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避税原因与方式浅谈

国际避税原因与方式浅谈
国际避税原因与方式浅谈

国际避税原因与方式浅谈

【摘要】随着国际经济一体化的发展,跨国公司为了提高自己在国际经济大潮中的竞争力,提高利润,都不约而同的选择了避税这个直接而又有效的手段,利用各国间的税法、国际条例的漏洞来规避自己的税负。在避税的同时也对东道国的经济造成了严重影响。各国为了保证自己的税收收入,保护本国正常的经济秩序不得不加大本国的反避税力度。

【关键词】国际避税原因方式

一、国际避税产生的原因分析

国际避税的主体:多国公司(multinational corporation),是由分属在不同国家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实体组成,是在母公司控制下所形成的一个整体。跨国公司是不同于国内一般公司的垄断组织,其组织结构是高度适应国际市场运行的典型企业组织结构形式。它具有跨国性,战略的全球性,管理的集中性和公司内部的相互关联性的基本特征。其自身的特性就决定了它的形式是在国际间追求利润最大化。

其主要原因可以归结为以下四点:各国税收方法的差异;各国税务机关根据本国国情制订的避免重复征税的方法不同;各国税收法律对税收管辖权的定义和运用不同;各国政府及其它非税因素的差异。

二、国际避税主要方式

(一)转让定价避税

对国际避税与反避税问题的浅析——以跨国公司为例

对国际避税与反避税问题的浅析——以跨国公司为例 摘要 应对跨国公司的国际避税行为,已经成为世界各国政府高度关注的问题。中国是世界外资流入超级大国。但是,外资企业一方面是经营生产欣欣向荣,另一方面却是财务数据长期亏损。随着国际经济交往的日益频繁与跨国公司的大量发展,在国际税收关系中,避税与反避税的斗争日趋尖锐。本文跨国公司在我国的避税现状及避税方法进行分析,并阐述了反避税对策。提出在我国如何进行反避税,并且对改进我国税法提出了一些建议。 关键词:跨国公司;避税;反避税;存在的问题;措施

目录 一.引文 (1) 二. 跨国公司在我国的避税现状 (1) (一). 我国的税收政策 (1) (二). 跨国公司“长亏不倒” (1) 三. 跨国公司进行避税的基本手段 (2) (一).转让定价避税的特征 (2) (二). 常见的转让定价避税手段 (2) 1. 利用商品交易不合理价格避税 (2) 2. 利用关联企业资产买卖和转让避税 (2) 3. 利用关联企业资产买卖和转让避税 (2) 四. 外企成功避税的原因 (3) 五.我国反避税的发展进程和存在的问题 (3) (一). 我国反避税的发展进程 (3) (二). 我国反避税中存在的问题 (3) 六.对跨国公司在华避税的防范措施 (4) (一). 填补现行税收制度的漏洞 (4) (二). 推进反避税立法及实施工作 (4) (三). 逐步完善预约定价的税制 (4) (四). 建立强大的反避税队伍 (5) (五). 对在华跨国公司采取抽查加罚款制度 (5) 参考文献: (6)

一.引文 避税是指纳税人利用税法上的漏洞或税法允许的办法,作适当的财务安排或税收策划,在不违反税法规定的前提下,达到减轻或解除税负的目的。其后果是造成国家收入的直接损失。国际避税是指跨国纳税人利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国际的税法和国际税收协定的差别、漏洞、特例和缺陷,规避或减轻其总纳税义务的行为。 反避税是指国家采取积极的措施,对国际避税加以防范和制止。主要内容从广义上包括财务管理、纳税检查、审计以及发票管理,从狭义上理解就是通过加强税收调查,堵塞税法漏洞。 二.跨国公司在我国的避税现状 目前,全球共有6万多家跨国公司。这些跨国公司在全世界拥有80多万家海外分公司,它们掌管着全球1/3的生产、2/3的国际贸易。跨国公司已经成为世界经济的主角。跨国公司为自身利益最大化。普遍存在利用有关国家税制差异、漏洞等进行纳税筹划和规避纳税义务。 (一). 我国的税收政策 我国给予外商投资企业以优惠所得税税率、“二免三减”等税收优惠政策,根据有关测算我国外商投资企业的实际税负只有ll%,这一税负水平与世界上一些主要发达国家和地区相比并不算高。 (二). 跨国公司“长亏不倒” 在华跨国公司普遍存在了“长亏不倒”现象本身也说明跨国公司是“虚亏实盈”存在避税行为。据国家税务局不完全统计,在中国经营的跨国公司持续多年亏损面在60%以上。这些亏损企业中只有三分之一是客观原因引起的。另外的绝大部分亏损企业属于非正常亏损。地方税务机关对其中一部分跨国公司的税收审计也发现,这些亏损的跨国公司中的大部分在通过各种手段进行避税。估计每年给中国造成税收流失达1 000亿元左右。

经济全球化下防范国际避税的措施

经济全球化下防范国际避税的措施 谢健 摘要:伴随着现代科技的的突飞猛进,国际分工的不断扩大和深化,经济全球化已成为不可逆转之势。虽然经济全球化给世界各个国家带来了巨大的发展和机遇,但同时也使国际避税问题变得越来越严峻,国际避税、偷税漏税行为越来越严重,造成了世界各国的正常税收利益的损失。本文主要简述了经济全球化下的国际避税的特点、主要方式及防范国际避税的措施。 关键词:经济全球化国际避税特点主要方式防范措施 经济全球化已成为当今这个时代最突出的特征之一。可以看出,世界经济全球化以科技的进步和生产力发展为前提的,以生产要素全球流动为表现形式,各国在生产、分配、消费各环节趋于一体化。贸易自由化不断深化,资本自由化进一步推进,国际间人员频繁跨境流动,国家之间的经济来往不断加强,经济联系也越来越紧密。随着经济全球化趋势的不断加强,跨国公司迅猛发展,加之许多国家的税率和实际税负呈现上升趋势,国际税收领域内的避税和逃税现象也越来越严重。和逃税不同,国际避税行为虽不违法,但它引起了国际上资本的不正常流动,侵害了有关国家的税收利益,并且对纳税人心理态产生了不良影响。在这种情况下,就需要我们积极采取相关措施防范国际避税,解决国际避税问题。 一、经济全球化下的国际避税的特点 国际避税是指跨国纳税人利用各国税法规定的差异及各国税法中的漏洞、缺陷或不足,通过对经营、投资、财务等活动的精心安排,已达到减轻税负的行为。随着经济的全球化的不断加强,国际避税已经成为跨国纳税人采取的一种普遍手段,虽说不违法,但它却损害了各国的对外税收利益。从各国的避税活动来看,国际避税具有以下显著的特点。 1.普遍性。当今世界,由于各国政治经济发展不平衡,为了吸引更多国外资金和先进技术来发展本国经济,许多国家特别是发展中国家,制定了各种税收优惠政策来吸引国外投资者。随着经济全球化不断加强,生产诸要素在各国之间的流动变得非常容易,伴随着国际互联网络在全球范围的迅速拓展,这使越来越多的企业具有了跨国经营的性质,跨国公司的数量猛增;市场竞争

浅析我国国际避税与反避税

浅析我国国际避税与反避税 课程名称《国际经济法导论》校区仙林校区序号 专业班级经济081 姓名奚婷学号 2020108122 随着国际经济交往的日益发展,国际避税问题在国际税收中变得日益普遍和复杂。我国加入WTO后,在参与经济全球化的进程中,国际避税无疑对我国经济发展和国家税收权益产生更为重要而直接的影响。因此,加强国际反避税工作,有效防止国际避税十分重要。 一、国际避税在我国的主要表现 1、利用税收优惠避税 为吸引外商投资,国家对外资企业给予了一定税收优惠。少数纳税人想方设法戴上“三资企业”的帽子,利用外资企业的牌子减少纳税义务从而实现避税。税法规定,对外资企业的征收,减免都是从获利年度起算,因此,许多外商投资企业钻政策规定的空子,人为地调整利润,造成亏损,推迟获利年度,从而达到避税的目的。有些外商在税收优惠期满后,通过换厂名,搬迁,更换外商老板等手段,改为新企业,再次享受新办企业的税收优惠,如企业所得税“两免三减半”的优惠等。 2、运用转让定价避税。 我国企业缴纳的许多税种尤其是企业所得税,名义税率在国际上较高,这就导致一些企业采取转让定价的手段调整其在不同国家间的利润,进行国际避税。我国企业采用转让定价的手段主要有:高价进原材料、低价作销售收入,转移企业利润,逃避税收;抬高进口设备价格,从中牟利;通过无形资产的转让或使用,采用不合常规的价格转移利润,进行避税。 3、利用税收征管漏沿避税。 有些本在我国从事各种经营活动的外国企业代表处为逃避我国税收,在办理登记时注明其业务范围仅限于为母公司搜集信息或从事其他准备性或辅助性的活动,从而避免被税务机关认定为常设机构,逃避我国税收;一些外国承包商就将实际是包工包料的工程,假借第三者名义分订包工和包料两个合同,以减少营业税;一些境外咨询机构将在境内从事咨询业务所取得的收入均化作境外所得,从而逃避营业税;一些外国公司将应纳营业税的特许权使用费收入转化为股息的形式等,从而逃避我国的营业税。 4、利用国际避税地避税。 如国外一些飞机租赁公司或航空公司向我国境内航空公司出租飞机时,往往不直接通过本国母公司进行,而是在避税港如开曼群岛设立一个基地公司,以该基地公司的名义与我国境内航空公司签订融资租赁合同,境内公司将租赁款项全部付到避税地基地公司账号下,从而达到逃避母公司所在国所得税的目的。 5、滥用税收协定避税。 一些本来不具备税收缔约国居民身份条件的跨国纳税人(这里指税收协定缔约国之外的第三方),在税收协定缔约国一方设立“导管公司”(无实际经营活动的空壳公司),通过该公司与协定缔约国另一方的企业发生经济上的联系,从而变相以协定缔约国居民纳税人的面目出现,以谋取协定待遇,获得本来得不到的税收优惠,实现避税的目的。 6、利用资本弱化避税。 利用资本弱化避税是跨国公司通过调整外国子公司股权与债权的比例,把股权转变为债权,把投资转换为贷款,把股息变为利息,使子公司股本中债务资本的比例非正常地高于权益资本的比例,结果增加子公司的财务费支出,减少应纳税所得额,逃避企业所得税。 7、个人所得税的避税。 现阶段我国外籍人员个人所得税税收政策尚不完善,征收管理也未能完全到位,而且各地执行国家税收政策规定标准不统一,从而给纳税人避税提供了可乘之机。一些外籍人员将本属于工资薪金的收入混淆为探亲费、语言训练费、境内外出差补贴等,利用税收优惠政策进行避税;一些企业为使其员工逃避我国个人所得税,在会计处理上把一些本属于支付给雇员个人的报酬等费用作为企业的经营费用,或者将工资收入转化为向境外支付的费用或股息,达到在我国境内少缴个人所得税的目的。

国际税务避税问题的研究

龙源期刊网 https://www.360docs.net/doc/2718529211.html, 国际税务避税问题的研究 作者:孟瑶 来源:《智富时代》2018年第02期 【摘要】随着改革开放与经济全球化进程的加快,跨国公司的浪潮蜂拥而来。跨国公司 想要在全球化浪潮中更好的生存下去,必然要提高自己的经营管理能力,并且最大限度地降低各种成本。据统计:跨国公司避税每年给我国造成的损失在300亿元以上。而他们都是通过某些公开且合法的手段,利用国际税制差异来减轻自己的纳税负担。 【关键词】跨国公司;国际避税;国际反避税 引言: 国际避税与反避税的问题是各国跨国企业与政府长期以来的斗争。很多国际避税是通过合法的途径,钻法律的空子,打法律的擦边球。很多学者的态度也褒贬不一,有人认为通过合法途径使税负最小化,有利于跨国企业的发展。而有些人对此进行了严厉的批判,认为它导致了国家主权的挑战,打破了税收公平的原则。对此,本篇将列举相关例子,讨论国际避税与反避税的问题,以及对我国应如何更好地应对国际避税。 文献综述 已经有很多学者探讨过国际避税与反避税的相关问题,阐述了国际避税产生的原因,国际避税的手段以及反避税的相关措施。关于对国际避税问题的定义学术界也有两种观点:第一种认为跨国公司的国际避税是合法的。二十世纪六十年代欧洲税务联合会提供帮助跨国公司税务筹划进行合理避税的税务咨询业务,这标志着国际社会对跨过避税行为合法性的认同。另外一种观点是中立观点,只能称之为不违法而不能称之为合法,认为纳税人实际上是逃避了本来应当承担的纳税义务。理论分析:(1)我认为避税是具备熟悉国际税收法律知识的纳税者才能具有的行为。如果纳税者想要避税来实现利益的最大化,他必然要知道什么是合法,什么是违法,以及合法与违法的临界点。(2)国际避税的处罚力度不高。避税成功将少交巨额的税费,即使避税失败,也只需交少量的罚款。跨国企业在进行利弊权衡之后,往往会选择铤而走险,选择避税这条道路。(3)我国对国际避税也采取了积极防备的措施,签订了相关协定,但仍有很多需要改进的地方。需要充分学习其他的国家的反避税方案,从中吸取经验,不断完善我国的反避税法案。 研究设计:案例分析 案例一:Swatch转让定价避税案 斯沃琪集团总部位于瑞士伯尔尼,斯沃琪的分部办公地设在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却在英国维尔京岛登记注册。英属维尔京岛成为其操纵转让定价避税的中心。通过亚洲分部销往沃斯

(完整word版)国际反避税措施及对策

国际反避税措施及对策 (一)防止通过纳税主体国际转移进行国际避税的一般措施 1.对自然人利用移居国外的形式规避税收 有的国家规定,必须属于“真正的”和“全部的”移居才予以承认,方可脱离与本国的税收征纳关系,而对“部分的”和“虚假的”移居则不予承认。如德国规定,纳税自然人虽已失去本国居民身份,但仍有经济联系的,应连续对其征收有关的所得税,视其为特殊的“非居民”。 2对法人利用变更居民或公民身份的形式规避税收负担 有的国家对法人的国际转移给予有条件的允许。荷兰曾规定,准许本国企业在战时或其他类似祸害发生时迁移到荷属领地,而不作避税处理,但对于其他理由的迁移,一般认为是以避税为目的,而不予承认,仍连续负有纳税义务。 (二)转让定价调整 关联企业之间在销售货物或财产时,利用转让定价来避税是一种普遍运用的方法,而如何定价也成为各方关注的焦点,相关部门也会从这一方面下手,确定企业是否通过转让定价来避税。其中的关键环节就是,确定一公平的价格,以此作为衡量纳税人是否通过转让定价方式,压低或抬高价格,规避税收。 调整转让定价的方法主要有以下四种:1.可比非受控价格法,即比照没有任何人为控制因素的卖给无关联买主的价格来确定;2.再售价格法,如无可比照价格,就以关联企业交易的买方将购进的货物再销售给无关联企业关系的第三方时的销售价格扣除合理的购销差价来确定;3.成本加利法;对于无可比照的价格,而且购进货物经过加工有了一定的附加值,则采用以制造成本加上合理的毛利,按正规的会计核算办法组成价格的方法;4.可比利润法,即把关联企业账面利润与经营活动相类似的非关联企业实际利润相比较,或者将关联企业账面利润与其历史同期利润进行比较,得出合理的利润区间,并据以对价格做出相应调整。 (三)防止利用避税地进行避税的措施 一些国家和地区以其极低的税负,吸引着跨国纳税人去这些地区进行投资经营,这些国家和地区也被称为国际避税地。 针对国际避税地的特殊税收优惠办法,一些国家为维护自身的税收权益,分别在本国的税法中相应做出规定,以防止国际避税发生。其中美国的防范措施规定最复杂,也最典型。美国《国内收入法典》规定,只要在国外某一公司的“综合选举权”股份总额中,有50%以上分属于一些美国股东,而这些股东每人所持

国际避税与逃税的防范措施研究

国际避税与逃税的防范措施研究 摘要随着时代的发展与进步,国际贸易之间的交流越来越密切,商务往来日益频繁,针对这一情况,各国制定了关于国际税务方面的相关条例,目的在于保障国家及人民的利益,同时也给商务贸易带来一定的保障。然而,对于不法商家来说,为了降低进货渠道的成本,或者是为了扩大销路等各种目的,他们开始尝试国际避税与逃税的操作,而这会严重损害各国人民的利益。 本文采集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更多资料http://www.mm8.pub/ 关键词国际商务国际避税国际逃税 一、引言 作为一个税务控管严格的国家,我国无论对什么方面的税务都应该严加控制,但是由于不法商家对于国际避税与逃税的手段多种多样并且十分高明,有关部门有时候很难及时发现,消费者的利益或者是其他商家的利益也由此受损。国家需要对税务进行严格把关,避免出现国际避税与逃税的问题。而本文就针对国际避税与逃税的各个方面提出相关的改善方案,希望能够为之后我国税务控管做出一定的贡献。 二、国际避税与逃税的防范特点 国际税务清算对于各个国家而言都是一个难题,因为不同国家的税务要求不同,并且会随着不同情况发生一定的变化,而不法商家正是利用了国际税务之间的这种特点来进行国际避税与逃税的操作。而在如何防范国际避税与逃税这个问题上,有关部门和相关合作单位首先要做的就是了解国际避税与逃税违法行为的运作特点,然后针对不同方面采取最好的防范措施。 (1)熟练掌握基本的社会规则。如果不法商家试图进行国际避税与逃税,那么为了能够逃脱法律的制裁,他们一定会对社会中存在的社会规则进行足够的了解,除了法律之外还有一些不同的社会常识。这样一来,他们才能够在逃脱法律的情况之下进行国际避税与逃税。但是,如果相关的执法部门能够同样做到熟练了解各方面的社会规则,分清不同国家的法律具有哪些值得注意的内容,税务条款有哪些等等,这样就能够在检验商家是否缴纳了足够的国际税务条款时提高工作效率,同时能够更好地明确纳税种类是否有遗漏等等。总之,熟练掌握基本的社会规则对于如今的执法部门来说,是防范国际避税与逃税的重要基础。 (2)相关活动需要提供足够的凭证。对于执法部门而言,检验商家是否缴纳了足够的国际税务,最好的方式就是检查其是否有相关活动的凭证。因为无论是何种合法交易,都一定会留下相关的有效凭证,这样一来才能够在发生纠纷的时候对自身有足够的保障,而且也方便了相关部门的检查。所以在防范国际避税与逃税的过程之中,相关执法部门要注重考查不同的商家是否有商业活动凭据,当然这个特点要在保证足够了解各国法律条款的情况之下才能够更好地进行。而对于合作商家来说,如何考查对方有没有缴纳足够的国际税务,最好也能够通过对方的相关凭证是否齐全来检验。 (3)注重保留一切有效证据。事实上,合法正规的商家也需要保证自己的交易和税务往来清单明确,在防范国际避税与逃税的过程之中需要注重保留一切有效证据。因为在国家税务进行检验的时候,很可能会发生信息错误,如果商家在缴纳了足够的国际税务之后依然被告知避税或者逃税,那么此时就能够通过之前所留存的有效证据来证明自己所缴纳税务齐全的事实。所以,为了避免发生较为严重的避税与逃税的情况,在进行商业活动和贸易的时候要注重保留有效证据,避免之后发生误会,同时这也是保障自我利益的一种体现。 三、防范国际避税与逃税的困难 在不同国家的税务之中,税务项目种类繁多,对于人们的工作造成很大的麻烦,而且商家也很容易遗漏一些项目的缴纳。但是无论从什么角度来说,杜绝国际避税与逃税这种违法

浅析国际税收竞争

1.国际税收竞争的渊源进入新的世纪,经济全球化的趋势日益明显。各国在经济全球化过程中相继采取市场化的经济体制,世界统一的大市场正在形成,生产要素正以空前的规模和速度在全球范围内流动。经济全球化和现代市场经济的普遍确立,对某些国家来说并不能缓解和消除包括资本在内的资源的稀缺性问题,相反,在各国的经济发展中,资源供给的有限性进一步显现出来。各国都努力通过各种政策手段竞相吸引国际资本流向本国,以推动本国的经济增长。盈利是资本的本性,国际资本在全球范围内的流动也必然要遵循利润最大化的原则,流向那些能够产生丰厚利润的国家和地区。在诸多影响资本利润最大化的因素中,税收是其中的一个重要因素,减免税等税收优惠措施不可避免地对国际资本的流向产生显著影响。美国、加拿大在20世纪80年代中期开展了大规模的减税运动,从而在国际资本与公司税法的竞争中处于主动,随后大多数发达国家都纷纷仿效。在发达国家减税浪潮的推动下,许多新兴市场经济国家也在这一时期开始了减税改革,以吸引外国资本帮助本国经济发展。由于不同国家在税基、税率及防范偷避税等方面的差异也不断拓宽,促使经济主体在世界范围内寻求套取税收利益的机会。这不可避免地会对相关国家的经济效率、税收收入及税制公平产生影响,从而在政府和纳税人之间形成博奕行为的同时,也产生了政府与政府之间的博奕行为,也就导致了税收竞争的产生。 2.税收竞争的定义与分类欧盟对税收竞争有两种理解:一是旨在吸引证券投资,尤其是个人有息投资的税收竞争,表现在对支付给非居民的利息课征较低或不征预提税,以及不向目的国税务当局提供此类支付的信息;二是旨在吸引直接投资的税收竞争,表现在,一国通过较优惠的税收措施给外国投资者,使其投资于该国而非其他国家。对于税收竞争是否有害,理论界有不同的见解。但总的说来,基本上可以分为适度的税收竞争和恶性的税收竞争(即有害的税收竞争)。适度的税收竞争能使世界资源在国家和地区之间得到有效配置,能够保护公民免受政治家和官僚的掠夺。而恶性的税收竞争则会损害国家的税收主权,导致竞争国税收优惠收益的禀赋下降,削弱国家的财政收入,使公民得不到足够的公共品的供给,梗塞资源再优化的可能。 3.适度的税收竞争的作用(1)适度的税收竞争有利于促进本国经济增长。税收竞争的直接表现和结果是税率的降低及税负的减轻。低税收能吸引资本流入,从而有利于就业率的提高;由于税负降低,使得政府的收入受到限制;促使政府提高财政收入的使用效率。因而参与税收竞争,采取一定的税收优惠措施的国家,有利于形成具有吸引力的经营环境,最终促进一国经济的增长。税收竞争必然成为一国提高其国际竞争力的有效政策工具。据世界银行对两类国家近20年的数据分析,发现在那些选择向企业征收较少税收的国家,经济增长更快;而选择以高税负来筹集资金和提供更多公共服务的国家,其经济增长就要慢一些。可以说,国家之间合理的税收竞争已成为一国有效分配资源的可选择的重要手段之一,低税收常常与经济的高速增长相伴随。[!--empirenews.page--] (2)有利于贯彻税收中性原则。在完全自由竞争的市场中,价格信号所引导的产量能够使消费者得到最大满足,资源可以得到最有效的配置。但是税收的出现造成了价格的扭曲,损害了价格作为引导资源有效配置的信号作用,造成了额外的经济效率损失,即为税收的额外负担。通常认为,高税率、歧视性的课税范围和不规范的税制内容等都将作用于经济,影响纳税人的决策和行为,从而破坏税收中性。而在税收竞争浪潮的冲击下,各国纷纷实行一系列扩大税基、降低税率的改革,这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税收对经济活动包括劳动、储蓄和投资的扭曲作用。这种扭曲作用的减少包含两方面的内容:首先,税率降低使得扭曲减少。基于全球视角,将全球视为一个共同市场,税率降低带来的全球性税负减少从整体数量上削减了税收的额外负担,从而使资源配置在全球范围内得以优化,提高了国际经济效率。其次,扭曲作用的削弱还来源于税基的扩大。税基的扩大拓宽了税收政策工具调节的范围,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歧视性课税范围对纳税人经济行为的诱导作用。 4.恶性税收竞争的负面效应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于1998年通过的《OECD关于有害税收竞争的报告》概括了有害的优惠税制具备的4个特点:其一是对所得实

跨国公司国际避税与反避税

跨国公司国际避税与反避税 第一章国际避税 一、国际避税的定义 国际避税是指跨国纳税人利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国际的税法和国际税收协定的差别、漏洞、特例和缺陷,规避或减轻其总纳税义务的行为。税收是国家对纳税人(纳税主体)和征税对象(纳税客体)进行的课证。因此要规避税收,就要避免成为纳税主体和纳税客体。 二、国际避税的原因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的行为目标是追求企业财务利益最大化。国际避税可以使纳税人规避或减轻其纳税义务,增加其最终实际可支配的财务利益。因此利益驱动是国际避税的主观原因。 客观原因有:1.各国税收制度的差异。主要表现在征收的税种、税率以及计税方法不同。2.各国避免国际双重征税办法的差异。不同的方法会使纳税人税负失衡,像国际上常用的免税法、抵免法以及饶让抵免法等。3.各国征管水平及其他非税因素的差异。由于各国税务当局及其官员的征收管理水平不一,也会导致纳税人的税负不同,产生国际避税。同时,并非所有国家都认为国际避税是需要打击的行为。 三、国际避税的主要形式 跨国公司国际避税的税种主要是营业所得税。另外,电子商务的广泛引用,尤其是服务贸易中,关税也是税收流失一个大块。此外,增值税、消费税等也有流失。 1.转移定价避税 转移定价,是指跨国公司或集团公司内部的交易定价,又称关联企业(联属企业、关联方)之间的交易定价。这个交易价格通常都不是市场价格,而是基于跨国公司整体利益来制定的。利用转移定价跨国公司可以转移利润,一般都是把利润从高税率国家转移到低税率或免税的国家。这是跨国公司在我国避税的最主要的方式。 2.利用避税港 避税港亦称避税地,可以是国家或地区,如港口、岛屿、沿海地区、交通方便的城市等。有的避税港还包括自由港,自由贸易区、自由关税地区等。避税最常见、最一般的手法就是跨国公司在国际避税地虚设经营机构或场所转移收入,转移利润,实现避税。在现实社会经济生活中,有相当一部分国家和地区处于一定的经济目的,采取以无税或低税为基本特征的税收政策,制定特殊的税收优惠

浅析国际避税的主要形式及其防范(一)

浅析国际避税的主要形式及其防范(一) 国际避税是指跨国纳税人利用各国税法规定的差别、漏洞、特例和缺陷,采取各种合法手段,跨越国境或税境以谋求最大限度的减轻其国际总纳税义务的行为。随着经济全球化的迅速发展,国际经济交往活动日益增加,跨国纳税人的国际避税行为已成为各国税务当局面临的棘手问题之一,引起了各国政府和有关国际经济组织的极大关注与重视。 一、国际避税的成因和形式 就国际避税的成因来讲.一方面是跨国纳税人由于利益的驱动,主观上希望利用国际避税这种风险较小的方法实现利润最大化;另一方面,从客观上讲,各国税制的差异为国际避税提供了条件。另外,各国的税收征收管理水平、公司法、移民法、外汇管理条例以及银行保密制度的宽严程度的差异也会引起国际避税。 跨国纳税人在现实经济生活中避税手段千奇百怪,而且手法不断翻新,但归纳起来不外以下几种具体形式。 1.跨国纳税人居所的变迁。一般来说,当位于高税国的纳税人发现低税国的税负轻得多,就会考虑将居所迁往低税国并成为其居民,以躲避税收,国际上把这种纯粹为了避税而迁移居所的现象称为税收流亡。 2巧用常设机构。所谓常设机构是指跨国纳税人在某一国家设立并具有确定地理位置的生产经营场所。许多国家规定对常设机构的营业利润免征税款,这就给跨国纳税人开辟了避税的渠道。只要跨国纳税人有确凿的证据证明其在来源国所从事的活动与常设机构取得的营业利润无关,就可以免交所得来源国的税收。跨国纳税人可以通过常设机构来转移货物、财产和费用,从而达到避税的目的。 3.选择最有利的公司形式。跨国公司为实现税收计划最优化,通常是在初级阶段组建分公司,当经营活动全面开展后再组建子公司。建立分公司的好处,一是总公司与分公司是同一法人实体,分公司的所得要在总公司汇总纳税,因而总公司可利用分公司亏损来抵减其应税利润;二是分公司一般不受所在国对外国资本投人额的限制,创建时手续比较简单,某些财务资料也不必向所在国公布;三是分公司可免交所在国的资本注册税或印花税,并可免交预提所得税。 4一在避税港境内建立基地公司。所谓基地公司是指跨国公司出于与第三国经营目的,在某一基地国中组建的法人或其他责任有限公司。基地公司具有独立的纳税地位,大都位于避税港或避税国,其主要经济利益都在基地国以外,主要使司、控股公司、投资公司四种具体形式。 5.通过转让定价避税。所谓转让定价是指关联企业各方之间进行货物、劳务交易时所用的结算价格,也称为转让价格。国际税收领域所涉及的转让价格专指关联企业之间,在交易时人为确定的价格。基本特征表现为故意抬高或压低价格,将本属于高税国公司的所得转移给低税国或避税港的公司,借以达到减轻税负的目的。 6.采用延期纳税方式避税。延期纳税是指实行居民管辖权的国家对国外子公司利润在没有以股息形式汇给本国母公司前,不对母公司征税,只有当子公司将其利润汇给母公司时才要求母公司承担纳税义务。所以跨国投资者常用延期纳税方式避税。 二、国际避税的防范 1.加快反国际避税立法建设。为了有效地控制国际避税,各国应把重点放在建立和健全税收法规条款上,注意文字的准确使用,设法堵塞漏洞。同时要制定反避税专门条款并规定跨国纳税的税务申报义务、调查举证义务。另外还要限制居民的财政性移居活动。所有这些条款的制定,都是税务当局防止国际避税的有效法律武器。

浅析跨国公司避税的法律问题(一)

浅析跨国公司避税的法律问题(一) 论文摘要]在现代经济全球化大背景下,跨国公司在国际上的地位日益提升,成为国际经济领域举足轻重的参加者。一方面,在跨国公司庞大的组织机构下,由于自身具有管理的高度统一性,战略的全球扩张性,经营的相互关联性的优势,因此扮演着推动经济发展的重要角色,它为世界各国经济注入一股强大的动力;另一方面,由于跨国公司内部各实体间的相互关联性,使得它规避法律的行为向传统法律特别是在国际税收领域提出全新的挑战,引起国际上广泛的关注。为此本文就围绕实践中跨国公司避税的法律问题,从阐明跨国公司的法律地位入手,探讨了避税的含义和介绍了跨国公司避税的各种表现形式,分析了国际反避税的必要性和有关措施,最后大体谈及个人对目前我国涉外税法的一些看法和建议。Abstract:UnderthebackgroundofmodernEconomicGlobalization,TransnationalCorporationshavean increasinglyreputedinternationalstatus,andhavebecomeimportantparticipatorsintheinternational economyfield.Ontheonehand,TransnationalCorporationshavelargeorganizationsandinstitutions,d uetotheirhighlyuniformmanagement,globalexpandingpolicy,mutualrelevancesinbusiness,therefor e,theyplaycrucialrolesinthepromotionoftheeconomicdevelopment,andgivefreshimpetustoeachco untry’seconomy.Ontheotherhand,becauseoftheirmutualrelevancesamongthebranchcompaniesint heTransnationalCorporations,theiractionsofavoidinglawsprovokenewchallengestowardstraditiona llaws,especiallyintheInternationalTaxLaw,andalsoattractworldwideattentions.Thusthisarticlefocus esonthelegalphenomenonofthetaxavoidanceoftheTransnationalCorporationsinreality.Itstartswith explainingthelegalstatusoftheTransnationalCorporations,makesresearchonthemeaningoftaxavoid anceandintroducesthevariousspecificformsoftheTransnationalCorpor ations’taxavoidance,thenana lyzesthenecessitiesofanti-internationaltaxavoidanceaswellasitsrelatedmeasures.Intheend,itgener allyconcludesmyopinionsandsuggestionsonourcountry’sforeign-relatedtaxlawatpresent.关键词]跨国公司国际避税转移定价避税港国际税收竞争预约定价制度一、跨国公司的法律地位及其法律问题概述随着社会生产力的不断发展,生产日益专业化,社会化,国际化,科技的突飞猛进,资本积累急剧膨胀,对外直接投资的迅猛增长,跨国公司得到了前所未有的发展。它们通过在国外设立分支机构或子公司,形成了一个个从国内到国外,从生产到销售,按照自己的全球战略迈进的大企业集团,在世界范围内追逐高额利润。根据《1995年世界投资报告》显示,39,000家左右的母公司在其将近270,000家国外子公司所投入的对外直接投资存量达2.7万亿美元.⑴跨国公司在当今世界经济中已占据着举足轻重的地位,成为了世界经济的核心组织者。跨国公司的影响利弊同在,一方面,它们加速了生产资本的国际化,使资源优化配置,形成规模效益。通过其遍布全球的分支机构或子公司,促进了高新技术的传播和扩散,加强国际技术交流。特别对于发展中国家而言,还可能弥补本国资金不足,增加就业机会,改善国际收支,以促进本国经济发展。然而,在另一方面,跨国公司的全球战略性的发展趋势,给传统的法律理念带来了全新的挑战,引起世界各国的广泛关注。跨国公司,它与国内公司的最大区别就是前者是由分属在不同国家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实体组成的,并且资本逐利性的本质决定了跨国公司是要在全球范围内最大限度地获取最高利润,因此它在国际上的政治经济等领域就难免会与东道国、母国产生矛盾和冲突。从跨国公司发展的历史和现实来看,跨国公司与东道国之间的矛盾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在经济上,1.某些跨国公司采取转移定价的手段转移利润,逃避东道国的税收管制,造成东道国经济损失和市场混乱。这不仅无助于东道国的经济改善,更是对其政府财政收入构成威胁。2.跨国公司在技术转让时故意抬高价格,或采用一些限制性条款,阻碍东道国的技术发展;采取各种限制性商业惯例,限制公平竞争,掠夺东道国的资源,垄断东道国的市场。3.跨国公司为了避免汇兑风险,或进行货币投资活动等目的,带动大量资本的流动,影响东道国的国际收支平衡。其次,在政治上,跨国公司干涉东道国的内政。当跨国公司控制了东道国的某些行业,居于

国际反避税立法发展与困境的思考

[摘要]随着国际避税现象的日益严重,各国政府认识到单纯依靠各国单方 面的国内法措施,难以应对越来越复杂和精巧的各种国际避税安排。在现行国 际税收规则难以被根本改变的情况下,只有加强国际合作,才能有效管制国际 避税行为。各国在采取双边或多边合作,通过签订有关条约和协定进行反避税 的过程中,既面临着困境,同时也为国际反避税立法及其未来发展提供了契机。 [关键词]国际避税;国际反避税;税收主权;国际税收协定 《国际税收词汇》对避税定义为:用合法手段以减少税收负担。该词含有 贬义,通常表示纳税人通过个人或企业活动的巧妙安排,钻税法上的漏洞、反 常和缺陷,谋取税收利益。国际避税与国内避税在性质上是一样的,只是所涉 及到的征税主体、纳税主体、纳税对象等含有国际因素,即关系到两个或两个 以上国家或地区。与国内避税一样,国际避税给国际市场和各国经济发展带来 了颇为不利的影响,而各国又无法从法律上禁止避税行为,也不能像对待逃税 一样给避税者以法律制裁,这是由避税行为的非违法性决定的。现阶段较为现 实的选择是通过相关国家间在税收征管领域的合作及在税收协定中设计反避税 条款等方式实现对其管制。 一、国际反避税的立法基础 (一)国家税收主权 税收主权是国家主权在税收领域内的体现。国家行使征税权依据的是国家 主权,同时,一旦各国通过签订双边性或多边性的国际条约参与国际税收的协 调与合作,意味着在缔结条约后必须受条约的约束,行使税收主权时必须以国 际法为依据。在协调的范围内,国家的税收政策已不再仅由本国政府管理和制定,而必须遵从相关的协调组织的协议、国际条约等国际法的约束。 (二)国际税收协定 国际税收协定是主权国家间缔结的关于税收问题的国际协议,一般指关于 对所得(和财产)避免双重征税的协定。它为有效进行国际反避税确立了基本原则、必要程序和可行措施,在目前国际税收领域缺少一个统一的多边税收协定 的情况下,国际税收协定是协调各国管辖权冲突及防止跨国纳税人逃避税的最 重要的法律基础。其中,有关反避税和税收情报交换的规定是主要体现。 1、反避税。反避税是各国谈签协定的主旨之一,具体表现为:一是真实居民身份是防止“滥用协定”的前提。居民身份认定应当是防止跨国纳税人避税 的重要“防火墙”。新版OECD范本中已多处强调真实“居民”身份的概念。必要时,可与协定国的税务当局合作,认定嫌疑者的真实居民身份。二是“常设 机构”原则是确定外国企业纳税义务的基础。“常设机构”的活动普遍而复杂,且涉及跨国税收业务,OECD经常评议这一条款,并对协定范本注释不断做出修 改和补充,指引税务行政管理者合理界定“常设机构”,正确执行协定。三是“联属企业”利润调整是控管转让定价的重要措施。面对跨国公司遍布全球的“联属企业”网络和交易活动,OECD在1995年形成“跨国企业与税务机关转 让定价指南”,为各国反避税工作提供重要参考和指引。但该指南并不具有法 律约束力,只是“鼓励”各国使其国内做法与该指南相一致。 2、税收情报交换。这是一国作为税收协定缔约国承担的一项国际义务,也

第36讲_国际避税与反避税

一、国际避税地 国际避税地也称避税港、税务天堂、税收避难所,是指能够为纳税人提供某种合法避税机会 的国家和地区。 1.没有所得税和一般财产税的国家和地区,如巴哈马、百慕大群岛、开曼群岛等。 2.征收所得税和一般财产税,但税负较低的国家和地区,如中国澳门、瑞士、列支敦士登、 英属维尔京群岛。 3.所得税课征仅实行地域管辖权的国家和地区,如中国香港、巴拿马、阿根廷。 4.虽有规范税制但有某些税收特例或提供某些特殊税收优惠的国家和地区,如爱尔兰、英国、加拿大、希腊、卢森堡和荷兰。 二、国际避税方法 1.选择有利的企业组织形式避税 纳税人对外投资时,可以根据合伙企业与公司、子公司与分公司在不同国家之间的税制差异,选择最有利的组织形式以实现税收利益最大化。 2.个人住所和公司居所转移避税 (1)跨国自然人可以通过迁移住所避免成为某一国的居民,从而躲避或减轻纳税义务。 (2)跨国法人可以将其总机构或实际管理机构移居到低税区,避免成为高税国的居民纳税人,得以降低整个公司的税收负担。 (3)企业也可通过跨国并购,将自己变成低税区企业的组成部分,实现税收从高税区向低 税区的倒置。 3.利用转让定价避税 跨国公司集团从整体利益出发,利用各关联企业所在国的关税税率和所得税的差异,通盘考 虑所有成员企业的收入和费用,通过内部转让价格处理关联交易,将费用和成本从低税区转 移至高税区,将利润从高税区转移至低税区,以减轻整个集团在全球负担的关税和所得税。4.利用税收协定避税 一个第三国居民(缔约国的非居民)可以通过改变其居民身份,得以享受其他两个国家签署 的税收协定中的优惠待遇。 5.利用资本弱化避税 由于债务人支付给债权人的利息可以税前扣除,选择债务性融资方式比权益性融资方式具有 税收优势;很多国家对非居民纳税人获得利息征收的预提所得税税率,通常比对股息征收的 企业所得税税率低,采用债权投资比股权投资税负低。 6.利用信托转移财产避税 利用信托转移财产,可以通过在避税港设立个人持股信托公司、受控信托公司和订立信托合 同的方式实现。 7.利用避税港中介公司避税 跨国公司使用的“双层爱尔兰”“双层爱尔兰荷兰三明治”“双层爱尔兰一荷兰一百慕大”架构, 是利用中介公司避税的典范。(2019年新增) 8.利用错配安排进行避税 纳税人在跨国交易中,利用两个国家对同一实体、同一笔收入或统一支出的税务处理规则的 不同,同时规避或减轻跨国交易在两个国家的税负。 三、国际反避税基本方法 1.防止通过纳税主体国际转移进行国际避税的一般措施。 2.防止通过纳税客体实现国际转移进行国际避税的一般措施。

浅谈国际避税及其防范

浅谈国际避税及其防范 摘要:国际避税是指跨国纳税人利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国际税法和国际税收协定的差别、漏洞、特例和缺陷,规避或减轻其总纳税义务的行为。税收是国家对纳税人和征税对象进行的课证,因此要规避税收,就要避免成为纳税主体和纳税客体。跨国纳税人面对激烈竞争的国际市场,在利益机制的驱使下,不断加强生产经营管理,降低生产耗费,同时千方百计避税,精心研究有关国家的税收法规制度,利用各国税收上的种种差异减轻税负,以谋求利润最大化。 关键词:国际避税、避税方式、防范、建议 企业存在的唯一目的就是赚取利润,对任何一个企业来说,在保证收入的前提下,最大限度获取利润的方法无非是尽可能低降低成本,而在降低成本方面,避税无疑是各个企业青睐的重点。国内避税在国际范围内的延伸就是国际避税,它的产生并不是空穴来风,有着其深刻的根源。国际避税的产生主要是由于制度上和法律上的因素差异以及沉重的税负造成的。跨国纳税人在不堪重负的条件下,千方百计地寻找这些差异所形成的机会,不仅维护了他们的既得经济利益,而且为他们躲避跨国纳税找到了强有力的法律保证。 一、沉重的税负 国际避税的主要锋芒是所得税,因为跨国所得承受着很重的税收负担。特别是第二次世界大战后至80年代初,许多国家的税率和实际税负不断提高。所得税税负一般要占净收入的一半左右,使来自国际避税的收益也随之增加。影响税负的主要因素包括税率、税基和通

货膨胀 二、税收管辖权的差异 各主权国家对税收管辖权的规定在一定的程度上造成相互之间的差异,形成某些重叠和漏洞,这使得国际避税成为可能。 三、差别较大的税收制度 各国之间存在着税收差别,才使纳税人实现国际避税的企图成为可能。如果各国税制完全相同,国际避税的可能性就会化为乌有。 国际避税作为跨国企业降低成本的一种方式,虽然都是为使企业少缴税,但它与国际偷税还是有着明显的区别。首先,国际避税主要是利用各国税法的差异来进行的,而国际偷逃税主要是利用各国税收征管工作的困难和漏洞来进行的;其次,两者的性质有所不同,国际避税是以合法方式为前提来达到减轻税负的目的,国际偷逃税则是以非法的手段达到上述目的,这是两种行为的本质区别。 当前,国际避税的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一、利用个人居住地的变化避税 目前,世界上多数国家都同时实行居民税收管辖权和地域税收管辖权。其通常的做法是对居民纳税的全球范围所得征税,被称为“无限纳税义务”。而对非居民仅就其来源于本国的所得征税,这被称为“有限纳税义务”。因此,以各种方法避免使自己成为某一国居民,便成为逃避纳税义务的关键所在。 二、利用公司居住地的变化避税 国际上对法人居民的判定标准主要有两类:一类是按机构登记所

第A107讲_国际反避税、转让定价税务管理、国际税收征管合作

第四节国际反避税 本节要掌握的知识点: 1.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项目 要达到的目的: 了解15项行动计划的核心内容、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项目成果。 2.一般反避税 要达到的目的: 了解适用范围、不适用的情形、调整方法。 3.特别纳税调整 要达到的目的: 掌握对四种避税行为的纳税调整。 【知识点一】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项目 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项目成果: (1)《关于数字经济面临的税收挑战的报告》; (2)《消除混合错配安排的影响》; (3)《制定有效受控外国公司规则》; (4)《对利用利息扣除和其他款项支付实现的税基侵蚀予以限制》; (5)《考虑透明度和实质性因素有效打击有害税收实践》; (6)《防止税收协定优惠的不当授予》; (7)《防止人为规避构成常设机构》; (8)~(10)《确保转让定价结果与价值创造相匹配》; (11)《衡量和监控BEPS》; (12)《强制披露规则》; (13)《转让定价文档与国别报告》; (14)《使争议解决机制更有效》; (15)《开发用于修订双边税收协定的多边工具》。 【知识点二】一般反避税 1.适用范围——企业实施其他不具有合理商业目的的安排而减少其应纳税收入或者所得额的。 2.不适用的情形: (1)与跨境交易或者支付无关的安排; (2)涉嫌逃避缴纳税款、逃避追缴欠税、骗税、抗税以及虚开发票等税收违法行为。 3.调整方法 (1)对安排的全部或者部分交易重新定性。 (2)在税收上否定交易方的存在,或者将该交易方与其他交易方视为同一实体。 (3)对相关所得、扣除、税收优惠、境外税收抵免等重新定性或者在交易各方间重新分配。 (4)其他合理方法。 【提示】企业的安排属于转让定价、成本分摊、受控外国企业、资本弱化等其他特别纳税调整范围的,应当首先适用其他特别纳税调整相关规定。 4.一般反避税调查 (1)主管税务机关实施一般反避税调查时,应当向被调查企业送达《税务检查通知书》。 (2)被调查企业认为其安排不属于《办法》所称避税安排的,应当自收到《税务检查通知书》之日起60日内提供相关资料。 ★【知识点三】特别纳税调整 1.转让定价(结合本章第五节) 转让定价也称划拨定价,即交易各方之间确定的交易价格,它通常是指关联企业之间内部转让交易所确定的价格,这种内部交易价格通常不同于一般市场价格。 2.成本分摊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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