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汽车分类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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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工业和信息化部新能源汽车定义和分类

中国工业和信息化部新能源汽车定义和分类

我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对新能源汽车的定义和分类1.概述我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作为国家对新能源汽车领域进行了明确的定义和分类,这为新能源汽车的发展提供了清晰的指引和规范。

本文将对我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对新能源汽车的定义和分类进行详细介绍,以便读者对新能源汽车有更深入的了解。

2.我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新能源汽车的定义我国工信部对新能源汽车的定义如下:新能源汽车是指使用非传统燃料作为动力驱动的车辆,包括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和燃料电池汽车。

这一定义涵盖了直接使用电能、通过外部充电补充电能以及利用燃料电池产生电能的车辆,是对新能源汽车范围的明确界定。

3.我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对新能源汽车的分类我国工信部根据新能源汽车的驱动方式和使用燃料的不同,将其分为三类: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和燃料电池汽车。

3.1 纯电动汽车纯电动汽车(Battery Electric Vehicle,BEV)是指完全依靠蓄电池供电、通过外部电源进行充电,并以电动机驱动的汽车。

纯电动汽车是新能源汽车中最为典型的代表,其主要特点是零排放、零噪音和无需燃油,具有良好的环保性和经济性。

目前市场上流行的纯电动汽车有特斯拉、蔚来、小鹏等品牌。

3.2 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Plug-in Hybrid Electric Vehicle,PHEV)是指既可以利用内部燃油发动机驱动,又可以通过外部电源进行充电,同时搭载电池和电动机的汽车。

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在电动模式下具有零排放和静音的特点,而在混合动力模式下又能够克服纯电动汽车续航里程不足的问题,兼具节能环保和续航能力。

目前市场上流行的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有大众Passat GTE、宝马5系插电混动等。

3.3 燃料电池汽车燃料电池汽车(Fuel Cell Vehicle,FCV)是指利用氢气作为燃料,并通过燃料电池产生电能驱动电动机的汽车。

燃料电池汽车具有零排放、快速加注、续航里程远等特点,是未来新能源汽车发展的重要方向。

我国界定车辆类型的术语标准解读

我国界定车辆类型的术语标准解读
行业综述
我国界定车辆类型的术语标准解读
李玉刚 1
李云伟 1
冯会健 2
1. 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天津,300300
2. 中汽研汽车检验中心 (武汉) 有限公司,湖北武汉,430056
摘要:做好车辆类型划分是基础管理、设计、生产、销售和市场统计等各方面的现实需求,随着我
国汽车工业产品和技术的快速发展,新的车辆类型不断出现。据此,对新版推荐性国家标准 GB/T 37301—
收稿日期:2023-10-12
DOI:1019999/jcnki1004-0226202403001
1 前言
2022 年底,我国修订后的《汽车、挂车及汽车列车的
盖当前的汽车市场应用需求,需要对标准进行修订。
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整车分技术委员会组
术语和定义第 1 部分:类型》
(GB/T 37301—2022)国家
大离地高度不大于 16 m
b两厢式乘用车无内部贯通要求。
包含驾驶员不超过 7 座
无专门要求(9 座)
一半以上的发动机长度位于车辆前风窗玻璃最前点以前(纯电
一半以上的发动机长度位于车辆前风窗玻璃最前点以前,或
动汽车与燃料电池电动汽车除外),且转向盘的中心位于车辆总
转向盘的中心位于车辆总长的前四分之一部分之后。
据运行距离的不同,又区分为长途、城市、城间等应用场
c越野车型依据车身结构可分别参考三厢式或两厢
景,而且相互之间并无明确的界限,因此结合相关标准
d多用途面包车不分级。
环境)的常见客车类型进行了规定。
式分级。
及行业使用需求,对道路上使用(即不考虑机场等内部
·3·
2024 年第 03 期
总第 322 期

EV、HEV、FCV的政策法规及标准

EV、HEV、FCV的政策法规及标准

EV、HEV、FCV的政策法规及标准在汽油和石油矛盾日益突出的今天,各国政府都致力于新能源汽车的推广。

电动汽车从国际发展趋势来看,混合动力车的推广势在必行,而我们电动汽车未来的主要战略取向将是纯电动汽车,当前重点推进的是纯电动车和混合动力车。

电动汽车是汽车技术与电子技术和产业相互结合的产物。

由于电动汽车相对传统汽车存在的优越性,其前景被广泛看好,但当前技术尚不成熟,且在推广中遭遇到一些问题。

我国政府着眼长远,超前部署,长期以来积极组织开展电动汽车的自主创新。

“九五”期间,电动汽车列入国家重大科技产业工程。

“十五”、“十一五”期间电动汽车列入国家863计划。

在自主创新过程中,坚持了政府支持,以核心技术、关键部件和系统集成为重点的原则,确立了以混合电动汽车、纯电动汽车、燃料电池汽车为“三纵”,以整车控制系统、电机驱动系统、动力蓄电池/燃料电池为“三横”的研发布局,通过产学研紧密合作,我国电动汽车自主创新取得了重大进展。

如今还将电动汽车的发展列入“十二五”规划中,并逐步建立完善标准法规与产品管理体系,使之法制化、体系化、标准化,促进电动汽车进入市场。

从国家的一系列积极扶持政策可以看出我国非常重视电动汽车的发展。

首先我将介绍国内近些年颁布的一些政策法规。

就我所了解的最近国家的政策有如下:2012年12月3日,工信部对初步确定的“2012年度新能源汽车产业技术创新工程拟支持项目名单”予以公示。

从名单上看,本次25个项目包含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燃料电池汽车和动力电池项目,涉及江淮汽车、东风汽车、长安汽车、比亚迪、长城汽车和上汽集团等多个汽车上市公司。

2012年9月,财政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改委四部委联合发布《关于扩大混合动力城市公交客车示范推广范围有关工作的通知》,决定将混合动力公交客车(包括插电式混合动力客车)推广范围从目前的25个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城市扩大到全国所有城市。

机动车查验中常见的车辆分类标准以及核定车辆类型时需把握的几个问题

机动车查验中常见的车辆分类标准以及核定车辆类型时需把握的几个问题

机动车查验中常见的车辆分类标准以及核定车辆类型时需把握的几个问题作者:金成军董世凯来源:《汽车与安全》2019年第07期摘要:机动车查验中经常遇到不同的车辆分类方法,见到不同的车辆类别名称,查验員只有准确把握不同标准的使用范围和具体所指,明确不同车辆分类方法的内涵与外延,把握不同版本标准间的连续性与差异性,才能在机动车查验实践中精准运用相关的标准条款,准确核定车辆类型,正确出具查验结论。

关键词:车辆分类;机动车查验;类型核定车辆分类是各车辆标准体系中的基础内容,不同的标准有不同的车辆分类方法,相互间既存在交叉引用,又各有侧重和不同,只有正确地理解和把握不同分类方法的基本概念和适用范围,明确具体定义的内涵与外延,才能在机动车查验实践中精准运用相关的标准条款,准确核定车辆类型,正确出具查验结论。

1常见标准中车辆分类的主要内容1.1《汽车和挂车类型的术语和定义》中的分类《汽车和挂车类型的术语和定义》(GB/T 3730.1)是汽车行业的通用性分类方法,主要用于一般概念的确定,以及统计、保险、政策制定和车辆管理等内容的分类。

虽然GB/T 3730.1是推荐性国家标准,但因其制定早(1983年)、基础性强、覆盖面广,尤其是在2001版(最新版)修订中,引用了国际标准的部分内容,不再对车辆进行分级,而是明确了各种车型的具体术语和定义,对规范汽车产品的共同认识,推动汽车主管部门的行业用语以及与国际接轨方面具有重要意义。

该标准也是《产品合格证》中车辆名称的主要命名依据。

GB/T 3730.1-2001中规定:乘用车是指在其设计和技术特征上主要用于载运乘客及其随身行李和 /或临时物品的汽车,包括驾驶员座位在内最多不超过9座位。

它可以牵引一辆挂车。

商用车辆是指在设计和技术特性上用于运送人员和货物的汽车,并且可以牵引挂车。

包括客车和货车。

乘用车不包括在内。

(1)客车:在设计和技术特性上用于载运乘客及其随身行李的商用车辆,包括驾驶员座位在内座位数超过9座。

工业和信息化部乘用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则

工业和信息化部乘用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则

情况;能够对国家有关规定、国家有关标准、相关行业标准进行跟踪、转化。
专业技术人员包括产品策划、造型设计、整车设计、系统及总成部件设计、设
计验算及仿真分析、产品工程设计、部件配套开发、试制和试装、试验和检验、标 准法规、情报信息、知识产权与专利等方面的人员。 13
企业自有发动机配套生产的,应该具有发动机整机、机构和系统、以及电子电
的除外)。
应具备机械化的车身总成焊 应具备机械化的车身总成、侧围、地板等
接,侧围、地板等分总成焊接的生 分总成焊接及门盖总成压合的生产线和装配
产线和装配调整生产线。有必需的 调整生产线,车身主要焊点应采用自动化的焊
生产设备、工装夹具;有必要的通 接方式。有必需的生产设备、工装夹具;有必
风、除烟、除尘系统。 7* 要的通风、除烟、除尘系统。
有关投资管理规定,先行办理项目核准或者备案手续,待项目建设完成后,方可 申请准入。
第五条 乘用车生产企业准入条件: (一)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产业政策、宏观调控政策。 (二)具备一定的规模和必要的生产能力和条件。 (三)具备必要的产品设计开发能力。 (四)所生产的产品符合有关国家标准及规定。 (五)具备保证产品生产一致性的能力。 (六)具有产品营销和售后服务能力。 前款规定的具体准入条件见《乘用车生产企业准入条件及审查要求》(附件 2,以下简称《准入条件》)。 具备一定条件的大型汽车企业集团(以下简称企业集团),在企业集团统一 规划、统一管理、承担相应监管责任的前提下,其下属企业(下属子公司及分公 司)的准入条件可以适当简化,具体见《企业集团下属企业的准入条件及审查要 求》(附件 3)。 第六条 乘用车产品准入条件: (一)乘用车产品符合安全、环保、节能、防盗等有关标准、规定。 (二)乘用车产品经指定的检测机构(以下简称检测机构)检测合格。 (三)乘用车产品未侵犯他人知识产权。 第七条 申请乘用车生产企业准入的,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乘用车生产企业准入申请书》(附件 4)一式 2 份。 (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者办理过程中的证明文件),中外合资 企业还应当提交中外股东持股比例证明。 (三)质量手册(全文)及程序文件(目录),质量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或 近期质量体系认证计划。

QC汽车行业标准

QC汽车行业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客车在随机输入行驶工况下的平顺性评价指标及其限值。 QC/T 474-1999 2011/8/1 本标准适用于M2、M3类汽车(不含卧铺客车)。 QC/T 850-2011 乘用车座椅用聚氨酯泡沫 本标准规定了对形状固定的全泡沫材料的乘用车座椅用聚氨酯泡沫座垫和靠 2011/8/1 ISO 背的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5999:2007 ,NEQ 本标准适用于作为防震、舒适性衬垫材料制成乘用车座椅座垫、靠背的聚氨 酯泡沫。 QC/T 80-2011 道路车辆-气制动系统用尼龙(聚酰胺)管 本标准规定了汽车气制动系统用尼龙管及管总成的尺寸规格、性能要求、试 QC/T 80-1993 2011/8/1 ISO 7628验方法、检验规则、包装、标志、运输及贮存等要求。 1 : 1998 、 ISO 7628本标准适用于最大工作压力为1.0 MPa的管路系统及最大工作压力为1.25 2 : 1998 , MPa的管路系统。 MOD 本标准规定的管路系统适用的工作温度范围为-40℃~100℃。不适用于牵引 车和拖车之间的气制动系统用尼龙螺旋管总成。螺旋管总成的要求见QC/T 79 的规定。 QC/T 851-2011 汽车用补强胶片 本标准规定了汽车用补强胶片的定义和术语、分类和标记、技术要求、试验 2011/8/1 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汽车发动机罩、车门、车顶、侧围板、后备箱(门)罩等外板 内侧面粘贴用成型补强胶片。 QC/T 852-2011 汽车用折边胶 本标准规定了汽车用折边胶粘剂的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 Aug-11 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汽车焊装工艺过程中车门、发动机罩、后备箱(门)罩等的内 、外板卷边搭接部位用的汽车折边胶。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11)51号 序号 标准编号 标准名称 标准主要内容 代替标准 发布日期 实施日期 采标情况 QC/T 924-2011 重型商用车辆燃料消耗量限值(第一阶 标准规定了重型商用车辆燃料消耗量限值,适用于最大设计总质量大于3500 ######## 2012/7/1 段) 千克的燃用汽油和柴油的商用车辆,包括货车、半挂牵引车及客车;规定了 燃料消耗量的总体要求、限值以及生产一致性等要求。 2012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12)70号 序号 标准编号 标准名称 标准主要内容 代替标准 采标情况 发布日期 实施日期 QC/T 924-2011 重型商用车辆燃料消耗量限值(第一阶 标准规定了重型商用车辆燃料消耗量限值,适用于最大设计总质量大于3500 2011/12/31 2012/7/1 段) 千克的燃用汽油和柴油的商用车辆,包括货车、半挂牵引车及客车;规定了 燃料消耗量的总体要求、限值以及生产一致性等要求。 2013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13〕23号 序号 标准编号 标准名称 标准主要内容 代替标准 采标情况 实施日期

公告的标准简介

公告的标准简介

汽改部 技术科
2014年,晋济高速公路山西晋城段岩后隧道“3· 1”特别重大道 路交通危化品燃爆事故
汽改部 技术科
2014年3月1日14时45分许,山西省晋城市泽州县的晋济高速公 路山西晋城段岩后隧道内,两辆运输甲醇的铰接列车追尾相撞, 前车甲醇泄漏起火燃烧,隧道内滞留的另外两辆危险化学品运输 车和31辆煤炭运输车等车辆被引燃引爆,造成40人死亡、12人 受伤和42辆车烧毁,直接经济损失8197万元。核查了4辆危化品 罐式汽车列车,在生产一致性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如,有的半 挂车ABS、尾灯与《公告》备案不一致。其中有2辆罐式半挂车的 罐体存在重大问题,没有按照国家标准规定安装紧急切断阀,这 也是导致事故损失扩大的起因之一。 2014年7月7日,国家安监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交通 运输部、国家质检总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在用液体危险货物罐车 加装紧急切断装置有关事项的通知》。
汽改部 技术科
4.1.3 汽车、摩托车、半挂车和中置轴挂车应具有唯一的车辆识别代号,其内
容和构成应符合GB 16735的规定;应至少有一个车辆识别代号打刻在车架 (无车架的机动车为车身主要承载且不能拆卸的部件)能防止锈蚀、磨损的部 位上。 乘用车的车辆识别代号应打刻在发动机舱内能防止替换的车辆结构件上, 或打刻在车门立柱上,如受结构限制没有打刻空间时也可打刻在右侧除后备箱 (后行李区)外的车辆其他结构件上;其他汽车、半挂车和中置轴挂车的车辆 识别代号应打刻在前部右侧,如受结构限制也可打刻在右侧其他车辆结构件上。 其他机动车应在相应的易见位置打刻整车型号和出厂编号,型号在前,出厂编 号在后,在出厂编号的两端应打刻起止标记。 打刻车辆识别代号(或整车型号和出厂编号)的部件不得采用打磨、挖补、 垫片等方式处理,从上(前)方观察时打刻区域周边足够大面积的表面不应有 任何覆盖物;如有覆盖物,该覆盖物的表面应明确标示“车辆识别代号” 或 “VIN”字样,且覆盖物在不使用任何专用工具的情况下能直接取下(或揭开) 及复原,以方便地观察到足够大的包括打刻区域的表面。 打刻的车辆识别代号(或整车型号和出厂编号)从上(前)方应易拓印。 打刻的车辆识别代号的字母和数字的字高应大于等于 7.0mm、深度应大于等 于 0.3mm(乘用车深度应大于等于 0.2 mm),但摩托车字高应大于等于 5.0mm、深度应大于等于 0.2mm。打刻的整车型号和出厂编号字高应为 10.0 mm,深度应大于等于 0.3mm。 车辆识别代号(或整车型号和出厂编号)一经打刻不得更改、变动,并符 合GB 16735的规定。同一辆机动车的车架(无车架的机动车为车身主要承载 且不能拆卸的部件)上,不得既打刻车辆识别代号,又打刻整车型号和出厂编 号。同一辆车上标识的所有车辆识别代号内容应相同。

汽车排放标准等级

汽车排放标准等级

汽车排放标准等级汽车排放标准等级是指国家对汽车尾气排放进行限制的标准,目的是保护环境、减少空气污染。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环保意识的提高,各国对汽车排放标准等级的要求也越来越严格。

在中国,汽车排放标准等级由国家环境保护部门制定和管理,对汽车生产和销售都有着重要的影响。

首先,汽车排放标准等级主要包括对尾气中污染物的排放限制。

这些污染物包括一氧化碳、氮氧化物、非甲烷总烃、颗粒物等,它们对空气质量和人体健康都有着严重影响。

因此,各国都制定了相应的排放标准,规定汽车在使用过程中排放的这些污染物的含量不能超过一定的限制值。

其次,汽车排放标准等级的严格程度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不断提高。

随着科技的进步和环保意识的加强,人们对汽车尾气排放的要求也越来越高。

因此,各国政府会不断修订和更新汽车排放标准等级,以适应环境保护的需要。

例如,中国自2000年开始实施了国Ⅰ排放标准,随后相继实施了国Ⅱ、国Ⅲ、国Ⅳ、国Ⅴ和国Ⅵ排放标准,不断提高汽车尾气排放的限制标准。

再次,汽车排放标准等级的提高对汽车制造商和消费者都会产生影响。

对于汽车制造商来说,他们需要不断研发和生产符合最新排放标准的汽车产品,这需要投入大量的资金和人力。

而对于消费者来说,他们需要购买符合最新排放标准的汽车,以满足环保要求并享受更清洁的出行环境。

最后,汽车排放标准等级的提高对环境保护和人类健康都具有重要意义。

严格的汽车排放标准可以有效减少尾气污染物的排放,改善空气质量,保护大气环境。

这对于减少雾霾、保护生态环境、促进可持续发展都具有重要意义。

同时,降低汽车尾气排放也有利于减少人类健康问题,如呼吸道疾病和癌症等。

综上所述,汽车排放标准等级是环境保护的重要举措,它对汽车制造商、消费者、环境和人类健康都有着重要影响。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环保意识的提高,各国应该不断加强汽车排放标准等级的管理和执行,以实现清洁、健康、可持续的发展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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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信部汽车分类标准
一、根据用途分类
1. 轿车类:轿车类车辆是指在设计和技术特性上主要用于载运乘客及其随身行李或临时物品的汽车,包括驾驶员座位在内最多不超过9个座位。

它也可以牵引一辆挂车。

这种车型主要用于私人交通,但也可以用于公共交通。

2. 轻型商用车:轻型商用车是指载运货物以及用于牵引挂车的汽车。

这种车型通常具有单厢式或双厢式车身,具有小排量、轻量化、经济实惠的特点,并且适合城市和乡村道路行驶。

3. 重型商用车:重型商用车是指主要用于商业用途的载重能力较大的车辆,如运输货物、公共交通等。

这种车型通常具有较大的载重能力和牵引能力,如货车、半挂车、全挂车等。

4. 越野车:越野车是指主要用于非公路路面行驶的车辆,如泥泞道路、雪地、沙漠等。

这种车型通常具有较高的离地间隙、全时四轮驱动、差速锁等特性,能够适应各种恶劣的路况。

5. 多功能车:多功能车是指具有多种用途的车辆,如SUV、MPV等。

这些车型通常具有较大的内部空间和多变的座椅布局,既可用于载人也可用于载货。

二、根据外形尺寸分类
1.微型车:长度在3.5米以下;
2.小型车:长度在
3.5~6米以下;
3.轻型车:长度在6~9米以下;
4.中型车:长度在9~12米以下;
5.大型车:长度在12米以上。

三、根据动力类型分类
1. 燃油汽车:燃油汽车是以汽油或柴油发动机为动力的汽车,是目前使用最广泛的汽车类型。

2. 电动汽车:电动汽车是以电池为能源,通过电动机驱动的汽车。

这种车型不排放有害气体,具有环保优势,但目前电池续航里程和充电设施等问题限制了其应用范围。

3. 混合动力汽车:混合动力汽车是同时使用燃油和电力作为动力的汽车。

这种车型可以同时具备燃油汽车和电动汽车的优点,提高燃油利用率和减少排放。

4. 燃气汽车:燃气汽车是以天然气或液化石油气为燃料的汽车。

这种车型具有较高的燃油经济性和环保性能,但加气站建设和改装成本较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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