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计薪日和制度工作日-名词解释
制度计薪日和制度工作日-名词解释

制度计薪日和制度工作日-名词解释劳动保障部于2008年1月10日公布了《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在这个通知中提出了“制度工作日”和“制度计薪日”两个概念。
《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根据《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国务院令第513号)的规定,全体公民的节日假期由原来的10天增设为11天。
据此,职工全年月平均制度工作天数和工资折算办法分别调整如下:一、制度工作时间的计算年工作日:365天-104天(休息日)-11天(法定节假日)=250天季工作日:250天÷4季=62.5天/季月工作日:250天÷12月=20.83天/月工作小时数的计算:以月、季、年的工作日乘以每日的8小时二、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按照《劳动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即折算日工资、小时工资时不剔除国家规定的11天法定节假日。
据此,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为: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三、2000年3月17日劳动保障部发布的《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0]8号)同时废止。
制度计薪日-解释制度计薪日是指计算薪酬的有效天数。
制度计薪日是用于日工资的计算的月计薪天数,在工资发放的时候与许多考勤项目相关,如扣除事假、病假工资,加班费计算,工作不足一个月时的工资计算等等,都与“制度计薪日”及日工资数相关。
年计薪天数、月计薪天数的计算方法为:年计薪天数:365天-104天=261天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不扣除11天的法定节假日)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点击放大]制度工作日是指应该出勤的工作天数。
制度计薪日和制度工作日-名词解释

制度计薪日和制度工作日-名词解释劳动保障部于2008年1月10日公布了《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在这个通知中提出了“制度工作日”和“制度计薪日”两个概念。
《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根据《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国务院令第513号)的规定,全体公民的节日假期由原来的10天增设为11天。
据此,职工全年月平均制度工作天数和工资折算办法分别调整如下:一、制度工作时间的计算年工作日:365天-104天(休息日)-11天(法定节假日)=250天季工作日:250天÷4季=62.5天/季月工作日:250天÷12月=20.83天/月工作小时数的计算:以月、季、年的工作日乘以每日的8小时二、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按照《劳动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即折算日工资、小时工资时不剔除国家规定的11天法定节假日。
据此,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为: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三、2000年3月17日劳动保障部发布的《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0]8号)同时废止。
制度计薪日-解释制度计薪日是指计算薪酬的有效天数。
制度计薪日是用于日工资的计算的月计薪天数,在工资发放的时候与许多考勤项目相关,如扣除事假、病假工资,加班费计算,工作不足一个月时的工资计算等等,都与“制度计薪日”及日工资数相关。
年计薪天数、月计薪天数的计算方法为:年计薪天数:365天-104天=261天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不扣除11天的法定节假日)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点击放大]制度工作日是指应该出勤的工作天数。
月工作日和月计薪天数的概念区别

作为企业人力资源部工作人员,经常会接触“月工作日”、“月计薪天数”,那么这两个概念的区别在哪里呢?按照国家规定,年、季、月工作日的计算和核定剔出了法定假日,年、季、月工作日等平均制度工作天数的规定,其实际意义主要是企业在制定产品加工工艺、核算工时、劳动强度和工作量等工作时使用,是劳动工资管理工作中一个重要的基础性参数。
由于法定节假日为有薪假日或者叫做带薪假日,计算核定工资、包括计算核定加班工资时不能剔除法定节假日。
国家对日工资、小时工资进行规范性折算,并以规范性文件的形式向社会公布折算结果,其实际意义主要在于发布一个标准、权威的工资折算办法,解决现实生活中遇到的工资量化细化问题。
社会各方面共同遵守这一规定,在统一尺度下,公平公正地解决各行业、各领域遇到的工资核定问题。
最直接的意义就是方便计算加班工资,使加班工资的计算标准化、规范化。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发布了《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其中,对职工加班工资折算办法是这样规定的:根据《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规定,全体公民的节日假期为11天。
据此,职工全年月平均制度工作天数和工资折算办法分别为:1、平均制度工作天数。
年工作日为250天[365天-104天(休息日)-11天(法定节假日)=250天];季工作日为62.5天[250天÷4季=62.5天/季];月工作日为20.83天[250天÷12月=20.83天/月];工作小时数的计算:以月、季、年的工作日乘以每日的8小时。
2、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
按照《劳动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即折算日工资、小时工资时不剔除国家规定的11天法定节假日。
据此,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为:日工资为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小时工资为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如何计算职工工作时间

如何计算职⼯⼯作时间很多企业员⼯的⼯作时间与⼯资是直接挂钩的,因此⼈事和财务等部门在计算的时候不可出现差错,否则容易给公司带来纠纷。
那么年⼯作⽇、季⼯作⽇、⽉⼯作⽇怎么算呢?接下来由店铺的⼩编为⼤家整理了⼀些关于如何计算职⼯⼯作时间及其他相关的知识,欢迎⼤家阅读!如何计算职⼯⼯作时间⼀、制度⼯作时间的计算年⼯作⽇:365天-104天(休息⽇)-11天(法定节假⽇)=250天季⼯作⽇:250天÷4季=62.5天/季⽉⼯作⽇:250天÷12⽉=20.83天/⽉⼯作⼩时数的计算:以⽉、季、年的⼯作⽇乘以每⽇的8⼩时。
⼆、⽇⼯资、⼩时⼯资的折算按照《劳动法》第五⼗⼀条的规定,法定节假⽇⽤⼈单位应当依法⽀付⼯资,即折算⽇⼯资、⼩时⼯资时不剔除国家规定的11天法定节假⽇。
据此,⽇⼯资、⼩时⼯资的折算为:⽇⼯资:⽉⼯资收⼊÷⽉计薪天数⼩时⼯资:⽉⼯资收⼊÷(⽉计薪天数×8⼩时)。
⽉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21.75天相关法律知识:⼯作时间的分类1、标准⼯作时间(标准⼯时)是指法律规定的在⼀般情况下普遍适⽤的,按照正常作息办法安排的⼯作⽇和⼯作周的⼯时制度。
我国的标准⼯时为劳动者每⽇⼯作 8⼩时,平均每周⼯作44⼩时,每周⾄少⼀天休息⽇。
实⾏计件⼯作的劳动者,⽤⼈单位应当根据每⽇⼯作不超过8⼩时、平均每周⼯作不超过44⼩时的⼯时制度,合理确定其劳动定额和计件报酬标准。
2、缩短⼯作时间是指法律规定的在特殊情况下劳动者的⼯作时间长度少于标准⼯作时间的⼯时制度。
即每⽇⼯作少于8⼩时。
缩短⼯作⽇适⽤于:(1)从事矿⼭井下、⾼温、有毒有害、特别繁重或过度紧张等作业的劳动者;(2)从事夜班⼯作的劳动者;(3)哺乳期内的⼥职⼯。
3、延长⼯作时间是指超过标准⼯作⽇的⼯作时间,即⽇⼯作时间超过8⼩时,每周⼯作时间超过40⼩时。
延长⼯作时间必须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每月的工作日21.75天的计算方法

每月的工作日21.75天的计算方法
每月的工作日为21.75天的计算如下:
制度计薪日计算方法一、制度工作日的计算扣除了国家的法定节假日,具体计算方法为:
年工作日:365天-104天(为一年52周的双休日)-11天(法定节假日)=250天
月工作日:250天÷12月=20.83天/月
工作小时数:月、年的工作日×每日的8小时
二、“制度计薪日”即用于日工资的计算的月计薪天数,在工资发放的时候与许多考勤项目相关,如扣除事假、病假工资,加班费计算,工作不足一个月时的工资计算等等,都与“制度计薪日”及日工资数相关。
月计薪天数、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方法为:
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不扣除11天的法定节假日)
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
其他的工资计算方法: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21.75;
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
法定节假日元旦节、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国庆节、中秋节用人单位也要计发工资,
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职工月计薪天数21.75天,21.75天=(365天-104天)÷12个月=21.75天。
每年365天减去52个星期的双休日共计104天,得到每年的工作日除以12个月,得到每月的平均工作日。
根据《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2008年1月3日劳社部发[2008]3号)的规定。
浅析月平均制度工作日与月计薪日在薪酬计算中的应用

月平均制度工作日与月计薪日在薪酬计算中的应用----ponfoy一、月平均制度工作日与月计薪日的概念1、月平均制度工作日:是对劳动者每个月工作天数的折算,由年平均制度工作日除以12个月得来。
一年365天中,劳动者共享受115天的休假天数(104天的休息日以及11天的法定节假日),而除此之外的250天就是我们每年的平均工作天数,即年平均制度工作日。
因此月平均制度工作日的折算方法为:250天÷12月=20.83天/月。
2、月计薪日:是对劳动者每月领取工资天数的折算,由年计薪日除以12个月得来。
一年中,劳动者共享受115天的休假天数(104天的休息日以及11天的法定节假日),但按照《劳动法》第五十一条规定,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即折算日工资时不剔除国家规定的11天法定节假日。
因此,一年中104个休息日之外的天数都算作年计薪日。
所以月计薪日的折算方法为:\(365天-104天\)÷12月=21.75天/月。
二、月平均制度工作日与月计薪日的适用1、月平均制度工作日(1)“20.83”用于月工作时间的统计和换算:标准工时制规定,每天工作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每周工作至少休息1天,以上三项条件中有一项不符合就算加班。
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是针对因工作性质特殊,需连续作业或受季节及自然条件限制的企业部分职工,采用以周、月、季、年等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的一种工时制度。
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分别以周、月、季、年等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但其平均日工作时间和平均周工作时间应与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基本相同。
2008年1月3日,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下发《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根据《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规定,劳动者的制度工作时间(即全年总天数减去休息日及法定节假日)由此前的251天减少为250天,每月工作日由此前的20.92天调整为20.83天。
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制的用人单位,劳动者综合计算工作时间超过法定标准时间的,应当视为延长工作时间,按不低于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工资;用人单位在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300%支付工资。
关于制度工作日与制度计薪日

关于制度工作日与制度计薪日人力资源管理工作者在进行考勤管理及安排员工班次时,通常会遇到如下问题(员工也常常会向工会反映或直接找到考勤员、人力资源主管说班次安排超出了国家规定的制度工作小时,那么究竟如何判定班次的安排是否符合国家规定呢?国家规定的制度工作日、制度工作时间究竟是多少,在计算加班时制度计薪日又是多少呢?2007年的第513号国务院令颁布了《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从2008年1月1日起开始施行。
这个办法第二条规定:全年共有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一)新年,放假1天(1月1日);(二)春节,放假3天(农历除夕、正月初一、初二);(三)清明节,放假1天(农历清明当日);(四)劳动节,放假1天(5月1日);(五)端午节,放假1天(农历端午当日);(六)中秋节,放假1天(农历中秋当日);(七)国庆节,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
以上共有11天,较之之前的办法的变化如下图所示:上述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通常所说的法定假)属带薪节日,全年共有52周,这样制度工作日、制度计薪日的计算分别如下:制度工作日=365-52×2(双休日)-11(法定假)=250天(年)=250÷4=62.5天(季度)=62.5÷3≈20.83天(月)=62.5÷3×8≈166.67小时(月)以上数据请大家根据自己的工作制,按班次进行核算并判断即可。
(注:除国家规定可以不济为加班的情形外,班次的安排不能超多标准工作时间36小时以上,否则就违反了国家关于劳动者工作时间的规定。
制度计薪日=365-52×2(双休日)=261天(年)=261÷12=21.75天关于工作制等限于篇幅这里没有进行说明,欢迎联系探讨。
(qq:652519205)下面是赠送的团队管理名言学习,不需要的朋友可以编辑删除谢谢1、沟通是管理的浓缩。
2、管理被人们称之为是一门综合艺术--“综合”是因为管理涉及基本原理、自我认知、智慧和领导力;“艺术”是因为管理是实践和应用。
关于制度工作日与制度计薪日

关于制度工作日与制度计薪日人力资源管理工作者在进行考勤管理及安排员工班次时,通常会遇到如下问题(员工也常常会向工会反映或直接找到考勤员、人力资源主管说班次安排超出了国家规定的制度工作小时,那么究竟如何判定班次的安排是否符合国家规定呢?国家规定的制度工作日、制度工作时间究竟是多少,在计算加班时制度计薪日又是多少呢?2007年的第513号国务院令颁布了《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从2008年1月1日起开始施行。
这个办法第二条规定:全年共有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一)新年,放假1天(1月1日);(二)春节,放假3天(农历除夕、正月初一、初二);(三)清明节,放假1天(农历清明当日);(四)劳动节,放假1天(5月1日);(五)端午节,放假1天(农历端午当日);(六)中秋节,放假1天(农历中秋当日);(七)国庆节,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
以上共有11天,较之之前的办法的变化如下图所示:上述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通常所说的法定假)属带薪节日,全年共有52周,这样制度工作日、制度计薪日的计算分别如下:制度工作日=365-52×2(双休日)-11(法定假)=250天(年) =250÷4=62.5天(季度)=62.5÷3≈20.83天(月)=62.5÷3×8≈166.67小时(月)以上数据请大家根据自己的工作制,按班次进行核算并判断即可。
(注:除国家规定可以不计为加班的情形外,班次的安排每月不能超过标准工作时间36小时以上。
制度计薪日=365-52×2(双休日)=261天(年)=261÷12=21.75天关于工作制等限于篇幅这里没有进行说明,欢迎联系探讨。
(qq:652519205)。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制度计薪日和制度工作日-名词解释
劳动保障部于2008年1月10日公布了《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在这个通知中提出了“制度工作日”和“制度计薪日”两个概念。
《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
根据《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国务院令第513号)的规定,全体公民的节日假期由原来的10天增设为11天。
据此,职工全年月平均制度工作天数和工资折算办法分别调整如下:
一、制度工作时间的计算
年工作日:365天-104天(休息日)-11天(法定节假日)=250天
季工作日:250天÷4季=62.5天/季
月工作日:250天÷12月=20.83天/月
工作小时数的计算:以月、季、年的工作日乘以每日的8小时
二、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
按照《劳动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即折算日工资、小时工资时不剔除国家规定的11天法定节假日。
据此,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为:
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
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
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三、2000年3月17日劳动保障部发布的《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0]8号)同时废止。
制度计薪日-解释
制度计薪日是指计算薪酬的有效天数。
制度计薪日是用于日工资的计算的月计薪天数,在工资发放的时候与许多考勤项目相关,如扣除事假、病假工资,加班费计算,工作不足一个月时的工资计算等等,都与“制度计薪日”及日工资数相关。
年计薪天数、月计薪天数的计算方法为:
年计薪天数:365天-104天=261天
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不扣除11天的法定节假日)
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
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
[点击放大]
制度工作日-解释
制度工作日是指应该出勤的工作天数。
制度工作日主要用于加班时间的计算,一些机构无法实行“标准工时制度”(即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但他们的平均日工作时间和平均周工作时间应与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基本相同,超过制度工作日规定的工作小时数即为加班。
因此,制度工作日这一概念是判断加班的一个重要依据。
制度工作日的计算扣除了国家的法定节假日,具体计算方法为:
年工作日:365天-104天(为一年52周的双休日)-11天(法定节假日)=250天月工作日:250天÷12月=20.83天/月
工作小时数:月、年的工作日×每日的8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