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股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方案(草案)完整版12.5
公司股权激励方案

3.虚拟股权激励:激励周期为1年。
八、激励价格
1.限制性股票激励:激励价格为公司股票授予日前20个交易日平均收盘价的50%;
2.股票期权激励:激励价格为公司股票授予日前20个交易日平均收盘价的100%;
3.虚拟股权激励:激励价格为公司股票授予日前20个交易日平均收盘价。
十、权益处置
1.激励对象在激励周期内离职,已解锁或行权的权益按照公司规定处理;
2.激励对象在激励周期内违纪违法,公司有权取消其激励权益;
3.激励对象在激励周期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已解锁或行权的权益不受影响。
十一、信息披露
1.公司在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前,需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信息披露;
2.公司在实施股权激励计划过程中,需定期披露激励对象的权益变动情况。
2.激励对象在激励周期内违纪违法,公司有权取消其激励权益;
3.激励对象在激励周期内达到退休年龄,已解锁或行权的权益不受影响。
十一、信息披露
1.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前,需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信息披露;
2.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过程中,需定期披露激励对象的权益变动情况。
十二、监督管理
1.公司设立股权激励管理委员会,负责股权激励方案的制定、实施和监督管理;
一、引言
为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构建员工与公司共同成长的激励机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股权激励方案。
二、激励目标
1.增强公司核心团队的凝聚力,提升公司竞争力;
2.激发员工积极性和创造力,提高公司经营效益;
3.建立长期激励机制,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
三、激励对象
本方案激励对象包括: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方案新整理版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方案新整理版近年来,随着我国资本市场的不断发展和完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方案也逐渐成为各大企业关注的焦点。
股权激励作为一种激励机制,可以有效地提高员工的积极性和凝聚力,推动企业的长期发展。
本文将对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方案进行新的整理,以期为企业提供一些参考和借鉴。
一、股权激励的定义和目的股权激励是指上市公司通过向员工或管理层发放股票或股权,以激励其为公司的长期发展做出贡献,并与公司的业绩紧密挂钩。
其目的在于提高员工的归属感和忠诚度,增强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力,实现公司与员工的共赢。
二、股权激励的形式和方式1. 股票期权:企业向员工或管理层发放股票期权,即员工在特定时间内以特定价格购买公司股票的权利。
股票期权是最常见的股权激励形式,其优势在于可以让员工分享公司的增值收益,同时也可以有效地留住人才。
2. 股票奖励:企业直接向员工或管理层发放公司股票作为奖励,员工可以立即获得股票的所有权。
这种方式可以更直接地激励员工,但也可能导致员工对股票的过度依赖。
3. 限制性股票:企业将一定数量的股票授予员工或管理层,但在一定期限内员工无法转让或出售。
通过限制员工的流动性,可以更好地激励员工为公司的长期发展贡献力量。
三、股权激励的设计原则1. 公平公正:股权激励方案应该公平合理,不偏袒特定人群,避免引发员工的不满和不公平感。
2. 长期导向:股权激励应该与企业的长期目标相一致,避免短期行为导致的利益冲突。
3. 适度激励:激励力度应该适度,既能够激励员工,又能够保证公司的稳定运行。
4. 风险分担:股权激励方案应该合理分担风险,避免员工过度承担风险而导致离职或流失。
四、股权激励的实施步骤1. 制定激励目标:企业应该明确激励的目标和意义,将其与企业的战略目标相一致。
2. 设计激励方案:根据企业的特点和员工的需求,制定适合的股权激励方案,包括激励对象、激励形式、激励比例等。
3. 公示和沟通:将激励方案公示给员工,并与员工进行充分的沟通和解释,确保员工对激励方案的理解和认同。
公司股权激励方案 完整版

公司股权激励方案完整版公司股权激励方案完整版1摘要:股权激励对于企业改善其治理结构,提高自身管理效率,降低其代理成本,增强凝聚力和竞争力可以起到非常积极的作用。
作为一种有效的长期激励方法,股权激励对于上市公司的薪酬制度的改善,推进企业的发展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__主要探索我国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方案存在的问题,分析我国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现状,为怎样解决面临的问题提出建议措施。
关键词:上市公司;股权激励;长期激励随着经济的高速发展,企业所有者与经营者的矛盾不断涌现,对经营者的监管激励问题也越来越引起所有者的重视。
很多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出现内部人控制和道德风险的问题,经营者的代理控制偏离所有者的目标,造成企业资产流失、效率低下等问题。
如何解决两者的矛盾,使其目标统一起来,是所有企业必须解决的问题。
__旨在分析我国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方案在设计与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为其提出解决措施:一方面为我国政府管理机构提供决策依据,规范和引导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另一方面为准备实施股权激励的上市公司提供借鉴,有助于和指引其根据实际情况设计合适的激励方案。
一、股权激励方案设计与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1、股权激励对象受限随着我国经济飞速发展,越来越多的国际化人才把中国作为其发展的平台,但是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外籍人士不能在A股开户,这就限制了上市公司对上述人员进行股权激励。
2、股权激励额度设置不当股权激励额度设置的比例对于股权激励实施的效果有着较大的影响,据实证研究激励效果最好的比例为5%左右,偏离此比例较多,就会出现激励不足或过度。
股权激励不足或过度对实施效果都会有不利影响,部分上市公司在确定方案时对此两种影响因素未充分考虑。
3、行权条件设置不完善绩效考核指标通常包含财务指标和非财务指标,财务指标一般采用净利润或增加值,有些公司采用扣除非经常损益后的指标;非财务指标一般包括市值指标和公司治理指标。
目前我国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行权条件以财务指标为主,存在激励条件设置过低与只看重短期财务指标不考虑公司长远利益的现象。
上市公司员工股权激励范本整理版三篇

上市公司员工股权激励范本整理版三篇一、引言在当今竞争激烈的商业环境中,上市公司为了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激励员工为公司的长期发展贡献力量,纷纷推出员工股权激励计划。
股权激励作为一种有效的激励手段,可以将员工的利益与公司的业绩紧密结合起来,激发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力。
本文将为您整理三篇上市公司员工股权激励范本,以供参考。
二、范本一(一)激励计划的目的本激励计划的目的是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
(二)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和范围1、确定依据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为《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
2、范围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以及公司认为应当激励的其他员工。
(三)激励计划的股票来源和数量1、股票来源本激励计划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2、数量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_____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_____%。
(四)激励计划的有效期、授予日、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1、有效期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_____年。
2、授予日授予日在本激励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由董事会确定,授予日必须为交易日。
3、限售期自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记之日起_____个月内为限售期。
在限售期内,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予以限售,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4、解除限售安排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解除限售期内,按照以下安排解除限售: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自授予日起_____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_____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解除限售比例为_____%。
a股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制度

a股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制度A股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制度是为了激励公司的员工、管理层等关键人员,通过股权激励来增强其对公司的忠诚度、责任感,并推动公司的长期发展。
以下是一般性的A股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制度的主要要素和特点:1.股票期权激励:•公司向员工授予购买公司股票的权利,通常是在一定的期限内,按照约定的价格购买公司股票。
这有助于员工分享公司增值的好处。
2.限制性股票激励:•公司直接向员工授予公司股票,但这些股票在一定的期限内是受限制的,员工只有在一定条件满足后才能转让或兑现。
3.业绩股权激励:•将股权激励与公司的业绩目标挂钩,员工只有在公司实现一定的业绩目标时才能获得股权激励,促使员工为公司的长期发展做出贡献。
4.激励计划制定:•公司通常需要制定详细的股权激励计划,明确激励对象、激励方式、激励期限、行权条件等方面的规定。
5.激励对象:•主要包括高级管理层、关键员工和其他对公司长期发展有重要贡献的人员。
6.行权条件:•员工在享有股权激励时通常需要满足一定的服务期限、业绩目标或其他特定条件,以确保他们对公司有长期的责任感和承诺。
7.公平公正:•公司应当确保激励制度的公平性和公正性,防止出现内部人员因为掌握内幕信息而获取不正当利益的情况。
8.透明度和沟通:•公司应当向员工清晰地解释股权激励计划,同时保持与员工的沟通,使员工充分了解激励计划的运作机制。
9.税务考虑:•公司需要考虑激励计划对员工的税务影响,以确保员工能够在获得股权激励时合理处理税务事宜。
股权激励制度有助于提高员工的忠诚度、激发团队合作,同时也能够吸引和留住优秀的人才,推动公司的稳健发展。
在制定和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时,公司需要综合考虑市场竞争、法规要求和员工期望等因素。
股权激励A、B方案

及思路与建议
@西来问道
因为信任 所以简单
目录
股权激励的目的和要求 股权激励的有关规定 两种股权激励方式的比较分析 XX公司实施股权激励的有关建议 附录:其他上市公司的股权激励方案一览
实施股权激励的主要目的
“金手铐”效应
实现“上下同欲”
把高级管理人员和关键岗
绩得到提升
公司股价上涨
公司业绩提升,促进 了公司股价上涨
激励对象行权获益
公司股价超出激励对 象的行权价格,激励
对象通过行权获益
注意:公司业绩、股票市场同时处于 上升周期时股权激励才真正有意义!
上市公司制订股权激励方案的基本依据
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法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
附:IPO重启至今部分已完成股权激励上市公司方案一览(2)
公司 行业 公告日期
远 件
光
软
软件 发
开
09.01.22
昆 药
明
制
医药 物
生
09.10.16
江 业
中
药
中药
09.01.21
总股本
规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证监会《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1号》
管
•证监会《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2号》
理
条
•证监会《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3号》
例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权激励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
知》
公
司
•公司章程
规
•考核制度等
章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中的一些规定
激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规定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规定一、概述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是指通过向公司员工发放股权或以其他方式设立股权激励对象,以激励员工对公司的经营目标和业绩贡献,进而提高公司业绩和竞争力的一种制度安排。
本规定为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制定和实施提供指导。
二、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在境内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不包括国有独资公司和国有控股公司。
三、股权激励计划制定1. 原则股权激励计划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有利于公司长期发展的原则。
2. 决策程序(1) 股权激励计划的制定应由公司董事会提出,并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 股权激励计划制定前,应参考市场情况、公司业绩、员工贡献等因素进行综合评估,并咨询相关专业人士的意见。
3. 内容要求(1) 股权激励计划的制定应明确股权激励对象、激励期限、激励股权以及激励条件等关键要素。
(2) 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期限一般不少于3年,应与公司长期发展目标相匹配。
(3) 股权激励计划应指定激励股权的行权价格或行权比例,并明确激励对象达成激励条件后可以享受的权益。
四、股权激励计划实施1. 权益分配(1) 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过程中,应确保员工获得合理的权益,同时兼顾公司的长远利益。
(2) 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股权应根据公司业绩和员工贡献等综合因素合理确定。
2. 实施方式(1) 股权激励计划实施可以采用直接发放股权、股票期权、股票奖励等形式。
(2) 股权激励计划实施前,应明确相关权益的行权条件和行权期限,并建立行权手段和程序。
3. 监督管理(1) 公司应建立健全内部激励管理制度,明确相关职责和权限。
(2) 公司应定期向股东和监管机构披露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情况,保持信息透明。
五、特别规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制定和实施应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上交所、深交所等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履行相关程序和披露义务。
六、违规处理对于违反本规定的股权激励计划制定和实施行为,公司应依法采取相应的纠正措施,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激励上市公司的管理层和核心技术人员,提高公司经营业绩,促进公司稳定发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适用于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注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或交易的公司。
第三条上市公司应依法开展股权激励计划,并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
第二章股权激励计划的建立第四条上市公司应由董事会提出股权激励计划的设立,并征得股东大会的同意。
第五条股权激励计划的设立应包括以下内容:(一)激励对象和范围;(二)激励措施和方式;(三)激励期限和解除条件。
第三章股权激励对象第六条股权激励对象包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
第七条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包括董事、监事、总经理等。
第八条核心技术人员包括公司关键技术研发、生产操作、销售等相关职务人员。
第四章股权激励措施与方式第九条股权激励措施主要包括股票期权、股票奖励和股票份额。
第十条股票期权是指在特定的条件下,激励对象享有购买或认购公司股票的权利。
第十一条股票奖励是指公司给予激励对象一定数量的公司股票作为奖励。
第十二条股票份额是指公司给予激励对象一定比例的股权份额。
第五章股权激励期限和解除条件第十三条股权激励期限应明确规定,并在一定期限内行使或解除股权激励。
第十四条解除条件包括激励对象离职、违反公司规定等情况。
第十五条在解除条件发生时,公司应根据股权激励计划的具体约定进行处理。
第六章附件本文档附件包括以下内容:附件一: 股权激励计划报备表格附件二: 股权激励方案模板附件三: 股权激励计划变更申请表格附件一: 股权激励计划报备表格附件详见《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报备表格》。
附件二: 股权激励方案模板附件详见《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方案模板》。
附件三: 股权激励计划变更申请表格附件详见《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变更申请表格》。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名词及注释:1.《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法》:指中国证监会设立的法律法规,用于规范中国证监会的监管职责和权力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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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简称:XXXX 证券代码:XXXXXXXX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XX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年月声明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保证本计划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特别提示1、本计划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 126 号)、《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国资发分配[2006]175 号文)、《关于规范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国资发分配[2008]171 号文)和XXXX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XXXX”或“公司”、“本公司”)《公司章程》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订。
2、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的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情形。
3、本计划激励对象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4、本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3970万股,占本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458366.41万股的0.87%。
本次授予为一次性授予,无预留部分。
本计划中任何一名激励对象所获授限制性股票数量未超过本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1%。
5、限制性股票的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XX南瑞A股普通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9.08元/股。
6、在本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登记期间,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或授予数量将根据本计划予以相应的调整。
7、本计划的激励对象不超过 1000 人,包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8、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72 个月。
9、限制性股票的有效期包括授予后的24 个月限售期和48 个月解除限售期。
在限售期内,激励对象根据本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予以锁定,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让、不得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若达到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条件,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将在未来 48 个月内分四批解除限售,解除限售的比例分别为1/4、1/4、1/4、1/4。
10、本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业绩条件为:2017 年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 12%,且不低于同行业对标企业 50 分位值水平;2017 年净利润不低于近三年平均业绩水平且不低于上一年度业绩水平;2017 年成本费用占收入比重不高于 85%;2017 年完成南瑞集团下达的经济增加值目标,且ΔEVA 大于0。
11、本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注:(1)上述授予及解除限售业绩考核目标中净资产收益率为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净利润为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2)2017 年XXXX完成重大资产重组之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工作,根据年报披露,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 11.48 亿元,为保证后续业绩考核口径一致性,2017 年还原后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 31.08 亿元。
(3)在股权激励计划有效期内,若公司当年因融资实施发行股票或发行股份收购资产的行为,则新增加的净资产及该等净资产产生的净利润不列入当年及次年的考核计算范围。
12、公司承诺不为激励对象依本计划获取有关限制性股票提供贷款、贷款担保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
13、公司承诺持股 5%以上的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未参与本计划。
14、本计划须经国资委批准、XXXX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公司股东大会在对本计划进行投票表决时,须在提供现场投票方式的同时,提供网络投票方式。
独立董事就股东大会审议本计划将向所有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
15、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计划且授予条件成就之日起 60 日内,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召开董事会对激励对象进行授予,并完成登记、公告等程序。
公司未能在 60 日内完成上述工作的,终止实施本计划,未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失效。
16、本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目录声明 (1)特别提示 (1)目录 (4)第一章释义 (5)第二章实施本计划的目的 (6)第三章本计划的管理机构 (7)第四章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和范围 (8)第五章本计划所涉及标的股票数量和来源 (9)第六章本计划的时间安排 (10)第七章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及其确定方法 (12)第八章激励对象的获授条件及解除限售条件 (13)第九章限制性股票的调整方法、程序 (17)第十章限制性股票的会计处理 (19)第十一章公司授予权益、激励对象解除限售的程序 (20)第十二章公司及激励对象各自的权利义务 (22)第十三章公司及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 (24)第十四章本计划的变更、终止 (26)第十五章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原则 (27)第十六章其他重要事项 (29)第一章释义以下词语如无特殊说明,在本文中具有如下含义:第二章实施本计划的目的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核心骨干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国资发分配[2006]175 号)、《关于规范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国资发分配[2008]171 号)、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 126 号)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目前执行的薪酬体系和绩效考核体系等管理制度,制定本计划。
第三章本计划的管理机构一、股东大会作为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负责审议批准本计划的实施、变更和终止。
股东大会可以在其权限范围内将与本计划相关的部分事宜授权董事会办理。
二、董事会是本计划的执行管理机构,负责本计划的实施。
董事会下设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薪酬委员会”),负责拟订和修订本计划并报董事会审议,董事会对激励计划审议通过后,报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可以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办理本计划的其他相关事宜。
三、监事会及独立董事是本计划的监督机构,应当就本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是否存在明显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意见。
监事会对本计划的实施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进行监督,并且负责审核激励对象的名单。
独立董事将就本计划向所有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
公司在股权激励方案草案公告后至股东大会审议前对方案进行变更的,独立董事、监事会应当就变更后的方案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是否存在明显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独立意见。
公司在向激励对象授出权益前,独立董事、监事会应当就本计划设定的激励对象获授权益的条件发表明确意见。
激励对象在行使权益前,独立董事、监事会应当就本计划设定的激励对象行使权益的条件是否成就发表明确意见。
第四章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和范围一、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1、激励对象确定的法律依据本计划激励对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试行办法》、《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而确定。
2、激励对象确定的职务依据本计划的激励对象为实施本计划时在任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本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监事、独立董事。
二、激励对象的范围本计划涉及的激励对象不超过 1000 人,具体包括: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所有激励对象必须与公司或公司的子公司具有雇佣关系或者在公司或公司的子公司担任职务。
所有参与本计划的激励对象不能同时参加其他任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已经参与其他任何上市公司激励计划的,不得参与本计划。
三、激励对象的核实1、本计划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在内部公示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期不少于 10 天。
2、由公司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本计划草案公告前6 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情况进行自查,说明是否存在内幕交易行为。
知悉内幕信息而买卖公司股票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法律、行政法规及相关司法解释规定不属于内幕交易的情形除外。
泄露内幕信息而导致内幕交易发生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
3、监事会应当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核,充分听取公示意见,并在股东大会审议本计划前5 日披露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审核及公示情况的说明。
经公司董事会调整的激励对象名单亦应经公司监事会核实。
第五章本计划所涉及标的股票数量和来源一、标的股票来源本计划采用限制性股票作为激励工具,标的股票来源为XXXX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A股普通股股票。
二、标的股票数量本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3970万股,占本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458366.41万股的0.87%。
本次授予为一次性授予,无预留部分。
本计划中任何一名激励对象所获授限制性股票数量未超过本计划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之前公司股本总额的1%。
依据本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及公司其他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累计涉及的公司标的股票总量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
三、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以下百分比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注:(1)本计划激励对象未参与两个或两个以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中没有持有公司 5%以上股权的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2)在本计划有效期内,高级管理人员个人股权激励预期收益水平,控制在其薪酬总水平(含预期的股权收益)的 30%以内。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总水平参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或部门的原则规定,依据公司绩效考核与薪酬管理办法确定。
(3)激励对象因本计划获得的实际收益不得超过授予时薪酬总水平(含股权激励收益)的 40%,超出部分的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XXXX按授予价格回购注销。
第六章本计划的时间安排一、本计划的有效期本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72 个月。
二、本计划的授予日授予日必须为交易日,授予日由公司董事会在本计划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确定。
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计划且授予条件成就之日起 60 日内,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召开董事会对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进行授予,并完成登记、公告等相关程序。
公司未能在 60 日内完成上述工作的,终止实施本计划,未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失效。
公司在下列期间不得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1、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三十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三十日起算,至公告前一日;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日内;3、自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后二个交易日内;4、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