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床医学医学伦理学案例分析100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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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伦理学案例

医学伦理学案例

案例一:1998年北京某医院某眼科医生为第二天的角膜移植手术做准备时, 发现储存的角膜已坏死, 于是到太平间从一具女尸眼部取出眼球, 换上义眼。

这位医生用取出的角膜为一位被烧碱烫伤眼部的病人做了移植, 后又为一个老大娘做了移植, 使他们恢复了视力。

但是家属在给死者美容时发现眼睛受损, 报案索赔50万元, 控告该医生犯了《刑法》302条“盗窃.侮辱尸体罪”。

问:从医学伦理范畴看,这位医生错在什么地方?在什么情况下, 医生可以摘取死亡病人的角膜?(1)这位医生的动机是为了通过角膜移植使失明的病人复明。

但个人的良善动机不一定是符合职业伦理与社会伦理的。

(2)这位医生错在没有做和做好对该死亡病人的家属的知情同意(没有履行告知义务,侵犯了该死亡病人的家属的知情同意权)(3)只有在什么完整正确的知情同意情况下,即充分告知该死亡病人的家属以实情和征得其同意后,医生才可以摘取死亡病人的角膜。

P41案例二:患者张某,女,29岁。

曾因患妄想型精神分裂症入院治疗,一年前出院回家。

患者现已怀孕7周,其母亲和丈夫担心怀孕和分娩的痛苦对他的精神状态有不良的影响,于是都劝她到医院作流产手术,但她坚决要求继续妊娠。

作为医护人员,你会给他们提供什么样的咨询?(1)建议检查患者的精神健康状况。

如果患者的精神状况良好,应该尊重患者的自主权;如果患者的精神状况不稳定,应该酌情考虑家属的意见。

(2)建议建议检查患者及其胎儿的生理健康状况。

如果怀孕对患者和胎儿的身体健康不利,根据不伤害原则,应该做请考虑家属的意见;反之,则应该尊重患者的自主权。

(3)建议做遗传咨询。

如果患者的精神病史对胎儿有不良影响,根据不伤害原则,应该酌情考虑家属的意见;反之,则应该尊重患者的自主权。

P24案例三:4月25日,世界卫生组织宣布,墨美两国的猪流感疫情已构成“国际关注的公共卫生紧急事态”,所有国家应加强监控非正常爆发的流感类疾病和严重肺炎。

29日将流感大流行警告级别提高到5级,各国要积极应对,并及时通报甲型H1N1流感防控情况。

医学伦理学案例分析

医学伦理学案例分析

案例2: 大连市的一家三资企业厂房整洁,车间封闭,室内恒温, 玻璃窗上贴着一层防紫外线薄膜。但在1992年6月,这家企业有1,511名 女工相继发生头痛,眩晕,红、白细胞下降并伴有发热和抽搐。大连市 劳卫所对车间环境测定结果说明,空气质量恶化,负氧离子浓度仅为卫 生标准的1/5,二氧化碳浓度相当于影剧院散场时的状况。次年5伦理学分析。
案例1 :某患者因尿道口有脓液渗出到 皮科门诊就诊。医生对尿道口脓液进行淋病 双球菌涂片检查,结果阳性。按照?传染病防 治法?要求,医生应将该病例作为二级传染病 病例及时报告当地卫生防疫站,但患者以维 护隐私和声誉为由,强烈要求医生保守秘密。 同时,又以维护家庭和睦为由,要求医生对 其家属保密。从伦理学地角度医生应当如何 处理?

医学伦理学经典案例分析

医学伦理学经典案例分析

医学伦理学经典案例分析医学伦理学是研究医学道德和医学伦理问题的学科,主要性质为跨学科性质,涉及医学、伦理学、法律学等多个领域。

医学伦理学的关注点围绕着医生和患者之间的伦理关系,强调保持医学行为的道德性和尊重患者的人权。

好的医学伦理实践需要以受到尊敬的患者为核心,依靠保持病人福祉的基本原则和医术适度的平衡。

本文将分析几个医学伦理学的经典案例,以此为语境,讨论医生和患者的伦理关系,总结出一定的结论和启示。

1. 夏娃夏娃是一名13岁的女孩,她患有一种罕见的疾病叫做海绵状胶质病。

这种疾病会使她越来越虚弱,到了最后她将无法吞咽,无法呼吸。

在医师和家庭成员间的伦理争议中,被问到是否将给予夏娃生命维持治疗。

医学伦理原则:非伤害性原则、弱势群体保护原则、自决权原则结论和启示:对于夏娃的情况,医生和家庭成员应该充分尊重她的意志和自决权,与她保持充分沟通,并在充分的治疗、饮食、疼痛缓解措施、心理辅导等方面提供全面的支持,让她感受到安全和关怀。

同时,因其属于弱势群体,医务人员应加强保护,以非伤害性的原则来处理治疗。

2. John/Jane DoeJohn/Jane Doe是医学中用来描述身份不明的病例的术语。

在有些情况下,医疗人员需要在缺乏患者同意的情况下对其进行治疗。

结论和启示:在治疗John/Jane Doe时,医学人员必须尽最大努力识别患者的身份,同时采取措施保护患者的隐私。

如果情况紧急且患者无法表达他/她的意愿,医生可以在具备完整且相互独立的证据的情况下进行治疗,同时基于尊重生命的原则治疗。

3. 地球人在这个案例中,一个年轻男子被诊断出患有癌症,他拒绝进食并坚持要求与外星人沟通医学伦理原则:自决权原则结论和启示:对于患有心理障碍的患者,医务人员必须尊重患者的自决权,同时保证对他们的最佳治疗。

如果患者无法了解其状况,医生有责任寻找唯一适当的替代方案,以最低限度影响患者的自决权。

在医学伦理实践中,医生和患者之间的伦理关系非常重要。

医学伦理学中的问题案例

医学伦理学中的问题案例

医学伦理学中的问题案例案例一:患者李某,男,40岁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因患肝癌转移在家接受一般性治疗。

由于患者疼痛难忍,多次恳求妻子王某帮他结束生命。

夫妇俩平日感情深厚,王某不忍丈夫在生命的晚期再经受这些痛苦,于是王某含泪给丈夫。

服了农药,丈夫不久死亡。

事后李某的弟弟向法院起诉王某,结果王某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

分析:1。

患者在癌症晚期疼痛难忍的情况下,恳求妻子结束自己的生命,这对妻子来说确实是一件难事。

但妻子对医学和法律的无知,让病人本已痛苦的身心备受煎熬。

2.虽然目前没有关于安乐死的法律,但人们密切关注安乐死是否符合伦理。

我国对安乐死的定义是:患不治之症的病人处于危急状态,在病人及其亲友的要求下,经医生同意,采用人道的方法,在无痛苦的状态下结束病人的生命。

寻求安乐死的患者需要满足以下条件:患者处于难以忍受的痛苦之中,患有绝症,有摆脱的真诚愿望,并有家属的同意。

这种情况下,家属没有达成一致,死亡方式不舒服,患者很痛苦,违反了法律。

3.一般来说,法律和道德是一致的。

道德是法律的基础和依据,法律为道德提供保护,但有时两者并不一致。

在这种情况下,患者的妻子本质上是在帮助丈夫;忍受精神痛苦帮助丈夫死去,在道德上是值得人们同情的。

但在法律上,她考虑不周,抵触法律,没有提前解决可能出现的纠纷,所以受到了法律的制裁。

这是医学上没有处理好法律与道德关系的苦果,也是后人应该吸取的教训。

案例二:病人孙某,女,9岁。

因颈部包块来院就诊,经认真检查确诊为甲状腺癌,并有颈淋巴结转移。

经周密考虑,医生同孙母谈了如下内容:①根据病人所患癌症的病理类型分析,病人对化疗、放疗不敏感。

放疗、化疗只能起到短期维持作用,几乎没有根治作用。

②常规甲状腺癌根治术有较高的五年存活率,手术的成功希望较大。

但术后不可避免会造成颈部塌陷变形,肩下垂,身体外观和功能都要受到一定损害。

③改进型甲状腺根治术的五年存活率无明确定论,有文献报道效果较好,术后不会出现身体外观的明显改变。

医学伦理案例分析

医学伦理案例分析

医学伦理案例分析医学伦理是指医学领域中涉及道德、价值观和法律规范的伦理问题。

在医学实践中,经常会遇到一些涉及伦理的案例,这些案例需要我们进行深入的分析和思考,以便做出正确的决策和处理。

下面,我们将就一些医学伦理案例进行分析。

案例一,医生隐瞒病情。

某位医生在诊断一名患者时发现,患者患有晚期癌症,预后不乐观。

医生决定不告诉患者真相,以免给患者带来精神上的伤害。

然而,这种做法引发了伦理上的争议。

一方面,医生有义务告知患者病情,让患者有权利知道自己的病情和治疗方案;另一方面,医生也应该考虑到患者的心理承受能力,避免过多的负面影响。

针对这个案例,我们需要权衡医生的职业道德和患者的权益。

在这种情况下,医生可以选择与患者进行沟通,了解患者的心理状态和意愿,然后再决定是否告知病情。

同时,医生也可以寻求其他医疗团队成员或专业的心理医生的意见,共同商讨最合适的决策。

案例二,器官捐献。

一名患者因患有严重的器官疾病,需要进行器官移植手术。

患者的家属同意捐献患者的器官,以挽救其他患者的生命。

然而,这也牵涉到伦理上的问题。

首先,患者本人是否在意愿书上表达了器官捐献的意愿?其次,家属是否真正理解并同意了器官捐献的意义和后果?在这个案例中,医生需要尊重患者和家属的意愿,但同时也需要确保患者的权益不受侵犯。

医生可以与家属进行深入的沟通,解释器官捐献的意义和程序,同时也需要尊重患者的意愿。

在整个过程中,医生需要做到真诚、耐心,并尊重患者和家属的决定。

案例三,医疗资源分配。

在一些医疗资源匮乏的地区,医生需要面对医疗资源分配的难题。

例如,一名急需手术的患者需要使用一台唯一的手术设备,而同时还有其他患者也需要使用这台设备。

医生需要如何决定分配这个医疗资源?在这种情况下,医生需要考虑到患者的病情严重程度、手术的紧急性、患者的生存机会等因素。

医生需要权衡每位患者的权益,同时也需要考虑到医疗资源的合理利用。

在这个过程中,医生需要做出公正、合理的决策,并尽量避免主观因素的影响。

医学伦理学经典案例分析

医学伦理学经典案例分析

案例五:病人孙某,女,9岁。

因颈部包块来院就诊,经认真检查确诊为甲状腺癌,并有颈淋巴结转移。

经周密考虑,医生同孙母谈了如下内容:①根据病人所患癌症的病理类型分析,病人对化疗、放疗不敏感。

放疗、化疗只能起到短期维持作用,几乎没有根治作用。

②常规甲状腺癌根治术有较高的五年存活率,手术的成功希望较大。

但术后不可避免会造成颈部塌陷变形,肩下垂,身体外观和功能都要受到一定损害。

③改进型甲状腺根治术的五年存活率无明确定论,有文献报道效果较好,术后不会出现身体外观的明显改变。

但本院只有2名医生学习过该手术,本院尚未开展此手术,手术成功的把握较小。

分析:1. 从生命价值论而言,孙某的外在价值,即对他人及社会的价值很低,而内在价值其生命及健康也已基本不能保证,是没有做放化疗的必要的。

从生命神圣论而言,孙某有活下去的权利,只要病人要求,医生必须为其救治。

评价:若非病人本身有要求做放化疗以延长寿命,家属及医生不必作出此选择。

2. 以功利论角度看,此选择的结果是孙某有较大希望得以存活,虽然有外观功能上的缺损,但总体结果是利大于弊。

况且,身体外观可以通过后续治疗得到改善,功能可以通过训练及机体代偿等得到弥补,即使外观及功能都不能有所改善,至少9岁孙某可以活下去;以义务论看,医生救人性命乃是天职,此行为是对的。

评价:此选择综合看利大于弊,应被采纳。

3. 此选择结果优于前一选择但相对的风险也大,无论从生命神圣论、生命质量论及生命价值论哪个角度而言,都认为在改进型手术成功率较小的情况下,应当首先保证生命。

若是医院能够请来别的医院有经验的医生或让患者转院至有经验的医院,能保证手术成功率不低于或接近于常规手术,则可以选用此方案。

评价:在无法保证手术成功率的情况下,此选择不应被采纳。

案例六:患者陈某,男,19岁,大二学生。

他到医院泌尿科就诊,请求为他进行输精管扎结术,并说这是经仔细考虑后决定的,而且还在当地的精子库留下了精子,因此愿意承担以后万一后悔想改变初衷的风险。

经典医学伦理学案例

经典医学伦理学案例

经典医学伦理学案例1. 犹太人患者的治疗拒绝在犹太信仰中,对人体进行伤害和处理是严格禁止的。

因此,在医疗中,犹太人可能会拒绝一些治疗措施。

在这种情况下,医疗工作者需要仔细考虑治疗选择和尊重患者的宗教信仰。

医疗工作者应该保持开放心态,寻找其他的治疗选择。

此外,医疗工作者也应该尊重犹太人的信仰,不强迫他们接受治疗。

2. 终末期癌症患者的疼痛管理终末期癌症患者的疼痛会严重影响他们的生活质量。

医疗工作者需尊重患者的痛苦,提供疼痛缓解措施。

但是,在实施这些治疗措施时,医疗工作者也需要考虑到患者的安全和生命质量。

3. 医疗造假与伦理问题医务工作者因为种种原因会选择篡改患者检查结果、治疗记录,这种行为造成了患者的健康风险和医疗事故。

在这种情况下,医疗工作者应该坦白自己的错误,承担自己的责任,在保护患者权益的前提下找到解决的办法。

同时,相关机构也需要制定反腐铁规定,严格监管医疗行业,保证医疗服务的公正和透明。

4. 舞弊骗取医疗保险费一些人会通过虚报疾病或者使用套路进行诈骗,从医疗保险中非法获利。

这种行为不仅伤害了医疗保险公司利益,也伤害了患者利益。

医疗工作者要秉持着诚实、公正、透明的态度,拒绝这种行为。

同时,政府和医疗保险公司也应该提高监管力度,加强防范机制,保障医疗保险收支的平衡和公正。

5. 取精义父产子的伦理问题在一些不孕不育的夫妻中,男方通过取精,让自己的亲属为其应对不孕问题,甚至对异性进行取精、生孩子。

这种行为涉及到伦理和道德问题。

医疗工作者需要明确自己的角色,是不是支持这种行为?他们需要尊重患者的选择,同时也要保护亲属的利益。

最重要的是,还要准确把握亲属之间的关系,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临床医学医学伦理学案例分析100例

临床医学医学伦理学案例分析100例

【案例1】患者郑某,男,35岁,律师:因左膝关节半月板损伤住北京某区医院骨科准备手术,与因外伤致截瘫的王某同住一病室。

郑某的手术比较顺利,但与他同屋的王某却在郑某的术后第二天臀部出现疖肿。

又过两天,王某的疖肿化脓,细菌培养为凝固酶阳性金黄色葡萄球菌。

当郑某的手术切口拆线时,伤口出现感染,于是郑某提出是主管医生给王某换药后不洗手,即检查他的伤口造成的,并认为是医疗事故。

主管医生认为手术切口感染是并发症,并非罕见,并且术前已向家属作了交待,不属于医疗事故。

故而,医患之间发生了医疗纠纷,并很快反映到医院医务科。

医务科出面调查调解,并对手术切口感染进行细菌培养,结果也培养出凝固酶阳性金黄色葡萄球菌。

于是,医务科答应减免郑某的一部分医疗费用和给予一次性营养补助,并保证伤口愈合后出院,这样医疗纠纷才予平息。

在上述案例中,请指出哪些是医学问题,哪些是伦理问题?并进行伦理分析。

「伦理分析」在上述案例中,两位同住一病房的患者先后受到了细菌感染,这是个医学事实,也就是医学问题。

在事实面前,患者郑某认为是医疗事故,理由是主管医生给王某换药后不洗手便检查手术切口造成的;主管医生认为不属于医疗事故,理由是手术切口感染是并发症,并非罕见,并且术前向家属作了交待。

于是,双方发生了医疗纠纷,这属伦理问题,即根据医学事实该不该行动和如何行动的理由。

医务科在进行调查和调解时,对郑某的手术切口感染进行了细菌培养,证实两位患者同为金黄色葡萄球菌感染,但未作细菌的基因分型(一般医院此项检查有困难),因此从流行病学上既不能认定是交叉感染,又不能完全排除其可能性,这也是医学事实,也即医学问题,根据这个医学事实,医务科既没有认定为医疗事故,又没有简单地视为并发症,这样维护了医患双方的利益,从而平息了这场纠纷,这种处理也属于伦理问题。

从伦理上分析这场医疗纠纷,主管医生应负主要责任,因为他没有严格地遵守消毒隔离制度,而且简单地将交叉感染视为医学问题,并有推倭责任之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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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1】患者郑某,男,35岁,律师:因左膝关节半月板损伤住北京某区医院骨科准备手术,与因外伤致截瘫的王某同住一病室。

郑某的手术比较顺利,但与他同屋的王某却在郑某的术后第二天臀部出现疖肿。

又过两天,王某的疖肿化脓,细菌培养为凝固酶阳性金黄色葡萄球菌。

当郑某的手术切口拆线时,伤口出现感染,于是郑某提出是主管医生给王某换药后不洗手,即检查他的伤口造成的,并认为是医疗事故。

主管医生认为手术切口感染是并发症,并非罕见,并且术前已向家属作了交待,不属于医疗事故。

故而,医患之间发生了医疗纠纷,并很快反映到医院医务科。

医务科出面调查调解,并对手术切口感染进行细菌培养,结果也培养出凝固酶阳性金黄色葡萄球菌。

于是,医务科答应减免郑某的一部分医疗费用和给予一次性营养补助,并保证伤口愈合后出院,这样医疗纠纷才予平息。

在上述案例中,请指出哪些是医学问题,哪些是伦理问题?并进行伦理分析。

「伦理分析」在上述案例中,两位同住一病房的患者先后受到了细菌感染,这是个医学事实,也就是医学问题。

在事实面前,患者郑某认为是医疗事故,理由是主管医生给王某换药后不洗手便检查手术切口造成的;主管医生认为不属于医疗事故,理由是手术切口感染是并发症,并非罕见,并且术前向家属作了交待。

于是,双方发生了医疗纠纷,这属伦理问题,即根据医学事实该不该行动和如何行动的理由。

医务科在进行调查和调解时,对郑某的手术切口感染进行了细菌培养,证实两位患者同为金黄色葡萄球菌感染,但未作细菌的基因分型(一般医院此项检查有困难),因此从流行病学上既不能认定是交叉感染,又不能完全排除其可能性,这也是医学事实,也即医学问题,根据这个医学事实,医务科既没有认定为医疗事故,又没有简单地视为并发症,这样维护了医患双方的利益,从而平息了这场纠纷,这种处理也属于伦理问题。

从伦理上分析这场医疗纠纷,主管医生应负主要责任,因为他没有严格地遵守消毒隔离制度,而且简单地将交叉感染视为医学问题,并有推倭责任之意。

患者郑某从维护自己的权益出发,虽开始认定是医疗事故,但后来又服从了医务科的裁决,因此是无可指责的。

【案例2】患者李某,男,40岁,因患肝癌转移在家接受一般性治疗。

由于患者疼痛难忍,多次恳求妻子王某帮他结束生命。

夫妇俩平日感情深厚,王某不忍丈夫在生命的晚期再经受这些痛苦,于是王某含泪1给丈夫。

服了农药,丈夫不久死亡。

事后李某的弟弟向法院起诉王某,结果王某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

试对王某的行为进行伦理分析。

[伦理分析]1.患者在癌症晚期疼痛难忍的情况下求妻子结束其生命,这确是令妻子为难的事情,但妻子在医学和法律上的无知,反而又使患者本已痛苦的身心倍受煎熬。

2.安乐死目前虽无法律,但安乐死是否道德还是人们密切关注的领域,患者寻求安乐死需满足以下条件:患者疼痛难忍、疾病晚期、有诚挚解脱之意愿、家属同意。

本案例中,家属中成员未达成一致意见,而且死亡方式上也不舒适,患者很痛苦,这便触犯了法律。

3.一般来说,法律和道德是一致的,道德是法律的基础、依据,法律为道德提供保障,但有时二者并不一致。

本案例中患者的妻子本质上是为丈夫提供帮助;自己忍受精神的痛苦而帮助丈夫死亡,道德上值得人们同情,但是,在法律上她考虑得不周全,与法律相抵触,事先未解决好可能存在的纠纷,因此受到法律的制裁,这是未处理好医学中法律与道德关系之苦果,也是后人应吸取教训的。

【案例3】产妇范XX,39岁,妊4产1。

因过去有习惯性流产,第四次妊娠保胎至31周早产,新生儿体重1850克,而且出生后呼吸多次暂停,最长一次达20分钟。

B超检查发现新生儿有颅内出血,后来又发生吸入性肺炎、硬皮肿。

医生向产妇及家属交代新生儿病情危重,即使抢救能够存活,未来的智力可能较差。

但是,产妇和家属商定:即使孩子长大是痴呆也要不惜一切代价地抢救。

此时,医务人员应如何决策。

「伦理分析」该案例中,产妇有习惯性流产史,而且已经39岁,好不容易保胎分娩一早产儿,尽管早产儿病情危重且可能发生严重的后遗症,还要求不惜一切代价地抢救,这是可以理解的。

但是,从公益论考虑,孩子不是家庭的私有财产.医务人员应该劝导产妇和家属舍弃早产儿,以履行其社会责任。

如果产妇和家属执意不惜一切代价地抢救,医务人员只有尊重其自主选择,其后果由产妇家庭自负。

2【案例4】患者郑某,男,65岁,工人,公费医疗。

因肠梗阻和梗阻性黄疸急诊住某医院。

体检:巩膜及皮肤黄染,右下腹轻压痛和肌紧张,左下腹触及一个直径4cm圆形质韧肿物,边界不清且随呼吸上下移动。

综合CT、B超及胃镜检查结果,临床诊断结肠癌的可能性大,但不能完全排除淋巴瘤及十二指肠肿瘤,于是决定开腹探查。

术中发现空肠近端壁上有直径5cm的肿物,肠系膜上有直径2cm的淋巴结肿大,空肠远端壁上有直径3cm的肿物,胰头附近有多个淋巴结肿大,胆总管扩张,结肠未见肿物。

活检冰冻切片为恶性肿瘤,有淋巴结转移,因而肿瘤已达晚期,失去了根治的可能性,故行姑息性手术。

术后患者发生肺部感染、左心衰竭,继之又发生应激性溃疡而致上消化道出血,虽经抢救,但病情仍反复,患者处于多器官功能衰竭状态。

医生下病危通知,告知患者家属已无康复希望,并劝其放弃治疗。

此时,虽然患者已欠下医院医疗费8万元,而家属不但不愿放弃治疗且要求输血等抢救措施。

医务人员为避免与家属发生纠纷,遵照家属的要求而不惜一切代价地继续抢救半个月直至死亡,患者医疗费用总共为20多万元。

请对上述案例中医务人员及家属的行为进行伦理分析。

「伦理分析」从上述案例中看出,患者因晚期肿瘤而导致肠梗阻和梗阻性黄道,医务人员为解除患者痛苦和延长其生命时间进行姑息性手术是正确的选择。

但是,当患者处于多器官能衰竭、明知无望而怕与家属发生纠纷,医务人员屈从于家属的要求而不惜一切代价地抢救,这不符合生命质量、价值及公益论的伦理要求。

如果进行有限的抢救,既满足了家属不愿放弃抢救的愿望,也能节约大量的卫生资源,这样不失为最佳选择。

家属缺乏医学知识,虽医生告知病人无望,但仍抱着一线生还的希望而要求不惜一切代价地抢救,这是可以理解的。

但是,如出于其他动机,不惜公费医疗,那便是缺乏社会责任感的表现。

【案例5】患者王某,男,76岁,离休干部。

因与家人争吵过度激愤而突然昏迷,迅速送至某医院急诊。

经医生检查仅有不规则的微弱心跳,瞳孔对光反应、角膜反射均已迟钝或消失,血压200/1503mmHg,大小便失禁,面色通红,口角歪斜,诊断为脑溢血、中风昏迷。

经三天两夜抢救,病人仍昏迷不醒,且自主呼吸困难,各种反射几乎消失.面对病人,是否继续抢救?医护人员和家属有不同看法和意见:医生A说:“只要病人有一口气就要尽职尽责,履行人道主义的义务,”医生B说:“病情这么重,又是高龄,抢救仅是对家属的安慰。

”医生C说:“即使抢救过来,生活也不能自理,对家属和社会都是一个沉重的负担。

”但是,病人长女说:“老人苦了大半辈子,好不容易才有几年的好日子,若能抢救成功再过上几年好日子,作儿女的也是个安慰。

”表示不惜一切代价地抢救,尽到孝心。

儿子说:“有希望抢救过来固然很好,如果确实没有希望,也不必不惜一切代价地抢救。

”并对医护人员抢救工作是否尽职尽责提出一些疑义。

对上述案例及各种意见和态度,你是如何看待的。

【伦理分析】1.医护人员履行了治病救人的职责,毫不懈怠地为这位高龄患者抢救了三天两夜,分明已尽到了责任。

至于病情未见好转反而加重,这表明在现有医疗条件下,病情难以逆转。

2.1968年哈佛大学医学院特设委员会提出了脑死亡标准即病人自主呼吸停止,无感受性和反应性,诱导反射消失,脑电波平坦,进入不可逆转的深度昏迷状态,并在24小时内反复测试结果无变化者,就可宣布死亡。

这位患者基本符合上述标准。

因此,医护人员如实告诉病人家属不能再改善其生命质量,取得家属知情同意,仅采取支持疗法或撤消救护措施而放弃对病人的抢救,是符合生命伦理学观点,因而也是道德的。

但在谈话中应注意方式,切忌简单、生硬。

3.如果医护人员向病人家属讲明真实病情、表明态度后,而家属执意坚持继续抢救,医护人员仍应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对待,因为人们的传统习俗和心理状态不是一朝一夕能改变的,需要长期努力。

4【实例6】一位5岁女孩患肾炎继发肾功能衰竭住院三年,一直做肾透析,等候肾移植。

经父母商讨,同意家人进行活体移植。

经检查:其母因组织类型不符被排除,其弟年纪小也不适宜,其父中年、组织类型符合。

医生与其父商量用为供者,但其父经一番思考决定不做供者,并恳请医生告诉他的家人他不适合作供者,因他怕家人指责他对子女没有感情,医生虽不大满意还是按照他的意图做了. 讨论:医生“说谎”道德吗?其父的做法对吗?从伦理角度进行分析,并说明理由。

[伦理分析]1.医生“说谎”是保护其父的自主权,为了维护家庭关系的和谐,是可以理解的。

但最好是让家庭内部商量,以遵守医生的诚实原则。

2.从伦理学的理论基础出发,有两种理论是并存的:一是义务论,另一个是目的论即效果论。

由于理论起点不同,对此案例可得出不同结论:A。

从义务论出发,父亲对其子女有抚养的责任,当女儿生命处于危机之中,父亲为了保全自己,连亲骨肉也“视死不救”,在道德上是有缺陷的,为中国的传统道德所不容,会受到人们的谴责,也影响家庭的和睦,在个人良心上也是一件憾事.B,从目的论即效果论出发,女孩的生命质量已很低,即便移植成功生命质量也难以保障,以一方的器官丧失来挽救成活未卜的5岁孩子,从效用上未必有价值。

况且,其父是中年人,还有扶养另一子女的责任,正是干事业的最佳年龄,从代价效应分析,他不做供体也是有理由的。

【案例7】某医院20年前收治一名两度烧伤,面积达98%的10个月女婴,医护人员积极抢救,患儿得救了,但造成了终身残废。

面对此情况,患儿父母决定放弃抚养,交医院处理。

当时,医护人员出于人道主义,将患儿收治、喂养,但至今仍在该院病房.于是,人们对当时该不该收留患儿引起争论。

对此,你的态度如何?5【伦理分析】1.面对严重烧伤患儿,医护人员积极抢救,始终如一地履行人道主义责任,完全是正确的。

2.有些人从生命质量、生命价值论观点提出值得不值得抢救这个问题,也是可以理解的。

但是价值不光从经济消耗上去看,还要从人道精神和科研意义上去看,而且这种价值是难以用经济去衡量的。

3.此案例涉及社会问题,医院可以同有关部门联系,取得社会上的支持。

【案例8】某医院接到河南某县农村一位小学教师的来信,他提出愿意将自己的角膜献出,以换取一定的报酬用于办学。

他的理由:1.当地经济状况极差,政府虽多方筹资,但仍有数百名适龄儿童无法人学。

2.他本人年近46岁,在40岁时全身浮肿,确诊为慢性肾炎、肾功能不全。

目前虽能坚持工作,自感生命有限,愿将其角膜献出,为改善本乡办学条件做点贡献。

对此,应如何回信答复?【伦理分析】首先应肯定这位教师的奉献精神是可贵的,但此举不能支持,理由:1.世界不少国家法律规定,器官不能商业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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