密尔的功利主义思想之探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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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谈密尔的功利主义

谈谈密尔的功利主义

谈谈密尔的功利主义密尔是19世纪英国伟大的哲学家和经济学家,他是功利主义的创始人之一。

在他的著作《功利主义》中,他详细阐述了功利主义的原理和理论。

本文将讨论密尔的功利主义,并对其理论进行评价。

密尔的功利主义理论的核心思想是追求最大多数人的幸福或快乐。

他认为,人们的行为应该以最大程度地促进整体社会福利为目标。

个人的行为和行为所产生的结果应该通过他们对幸福或快乐的贡献来衡量。

也就是说,一个行为应该被认为是道德的,只有当它对社会的总体幸福产生正面影响。

在功利主义中,我们必须关注社会全体的最大利益。

密尔认为,个人和社会的真正幸福不仅仅是身体上的满足,也包括智力、情感和精神上的满足。

他强调每个人的幸福都有同等的重要性,无论他们的社会地位、背景或财富状况如何。

功利主义的目标是追求社会全体的幸福,而不仅仅是少数精英的幸福。

密尔认为,为了追求最大利益,我们必须制定规则和法律来引导我们的行为。

这些规则和法律应该基于普遍化原则,以确保每个人都能从中获益。

一个社会如果制定了禁止盗窃的法律,这个法律的目的是保护财产权益,以确保每个人都能在不受侵犯的情况下享受自己的财产。

密尔同样也强调,这些规则和法律应该有一定的灵活性,以适应社会的变化和发展。

另一个重要概念是权衡利益。

密尔认为,我们不能仅仅关注短期的利益,而是要考虑长远的利益。

有时,为了追求最大利益,我们可能会做出一些看似违背常识的行为。

为了防止潜在的犯罪,我们可能需要侵犯某些人的自由,比如进行安全搜索或监视。

这种侵犯可能会导致一些人的不快乐,但从整体上来说,它是为了实现社会全体的最大幸福。

评价密尔的功利主义理论,功利主义强调追求整体社会福利的原则,而不仅仅是个人的利益。

这使我们更加关注整个社会的需要和利益,而不是狭隘地追求个人的利益。

功利主义解决了行为如何被评价的问题。

它将伦理评判的重点放在行为的结果和其对整体幸福的影响上,而不是宗教信仰或道德准则。

功利主义的灵活性使其能够适应不同的社会和文化情境,以达到最大利益的目标。

约翰·斯图亚特·密尔自由主义思想研究

约翰·斯图亚特·密尔自由主义思想研究

约翰·斯图亚特·密尔自由主义思想研究中文摘要约翰?斯图亚特?密尔是自由主义领域内一位非常重要的人物。

一方面,他将个人的自由权利提升到至高无上的神圣地位,是古典自由主义的集大成者;另一方面,他也在一定程度上纠正了个人主义的缺陷,其学说又是伸向集体主义的一种探索。

因此西方学术界公认密尔是典型的过渡性思想家。

本文的基本结构和内容安排如下:第一章描述 19世纪英国自由主义思潮的兴起过程以及密尔自由主义思想的发展。

从 1815年开始,英国自由主义缓慢发展,进行了一系列改革。

六十年代自由主义达致繁荣,但是自 19世纪七十年代后期开始,英国陷入经济萧条,政府加强了对经济和社会的干涉,从而以个人主义为特征的早期自由主义逐渐衰退。

密尔一生(1806-1873)正好经历了自由主义在英国兴起、繁荣以及开始衰退的过程。

其自由主义思想的发展演变与这一思潮的进程密切相关。

作为功义者詹姆斯?密尔之子,密尔很早就确立了功利主义信仰。

1826年经过一次信仰危机之后,密尔认识到边沁与詹姆斯?密尔的功利主义没有在理性与情感之间设置合理的平衡,主张将感情置于与理智同等的地位。

由于受到法国圣西门学派和浪漫主义等思想的影响,密尔开始关注社会制度的历史沿革,不再把某种制度当作固定原则,而是由时间、地点和环境决定。

托克维尔对于民主制度的观点也深刻影响了密尔。

第二章主要论述密尔的功利主义思想。

这是其自由主义思想的伦理基础与价值目标。

密尔修正了边沁的功利主义理论,强调精神的快乐胜过物质的快乐,因为人类的自尊心不允许自己沉沦到低级快乐中去。

在一个人人都趋乐避苦的社会中之所以能够获得公共利益,因为人除了具有利己心理,还具有社会同情心,能够领悟到个人与社会具有共同利益,其中最重要的就是安全。

第三章主要论述了密尔对个人自由权利的观点。

在约翰?洛克确立政治自由原则基础上,密尔阐述了社会所能合法施用于个人的权力的性质与限度,即个人与社会的界限。

谈谈密尔的功利主义

谈谈密尔的功利主义

谈谈密尔的功利主义密尔是19世纪英国哲学家和经济学家,他的著作《功利主义》被认为是功利主义思想的代表之作。

在这部著作中,密尔阐述了他对于道德和行为的观点,提出了以幸福为目标的实用主义伦理观。

本文将就密尔的功利主义思想进行详细解读,分析其核心理念和对人类社会的意义。

密尔所提倡的功利主义是一种实用主义的伦理观,他认为一个行为的正确与否取决于它产生的后果,即是否能为社会带来最大的幸福。

在密尔看来,幸福是最高的道德准则,所有的行为都应该以追求幸福为目标。

他强调“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即社会的整体幸福应该优先于个人的利益。

这种观点与康德的“以目的为目的”的伦理观相反,后者强调行为的正确性取决于其是否符合普世的道德规范,而与其产生的后果无关。

密尔并不是一味地提倡个人主义和利己主义,他的功利主义是建立在对社会整体利益的追求上的。

他强调道德与利益的统一,认为道德规范应该服务于社会的整体利益,而不是局限于个人的利益。

在他看来,追求个人的幸福并不等同于自私自利,因为如果一个人只追求自己的利益而不考虑社会整体的利益,最终也会影响到自己的幸福。

他认为个人和社会的利益应该是统一的,个人的行为应该符合社会整体的利益。

密尔的功利主义思想对人类社会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它为社会的发展提供了一种新的伦理标准。

传统的伦理观多是基于宗教和权威的规范,强调个人对于上帝或者统治者的忠诚和顺从。

而功利主义则提出了一种以幸福为准绳的伦理标准,使得人们在道德和行为选择上更加理性和灵活。

密尔的功利主义对于经济学和政治学也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他的主张自由主义和经济自由为后世的自由主义经济学提供了理论基础,影响了后来的经济学家和政治家对于市场经济和个人自由的理解。

密尔的功利主义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争议。

他的功利主义在实践中可能会导致对于个人权利和自由的忽视。

在追求社会整体幸福的过程中,个人的权利和自由可能会受到侵犯,这与他所提倡的个体自由和经济自由并不相符。

谈谈密尔的功利主义

谈谈密尔的功利主义

谈谈密尔的功利主义密尔是英国哲学家和经济学家约翰·斯图亚特·密尔(John Stuart Mill)提出了以其名字命名的道德理论——功利主义。

功利主义是一种伦理学的理论,它认为一个行为的道德价值取决于其能产生的幸福程度。

而密尔的功利主义则强调个体发展和幸福的重要性,提出人们的行为应当追求最大化的幸福。

密尔的功利主义主张,一个行为的道德性取决于其所带来的后果。

在其《功利主义》一书中,密尔阐述了功利主义的理论基础和应用。

他认为,人们应该遵循能够最大化幸福的规则,并将幸福视为行为的衡量标准。

在功利主义的框架下,一个行为的好坏取决于它所导致的快乐和痛苦的程度,即“最大化快乐,最小化痛苦”。

密尔认为,幸福是人类生活的最高目的和最终目标。

他强调个体的自由和幸福,主张每个人都应该追求自己的幸福,并且通过尽可能使他人获得更多的快乐来实现这一目标。

在功利主义的理论中,人们的行为应当以最大化整体快乐为目标,而不是个人利益或道德规则。

在密尔的功利主义观点中,他提出了“协会的危害原则”(harm principle),即只有那些危害他人的行为才需要受到限制。

他认为,只有在他人利益受到损害时,社会才有权力干预个体的行为。

个体自由应当受到尊重,只有在其行为对他人造成伤害时才需要受到干预。

密尔强调了个体发展和自我实现的重要性。

他认为,社会的进步和繁荣取决于每个人的个人成长和幸福。

他主张尊重个体的选择和权利,同时强调教育和道德培养对于个体幸福的重要性。

在功利主义的理论中,密尔还提出了“上等快乐”和“下等快乐”的区别。

他认为,独立思考和理性判断所带来的智力快乐要比肉体享受所带来的快感更高级,更有价值。

他主张人们应当追求高尚的、精神层面的快乐,而不是简单的享乐主义。

密尔的功利主义也受到了一些批评。

一些人认为,功利主义忽视了个体的权利和道德原则,只强调了结果的好坏,忽视了行为的动机和道德规范。

功利主义的计算问题也受到了争议,如何衡量不同人的快乐和痛苦,以及如何权衡个体与整体的利益问题。

约翰·密尔的功利主义正义观研究

约翰·密尔的功利主义正义观研究

约翰·密尔的功利主义正义观研究约翰·密尔的功利主义正义观研究引言:约翰·密尔(John Stuart Mill)是19世纪英国哲学家、经济学家和思想家,也是功利主义伦理学派的代表人物。

他的著作《功利主义》(Utilitarianism)被公认为是功利主义道德哲学的重要经典。

密尔的功利主义正义观认为,行为的道德性取决于其对产生最大幸福感的贡献。

本文将对约翰·密尔的功利主义正义观进行研究,探讨其核心原则、优点和批评。

一、功利主义正义观的核心原则约翰·密尔将功利主义定义为“行为的准则是最大程度地提高幸福感,降低痛苦感”。

其核心原则是追求最大幸福感的最大化。

根据密尔的观点,幸福感是道德行为的目标和最高价值。

他认为,能够产生最大幸福感的行为是道德上正确的行为,而那些导致痛苦感的行为则是道德上错误的。

密尔的功利主义正义观强调“最大幸福原则”,即追求最大幸福感的最大化。

他认为,行为的道德性应该根据其对所有受影响者所产生的幸福感来评估。

与其他道德哲学派别不同,密尔的功利主义正义观将关注点放在了所有受影响者的幸福感上,而不是个人的幸福感。

二、功利主义正义观的优点1. 以人为本:密尔的功利主义重视个人和社会的幸福感,将人的利益作为最大化幸福感的中心。

通过追求最大幸福感的原则来指导行为,可以更好地满足人们的需要和欲望,使人们更加幸福。

2. 规范行为:功利主义提供了一种明确的道德准则,可以引导人们的决策和行为。

通过追求最大幸福感的原则,人们可以知道什么是道德上正确的行为,以及什么是道德上错误的行为。

这为人们的道德选择提供了指导。

3. 社会效益:功利主义注重社会效益,追求最大幸福感的原则有助于最大化整个社会的福利和幸福。

集体的利益将被优先考虑,从而实现社会公平和社会正义。

三、对功利主义正义观的批评1. 动机的困境:功利主义偏重于结果,忽略了行为的动机和意图。

有人认为,行为的道德性不仅应该取决于其结果,还应考虑行为背后的动机和道德原则。

谈谈密尔的功利主义

谈谈密尔的功利主义

谈谈密尔的功利主义密尔的功利主义是19世纪英国哲学家、经济学家约翰·斯图亚特·密尔所提出的一种伦理学理论。

在他的著作《功利主义》中,密尔阐述了他对道德和行为原则的看法,认为一个行为的好坏应该根据其对人类或社会的幸福程度来评判。

密尔的功利主义强调追求最大化的幸福和最小化的痛苦,这一理论对道德判断和行为规范产生了深远影响。

本文将对密尔的功利主义进行详细探讨,并分析其对当今社会的启示。

密尔的功利主义是建立在幸福原则之上的。

幸福原则是指一个行为的好坏应该取决于该行为对幸福的影响。

在《功利主义》一书中,密尔强调幸福是一切行为的最终目的,所有的美德和道德规范都是为了追求人类的幸福而存在的。

密尔认为我们应该追求最大化的幸福,同时尽量减少痛苦,这就是他的功利原则。

在他看来,幸福是指人们所追求的愉悦和快乐,痛苦则是人们所避免的痛苦和苦恼。

根据这一原则,我们可以对一个行为进行道德评判,判断其是善还是恶,是对还是错,从而指导我们的行为和选择。

密尔的功利主义强调了个体和社会的利益。

在他的理论中,个体的幸福和痛苦同样重要,但并不是放任个体追求自己的幸福,而是要考虑到社会整体的幸福。

密尔认为,有些行为可能会对个体带来短期的快乐,却会对整个社会造成长期的痛苦,这种行为是不道德的。

相反,有些行为可能会对个体产生短期的痛苦,却会对整个社会带来长期的幸福,这种行为是值得提倡的。

密尔的功利主义鼓励我们在行为选择时应该考虑到社会的整体利益,而不是仅仅追求个体的利益。

密尔的功利主义强调了自由和多样性的重要性。

在他看来,个体的自由和多样性是促进幸福的重要因素。

密尔认为,只有在自由的环境下,个体才能追求自己的幸福,实现自己的潜能,这样才能真正实现功利主义所追求的幸福最大化。

密尔还提倡多样性,认为不同个体有不同的幸福观念,应该尊重他人的选择,不应强加自己的观念和价值观给他人。

密尔的功利主义倡导建立一个自由和多元化的社会环境,这样才能更好地实现幸福最大化的目标。

同情地看待密尔对功利原则的证明

同情地看待密尔对功利原则的证明

同情地看待密尔对功利原则的证明首先,密尔成功地反驳了对功利主义的常见质疑:如果我们一切行动都是为了追求快乐和避免痛苦,那么我们是否应该成为一个仅追求快乐的社会?密尔指出,这样的社会显然是荒谬和可怕的,因为如果没有共同的规则制约个人的行为,人们就会陷入无限争斗和相互破坏的境地。

因此,功利主义并不是要求我们只关心自己的快乐,而是要求我们通过追求最大的幸福来促进整个社会的福利。

其次,密尔认为,我们应该把我们对待别人的方式看作是对别人最大利益的追求。

他认为,别人的福利肯定是我们的福利,因为如果我们让别人不幸,我们自己也会受到影响。

一个社会需要最大化每个人的幸福。

这样的道德标准应该是基于偏爱和关心的倫理原则,只有这样才能让我们不断地思考如何最大化我们的行为对别人的利益。

如果我们只是出于目的而追求利益,那么很可能会出现不公正和偏见的情况,否定了功利主义在这个方面的贡献。

第三,密尔指出,我们的价值观是可以被合理地理解和阐述的。

换言之,我们可以自圆其说,如果我们能够说明为什么我们认为某些价值观是好的,那么就可以使我们的行为变得超越自私和短视的本能,由于压制我们的自私,我们可以更好地为我们社会的福利作出贡献。

这就是功利主义的作用:帮助我们发现并理解价值观,然后用这些价值观来指导我们的行为。

最后,密尔对功利主义的证明指出了一些实践证据,事实证明在很多方面功利主义规则是可行的。

例如,许多社会已经选择实施压制平等的措施来增加社会的福利,因为这样对社会福利的贡献最大化。

我们也看到许多的人类实践是通过关注社会福利来提高个人福利的。

这两种例子都是功利主义可能成功的证明。

综上所述,密尔对功利主义的证明值得同情。

虽然它并不一定适用于所有的情况,但它确实提供了一种有力的道德标准,即追求最大可能的福利,这是社会发展进步的必要条件。

谈谈密尔的功利主义

谈谈密尔的功利主义

谈谈密尔的功利主义密尔是英国19世纪著名的哲学家和思想家,也是功利主义的主要代表人物之一。

他是一个自由主义者,崇尚个人自由和人道主义的价值观,对社会改革和社会进步抱有深切的关注。

密尔的功利主义主张,是从最大程度地追求幸福和最小程度地避免痛苦出发,旨在通过行动产生最大的幸福效果,以此来判断道德行为的正确性。

以功利主义为基础,密尔推崇一个“最大幸福原则”,在整个理论体系中占有重要地位。

这个原则要求行为的道德性应当根据它所能产生的最大幸福程度来评价,它是任何道德原则的基础和准则。

据密尔,一个人的行为要被认为是良好的,必须遵循一个简单的公式:把可能的幸福总量变得最大。

这意味着我们必须关注每个人的幸福,并要求所有人平等地享受对幸福的贡献。

这个原则不是建立在个人的幸福上,而是建立在人类幸福的总体上。

在密尔看来,任何行为是否正确,要看它的幸福效果如何。

这也意味着,行为的正确性的判断不能从某种“绝对”的标准出发,而必须根据个人和社会的各种条件来作出。

例如,为了达到最大幸福原则,我们必须承认人类驱动力和人类理性的综合作用,并对这些驱动力和理性施加适当的控制和引导。

我们还必须认识到,幸福和痛苦不仅仅是个人的经验,而且也是社会和文化环境的产物。

在实践中,密尔认为,要追求最大幸福原则,必须考虑到各种条件,如社会规则、法律、政策以及国际合作等。

为此,我们需要制定一系列政策和法律,以确保每个人都能够平等地享有基本权利和自由,以实现幸福的最大化。

在这个过程中,我们必须打破传统的权力关系,以创造更公平、更平等的社会。

同时,我们也要鼓励个人的才能和创造性,以推动社会和人群的进步。

总之,密尔的功利主义是以个人和社会的幸福为出发点,旨在通过最大化幸福效果来衡量和定义道德行为的正确性。

在这个意义上,他强调个人自由和平等,认为这是实现最大幸福原则的重要前提。

同时,他也建议对社会和文化环境进行整体考虑,以推动社会的进步和发展。

值得一提的是,密尔的功利主义不是一种“莫大的快乐”体系,它是以人类总体幸福为出发点的实用主义,它崇尚实现经验主义的哲学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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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尔的功利主义思想之探究
摘要:功利主义建立在时代前提之下对宗教禁欲主义的反对和批判,其理念是追求“最大多人的最大幸福”,这一理论发展至今,有其存在的合理性,主要在于它建立在人性的基础上,追去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但是,这一理论也有其弊端,即在追求大多数人的幸福的时,个人利益和个人幸福往往得不到保障。

关键词:功利主义;合理性;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个人利益
中图分类号:b14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118(2012)04-0060-01
一、功利主义的内涵
功利主义作为一种系统的伦理学说及其道德原则,广义上的功利主义包括西方的和中国的,本文主要探究的是西方功利主义中密尔的功利主义。

边沁在其《道德与立法原理导论》一书中,首先使用了功利原则(principleofutility)这一概念,并在该书1822年7月的作者注释中,明确指出功利原则这一名称可以加上或替换成“最大幸福原则”,认为这是最概括也是最详细地表述了功利原则的要旨:所有利益当事人的最大幸福。

[1]边沁之后,密尔在功利原则的基础上,自称第一个使用功利主义(utilicarianism)这一概念,并写成《功利主义》一书。

密尔对功利主义作了这样的界说:“接受功利原理(或最大幸福原理)为道德之根本,就需要坚持旨在促进幸福的行为即为“是”、与幸福背道而驰的行为即为“非”这一信条。

所谓幸福,是指快乐和免除痛苦;所谓不幸,是指痛苦和丧失快乐。

”[2]可见密尔与边沁在总原则上是一致的,他们都把功利主义理解为最大幸福主义。

二、功利主义的合理性
功利主义之所以作为伦理学界主要流派之一,对人类思想产生巨大影响,是因为其理念建立在人性基础上,主要包括以下几个层次:(一)无论是个人还是集体,幸福和快乐作为善的追求,都是积极意义的,个人的幸福是集体幸福的基础。

很难想象,没有个体的幸福,集体的幸福是什么状态。

“我必须再重申,构成功利主义关于行为对错标准的幸福,并不是指当事人自己的幸福,而是指所有相关人员的幸福,这一点是攻击功利主义的人很少公平的予以承认的。

功利主义要求,行为者在自己的幸福与他人的幸福之间,应当象一个公正无私的仁慈的旁观者那样,做到不偏不倚。

”[3]密尔在这里就指出,幸福、快乐等善的追求不是仅仅关乎个体的,还有相关的人,也就是说,个体的快乐和幸福等善的追求与他人是息息相关的,这就说明,建立在对善的追求上的快乐和幸福,既是个体的,也是相关人共有的,是积极的功利。

(二)功利主义尊重个人利益,强调个人利益的重要性,是尊重人权的一种表现。

功利主义以趋利避害的人性为基础,尊重个人的合法权益和正当利益,这一点与道德义务论相比,更具有现实性。

密尔认为:“绝大部分善的行为并不是针对整个世界的福祉,而仅仅是为了个体的受益——当然这是形成整个世界的善的基础”。

[4]
同时功利主义的道德原则在追求物质利益的基础上,还强调幸福不仅仅指物质上的满足,还指精神上的快乐。

功利主义信奉者们将精神愉悦置于肉体愉悦之上时,主要注重的是广义上的永恒、节俭、幸福等精神因素。

这样有利于发挥个人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了个人才智的发展,是尊重人权的一种表现。

(三)功利主义以最大多数人的利益为指导,强调个人利益与社会利益的一致,追求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这和当代的集体主义有异曲同工之处。

集体主义精神主张个人从属于社会,个人利益应当服从集体、民族、阶级和国家的利益,其科学含义在于当个人利益和集体利益发生矛盾冲突的时候,个人利益要服从集体利益。

功利主义,也主张个人行为和道德的判断标准应当是个人的行为和言行是否能够增加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幸福,而且要以个人利益的获得不能以他人的利益的损失为最高价值追求,因此,功利主义与集体主义二者在精神价值上是相通的,在目的性与工具性也是一致的。

三、功利主义之弊端
功利主义有其存在的合理性,但也存在不少弊端,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在追求最大多人的最大幸福的同时,往往容易忽略个人的幸福。

这也是功利主义的最大弊病。

我们可以看到,在功利主义理论中,“它唯一赞成的是自我牺牲,是为了他人的幸福或有利于他人幸福的某些手段而做出的牺牲,这儿所说的他人,既可以是全体人类,也可以是为人类集体利益所限定的个人。

”[5]可见,功利主
义所追求的是人类整体的幸福和善。

但是,人类整体这一概念是一模糊的概念,没办法科学的计量,因此,在现实当中,当大多数人的幸福和个人的幸福发生冲突时,人们往往从大多数人的幸福出发,忽略个人利益,必要时候个人甚至做出牺牲生命的举动。

(二)功利主义用公式来计算幸福,这种办法未免有点勉强。

功利主义所追求的多数人的幸福是要通过对该共同体中所有个人的快乐、痛苦量值的总和的计算来实现的,并提出七种计算快乐的指标,即快乐的强度、快乐持续的时间、快乐的确定性、快乐感受的直接性和间接性、快乐的增值性、快乐的纯粹性、快乐的广延性,这种将快乐、幸福等主观感受进行技术性处理的方法本身需要考量;而借以实现个人幸福向社会幸福转化即借以实现“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的路径是人类的同情意识、心理联想等,具有虚幻性,缺乏操作性。

通过以上论述我们知道,密尔的功利主义是反对宗教禁欲主义和关注人自身的良好开端,其理论建立在人性基础上,尊重个人幸福的获得,在此基础上更加注重多数人的幸福,但是,我们也应该看到,多数人往往没办法确切的计量,在这种所谓的“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的幌子下,个人利益很可能成为牺牲品。

因此,我们应该取其精华,去其糟粕,正确地认识和利用功利主义。

参考文献:
\[1\]边沁.道德与立法原理导论\[m\].商务印书馆.
\[2\]\[3\]\[4\]\[5\]密尔.功利主义\[m\].上海世纪出版集团出
版,2005: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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