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协管理规定完整版
外协管理规章制度内容是什么

外协管理规章制度内容是什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外协管理工作,提高外协效率,保障外协任务的顺利完成,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外协单位必须遵循本规章制度的规定,认真履行外协合同,合理分配外协人员,确保外协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三条外协管理工作应当遵循合同公平原则,做到公开、公平、公正,确保外协成本控制在合理范围内。
第四条外协管理应当遵循节约资源、提高效能、降低成本的原则,合理选择外协单位,确保外协项目的顺利进行。
第五条外协管理应当注重规范管理,加强外协人员的培训和考核,提高外协服务水平和质量。
第六条外协管理应当保护外协人员的合法权益,切实维护外协人员的劳动权益,确保外协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七条外协管理应当遵循诚信原则,建立长期合作的信任基础,促进外协关系的稳定和持续发展。
第二章外协管理机构第八条外协管理机构是负责统一规划、组织、协调和监督外协事务的部门,由相关领导指定。
第九条外协管理机构应当具备专业化、职能化的管理水平,积极推动外协项目的实施,提高外协效益。
第十条外协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明确工作职责和分工,做好外协人员的培训和考核。
第十一条外协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内部沟通和协作,密切关注外协任务的进展情况,及时解决外协工作中的问题和困难。
第三章外协合同管理第十二条外协单位与甲方签订外协合同后,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标准和要求履行合同义务,确保外协项目的顺利完成。
第十三条外协合同应当明确规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明确外协人员的参与范围和工作要求,规范外协人员的行为和责任。
第十四条外协合同应当遵循公平竞争原则,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确保外协项目的公开、公正、公平。
第十五条外协合同的签订应当经过严格审查和审批,做到严谨合法,保证合同的有效性和权威性。
第十六条外协合同的履行应当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质量和标准,确保外协项目的高效、高质、高效。
第十七条外协合同的变更和解除应当按照合同规定的程序和标准,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维护外协合同的稳定性和权威性。
外协管理规定

外协管理规定一、引言外协是指本单位委托外部单位或个人承担一部分工作内容,并按照约定支付相应费用的合作方式。
为了规范外协行为,提高外协工作的效率和质量,本单位制定了以下外协管理规定。
二、外协需求分析1. 外协项目的确定本单位在确定外协项目时,需充分考虑工作量、技术要求、时间要求等因素,确保外协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2. 外协方的选择在选择外协方时,本单位将充分考虑供应商的信誉度、技术实力、工作经验等因素,并进行全面评估,确保外协方的能力与要求相匹配。
三、外协合同的签订与履行1. 外协合同的签订本单位与外协方在外协合作前,应明确项目的具体要求,并通过书面合同形式进行签订。
合同中应包含以下内容:- 外协项目的名称、工作范围和工作量- 外协方的具体责任与义务- 外协费用的支付方式和标准- 合同的履行期限和延期条款- 合同解除的条件和方式等2. 外协合同的履行本单位与外协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进行工作,并保持及时的沟通和协调,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
四、外协成果验收与评估1. 外协成果验收外协项目完成后,本单位将组织人员对外协成果进行验收,确保其质量和符合要求。
验收结果应以书面形式进行记录并归档。
2. 外协项目评估本单位将定期对外协项目进行评估,以评估外协工作的效果和外协方的绩效表现,并根据评估结果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优化和改进。
五、外协管理的监督与控制1. 监督与检查本单位将建立外协工作的监督与检查机制,定期对外协工作进行核查,确保外协方按照合同要求履行责任,并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2. 违约处理如外协方存在违约行为,本单位将依据合同约定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并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六、外协管理规定的修订与完善本单位将定期对外协管理规定进行审查和修订,以适应外部环境的变化和外协工作的需求。
七、结束语本单位将始终坚持规范管理、公平公正的原则,加强对外协工作的管理与控制,提高外协工作的质量和效率,为本单位的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外协人员安全管理制度(5篇)

外协人员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外协人员的安全管理工作,保障外协人员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安全管理的主体第二条外协人员安全管理的主体是企业方,负责外协人员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章外协人员安全管理的要求第三条外协人员安全管理的目标是做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依法管理”。
第四条外协人员安全管理的原则是“谁管、谁责任、谁受审”。
第五章安全管理的职责第五条企业方有以下安全管理职责:(一)制定和实施外协人员安全管理制度和相关规章制度;(二)组织制定并贯彻安全宣传教育计划;(三)对外承揽的工程、任务进行风险评估,安排足够的安全措施;(四)与外协单位明确安全要求和管理责任;(五)为外协人员提供必要的安全防护设备和个人防护用品;(六)组织外协人员的安全培训;(七)监督外协人员的工作条件和安全操作;第六章安全管理的措施第六条外协人员安全管理的措施包括以下几方面:(一)制定相关规章制度并加以落实,明确安全责任和制度要求;(二)建立安全宣传教育体系,定期进行安全培训和演练;(三)进行风险评估,采取安全措施预防事故的发生;(四)落实个人防护用品,确保外协人员配备合适的防护设备;(五)制定安全操作规范,督促外协人员依法操作;(六)建立安全检查和督导制度,定期对外协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七)建立事故报告和处理机制,及时处理和纠正事故隐患;第七章安全教育与培训第七条外协人员必须参加企业方组织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一)安全规章制度和应急措施;(二)作业安全要求和技术操作规程;(三)职业病防护和个人防护用品;(四)事故应急处理和事故报告;第八章外协单位的责任第八条外协单位必须履行以下责任:(一)严格按照协议要求提供外协人员的数量和质量;(二)为外协人员提供必要的安全培训;(三)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个人防护用品和安全设备;(四)配合企业方进行安全检查和督导,及时整改事故隐患;(五)按照企业方要求报告外协人员安全信息和事故情况;第九章外协人员的责任第九条外协人员有以下责任:(一)遵守安全规章制度,正确佩戴个人防护用品;(二)参加企业方组织的安全教育和培训;(三)按照操作规程进行工作,不私自改变任务;(四)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报告,不阻碍事故调查和处理;第十章安全监督与检查第十条企业方应建立外协人员安全监督与检查制度,定期对外协人员进行安全检查和督导,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督促整改。
外协工安全管理规定

外协工安全管理规定为了保证企业安全,更好地安排好兄弟单位来公司工作,保证其人身安全和良好的生活环境及工作秩序,特制定如下有关规定。
一、凡经公司同意来公司的外单位工作人员,办完有关手续后,须经接待部门负责人到综合部登记,带本人身份证或乡以上派出所证明,领取“出入证”。
二、在公司工作的外协人员必须自觉遵守公司有关规定,不准乱窜岗位,未经许可不准随意拍照,更不准索取有关资料,如需要有关图纸资料者须经有关部门同意后方可索取。
三、来公司外单位人员领取的“出入证”必须随身携带,不得转借他人,并接受保卫人员随时检查,不带“出入证”者门卫有权拒绝进入公司,工作结束后由接待部门统一收回交综合部。
四、如外地来公司工作人员需要在本公司住宿的,须经有关部门同意后,由接待部门到综合部履行登记手续,同时带身份证、务工证并到当地公安机关办理暂住户口,方可住宿,住宿后不准私自留宿亲友。
五,因我公司系甲级易燃易爆单位,院内及生产车间禁止吸烟和明火作业。
如工作需要动用明火时必须由主管部门事先通知综合部与消防队,经批准后须检查现场并采取临时防火措施,领取“动火证”,后方可动用明火,完工后施工部门必须清理现场,检查无误后方可离开,并立即交回“动火证”。
六、施工过程中,如遇用电架设线路,需由公司接待部门到综合部办理临时线审批手续,统一由公司电工查看现场后架设,方可用电。
七、凡属违法院内及生产车间禁烟区域吸烟者、私自动用明火者、电气焊工违反防火规定者和擅自动用消防器材者,根据情节按“公司安全防火、治安防范奖惩条例”执行,情节严重造成后果者要追究刑事责任。
八、来公司施工的单位携带物品、工具进公司时,应主动向综合部或门卫交出清单并接受门卫人员的检查,住公司人员离公司时须经综合部对所携带的物品进行检查,无误后方可出公司。
九、来公司协助工作的单位、个人的工具及财物自行妥善保管,防止丢失。
失盗失窃者自负。
十、外协单位必须同集团有限公司签订《安全管理协议》。
外协单位管理制度(5篇)

外协单位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我部对外协单位管理工作,防止和减少生产事故发生,保障从业人员生命和财产的安全,保障工程项目的安全、稳定发展,特制定外协单位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应于本工程项目部及参与该工程施工的外协单位与劳务人员。
第二章外协单位资质审查第三条项目部对外协单位与劳务人员的施工负有监督和指导的任务和对分包工程范围内的危险源交底的义务,必须将外协单位与劳务人员的安全施工列入项目部统一管理范畴,严禁以“包”代“管”。
第四条项目部对外协单位的员工、劳务人员应按正式职工一样实施管理。
第五条外协单位进场施工前,必须由项目部合同管理部严格审查协作单位的施工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未经资质审查或审查不合格的外协单位,严禁与项目部签订施工合同及进场施工。
资质审查的相关资料复印件存档安全管理部。
第六条资质审查不得自行降低标准,不得简化程序,不得逾期不办。
对于管理混乱或出过重大伤亡事故的外协单位,不得(继续)使用。
第七条对安全施工资质不合格的协作单位,安全管理部具有一票否决权。
第八条外协单位资质审查内容:1、有关部门颁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和施工资质证书。
2、经过公证的法人代表资格证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
3、由当地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简历和近期三年安全施工记录。
4、安全施工的技术素质(包括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工程技术人员和工人)及特种作业人员证件。
5、质量、安全管理机构及人员配置,外协单位必须配备专职质检员、安全员。
6、保证质量、安全施工的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设施、用具的配备。
7、质量、安全管理制度等相关资料。
第三章协作单位生产监督管理第九条项目部必须监督外协单位定期组织员工体检,体检不合格或患有职业禁忌症者,以及老、弱、病、残、童工,应坚决辞退,严禁录用。
凡已注册的人员不得随意更换,不得冒名顶替。
第十条单项工程开工前,外协单位必须组织全体人员分工种进行安全教育和考试,受教育人员____和考试成绩必须报项目部安全管理部备案,经考试合格后,方可进入施工现场施工。
外协单位管理制度(五篇)

外协单位管理制度制度编号:scfk/2/09-19-2012拟制部门:安全保卫管理部审核人:桂冬批准人:步克____年____月____日发布____年____月____日执行1范围本管理规定适用于公司各厂、部门、外来施工单位。
2总则2.1为切实加强公司外协安全管理,控制各类人身伤害事故的发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2.2本制度适用于外协单位和相关管理部门,外协单位是指在公司从事建设和检修等项目的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劳务输出单位等。
3职责____公司职责3.1.1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公司外协安全管理制度并对为单位外协安全管理实施监管。
3.1.2复烤厂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对本厂引进的外协单位的资质进行审查,并对各单位工程项目安全管理实施监管,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定期或不定期组织专项安全检查。
3.1.3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对各厂劳务派遣员工安全管理实施监管。
3.2安全管理部门职责3.2.1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制定本单位外协安全管理制度,规范安全管理流程,审核外协单位安全相关材料,负责安全管理协议的签定并对外协单位实施综合监管,负责向外协单位安全交底、危险告知,制定必要的安全措施保证作业区域的安全,交叉作业时组织专人负责与施工单位对接和联络,并共同进行监护。
3.2.2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对劳务输出单位的相关安全资质进行审查,组织签定安全管理协议或在合同中明确双方安全管理责任和义务,并督促劳务输出单位履行安全管理协议。
3.3外协施工(劳务输出)单位职责3.3.1主要负责人依法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3.3.2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按照规章制度对所承担的施工项目进行定期和专项安全检查,做好相关安全记录。
3.3.3签订合同和安全管理协议时,应主动了解、熟悉、掌握委托单位的安全管理制度,作业前必须编制作业安全措施,进行安全交底,自觉遵守国家及委托单位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并接受监督检查。
企业外协用工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企业外协用工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了加强和规范企业外协用工安全生产管理,防止和减少外协用工生产安全事故,保障外协工的生命安全和合法权益,根据《安全生产法》、《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工矿商贸企业从事生产、检修、工程建设、服务作业的外协用工安全生产管理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名词术语】本规定所指外协工,是指直接与劳务派遣单位或工程项目承包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合法的劳动关系,通过劳务派遣或者工程项目承包方式到用工单位、发包单位从事生产、检修、工程建设、服务作业的人员。
本规定所指外协用工,是指工矿商贸企业通过劳务派遣或者工程项目承包用工方式使用外协工协助本企业完成生产任务的用工形式。
第四条【管理责任】采用劳务派遣方式的用工单位应当对外协工安全生产负直接管理责任,劳务派遣单位负相应的安全生产管理责任。
采用工程项目承包方式的,发包单位应当对发包的工程项目及外协工的安全生产负协调、监督责任。
承包单位应当对承包工程项目及外协工的安全生产管理全面负责,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工程项目承包合同的约定,接受发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督。
第五条【合法性规定】用工单位、发包单位、劳务派遣单位和承包单位应当遵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规定,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证照资质。
第六条【建立外协用工管理制度】用工单位、发包单位、劳务派遣单位、承包单位应当根据本规定及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规定,建立健全本单位外协工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加强外协工安全生产管理。
第七条【外协工的责任】外协工应当遵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以及劳务派遣单位、用工单位,或者承包单位和发包单位有关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服从安全生产管理。
第八条【监管部门的职责】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应当依本规定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本行政区域或辖区内外协用工安全生产实施监督管理。
第二章劳务派遣外协用工安全生产管理第九条【资格审查】用工单位应当对劳务派遣单位的资质与条件进行审核,对不具备合法资质和不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等要求的,不得与之签订劳务派遣协议。
外协管理制度总则

外协管理制度总则第一章总则为了规范外协管理行为,维护企业利益,加强外协管理工作,提高外协管理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外协单位的监管,保护企业利益,提高外协工作管理效率,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外协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劳务外包、设备维修、工程施工等。
第三条外协单位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维护企业利益,保证项目按时按质完成。
第四条外协管理部门负责外协单位的选择、考核、监督和管理。
第五条外协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外协管理制度,明确各项管理职责和流程。
第六条外协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外协单位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
第七条外协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外协单位的培训和指导,提高外协单位的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
第八条外协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外协单位考核制度,对外协单位进行绩效考核,奖惩分明。
第九条外协管理部门应当及时总结外协管理工作经验,不断完善外协管理制度。
第十条外协管理部门应当加强与外协单位的沟通和协调,共同处理好各项外协事务。
第十一条外协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外协管理档案,保存外协合同、报告、考核记录等资料。
第十二条外协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外协项目的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管理办法和操作规程。
第十三条外协管理部门应当及时向企业领导汇报外协管理工作情况,听取意见建议,不断改进工作。
第十四条外协管理部门应当严格遵守企业规章制度,保守外协单位的商业秘密。
第十五条外协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内部协作,做好外协管理工作的衔接和配合。
第十六条外协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企业发展需要,不断完善外协管理制度,提高外协管理水平。
第二章外协单位的选择第十七条外协单位应当具备法人资格,有合法经营资质,并在国家相关行业管理部门备案。
第十八条外协单位应当具备较强的技术实力和管理能力,有丰富的项目执行经验和成功案例。
第十九条外协单位负责人及管理人员应当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工作经验。
第二十条外协单位应当具备良好的信誉和声誉,无不良经营记录和违法违规行为。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外协管理规定
HEN system office room 【HEN16H-HENS2AHENS8Q8-HENH1688】
外协管理办法
第一条适用范围
(一)用于本公司人员、设备不足,生产能力负荷已达饱和时。
(二)特殊零件无法购得现货,也无法自制时。
(三)协作厂商有专门性的技术,利用外协质量较佳且价格较廉。
第二条选定方法及基准
1外协加工及外协制造的申请,是否符合规定,数量方面是否适宜。
2申请核准后,由外协管理人员判定是否有协作厂商承制,若没有则选择三家以上厂商的资料,填具厂商资料调查表。
3实地调查时,由质量管理委员会指定质量管理、生产管理、技术、外协管理等单位派员组成调查小组,但每一次不一定所有人员都要参加,要视加工或零件制造的重要性而定,将调查结果填入厂商资料调查表中。
4实地调查后可选定其中一家厂商试用。
(二)审查基准
1质量
2供应能力
3价格
4管理
选择其中评分最高者做为适用的协作厂商。
(三)审查流程(见有关文件)
第三条试用
当选择最佳厂商之后,必须经过试用,待试用考核达到标准以上时,才能正式成为本公司的协作厂商。
(二)试用考核:试用期间要对试用厂商进行考核。
(三)试用开始时,试用厂商要将样品送来检查,经判定合格才能继续大量地加工或制造。
第四条正式设立
(一)正式设立判定基准:试用考核期间的成绩达70分以上者则正式判定为本公司的协作厂商。
第五条外协
(一)负责单位:由外协管理员负责外协加工或外协制造的事务。
(二)外协资料:外协加工或外协制造时要给试用厂商或协作厂商的资料。
1.蓝图
2.工程程序图
3.操作标准
4.检查标准
5.检验标准
6.材料的规格、数量
(三)外协指导管理
1.使其确实按照我们的规定来加工或制造。
2.协助其提高质量。
3.经常联系协调,了解外协的进度、质量。
4.指导教育与考核。
(四)外协核价
当由本公司供料时
总价=单价资孔(1-报废率)
1.数量必须要经负责的生产管理员签证,有时可由过磅员重新核算。
2.报废率(抽样测量)或报废数的资料由质量管理部门提供。
(五)外协督促,确使外协加工或外协制造的货品如期交来。
第六条质量管理
(一)入厂检验:
1.按双方协定的验收标准及抽样计划来验收。
2.进料管理流程(见有关文件)。
(二)外协质量管理和定期考核
确使试用厂商或协作厂商供应的产品符合要求,对其必须检查。
每月巡回检查各协作厂商,对每个协作厂商,三个月中至少要做一次至二次以上的检查,对试用的厂商,三个月内要做两次检查。
第七条不良抱怨
(一)抱怨程序
1.验收的抱怨:
(1)验收人员将检验报告通知外协管理人员,并将资料存档,作为下次验收的依据。
(2)外协管理人员将验收情况通知协作厂商或试用厂商,使其针对缺陷进行改进,资料存档,作为考核依据。
2生产时的抱怨:
(1)生产中发现不良的主要原因是由于外协而发生时,制造各科组通知生产管理单位。
(2)生产管理单位通知质量管理员再重检外协厂商交来的半成品或零件,并通知外协管理人员,资料存档,作为验收依据。
(3)外协管理员通知协作厂商,资料存档,并作为考核的依据。
3尚有质量管理日常检查抱怨及国内外客户诉怨等。
(二)责任分担
不良抱怨发生时,除要通知协作厂商或试用厂商,针对缺陷进行改进外,自身更要做好质量检查考核管理工作,若有生产时的抱怨发生,还要依照合同内的规定罚款。
第八条指导教育与考核
(一)负责单位:有关外协的质量管理、生产管理、设计,外协管理的单位均有负责指导教育考核的责任。
(二)进行方式:首先必须健全本厂的质量管理组织。
1指导教育方面
(1)协作厂商高阶层人员观念训练:鼓励其接受新观念或参加本厂召开的产品开发座谈会、质量管理座谈会。
(2)协作厂商质量管理人员训练:鼓励其参加专业训练或质量管理训练或安排其参加本厂所举办的专业质量管理班,使其了解:①本厂的质量管理政策及组织。
②本厂的进料验收、制程及成品的质量管理及最后检验等。
③本厂验收使用何种验收规格、仪器、量规、抽验表以及如何判定合格。
2其他协助方面
管理制度、质量管理制度的建立实施,原料管理、工作方法改善等等。
3考核方面
详见协作厂商考核及等级评定办法。
第九条本规定如有其他未尽事宜,需经研讨后修定。
附表外协加工合同书
__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乙方加工事项,以甲方所交付的外包加工单为凭。
第二条:乙方须按照外包加工单所列的各项规定,如加工说明、数量、交货日期等确实履行,准时交货。
第三条:乙方所交的加工品应保证为合格品,并不得有短缺或不合规格及瑕疵等情况,且经甲方验收后,始认为合格。
第四条:材料由_____〗方负责。
第五条:若材料由甲方负责供应时,废料率为____。
第六条:验收时的检验方法是采用MIL_STD_105D,正常检验,二级检验水准。
一次抽样计划,ALQ为_____,或MIL_STD_414D正常检验,四级检验水准。
一边规格界限,形式______,ALQ为_____。
第七条:乙方必须确实遵守外包加工单所规定的交货期,或甲方外协管理员电话或书面通知调整的交货期,若有延误的情况以及因规格不合,质量不良,致验收不合格而遭退货时,乙方应依下列办法计算违约金付予甲方,但因天灾或人力不可抗拒的事故,经甲方认为属实者,则不在此限。
(一)过期5日内,每逾1天,按未交部分总价,处_____违约金。
(二)继续逾期5天以上至10天以内者,每逾一天按未交部分总价,处____违约金。
(三)继续逾期10天以上至20天以内者,每逾一天按未交部分总价处_____违约金。
(四)继续逾期20天以上,依违约论,不论未交部分数量,违约金以价款的一倍计算。
第八条:通过验收的货品在甲方再加工时,若发现有不良品时(明显为甲方再加工后的磨损品除外),则甲方可向乙方要求赔偿或退回乙方重新加工。
第九条:乙方送交加工品,因不良导致甲方生产线停工,其工时损失要由乙方负责,如果甲方发生非常严重不良后果,则甲方有权取消外包加工单。
第十条:按期交足定货而合格率为100%,给予总价_____奖励金。
按期交足定货而合格率为95%,给予总价_____奖励金。
第十一条:试用厂商的试用期间为三个月,每月接受甲方外包质量管理检查一次,试用期满,视其考核评分到达70分以上者,才能正式成为甲方的加工厂商。
第十二条:加工厂商每月接受甲方外包质量管理检查一次,每月考核1.质量,2.交货期,3.价格这三项,每年总考核一次,划分等级。
第十三条:付款条件:乙方交来的货品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_____
第十四条:乙方应找(乙方资本额二倍)殷实铺保连带保证乙方履行本约。
甲方:________(签章)
地址: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签章)
乙方连带保证人: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