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染病学生的休复学制度
(完整版)传染病休复学管理制度

学校传染病病例休复学管理制度一、休学程序与条件(一)休学对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1、菌阳肺结核患者(包括涂片阳性和/或培养阳性患者);2、胸部X光片显示肺部病灶范围广泛和/或伴有空洞的菌阴肺结核患者;3、具有明显的肺结核症状;4、建议休学的其他情况。
(二)休学流程病例诊断治疗管理组医生对符合休学条件的学生病例,开具休学诊断证明,一式三份,患者、疫情流调防控组、患者所在学校各一份。
由疫情流调防控组送达患者、患者所在学校各一份。
根据休学诊断证明,学校对患肺结核的学生采取休学管理。
二、复学程序与条件(一)复学对象患者经过规范治疗,病情好转,根据下列条件之一者1、菌阳肺结核患者以及重症菌阴肺结核患者(包括有空洞/大片干酪状坏死病灶/粟粒性肺结核等)经过规范治疗完成全疗程,初治、复治、耐多药患者分别达到其治愈或治疗成功的标准。
2、菌阴肺结核患者经过2个月的规范治疗后,症状减轻或消失,胸部X光片病灶明显吸收,后续2次痰涂片检查均阴性,并且至少一次痰培养检查为阴性(每次痰涂片检查的间隔时间至少满1个月)。
(二)复学流程病例诊断治疗管理组负责结核病治疗的医生开具复学诊断证明(一式三份,患者、疫情流调防控组、患者所在学校各一份),建议复学,并注明后续治疗管理措施和要求。
由疫情流调防控组将复学诊断证明送达患者、患者所在学校各一份,学校凭复学诊断证明为学生办理复学手续并督促学生落实后续治疗管理措施。
休学通知单编号:学校班同学:请你于2017年月日到学校办理(休学居家治疗住院治疗)手续,治疗结核病。
县疾控中心结核病门诊(公章)2017年月日休学通知单编号:学校班同学:请你于2017年月日到学校办理(休学居家治疗住院治疗)手续,治疗结核病。
县疾控中心结核病门诊(公章)2017年月日休学通知单编号:学校班同学:请你于2017年月日到学校办理(休学居家治疗住院治疗)手续,治疗结核病。
县疾控中心结核病门诊(公章)医生签名:2017年月日休学通知单编号:学校班同学:请你于2017年月日到学校办理(休学居家治疗住院治疗)手续,治疗结核病。
学校传染病病愈返校复课医学证明查验制度

学校传染病病愈返校复课医学证明查验制度
为加强和切实做好传染病防控工作,保护全校师生身心健康出发,依照《传染病防治法》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的要求,学校特制订学校传染病病愈返校制度如下:
一、凡在校师生患有传染病一经确诊,需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有关要求即刻回家进行隔离(或在校医务室暂时隔离),不得再回班上课或工作。
二、走读学生一经确诊传染病后,学生家长应立即通知班主任,并将诊断证明复印件及时交给学校医务室留档。
三、在校学生出现发热等症状,应及时到学校医务室检查,疑似传染病的及时转送上级医院诊治。
四、师生病愈且隔离期满时,必须由医院开具复课证明,持此复课证明到学校医务室,由校医复检后,开具复班复课证明,方可回班复课。
五、有传染病患者的班级应按照传染病法相关规定,对传染病接触者进行相应的医学观察,并做好检疫期相关记录。
13。
(完整版)传染病学生休复学制度

(完整版)传染病学生休复学制度1传染病学生的休〔退〕学、复学制度1、对患肺结核、现症病毒性肝炎等慢性传染病的学生应在确诊后办理住院手续的同时,由公共卫生管理与医疗中心提出休学建议,经本学校同意后,方可休学。
2、因传染性疾病办理休学手续的学生,需符合以下条件,方可办理复学手续。
一、凡患传染性肺结核的学生,在指定医院检查,近期边疆三次不同日结核菌痰检阴性,并有专科医生证明符合复学条件,方可复学。
二、凡患现症病毒性肝炎的学生,满隔离期,到达临床痊愈〔肝功能正常〕并有专科医生证明符合复学条件,方可复学。
三、除了传染性肺结核、病毒性肝炎以外其它传染病都要满隔离期,并有专科医生证明符合复学条件,方可复学。
在休学期间,学生不得以任何理由返回学校就读或回宿舍居住,如拒绝隔离治疗或隔离期末满擅自脱离治疗,将负相关责任。
传染病病人及其亲属和相关单位以及同学或学生有组织、有配合实施传染病控制的法律义务。
3、患病休学的学生复学时首先向所在学校提出复学申请,由学校转交教导处,同时向校医室与医疗中心提供相关病情的资料,并遵照安排到指定医院进行检查。
校医室与医疗中心负责审查相关病情材料和指定医院提供的诊断证明,符合复学条件后报学校。
审批前方可复学。
4、串病学生所在学校负责协助学生输复学手续,并根据教导处的复学通知,给予办理复课等有关事宜。
5、责任追究。
一、在学校传染病的发现、处理和管理过程中,对发现传染病疫情后,隐瞒不报、谎报、漏报、缓报的单位和责任人,对因玩忽职守,造成疫情扩大或传染病爆发流行的单位和责任人,学校将依?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的有关条款追究责任。
二、经医院确诊为传染病病人的学生和职工,如果隐瞒病情或出具虚假证明,造成同学或同事感染传染病,学校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的有关条款追究责任。
学校疾病学生复课制度

一、制度背景为了保障学生的身体健康,确保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制度目的1. 规范疾病学生复课流程,确保学生健康安全;2. 加强学校卫生管理,降低疾病传播风险;3. 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保障学生全面发展。
三、制度内容1. 疾病学生复课条件(1)学生患病期间,需遵医嘱进行隔离治疗,待病情稳定后,经学校卫生室或医疗机构出具康复证明,方可申请复课。
(2)学生复课前,需进行复查,确保病情完全康复,无传染性。
2. 疾病学生复课流程(1)学生患病后,家长应及时告知班主任,班主任通知学校卫生室。
(2)学校卫生室对学生进行初步诊断,并告知家长。
(3)家长带学生到医疗机构就诊,并按照医嘱进行治疗。
(4)学生康复后,家长持医疗机构出具的康复证明,向学校卫生室申请复课。
(5)学校卫生室对康复证明进行审核,同意后,将复课信息通知班主任。
(6)班主任通知学生所在班级,学生可正常参加教育教学活动。
3. 疾病学生复课注意事项(1)学生复课后,班主任应密切关注学生身体状况,如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通知家长和学校卫生室。
(2)学校卫生室应定期对复课学生进行健康检查,确保其病情稳定。
(3)学校应加强环境卫生管理,定期消毒,降低疾病传播风险。
(4)学校应开展健康教育,提高学生、家长和教职工的卫生意识。
四、制度实施与监督1. 本制度由学校卫生室负责解释和实施。
2. 各级领导、教职工应高度重视疾病学生复课工作,严格执行本制度。
3. 学校将定期对疾病学生复课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制度落实到位。
五、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 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和修改。
3. 本制度由学校卫生室负责解释。
传染病复课制度

传染病复课制度
为了切实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治工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和早治疗,杜绝传染病的迅速蔓延。
因此我校要求各班进行传染病病愈返校复课医学证明查验制度。
做到既对教工和学生进行严格的常规管理,又对教工和学生进行全面关爱,以维护保障职工和学生的身体健康,有效防治各类传染病疫情:
1、学校校医和教导处工作人员应将患传染病学生情况按要求进行填写,并将登记本长期保存。
学校对患传染病的学生复课应实行复课检诊双证明制度,即患传染病的学生病愈且隔离期满时,必须由学校所属地段医院开具复课证明,交给校医或教导处,经过复检后,再开具回班复课证明,方可进班复课。
校医室应将学生的诊断证明和复课证明归档,以备查验。
2、各学校要坚持晨午检制度,班主任老师应认真检查班内学生健康情况,协助校医做好因病缺勤学生的病因追踪,并将相关信息每日上报给校医室。
校医负责学生因病缺勤统计,每学期上报“疫情,配合卫生部门进行疫情追踪调查和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3、教导处工作人员要对因病缺课学生的病因、缺勤,及治疗情况认真登记备案,凡学生患各类传染病的,其复课要严格把关,必须查验医生开具的病愈复课证明,手续完备符合复课条件的,方能允许其复课,并记录其复课时间。
学校学生休学、复学制度

学校学生休学、复学制度
1、学生因病不能坚持学习,须持县级以上医院病情诊断证明书,由本人和家长提出申请,经班主任签具意见,教导主任审核同意后,报校长批准,再到区教育局基教科审核备案并取得休学证明后,方可休学。
2、学生患有严重传染病,学校应要求其立即停学;请假时间累计超过全学期三分之一者,应劝其休学。
3、休学期限一般不超过一年。
休学期满仍不能复学者, 可再办一次休学手续,但连续休学只限两次,如仍不能复学者,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延长休学时间或报上级处理。
4、学生休学期满要求复学者,应在开学前向学校提出申请,办理复学手续后方可复学。
病休复学者,学校应审查住院结账单和病愈证明。
不按规定办理休学复学手续者,不能办理学籍转移手续。
5、学生休学,其学籍应予封存。
待学生复学时在下一年级末尾重新依次建立新的学籍,并在备注栏注明休学、复学时间和原在班级。
并交存休学、复学的有关资料。
6、根据教育法规,初中学生,未学满规定年限,不得
中途退学。
传染病休复学管理制度(一)

传染病休复学管理制度(一)引言概述:传染病休复学管理制度在各级学校中的实施对保障学生健康和校园安全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该制度旨在规范学生因传染病而休学和复学的相关程序和要求,以最大限度地减少传播风险和保护学生的身心健康。
本文将从五个大点出发,分别介绍传染病休复学管理制度的内容和要点。
正文:一、传染病通报和登记制度1.学校应建立完善的传染病通报机制,及时获取相关信息;2.明确传染病登记的责任方和流程;3.制定规范的传染病登记表格,并确保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4.建立学校与医疗机构的信息沟通渠道;5.加强学生健康档案的管理,确保传染病相关信息的准确记录。
二、传染病防控措施1.加强传染病预防教育,提高学生的健康意识;2.学校应定期组织体检和疫苗接种,确保学生的身体健康;3.建立规范的卫生管理制度,包括课间卫生和食堂卫生等;4.采取有效的环境消毒措施,保证教室和宿舍的清洁;5.切实加强对患病学生的隔离和管理,以减少传播风险。
三、传染病休学程序1.根据传染病防控部门的要求,学校应及时通知家长和学生休学;2.明确传染病休学期限和复学要求;3.学校应为休学学生提供学业补充或转至其他班级的安排;4.制定明确的休学手续流程,并做好档案管理;5.加强对休学学生的随访和咨询工作,保障其身心健康。
四、传染病复学程序1.学生在休学期满后,应提供医疗机构出具的痊愈证明;2.学校应核实学生的痊愈情况,并做好相关记录;3.复学学生应参加健康检查,确保不再携带传染病;4.制定明确的复学手续流程,包括家长签字和相关表格的填写;5.及时通知班主任和任课教师,确保学生顺利复学。
五、传染病休复学管理的监督与评估1.建立健全的传染病休复学管理监督机制;2.定期对学校的传染病休复学管理制度进行检查和评估;3.加强与卫生部门的合作,及时传达相关政策和指导意见;4.通过学生家长和学生的反馈,改进传染病休复学管理制度;5.及时总结和分享学校传染病防控的经验和做法。
传染病病愈返校复课制度

传染病病愈返校复课制度在全球范围内,传染病的爆发一直是一项重要的公共卫生问题。
这些传染病不仅会对个人的健康造成威胁,还会对整个社会产生经济和社会影响。
为了保障学生的健康安全,许多国家和地区在传染病爆发期间采取了关闭学校的措施。
然而,在疫情得到有效控制,学生康复后,重启学校教育是至关重要的。
为了应对传染病病愈者返校复课的挑战,许多国家和地区已经制定了相应的病愈返校复课制度。
本文将探讨传染病病愈者返校复课制度的必要性,并分析一些常见的制度措施。
第一部分将介绍返校复课制度的背景和必要性。
当学生从传染病中康复后,他们有可能仍然携带病毒或细菌,这可能会对其他同学和教职员工的健康产生威胁。
因此,有必要制定返校复课制度来确保学生康复后能够安全返校。
第二部分将探讨病愈者返校复课制度的关键措施。
首先是健康检查,返校的学生应接受健康检查,包括体温测量和健康问卷调查。
任何有症状或与传染病相关的迹象的学生都应暂时禁止进入校园。
其次是隔离措施,确保康复学生与其他学生保持一定的距离,避免传播病毒或细菌。
另外,加强卫生措施也是重要的一环,包括经常洗手、消毒、戴口罩等。
第三部分将讨论病愈者返校复课制度的挑战和解决方案。
其中一个挑战是如何有效地进行健康检查。
在大规模的学生群体中进行健康检查是一项庞大的任务,因此需要合适的人力和资源来确保检查的准确性和高效性。
此外,如何确保学生和教职员工遵守卫生措施也是一个挑战。
在这方面,学校管理团队可以加强监督,制定明确的制度和惩罚措施。
最后,本文将提出一些建议,以进一步完善病愈者返校复课制度。
首先,建议加强学生和教职员工的健康教育,提高他们的健康意识和个人卫生习惯。
其次,建议政府和学校提供足够的人力和资源来支持制度的执行。
最后,建议建立一个紧急响应机制,以便及时处置病愈者返校复课制度中出现的问题和挑战。
总之,传染病病愈者返校复课制度在确保学生健康安全方面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通过健康检查、隔离措施和加强卫生措施等关键措施,可以最大程度地减少传染病的传播风险,确保学生康复后能够安全返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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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染病学生的休(退)学、复学制度
1、对患肺结核、现症病毒性肝炎等慢性传染病的学生应在确诊后办理住院手续的同时,由公共卫生管理与医疗中心提出休学建议,经本学校同意后,方可休学。
2、因传染性疾病办理休学手续的学生,需符合下列条件,方可办理复学手续。
一、凡患传染性肺结核的学生,在指定医院检查,近期边疆三次不同日结核菌痰检阴性,并有专科医生证明符合复学条件,方可复学。
二、凡患现症病毒性肝炎的学生,满隔离期,达到临床痊愈(肝功能正常)并有专科医生证明符合复学条件,方可复学。
三、除了传染性肺结核、病毒性肝炎以外其它传染病都要满隔离期,并有专科医生证明符合复学条件,方可复学。
在休学期间,学生不得以任何理由返回学校就读或回宿舍居住,如拒绝隔离治疗或隔离期末满擅自脱离治疗,将负相关责任。
传染病病人及其亲属和相关单位以及同学或学生有组织、有配合实施传染病控制的法律义务。
3、患病休学的学生复学时首先向所在学校提出复学申请,由学校转交教导处,同时向校医室与医疗中心提供相关病情的资料,并遵照安排到指定医院进行检查。
校医室与医疗中心负责审查相关病情材料和指定医院提供的诊断证明,符合复学条件后报学校。
审批后方可复学。
4、串病学生所在学校负责协助学生输复学手续,并根据教导处的复学通知,给予办理复课等有关事宜。
5、责任追究。
一、在学校传染病的发现、处理和管理过程中,对发现传染病疫情后,隐瞒不报、谎报、漏报、缓报的单位和责任人,对因玩忽职守,造成疫情扩大或传染病暴发流行的单位和责任人,学校将依《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的有关条款追究责任。
二、经医院确诊为传染病病人的学生和职工,如果隐瞒病情或出具虚假证明,造成同学或同事感染传染病,学校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的有关条款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