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轨吊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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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轨吊运输管理制度

为加强单轨吊设备的管理,安全有序运输运行,最大限度的发挥设备效能,杜绝设备责任事故,特制定如下设备管理制度,望有关单位遵照执行。

一、责任划分:

1、机电科是单轨吊运输系统的主管单位,负责设备运行、维护、检修检查、监管、考核工作。

2、设备使用队组是单轨吊运输系统设备、轨道及安全设施安全责任主体单位,全面负责管辖单轨吊运行、维护、检修的安全工作,保证设备不出现人身安全事故和设备停运事故。

3、单轨吊设备和轨道及安全设施责任区域划分以调度室《单轨吊运输系统责任划分》为准。

二、单轨吊设备及轨道和安全设施的验收

1、新安装单轨吊设备由机电科牵头,施工队组负责施工安装,机电科全面负责技术指导工作,安装完成后,由机电科牵头安全科、调度室、施工队组正职队干参加对安装设备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2、随工作面前进敷设的轨道及安全设施由施工队组安装完成后,投入使用前必须经当班安质副队长验收,纳入当班施工质量考核范围,并由正职队干负责安全性能的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前移轨道挡车器投入使用,要求队组建立有安全验收专门台帐。验收以《轨道安装及验收标准》为准。轨道终端必须设阻车装置,由调度室明确道轨责任范围,做到责任清楚。

掘进或综采队组单轨吊轨道及安全设施安装完毕具备运行条件

后,行驶单轨吊前由运输队安质副队长对其安装质量进行单轨吊运行前二次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行驶单轨吊,验收不合格运输队不得行驶单轨吊。

4、集中运输系统中的单轨吊运输系统的安装及运输前的验收由机电科牵头组织调度室、生产科、安全科、地测科、通风科等相关科室及施工单位正职队干参加进行验收,出具验收单,经验收合格后移交使用队组管理,对于验收中检查的问题由安装单位负责定期进行整改,在有较大安装质量问题时不得予以验收。

三、检修及维护

1、使用单位必须有实用有效的包机责任制度及相应的考核机制,做到单轨吊设备及轨道和安全设施包机到人,责任明确,考核到位。因检修不到位造成的事故或设备损坏按照机电科下发《机电设备管理制度》考核。

2、单轨吊所属责任队组每天检修班必须对单轨吊设备运行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隐患问题及时处理,每班机电工必须对单轨吊电气、机械部分及所属的相关附属设施(如充电器)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做好记录,保证单轨吊设备安全可靠使用,不出现责任事故。使用队组负责单轨吊的日常维护工作并对其安全性能和运输能力负责。

3、轨道所属责任队组每天检修班必须对单轨吊轨道梁和安全设施及螺栓连接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隐患问题及时处理,保证单轨吊轨道安全可靠使用,不出现责任事故。使用队组负责责任区域内单轨吊

轨道梁的日常维护工作并对其安全性能和运输能力负责。

4、单轨吊设备及轨道和安全设施由使用队组负责制定季度检修和年度检修计划报机电科审批,由机电科负责统一协调安排大型检查检修。检修完成后由机电科牵头调度室、安全科参加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投入使用。

四、设备的使用

1、单轨吊设备使用单位负责使用单轨吊的运输运行,必须安排经培训合格取得单轨吊驾驶资格证的专业固定司机驾驶运行单轨吊,严禁野蛮操作及未经培训的其他人员操作此设备。任何人不得擅自操作单轨吊设备。

2、单轨吊司机必须严格遵守单轨吊操作规程和安全注意事项,并对因操作失误或违章操作造造成的事故负主要责任。司机驾驶单轨吊时必须在前进方向驾驶室内操作,并系好专用保险带。

3、单轨吊责任单位的带班队干对单轨吊当班安全运行负全面责任,负责单轨吊及周边环境的安全工作,对因手指口述安全确认不到位或违章指挥、操作造成的安全事故负全面责任。

4、单轨吊运行严格遵守行人不行车、行车不行人有关规定。

5、单轨吊运输中摘挂钩操作由物料所属队组运料工负责,兼任单轨吊摘挂钩操作工,经培训合格方可上岗。在摘挂钩操作中必须严格遵守摘挂钩操作规程和安全注意事项,严格按照手指口述安全确认法进行安全操作,摘挂钩工每班由其安质副队长负责安全操作落实工作。单轨吊司机监督,摘挂钩不合格不予运输。

6、单轨吊在运输矿车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手指口述安全确认工作法,做到安全确认到位,保证在运输过程中矿车吊挂、运输、卸载安全、稳定、有序,安全完成运输任务。

7、本着谁使用谁维护的原则,使用队组应做到:

(1)、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单轨吊操作规程》、《单轨吊司机岗位责任制》、《单轨吊设备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操作设备。

(3)、严禁随意打开、拆卸单轨吊的各大组成部分,出现故障及时上报有关单位。

(4)、每班机电工必须对单轨吊电气、机械部分及所属的相关附属设施(如充电器)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做好记录。

(5)、机电维护工要密切注意设备油位是否正常,电池箱内电解液是否有效。

(6)由使用单位负责每月制定需要的设备配件计划,报机电科审批,由机电科上报有关单位并督促配件回矿到货。

(7)、使用单位要保证设备的清洁卫生。

(8)、设备移交严格遵照《设备管理制度》中的有关规定,由机电科办理设备及道轨移交手续并存档备案。

轨道安装及验收标准

(1)、同一线路必须使用同型号单轨,道岔单轨要与线路单轨型号一致,单轨接头间隙不得大于3mm,高低和左右允许偏差分别为2mm和1mm,接头摆角垂直不得大于7°,水平不得大于3°。

(2)、吊挂单轨的各吊挂点间距偏差不得大于15mm,10组吊挂点间距的累计偏差不得大于30mm。

(3)、吊件紧固件应使用GB5780 M20*80螺栓和GB170 M24螺母或10.9级高强度M20*80螺栓和M20螺母。

(4)、采用锚杆悬吊时,每个单轨吊挂点需有双锚杆吊挂,要求单根锚杆锚固力不得小于90KN,锚杆的托板必须紧贴巷壁,应用机械或力矩扳手拧紧,锚杆露出长度不得小于100mm,悬吊单轨的两条圆环链夹角应在30°—60°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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