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轨吊运输管理制度-修改
单轨吊管理制度(

单轨吊管理制度(1、坚守岗位,遵守劳动纪律,精力集中,不干与工作无关的事,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安全完成当班工作任务。
2、熟悉单轨吊机车设备性能,格执行《煤矿安全操作规程》和项目部检修规划。
操作和检修时精力集中,做到起车稳、行车准,观察各仪表是否正常,如有异常,立即停车处理,如不能处理时,向当班班长、盯班及值班人员汇报。
3、格执行单轨吊机车保养、维护制度,定时检修机车各部件运转情况,并做好记录。
4、认真点检设备、检修设备和验收工作,保持设备完好,搞好岗位围的卫生工作,对防尘设施和消防设施及时保养、维护。
5、按质按量完成当班运输任务,与下一班交接好当班存在问题和设备运行情况。
6、坚持正规操作保证设备安全运行。
7、拒绝违章指挥,杜绝违章作业。
一、一般规定1、单轨吊机车司机必须经过专门技术培训,经考试合格;持有效合格证件上岗作业。
2、单轨吊机车司机必须熟悉掌握与业务有关应知应会知识及安全操作规程,确保安全运行。
3、杜绝任违章指挥,杜绝违章作业。
二、一般要求1、单轨吊机车司机必须熟练掌握机车的性能、结构、原理,并应会维修、保养和故障处理。
2、单轨吊机车司机熟悉有关安全规程,准确使用信号,通讯设施,有一定的应变能力。
3、操作时,司机保持正常自然姿势,坐在座位上,目视前,注意观察轨道及轨道联接情况。
4、司机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禁在机车行驶中或尚未停稳车前离开司机室。
5、起吊物料时,必须吊稳,吊平衡,货载不得超过规定,否则拒绝开车。
三、开车前的准备1、检查各部位的润滑情况、各承载轮及轴承有无损坏。
如有损坏必须更换。
2、检查各部位机械连接销是否完好。
3、检查各驱动轮及制动闸的磨损情况,磨损超限时应及时更换,否则司机不得启动机车。
4、检查单轨吊机车各种指示仪表及电气设备是否正常。
5、检查各种液压管路、控制线路有无损坏、变形,管接头是否漏液等.6、检查电缆是否有漏电现象,对易磨损部位进行包扎处理,否则司机不得启动机车。
单轨吊使用、维修、保养的管理制度

单轨吊使用、维修、保养的管理制度单轨吊使用、维修、保养的管理制度1、单轨吊设备、轨道及安全设施的验收、检修及维护:1.1、设备入井许可制度。
设备下井前通知运输科参加进行验收,验收资料完备真实,煤安标志等证照齐全。
必须是具有机电中心所发入井合格证的完好设备。
1.2、新安装单轨吊设备由机电中心组织,施工队组负责施工安装;机电中心全面负责技术指导工作,安装完成后,由机电中心牵头,安监处、运输科、调度指挥中心、施工队组正职及机电队长参加对安装设备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1.3、单轨吊使用单位必须建立单轨吊包机责任制度及相应的考核制度,做到单轨吊设备、轨道及安全设施包机到人、责任明确、考核到位。
1.4、单轨吊所属责任队组必须编制每台单轨吊检修网络,每日按照网络对应的单轨吊设备运行情况进行检查、检修,发现隐患问题及时处理;检修工必须按照《设备的维护和保养》的项目进行检修。
并做好记录,保证单轨吊设备安全可靠运行。
1.5、运搬队组定期必须对运输沿线单轨吊轨道、吊具等安全设施及螺栓(销)连接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保证单轨吊轨道安全可靠使用。
1.6、运搬队组要建立设备设施点检制度:制定设备、设施日历化检修计划和设备管理办法,保障设备完好运行。
1.7、运搬队组在单轨吊发生故障后,要按照规定向运输调度、运输科、机电中心、调度指挥中心汇报。
在维修中发现设备元件损坏,必须领配件更换。
在机电中心无配件需拆除其它单轨吊设备时,必须写申请由机电中心相关负责人签字,交运输科一份备案方可拆卸其它单轨吊设备。
1.8、检测试验制度:设备检测。
运输科每年申请具有检测资质的单位对机车最大牵引力、最大制动力、制动空行程时间、机车牵引连接杆探伤等进行一次检测。
每季由矿自行检测一次机车最大牵引力、最大制动力和尾气排放情况。
严格按照设备说明书的规定进行各类保护试验。
1.9、油质管理:各队组要严格执行集团公司《油脂使用规范》,并制定详细的油脂管理办法,对所用各类油脂进行管理,确保油脂的型号、质量、运输、存放及使用符合规定。
单轨吊车运输管理办法

一、设备简介(一)、概述:防爆蓄电池机车是一种多功能、高效率、多用途的煤矿井下辅助运输设备,能够完成井下设备的吊装和运输工作。
该机车行使于悬吊单轨系统,不受底板条件限制。
机车具有良好的通过能力。
通过调节轨道悬吊链可调整导轨高度,轨道维护方便。
(二)、工作原理:整机靠吊挂组件与顶板上的十字梁或锚杆连接,固定在巷道的顶板上。
电动葫芦将物料或设备从地面吊起,启动行走电机,电机将动力传递给减速箱,经3级减速后传送到行走齿轮上,行走齿轮与轨道上的齿条相合,从而驱动其沿轨道行走,达到运送物料的目的。
(三)、型号的组成及代表意义D X 80 ()修改序号最大牵引力蓄电池单轨吊车(四)、DX80防爆蓄电池单轨吊车的基本参数1、牵引电机功率:8×5.5KW;2、最大牵引力:80KN;3、小时制牵引力:66KN ;4、紧急制动力:120KN;5、最大运行速度: 1.6m/s;6、限定速度: 2.08m/s;7、适应坡度:≤12度;8、通过最小曲率半径:水平/垂直4/10m;9、外型尺寸:长×宽×高: 28m×1.01m×1.5m;10、设备重量: 13T11、额定载重:16T二、井下投用该设备需达到的条件及设备安装标准(一)、需达到的条件1、巷道宽度(1)机运合一巷道:运送宽1.45m液压支架时吊梁中心线距巷帮有效距离不少于1.1米,距皮带最突出部位不少于0.9米,运送1.75m液压支架时吊梁中心线距巷帮有效距离不少于1.25米,距皮带最突出部位不少于1.05米。
(2)单轨巷道:运送宽1.45m液压支架时吊梁中心线距巷帮有效距离不少于1.1米,距行人侧不少于1.7米;运送1.75m液压支架时吊梁中心线距巷帮有效距离不少于1.25米,距行人侧不少于1.85米。
单轨巷道不小于3.0m,双轨巷道不小于3.3m.2、巷道高度巷道高度不小于2.5m,梁下高度不小于2.2m.3、吊挂结构要求(1)用于吊挂轨道的锚杆露出顶板最短长度为12cm。
单轨吊管理规定(改)

单轨吊司机操作规程一、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煤矿井下各类单轨吊机车司机。
二、上岗条件单轨吊司机必须必须经过专门技术培训,经考试合格持有效合格证上岗作业。
单轨吊司机必须熟悉掌握所使用单轨吊机车的结构、性能、工作原理和各类保护原理及检查试验方法,会按完好标准进行日常的维护和保养,按照本规程要求进行操作,能正确处理一般故障。
本规定中未包括的内容,按《煤矿安全规程》和产品说明书等技术文件的规定执行。
三、安全规定1、操作时,司机保持正常自然姿势,坐在座位上,经常目视前方,注意观察轨道、道岔及轨道联接情况,右手控制操作手把,脚踏安全阀,严禁将头或身体探出车外。
2、司机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严禁在机车行驶中或尚未停稳车前离开司机室。
司机暂时离开岗位时,不得关闭发动机和车灯。
(使用钥匙闭锁驾驶室控制器)过道岔时注意道岔闭合情况,防止机车脱轨造成事故。
3、起吊物料时,必须吊稳,吊平衡,货载不得超过规定,否则拒绝开车。
四、启车前的准备:1、检查专用的燃油、机油、液压油、冷却水、排气水箱(必须启动发动机才可以加水)、排气散热器,是否达到开车要求。
2、检查各部位的润滑油及机械联接情况,各承载轮及轴承有无损坏,否则必须更换。
3、检查各驱动轮及制动闸的磨损情况,磨损超限的必须及时更换,否则不得开车。
4、检查单轨吊各种指示仪表及电气设备是否正常。
5、检查各种液压管路控制线路有无损伤、变形、接头是否漏液等。
6、检查发动机排气阻火器是否堵塞,否则必须清洗畅通。
7、带润滑油的过滤器是否有水。
8、空气滤芯是否干净。
五、正常操作1、启车(1)手动开启进气截止阀、燃油阀、空气开关、蓄能压力17兆帕、燃油开关、打开储能器开关,迅速启动马达开关,启动机车。
(2)一次启动不成功,需用手压泵给机车储能,待储能器压力达到17兆帕,可重复上述启车步骤。
(3)启动机车后,观察气压表,待气压打到6公斤时开启空气开关。
2、运行:(1)每台机车必须有两名工作司机,主司机前进方向驾驶室,工作时精力集中,副司机在机车后操作室,负责观察机车运行情况,防止物料碰撞造成故障。
单轨吊管理制度

单轨吊运输管理制度为加强单轨吊设备的管理,安全有序运输运行,最大限度的发挥设备效能,杜绝设备责任事故,特制定如下设备管理制度,望有关单位遵照执行。
一、责任划分:1、机电科是单轨吊运输系统的主管单位,负责设备运行、维护、检修检查、监管、考核工作。
2、设备使用队组是单轨吊运输系统设备、轨道及安全设施安全责任主体单位,全面负责管辖单轨吊运行、维护、检修的安全工作,保证设备不出现人身安全事故和设备停运事故。
3、单轨吊设备和轨道及安全设施责任区域划分以调度室《单轨吊运输系统责任划分》为准。
二、单轨吊设备及轨道和安全设施的验收1、新安装单轨吊设备由机电科牵头,施工队组负责施工安装,机电科全面负责技术指导工作,安装完成后,由机电科牵头安全科、调度室、施工队组正职队干参加对安装设备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2、随工作面前进敷设的轨道及安全设施由施工队组安装完成后,投入使用前必须经当班安质副队长验收,纳入当班施工质量考核范围,并由正职队干负责安全性能的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前移轨道挡车器投入使用,要求队组建立有安全验收专门台帐。
验收以《轨道安装及验收标准》为准。
轨道终端必须设阻车装置,由调度室明确道轨责任范围,做到责任清楚。
掘进或综采队组单轨吊轨道及安全设施安装完毕具备运行条件后,行驶单轨吊前由运输队安质副队长对其安装质量进行单轨吊运行前二次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行驶单轨吊,验收不合格运输队不得行驶单轨吊.4、集中运输系统中的单轨吊运输系统的安装及运输前的验收由机电科牵头组织调度室、生产科、安全科、地测科、通风科等相关科室及施工单位正职队干参加进行验收,出具验收单,经验收合格后移交使用队组管理,对于验收中检查的问题由安装单位负责定期进行整改,在有较大安装质量问题时不得予以验收。
三、检修及维护1、使用单位必须有实用有效的包机责任制度及相应的考核机制,做到单轨吊设备及轨道和安全设施包机到人,责任明确,考核到位.因检修不到位造成的事故或设备损坏按照机电科下发《机电设备管理制度》考核。
单轨吊管理制度

单轨吊管理制度1. 适用范围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使用单轨吊的场所和人员。
2. 定义2.1 单轨吊:指一种用于搬运、吊装或悬挂物品的机械设备,通过悬挂于单根轨道上的滑车来实现物品的吊装和运输。
2.2 使用人员:指被授权操作单轨吊的员工。
3. 管理标准3.1 单轨吊的购置和维护: 3.1.1 单轨吊的购置应根据实际需要,按照国家标准和相关法规进行选型和采购,并定期进行检验和维护。
3.1.2 每台单轨吊应有固定的编号,并记录在设备台账中,包括购置日期、使用地点和日常维护等信息。
3.1.3 每年至少对单轨吊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确保其安全可靠的运行。
3.2 使用人员的资质和培训: 3.2.1 使用人员应具备相关的操作资质和技能,持有有效的操作证书。
3.2.2 新进员工需要经过培训并通过考核后方可独立操作单轨吊。
3.2.3 定期组织操作培训,提高员工的操作技能和安全意识。
3.3 单轨吊的使用规范: 3.3.1 操作前应仔细检查单轨吊的工作状态,确保其正常运行和没有异常故障。
3.3.2 操作人员应按照操作手册和规定的程序进行操作,不得擅自改变操作方式。
3.3.3 操作人员应注意货物的重量和尺寸,确保单轨吊的额定荷载不被超过。
3.3.4 操作过程中不得携带手机、食品等干扰操作安全的物品。
3.3.5 操作结束后,应将单轨吊及时归位并做好维护和保养。
3.4 安全防护和事故处理: 3.4.1 在单轨吊的操控位附近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提醒他人注意安全。
3.4.2 操作人员应戴好安全帽,并穿戴符合要求的个人防护装备。
3.4.3 发生事故时,操作人员应立即报告上级并采取相应措施,与安全人员配合进行事故处理和调查。
3.5 与其他设备和人员的协调: 3.5.1 在使用单轨吊的场所设立合适的安全防护措施,与其他作业人员和设备相互协调,确保作业的安全顺利进行。
3.5.2 如有需要,应与其他作业人员进行沟通和协商,协调各项工作的进行。
单轨吊管理规定

单轨吊管理规定为确保单轨吊车运输安全,使机车更好的服务于生产, 经研究决定,特制定本规定:一、责任界定1、机电工区负责安排专职单轨吊车司机操作机车为生产区队运送物料服务。
持证上岗,其他无证人员严禁操作机车。
对违反此条的责任人办理“三双”程序教育。
2、机电工区安排专人对机车各部位进行日常检查、维修工作,确保机车处于完好状态。
3、单轨吊车轨道线路管理单位负责对轨道进行日常维护维修工作,并建立检查记录并认真填写。
4、使用单轨吊车运送物料的区队负责配合机车司机装卸物料。
起吊梁液压马达出现故障时,由使用单位用手拉葫芦起吊物料。
5、机电工区负责机车外貌卫生的清理工作,使用单轨吊车的单位负责清理集装箱的卫生,机电工区负责监督检查。
每发现一次集装箱卫生不合格对机电工区罚款50元,集装箱卫生不合格机电工区有权拒载,并汇报调度室,调度室按事故考核使用单位。
6、正常生产的采掘巷道由使用单位负责单轨吊吊梁的敷设或回撤工作。
轨道线路终点或机车运输终点处的阻车器、警示灯光、警示牌板装置根据机车停车位置的变化,由使用单位负责前后移动。
其它地点的阻车器及各种警示牌板由线路维修单位负责安装管理。
违反此条的对责任单位罚款1000元,责任人罚款100元。
7、单轨吊车通过各采掘上下巷时,由使用单轨吊车的单位负责清理采掘上下巷及副巷的施工、逗留和行走等人员。
通过运搬工区所管辖的大轨道时,由运搬负责清理沿途人员、处理挡车设施及清理各片口的车辆工作。
8、正常运行,机车司机负责线路沿途单轨吊车道岔、移动道岔阻车器、开关风门等工作。
9、违反上述其它条款的对责任单位罚款500元,责任人50元,联责区长50元。
二、运行标准1、单轨吊车场、充电硐室、换装站必须设有充足的照明。
2、起吊梁、人行车与机车的连接设保险绳,直径不得小于Φ18.5mm。
3、轨道线路终点或机车运输终点处,必须装设轨端阻车器、警示灯光、警示牌板装置,以提醒司机准确停车。
4、单轨吊车场、道岔(前、后20m)、充电硐室、换装站两端必须设有警示牌板。
单轨吊使用、维修、保养的管理制度

单轨吊使用、维修、保养的管理制度1、单轨吊设备、轨道及安全设施的验收、检修及维护:1.1、设备入井许可制度。
设备下井前通知运输科参加进行验收,验收资料完备真实,煤安标志等证照齐全。
必须是具有机电中心所发入井合格证的完好设备。
1.2、新安装单轨吊设备由机电中心组织,施工队组负责施工安装;机电中心全面负责技术指导工作,安装完成后,由机电中心牵头,安监处、运输科、调度指挥中心、施工队组正职及机电队长参加对安装设备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1.3、单轨吊使用单位必须建立单轨吊包机责任制度及相应的考核制度,做到单轨吊设备、轨道及安全设施包机到人、责任明确、考核到位。
1.4、单轨吊所属责任队组必须编制每台单轨吊检修网络,每日按照网络对应的单轨吊设备运行情况进行检查、检修,发现隐患问题及时处理;检修工必须按照《设备的维护和保养》的项目进行检修。
并做好记录,保证单轨吊设备安全可靠运行。
1.5、运搬队组定期必须对运输沿线单轨吊轨道、吊具等安全设施及螺栓(销)连接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保证单轨吊轨道安全可靠使用。
1.6、运搬队组要建立设备设施点检制度:制定设备、设施日历化检修计划和设备管理办法,保障设备完好运行。
1.7、运搬队组在单轨吊发生故障后,要按照规定向运输调度、运输科、机电中心、调度指挥中心汇报。
在维修中发现设备元件损坏,必须领配件更换。
在机电中心无配件需拆除其它单轨吊设备时,必须写申请由机电中心相关负责人签字,交运输科一份备案方可拆卸其它单轨吊设备。
1.8、检测试验制度:设备检测。
运输科每年申请具有检测资质的单位对机车最大牵引力、最大制动力、制动空行程时间、机车牵引连接杆探伤等进行一次检测。
每季由矿自行检测一次机车最大牵引力、最大制动力和尾气排放情况。
严格按照设备说明书的规定进行各类保护试验。
1.9、油质管理:各队组要严格执行集团公司《油脂使用规范》,并制定详细的油脂管理办法,对所用各类油脂进行管理,确保油脂的型号、质量、运输、存放及使用符合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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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轨吊运输管理制度为规范单轨吊吊梁的敷设标准,提高单轨吊运输效率,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物料集中运输管理规定(一)适用范围工作面安装、撤除和掘进机安装、撤除地点以及各施工单位下井的设备、物料。
(二)劳动组织1.4#交叉点集中供料。
2.运转工区负责各单位下井物料的装载、升井物料(包括废料)卸载工作。
3.运转工区负责下井、升井物料的运输工作。
4.物料的装卸载工作集中早班施工。
(三)运行程序1.物料下井流程(1)物料计划单审批各施工单位提前一天计划物料,签订物料审批单,交于运转工区。
(2)物料的装载运转工区根据物料审批单装载物料。
(3)料车的运输运转工区负责将料车从料场运输至井口房,运输至井口时与信号把钩工交接并签字确认下井,井口信号把钩工做好下井物料- 1 -记录。
下井后,运转工区负责运输至调度站,将料单交于调度员。
(4)单轨吊的运输由调度站工作人员负责协调物料运输,将料单交于单轨吊或无轨胶轮车司机,物料运输到制定地点后,与施工单位交接签字确认。
单轨吊出车时,沿途能外捎的物料必须外捎。
(5)物料单的反馈物料单签字确认后,由班长负责交付工区值班室,值班室统计记录后将物料单交于经营部。
2.物料升井流程(1)箱车审批各施工单位使用箱车时,提前一天在调度会上进行申批,办理箱车使用计划单(一式四份),使用单位、机电工区、运转工区、调度室签字后方可生效,并将计划单分别报送调度、机电、运转留存。
(2)箱车供应运转工区根据施工单位箱车使用计划单,在指定时间内将箱车送至施工地点,并签字确认。
(3)物料装载箱车到位后,各施工地点组织人员将废旧物料进行装车,并与运转工区调度站联系,通知施工地点箱车需要升井,运转工区具体安排料车升井事宜。
设备及大件升井时,施工地点的工作人员,必须将设备及大件运至单轨吊梁下,正对吊梁,确保单轨吊施工安全。
(4)箱车升井- 2 -废旧物料或设备升井执行物料交接单制度。
运转工区接到施工地点箱车升井通知后,调度单轨吊运输。
单轨吊到达迎头后,与现场人员办理交接手续,交接单签字后吊运箱车。
(5)物料卸车升井的废料或设备,与运转工区交接签字,由运转工区统一卸车,分类存放,根据箱车所属单位,由经营部统一调拨费用给运转工区,作为地面装卸人员创收收入。
3.考核规定(1)单轨吊供料执行载车换空车制度,将载车放置在料场,将上一趟的料车(用料单位必须提前卸料)吊走,若用料单位未及时卸料,造成压车的,单轨吊司机汇报工区和调度室,立即停止该用料单位供料,考核责任单位1000元/次,联责单位负责人100元/次。
(2)单轨吊运输执行捎料、配送制,严禁跑空车,充分发挥机车运输效率,满载进、出料,有料不能满载运输的考核50元/车。
(3)安装、撤除单位使用各种车辆要严格按安撤进度计划车辆进行装、卸,否则按压车考核。
(4)升井设备、物料车辆,施工单位清理好卫生后升井,卫生差的运转工区有权拒绝外运,运转工区严格把关。
(5)采区回收旧料不分类装运,运转工区有权拒绝外运;旧料不分类装运的考核单位500元/辆。
(6)单轨吊运输必须吊运两车物料,否则考核司机50元/次,联责跟班管理人员20元/次。
- 3 -(7)采掘单位必须提前将废旧物料及闲置设备挪移至单轨吊吊梁下方,满足单轨吊起吊条件,否则运转工区不予吊运。
对于谎报的,考核责任单位1000元/次。
(8)废旧物料或设备吊运至井底车场后,责任单位负责封车,经运转工区提升运输班长验收合格后方可升井转运。
(9)废旧物料或设备升井后,运转工区统一卸载并分类码放,造成压车超过24小时的,考核运转工区500元/辆。
(10)下井的料车,运转工区必须将车辆碰头和车身的杂物清理干净,否则严禁运输。
(11)运转工区每天保证单轨吊运料28车,由调度站负责协调运输。
(12)单轨吊出车时,沿途能外捎的物料必须外捎。
二、单轨吊轨道管理规定(一)职责划分1.机电工区(专业组)是单轨吊轨道的考核管理部门,负责对采掘单位新敷设单轨吊轨道的验收和监管。
运转工区和各采掘单位负责分管范围单轨吊轨道的维护和管理。
2.采掘单位负责单轨吊轨道的敷设延伸,按要求整改机电工区及运转工区巡查的隐患。
(二)管理规定1.单轨吊的吊挂方式由机电工区选择,由生产技术部相关专业管理人员根据顶板情况签字确认把关。
吊挂锚杆打设质量及检测,由打设锚杆的单位及主体专业负责。
- 4 -2. 正常生产的采掘巷道由使用单位负责单轨吊梁的敷设、维护和回撤工作,非掘进巷道敷设吊梁由运转工区负责。
敷设和维护轨道时,严格按照《机电运输安全技术管理规范》中矿井运输安全技术规范第六章第四十三条轨道线路中的规定执行。
3.公用单轨吊轨道的维护和巡检由运转工区负责,采掘单位负责自道岔向工作面方向第二节轨道开始段的维护和巡检,并建立检查记录,不按规定检查或记录造假的,考核单位负责人50元。
4.单轨吊梁交接,办理交接前移交单位必须做好单轨吊梁的标准化治理,对交接存在的问题,交方应定期整改,整改验收合格后,方能接收。
5.新敷设或调向拐弯的单轨吊轨道,必须执行验收后运行制度,未经机电工区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轨道严禁运行单轨吊。
6.需验收轨道时,使用单位必须前一天17:00前向机电工区提出验收申请,经机电工区验收合格后,方可运行单轨吊。
不按规定提出验收申请的,停止单位物料供应,并考核1000元,联责项目经理100元;验收不合格的,对验收存在的问题限期整改,直至验收合格方可运行单轨吊。
7.机电工区和运转工区按时对采掘单位分管的单轨吊轨道进行巡查,由机电工区对采掘单位提出整改意见,限期整改。
对影响单轨吊运行的重大隐患,立即停止单轨吊供料,到期整改不合格的,停止单轨吊供料。
8.采掘单位负责的单轨吊吊梁,必须在轨道末端按要求安装- 5 -阻车器,警示牌板装置根据机车停车位置的变化,由使用单位负责前后移动。
不按要求安装的考核使用单位1000元/次,联责单位负责人100元/次。
三、单轨吊运行管理规定1.运转工区安排专人对机车各部位进行日常检查、维修,确保机车运行状态良好。
一处不符合质量标准化要求的,对班长罚款20元,联责区长10元。
2.单轨吊机车运行时,引车人负责线路沿途单轨吊操作道岔、移动道岔阻车器、开关风门等工作,司机确认合格后方可通过。
3.严禁正常使用的单轨吊吊挂锚杆、吊挂链、吊梁作为其它用途。
单轨吊运行途中出现故障、吊装配件以及安撤机车和机车辅件时,可用单轨吊吊挂锚杆、吊梁作为起吊点处理事故,但必须制定可靠的安全措施,无安全措施的办理“停止作业”。
4.严格执行单轨吊安全运行规定:(1)机车正常运行,机车前后50m严禁行人,引车人应在机车运行前方50米范围以外引车;上下坡道严禁行人或施工,斜巷区段大于10°,机车全部通过时,不得有人员进入,引车人员清理底弯道以外50m范围内人员,有三岔门或四岔门的位置,在距牛鼻子20米处站岗清人;行走人员必须走人行道,机运合一巷道不得有人行走和施工;因特殊情况(试验支架车、试验模型车等)确需跟车时,必须施工单位制定安全措施,并严格执行。
跟车人必须在机车前(后)方5m以外(坡道处,应站在坡道上- 6 -方)行走,发现异常立即警示停车,进行处理。
(2)车场、片口、风门处行车和装、卸料调整机车位置时,机车运行前方设引车人,距机车距离不小于5m,配备口笛。
维修调试机车时,维修人员可跟车调试,必须有足够的安全间隙。
机车突出部位距一侧有效间隙不小于0.8m,距另一侧间隙不低于0.3m,机车运行速度不超0.5m/s,人员必须在人行道上施工。
(3)单轨吊机车进入封闭巷道,司机可不持封闭巷道申请单,但必须经现场调度站同意方可进入,离开封闭区域时通知调度站;引车或装、卸料人员需要进入封闭区域时,可不持封闭巷道申请单,但必须经现场调度站同意并填写封闭巷道登记本方可进入,离开时执行销号制度。
(4)巷道有躲避硐室的地点,单轨吊机车通过时,人员应及时进入躲避硐室内躲避机车;没有躲避硐室的地点,遇到单轨吊机车通过时,人员应在距吊梁2m以外的位置躲避,机车通过后,人员方可继续行走。
5.引车人负责清理机车运行范围的人员(机车运行前方50m),检查机车运行区段的线路情况(包括沿途电缆、管路吊挂、巷道间隙),是否影响机车运行,出现异常应立即发出停车信号通知机车司机停车,并汇报调度室组织相关单位处理,并按事故考核影响机车运行的单位。
因引车人检查运行线路不细造成刮坏管路、电缆等事故的考核引车人,并由相关管理单位积极处理。
6.司机不准在车下开车,以防机车倾斜挤人。
- 7 -7.机车启动,运行到车场、道岔、充电硐室、换装站、弯道、上下坡点、卸载点前20m等特殊地点或遇到行人必须减速(0.5m/s)鸣笛示警,否则每次考核20元。
8.两列以上的机车在顺槽巷道或平巷中同时运行时,间距不低于100m,防止发生撞车事故(车场调车除外)。
9.会车、过道岔时由专人在车下指挥。
会车时,不得压道岔,应在指定停车位置停车,指挥人员不得站在吊梁正下方。
10.单轨吊机车司机室内严禁存放任何物料,否则考核司机20元/次。
11.装车规定(1)起吊位置应留有操作人员躲闪重物突然下落或歪倒方向的间隙。
(2)起吊重物时,操作人员注意观察吊链运行情况,防止断链伤人。
(3)装卸物料,要清理周围5m内的闲杂人员。
(4)起吊物料时,必须保持物料重心平衡,不得出现歪斜。
12.起吊载荷要符合起吊梁吨位,严禁超负荷起吊。
13.集装箱起吊后,最高点物料与起吊臂大于200mm的间隙,起吊物不得拖地运行。
装载物料超过集装箱高度,物料易发生滚落时,必须采取封装措施,避免运输过程中装载的物料滚落伤人。
14.起吊单件物料宽度不得超过1.5m,长度不得超过5m,重量不得超过起吊梁的设计吨位,超过设计吨位的设备应解体吊- 8 -运,长物料使用专用吊装链或绳套吊装、捆绑。
运送超长物料时,使用单位应制定特殊措施并送交运转工区传达学习。
15.机车起吊梁严禁在坡度大于10°斜坡处停车装、卸物料,工作面安装撤除不受此限,但必须由使用单位单独编制安全施工措施并交运转工区一份学习传达;机车起吊梁严禁在弯道处装、卸物料。
16.机车吊运使用大平盘车、侧卸车或材料车装载物料时,巷道高度、宽度和吊运重量允许的情况下可以带车运输;其它车辆严禁吊运,确需吊运,必须由使用单位单独编制安全施工措施并交运转工区一份学习传达,保证吊装可靠。
17.严禁使用单轨吊斜拉起吊,否则考核司机50元/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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