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职成函20101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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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部关于技工院校毕业证书发放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15号)

人社部关于技工院校毕业证书发放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15号)

来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技工院校毕业证书发放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1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劳动保障)厅(局):为规范技工院校毕业证书发放管理工作,决定自2010年起,启用全国统一样本的《技师学院毕业证书》、《高级技工学校毕业证书》和《技工学校毕业证书》(以下简称技工院校毕业证书)。

现就技工院校毕业证书发放管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毕业证书印制技工院校毕业证书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统一制定样式(见附件1),并下发空白证书印刷母版,由各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劳动保障)部门使用本省的印刷母版分别组织印制。

二、毕业证书颁发对学业期满,思想品德合格,完成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准予毕业的技工院校学生颁发毕业证书。

按照属地管理和方便学校的原则,技工院校毕业证书须由学校所在地省级或地市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劳动保障)部门验印。

三、毕业证书管理(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具体负责本省(区、市)技工院校毕业证书的印制、核发、验印、保存及其他管理工作。

(二)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严格规范技工院校毕业证书印制、核发、验印、保存等管理工作,并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技工院校毕业证书各项管理流程和管理规定。

(三)空白技工院校毕业证书印刷母版采用“常用”、“备用”两张保密光盘形式下发,光盘要交由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的机要部门保存,并制定保密措施严格保管,实行保管与使用分开。

光盘每次领用均要详细登记使用情况,使用完毕务必及时返还。

光盘内容不得复制、删改,如遇光盘损坏、丢失等情况应立即向我部职业能力建设司书面报告,说明情况并获取“备用”光盘启用密码。

(四)空白技工院校毕业证书要根据本省(区、市)实际需求情况印制,并须印刷证书流水码(证书右下角“NO ×××”字样)。

空白证书要指定专人妥善保管,实行保管与发放分开,每次领用证书均要详细登记发放情况,确保通过查询证书的流水码可判断证书的流向。

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章程修订情况对照表

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章程修订情况对照表
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章程修订情况对照表
序号
章节
章程原内容(出表示的地方为拟修订的内容)
修订内容(征求意见稿)
修订依据
1
序言
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以下简称学校)创建于1984年,原为民政部直属的重庆民政学校,属于中等专业学校。1986年学校首届招生,2000年学校由民政部划归地方,实行部市共管、以市为主的管理体制。2001年升格为重庆社会工作职业学院,2006年更名为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2009年整体搬迁入驻重庆大学城。2008-2013年学校完成重庆市市级示范性高职院校建设项目,2010-2014年完成国家示范性骨干高职院校建设项目。
学校坚持普通高等教育、成人高等教育和培训教育协调发展。
学校教育形式包括学历教育和非学历教育,普通专科学历教育采用全日制形式,成人专科学历教育采取非全日制形式。学校根据社会需求举办多种类型的非学历培训,
学校坚持高等职业教育、成人高等教育和培训教育协调发展。
学校教育形式包括学历教育和非学历教育’高等教育采用全日制和非全日制教育形式。学校根据社会需求举办多种类型的职业培训。
12
第十
二条
学校坚持应用研究导向,推动学术进步、科技创新、成果转化,服务社会。
13
第十
三条
学校开展与国内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企事业单位以及国际高等职业教育组织与机构之间的产学研合作,实现优势互补,提高资源使用效益。
14
第十
四条
学校构建具有历史传承、时代特征和学校特色的校园文化体系,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体系引领校园文化风尚,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牢牢把握校园文化建设发展的正确方向。
18
第十八条
学校鼓励和支持学生利用业余时间参加社会服务和勤工助学活动,并对其进行引导和管理。

教职成函201016号

教职成函201016号

教职成函…2010‟16号
关于公布2010’宣城市中等职业学校“职教情”
文艺会议节目评选结果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体育局:
为贯彻落实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等职业学校学生思想道德教育的实施意见(教职成…2009‟8号)》,深化“三爱”(爱祖国、爱家乡、爱生命)主题教育,丰富校园文化生活,充分展示我市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精神风貌和才艺水平,我局于5月31日在宁国职高举办了2010’宣城市中等职业学校“职教情”文艺汇演暨节目评选活动。

经专家评选,共评出一等奖4个、二等奖8个、三等奖15个,现将评选结果予以公布。

附件:2010’宣城市中等职业学校“职教情”文艺汇演节目评选获奖名单
二〇一〇年六月一日
抄送:省教育厅,有关中等职业学校。

宣城市教育体育局办公室 2010年6月1日印发主动公开共印30份
附件:
2010’宣城市中等职业学校“职教情”文艺汇演节目评选
获奖名单
一等奖(4个):。

教育部关于做好2010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

教育部关于做好2010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

教育部关于做好2010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职成[2010]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各计划单列市教育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当前,我国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站到了一个新的历史起点上。

在新形势下,各地要深刻领会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提出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各项方针政策,统筹规划2010年高中阶段教育的发展目标,改革创新、开拓进取,确保职业教育规模、质量、结构适应经济社会发展。

现就做好2010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通知如下:一、坚持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方针,保证中等职业教育招生规模2010年,各地要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本地区初中毕业生的数量,按照高中阶段教育招生职普比例大体相当的原则,制订中等职业学招生计划,继续保证中等职业教育招生规模,确保全国中等职业教育招生达到830万人,实现招收应届初中毕业生数量按可比口径增长5%的工作目标,巩固高中阶段教育招生职普比例大体相当的局面,为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促进就业创业、改善民生和构建和谐社会提供可靠保障。

东部地区和中心城市,要充分利用优质职业教育资源,面向中西部地区,开展合作办学,招收进城农民工随住子女,继续稳定招生规模;中等职业学校招收应届初中毕业生占高中阶段教育的职普比例不合理的地区,要切实优化教育结构,加快发展职业教育;高中阶段毛入学率低,初中毕业生存量大的地区,要采取强有力的措施,把高中阶段招生的增量主要用于发展中等职业教育,推进高中阶段教育又好又快的发展,使教育规模、结构更加适应我国现代化建设的要求。

各地要在认真做好招收应届初中毕业生工作的同时,继续把往届初中毕业生、未升学普通高中毕业生、退役士兵、农村青年、农民工、下岗失业人员等其他群体纳入招生范围,引导他们接受中等职业教育。

二、加大工作力度,构建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新机制各地要把完成教育部下达的《2010年度分省中等职业学校指导性招生计划》作为年度教育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实行教育行政部门一把手负责制,列入目标管理,确定工作方针、任务、措施和办法,统一部署。

2010年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建设申报工作通知

2010年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建设申报工作通知

关于申报2010年度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建设计划项目的通知教职成厅函[2010]3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人事、劳动保障)厅(局)、财政厅(局),计划单列市教育局、人事(劳动保障)局、财政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劳动保障局、财务局: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关于加强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的要求,按照《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实施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建设计划的意见》(教职成[2010]9号)(以下简称《意见》)精神,经研究,决定启动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建设计划2010年度项目申报工作。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建设重点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目标,以深化办学模式、培养模式、教学模式和评价模式改革为重点,以推进工学结合、校企合作、顶岗实习为核心,适应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产业调整升级、企业岗位用人和技术进步的需求,在全国范围内重点建设一批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使其在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中发挥引领、骨干和辐射作用,进一步提高中等职业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

在资金安排上,向国家重点发展的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特别是装备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现代农业等领域的学校和项目倾斜。

在建设内容上,重在强化内涵,创新体制机制,提升教育质量,原则上不支持基础设施建设。

二、工作程序(一)地方预审推荐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牵头,会同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部门组织专家,开展本地区项目学校预审遴选工作,根据中央下达的项目学校控制数(名额分配表见附件3),确定本地区拟推荐申报的项目学校,由省级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和财政部门统一报至教育部、人力资社会保障部和财政部。

(二)中央组织复核教育部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财政部组成专家组,对各地推荐申报的项目学校材料进行复核,根据需要对项目学校申报信息进行现场抽查。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公布2010年认定的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名单的通知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公布2010年认定的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名单的通知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公布2010年认定的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名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教育部•【公布日期】2011.05.11•【文号】教职成厅函[2011]25号•【施行日期】2011.05.1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中等教育正文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公布2010年认定的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名单的通知(教职成厅函[2011]2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2010年12月,我部组织专家组对各地2010年申报的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备选学校进行了评审,北京市卫生学校等175所学校达到了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标准,现将名单予以公布。

希望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主管部门进一步重视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建设工作,加强对学校的建设和管理,进一步提高中等职业教育办学水平。

被认定的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要再接再厉,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的办学方针,深化改革,锐意创新,将学校建设成为适应社会和经济发展需要,办学条件好,教育质量与办学效益高,社会声誉好,能够在办学和改革各个方面起骨干和示范作用的高水平的中等职业学校。

附件:教育部2010年认定的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名单教育部办公厅二〇一一年五月十一日附件:教育部2010年认定的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名单北京市 1 所北京卫生学校河北省13所成安县综合职业技术学校河北省高碑店市职教中心馆陶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河北巨鹿职教中心平泉县综合职业技术教育中心秦皇岛市卫生学校清河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河北曲阳雕刻学校唐山市对外经济贸易学校唐山市开平区综合职业技术学校邢台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张北县职教中心赵县综合职业技术教育中心山西省7所大同市卫生学校长治市第一职业高级中学校大同市财会学校山西省经贸学校山西省潞城市职业高中襄汾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山西省城乡建设学校内蒙古自治区4所内蒙古大兴安岭林业学校鄂尔多斯市民族艺术学校呼伦贝尔职业技术学校托克托县高级职业中学辽宁省6所旅顺第一中等职业技术专业学校丹东市中等职业技术专业学校葫芦岛市第一中等职业技术专业学校鞍山市第二中等职业技术专业学校沈阳乐府艺术学校沈阳民族艺术学校江苏省3所常州市武进女子中等专业学校苏州工业园区工业技术学校苏州市相城区职业高级中学浙江省15所浙江省衢州市工程技术学校嵊州市职业教育中心桐庐县职业技术学校浙江省温岭市太平高级职业中学绍兴护士学校嘉兴市建筑工业学校永嘉县第二职业学校杭州市萧山区第二中等职业学校青田县职业技术学校杭州市开元商贸职业学校浙江省嘉兴市交通学校平阳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浙江省松阳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浙江省庆元县职业高级中学浙江省岱山县职业技术学校安徽省9所肥东县职业教育中心枞阳县职业教育中心宣城市职业教育中心定远县职业教育中心巢湖幼儿师范学校绩溪县职业教育中心潜山县职业教育中心池州市职业教育中心海军安庆职业技术学校福建省8所厦门工商旅游学校福建省晋江华侨职业中专学校福建省尤溪职业中专学校福建省永春职业中专学校福建省福安职业中专学校福建省南靖第一职业技术学校福建省福鼎职业中专学校福建生态工程职业技术学校江西省3所江西省华忆电子工业中等专业学校江西省工程学校兴国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山东省23所济宁市高级职业学校聊城高级财经职业学校聊城高级工程职业学校文登市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昌乐宝石中专学校德州女子职业中等专业学校东阿职业教育中心东营市东营区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冠县职业教育中心鄄城县第一职业中专垦利县职业教育中心临沂电力学校蒙阴县职教中心青岛财经职业学校青岛烹饪职业学校日照市五莲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商河县职业中专郯城县中等职业技术教育中心学校汶上县职业中专武城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烟台市牟平区高级职业学校鱼台县职业学校枣庄市峄城区职业学校河南省25所河南省体育运动学校新乡幼儿师范学校河南省南阳幼儿师范学校安阳市中医药学校济源机电工程学校汤阴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周口幼儿师范学校商丘幼儿师范学校河南省武陟县职业教育中心河南辅读中等职业学校郑州市艺术工程学校郏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开封现代科技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漯河市舞阳中等专业学校淮滨县职业技术教育培训中心上蔡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固始县职业教育中心西平县职业教育中心尉氏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河南省虞城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泌阳县职业教育中心陕县中等专业学校郑州市科技工业学校南乐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台前县职业高中湖北省3所武汉市旅游学校巴东县民族职业高级中学建始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湖南省21所郴州工业交通学校衡阳市工业职业学校邵阳师范学校益阳电子工业学校郴州师范学校核工业卫生学校常宁市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武冈师范学校祁阳师范学校醴陵市陶瓷烟花职业技术学校衡山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郴州市第一职业中等专业学校长沙市工商职业中专学校长沙市机电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津市职业中专学校桂阳县职业技术教育学校汉寿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资兴市职业中专学校江华瑶族自治县职业中专学校双峰县职业中专学校岳阳市长城职业技术学校广东省3所广东省理工职业技术学校佛山市顺德区龙江职业技术学校河源理工学校广西壮族自治区3所广西城市建设学校河池市职业教育中心学校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农业学校海南省1所海口市第一职业中学重庆市4所重庆工业管理职业学校重庆市经贸中等专业学校武隆县职业教育中心重庆市秀山县职业教育中心四川省6所四川省大邑县职业高级中学四川省大英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四川省乐至县高级职业中学四川省泸县建筑职业中专学校四川省蒲江县职业中专学校四川省遂宁市安居职业高级中学校云南省4所昆明市官渡区职业高级中学文山卫生学校曲靖应用技术学校普洱景东县职业高级中学陕西省2所榆林市卫生学校石泉县职业教育中心甘肃省4所白银市职业中等专业学校甘肃省环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泾川县职教中心定西工贸中等专业学校宁夏回族自治区3所中卫市职业技术学校平罗县职业教育中心海源县职业教育中心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所新疆阿勒泰畜牧兽医学校阿勒泰地区职业技术学校新疆兵团2所农二师华山职业技术学校农九师职业技术学校。

关于进一步做好在职教职工学历提升工作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做好在职教职工学历提升工作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做好在职教职工学历提升工作的通知 各镇(街道、办事处)中心校、初级中学,市直各学校: 为加快推进师资队伍建设,努力提升在职人员学历层次,现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建设教育强省率先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的决定》、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县(市、区)教育现代化建设主要指标诠释>的通知》及泰州市有关要求,结合我市教职工学历情况,就全市教师学历提升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充分认识教师学历提高工作的重要性各单位要提高对教师学历层次提升工作的认识,高度重视此项工作。

高水平的教师队伍是优质教育资源的第一要素和核心要素,是教育事业发展的关键所在。

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越来越取决于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教师队伍。

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和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对中小学教师的素质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

但是从全市情况来看,我们的教师队伍总体上离教育现代化的要求还有一定的距离,尤其是农村教师队伍素质亟需提高。

因此,各单位,尤其是主要负责同志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教育事业的发展,高度重视教师学历层次提高工作。

二、明确目标责任落实到人各单位一定要落实责任各单位要根据教育现代化的要求,明确分管负责人,结合本校实际情况,周密安排,确保我市教师学历层次达到教育现代化要求。

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规划,将学历教育任务落实到人,并督促其今年积极参加成人高校招生考试,取得入学资格。

对未达到《教师法》规定合格学历的专任教师,要督促其尽快达到合格学历。

已经达到合格学历的,要鼓励、督促其参加提高学历层次的学习。

三、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推动教师学历水平提升中小学教师学历提高教育工作直接关系到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

各校各学区要高度重视,采取得力措施切实抓紧抓好。

一是要加大宣传力度,将教师的学历要求和参加学历提高的方法途径、政策措施宣传到每位教师。

让学历不达标的教师尽量按自己所任学科选择专业,自愿选择学习方式,积极参加学历提高教育。

二是各校要为参加学习的教师适当解决学费、住宿费、车费和资料费;正确处理工学矛盾,给他们参加学历教育提供方便,减少一定的工作量;参加学历提高期间可以不参加继续教育,并享受各项福利待遇。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公布2010年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国家级骨干教师培训名单的通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公布2010年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国家级骨干教师培训名单的通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公布2010年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国家级骨干教师培训名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公布日期】2010.06.20•【字号】新教职成办[2010]23号•【施行日期】2010.06.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高等教育正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公布2010年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国家级骨干教师培训名单的通知(新教职成办〔2010〕23号)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教育局,各地、州、市教育局,各有关中等职业学校:按照《教育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下达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2010年度项目任务的通知》(教职成函[2010]18号)和《关于做好2010年中等职业学校专业骨干教师国家级培训工作的通知》(新教职成办[2010]16号)精神,根据各地和各有关中等职业学校上报的骨干教师情况,经审核,现公布2010年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国家级骨干教师培训名单,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教育部规定参加培训的国家级骨干教师全部实行网上报名(登录中等职业学校专业骨干教师国家级培训网:http://)。

报名后拟参加培训教师随时登录查看审核结果、培训时间、培训要求、培训通知书等相关资料。

二、根据《教育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实施中等职业学校专业骨干教师培训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职成厅[2007]4号)精神,关于培训经费“国家级培训经费主要由中央财政负担。

中央财政国家级培训经费,分年度逐级拨付到参训教师所在的学校,教师参加培训时缴至培训机构。

培训之前财政经费尚未拨付到学校前,参训教师所在学校应足额垫付教师的培训费用”的原则,请各地、州、市教育行政部门和有关中等职业学校积极支持完成培训任务。

三、请各地、州、市教育行政部门和各有关中等职业学校高度重视国家级骨干教师培训工作,积极为教师外出培训创造条件,解决受训教师的后顾之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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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职成函…2010‟15号
关于公布全市第三届中等职业学校资助政策“助我翱翔助我成功”征文评选结果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体育局:
为深入宣传贯彻党和国家中职资助政策,充分发挥国家资助政策体系作用,加强学生思想道德教育,鼓励中职学生刻苦学习,艰苦创业,报效祖国,我局举办了全市第三届中等职业学校资助政策“助我翱翔〃助我成功”征文活动。

本次活动收到征文129篇,经专家评选,共评出一等奖12篇、二等奖25篇、三等奖51篇,现将评选结果予以公布。

附件:宣城市第三届中等职业学校资助政策“助我翱翔〃助我成功”征文评选获奖名单
二〇一〇年五月二十八日
抄送:省教育厅,有关中等职业学校。

宣城市教育体育局办公室 2010年5月28日印发主动公开共印35份
附件:
宣城市第三届中等职业学校资助政策“助我翱翔·助我成功”
征文评选获奖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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