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规避视角下的国际避税及防范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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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word版)国际反避税措施及对策

(完整word版)国际反避税措施及对策

国际反避税措施及对策(一)防止通过纳税主体国际转移进行国际避税的一般措施1.对自然人利用移居国外的形式规避税收有的国家规定,必须属于“真正的”和“全部的”移居才予以承认,方可脱离与本国的税收征纳关系,而对“部分的”和“虚假的”移居则不予承认。

如德国规定,纳税自然人虽已失去本国居民身份,但仍有经济联系的,应连续对其征收有关的所得税,视其为特殊的“非居民”。

2对法人利用变更居民或公民身份的形式规避税收负担有的国家对法人的国际转移给予有条件的允许。

荷兰曾规定,准许本国企业在战时或其他类似祸害发生时迁移到荷属领地,而不作避税处理,但对于其他理由的迁移,一般认为是以避税为目的,而不予承认,仍连续负有纳税义务。

(二)转让定价调整关联企业之间在销售货物或财产时,利用转让定价来避税是一种普遍运用的方法,而如何定价也成为各方关注的焦点,相关部门也会从这一方面下手,确定企业是否通过转让定价来避税。

其中的关键环节就是,确定一公平的价格,以此作为衡量纳税人是否通过转让定价方式,压低或抬高价格,规避税收。

调整转让定价的方法主要有以下四种:1.可比非受控价格法,即比照没有任何人为控制因素的卖给无关联买主的价格来确定;2.再售价格法,如无可比照价格,就以关联企业交易的买方将购进的货物再销售给无关联企业关系的第三方时的销售价格扣除合理的购销差价来确定;3.成本加利法;对于无可比照的价格,而且购进货物经过加工有了一定的附加值,则采用以制造成本加上合理的毛利,按正规的会计核算办法组成价格的方法;4.可比利润法,即把关联企业账面利润与经营活动相类似的非关联企业实际利润相比较,或者将关联企业账面利润与其历史同期利润进行比较,得出合理的利润区间,并据以对价格做出相应调整。

(三)防止利用避税地进行避税的措施一些国家和地区以其极低的税负,吸引着跨国纳税人去这些地区进行投资经营,这些国家和地区也被称为国际避税地。

针对国际避税地的特殊税收优惠办法,一些国家为维护自身的税收权益,分别在本国的税法中相应做出规定,以防止国际避税发生。

国际避税方法及避税方法

国际避税方法及避税方法

国际避税方法及避税方法个人避税方法:1.合法居留地转移:选择一个税收政策较宽松的国家成为自己的合法居住地,这样可以享受该国的税收优惠政策。

2.使用离岸公司:将资金转移到离岸公司,离岸公司通常处于低税收或无税收的国家,并通过合理的安排,将收益转移至这些公司,从而减少税收负担。

4.利用双重税收协定:选择有双重税收协定的国家进行投资和经营,从而避免在两个国家之间被重复征税。

5.合理利用税收减免政策:在符合法律规定的前提下,利用个人税收减免政策,如教育、医疗、房产等方面的冲减措施。

企业避税方法:1.投资于低税率国家:选择有较低税率的国家进行投资,以减少企业纳税负担。

2.跨境转移定价:合理调整跨境企业间的价格策略,将利润转移到税收较低的国家,以减少总体税负。

3.利用税务天堂:设立离岸公司、利用特殊税务地点,将企业的收入转移到税务优惠的地区,以减少税负。

4.利用双重税收协定:利用双重税收协定的相关条款,最大限度地减少在两个国家之间的重复征税。

5.合理利用公司的税收优惠政策:合法利用各个国家的税收优惠政策,如减税政策、奖励政策等,以降低企业的税负。

需要强调的是,避税并非逃税,是合法的减税行为,遵循国际税收规则的前提下进行的。

在进行国际避税时,应遵循所有国家和地区的法律法规,不得违反相关税收法律。

同时,值得注意的是,近年来国际社会对避税行为越来越趋于规范,各国税务机构加强了对跨境税收合规的监管控制力度。

因此,在进行国际避税时,需仔细研究和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并与专业税务顾问进行合作,以确保遵守各国税收法规,避免可能的法律风险。

总结起来,国际避税方法包括通过选择合适的居留地、利用离岸公司、跨境转移定价、利用税务天堂等方式来减少个人和企业的税收负担,但必须在法律允许的前提下进行,并配合专业的税务顾问,以确保合规性。

国际避税运行机制对策原则及应对措施论文(共6篇)

国际避税运行机制对策原则及应对措施论文(共6篇)

国际避税运行机制对策原则及应对措施论文(共6篇)第1篇:我国反国际避税措施研究国际避税,是避税活动在国际范围内的延伸和发展,它一般是指跨国纳税人利用某种形式上并不违法的方式,减少或规避其就跨国征税对象本应承担的纳税义务的行为。

跨国纳税人作为一个单独的经济实体,追逐经济利益最大化是国际避税产生的主观原因。

而各国的税收制度差异、税收征管水平小同、国家相关法律政策等系列反映在税收管辖权方面的因素以及纳税人所而臨的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是国际避税存在的客观原因。

一、国际避税的危害在跨国纳税人实施国际避税行为时,纳税人的目的通常不是减轻其在某一个国家的税收负担,而是减轻来自世界各地的总体税负。

国际避税行为虽然给跨国纳税人带来利益的,但严重扰乱了正常的国际经济秩序,其行为对相关的纳税人所得来源国和其居住国都造成了税收损失。

其主要危害总结如下。

首先,对国家的税收利润造成严重损害。

国际避税事件中,跨国纳税者的回避行为的复杂性和潜在性,对各国财政收入造成的实际的损失额很难做出全部正确的统计。

税收减少,社会的正常分配则必然受到影响。

从而使社会的公共资源难以被有效配置。

其次,大量非正常的国际资本转移,阻碍了资源世界范围内的有效分配。

纳税者为了逃避负税,跨国纳税人经常通过移转价格和其他手段跨国转移利益所得,使得国际资金流通秩序混乱,造成相关国家的国际收支的巨额赤字,这种影响正常的国际资金流动的行为,照成发展中国家的大量外汇资金的抽逃,容易引起金融危机。

最后,因为避税行为所产生的增加收入要扣除纳税人的避税成本,加上财政收入反避税成本核算,真正的收入增加要比想象的少,损失则要多,导致更加复杂的国民收入的再分配,降低了社会公共资源配置的效率[1]。

二、我国国际反避税的措施完善制定完善的反避税制度对于加快中国税收法治化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笔者针对当前主要国际避税方式提出了以下几个措施。

(一)防止转让定价避税的法律措施根据正常交易原则,各国制定的管制转让定价税制针对关联企业内部进行的贷款、劳务、租赁、技术转让和货物销售等各种交易往来,规定了一系列确定评判其公平市场交易价格的标准和方法。

国际避税的形式及对策

国际避税的形式及对策

国际避税的形式及对策国际避税是指个人或企业通过合法手段在国际间转移资金和营业利润,以减少税务负担的行为。

身处全球化经济中,国际避税已经成为很多富有的个人和大型跨国企业的常见做法。

然而,随着国际社会对避税行为的关注不断增加,各国政府也加强了对避税的监管,采取了一系列对策。

1.离岸公司:个人或企业可以在低税或无税国家注册离岸公司,将利润通过这些公司转移到境外,以享受更低的税率或免税。

离岸金融中心如开曼群岛、百慕大等地吸引了很多跨国公司和个人注册离岸公司。

2.虚假合同:个人或企业通过虚假的合同在跨国间转移收入,避免在高税率国家缴纳较高的税款。

3.利息和特许权支付:将利息和特许权支付到低税率国家,以降低在高税率国家的税负。

4.拉环境跨国投资:个人或企业在高税率国家设立子公司,通过向该子公司支付高额利息,降低在高税率国家的可抵税所得额。

为了应对国际避税带来的影响,许多国家采取了以下对策:1.增强税务合作:各国通过加强税务信息交换、签署双重征税协议等方式增强合作。

这些措施可以提供更多的税务信息用于监管和取证,遏制跨国避税行为。

2.修改国内税法:许多国家修改了税法,收紧了避税规定和漏洞,有效地堵塞了跨国避税的法律漏洞。

3.引入税务披露规定:一些国家要求跨国企业披露其在各个国家的营业额和所得税支付情况,增加了跨国企业的透明度。

4.强化执法力度:各国税务机构加强对跨国企业的监管力度,加大对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增加了避税的风险和成本。

5.国际合作打击避税天堂:国际社会加强了对避税天堂的监管,推动这些地区提供更多的税务信息,以降低避税空间。

此外,国际组织如欧盟、OECD等也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推动全球范围内的避税问题解决。

例如,欧盟制定了“反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BEPS)计划,旨在减少跨国企业通过利润转移来避税的行为。

国际避税对于全球经济和发展具有重要影响,因此各国政府需要加强合作,共同制定有效的对策来解决避税问题,维护税收公平和全球经济秩序。

国际税收规避与逃税的实质与应对

国际税收规避与逃税的实质与应对

国际税收规避与逃税的实质与应对在当今全球化的背景下,国际税收规避和逃税问题日益严峻,成为各国政府和国际组织关注的焦点。

本文将探讨国际税收规避与逃税的实质,并提出应对措施。

一、国际税收规避的实质国际税收规避指的是企业或个人通过合法手段,在遵守法律的前提下,通过利用不同税收制度之间的差异,最大程度地降低纳税负担的行为。

虽然通过规避手段获得的税收优惠是合法的,但它背离了税收公平原则,严重损害了国家税收的正常秩序和公共财政的可持续发展。

国际税收规避的实质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利用税收天堂:许多国家或地区以低税率或免税的方式吸引国际资本流入,企业和个人通过在这些地区注册公司或设立离岸账户,将利润或资产转移至税收天堂,从而避免纳税。

2. 资金转移定价:跨国企业通过虚构或调整跨国交易的价格,将利润移至低税率地区,以规避高税率国家的税收。

这种做法通常涉及虚假的内部交易、转让定价和借款利息等手段。

3. 避税合同:一些跨国企业通过与受让方签订具有税收避免效果的合同,在规避税收的同时保护其商业利益。

二、国际税收逃税的实质国际税收逃税是指企业或个人通过非法手段,故意隐瞒或伪造信息,规避纳税义务的行为。

这些行为违反了纳税人应尽到的义务,涉及虚构交易、偷漏税款和偷逃境外隐藏财产等方面。

国际税收逃税的实质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虚假记账和虚构交易:企业或个人通过虚假记账和虚构交易等手段,隐瞒或掩饰真实的收入、利润和财产,从而逃避纳税义务。

2. 偷漏税款:企业或个人有意隐瞒或不申报应纳税款项,通过隐匿真实收入或虚构支出的方式逃避纳税。

3. 偷逃境外隐藏财产:一些个人或企业将资产转移至境外,设立隐秘的账户或基金,通过隐藏财产来逃避纳税义务。

三、应对国际税收规避和逃税的措施为了有效解决国际税收规避和逃税问题,需要采取一系列综合性措施。

以下是一些应对措施的介绍:1. 加强国际合作:各国应加强税收信息交流和合作,建立多边税收合作机制,共同打击跨国税收犯罪行为。

浅议国际避税及其防范

浅议国际避税及其防范

浅议国际避税及其防范一、引言国际避税是一个备受关注的话题,随着全球经济的发展和国际贸易的增加,许多跨国企业和个人通过各种手段,合法或非法地减少纳税义务。

这种行为给国家的财政收入和经济发展带来了很大的挑战。

本文将简要介绍国际避税的定义和类型,并探讨一些防范措施。

二、国际避税的定义与类型2.1 国际避税的定义国际避税是指企业或个人利用国际税收制度中的法律漏洞或差异,通过各种手段降低纳税义务的行为。

这些手段包括但不限于跨国转移定价、利润转移、便利税收制度、离岸避税等。

2.2 国际避税的类型国际避税可以分为合法避税和非法避税两种类型。

2.2.1 合法避税合法避税是指企业或个人通过利用国际税收制度中的法律规定,合法地减少纳税义务。

合法避税的方式包括税收优惠政策的合理利用、跨国投资和税收协定的利用等。

2.2.2 非法避税非法避税是指企业或个人通过违反国际税收制度中的法律规定,以欺诈、虚假交易等方式逃避纳税义务。

非法避税涉及偷漏税、虚假报税、利用离岸公司等手段。

三、国际避税的影响国际避税带来了一系列的经济和社会影响。

3.1 经济影响国际避税导致国家税收收入减少,对国家财政带来负面影响。

此外,国际避税也引发了税收竞争,使得各国之间为吸引外资而推出更优惠的税收政策。

这种税收竞争可能导致资源的浪费和社会不平等。

3.2 社会影响国际避税加剧了贫富差距,使得贫困地区的发展受到阻碍。

国际避税还可能导致社会的不公平感和社会动荡,损害民众对政府的信任和对社会公正的信心。

四、防范国际避税的措施为了有效防范国际避税,各国政府可以采取以下措施:4.1 国际合作国际合作是解决国际避税问题的关键。

各国政府应加强合作,共享信息,并签订税收协定。

这样可以更好地追踪资金流动和收集税收信息,防范避税行为。

4.2 加强税收管制政府应加强对企业和个人的税收管制,建立有效的税收监控和审计制度。

对跨国企业的转移定价进行监督,防止其通过虚构交易进行避税。

国际税收逃避与避税手段的法律分析与防范

国际税收逃避与避税手段的法律分析与防范

国际税收逃避与避税手段的法律分析与防范在当今全球化经济的背景下,国际税收逃避和避税手段逐渐成为一个热门话题。

随着跨国公司日益增多,税收规划成为企业和个人大力探索的领域。

然而,这些行为可能导致不公平的税收结果,削弱国家税收基础。

因此,了解和分析国际税收逃避与避税手段的法律性质,以及如何加强防范措施,对于维护公平税收秩序和促进经济稳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一、国际税收逃避的法律分析国际税收逃避是指企业或个人通过各种手段规避或逃避国际税收义务的行为。

其主要手段包括利用税收条约漏洞、设立离岸公司、利用转让定价等。

在法律分析中,国际税收逃避行为涉及到税法、公司法、国际法等多个领域。

通过深入研究这些法律规定,可以揭示出税收逃避行为的合法性与依据。

同时,还应该评估相关法律规定的有效性与适用性,为进一步加强防范提供参考。

1. 利用税收条约漏洞在国际税收领域,税收条约是各国共同制定的重要法律依据。

然而,税收条约中存在着一些模糊、不完善的规定,为企业和个人寻找逃税空间提供了机会。

例如,存在双重非居民身份的企业可以利用两国税收条约的差异,通过跨国利润转移来避免或减少税款的缴纳。

因此,对税收条约的漏洞进行深入研究,修订和完善相关条款,对于防范税收逃避至关重要。

2. 设立离岸公司离岸公司是指在国外注册成立的非居民公司,通常用于进行跨国经营和资产保护。

离岸公司通过利用各国不同的税收规定,实现利润转移和避税目的。

此外,离岸公司还可利用海外金融中心提供的保密、低税收等优势,进一步为税收逃避提供便利。

因此,对离岸公司的监管和管理至关重要,强化透明度,加强信息共享,遏制税收逃避的风险。

3. 利用转让定价跨国企业通过在不同国家之间的商品和服务交易中设置不合理的交易价格,从而转移利润和避免高税收。

这种行为被称为转让定价调整。

例如,将高利润的部分集中在低税收国家,将亏损和成本在高税收国家扣除。

为了防范这种行为,各国应加强转让定价的监管与审查,并建立合理的税收框架,防止利润转移和避税。

国际避税的形式及对策

国际避税的形式及对策

国际避税的形式及对策国际避税是指个人或企业利用法律和合规手段,通过合理合法的方式降低纳税负担的行为。

避税本身不违法,但如果利用非法手段进行避税,则属于逃税行为,是违法的。

下面将介绍一些国际避税的常见形式及对策。

一、常见的国际避税形式1.离岸公司:个人或企业设立在境外,享受较低的税率并减少纳税义务。

利用境外税收体系的不同和隐私保护的特点,避免支付高税率。

2.转移定价:通过将利润转移到税率较低的国家或地区,将高税率国家的税负降低,从而避免高税率下的纳税义务。

3.跨国利润转移:将利润通过支付高额的知识产权使用费或使用特殊的投资结构,转移到税率较低的国家或地区。

4.遗产规划:通过合理安排遗产,使其转移到税率低的国家或地区,减少遗产税的负担。

5.税收优惠政策利用:通过利用各国的税收优惠政策,合法地减少纳税义务。

二、国际避税的对策1.加强国际税收合作:各国应加强国际税收合作,通过信息交换、协定签署等方式共同打击跨境税收避税行为。

2.制定和完善国际税收法规:各国应制定和完善国际税收法规,加强监管和执法力度,打击非法避税行为。

3.加强国内税收监管:加强国内税收监管,加大对涉嫌避税行为的查处力度,提高避税成本和风险。

4.建立全球统一的税收制度:建立全球统一的税收制度,减少税收差异,降低避税的动机和空间。

5.加强国际资本流动监管:加强对国际资本流动的监管,防止资金通过便利的跨境转移方式进行避税。

6.加大对离岸金融中心的监管:加大对离岸金融中心的监管,防止其成为避税的港口。

7.建立全球税务信息共享机制:建立全球税务信息共享机制,提高信息的透明度和跨国合作的效率,减少避税行为的发生。

综上所述,国际避税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个人和企业的纳税负担,但也给国家的税收秩序带来了挑战。

为了打击避税行为,各国应加强合作,完善法规,加大监管力度,建立统一的税收制度,并加强对离岸金融中心的监管,以建立公平、透明和可持续的全球税收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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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公司前,不对母公司征税,只有当子公司将其利润汇给母
公司时才要求母公司承担纳税义务。

3.2 国际避税的防范对策

这些具体做法,其共同点都在于利用某一跨国法律上的 联系而达成避税的目的。针对以上种种情形对于国际避税的
规 避 视
防范,笔者提出以下建议,希望对立法和实务有所裨益。

(1)在一定限度内发挥法律规避制度对国际避税的防
认为,国际社会还应就国际避税是跨国法律规避行为之一种
加投资或扩大业务范围,可选择设立分公司或者子公司。跨
达成共识,并尽快利用这一国际法律制度武器来最大限度的
国公司为实现税收计划最优化,通常是在初级阶段组建分公
防范国际避税的危害。
司,当经营活动全面开展后再组建子公司。
(4)在避税港境内建立基地公司。所谓基地公司是指
235

范功效。认定某种行为是否是国际避税行为,是跨国纳税人

承担某种法律责任的前提条件,这在实践中操作起来不是一

件容易的事。例如某跨国联属企业通过转让定价把利润移到

避税地,其转移利润可能数额巨大;也可能数额微不足道; 也有可能它没有避税的故意,但却造成事实上的利润转移。
避 税 及
因此对避税行为除了在法律上给予定性外,还需结合各种具
知中,提出了以下意见: 当事人规避我国强制性或者禁止性 法律规范的行为,不发生适用外国法律的效力。可见,对法 律规避行为,大多数国家持反对态度,要么认定此种行为无 效,要么通过对冲突规范的解释使当事人适用本应适用的法 律。将这种理论和实践引入国际税法里,税务主管当局便可 认定国际避税行为无效,因而可以对跨国纳税人的应税所得 进行重新调整,避免国家税收财权利益的损失,同时为反避 税措施提供有力的法律武器,这在实践中具有重要意义。
科技广场 2007.2
法律规避视角下的国际避税及防范对策
International Evasion of Duties and Its Countermeasures in Evasion of Law
吴德昌 Wu Dechang (江西财经大学法学院, 南昌 310013) (Law School, Jiangxi University of Finance and Economics, Nanchang
行为无效,然后可以责令跨国纳税人重新申报请所得,或采
下,为了制止避税行为,国家可以在立法中设定如果当事人
用价格核定法,或采取利润核定法,必要时可派员参加,对
故意避税到一定数额,国家将给予一定的经济制裁。
之监督或与之协商,既可提高纳税效率,又能在一定程度上
3 国际避税的常用手段与防范对策
缓解税务当局陷入繁忙的审核事务之中。对于诸如严重转移
2.1 我国否定法律规避行为的效力 在西方国家,对法律规避问题所抱的态度,并非完全一 致。欧洲大陆国家的国际私法著作中,占主导地位的理论是, 认为法律规避是一种欺骗行为,因此在发生法律规避的情况 下,就应排除当事人要援用的法律的适用,而适用本应适用 的法律。所谓“欺诈使一切归于无效”这种原则,便是这一 理论的根据。在司法实践中,例如法国法院就是采取这种立 场的。在英美普通法国家,一般说来,法院是不承认在国际
设机构取得的营业利润无关,就可以免交所得来源国的税
对手,仅靠一个国家单方面措施要有效地制止国际避税难以
收。跨国纳税人可以通过常设机构来转移货物、财产和费用, 收到预期效果。目前,政府间合作主要是通过在双多边税收
从而达到避税的目的。
协定中制订特别条款即相互交换税务情报条款进行的。笔者
(3)选择最有利的公司形式。一家跨国公司在国外增
体的司法实务则应依据不同的国际避税手段采取不同的防范
避税,我国应重点放在建立和健全税收法规条款上,注意文
对策。
字的准确使用,设法堵塞漏洞。并尽快制定反避税专门条款
3.1 国际避税的常用手段
规定跨国纳税人的税务申报义务、调查举证义务。另外还要
跨国纳税人在现实经济生活中避税手段千奇百怪,而且
限制居民的财政性移居活动。
330013)
摘 要: 本文从国际私法法律规避的视角对国际避税的性质进行定性,进而依据其常用手段探讨了国际避税的某些防范
对策。
关键词: 法律规避; 国际避税; 防范对策
中图分类号:F810.4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4792-(2007)02-0234-02
1 国际避税的概念与性质分歧 国际避税,是指跨国应纳税人以合法的方式,利用各国
制度、手段和方法。同时要全方位认真进行税务稽查和审计
(2)巧用常设机构。许多国家规定对常设机构的营业
工作。
利润免征税款,这就给跨国纳税人开辟了避税的渠道。只要
(4)开展政府间的双边、多边合作。在与国际避税活
跨国纳税人有确凿的证据证明其在来源国所从事的活动与常
动进行的实践斗争中,面对在广阔的国际背景中活动的众多
参考文献
跨国公司出于与第三国经营目的,在某一基地国中组建的法
[1]李双元. 国际私法学[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
人或其他责任有限公司。基地公司具有独立的纳税地位,大
2000:235.
都位于避税港或避税国, 其主要经济利益都在基地国以外,
[2]黄进.国际私法上的法律规避[J].百科知识,1995,
2.2 国际避税符合法律规避的构成要件 本文的核心问题是国际避税是不是一种法律规避行为? 笔者认为国际避税完全符合法律规避的构成要件。国际避税 是一种规避税法的行为。依照国际私法的理论与实践,法律 规避应具备下述要件: ①从主观上讲,当事人规避某种法律 必须是出于故意,也就是说,当事人有逃避适用某种法律的 意图。②从规避的对象上讲,当事人规避的法律是本应适用 的强行性或禁止性的规定。③从客观结果上讲,当事人规避 法律的目的已经达到从。④行为方式上讲,当事人规避法律 是通过有意改变或制造某种连结点来实现的,如改变国籍、 住所、行为地、物之所在地等[2]。 在国际避税中,跨国纳税人“基本上必须具备人为的因 素,也就是说,与避税有关联的各种安排缺乏基本的商业和 经济目的”,因而是一种故意的行为。在避税实践中,跨国 纳税人常常通过变更国籍、住所、法律行为地、物之所在地 等连接点的形式上合法的手段规避依税收协定的冲突规范本 应对其适用的较高税率国家的税法,而使对自已有利的税率
234
较低的税法得以适用,从而免除或减轻自已的纳税义务。这
管辖权的国家对国外子公司利润在没有以股息形式汇给本国
一点在文章对国际避税的常用手段分析中可以得到清晰的论 证,故不详述。
2.3 国际避税的实质就也是违法行为 此外,国际避税利用合法的手段或法律的漏洞、模糊之 处,减轻自已的税负,损害国家公共利益,即国家税收财权 利益,因而其本质是违法的,避税行为无效。我国《民法通 则》第 6 条规定:“民事活动应当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损害社 会公共利益,破坏国家经济计划,扰乱社会经济秩序。”这 一规定是权利不得监用原则的法律表现形式。权利不得监用 原则的要旨,就是要求民事活动的当事人在行使权利及履行 义务的过程中,实现个人利益与社会利益的平衡。权利滥用 的法律后果: 权利人滥用权利尚未造成损害者,相对人有权 要求其消除危险,排除妨碍;已对他人造成损害的,承担侵 权行为的民事责任。可见,滥用权利,损害公共利益,在法 律上被确认为是违法行为。跨国纳税人利用其权利或合法的 手段在主观上故意减轻税负,在客观上造成国家税收财权利
私法中有所谓法律规避问题的。如果英美法院不让国内法为 当事人所规避,它们可以通过其它方法,例如对冲突规范作 某种解释,以排除外国法的适用,从而达到同一目的。在前 苏联和东欧国家,大多数学者也认为,为规避法律而成立的 行为是无效的。
我国最高人民法院于 1988 年 4 月印发的《关于贯彻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的通
本文认为上述观点有待商榷。笔者认为,这个问题的结 论应当建立在国际避税的产生原因以及所采取的手段来看, 本文从国际私法上法律规避的角度分析,认为国际规避是违 法行为。 2 法律规避下的国际避税违法性分析
法律规避(evasion of law),又称法律欺诈(fraudea la loi)等,是指涉外民事关系的当事人为了利用某一冲突 规范,故意制造出一种连接点,以避开本应适用的准据法, 并使得对自己有利的法律得以适用的一种逃法或脱法行为 。
不断翻新,但归纳起来常见的不外乎以下六种:
(3)强化税务管理,广泛开展税务稽查与税务审计。进
(1)跨国纳税人居所的变迁。一般来说,当位于高税国
行反国际避税斗争,不但要有一套严密的税法做后盾,而且
的纳税人发现低税国的税负轻得多,就会考虑将居所迁往低
还应不断加强税务管理,逐步形成一套科学系统的税收征管
税国并成为其居民,以躲避税收。又有一定的弹性,以免

造成草木皆兵,影响国际投资的发展。某种行为一旦被确定

为避税行为,根据法理,跨国纳税人就应承担相应的规避法

益的损失,损害国家公共利益,构成权利滥用,有关税务当
律、滥用权利的法律后果。有关税务当局可以依法认定避税
局当然有权对其应税所得进行调整。笔者认为,在一定情况
主要使命是避税。
(10):16.
(5)通过转让定价避税。所谓转让定价是指关联企业
各方之间进行货物、劳务交易时所用的结算价格,也称为转
作者简介
让价格。国际税收领域所涉及的转让价格专指关联企业之
吴德昌(1977 —),男,江西都昌人,江西财经大学法
间,在交易时人为确定的价格。基本特征表现为故意抬高或
学院讲师,法学硕士,主要从事国际法学教学研究,代表论
压低价格,将本属于高税国公司的所得转移给低税国或避税
文《婚姻中的法律规避探究》,2004 年第 3 期人大国际法全
港的公司,借以达到减轻税负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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