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旧改造”背景下的广州城中村改造更新策略研究
广州市城中村改造项目存在问题与解决策略一一以冼村城中村改造项目为例

178 |R E A L E S T A T E G U I D E广州市城中村改造项目存在问题与解决策略以冼村城中村改造项目为例李 晨 (广东保利城市发展有限公司 广东 广州 510308)[摘 要] 本文基于广州市 城中村 改造的大背景,以冼村城中村改造为案例,深入剖析了城中村改造过程中的困境与根源㊂研究发现,改造过程中面临的主要问题包括留守户动迁拆除困难㊁产权注销措施执行落地难,以及回迁安置房分户分证登记缺乏明确的政策指引㊂针对这些问题,本文提出了加强政府引导㊁完善法律法规政策体系㊁加强行政执行力度以及明晰政策指引等解决策略㊂通过冼村改造案例的研究,旨在为广州市及中国 城中村 改造提供借鉴㊂[关键词] 城中村改造;城市更新;冼村[中图分类号]T U 7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4563(2024)03-178-03前言2009年,国土资源部和广东省政府经协商并报国务院同意,决定共同推进节约集约用地试点示范省建设,并将旧城镇㊁旧厂房㊁旧村庄改造作为推进试点示范省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㊂广州市作为省内排头兵,城市更新起步早,2009年-2014年,广州作为全国最早的 三旧 改造试点,大力推进琶洲村㊁杨箕村㊁林和村等城中村改造工作;2019年至今,广州持续深化城市更新工作,建立完善的更新政策体系及规划管控传导机制,谋划老旧社区成片连片更新改造提升㊂截至2023年8月,广州累计批复城中村改造项目82个,面积约38平方公里㊂累计批复城中村改造项目,完成改造的仅有猎德村㊁林和村㊁琶洲村㊁杨箕村㊁潭村等少数成功案例,部分旧村在获取批复十余年后均受制于各种原因,尚未完成改造㊂本文基于广州市 城中村 改造的大背景,以广州市冼村改造为具体的案例研究对象,对冼村全面改造项目基本情况㊁存在问题及解决策略等进行了详细地梳理与阐述㊂1 研究目的和意义冼村作为广州市中央商务区核心区域 城中村 ,从改造工作开始至今已历时十余年,历经波折,数易改造方案㊂冼村改造过程曲折,存在多方利益主体博弈,更体现了 城中村 全面改造的复杂性,是广州市 城中村 改造中的一个典型案例㊂因此,本文力求通过冼村全面改造案例的研究,发掘 城中村 全面改造过程中的困境与根源,为广州市及中国 城中村 改造提供借鉴㊂广东省 三旧 改造在城市社会和经济转型方面取得了显著进展,并带来了很多改善㊂然而,这一进程也伴随着很多问题,例如规划实施㊁政策㊁利益分配以及公共服务设施供给等问题㊂因此,针对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机制和政策制度改革等方面的研究需要进一步加强㊂我们应该通过追求效率和公平,促进包容性增长,从而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双赢局面[1]㊂此外, 城中村 改造还可以促进经济发展,吸引更多的企业和居民进入这些社区,从而推动城市的繁荣和发展[2-3]㊂ 城中村 的改造涉及到土地所有权㊁利益分配㊁投入成本等问题也成为改造中的难点和关注焦点[4]㊂2 冼村城中村改造的基本情况冼村位于广州市珠江新城核心区东侧,是天河区㊁国家级中央商务区核心区域最典型的城中村㊂地处天河区西南部,属于冼村街道的辖区范围,西侧为冼村路,毗邻天河东路及广州大道至越秀区;南侧金穗路,与猎德村临近,靠近珠江航道;北侧黄埔大道,西北方向是体育西小区和六运小区,远至天河体育中心和广州东站;东侧临猎德大道,近珠江公园㊁天河公园㊁暨南大学与华南快速,西北侧建设地铁13㊁18号线换乘站㊂改造前村屋1950栋,村民约5000人,握手楼林立,无有效交通㊁排水及相应配套设施㊂为了向冼村居民提供一个更现代化㊁绿色的生活环境,亦为了提升广州市城市形象,盘活低效用地,有关部门高度予以冼村旧城改造项目高度重视,自2010年起,就对其进行了城中村改造㊂目前,在有关部门的引领下,冼村城中村改造项目累计已完成99%村民村屋及外单位住宅的拆迁补偿签约任务,拆除率亦达99%,现剩余12栋村屋及39户外单位未签约拆除㊂已回迁复建安置房共三期1878套,在建四期复建安置房共2731套(已完成村民摇珠分房),近期拟开工复建安置房783套㊂冼村城中村改造项目现场呈现回迁房与留守户共存,未拆迁村屋与复建房施工并存的改造状态㊂截止至2024年1月,广州市有关部门对冼村的旧城改造问题多次召开专项会议,依据冼村城中村改造项目情况,对项目改造及存在的问题进行梳理分析,为后续的城中村改造提供了更具有参考价值的战略性意见㊂3 冼村城中村改造项目存在的主要问题3.1 缺乏有效行政及司法手段,留守户动迁拆除十分困难冼村全面改造中拆除已进入攻坚收尾阶段,但仍有村民拒签并提出天价补偿及无理诉求,项目因动迁问题陷入僵局,导致无法拆除房屋平整用地㊂在99%村民按照正常改造及补偿标准签约的情况,改造主体无法与拒签村民的要求达成一致,12栋村屋影响项目各地块建设㊂如何妥善处理此问题是关乎到冼村全面改造完成的时间和进度㊂其他学者如方萌在调研浙江省临安区的情况后总结出 城中村 改造存在以下问题:拆迁补偿模式单一㊁先拆迁后安置方式有待改善㊁交互机制欠缺㊁非拆迁对象欠缺考虑㊁R E A L E S T A T E G U I D E |179违规拆迁仍存等[5]㊂广州市城中村改造项目工作,即使是在政府领导和村集体的支持下,并已采取多种动迁措施,仍存在部分留守户拒绝签约并坚持远超补偿方案的诉求㊂当前面对此部分留守户没有法律强制措施,导致动迁工作进展缓慢,旧改工作面临巨大困难,集中体现在两个方面:1㊁改造范围内集体土地上房屋的拆迁难题:根据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印发的有关通知,对于拒绝签约的留守户,合作企业㊁村集体无法对其提起诉讼,且缺乏相应的法律强制措施,导致合作企业㊁村集体除了协商谈判别无他法;2㊁改造范围内国有土地上房屋的拆迁难题:部分旧改项目普遍存在零星国有土地上房屋,但由于与村集体之间不存在土地使用权分配㊁管理关系,村集体无法对其采取法律强制措施,合作企业难以通过谈判完成拆迁㊂主要原因一是由于广州市旧改拆迁补偿安置方案基本采取 一村一策 市场化谈判模式,缺乏强制统一的补偿标准,改造主体主要通过市场谈判制定拆补方案,缺乏公权力补位,村民普遍存在 既要还要,不低他人 的心理,补偿标准不断攀高;二是针对未签约的留守户通过民事诉讼方式仍难以解决,对于拒绝签约的被拆迁人,改造主体无法对其提起诉讼,缺乏法律强制措施作为保障,导致合作企业难以通过谈判完成拆迁㊂三是收回集体土地使用权缺乏法律强制措施作为保障,即使通过表决收回集体土地使用权也较难实际收回㊂3.2 产权注销措施执行落地难冼村城中村改造启动早,2010年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未能约定村民签约后配合注销,导致已签约99%村民皆未落实产权注销事宜,复建区回迁房无法完成新的确权登记,融资区无法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正常开发㊂按照现有政策,原则上需要被拆迁房屋产权人亲自申请办理产权注销,但原产权人普遍抗性较大,要求先取得回迁安置后再完成产权注销,否则权利没有得到保障,因此拒绝配合完成产权注销工作,但是不注销原产权就无法办理新的安置房的确权登记,形成死循环㊂另外或是由于被拆迁房屋涉及到继承㊁转让㊁赠与等产权纠纷的主客观原因,导致无法顺利办理产权注销登记,进而影响整个项目的供地㊁确权㊁预售等情况㊂针对广州旧改项目产权注销难题,广州市统筹做地指挥办公室于2023年7月底印发了‘广州市城中村改造集体土地转为国有土地后依嘱托注销登记流程指引“[6]㊂根据该指引,城中村改造项目在征地公告发布后,如被征收土地使用权人拒绝签订补偿协议的,在将相关补偿费用公证提存后,可以由区政府向不动产登记机构发出书面通知,不动产登记机构依嘱托办理产权注销登记㊂虽已有地方政策支持,但目前未有城中村改造项目切实落地执行该政策的先例㊂3.3 回迁安置房分户分证户确权登记缺乏明确的政策指引村民的被拆迁房屋(宅基地房屋)通常面积较大,改造完成后,原来的一栋被拆迁房屋可能变为多套回迁安置房,而村民(户主)普遍存在分户分证确权登记的诉求,即要求各套回迁安置房分别确权登记至其子㊁女名下㊂由于回迁安置房分户分证户确权登记缺乏明确的政策指引,部分项目在回迁多年后,仍有大量回迁安置房未办理不动产权证㊂一是政策指引不明确:回迁安置房分户分证户确权登记缺乏清晰的政策指引,导致在实际操作中存在诸多困难和不确定性㊂二是登记流程不规范:三是缺乏明确的政策指导,回迁安置房的分户分证登记流程可能存在不规范的情况,导致权属纠纷和登记错误的风险增加4 针对冼村城中村改造项目主要问题的建议4.1 建议加强政府引导,完善法律法规政策体系结合城中村改造工作面临的困难,建议立法机关㊁行政主管部门在制定地方性法规㊁改造政策时可以充分考虑以下几个方面:4.1.1 就改造范围集体土地上房屋的拆迁难题:可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六条之规定,由村集体通过表决收回未签约房屋集体土地使用权㊁经区政府审批后作出收回集体土地使用权决定的方式解决㊂但留守户拒绝交出土地的,则缺乏法律强制措施,恳请在立法或政策层面明确可向区政府申请作出责令交出土地决定,再依法申请强制执行;其次,如未签约房屋所在地块已作出征地公告的,恳请在立法或政策层面明确可依据‘土地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由区政府作出补偿安置决定,拒绝交出土地的再作出责令交出土地决定及申请强制执行㊂此外,建议立法机关在立法层面深化㊁落实行政裁决事宜㊂4.1.2 改造范围内国有土地上房屋的拆迁难题:建议在立法或政策层面进一步明确对于旧村改造项目中拒绝签约㊁搬迁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可由区人民政府作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形成点状征收机制,拒绝签约的则由区政府作出补偿决定,改造成本仍由合作企业承担㊂既不复议也不诉讼,又拒不搬迁的,则可申请强制执行㊂此外,如被拆迁人仍拒绝签约㊁搬迁的,还可依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改革加快推动 三旧 改造促进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粤府 2019 71号)之相关规定,由村集体经济组织向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裁决㊂如裁决被拆迁人搬迁后,被拆迁人拒不履行裁决结果的,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㊂4.2 建议加强行政执行力度,推行依嘱托注销工作4.2.1 对于已签约㊁已将房屋交付给改造主体拆除的情形,建议允许改造主体单方向不动产登记部门申请办理产权注销登记㊂被拆迁人已签约并已将房屋交付给改造主体拆除的,可视为签约人已自愿将其房屋权益让渡给改造主体,改造主体取得房屋的处分权㊂如经改造主体催告后,房屋产权人未在合理期限内办理产权注销的,则建议允许改造主体单方向不动产登记部门申请办理产权注销登记,不动产登记部门经实地查看确认房屋灭失后予以审批,并将原产权证公告作废㊂4.2.2 对于拒绝签约的情形,建议允许由村集体经济组织单方向不动产登记部门申请办理产权注销登记㊂如房屋所在地块已发布征收公告(征收决定)的,则可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四条等规定,由区人民政180 |R E A L E S T A T E G U I D E府作出相关决定后通知不动产登记部门办理产权注销登记㊂如房屋所在地块未发布征收公告的,则可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六条之规定,由村集体经济组织申请区人民政府收回集体土地(宅基地)使用权;在落实补偿㊁且房屋被拆除后,由村集体经济组织单方向不动产登记部门申请办理产权注销登记,不动产登记部门经实地查看确认房屋灭失后予以审批,并将原产权证公告作废㊂4.3 建议明晰政策指引,制定回迁安置房确权登记专项政策㊂依据相关法律㊁政策之规定,宅基地系以 户 为单位的,宅基地房屋应属于家庭共有财产,‘宅基地使用权证“登记的使用权人(户主)并非房屋的唯一权利人,而是代表全体家庭成员行使权利,其配偶㊁子女等均可认定为房屋的共同权利人㊂因此,一是建议行政职能部门出台政策,明确规定被拆迁人取得的回迁安置房可在其配偶㊁父母㊁子女等近亲属内部分户分证,即回迁安置房可直接确权登记至被拆迁人的配偶㊁父母㊁子女等近亲属名下,该行为应属 析产 ,并非赠与或者交易行为,无需补缴土地出让金及过户税费㊂二是建立完善的登记体系:建立完善的回迁安置房分户分证登记体系,确保登记流程的规范化和标准化,降低权属纠纷和登记错误的风险㊂三是加强权益保障:通过规范的分户分证登记,加强对回迁安置户合法权益的保障,确保其能够获得稳定的居住环境和合法的财产权利㊂结语在城市化进程不断加速的今天,城中村改造作为城市更新的重要一环,面临着诸多复杂的问题和挑战㊂本文以广州市冼村城中村改造为例,深入剖析了城中村改造过程中的困境与根源,并提出了相应的解决策略㊂首先,冼村改造作为广州市 城中村 改造的典型案例,其过程历经波折,存在多方利益主体博弈,体现了城中村改造的复杂性和艰巨性㊂这不仅要求我们认识到城中村改造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更需要我们深入研究和解决改造过程中遇到的问题㊂其次,本文总结了冼村改造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包括留守户动迁拆除困难㊁产权注销措施执行落地难,以及回迁安置房分户分证登记缺乏明确的政策指引等㊂这些问题不仅在冼村改造中存在,也在其他城中村改造中具有一定的普遍性㊂因此,解决这些问题对于推动城中村改造工作的顺利进行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㊂最后,针对这些问题,本文提出了加强政府引导㊁完善法律法规政策体系㊁加强行政执行力度以及明晰政策指引等解决策略㊂这些策略旨在推动城中村改造工作的顺利进行,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双赢㊂通过本文的研究,我们期望能够为广州市乃至全国的城中村改造提供有益的借鉴和参考㊂然而,城中村改造是一个复杂而漫长的过程,需要政府㊁社会各界共同努力㊂未来,我们仍需进一步深入研究城中村改造的相关问题,为实现城市的可持续发展和人民的幸福生活贡献力量㊂参考文献[1] 项振海,郭炎,袁奇峰,谭诗敏.广东省 三旧 改造研究进展[J ].上海城市规划,2018(04):68-73.[2] 刘朝阳.深圳市城中村 改造中的土地管理问题研究[D ].仲恺农业工程学院,2013.[3] 管见.城中村 改造的土地权属变更及补偿几个问题研究[D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2013.[4] 刘启俊.中小型城市 城中村 改造问题探析[D ].山西农业大学,2016.[5] 方萌,邹晨斌,傅锦敏. 城中村 改造现状分析及应对策略研究 基于浙江省临安区的调研分析[J ].吉林农业,2018(16):40-41.[6] 广州市统筹做地指挥办公室(2023).广州市城中村改造集体土地转为国有土地后依嘱托注销登记流程指引.(穗做地办函 2023 2号)(上接第177页) 持续材料,降低对资源的消耗㊂通过优化建筑设计和设备布局,采用节能技术和可再生能源系统,最大限度地减少能源消耗,减少温室气体排放㊂考虑建筑对社区和居民的影响,促进社会公平和包容,鼓励使用本地劳动力和材料,改善居民生活质量㊂设计雨水收集系统,实现雨水再利用,减少对自来水的需求,提高建筑水资源的利用效率㊂在建筑规划和设计阶段进行全面的生命周期分析,考虑建筑建造㊁使用㊁维护和拆除阶段的环境影响和资源消耗,以期最大程度减少对环境的负面影响㊂借助先进的设计软件和模拟工具,进行建筑性能仿真和优化,为建筑实现更高效的资源利用和舒适的室内环境㊂通过综合考虑上述因素,可持续性整合将建筑的设计和规划过程中的环境㊁社会和经济问题相结合,为人们提供更为健康㊁高效和持久的建筑空间㊂结束语本研究深入探讨了建筑设计中空间规划与功能优化的重要性和具体策略,希望能为当前建筑行业的从业者提供有益的参考,以促进建筑设计的发展和进步㊂我们还将继续致力于这一领域的研究,不断探索更加创新和实用的空间规划与功能优化策略,为建筑设计的可持续发展贡献我们的力量㊂参考文献[1] 姚友龙.高层建筑在城市空间中的规划设计探讨[J ].中国标准化,2019,(16):65-66.[2] 王志赫.基于语义网络的建筑空间设计策略研究[D ].东北林业大学,2018.[3] 孟旭鹏.B I M 技术在建筑设计中的应用研究[J ].山西建筑,2017,43(36):30-31.[4] 林雨.全龄复合型社区养老地产空间规划与建筑设计策略研究[D ].山东建筑大学,2016.[5] 雷鸣.城市综合体对城市空间规划发展的影响研究[D ].南昌航空大学,2014.。
关于“三旧”改造模式研究探讨

关于“三旧”改造模式研究探讨摘要:城市更新作为一项动态推动工作,是一个需要长久实践的领域,广东省先试先行,在规划编制、实施管理、政策保障等方面做出了一系列积极有益的探索和尝试,对我国其他地区的城市更新具有前瞻的影响。
城市更新规划作为引导城市高质量发展,助推城市产业转型升级,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完善城市空间规划体系,弥补原有规划落地性不强的重要抓手与手段,未来,在技术方法、行政管理以及实施保障方面还需要随着城市发展的实践不断创新。
关键词:三旧改造;城市规划;广州市;思路引言:广东三旧改造是指广东省特有的改造模式,分别是“旧城镇、旧厂房、旧村庄”改造。
“三旧”改造是国土资源部与广东省开展部省合作,推进节约集约用地试点示范省工作的重要措施。
开展“三旧”改造的项目,必须符合城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总体规划,纳入“三旧”改造总体规划、年度计划,已纳入省“三旧”改造监管数据库,需制订改造方案,并且通过市(县)人民政府的批准。
旧城镇主要是指各区、镇(街道)城区内国有土地的旧民居、旧商铺、旧厂房等。
包括因产业调整而搬迁或者停产的工业所留下的旧厂房、旧仓库;上世纪80年代及以前的棚户、简屋、单层砖混结构等建筑结构简陋、外观环境差的危旧居民用房;物业价值低于土地价值的旧商铺等。
改造项目应确定最小面积,以体现整体改造效益,其最小面积应由每个地区因地制宜确定。
如佛山确定为:低层建筑应不小于500平方米,多层建筑不小于1000平方米,中高层、高层居住建筑不小于2000平方米,高层公共建筑不小于2500平方米。
如广州黄埔印象旧街区改造,黄埔印象三旧改造后被评为黄埔区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基地。
[1-2]旧厂房主要指镇(街道)、村和工业园区内的旧厂房以及严重影响城市观瞻的临时建筑。
包括上世纪90年代及以前建设的临时建筑、单层简易结构旧厂房;容积率低于0.6的旧厂房;与土地利用规划、城市总体规划用地性质不符,占用滩涂、农田等生态用地的违章建设厂房;地均产出低于100万元/亩的低效工业工地;国家禁止类和淘汰类产业的旧厂房;废水、二氧化硫、粉尘、烟尘等工业污染物排放未100%达标的旧厂房;能耗和水耗高于国家和省规定的产品能耗、水耗限额标准的旧厂房等。
毕业论文-“城中村”旧城改造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以广州市为例

毕业设计(论文)题目:“城中村”旧城改造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以广州市为例“城中村”旧城改造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以广州市为例摘要城中村是我国城市化进程中存在的普遍而又独特的现象。
随着城市经济发展的提速,城市规模急剧扩大,城中村也随着城市发展逐步形成。
城中村改造是一个城市走向现代化的必由之路,是一项具有重大意义的工作。
因此,研究城市化进程中城中村的改造问题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
本文以广州市为研究区域,在综述国内外对城中村问题研究的基础上,运用郊区城市化理论、二元结构理论和可持续发展等理论,分析城中村形成的原因,针对广州市城中村的类型、改造现状等情况,探讨广州市城中村存在的问题及改造的必要性,并由此提出了城中村改造的思路和对策。
为了避免新的城中村现象出现的恶性循环,本文最后对此进行了再思考并提出了相应对策。
关键词:二元管理结构;城中村改造;问题;对策RESEARCH ON THE PROBLEMS ANDCOUNTERMEASURES OF “URBAN-VILLAGES”RECONSTRUCTION ----TAKING GUANGZHOU AS ANEXAMPLEABSTRACTVillages existing in China's urbanization is the universal and unique phenomenon. Along with the development of urban economy, urban size increasing dramatically speed, villages with urban development also forms gradually. City village reconstruction is a city of modernization way is a great significance of the work. Therefore, the study of the transformation of urbanization midtown is of important theoretical significance problems and practical significance.Taking Guangzhou as the study area in this review, the research of villages, on the basis of suburban urbanization theory, using dual structure theory and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theory, analyses the causes of the formation of villages in Guangzhou city, the type, the transformation situation villages such as Guangzhou villages, discusses the existing problem and the necessity of reform, and then puts forward the city village reconstruction ideas and countermeasures. In order to avoid new villages phenomenon to appear vicious circle, this paper finally discusses this and think and puts forward some corresponding measures.Key words:dual management structure; “urban-villages”reconstruction; question;countermeasure目录1 绪论 (1)1.1 研究的目的和意义 (1)1.2 国内外研究现状综述 (1)1.3 研究的基本内容和方法 (4)2 我国城中村现象形成的原因分析 (5)2.1 我国城中村现象概况 (5)2.2 城中村现象形成的原因分析 (7)2.3 我国城中村改造的必要性 (8)3 广州市城中村改造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10)3.1 广州市城中村现状简介 (10)3.2 广州市城中村改造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1)3.3 广州市城中村问题形成的原因分析 (11)4 我国城中村改造的思路及对策 (13)4.1 城中村改造的最终方案必须是以各方利益的平衡为前提 (13)4.2 政府在改造中应承担更多成本并发挥主导作用 (13)4.3 必须首先化解较为突出的城中村利益导向机制异化问题 (13)4.4 改造不宜大规模进行,而应有步骤、分阶段推进 (14)4.5 合理运筹可“生财”的土地资本,实现多方共赢 (14)5 城中村改造问题的再思考 (16)5.1 尽早介入城中村管理 (16)5.2 健全社会保障体系 (16)5.3 提高村民的技能素质 (16)5.4 保留民俗文化 (17)6 结论 (18)参考文献 (19)致谢 (20)1 绪论1.1 研究的目的和意义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市快速扩张,对土地的需求更加迫切。
广州市“三旧”改造中的城市更新发展研究——猎德村

广州市“三旧”改造中的城市更新发展研究——猎德村改造案例分析广州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城市规划原理指导老师曲少杰建环零八一班罗明艺0816030016摘要:广州市“三旧改造”如火如荼地进行中,对其当中的城市更新发展研究,就以猎德村的改造为例进行分析。
猎德村作为广州市城中村的改造的第一个试点,其发展模式及当中出现的问题,很值得我们一一探讨研究。
关键词:改造容积率猎德村城市规划1、调研概况介绍三旧改造是指“旧城镇、旧厂房、旧村庄”改造。
“三旧”改造是国土资源部与广东省开展部省合作,推进节约集约用地试点示范省工作的重要措施。
1.1 旧村居主要指城市规划控制区范围内的城中村;大量用地被城市工业区、物流园等产业园区占据的园中村;不再适宜生活居住,村民须逐步迁出或整体搬迁形成的“空心村”。
具体包括上世纪80年代及以前的砖土结构建筑;不符合国家规范和地方技术标准的各项指标的城中村、园中村;违法违章建筑、单家独户的旧村居;水、电等基础设施,体育、卫生等公共服务设施,交通、消防、生态环境等严重滞后的,不适宜居住的空心村、园中村等。
1.2 旧村改造具体进展情况2020年前,基本完成138条“城中村”改造任务,目前,已有15条村完成了改造方案审批工作。
其中猎德村复建安置房已建成投入使用;林和村已清拆完毕,安置房工程已开工建设;杨箕已基本拆平并完成土地公开出让工作;琶洲、文冲、冼村、小新塘村已开始签订拆迁安置补偿协议及部分拆除,花地、西塱裕安围已开始安置房建设。
据悉,今年旧村改造方面,重点推进位于珠江新城、白云新城等十大城市重点功能区以及番禺南站地区等重点区域,影响城市景观和区域协调发展的旧村(城中村)全面改造项目;在推进海珠区黄埔古村、荔湾区裕安围村综合整治项目的基础上,启动花都狮前村等几个具有历史文化保护价值的旧村整治项目。
1.3 主要政策依据⑴《印发广东省建设节约集约用地试点示范省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府明电[2009]16号)⑵《关于推进“三旧”改造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若干意见》(粤府【2009】78号)⑶《转发省国土资源厅关于“三旧”改造工作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粤府办[2009]122号)⑷《关于加快推进“三旧”改造工作的意见》(穗府【2009】56号)⑸《广州市旧城更新改造规划纲要》(征求意见稿)⑹“三旧”工作流程(征求意见稿)1.4 全面改造模式的财政支持政策⑴.全面改造项目通过土地公开出让融资的,土地公开出让收入中的改造成本部分,在土地公开出让后先行拨付给村集体经济组织。
广州“三旧”改造政策反思与城市更新方向探索

增量 扩 张 向存 量 挖潜 转 变 ,因此 , “三 旧 ”改造 政 和人居 环境 ”表现乏力 ,最终 目标体现也不 突出。广
策 目标 G1对 节 约集 约 用地 价 值 观 V 的反 映 是充 要 州市 “三旧”改造政策是 为解 决城市用地缺 口,通过 编 制 改造 规划 、分 类 而来 ,但是 其对于城市人 居环境 改善 的关注 ,已为政
集约水平 的提升 ,产生 了显著 的政 策效 果 。但是 ,随
2 “三 旧" 改造政 策的 s—CAD 分析
着城 市空间功能整合优化和城市发展转 型 ,以往着 眼
于 土地潜 力指标为 中心 的 “三 旧”改造模式越来越不 2.1 S-CAD 政策分析 方法
能 满足 城市 综合 环境 改 善 的需 求 。2015年 广州 市政
2018年第 5期 》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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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 1 广州市 ··一 二lB”改造政策 s—cA。分析
母 《 2o18年第5期
质 情报
土 地 管 理 与 制 度 改 革
(2)充 要 性 分 析。 从 探 索 节 约 集 约 用 地 的途 定 了基础 。
径 来看 ,瞄准 “三 旧”地 块进 行 二次 开 发释 放 用地
旋 情报
土地管理与制度改革
广州 “三 ;日"改造政 策反思 与城市 更新 方 向探索
王 思砚
(华 南农 业大 学海 洋学院,广 东 510642)
摘 要 : “三旧”改造不能只为土地 空间的改造 而改造 ,应该全 面着眼于城 市更新发展的 需求 ,探 索城 市 空 间改造与社 会进程 的整体优 化。本 文引入 “S-CAD”政策评 估 方法 ,反 思 “三 旧” 改造政策 立场、 目标 、 手段和结果之 间的关 系,详细深入分析 了 “三旧”改造 面临的 困境 ,探 讨 了 “三 旧”改造 向城 市更新转 变过程 中呈现的阶段性特征 ,指 出了广 州市城 市更新 发展 的改进方 向。
用地管理视角下城市更新实践与思考——以广州市城中村改造为例

我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城市建设从关注增量扩张向注重存量更新转变,城市更新成为城市建设走向内涵式、集约式、精明增长的重要方式[1, 2]。
2022年,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加快转变超大特大城市发展方式,实施城市更新行动”。
在这一总体要求下,广东省委十三届三次全会强调“围绕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和构建新发展格局战略任务,突出重点、久久为功”,提出奋力实现“十大新突破”的“1310”部署。
为适应国家、省高质量发展和实施城市更新行动的战略要求,广州市城市更新也已迈入深入推进“三旧”改造的新阶段。
2023年,广州市委第十二届六次全会对照省委“1310”具体部署,提出“1312”思路举措,提出“积极稳步推进城中村改造,率先转变超大城市发展方式”。
在此背景下,广州探索城中村改造的新思路、新方式,拓展城市高质量发展新空间迎来了新的挑战和机遇。
自2009年广东省人民政府按照部省合作共建节约集约用地示范省的部署,出台《关于推进“三旧”改造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若干意见》(粤府〔2009〕78)以来,广东省范围内自上而下大力探索城市更新的有效路径,目前广东省、广州市等省、市层面已出台多项统领办法、配套政策等,从顶层设计到具体实操,城市更新政策体系逐渐完善。
纲领性政策如省层面印发的《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改革加快推动“三旧”改造促进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粤府〔2019〕71号)和《广东省旧城镇旧厂房旧村庄改造管理办法》等,市层面积极响应,摘要 在国家要求实现高质量发展的背景下,广州市城市更新已迈入深入推进“三旧”改造,实现城市有机更新的新阶段。
研究响应国家、省、市实施城市更新行动、积极稳步推进城中村改造的要求,梳理广州市城市更新历程,基于用地管理视角,分析当前广州市城中村改造实践情况和面临的现实困境,针对性地提出面向实施的相应对策建议,主要包括完善政策、畅通流程、数字赋能等维度,以期促进用地管理规范化、高效化,为加快城中村改造项目推进,实现城市高质量发展提供参考。
城市化背景下的“城中村”改造模式研究——以广东省广州市为例

城市化背景下的“城中村”改造模式研究——以广东省广州市为例李婧(华南理工大学公共政策研究院,广东广州510640)摘要:在快速城市化的背景下,“城中村”问题既是一种必然产生的社会现象,也是城乡关系中的现实问题。
“城中村”改造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如何平衡政府、村民、开发商等多元主体之间的利益分配是“城中村”改造中的关键所在。
文章梳理了广州市“城中村”改造的历史变迁,归纳“城中村”改造过程中政府主导、开发商主导、村集体主导三种改造模式的特点。
在此基础上,选取广州市猎德村作为研究案例,分析“政府主导+以村为主+市场参与”改造模式的优势与风险。
研究发现,政府在“城中村”改造过程中起决定性作用;“城中村”的土地属集体所有,改造村集体用地要最大程度地保障村民的利益;在“城中村”的改造过程中,开发商应追求适度的利益以建立良好的企业形象。
关键词:城市化;“城中村”;改造模式;城市更新中图分类号:F299.21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3291(2021)05-0076-09一、引言城市化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程度的必然趋势。
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新中国成立初期,中国以常住人口衡量的城市化率为10.64%,到改革开放初期(1978年),这一数值为17.9%,较1949年仅增长了7.28%。
①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中国城市化的速度不断加快,城市规模不断扩大。
2011年,中国的常住人口城市化率首次突破50%,并于2019年增长至60.6%,户籍人口城市化率也高达44.38%。
随着城市化的迅速发展,农村土地被大量征收,农村劳动力也逐渐向城市转移,在这一过程中,位于城市边缘地区的农村逐渐被城市包围,“城中村”现象由此产生。
“城中村”是介于城镇与乡村之间的一种特殊形式,是城市发展到特定阶段制度与行为主体相互作用下的产物。
②国际学术界也将“城中村”称为“半城市化地区”,其特征表现为:具有较高的非农化水平和较低的产业人口聚集程度。
三旧改造下生态地区城中村改造困境及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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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 结 一 般 城 中 村 问 题 特 征 , 主 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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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中村 : -I B 改造 : 生态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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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 r b a n v i l l a g e s i n e c o l o g i c a l a r e a , he t r e re a a l o t d i f i f c u l t i e s . I n o r d e r t o i f n d o u t t h e a p p r o a c h, t h i s a r t i c l e p r o v i d e s c o mp r e h e n s i v e me t h o d s b a s e d o n e c o l o g y , l a n d , c o o p e r a t i o n p a t t e r n , h i s t o r y , c h ra a c t e r i s t i c s , i n d u s t r y a n d o t h e r a s p e c t s a n d t a k e s Tu h u a v i l l a g e r e n e wa l i n t e n t h o u s a n d a c r e s o f o r c h rd a a r e a a s a 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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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旧改造”背景下的广州城中村改造更新策略研究【摘要】本文以广州市“三旧改造”为背景,分析目前广州城中村的现状及存在问题,提出城中村“三旧改造”的原则,空间与政策相配合,照顾村民利益与城市发展,近期与远期相结合,并在此基础上对其改造策略进行研究。
城中村的改造与更新将改善居住环境,节约城市建设用地,拓展城市发展空间,对于城市的发展是十分必要的。
【关键词】三旧改造;城中村;改造更新策略1、“城中村”与“三旧改造”的概念与关联“城中村”从狭义上说,是指农村村落在城市化进程中,由于全部或大部分耕地被征用,农民转为居民后仍在原村落居住而演变成的居民区,亦称为“都市里的村庄”。
从广义上说,是指在城市高速发展的进程中,滞后于时代发展步伐、游离于现代城市管理之外、生活水平低下的居民区。
“三旧改造”主要是指“旧城镇、旧厂房、旧村庄”的改造,其中“旧村庄”主要指城市规划控制区范围内的城中村;大量用地被城市工业区、物流园等产业园区占据的园中村;不再适宜生活居住,村民须逐步迁出或整体搬迁形成的“空心村”等。
“城中村”这一概念由来已久,而“三旧改造”是近几年广东省在城市更新中提出的新口号,是新形势下对城市土地改造赋予的新定义。
广州市“城中村”的改造属于“三旧改造”的范围,借助“三旧改造”政策的推广与实施,“城中村”应进行更为集约、有效的更新。
2、“三旧改造”的背景及政策解读(1)背景“三旧改造”是国土资源部与广东省开展部省合作,推进节约集约用地试点工作的重要措施。
广东省政府下发了相关文件——广东省人民政府粤府[2009]78号《关于推进“三旧”改造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若干意见》;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粤府办[2009]122号《转发省国土资源厅关于“三旧”改造工作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等。
“三旧改造”已上升为广东全省的发展战略。
“三旧改造”重点在于集约用地,通过盘活存量土地来满足发展用地的需求,控制和减少土地新增消耗,解决资源、环境瓶颈问题,对城市建设、固定资产投资、人居环境改善、产业转型升级、拉动经济增长等有着巨大的影响。
(2)有关城中村“三旧改造”的政策解读城中村可直接将集体土地申报转国有用地,只要有三分之二村民通过,村集体可以报给办事处,再报给市政府,之后报给省政府办理审批手续,不用按现在的征地程序,大大降低交易成本;不超过10%的小面积土地,如边角地、插花地、夹心地等,可纳入改造方案一同申报;土地收益可返还农村集体,对农村集体土地进行三旧改造,60%可返还给村集体;同时,城中村改造还可享有政府优惠政策:登记国有土地按照现状确定,现在用作商业的为商业用地,现在用作住宅为住宅用地,从而使商业得到合理补偿;村自主改造可协议出让土地,并享受优惠的土地出让金政策,在符合城市规划的前提下,以流转的方式自主招商融资进行改造;不足基准面积可补差价,广州市将实行复建补偿、货币补偿等多种补偿方式,对合法面积施行拆一补一;安置房转变土地性质后可买卖,转为国有用地的房屋,在交纳了土地出让金后可以进入市场进行出让。
在城中村的改造中,应充分利用政府给予的政策与优惠,加快城中村改造进程。
3、城中村现状及存在问题九十年代开始,广州市城市建设用地急剧扩张,其结果是导致城市边缘区的大量自然村落为城市建成区包围或纳入城区建设范围 ,城市边缘农村成为“城中村”。
目前 ,广州城市建成区范围内共有“城中村”139个,这些“城中村”分布范围广,几乎遍布城市规划区内的每一区、每一角落。
与城市其他建成区相比,“城中村”的容积率较低,普遍不及城市居民的 1/2,而人均居住用地面积则大大高于城区居民人均居住用地面积,这与国土资源部要求的“提高土地使用效率,实现集约利用,优化产业结构,调整土地性质,建立合理结构”的方针大不相符,很大程度上浪费了的城市土地资源。
广州市“城中村”主要存在以下问题:(1)人口杂乱。
“城中村”由村民、市民和流动人口混合构成,且外来人口较多,租住在城中村的外来人口一般为本地人口的5—10倍,远高于内陆甚至沿海其它中心城市的水平。
这无形中给“城中村”的治安及管理带来了严峻的考验。
(2)城市规划滞后,违法违章建筑相当集中。
依城市规划标准,政府批给农民的自有住宅一般为3层左右,但绝大多数村民都擅自加扩建到了5、6层,甚至10层以上,一户多宅和一宅超面积现象普遍,违法建设和无证物业比重很高,出现“一线天”、“握手楼”、“贴面楼”等,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整体人居环境质量无法达标。
(3)建筑老旧,上下水、电、气等基础设施不配套且严重老化;内部道路狭窄且不成系统,建筑密度过大,间距大多不满足消防及通风、采光要求。
(4)土地使用存在诸多问题,宅基地、工业用地、商业用地相互交织;存在大量乱占、乱圈地现象;非法租赁、转让、倒卖土地,管理混乱;以土地入股开办各种实业;用集体土地抵押贷款;用集体土地进行非法的房地产开发、经营等。
“城中村”不仅影响城市的美观,也阻碍城市化进程,制约着城市的发展,已成为困扰城市发展的“痼疾”。
因此,“城中村”的改造是自身发展的迫切要求,是“三旧”改造的政策要求,是土地集约化利用的客观要求,是改善提升地区形象的心理要求;“城中村”的改造将在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完善城镇基础设施,优化人居环境等方面起到积极的示范带动作用。
4、城中村“三旧改造”原则及策略(1)城中村“三旧改造”的原则空间与政策相配合:空间规划要有坚实的政策研究支持,政策研究也要针对具体的村来制定,从制度着手,从实体入手,才能把城中村改造中的各方利益落到实处。
照顾村民利益与城市发展:保证村民住得好,收入有增长,公共开支有着落。
规划必须自始至终要尊重村民现有的收入和生活习惯,在规划中要合理解决利益分配问题,建立城中村按城市规划改造建设激励机制。
通过村庄的更新改造来增强本地区的吸引力,促进城市发展。
近期与远期相结合:规划要考虑到实施的时序性,制定不同阶段的发展目标与具体的行动计划,做到近远期相结合。
通过城中村改造,实现城中村居民的深度城市化与和谐发展,其结果表现为三个方面:在经济上实现利益的平衡;在管理上实现社区的转型;在空间上实现形象的变革。
(2)城中村“三旧改造”的策略①改造“城中村”必须因地制宜,做到“一村一策”。
通过政策创新达成各方认同的政策标准和实施策略,由此推动改造规划的进行。
在统一制定政策前提下,区别不同情况,确定不同的改造方式,坚持维护村民合法权益的原则。
维护集体经济和村民的合法权益,提升村民的生活质量,是“城中村”改造成败的关键。
②滚动式推进,逐步改造。
采用滚动迁建和局部置换的方式逐步抽疏、更新旧村,分期分批推进改造,逐步实现城中村发展与城市规划的整体协调。
这种做法一方面是采取以村民自主改造为主的模式所决定的,另一方面也是缓解资金压力的必然选择。
③社区规划方法,互动式的规划。
变传统的空间规划为社区规划,鼓励村民、外来人口、企业等多方参与规划过程,在参与过程中形成一致的规划方案。
过程中针对农村社区人们文化水平不高和具有抵触规划的意识等现实,充分重视规划过程中的交流、协商,深入社区进行规划教育,普及和强化规划意识。
④通过引入市场参与主体推进“城中村”改造,解决城中村改造资金难题。
根据各区段城中村的条件类型差异,适当辅之以综合房地产开发、政府赎买等其它可行的改造模式。
如采用房地产开发的方式,房地产开发以物业的市场租售筹集改造资金,政府给予规划指标和城建税费上的优惠,并将开发利润留给村里以支持滚动改造。
⑤经济利益平衡。
村民的经济收入不能降低,对经济利益的平衡补偿是顺利推进城中村改造的首要前提。
在补偿形式上,灵活采取物业换土地、商铺换住宅的方式予以解决,而不一定采取单一实物补偿,而是多种补偿方式相结合。
5、引发的思考在“城中村”改造过程中,众多低收入外来人口如何居住是不容忽视的问题。
外来人口在广州的城市建设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很大程度上推动着城市建设的发展,同时,他们中的大部分人主要靠租用“城中村”的住房生活 ,一旦“城中村”进行改造完成 ,居住条件改善的同时,也使他们往往因为承担不起高昂的房租,失去继续租住的能力,被迫迁往更为偏远的市郊,导致新的城中村的产生。
城中村的拆迁、改造涉及到大量外来人员的迁徙,会引发一系列的社会问题,在改造中适当考虑对这部分人群的安置,使他们可以以较为低廉的价格继续租住在改造后的城中村,将更有利于社会的稳定、和谐发展。
6、结语目前,广州市已为“三旧”改造制定了一系列计划,包括10 年内基本完成全市“三旧”改造;3 年~5年内基本完成越秀、海珠、荔湾三大旧城区的重点区域改造,以及52 条城中村的改造等等。
在广东省在土地资源供需矛盾日益突出,国家城市建设土地供应政策从严从紧的情况下,“三旧”改造拓展了建设空间,保障了发展用地,是为推进节约集约用地试点示范省建设探索出一条新路。
同时,“城中村”的“三旧改造”是改善人居环境,提升城市品位、推进城市化进程的必经之路,是建设文明、生态、和谐、宜居城市的重要保障。
参考文献[1] 黄健文、徐莹.对旧城改造的再认识——以广州市“三旧”改造工作为例[j].规划师.2011年01期[2] 周晓傅方煜.由广东省“三旧改造”引发的对城市更新的思考[j].现代城市研究.2011年08期[3] 郭谦、吴昊潼.广州城中村改造的问题和改造可行性模式研究[j].四川建筑科学研究.第 33卷,2007年 6月第3期廖远涛、代欣召.城中村改造的政策及实施评价研究——以广州为例[j].现代城市研究2012年03期[4] 广州市三旧改造政策解读.百度文库[5] 广州城中村改造的思路、模式与对策研究.百度文库[6] 城中村改造的意义.百度文库[7] 广东省人民政府粤府[2009]78号《关于推进“三旧”改造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若干意见》;[8]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粤府办[2009]122号《转发省国土资源厅关于“三旧”改造工作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参考文献[1] 黄健文、徐莹.对旧城改造的再认识——以广州市“三旧”改造工作为例[j].规划师.2011年01期[2] 周晓傅方煜.由广东省“三旧改造”引发的对城市更新的思考[j].现代城市研究.2011年08期[3] 郭谦、吴昊潼.广州城中村改造的问题和改造可行性模式研究[j].四川建筑科学研究.第 33卷,2007年 6月第3期廖远涛、代欣召.城中村改造的政策及实施评价研究——以广州为例[j].现代城市研究2012年03期[4] 广州市三旧改造政策解读.百度文库[5] 广州城中村改造的思路、模式与对策研究.百度文库[6] 城中村改造的意义.百度文库[7] 广东省人民政府粤府[2009]78号《关于推进“三旧”改造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若干意见》;[8]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粤府办[2009]122号《转发省国土资源厅关于“三旧”改造工作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