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职成函20101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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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规范中等职业学校毕业证书管理工作的通知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规范中等职业学校毕业证书管理工作的通知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规范中等职业学校毕业证书管理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12.03.15•【字号】鲁教职字[2012]6号•【施行日期】2012.03.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正文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规范中等职业学校毕业证书管理工作的通知(鲁教职字〔2012〕6号)各市教育局,省直属中等职业学校:为规范中等职业学校毕业证书的授予秩序,加强中等职业学校毕业证书发放管理,维护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和中等职业学校声誉,根据《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教职成〔2010〕7号)和《关于进行中等职业学校新学历证书规范管理试点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司函〔2011〕180号)精神,经研究决定,自2012年5月1日起,我省启用新版《山东省中等职业学校毕业证书》。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中等职业学校毕业证书属于国家法定证件之一。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自行印制毕业证书和学历证明(认定)书。

山东省中等职业学校毕业证书发放工作,按照统一印制、集中分发、学校填写、市地验印、省教育厅监督的原则执行。

新版《山东省中等职业学校毕业证书》将《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毕业证书》、《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毕业证书》、《成人中等专业学校毕业证书》三种证书合并为一种证书,增加了防伪措施,实施全省统一序列号。

自2012年5月1日起,原普通中专、职业中专、成人中专毕业证书停止使用。

二、以中等职业学校名义招生、按照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学生信息管理系统进行注册、管理,以及省教育厅、原省劳动厅共同认定的双证互通学校中完成学业达到毕业要求的学生,颁发《山东省中等职业学校毕业证书》。

三、省教育厅统筹管理和监督中等职业学校毕业证书发放工作,统一印制空白的《山东省中等职业学校毕业证书》和《山东省中等职业学校学历证明(认定)书》,为各市教育局统一配发“山东省中等职业教育毕业证书专用章”(按各市序列分别编号01-17),受理各市上报当年毕业生信息数据库,检查毕业证书验印、发放过程,抽查毕业证书信息准确性。

教育部关于印发《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的通知-教职成〔2010〕12号

教育部关于印发《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的通知-教职成〔2010〕12号

教育部关于印发《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的通知教职成〔2010〕1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我部2001年发布《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试行)》以来,我国中等职业教育有了很大的发展,中等职业教育的发展环境也发生了很大的变化。

为在新形势下进一步促进中等职业学校建设,加强对中等职业学校的管理,我部对《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试行)》进行了修订。

现将修订后的《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各地要依据《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对中等职业学校进行检查评估,对不达标的中等职业学校要通过加强建设、资源整合、布局调整等措施,限期达标,切实改变部分地方中等职业学校散、小、差的状况,推动中等职业学校建设上规模、上水平。

教育部二○一○年七月六日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第一条为规范中等职业学校的设置,促进学校建设,保证教育质量,提高办学效益,依据《教育法》、《职业教育法》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本标准适用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设置的各类中等职业学校。

第三条设置中等职业学校,应当符合当地职业教育发展规划,并达到《职业教育法》规定的基本条件。

第四条中等职业学校应当具备法人条件,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法人登记。

第五条设置中等职业学校,应具有学校章程。

学校章程包括:名称、校址、办学宗旨、学校内部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教职工管理、学生管理、教育教学管理、校产和财务管理、学校章程的修订等内容。

第六条中等职业学校应当具备基本的办学规模。

其中,学校学历教育在校生数应在1200人以上。

第七条中等职业学校应当具有与学校办学规模相适应的专任教师队伍,兼职教师比例适当。

专任教师一般不少于60人,师生比达到1:20,专任教师学历应达到国家有关规定。

专任教师中,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数不低于20%。

专业教师数应不低于本校专任教师数的50%,其中双师型教师不低于30%。

每个专业至少应配备具有相关专业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专任教师2人。

职业学校办学条件重点监测指标

职业学校办学条件重点监测指标

附件1职业学校办学条件重点监测指标一、中等职业学校达标学校范围包括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或者有关部门按照规定权限审批设立招收全日制学生并具有实际办学行为(学校在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管理信息系统中具有招生资格,技工学校在全国技工院校信息管理系统中具有招生资格)的中等职业学校,不包括附设中职班学校和2022年(含)以后新设学校。

达标分类标准如下。

(一)一般类中职学校。

参照《教育部关于印发〈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的通知》(教职成〔2010〕12号)的各项标准,并根据教育事业发展优化部分指标释义。

重点监测指标4类。

1.校园建设。

校园占地面积不低于40000平方米,生均用地面积指标不少于33平方米。

校舍建筑面积不少于24000平方米,生均校舍建筑面积指标不少于20平方米。

2.教师配备。

专任教师不低于60人,师生比达到1:20。

3.仪器设备。

仪器设备总值不低于300万元,生均仪器设备值不低于2500元。

4.图书配备。

生均图书不少于30册。

(二)技工学校。

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技工院校设置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8号)的各项要求为标准。

重点监测指标3类。

1.校园建设。

技工学校校园占地面积不少于30000平方米,校舍建筑面积不少于18000平方米,生均校舍建筑面积不少于20平方米。

高级技工学校校园占地面积不少于66000平方米,校舍建筑面积不少于50000平方米。

技师学院校园占地面积不少于100000平方米,校舍建筑面积不少于80000平方米。

2.教师配备。

技工学校、高级技工学校学制教育师生比不低于1:20,技师学院学制教育师生比不低于1:18。

各类技工学校兼职教师人数不超过教师总数的1/3。

3.仪器设备。

技工学校实习、实验设备总值不少于300万元。

高级技工学校实习、实验设备总值不少于1500万元。

技师学院实习、实验设备总值不少于4000万元。

(三)体育类中职学校。

参照《国家体育总局教育部关于印发〈中等体育运动学校设置标准〉的通知》(体青字〔2011〕88号)中的各项标准,并根据教育事业发展优化部分指标释义。

第三学年顶岗实习困难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费工作

第三学年顶岗实习困难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费工作

四、各地要依托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学生信息管理系统和全国技工院校电子注册与统计信息管理系统,将中等职业学校第三学年顶岗实习困难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认真审核后及时上报。
五、中等职业学校要坚持以就业为导向,深入推进工学结合、校企合作,促进学生实习工作的顺利进行,使顶岗实习困难的专业数、学生数逐步减少,不断提高中等职业学校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
一、中等职业学校第三学年顶岗实习困难的专业范围是,涉农专业和其他艰苦行业、特殊行业、高危行业等不适宜安排学生顶岗实习的非涉农专业。非涉农类顶岗实习困难专业,2009年秋季学期至2012年春季学期确定为(以2000年教育部发布的《中等职业学校专业目录》和2009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布的《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为准)医药卫生类专业,资源与环境类中的采矿技术、矿井通风与安全专业,财经类中的会计专业,土木水利工程类中的古建筑营造与修缮、矿井技术专业,信息技术类中的计算机软件专业,文化艺术与体育类中的民间传统工艺专业、运动训练,社会公共事业类中的文秘专业及幼儿师范教育专业。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作出调整。
二、顶岗实习困难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费标准、免学费资金补助方式及中央与地方负担比例,按照《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中等职业学校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涉农专业学生免学费工作的意见》(财教〔2009〕442号)有关规定执行。
三、中等职业学校第三学年顶岗实习困难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上报、审核及免学费资金管理按照《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10〕3号)有关规定执行。各地要加强对顶岗实习困难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的审核与免学费资金监管工作,对虚报学生人数,骗取国家补助资金等违规行为,要按照《财政违法违纪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学校领导的责任。

教育部关于做好2010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

教育部关于做好2010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

教育部关于做好2010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职成[2010]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各计划单列市教育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当前,我国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站到了一个新的历史起点上。

在新形势下,各地要深刻领会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提出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各项方针政策,统筹规划2010年高中阶段教育的发展目标,改革创新、开拓进取,确保职业教育规模、质量、结构适应经济社会发展。

现就做好2010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通知如下:一、坚持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方针,保证中等职业教育招生规模2010年,各地要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本地区初中毕业生的数量,按照高中阶段教育招生职普比例大体相当的原则,制订中等职业学招生计划,继续保证中等职业教育招生规模,确保全国中等职业教育招生达到830万人,实现招收应届初中毕业生数量按可比口径增长5%的工作目标,巩固高中阶段教育招生职普比例大体相当的局面,为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促进就业创业、改善民生和构建和谐社会提供可靠保障。

东部地区和中心城市,要充分利用优质职业教育资源,面向中西部地区,开展合作办学,招收进城农民工随住子女,继续稳定招生规模;中等职业学校招收应届初中毕业生占高中阶段教育的职普比例不合理的地区,要切实优化教育结构,加快发展职业教育;高中阶段毛入学率低,初中毕业生存量大的地区,要采取强有力的措施,把高中阶段招生的增量主要用于发展中等职业教育,推进高中阶段教育又好又快的发展,使教育规模、结构更加适应我国现代化建设的要求。

各地要在认真做好招收应届初中毕业生工作的同时,继续把往届初中毕业生、未升学普通高中毕业生、退役士兵、农村青年、农民工、下岗失业人员等其他群体纳入招生范围,引导他们接受中等职业教育。

二、加大工作力度,构建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新机制各地要把完成教育部下达的《2010年度分省中等职业学校指导性招生计划》作为年度教育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实行教育行政部门一把手负责制,列入目标管理,确定工作方针、任务、措施和办法,统一部署。

教育部关于公布2010年普通高等教育高职高专专业设置整理情况的通知[5篇范文]

教育部关于公布2010年普通高等教育高职高专专业设置整理情况的通知[5篇范文]

教育部关于公布2010年普通高等教育高职高专专业设置整理情况的通知[5篇范文]第一篇:教育部关于公布2010年普通高等教育高职高专专业设置整理情况的通知教育部关于公布2010年普通高等教育高职高专专业设置整理情况的通知教高函[2010]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按照《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教育指导性专业目录(试行)》(以下简称《目录》)和《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教育专业设置管理办法(试行)》,我部组织专家对各地上报的2010年拟招生的普通高等教育高职高专专业点进行了汇总、整理,完成了年度专业设置整理工作。

现将结果公布如下:一、专业核定情况1.本次专业审核工作共核定《目录》内专业点43298个。

2.本次整理后核定招生的《目录》外专业共376种(见附件1),专业点数1337个,其中2010年新增设的专业95种。

2010年新增设《目录》外专业原则上限定在本地区招生。

3.核定具有普通高等教育高职高专教育类专业招生资格的高等学校313所。

其中,普通高等学校291所,成人高等学校22所(见附件2)。

4.根据我部2010年普通高等教育高职高专招生专业备案工作的要求,普通高等教育高职高专临床医学类专业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备案和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教高厅〔2007〕2号)要求报送、审批。

结果见《教育部关于公布2009年度高等学校专业设置备案或审批结果的通知》(教高〔2010〕2号)。

5.根据《教育部公安部关于举办公安类专业教育有关问题的意见》(教高〔2006〕18号),核定2010年准许招生的公安类专业共20种,180个专业点(见附件3)。

二、2010年普通高等教育高职高专专业整理结果数据库将继续与招生来源计划管理系统相衔接,数据共享。

三、高校上报的全部2010年拟招生普通高等教育高职高专专业点的整理、审核情况,可登陆高职高专专业管理工作平台(网址:)查询。

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完善职业教育教师培养培训制度的意见(教职成[2011]16号)

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完善职业教育教师培养培训制度的意见(教职成[2011]16号)

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完善职业教育教师培养培训制度的意见教职成[2011]1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各计划单列市教育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为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大力加强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现就进一步完善职业教育教师培养培训制度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职业教育教师培养培训制度建设的紧迫性1.建设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是推动职业教育科学发展的根本保证。

教育大计,教师为本。

有好的教师,才有好的教育。

新世纪以来,在党和国家高度重视下,通过加强师德规范、建立师资培养培训基地、实施教师素质提高计划、开展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建立教师企业实践制度等一系列重大举措,职业教育教师队伍建设取得了显著成绩。

教师队伍规模不断扩大,整体素质明显提升,为职业教育改革发展提供了有力的人才保障。

当前我国职业教育改革发展正处在重要战略机遇期,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教师队伍,对于提高技能型人才培养质量、完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推动职业教育科学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2.完善培养培训制度是加强职业教育教师队伍建设的紧迫任务。

加强教师培养培训,是推进职业教育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是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的主要途径。

近年来,职业教育教师培养培训工作取得很大进展,教师培养培训体系初步形成,培养培训制度基本建立,培养培训质量不断提高。

但总体上看,制度建设仍然是教师培养培训工作中的一个薄弱环节,存在制度不健全、特色不鲜明、落实不到位等问题,不能很好地适应新时期加强职业教育教师队伍建设的迫切要求。

因此,必须把完善教师培养培训制度作为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加强组织领导,加强统筹规划,加快改革创新,努力开创职业教育教师队伍建设的新局面。

二、完善职业教育教师培养培训制度的指导思想和主要任务3.完善职业教育教师培养培训制度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和教育规划纲要,以建设“双师型”教师队伍为目标,以完善教师培养制度和继续教育制度为重点,以创新教师培养培训校企合作机制为突破口,加快构建内容完备、特色鲜明、管理规范、相互衔接的职业教育教师培养培训制度体系框架,进一步提升职业教育教师培养培训工作整体水平,更好地满足职业教育改革创新的需要,满足职业教育教师专业化发展的需求。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公布2010年认定的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名单的通知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公布2010年认定的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名单的通知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公布2010年认定的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名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教育部•【公布日期】2011.05.11•【文号】教职成厅函[2011]25号•【施行日期】2011.05.1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中等教育正文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公布2010年认定的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名单的通知(教职成厅函[2011]2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2010年12月,我部组织专家组对各地2010年申报的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备选学校进行了评审,北京市卫生学校等175所学校达到了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标准,现将名单予以公布。

希望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主管部门进一步重视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建设工作,加强对学校的建设和管理,进一步提高中等职业教育办学水平。

被认定的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要再接再厉,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的办学方针,深化改革,锐意创新,将学校建设成为适应社会和经济发展需要,办学条件好,教育质量与办学效益高,社会声誉好,能够在办学和改革各个方面起骨干和示范作用的高水平的中等职业学校。

附件:教育部2010年认定的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名单教育部办公厅二〇一一年五月十一日附件:教育部2010年认定的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名单北京市 1 所北京卫生学校河北省13所成安县综合职业技术学校河北省高碑店市职教中心馆陶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河北巨鹿职教中心平泉县综合职业技术教育中心秦皇岛市卫生学校清河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河北曲阳雕刻学校唐山市对外经济贸易学校唐山市开平区综合职业技术学校邢台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张北县职教中心赵县综合职业技术教育中心山西省7所大同市卫生学校长治市第一职业高级中学校大同市财会学校山西省经贸学校山西省潞城市职业高中襄汾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山西省城乡建设学校内蒙古自治区4所内蒙古大兴安岭林业学校鄂尔多斯市民族艺术学校呼伦贝尔职业技术学校托克托县高级职业中学辽宁省6所旅顺第一中等职业技术专业学校丹东市中等职业技术专业学校葫芦岛市第一中等职业技术专业学校鞍山市第二中等职业技术专业学校沈阳乐府艺术学校沈阳民族艺术学校江苏省3所常州市武进女子中等专业学校苏州工业园区工业技术学校苏州市相城区职业高级中学浙江省15所浙江省衢州市工程技术学校嵊州市职业教育中心桐庐县职业技术学校浙江省温岭市太平高级职业中学绍兴护士学校嘉兴市建筑工业学校永嘉县第二职业学校杭州市萧山区第二中等职业学校青田县职业技术学校杭州市开元商贸职业学校浙江省嘉兴市交通学校平阳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浙江省松阳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浙江省庆元县职业高级中学浙江省岱山县职业技术学校安徽省9所肥东县职业教育中心枞阳县职业教育中心宣城市职业教育中心定远县职业教育中心巢湖幼儿师范学校绩溪县职业教育中心潜山县职业教育中心池州市职业教育中心海军安庆职业技术学校福建省8所厦门工商旅游学校福建省晋江华侨职业中专学校福建省尤溪职业中专学校福建省永春职业中专学校福建省福安职业中专学校福建省南靖第一职业技术学校福建省福鼎职业中专学校福建生态工程职业技术学校江西省3所江西省华忆电子工业中等专业学校江西省工程学校兴国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山东省23所济宁市高级职业学校聊城高级财经职业学校聊城高级工程职业学校文登市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昌乐宝石中专学校德州女子职业中等专业学校东阿职业教育中心东营市东营区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冠县职业教育中心鄄城县第一职业中专垦利县职业教育中心临沂电力学校蒙阴县职教中心青岛财经职业学校青岛烹饪职业学校日照市五莲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商河县职业中专郯城县中等职业技术教育中心学校汶上县职业中专武城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烟台市牟平区高级职业学校鱼台县职业学校枣庄市峄城区职业学校河南省25所河南省体育运动学校新乡幼儿师范学校河南省南阳幼儿师范学校安阳市中医药学校济源机电工程学校汤阴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周口幼儿师范学校商丘幼儿师范学校河南省武陟县职业教育中心河南辅读中等职业学校郑州市艺术工程学校郏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开封现代科技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漯河市舞阳中等专业学校淮滨县职业技术教育培训中心上蔡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固始县职业教育中心西平县职业教育中心尉氏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河南省虞城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泌阳县职业教育中心陕县中等专业学校郑州市科技工业学校南乐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台前县职业高中湖北省3所武汉市旅游学校巴东县民族职业高级中学建始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湖南省21所郴州工业交通学校衡阳市工业职业学校邵阳师范学校益阳电子工业学校郴州师范学校核工业卫生学校常宁市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武冈师范学校祁阳师范学校醴陵市陶瓷烟花职业技术学校衡山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郴州市第一职业中等专业学校长沙市工商职业中专学校长沙市机电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津市职业中专学校桂阳县职业技术教育学校汉寿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资兴市职业中专学校江华瑶族自治县职业中专学校双峰县职业中专学校岳阳市长城职业技术学校广东省3所广东省理工职业技术学校佛山市顺德区龙江职业技术学校河源理工学校广西壮族自治区3所广西城市建设学校河池市职业教育中心学校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农业学校海南省1所海口市第一职业中学重庆市4所重庆工业管理职业学校重庆市经贸中等专业学校武隆县职业教育中心重庆市秀山县职业教育中心四川省6所四川省大邑县职业高级中学四川省大英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四川省乐至县高级职业中学四川省泸县建筑职业中专学校四川省蒲江县职业中专学校四川省遂宁市安居职业高级中学校云南省4所昆明市官渡区职业高级中学文山卫生学校曲靖应用技术学校普洱景东县职业高级中学陕西省2所榆林市卫生学校石泉县职业教育中心甘肃省4所白银市职业中等专业学校甘肃省环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泾川县职教中心定西工贸中等专业学校宁夏回族自治区3所中卫市职业技术学校平罗县职业教育中心海源县职业教育中心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所新疆阿勒泰畜牧兽医学校阿勒泰地区职业技术学校新疆兵团2所农二师华山职业技术学校农九师职业技术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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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职成函…2010‟16号
关于公布2010’宣城市中等职业学校“职教情”
文艺会议节目评选结果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体育局:
为贯彻落实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等职业学校学生思想道德教育的实施意见(教职成…2009‟8号)》,深化“三爱”(爱祖国、爱家乡、爱生命)主题教育,丰富校园文化生活,充分展示我市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精神风貌和才艺水平,我局于5月31日在宁国职高举办了2010’宣城市中等职业学校“职教情”文艺汇演暨节目评选活动。

经专家评选,共评出一等奖4个、二等奖8个、三等奖15个,现将评选结果予以公布。

附件:2010’宣城市中等职业学校“职教情”文艺汇演节目评选获奖名单
二〇一〇年六月一日
抄送:省教育厅,有关中等职业学校。

宣城市教育体育局办公室 2010年6月1日印发主动公开共印30份
附件:
2010’宣城市中等职业学校“职教情”文艺汇演节目评选
获奖名单
一等奖(4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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