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等职业督导评估指标体系方案(试行稿)
中等职业学校教学工作合格评估指标体系

附1
中等职业学校教学工作合格评估指标体系
一、指标结构
二、内涵说明
注释:
[1]按照“不降低要求,因地制宜”的原则,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和注解“观测点内涵说明”内容,并报教育部备案后实施。
[2]学生人均经费基本标准和人均财政拨款基本标准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订。
[3]专任教师不少于60人,体育、艺术、特殊教育等类别中等职业学校不少于30人。
“双师型教师”是拥有职业训练资格的教师,指取得教师资格并具备相应的专业实践经验和技术应用能力的教师。
双师型教师的认定及管理办法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订。
[4]一般中等职业学校多媒体教室不少于4个,体育、艺术、特殊教育等类别中等职业学校不少于1个。
[5]教学事故指教职工在本职工作中,因违反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及制度性文件而造成的影响学校正常教学秩序和教育教学质量的事件。
[6]校外教学点的设立经过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审查批准,手续齐全,并有规范合法的校外教学点办学协议或合同。
[7]专职的心理咨询人员须持有相关证书。
[8]技术服务指学校以技术、知识等教育资源,为服务对象(委托方)解决特定技术问题所提供的各种服务。
[9]人才培养模式是指在一定的教育理论指导下,按照特定的培养目标和人才规格,以相对稳定的教学内容、课程体系和评估方式,实
施人才教育的过程的总和。
中等职业教育督导评估指标体系

中等职业教育督导评估指标体系
一级指标 指标分类
B1职业教育规划 政策建设
B2联席会议制度
二级指标
指标 权重
4
3
B3就业准入与职业资格
3
A1政策制度 (25)
B4教产合作与校企合作
4
制度创新 B5学生资助与免学费
4
B6质量保障与评价考核
3
B7教育管理与教师队伍管理
4
B8中职预算内教育经费占预算内教育经费总量的比例
3
B15中等职业学校办学条件达标率
4
B16生均实训基地建筑面积
3
基础设施
B17生均仪器设备值
3
B18教学用计算机拥有量
3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B19专任教师师生比
4
A3办学条件 (35)
B20省市级专业带头人或骨干教师的比例
2
B21“双师型”教师比例
4
教师队伍 B22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教师比例
3
B23教师学历达标率
3
B24兼职教师比例
3
B25教师培训规模
3
B26高中阶段招生职普比
3
发展规模
B27职业培训规模
3
A4发展水平 (15)
B28中职毕业生一次就业率
3
教育质量 B29中等职业教育的社会满意度
2
B30中等职业教育发展特色
4
4
B9教育费附加安排用于职业教育的比例
4
总量投入
B10中职生均预算内教育事业费与普通高中之比
4
A2经费投入 (25)
B11中职生均预算内公用经费占生均预算内教育事业费的比例 4
B12师资队伍建设师均投入经费年增长率
中等职业教育督导评估办法

附件:河北省中等职业教育督导评估办法第一章督导评估原则与范围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全面推进《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创新行动计划(2010-2012年)》的实施,督促市、县两级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认真履行发展中等职业教育的职责,进一步推动中等职业教育的发展,依据教育部《中等职业教育督导评估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中等职业教育督导评估,是指对各设区市、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履行发展中等职业教育职责情况,进行的定期督导评估。
第三条各级人民政府教育督导机构具体负责实施辖区内的中等职业教育督导评估工作。
第四条督导评估要坚持导向性、发展性、科学性与可行性相结合的原则,运用现代教育管理和评价的理论、方法,全面统筹中等职业教育的长远发展和近期建设重点,发挥教育督导监督、导向、激励、调控功能,促进中等职业教育发展目标的实现。
第二章督导评估内容与标准第五条督导评估的内容主要包括中等职业教育发展的宏观政策建设与制度创新、经费投入、办学条件、发展水平与特色等四个方面。
督导评估的标准依据《河北省中等职业教育督导评估指标体系》(附件1)和《河北省中等职业教育督导评估标准》(附件2)进行。
第六条督导评估的内容与标准根据职业教育发展的目标任务进行动态调整。
第三章督导评估程序与实施第七条督导评估分为县级自评、市级督导评估、省级督导评估和国家抽查四个层次。
第八条县级自评、市级督导评估每年一次。
各县(市、区)政府每年度要按照本办法对辖区内中等职业教育进行自查,并将自查结果报所属设区市教育督导部门。
各设区市政府教育督导部门每年要对辖区内(含设区市举办)的中等职业教育进行督导评估,并形成以设区市为单位的评估资料。
每年3月底之前,将全市职业教育情况报告和《河北省中等职业教育督导评估有关情况调查表》(附件3)的电子版,报省政府教育督导部门。
第九条省级教育督导部门,分别对设区市和县(市、区)的中等职业教育工作进行督导评估。
长白山中等职业督导评估方案0(试行稿)

“希望教育局如何考核评价学校”的建议随着教育改革的不断深化及学校办学自主权的不断扩大,对中等职业学校办学水平的评估在内容和督导方式上也要有相应的变化。
为适应长白山地区中职教育改革和发展的实际情况,我校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为指导,以《教育法》、《职业教育法》、《教师法》及《吉林省中等职业教育督导评估体系》为依据,以巩固与发展学校规范化管理、鼓励学校自主发展、区域性整体推进为目的,运用现代发展论的理念和方法对学校进行综合评估,在评估中强调评价功能,重视学校的主体地位和自我评价的作用,以推进教育改革深入发展,促进中职教育质量全面提高。
二、原则1、导向性:办学必须在依法治校的前提下,全面贯彻国家职业教育方针,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依据设定指标体系,旨在规范办学行为,不断端正教育思想,坚持职业发展方向。
2、可行性:鉴于目前全区中、小学办学条件存在差别的实际情况,建议评价以过程评价和目标评价为主。
教育行政部门(职教中心)评价、社会评价和学校自我评价相结合,以学校自我评价为基础,以教育行政部门评价为标准,以达到自我诊断、自我改进和调动学校办学积极性的目的。
3、实效性:在把握指标的完整性、科学性的同时,更强调实效性。
这样的评估中避免了指标不且实际以及庞杂与操作的繁琐,使学校能主动思考在发展过程中推进本校各项工作,提高管理水平和教育质量。
三、评估方法与步骤1、采取学校自评,教育行政部门(职教中心和有关部门)提出评价意见,并每学年一次到校指导评估。
2、学校于每学年开学初将上学年自评报告和新学年的发展目标及主要措施一上报上级督导室。
3、区教育局各行政科室及有关部门于没学年开学初前将对学校上学年的评价意见交本校督导室。
四、评估指标体五、评估结果处理对学校办学水平每年实行分等定级,评估分四等八级: A等一级 96——100二级 90——95B等一级 85——89二级 80——84三级 75——79 C等一级 70——74二级60——69D等59及以下21。
中等职业学校督导评估方案细则

二、发展性评估指标(200分)A级指标B级指标主要观测点等 级 标 准得分必备材料优 秀良 好合 格不合格A1 办学方向B1教育改革1、对学校教育改革与发展有较为深刻的理性的思量,形成为了具有时代精神的、独特的办学理念并指导办学实践。
实现目标较好实现目标办学理念已形成,但指导办学实践欠缺存在明显的薄弱环节学校章程,学校的发展规划、近三年学校的年度工作计划、反映学校办学理念的有关材料。
2、办学模式符合办学理念、适应市场需要,探索和实践学分制,成效显著;办学层次、形式灵便多样,具有发展潜力并形成特色。
实现目标较好实现目标办学模式特尚在形成之中办学模式或者办学特色存在明显薄弱环节近三年实行学分制的教学文件、规划、方案、总结;近三年多层次多形式办学的有关文件、方案、总结。
3、积极推进人事聘用、奖金分配、行政管理等方面的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形成思想先进、体制合理、运作规范、决策民主、效能良好的运行机制。
实现目标较好实现目标内管改已有实质性启动,但良好的效能体现欠缺改革措施或者运行机制存在明显薄弱环节内部管理体制改革的方案、运行机制、考核记录等。
4、与行业和企业建立稳固的协作友好关系,联系密切,双方签订协议和挂牌,有董事会和行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定期探讨办学事宜,取得显著成效。
实现目标较好实现目标校企合作有实质性发展,但效果不显著校企合作无实质性启动近三年的有关协议、函件、音像资料、董事会和行业教指委的活动记录。
B2教学改革5、重视课程体系、内容的改革,有改革的总体思路、计划和措施。
多数专业建立了适应市场经济和技术进步的课程体系,有创新特色,并有显著成效;积极开辟校本课程,编写教材体现学校和专业特色。
实现目标较好实现目标课程改革实质性启动,但效果不明显课程改革无实质性启动有关课程改革的方案和调研报告;主干专业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改革和成效资料;校本教材目录、特色介绍、使用情况和样本。
6、重视课堂教学手段、方法,考核评价方法改革的研讨和实践探索,对提高教学质量成效显著。
北京市中等职业学校全面实施素质教育评价指标体系(试行...

(6分)
1.规划目标:发展目标适应首都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符合职教特点和本校实际。
1
1同二级指标“办学思想”①⑤⑥⑦。
2查阅学校“十五”“十一五”规划、近三年年度计划及其论证报告和年度总结。
3查阅部门相应年度工作计划及总结。
4查阅学校相应年度阶段性规划、计划实施情况的检查考核情况总结。
2.规划制定:调查分析论证科学合理、可行;有行业、企业、教职工参与制定;充分利用学校优势,加快改革发展。
社会效益
(3分)
1.社会服务:为首都经济社会发展培养大批优秀的中高级技能人才和高素质劳动者,积极承担重大任务,做出贡献。
2
1听取学校汇报。
2查阅有关资料。
3座谈。
2.社会评价:行业、企业、社会、家长评价满意程度高,毕业生岗位适应能力、自主发展能力、创业能力强,典型业绩多,经济效益好。
1
1同上(思想品德素质)①④。
3
3.骨干教师:制定培养骨干教师和专业带头人的计划,有措施,有保障,取得实效。
3
(四)
办学物质条件
(9分)
1.经费管理:落实上级关于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及经费管理的各项要求;有完善的管理制度和保障措施,使用效益高;有严格的收费管理、监督制度,杜绝乱收费。
3
1同二级指标“办学思想”①⑤⑥⑦。
2查阅有关工作计划、制度、信息化建设、账目等资料;查阅网络课程和远程教育资料;经费使用分配情况。
2
3.社会培训:开展各类社会培训,办成面向社会、服务行业企业的多功能的教育和培训基地。
1
4.推进中外合作办学:积极引进国际优质职业教育资源,增强职业人才的国际竞争力。
1
二管理水平(48分)
(一)
中等专业学校办学水平评估指标体系

中等专业学校办学水平评估指标体系修订稿分类总目1.关于《中等专业学校办学水平评估指标体系》的说明2.中等专业学校办学水平评估指标体系总表3.中等专业学校办学水平评估指标体系1关于《中等专业学校办学水平评估指标体系》的说明一.为了适应社会形势发展对中专教育提出的新的更高要求,我们对1991年颁行的《普通中专学校办学评估指标体系(试行稿)》进行了全面修订。
修订后的指标体系作为国家级中专、省(部)级中专的评估标准使用。
二.这次评估指标体系的修订,以邓小平同志“教育要面向世界,面向未来,面向现代化”的教育思想为指南,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的精神,努力适应我国经济体制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变、生产方式从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的时代要求。
修订后的指标体系比原体系更为简化,科学性、导向性和可操作性更强,更有利于促进教育改革,促进中专教育的发展。
三.本指标体系的结构,仍采用三级指标结构。
其中:办学条件权重占40%、办学过程占45%、办学目标占15%。
四.本指标体系采用定性、定量相结合的方法评价。
第一级、第二级指为计算指标,第三级指标为具体评估指标。
各级指标皆以百分制分值反映其水平,将一百分划成A、B、C、D、E五段,分别对应五个等级:A—优B—良C—中D—合格E—不合格当用定性法评价时,对照评等标准定等,取该等的中值分为评价分值:2A—95 B—85 C—75 D—65 E—30若所评对象实况为空时则取0分。
当用定量法评价时,根据测量值K对照评等标准定等,按K值靠近评等标准的上、中、下三段直接取该等的上限、中值、下限分。
五等的三段分别是:A上—100 A中—95 A下—90B上—89 B中—85 B下—80C上—79 C中—75 C下—70D上—69 D中—65 D下—60E上—59 E中—30 E下—0五.本指标体系适用于工、农、卫、财类中等专业学校,其中“财类”包括财经、政法、管理、文秘等。
六.本指标体系要求提供的佐证资料,其年限范围,除专门说明外,均为评估前二年。
南昌中等职业学校重点示范专业指标体系试行

8
6-1-3近三年专业建设经费投入占学校三年收入总数的10%以上,能基本满足教学要求
6
7、毕业生就业
(12分)
7-1毕业生就业率(8分)
7-1-1上年毕业生就业率达95%以上
8
查毕业生就业资料
7-1-2上年毕业生就业率达90%以上
3-2-2主要文化课教师有本科以上学历或有1名高级职称教师
3
3-2-3主要文化课教师应有本科以上学历或有中级职称教师
2
3-3专业教师结构
(4分)
3-3-1双师型教师占专业课教师比例30%以上
4
双师型指有中级工以上技能证书或兼有其它专业职称
3-3-2双师型教师占专业课教师比例20%以上
3
3-3-3双师型教师占专业课教师比例10%以上
4
查教师学历、职称和资格证书
3-1-2主要专业课有3名以上本科学历或高级教师,有1名以上具有中级或高级职业资格证
3
3-1-3主要专业课有2名以上本科学历或高级教师或有1名以上具有中级或高级职业资格证
2
3-2文化课师资(4分)
3-2-1主要文化课教师有本科以上学历或有2名高级职称教师
4
查教师学历、职称和资格证书
8
三、专业师资(15分)
3-1专业师生比(3分)
3-1-1专业师生比达到1:30—1:35
3
按该专业教师与该专业学生数计算
3-1-2专业师生比达到1:36—1:40
2
3-1-3专业师生比达到1:40以下
1
3-1专业课师资(4分)
3-1-1主要专业课有4名以上本科学历或高级教师,有学科带头人,有2名以上具有中级或高级职业资格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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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等职业学校考核评价体系
随着教育改革的不断深化及学校办学自主权的不断扩大,对中等职业学校办学水平的评估在内容和督导方式上也要有相应的变化。
为有利于长白山地区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和发展,我校制定“中等职业督导评估指标体系”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为指导,以《教育法》、《职业教育法》、《教师法》及《吉林省中等职业教育督导评估体系》为依据,以巩固与发展学校规范化管理、鼓励学校自主发展、区域性整体推进为目的,运用现代发展论的理念和方法对学校进行综合评估,在评估中强调评价功能,重视学校的主体地位和自我评价的作用,以推进教育改革深入发展,促进中职教育质量全面提高。
二、评估原则
1、导向性:办学必须在依法治校的前提下,全面贯彻国家职业教育方针,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依据设定指标体系,旨在规范办学行为,不断端正教育思想,坚持职业发展方向。
2、可行性:鉴于目前全区中、小学办学条件存在差别的实际情况,建议评价以过程评价和目标评价为主。
教育行政部门(职教中心)评价、社会评价和学校自我评价相结合。
以学校自我评价为基础,以
教育行政部门(职教中心)评价为标准,以达到自我诊断、自我改进和调动学校办学积极性的目的。
3、实效性:在把握指标体现的完整性、科学性的同时,更强调实效性。
这样评估中避免了指标不且实际以及庞杂与操作的繁琐,使学校能主动思考在发展过程中推进本校各项工作,发展优势专业,提高管理水平和教育质量。
三、评估方法与步骤
1、采取学校自评,教育行政部门(职教中心)每学年一次到校考核、指导、评估,反馈考核评价意见。
2、学校于每学年开学初将上学年自评报告和新学年的发展目标及主要措施呈报上级督导室。
3、教育行政部门(职教中心)于每学年开学初将上学年对学校的评价意见以文本形式反馈本校督导室。
四、评估指标体系
五、评估结果处理
对学校办学水平每年实行分等定级,评估分四等八级: A等一级 96——100
二级 90——95
B等一级 85——89
二级 80——84
三级 75——79
C等一级 70——74
二级60——69
D等59及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