0-14岁人口为696542人,占24.43 %;15-64岁人口为1943683人,占68.17%;65岁及以上人口为210955人,占7.4 %。
同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下降6.89个百分点,15-64岁人口的比重上升4.22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2.56个百分点。
2010年人口普查结果
人民网4月28日电据国家统计局网站消息,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第1号)发布,具体内容如下: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1](第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2011年4月28日根据《全国人口普查条例》和《国务院关于开展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我国以2010年11月1日零时为标准时点进行了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2]。
在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全体普查对象的支持配合下,通过广大普查工作人员的艰苦努力,目前已圆满完成人口普查任务。
现将快速汇总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一、总人口全国总人口为1370536875人。
其中:普查登记的大陆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现役军人的人口[3]共1339724852人。
香港特别行政区人口[4]为7097600人。
澳门特别行政区人口[5]为552300人。
台湾地区人口[6]为23162123人。
二、人口增长大陆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现役军人的人口,同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2000年11月1日零时的1265825048人相比,十年共增加73899804人,增长5.84%,年平均增长率为0.57%。
三、家庭户人口大陆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共有家庭户[7]401517330户,家庭户人口为1244608395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3.10人,比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3.44人减少0.34人。
四、性别构成大陆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现役军人的人口中,男性人口为686852572人,占51.27%;女性人口为652872280人,占48.73%。
总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由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06.74下降为105.20。
五、年龄构成大陆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现役军人的人口中,0-14岁人口为222459737人,占16.60%;15-59岁人口为939616410人,占70.14%;60岁及以上人口为177648705人,占13.26%,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118831709人,占8.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