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消毒灭菌效果监测制度
医院环境卫生学消毒灭菌效果监测制度

医院环境卫生学消毒灭菌效果监测制度一、目的为确保医院环境卫生学消毒灭菌工作的质量和效果,预防和控制医院感染,保障患者和医务人员的健康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要求,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全院各科室、部门的环境卫生学消毒灭菌效果监测工作。
三、组织架构1. 成立环境卫生学消毒灭菌效果监测领导小组,由院长担任组长,分管副院长、医务科、感染管理科、护理部、后勤保障科等部门负责人担任成员。
2. 设立环境卫生学消毒灭菌效果监测办公室,负责全院环境卫生学消毒灭菌效果监测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和监督。
四、监测项目和频次1. 监测项目:包括空气、物体表面、医务人员手、使用中消毒液、消毒后物品等的监测。
2. 监测频次:(1)空气监测:洁净手术室及采用洁净技术净化空气的科室每月监测一次,其他科室每季度监测一次。
(2)物体表面监测:每季度对重点部门如重症监护室、新生儿科、手术室等进行监测,其他科室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3)医务人员手监测:每月对重点部门如重症监护室、新生儿科、手术室等进行监测,其他科室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4)使用中消毒液监测:每月对所有使用中的消毒液进行监测。
(5)消毒后物品监测:每月对所有消毒后的物品进行监测。
五、监测方法和标准1. 监测方法:(1)空气监测:采用沉降法进行监测。
(2)物体表面监测:采用棉拭子涂抹法进行监测。
(3)医务人员手监测:采用棉拭子涂抹法进行监测。
(4)使用中消毒液监测:采用生物指示物法进行监测。
(5)消毒后物品监测:采用棉拭子涂抹法进行监测。
2. 监测标准:(1)空气监测:细菌总数≤500cfu/m³,不得检出致病性微生物。
(2)物体表面监测:细菌总数≤5cfu/m²,不得检出致病性微生物。
(3)医务人员手监测:细菌总数≤10cfu/mL,不得检出致病性微生物。
(4)使用中消毒液监测:细菌总数≤100cfu/mL,不得检出致病性微生物。
(5)消毒后物品监测:细菌总数≤5cfu/m²,不得检出致病性微生物。
医院环境卫生学与消毒灭菌效果监测制度

医院环境卫生学与消毒灭菌效果监测制度
一、使用中消毒剂应根据其性能进行化学监测,并做好记录,含氯消毒剂浓度监测每日1次。
使用中消毒剂染菌量测定每季度1次,使用中皮肤粘膜消毒液染菌量≤10CFU/ml。
二、使用中压力蒸汽灭菌器每一灭菌周期应进行1次(每锅)物理监测和化学监测,有包装的应进行包内外化学指示物监测,并做好记录。
三、使用紫外线灯管应记录使用时间、累积照射时间、使用人。
对新灯管和使用中的紫外线灯管进行辐射强度监测,新灯管使用前符合相关要求,辐射强度不低于90μw/cm2;使用中的紫外线灯管每半年监测一次,辐射强度不低于70μw/cm2,消毒效果生物监测必要时进行,紫外线消毒后空气培养达标。
四、空气消毒机应按使用说明书使用和维护。
五、检验科、无抽搐电休克治疗室等感染高风险部门每季度进行室内空气、物体表面、医务人员手卫生效果等卫生学监测;普通病区每年监测一次。
有医院感染流行、怀疑与环境卫生学因素有关时,应及时进行监测。
六、各科室对监测报告妥善保存,对不合格项目要进行原因分析并制定改进措施。
医院环境卫生学及消毒灭菌效果监测管理制度

医院环境卫生学及消毒灭菌效果监测管理制度1.医院感染管理科对医院感染高风险部门及重点部门如手术部、内科监护室、外科监护室、急诊重症监护室、新生儿病房及 NICU、消毒供应中心、胃肠镜室、口腔科、急诊科、检验科等部门每季度进行环境卫生学及消毒效果(空气、物体表面、医务人员手)抽查监测一次。
对普通科室每年抽查监测一次。
2.各科对本科室重点区域的空气、物体表面、医务人员手依据《医院消毒、灭菌环境监测质控标准》要求进行微生物学自测。
细菌菌落总数应符合国家《医院消毒卫生标准》。
3.当怀疑医院感染暴发与相关部门的环境卫生学有关时应随时进行监测;增加采样点,查找、分析原因。
4.若发现医院感染暴发可能与医疗用品的消毒、灭菌有关时,应增加医疗器械消毒、灭菌效果的监测频率及内容。
5.消毒剂每季度进行一次生物监测,使用中的皮肤黏膜消毒液染菌量:≤10cfu/ml;其他消毒液染菌量:≤100cfu/ml,不得检出致病性微生物。
使用中消毒剂有效浓度应符合使用要求,连续使用的消毒液每天使用前应进行有效浓度的监测。
若怀疑出现医院感染暴发与消毒剂有关时,及时进行微生物监测。
6.临床科室新增设空气净化设施使用时,应及时进行相关的环境卫生学监测,监测结果应达标。
7.紫外线灯管应进行日常监测、紫外线照射强度检测,日常监测包括灯管使用时间、累计照射时间和使用人签名。
紫外线照射强度检测应每半年进行一次,使用中灯管强度:≥30W 直管型≥70uw/cm2;30W 高强度≥180uw/cm2。
8.各种消毒后的内镜及其它消毒物品,应每季度进行生物监测,不得检出致病性微生物;灭菌后的内镜应每月进行微生物监测,不得检出任何微生物。
9.医院感染管理科每季度对消毒供应中心集中清洗消毒的物品抽样检查,若医院感染暴发与相应物品有关时,随时进行监测。
10.灭菌效果监测:压力蒸汽灭菌效果监测:消毒供应中心负责监测。
10.1物理监测(工艺监测):每锅进行,每次灭菌应连续监测并记录灭菌时的温度、压力、时间等灭菌参数;灭菌器新安装、移位和大修后进行监测。
医院环境卫生学及消毒灭菌效果监测制度

医院环境卫生学及消毒灭菌效果监测制度医院环境卫生学及消毒灭菌效果监测制度是为了确保医院环境和医疗设备的卫生安全,有效预防和控制医院感染的发生,保障患者和医务人员的健康安全。
以下是医院环境卫生学及消毒灭菌效果监测制度的详细内容:一、目的和原则1. 目的:通过对医院环境卫生学和消毒灭菌效果的监测,评价消毒设备运转是否正常、消毒剂是否有效、消毒效果是否达标,以及掌握医院物体表面、医护人员手卫生现状及影响因素。
2. 原则:医院环境卫生学及消毒灭菌效果监测应遵循科学性、规范化、持续性和改进性原则,确保医院环境和医疗设备的卫生安全。
二、监测项目和标准1. 环境卫生学监测:包括对空气、物体及环境外表、医务人员手的监测。
(1)空气监测:对洁净手术室、洁净技术房间、新生儿室、重症监护室等关键区域进行日常监测,每季度进行一次全面监测。
(2)物体及环境外表监测:对医院各类物体表面、地面、墙壁等环境外表进行定期监测。
(3)医务人员手卫生监测:对医务人员的手进行定期监测,以确保手卫生状况符合要求。
2. 消毒灭菌效果监测:对医院各类消毒剂、无菌物品、使用中的消毒设备进行监测。
(1)消毒剂监测:定期对消毒剂的有效浓度、消毒效果进行监测。
(2)无菌物品监测:对医院各类无菌物品进行监测,确保其无菌状态。
(3)消毒设备监测:对高压蒸汽灭菌器、预真空压力蒸汽灭菌器等消毒设备进行监测,确保其工作正常。
三、监测方法和程序1. 监测方法:采用国家规定的监测方法和技术标准,包括采样、实验室检测、数据分析等环节。
2. 监测程序:(1)制定监测计划:根据医院环境和医疗设备的特点,制定详细的监测计划。
(2)监测实施:按照监测计划,进行现场采样和实验室检测。
(3)数据分析和报告:对监测数据进行分析,撰写监测报告,并提出改进措施。
四、结果处理和持续改进1. 结果处理:对监测结果进行评价,对不合格的项目进行原因分析,并提出整改意见。
2. 持续改进:督促相关科室和人员按照整改意见进行整改,并对整改效果进行跟踪监测,确保医院环境卫生学和消毒灭菌效果的持续改进。
(消毒供应室)灭菌效果监测制度

灭菌效果监测制度一、目的:1.1 实行严格的监控与管理,保证灭菌安全。
二、范围:2.1 适用于供应室。
三、职责:3.1 供应室:严格执行供应室灭菌监测制度。
四、依据:4.1 根据WS310.1-2016《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第一部分:管理规范》制定。
4.2 根据WS310.1-2016《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第二部分:清洗消毒及灭菌技术操作规范》制定。
4.3 根据WS310.1-2016《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第三部分:清洗消毒及灭菌效果监测标准》制定。
4.4 根据《消毒供应中心管理规范与操作常规》制定。
五、对第三方提供的灭菌资料必须核实和保留以下内容5.1 每次灭菌过程均应进行工艺监测,并有关键参数记录。
5.2配合院感科对医疗器械进行灭菌效果的监测。
5.3物理监测不合格的灭菌物品不得发放;并应分析原因进行改进,直至监测结果符合要求。
5.4 包外化学监测不合格的灭菌物品不得发放,包内化学监测不合格的灭菌物品不得使用,并应分析原因进行改进,直至监测符合要求。
5.5 生物监测不合格时,应尽快召回上次生物监测合格以来所有尚未使用的灭菌物品,重新进行处理;并应分析不合格的原因,改进后,生物监测连续三次合格后方可使用。
5.6 生物监测不合格物品已用于病人时,临床科室应建立个案资料,详细记录病人的情况,密切观察相关的临床表现,必要时进行检查和治疗措施。
5.7 按照灭菌装载物品的种类,可选择具有代表性的生物监测进行灭菌效果的监测。
5.8每个灭菌包应进行包外化学指示胶带、包内化学指示卡监测。
每周进行一次生物培养。
灭菌质量监测资料和记录的保存期应大于3年。
医院消毒灭菌效果监测制度

医院消毒灭菌效果监测制度一、目的为了确保医院环境卫生学监测质量,保障患者及医务人员的健康安全,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院所有开展诊疗活动的科室、部门及工作人员。
三、组织机构1. 成立医院环境卫生学监测领导小组,由院长担任组长,分管副院长、医务科、护理部、感染管理科、后勤保障科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
2. 设立环境卫生学监测管理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环境卫生学监测工作,对监测结果进行汇总、分析和反馈。
四、监测内容与频次1. 监测内容:(1)空气消毒效果监测:包括洁净手术室、重症监护室、新生儿室、烧伤病房等特殊场所的空气监测。
(2)物体表面消毒效果监测:包括床栏、床头柜、洗手池、门把手等高频接触表面。
(3)医务人员手卫生监测:包括医务人员洗手、手消毒后的采样监测。
(4)使用中的消毒剂监测:包括消毒液的浓度、有效期等。
(5)无菌物品监测:包括各类无菌包、无菌容器等。
(6)紫外线灯管监测:包括紫外线灯管的辐射强度、使用寿命等。
2. 监测频次:(1)空气消毒效果监测:每月一次。
(2)物体表面消毒效果监测:每季度一次。
(3)医务人员手卫生监测:每月一次。
(4)使用中的消毒剂监测:每月一次。
(5)无菌物品监测:每季度一次。
(6)紫外线灯管监测:每半年一次。
五、监测方法与判定标准1. 监测方法:(1)空气消毒效果监测:采用平板暴露法,将普通营养琼脂平板放置在各个采样点,暴露一定时间后,进行细菌培养、计数。
(2)物体表面消毒效果监测:采用涂抹法,将采样液涂抹在物体表面,进行细菌培养、计数。
(3)医务人员手卫生监测:采用涂抹法,将采样液涂抹在医务人员洗手、手消毒后的手指指尖,进行细菌培养、计数。
(4)使用中的消毒剂监测:采用滴定法、比色法等方法,测定消毒剂的浓度。
(5)无菌物品监测:采用无菌操作技术,从无菌物品中取样,进行细菌培养、计数。
(6)紫外线灯管监测:采用紫外线辐射强度计,测定紫外线灯管的辐射强度。
医院消毒灭菌效果监测制度

医院消毒灭菌效果监测制度1、连续使用的消毒液每天使用前应进行有效浓度的监测;每季度应进行使用中的消毒液染菌量的监测。
使用中灭菌用消毒液应不得检出任何微生物;使用中皮肤粘膜消毒液染菌量≤10cfu/ml,其他使用中消毒液染菌量≤100cfu/ml。
2、使用中紫外线灯管应进行日常监测,紫外线照射强度监测应每半年进行1次,使用中紫外线灯照射强度≥70μW/cm2为合格。
3、消毒后的内镜每季度进行生物监测,细菌菌落总数<20cfu/件,不得检出致病菌。
灭菌后的内镜每月进行生物监测,合格标准为无菌检测合格。
4、各种医疗器械应根据不同的消毒灭菌方法进行监测。
(1)高度危险性医疗器材应无菌。
(2)中度危险性医疗器材(直接或间接接触黏膜的器材)的菌落总数应≤20cfu/件(cfu/g或cfu/100cm),不得检出致病性微生物。
(3)低度危险性医疗器材(仅与完整皮肤接触而不与黏膜接触的器材)的菌落总数应≤200cfu/件(cfu/g或cfu/100cm),不得检出致病性微生物。
5、定期对血液净化系统透析液、透析用水进行监测。
(1)每月监测透析用水、透析液,细菌菌落总数必须<100cfu/ml,不得检出致病微生物;(2)每季度进行内毒素监测。
在水处理装置的输出端的内毒素应不得超过1EU/ml;在血液透析装置入口的输送点上的细菌内毒素不得超过5EU/ml。
(3)每半年进行1次透析用水化学污染物监测,结果必须符合国家医药业标准《血液透析和相关治疗用水》的要求。
6、应对压力蒸汽灭菌效果进行物理监测、化学监测、生物监测。
物理监测应每锅进行,并详细记录;化学监测应每包进行;预真空压力蒸汽灭菌器每天灭菌前进行B-D试验。
生物学监测每周进行。
7、应对环氧乙烷灭菌器进行物理监测、化学监测和生物监测。
物理监测应每锅进行,并详细记录;化学监测应每包进行;生物监测应每灭菌批次进行。
8、当监测结果不符合要求时,应及时追溯、分析原因,采取相应措施。
医院环境卫生学和消毒灭菌效果监测管理制度

医院环境卫生学和消毒灭菌效果监测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医院环境卫生学和消毒灭菌效果监测管理,预防和控制医院感染,保障患者和医务人员的健康安全,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消毒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环境卫生学和消毒灭菌效果的监测管理,包括对空气、物体表面、医务人员手、消毒剂、无菌物品等的监测。
第三条医院应当设立专门的环境卫生学和消毒灭菌效果监测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本制度的各项工作。
第二章环境卫生学监测第四条环境卫生学监测内容包括:(一)空气监测:对洁净手术室、洁净技术房间、重症监护室等高风险区域进行日常监测,每季度进行抽查。
(二)物体表面监测:对医疗设备、器械、床栏、门把手等物体表面进行监测。
(三)医务人员手监测:对医务人员的手进行监测,评估其手卫生状况。
(四)消毒剂监测:对使用的消毒剂进行监测,确保其有效性和安全性。
(五)无菌物品监测:对无菌物品进行监测,确保其无菌状态。
第五条空气监测应采用自然菌落计数法或滤膜法,物体表面监测应采用涂抹法,医务人员手监测应采用涂抹法或湿片法,消毒剂监测应采用比色法或滴定法,无菌物品监测应采用无菌生长法。
第六条监测结果判定标准:(一)空气监测:细菌总数≤500 CFU/m³为合格。
(二)物体表面监测:细菌总数≤5 CFU/mL为合格。
(三)医务人员手监测:细菌总数≤10 CFU/mL为合格。
(四)消毒剂监测:细菌总数≤100 CFU/mL为合格。
(五)无菌物品监测:不得检出任何微生物。
第三章消毒灭菌效果监测第七条消毒灭菌效果监测内容包括:(一)高压蒸汽灭菌器监测:进行工艺监测、化学监测和生物监测。
(二)预真空压力蒸汽灭菌器监测:进行B-D试验和生物监测。
(三)其他消毒设备监测:按照设备说明书进行监测。
第八条高压蒸汽灭菌器监测应每锅进行,记录灭菌时的温度、压力、时间等参数。
预真空压力蒸汽灭菌器监测应每日进行,记录B-D试验结果和生物监测结果。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医院消毒灭菌效果监测制度
一、使用中消毒剂生物监测每季度一次,其细菌含量须<100cfu/ml,无致病微生物,有记录;灭菌剂生物监测每月一次,不得检出任何微生物,有记录;戊二醛每周不少于一次化学监测,有登记;含氯消毒剂(如施康)每日化学监测。
二、压力蒸汽灭菌监测:
(一)物理监测,每锅进行,且每天灭菌前进行B-D试验,合格后才能进行灭菌,有记录。
(二)化学监测,每包进行,包内放置化学指示剂,包外用化学指示胶带贴封,灭菌后必须达到规定色泽,才能使用。
(三)生物监测,每周进行,必须合格,有记录。
三、环氧乙烷气体灭菌,每锅进行物理监测,每包进行化学监测,每灭菌批次进行生物监测,有登记。
四、过氧化氢等离子灭菌:每锅进行物理监测,每包进行化学监测,每天进行生物监测,有登记。
五、灭菌植入型器械应每批次进行生物监测。
六、紫外线空气消毒,每日做好日常监测:灯管使用时间、累计照射时间、使用人签名;每周一次75%酒精擦拭,有登记。
强度监测每半年一次,有记录并上报院感科。
当强度低于70μw/cm2 时应及时更换灯管。
七、消毒后的内镜(如胃镜、肠镜、喉镜等)及其他消毒物品,应每季进行监测,不得检出致病微生物,有登记。
八、浸泡灭菌后的内镜(如腹腔镜、膀胱镜、胆道镜、胸腔镜等)活检钳和灭菌物品,须每月进行监测,不得检出任何微生物,有登记。
九、重点科室(如手术室、供应室、ICU、介入治疗室、层流室等)每月进行消毒后医疗器材、物体表面、消毒液及医务人员手的监测,有报告单备查。
十、医院污水排放要求达到国家标准,接触池出口总余氯每日监测不得少于2 次(采用间歇式消毒处理的,每次排放前监测)。
粪大肠菌群数每月监测不得少于1 次。
肠道致病菌中沙门氏菌的监测,每季度不少于1 次;志贺氏菌的监测,每年不少于2 次。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