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安全有奖举报办法(正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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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投诉举报告知制度

消防投诉举报告知制度

消防投诉举报告知制度一、背景消防安全涉及每个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经常会发现一些消防安全隐患,如消防通道被堵塞、消防设施损坏等。

如果不及时处理,消防安全隐患可能会引发重大事故,危及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因此,为了提高消防安全意识,加强对消防安全隐患的治理,各地纷纷建立了消防投诉举报告知制度。

二、消防投诉举报方式消防投诉举报方式一般分为以下几种:1.电话举报消防安全隐患举报电话一般为“119”或“12345”。

2.网络举报各地公安部门和消防部门都设有消防安全隐患网上举报平台,民众可以通过网上举报平台进行举报。

3.书面举报民众也可以通过信函或邮寄的方式向当地消防部门进行消防安全隐患举报。

三、消防投诉举报告知流程消防安全隐患举报之后,消防部门会按照一定的流程进行处理,对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进行治理。

1.接收举报消防部门接收到民众的消防安全隐患举报之后,会记录下来,包括举报人姓名、联系方式、举报事项、举报时间等信息,并为民众提供举报回执单。

2.核实举报消防部门接收到消防安全隐患举报之后会安排专人前往现场进行核实,查看是否存在消防安全隐患。

3.处理隐患经过核实之后,如果发现存在消防安全隐患,消防部门将按照要求对隐患进行处理,包括整改或责令改正等措施。

4.告知结果消防部门对消防安全隐患进行处理之后,会通知举报人相应的处理结果,告知民众处理结果。

四、消防投诉举报的重要性消防投诉举报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

一方面,消防隐患只有被发现并及时处理,才能有效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

另一方面,消防投诉举报也可以激励民众参与到消防安全治理中来,提高民众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责任感。

五、总结建立健全消防投诉举报告知制度,是当前加强消防安全治理的必要措施。

各地消防部门应当积极宣传消防投诉举报渠道,引导民众参与消防安全治理,共同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火灾隐患举报奖励制度

火灾隐患举报奖励制度

火灾隐患举报奖励制度背景火灾是一种常见但危害巨大的灾害,在我国每年都会造成大量的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

虽然我们可以通过加强火灾预防和扑救措施来减少火灾发生的可能性,但是防患于未然仍然是最有效的措施。

因此,建立有效的火灾隐患举报机制可以发挥重要的作用,及时发现和整改安全隐患,减少火灾发生的可能性。

现状目前,虽然社会各界对火灾隐患的举报意识逐渐提高,但是很多人在面对实际举报时仍存在抵触情绪和顾虑。

可能因为担心惹上麻烦,或者怕被举报人报复等等原因而选择保持沉默,这也给火灾防控带来了很大的隐患。

奖励制度的优势在这种情况下,引入奖励制度可以激励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火灾隐患举报工作。

奖励制度具有以下几点优势:1.激发公众的举报意愿,提高火灾隐患举报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2.促进社会各界加强火灾隐患的监管和整改工作。

3.减少火灾发生的可能性,保障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一、举报奖励标准1. 举报成功举报人提供的隐患信息被确认属实并得到消防部门核实,奖励金额为500元,由当地政府出资。

2. 举报重大火灾举报人提供的信息被确认属实并且被证明对于预防重大火灾发生具有重大意义,奖励金额为1000元,由当地政府出资。

二、奖励的颁发1. 奖励资金来源奖励资金统一从地方财政预算中安排。

2. 奖励的颁发举报人通过前往相关部门进行申请,并提供有效的举报证据和身份证件进行认证。

相关部门在核实证明后,按照有关规定为举报人颁发奖励,并完成相应的颁发记录。

三、奖励责任的落实1. 责任单位当地政府及各单位在其辖区内,应当积极组织开展火灾隐患举报工作,并采取有效措施,落实奖励制度。

各级政府及部门的相关人员应当积极宣传奖励制度,鼓励公众积极参与。

同时,对于举报人提供的信息应当认真核实,及时整改。

3. 奖惩并重对于无故阻碍举报、报复举报人等行为,应该严格追究相关责任,甚至追究刑事责任。

结语火灾隐患举报奖励制度的建立可以激发公众的举报意愿,促进火灾隐患的监管和整改工作,减少火灾的发生,保障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消防举报投诉处理制度范本

消防举报投诉处理制度范本

消防举报投诉处理制度一、目的为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及时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的举报投诉处理工作。

三、举报方式1. 电话举报:拨打当地消防报警电话119或者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进行举报。

2. 书面举报: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等形式向当地消防救援机构提出。

3. 现场举报:直接到当地消防救援机构进行举报。

四、举报内容1. 火灾隐患:如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设施损坏、火源管理不当等。

2. 消防违法行为:如未经审批擅自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违法使用消防产品、占用消防车道等。

3. 其他涉及消防安全的违法行为。

五、举报处理1. 消防救援机构接到举报后,应当及时进行登记,并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理。

2. 对属于本部门管辖的举报,应当立即进行实地核查,并根据核查结果依法处理。

3. 对不属于本部门管辖的举报,应当告知举报人向有关部门进行举报,并做好记录。

4. 消防救援机构应当在核查处理完毕后,将处理结果及时告知举报人。

六、举报人保护1. 消防救援机构应当为举报人保密,不得泄露举报人的个人信息。

2. 举报人举报属实,对消防安全工作有重大贡献的,应当给予奖励。

七、违规处理1. 消防救援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不得泄露举报人个人信息,不得打击报复举报人。

2. 举报人应当如实举报,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

3. 举报人违反本规定的,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八、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消防救援机构负责解释。

根据法律法规的变化和实际情况的需要,可以适时对本制度进行修订。

通过以上制度范本,可以充分发挥社会舆论和群众监督作用,及时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预防重大火灾事故特别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发生。

同时,也能提高人民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加强消防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火灾隐患举报奖励制度

火灾隐患举报奖励制度

火灾隐患举报嘉奖制度近年来,火灾事故频频发生,给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了极大的威逼。

尤其是在一些重点场所,如大型商场、工厂、学校等,火灾的隐患更加普遍和多而杂。

为了防范火灾事故的发生,不仅需要政府的重视和加强管理,还需要社会气力的参加和支持。

因此,建立一套火灾隐患举报嘉奖制度,将成为一项紧要的举措。

本文将就此问题打开讨论。

一、火灾隐患举报嘉奖制度的必要性作为一个巨大的社会组织,每个人都有责任保护本身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然而,在现实生活中,一些不法分子为了利益的努力探求,往往忽视了对火灾隐患的管理和维护。

这就给广阔民众带来了安全隐患。

因此,我们有必要建立火灾隐患举报嘉奖制度,激励和激励人们积极参加到防火工作中来,形成社会共识和社会共济,从而全面提高防范火灾事故的水平。

首先,建立火灾隐患举报嘉奖制度有助于加强社会防火意识的提高。

每个人都希望本身生活的环境安全、舒适,而建立嘉奖制度就可以使人们更加积极地参加到防火工作中来,从而加强他们的防火意识和自我保护本领,使他们具备对火灾隐患进行识别和排查的本领。

其次,建立火灾隐患举报嘉奖制度可以切实维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

防火工作是国家和社会一项紧要的基础性工作,保护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是政府和社会的共同责任。

嘉奖制度可以将社会气力充分调动起来,形成防火合力,共同维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

最后,通过建立火灾隐患举报嘉奖制度,可以加强防火管理的实施。

消防、公安等部门虽然在肯定程度上能够维护社会的安全,但是面对巨大的社会组织,他们的气力总是有限的。

而广泛开展嘉奖制度,可以将防火管理工作向全社会推广,让防火管理在每个人的心中生根发芽,不断提高社会防火意识,加强防火管理措施的实施。

二、火灾隐患举报嘉奖制度的运营及管理1、嘉奖类型建立火灾隐患举报嘉奖制度,需要确定实在的嘉奖类型。

一般来讲,嘉奖可以分为以下几种类型:(1)表彰奖:对于在防火工作中表现杰出的个人或机构,予以表彰奖,如“防火模范”、“优秀防火单位”等称号。

火灾隐患举报投诉奖励制度[1]

火灾隐患举报投诉奖励制度[1]

火灾隐患举报投诉奖励制度1.背景概述本制度的制定旨在加强企业的火灾隐患排查与管理工作,鼓励员工积极参与火灾隐患的举报和投诉,促进企业安全生产,确保员工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2.管理标准2.1.火灾隐患的定义火灾隐患指可能引发火灾的物质、设备或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 - 电器设备安装、维护和使用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或企业制度要求; - 电线、电源线路等存在老化、破损、接头松动等火灾隐患; - 电器设备周围存在易燃易爆物品; -消防设施(如灭火器、灭火器具)维护不及时或有损坏现象; - 消防通道、疏散通道被堵塞,影响疏散安全等。

2.2.火灾隐患的排查与管理•企业应建立完善的火灾隐患排查与管理制度,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定期开展火灾隐患排查,及时消除发现的火灾隐患;•每年至少进行一次综合性防火演习,并对演习情况进行评估和总结;•配备足够数量和种类的消防器材,并定期组织演练和检查;•建立火灾隐患记录系统,对排查结果进行记录和追踪,保留相关证据。

2.3.举报投诉的处理流程员工发现火灾隐患情况时,应积极向企业进行举报投诉,并按照以下流程进行处理: 1. 员工向所在部门或安全管理部门进行书面或口头报告; 2. 接到举报投诉后,相关部门应及时对举报内容进行核实和调查,并记录相关信息; 3. 核实后,相关部门应对火灾隐患采取相应的整改措施,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整改; 4. 整改完毕后,相关部门应进行验收,并及时将整改结果反馈给举报人; 5. 根据情况严重程度及整改效果,对举报人给予相应的奖励。

3.考核标准3.1.奖励标准为了激励员工积极参与火灾隐患的举报与投诉,企业将根据情况酌情奖励,奖励标准如下: - 对于举报重大火灾隐患并经查实的,奖励人民币100元; - 对于举报较大火灾隐患并经查实的,奖励人民币50元; - 对于举报一般火灾隐患并经查实的,奖励人民币20元。

3.2.奖励发放程序员工完成举报投诉后,相关部门应按照以下程序发放奖励: 1. 相关部门对举报投诉进行评估,并核实其真实性和有效性; 2. 核实后,将评估结果报告给企业法务部门; 3. 企业法务部门根据评估结果和奖励标准,给予相应的奖励; 4. 发放奖励后,企业法务部门将奖励金额核准,并通知相关部门进行发放; 5. 相关部门根据通知,将奖励款项发放给符合条件的员工。

消防举报管理制度范本

消防举报管理制度范本

消防举报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消防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及时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各类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

第三条消防举报管理工作应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原则,实行属地管理、分工负责、社会共治。

第四条消防举报管理工作应充分发挥群众监督作用,鼓励广大公民积极参与消防安全举报,共同维护消防安全。

第二章消防举报第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火灾隐患、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和火灾事故,均有权向消防机构举报。

第六条消防机构应当设立举报电话、举报邮箱等渠道,方便群众进行举报。

第七条举报人应如实提供火灾隐患、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和火灾事故的相关信息,包括时间、地点、人物、事件等。

第八条举报人可以实名举报,也可以匿名举报。

实名举报的,消防机构应当告知处理结果;匿名举报的,消防机构应当在处理结束后将处理结果公开。

第九条消防机构对举报人的身份信息应当保密,不得泄露。

第三章举报处理第十条消防机构接到举报后,应当及时进行核实,并根据情况采取相应措施。

第十一条对属于消防机构职责范围内的举报,消防机构应当立即派人查处;对不属于消防机构职责范围内的举报,消防机构应当及时转交有关部门处理。

第十二条消防机构查处火灾隐患、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和火灾事故时,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配合,如实提供相关情况和资料。

第十三条消防机构对举报属实的火灾隐患、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和火灾事故,应当依法予以处理,并告知举报人处理结果。

第四章奖励与责任第十四条对举报属实的火灾隐患、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和火灾事故,消防机构可以给予举报人一定的奖励。

第十五条举报人提供虚假信息或者捏造事实诬告他人的,消防机构应当依法予以处理。

第十六条消防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泄露举报人身份信息或者打击报复举报人的,依法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第五章附则第十七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八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归消防机构。

火灾隐患举报投诉奖励制度

火灾隐患举报投诉奖励制度

火灾隐患举报投诉奖励制度
为了加强火灾隐患的举报和投诉工作,提高社会参与度,可以实行火灾隐患举报投诉奖励制度。

具体安排如下:
1. 奖励对象:任何单位或个人都可以进行火灾隐患的举报和投诉。

2. 奖励内容:对于有效的火灾隐患举报和投诉,可以给予一定的奖励,包括但不限于物质奖励和荣誉奖励。

3. 奖励方式: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采取线上线下结合的方式进行奖励,包括现金奖励、礼品奖励、证书奖励等。

4. 奖励标准:根据火灾隐患的严重程度和举报的准确性来确定奖励的金额或级别,可以设立多个级别的奖励标准。

5. 奖励程序:奖励程序应该规范、公开、透明,需要设立专门的审核机构或委员会,对举报和投诉进行认真审核,评选出符合条件的奖励对象。

6. 奖励宣传:要积极宣传奖励制度,提高社会对火灾隐患举报和投诉的关注度和积极性,通过媒体、宣传栏等渠道广泛宣传,并及时公布获奖名单和奖励情况。

通过实行火灾隐患举报投诉奖励制度,可以激发社会力量参与火灾隐患监督和管理,提高火灾防控工作的效果和效率。

同时也能够加强火灾隐患的发现和整改,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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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火灾隐患举报投诉奖励制度

2023年火灾隐患举报投诉奖励制度

2023年火灾隐患举报投诉奖励制度随着社会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火灾隐患成为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

为了鼓励公众发现和举报火灾隐患,促进火灾隐患的排除和消除,我国需要建立2023年火灾隐患举报投诉奖励制度。

一、制度背景火灾隐患给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严重威胁。

然而,由于各种原因,火灾隐患的发现和处理未能得到足够的重视。

为了提高公众对火灾隐患的认识和重视程度,鼓励公众参与到火灾隐患排查和整治中,建立火灾隐患举报投诉奖励制度势在必行。

二、奖励对象火灾隐患举报投诉奖励制度主要针对广大公民和各类机构,包括但不限于居民、企事业单位、社区组织等。

三、奖励标准1.火灾隐患举报奖励:对于通过举报发现的火灾隐患线索,经核实属实并得到及时处理,可给予一定金额奖励。

具体奖励金额根据火灾隐患的严重程度、举报信息的准确性和及时性等因素综合考虑。

2.火灾隐患投诉奖励:对于通过投诉发现的火灾隐患线索,经核实属实并得到及时处理,可给予一定金额奖励。

具体奖励金额同样根据火灾隐患的严重程度、投诉信息的准确性和及时性等因素综合考虑。

四、奖励发放1.奖励发放方式:将奖励金额以现金或电子支付的形式发放给举报人或投诉人。

2.奖励发放时机:经核实确认举报或投诉的火灾隐患线索属实并得到及时处理后,应及时发放奖励。

3.奖励发放途径:可以通过银行转账、邮局汇款等方式发放奖励,确保奖励及时到账。

五、奖励责任单位1.政府责任:地方政府负责制定具体的火灾隐患举报投诉奖励制度,并建立奖励发放的管理机制。

同时,政府应当加强火灾隐患的排查和整治工作,确保能够及时处理举报和投诉的火灾隐患线索。

2.企事业单位责任:各企事业单位应当加强火灾隐患的日常排查和整改,确保员工和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对于举报和投诉的火灾隐患线索,必须按照制度要求及时处理并发放奖励。

3.社会责任:社会各界应当广泛参与火灾隐患的排查和整治工作,提高公众对火灾隐患的认识和重视程度。

对于发现和举报的火灾隐患线索,应当积极配合政府和企事业单位处理,并充分发挥监督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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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安全有奖举报办法
(正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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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第一条为充分发挥社会舆论和群众监督作用,及时发现和制止消防违法行为,消除火灾隐患,预防重特大火灾事故特别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有关消防法律法规和《浙江省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八条常态严管措施》、《温州市严厉打击消防违法违规行为十条常态严管措施》等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的有奖举报是指存在下列消防违法行为或者火灾隐患,可能导致重大人员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情形:
(一)公众聚集场所未经消防安全检查合格擅自投入使用、营业的,一律责令停产停业,并从重罚款。

(二)公众聚集场所违反规定储存、燃放烟花爆竹,危及公共安全的,一律对责任人处十五日拘留。

(三)公众聚集场所营业期间违反规定进行电焊、气焊等明火作业的,一律对指使者处十五日拘留,对作业人员处五日拘留。

(四)公众聚集场所违反规定,大量采用聚氨酯泡沫塑料等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一律临时查封。

(五)公众聚集场所建筑消防设施严重损坏,不再具备防火灭火功能的,一律临时查封,处三万元以上的罚款;拒不改正的,一律对责任人处五日拘留。

(六)人员密集场所疏散通道堵塞、安全出口上锁,不能立即改正的,处二万元以上的罚款;拒不改正的,一律强制执行。

(七)人员密集场所在疏散通道的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铁栅栏等障碍物,不能立即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的罚款;拒不改正的,一律强制执行。

(八)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一个建筑(“三合一”)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的,一律责令停产停业,并处二万元以上的罚款。

(九)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的,一律处五日拘留。

(十)擅自拆封或者使用被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查封的场所、部位的,一律对责任人处十五日拘留。

第三条获得本办法规定的有奖举报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举报的消防违法行为或者火灾隐患事先未被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掌握;
(二)举报的消防违法行为或者火灾隐患经查证属实,并依法处罚的;
(三)举报人系非专职从事消防管理的工作人员;
(四)举报奖励对象限于实名举报。

第四条举报人可通过电话、来信、传真、网络、当面陈述等多种形式举报。

举报人应注明本人的姓名、住址、居民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联系电话等有关情况。

第五条举报人应当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如实报告消防违法行为或者火灾隐患的详细情况,包括:单
位名称,地址,有关消防违法行为或者火灾隐患的具体时间、地点和内容,其他相关证明材料、重要证据或其他调查线索。

第六条举报人应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不得歪曲事实、胡编乱造,更不得恶意举报。

第七条举报电话xxxxxxx,专门负责举报受理,接待受理时间为每个工作日。

第八条接到举报后,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进行核查,并依法处理。

第九条举报事项的核查情况,不论是否相符,均向举报人反馈情况。

对举报事项的处理情况,应在核查并处理后的5个工作日内回复举报人;对于经核实符合有奖举报条件的,告知举报人按规定领取奖励。

第十条每起有效举报,根据存在消防违法行为或者火灾隐患的性质、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社会影响,视情给予50元至500元人民币的奖励。

第十一条对举报的同一消防违法行为或者火灾
隐患,不实施重复奖励,只奖励第一举报人;对联名举报同一消防违法行为或者火灾隐患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视为一次举报,平均奖励举报人。

第十二条举报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到xxxxxx消防大队领取奖金,逾期未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举报人领取奖励时,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并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和填写身份证号码。

第十三条消防安全有奖举报受理中心及有关工作人员对举报人负有保密义务,不准向外界透露举报人的情况以及举报的具体情节,举报材料不得私自摘抄、复印,非经举报人同意不得公开。

第十四条财政部门要做好举报奖励经费保障工作,根据需要将举报奖励经费纳入预算。

第十五条财政部门应当制定执行奖励的申报、审批、发放程序。

第十六条严格奖励标准和程序。

违规奖励的,依照有关规定依法查处。

第十七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二〇一〇年七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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