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妆品检验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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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妆品公司产品质量检验管理制度

化妆品公司产品质量检验管理制度

化妆品公司产品质量检验管理制度一、背景与目的化妆品作为日常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产品,其质量安全对消费者的健康至关重要。

为了确保所生产的化妆品达到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的要求,化妆品公司制定了产品质量检验管理制度。

本制度旨在规范化妆品公司对产品质量的监督和检验工作,提升产品质量,保障消费者的权益。

二、检验管理体系1. 检验机构的设立(1)化妆品公司设立独立的质量检验部门或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检验工作。

(2)检验机构应满足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的要求,同时具备必要的检测设备和技术。

2. 检验人员的要求(1)检验人员应具备相关化妆品产品知识和质量检验技能,并定期进行专业培训。

(2)检验人员应严格遵守公司的操作规范,保证检验工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3. 检验标准的制定(1)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制定公司的产品质量检验标准。

(2)及时更新检验标准,以确保与法规的要求保持一致。

三、产品质量检验流程1. 产品样品准备(1)从批次产品中随机抽取样品,并确保样品的代表性。

(2)确保样品的储存和运输条件符合要求,避免对样品质量产生影响。

2. 检验项目的安排(1)根据不同的化妆品类别和产品特性,设置相应的检验项目。

(2)确保检验项目的全面性和科学性,覆盖产品的各个方面。

3. 检验方法的选择(1)选择适用的检验方法,包括物理性质、化学成分、微生物污染等方面。

(2)确保检验方法的准确性和可靠性,避免错误判定和误导消费者。

4. 检验结果的判定(1)根据检验项目和标准,对样品进行检验,并记录检验结果。

(2)对不合格样品进行分类,区分产品缺陷程度,并及时采取相应的纠正措施。

四、质量问题的处理与改进1. 不合格产品的处理(1)严格按照公司的处理流程,对不合格产品进行处理,包括退货、返工、销毁等。

(2)及时通知相关部门,跟踪处理过程,确保问题得到妥善解决。

2. 数据分析与改进(1)根据检验结果和不合格产品的情况,进行数据分析和统计。

化妆品检验管理制度范文

化妆品检验管理制度范文

化妆品检验管理制度范文化妆品检验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加强对化妆品的检验管理工作,确保化妆品的质量和安全性,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制度。

二、检验目标1. 确保化妆品的质量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法律法规的要求;2. 确保化妆品的安全性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法律法规的要求;3. 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三、检验依据1. 国家相关标准;2. 法律法规;3. 企业内部规章制度。

四、检验职责1. 检验部门负责组织化妆品的检验工作,并对检验结果负责;2. 生产部门负责提供化妆品的样品和相关资料,并协助检验工作;3. 营销部门负责跟进消费者的投诉,并将问题化妆品进行检验;4. 管理部门负责监督和指导检验工作。

五、检验方法和流程1. 随机抽样根据相关法规和标准,检验部门将根据统计学原理和相应抽样方法,随机抽取化妆品样品进行检验。

2. 检测项目(1)外观检查:包括外包装的完整性、标签的准确性等;(2)成分检查:检验化妆品的成分是否符合相关标准;(3)有效成分检查:检验化妆品的有效成分是否符合相关标准;(4)微生物检查:检验化妆品是否存在细菌、真菌等微生物污染;(5)重金属和有害物质检查:检验化妆品中是否含有超标的重金属和有害物质;(6)稳定性检查:检验化妆品的稳定性是否符合要求;(7)防腐剂检查:检验化妆品的防腐剂是否符合标准。

3. 检验报告根据检验结果,检验部门将出具相应的检验报告,并及时将结果反馈给生产部门和营销部门。

六、检验数据的管理和保存1. 数据管理检验部门负责对检验数据进行有效管理,确保数据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2. 数据保存检验部门应将检验数据保存至少五年,以备相关部门查阅。

七、不合格产品的处理1. 扣押对于不合格或可疑的化妆品样品,检验部门有权扣押,并及时通知生产部门和营销部门停止生产和销售。

2. 处理措施对于不合格的化妆品,生产部门应立即停止生产,并进行整改,确保后续产品的质量符合要求。

3. 消费者权益保护营销部门负责处理消费者的投诉,对于涉及到不合格化妆品的投诉,应积极配合检验部门进行调查并及时给予消费者合理的解决方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27号——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27号——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27号——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公布日期】2020.06.16•【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27号•【施行日期】2021.01.01•【效力等级】行政法规•【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美容业、化妆品管理正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27号《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已经2020年1月3日国务院第77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总理李克强2020年6月16日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化妆品生产经营活动,加强化妆品监督管理,保证化妆品质量安全,保障消费者健康,促进化妆品产业健康发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化妆品生产经营活动及其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条例。

第三条本条例所称化妆品,是指以涂擦、喷洒或者其他类似方法,施用于皮肤、毛发、指甲、口唇等人体表面,以清洁、保护、美化、修饰为目的的日用化学工业产品。

第四条国家按照风险程度对化妆品、化妆品原料实行分类管理。

化妆品分为特殊化妆品和普通化妆品。

国家对特殊化妆品实行注册管理,对普通化妆品实行备案管理。

化妆品原料分为新原料和已使用的原料。

国家对风险程度较高的化妆品新原料实行注册管理,对其他化妆品新原料实行备案管理。

第五条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全国化妆品监督管理工作。

国务院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与化妆品有关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药品监督管理的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化妆品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与化妆品有关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六条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对化妆品的质量安全和功效宣称负责。

化妆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强制性国家标准、技术规范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加强管理,诚信自律,保证化妆品质量安全。

第七条化妆品行业协会应当加强行业自律,督促引导化妆品生产经营者依法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推动行业诚信建设。

2023新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实施细则

2023新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实施细则

2023新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实施细则【2023新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化妆品卫生监督的管理,确保化妆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的要求,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章:化妆品卫生管理机构第二条:各地区设立化妆品卫生管理机构,负责本地区化妆品卫生监督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

第三条:化妆品卫生管理机构应建立健全相关制度,明确工作职责和权限,并配备专业化的技术人员。

第四条:化妆品卫生管理机构应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作,形成化妆品卫生监督的合力。

第三章:化妆品卫生监督工作第五条:对化妆品生产企业进行许可制度管理,及时对未获得许可的企业进行整治。

第六条:对化妆品生产企业进行监督检查,检查内容包括生产设备、处理工艺、原辅料采购和贮存等环节。

第七条:对化妆品销售企业进行监督检查,检查内容包括产品标签、包装、不良品的处置等环节。

第八条:对化妆品广告进行监督检查,落实广告承诺,防止虚假宣传和夸大宣传。

第九条:对进口化妆品进行监督检验,确保进口化妆品符合标准和规定。

第十条:对不符合卫生要求或存在质量问题的化妆品进行召回和下架处理。

第四章:信息化建设第十一条:建设化妆品卫生监督信息化平台,实现对化妆品生产企业、销售企业以及进口化妆品的信息化管理和监督。

第十二条:化妆品生产企业、销售企业以及进口化妆品企业应按照要求,向化妆品卫生管理机构提供相关信息。

第十三条:信息化平台应具备信息采集、存储、分析和查询等功能,确保化妆品卫生监督工作的高效进行。

第五章:安全风险评估第十四条:对化妆品生产企业和新投产产品进行安全风险评估,根据评估结果进行风险分级和管控。

第十五条:化妆品生产企业应建立完善的产品安全风险管理制度,确保产品安全性和有效性。

第十六条:化妆品生产企业应报备新投产产品的技术资料和过程信息,并承担相应的安全风险责任。

第六章:处罚和奖励第十七条: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及本实施细则的行为,依法给予处罚,包括罚款、吊销许可证等。

化妆品行业的产品检验管理制度

化妆品行业的产品检验管理制度

化妆品行业的产品检验管理制度化妆品是现代社会中不可或缺的产品之一,涉及到人们的外貌、美容以及健康。

为了确保化妆品的质量和安全,各国都制定了相应的产品检验管理制度。

本文将介绍化妆品行业的产品检验管理制度,包括其背景、目的、方法和成果。

一、背景化妆品是一种直接应用于人体表面的产品,可能对人体产生直接的影响。

然而,由于化妆品行业的蓬勃发展和市场的不断扩大,一些不合格或假冒伪劣的产品也开始出现。

这些差质量的化妆品可能会对人体健康造成损害,因此,各国纷纷制定了产品检验管理制度来保障消费者的权益。

二、目的化妆品行业的产品检验管理制度的目的是确保化妆品的质量和安全,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通过严格的产品检验,可以排除低质量和有害的化妆品,提高整个行业的质量水平,促进健康发展。

三、方法1.法律法规各国都制定了相关的法律法规来规范化妆品的生产和销售。

这些法律法规主要包括产品质量标准、产品注册和许可、广告宣传、追溯体系等方面的规定。

化妆品生产企业必须按照这些法律法规进行操作,否则将面临处罚或者关停。

2.产品标准为了确保化妆品的质量,各国都制定了相应的产品标准。

这些标准包括对化妆品原料、配方、生产工艺、包装等方面的要求。

化妆品生产企业必须按照这些标准进行生产,产品必须符合标准要求才能上市销售。

3.风险评估化妆品行业的产品检验管理制度还包括对市场上已有的化妆品的风险评估。

这是通过监测和检测产品的成分、毒性、稳定性等方面来评估其安全性和风险程度。

通过风险评估,可以及时识别出潜在的危害物质和问题,以便采取相应的措施。

四、成果化妆品行业的产品检验管理制度的实施取得了显著的成果。

首先,化妆品的质量得到了有效的保障,低质量和有害的产品被及时排除市场。

其次,产品标准的制定和执行促进了行业的规范发展,提升了整个行业的形象和竞争力。

此外,风险评估的不断完善也使得消费者购买化妆品更加安全可靠。

总结化妆品行业的产品检验管理制度对保障消费者的权益,提升行业质量水平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化妆品检验规章制度

化妆品检验规章制度

化妆品检验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化妆品检验工作,保障消费者权益,提升行业品质,制定本规章。

第二条本规章适用于所有从事化妆品检验工作的单位和人员。

第三条化妆品检验工作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坚持客观公正、科学严谨、勤奋细致的原则。

第四条化妆品检验工作应当加强标准化管理,确保检验结果准确可靠。

第五条监督部门应当加强对化妆品检验工作的监督和指导,确保检验工作的规范有序进行。

第二章化妆品检验机构第六条化妆品检验机构应当具备相应检验资质和能力,人员应符合相关要求。

第七条化妆品检验机构应当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确保检验工作的规范性和准确性。

第八条化妆品检验机构的检验设备应当符合国家标准,定期进行检测和维护。

第九条化妆品检验机构应当进行技术培训和考核,保持人员素质和技能的持续提升。

第十条化妆品检验机构应当定期进行内部评审和外部审核,不断完善管理体系和服务质量。

第三章化妆品检验标准第十一条化妆品检验应当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进行,确保检验结果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第十二条化妆品检验标准应当包括产品成分、质量指标、安全性等内容。

第十三条化妆品检验标准应当定期修订和更新,与国际标准接轨,保持与行业发展的同步性。

第四章化妆品检验流程第十四条化妆品检验应当按照规定的流程和程序进行,不得擅自修改或省略检验环节。

第十五条化妆品检验人员应当严格按照规程执行工作,确保检验结果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第十六条化妆品检验样品应当来自合法渠道,保证样品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第十七条化妆品检验报告应当清晰准确,包括检验结果、检验方法、检验标准等内容。

第五章化妆品检验记录和维护第十八条化妆品检验机构应当建立健全检验记录和档案管理制度,保证检验数据的完整性和保密性。

第十九条化妆品检验记录应当保存至少五年,便于追溯和审核。

第二十条化妆品检验机构应当对检验设备和仪器进行定期维护和校准,确保检验质量。

第六章化妆品检验质量评价第二十一条有关部门应当对化妆品检验机构的检验质量进行评价和监督,建立评价标准和体系。

化妆品105项-04-检验管理制度

化妆品105项-04-检验管理制度七、检验管理制度⼀、⽬的:通过对原材料、包装材料、中间产品和成品的检验,保证本企业的产品质量。

⼆、适⽤范围本制度适⽤于所有原料、包装材料的进料检验,⽣产过程中的半成品检验,成品的检验、返⼯产品的检验管理、半成品灌(包)装、成品的检验,以及⽣产⽤⽔、环境、⼈员等卫⽣指标的检验、管理和监控。

三、职责3.1 质量管理部:负责所有来料、半成品、成品的⼊库检验及其库存成品重检;半成品灌(包)装过程巡检;质量不合格品、市场退货、返⼯产品的重新检验;⽣产⽤⽔、环境、⼈员等卫⽣指标的检验、检测。

3.2 相关责任部门:负责上述需检品的报检及质量不合格品的跟踪处理。

3.3 质量管理部:负责制订“原料检验标准”、“包装检验标准”、《成品检验标准》、《⽣产⽤⽔检验标准》《半成品检验标准》。

3.4 采购、仓储:负责原料、包材来料异常的处理。

3.5 ⽣产制造部负责⽣产过程半成品、成品的异常处理,技术研发部确定处理⽅案,质量管理部负责跟踪验证。

四、内容4.1 原料检验标准及检验要求4.1.1原料标准依据:建⽴原料的检验项⽬的依据主要是与⽣产商的出⼚(COA)报告为依据,对微⽣物敏感的原料增加微⽣物卫⽣指标。

4.1.2抽样管理规定:进⼚原料按批(进⼚件数)取样,设总件数为x,当x≤3时每件取样;当34.1.3主要检测理化指标、卫⽣指标,由质检员抽样后分别检验,并出具检验报告。

4.1.4检测流程:按物料验收流程执⾏,验收合格⽅可⼊库。

1)原材料到仓后,仓库对其名称规格、型号、等级、数量、批号等进⾏核对,并检查来料COA报告,检查运输车辆的卫⽣状况和包装的完整性后将其置放于“原材料待检区”,并以通知质量管理部检验员检验。

2)质量管理部检验员接到《送检单》后按照原材料检验及抽样要求准备相应的取样⼯具、器⽫等。

3)质量管理部检验员按照相关要求到现场抽样,并依据原材料检验标准对各项指标进⾏分析检查录,并填注原辅材料原始检验记录,整理检查结果填在原辅材料检验报告中,由质量管理部经理审核签字,然后通知仓库、⽣产等相关⼈员。

化妆品品质检验管理制度

化妆品品质检验管理制度1. 引言化妆品品质检验管理制度是为保证化妆品生产和销售过程中的质量安全而制定的一套管理规范。

本制度的目标是确保产品符合相关的国家、地区或行业的标准和法规要求,以提供安全、可靠、高质量的化妆品产品给消费者。

本文档将详细介绍化妆品品质检验管理制度的各个方面。

2. 质量控制2.1. 品质标准确定化妆品的品质标准是保证产品质量的基础。

根据国家和地区的相关法规和标准,制定适用于本企业的化妆品品质标准,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的配方和质量要求、生产过程的控制指标、成品质量的评估方法等。

2.2. 检验流程建立完善的化妆品品质检验流程是确保产品质量的重要环节。

检验流程应包括原材料的采购检验、生产过程的中间检验、成品的出厂检验等环节。

每个环节都要有相应的检验项目和检验方法,并确保检验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2.3. 抽样检验针对化妆品生产过程中大量的产品批次,抽样检验是一种高效的检验方法。

根据抽样原则和抽样方案,抽取符合要求的样品进行检验。

抽样检验应覆盖全过程,并确保抽样方法的科学性和可靠性。

3. 质量保证3.1. 质量培训为确保员工的质量意识和专业技能,化妆品企业应开展定期的质量培训。

培训内容包括质量管理知识、法规法规要求、检验技术等,以提高员工对质量管理的理解和实施能力。

3.2. 不良品处理对于不符合质量标准的化妆品产品,企业应建立不良品处理机制。

包括不良品的标识、分类、处理流程和责任追究等,确保不良品不会流入市场,保障消费者的权益。

3.3. 内部审核定期进行内部审核是检验质量管理体系的有效手段。

内部审核应包括对各个环节和程序的检查,发现问题并及时纠正,提出改进意见,确保质量管理体系的持续有效性。

4. 质量改进4.1. 数据分析化妆品企业应定期进行数据分析,对生产过程中的关键环节进行评估,了解产品质量的表现和变化趋势。

数据分析可帮助企业发现问题,并制定具体的改进措施。

4.2. 改进措施基于数据分析和质量检验结果,化妆品企业应制定相应的质量改进措施。

化妆品化验检验室管理制度

化妆品化验检验室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化妆品化验检验室的管理,提高检验工作的效率和质量,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化妆品化验检验室的管理与运行。

第三条化验检验室应依法开展确认和审核检验工作,确保化妆品安全和质量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

第四条化验检验室应建立规范的检验工作程序,确保检验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第五条化验检验室应配备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检验设备和仪器,并对其进行定期维护和校准操作。

第六条化验检验室应聘请具备相应资质和专业知识的检验人员,确保其独立性和客观性。

第七条化验检验室应建立健全的数据管理和保存制度,确保检验数据的可追溯性和机密性。

第八条化验检验室应与相关单位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加强信息交流和技术支持。

第九条化验检验室应持续改善工作方法和技术,提高检验工作的效率和专业水平。

第二章化验检验室管理第十条化验检验室应建立质量管理体系,确保检验工作的质量和可靠性。

第十一条化验检验室应设立安全保障措施,防止事故和事故后果的发生。

第十二条化验检验室应建立规范的检验报告编制和审核程序,确保报告的准确性和有效性。

第十三条化验检验室应建立健全的检验数据管理和保存制度,确保数据的完整性和可靠性。

第十四条化验检验室应定期进行自检和互检,确保检验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第十五条化验检验室应建立健全的人员培训制度,提高检验人员的专业技能。

第十六条化验检验室应建立健全的标准操作程序,确保检验工作按照标准操作进行。

第十七条化验检验室应加强设备的维护和校准工作,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精度。

第三章检验工作程序第十八条化验检验室应制定和实施检验工作程序和技术规范。

第十九条化验检验室应接受委托方的化妆品样品,按照委托方的要求进行检验工作。

第二十条化验检验室应对样品进行收样、登记、标识和保存工作,并按照相应标准进行样品的准备和处理。

第二十一条化验检验室应根据委托方的要求进行相应的检验项目和方法选择。

第二十二条化验检验室应严格按照检验项目和方法进行检验工作,确保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化妆品行业产品质量检验管理制度

化妆品行业产品质量检验管理制度一、导言化妆品在现代社会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但与此同时,化妆品质量安全问题也一直备受关注。

为了确保化妆品行业的产品质量符合标准,保障消费者权益,建立一个科学、规范的产品质量检验管理制度势在必行。

二、目的和适用范围该制度的目的在于规范化妆品行业中产品质量的监管与管理,保障产品质量安全,提高消费者满意度,并适用于所有涉及化妆品生产、销售及使用等环节的组织或个人。

三、术语和定义1. 化妆品:指以改善人体肤质、外貌或清洁作用为主要功能,涂抹、喷洒或者其他类似方法应用于人体的日用化工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化妆品、美容器具等。

2. 产品质量:产品在使用中所具有的适合性能的总和,包括产品的使用功能、卫生安全、质量稳定性等。

3. 检验:对化妆品的质量、性能进行验证、评估和判定的过程。

四、产品质量检验管理流程1. 质量标准制定:制定化妆品产品质量的相关标准,确保产品质量符合国家规定的要求并满足消费者需求。

2. 原材料检验:对化妆品生产过程中所使用的原材料进行严格检验,确保原材料的质量符合标准要求。

3. 生产线检验:在整个生产线过程中设立多个关键环节的质量检验点,对生产中的关键环节和参数进行检查和监控,发现问题及时进行调整和纠正。

4. 成品检验:对生产完成的化妆品产品进行全面检验,包括外观、配方、包装、标签等方面,确保产品的质量达到标准要求。

5. 产品抽检:随机选择市场上销售的化妆品产品进行抽检,并委托专业机构进行检验,防止存在质量问题的产品流入市场。

6. 不良品处理:对经过检验后发现存在质量问题的产品,按照相应的处理措施进行处置,确保不合格产品不进入市场,同时进行原因分析,改进工艺和流程,避免同类问题再次出现。

五、质量检验管理的责任分工与要求1. 生产企业:负责建立健全内部质量检验管理体系,明确质量检验的责任部门和人员,并提供必要的资源和设备,确保产品质量和检验的有效性。

2. 检验机构:负责接受委托,对化妆品产品进行抽检和检验,提供专业的检验报告,以确保产品质量可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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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目的
通过对原材料、包装材料、中间产品和成品的检验,保证本企业的产品质量。

2.0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原料、包装材料的进料检验,生产过程中的半成品检验,成品的检验、返工
产品的检验管理、半成品灌(包)装、成品的检验,以及生产用水、环境、人员等卫生指标的检验、
管理和监控。

3.0职责
3.1 质管部:负责所有来料、半成品、成品的入库检验及其库存成品重检;
半成品灌(包)装过程巡检;
质量不合格品、市场退货、返工产品的重新检验;
生产用水、环境、人员等卫生指标的检验、检测。

3.2 相关责任部门:负责上述需检品的报检及质量不合格品的跟踪处理。

3.3 技术研发部:负责制订“原料检验标准”、“包装检验标准”、《成品检验标准》、《生产用水检验标准》《半成品检验标准》、《半成品灌、包装检验标准》
3.4 采购、仓储:负责原料、包材来料异常的处理。

3.5 生产制造部负责生产过程半成品、成品的异常处理,技术研发部确定处理方案,品管部负责跟踪验证。

4.0内容
4.1 原料检验标准及检验要求
4.1.1原料标准依据:
建立原料的检验项目的依据主要是与生产商的出厂(COA)报告为依据,对微生物敏感的原料增加微生物卫生指标。

4.1.2 抽样管理要求:进厂原料按批(进厂件数)取样,设总件数为x,当x≤3时每件取样;
当3<X≤300时,按错误!未找到引用源。

+1,取样随机取样;当X>300时,按错误!未找到引用源。

/2+1随机取样,抽取取样量。

参见《抽样检验管理规定》
4.1.3主要检测理化指标、卫生指标,由质检员抽样后分别检验,并出具检验报告。

4.1.4检测流程:按物料验收流程执行,验收合格方可入库。

1)原材料到仓后,仓库对其名称规格、型号、等级、数量、批号等进行核对,并检查来料COA 报告,检查运输车辆的卫生状况和包装的完整性后将其置放于“原材料待检区”,并以通知质管理部检验员检验。

2)质管部检验员接到《原材料请检通知单》后按照原材料检验及《抽样管理规定》的要求准备相应的取样工具、器皿等。

3)质管部按品检抽样作业指导书到现场抽样,并依检验规范及原材料检验标准对各项指标进行分析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填在《原料规格书及检验报告》中,由质管部主管人员审核签字,然后通知仓库、生产、计划。

4)仓库接到通知,合格原材料放在合格品区,不合格原材料做出标识并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处理。

由质量保证员检测人员对其进行合格或不合格相应状态标识。

4. 2 包材标准及检验要求
4.2.1包材标准
外观检验QB/T164-93及QB/T1685-93标准检验,印刷文字按GB5296.3-1995标准检验。

签样标准。

4.2.2抽样管理要求:包材检验一般采用GB2828单次抽样检验方式,外观采用一般检验II级水准及功能采用特殊检验S-2水准。

4.2.3包装材料的检验项目一般为材质、外观形状、印刷文字、净含量及与其他包装的配合。

4.2.4包装的检验判定:重缺陷不得有,轻陷不得超过10%,否则判定为不合格。

由质检员出具检验报告。

4.2.5检测流程:按物料验收流程执行,验收合格方可入库。

1)包装材料到仓后,仓储部对其名称规格、型号、等级、数量等进行核对,并检查包装情况,都合格后将其放置在“包装材料待检区”,并填写部分《包装检验原始记录》,然后通知质管部来料检验员检验。

2)质量管理部来料检验员接到《原材料到货报检通知单》后,按照GB2828抽样方法及检验水平标准进行抽样,按照标准样板及签样进行检验,并将检验结果填入《包装检测原始记录》。

3)仓库接到《包装检验原始记录》后,对合格包装材料放在合格品区,不合格包装材料做出标识并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处理。

并由来料检验员检测人员对其进行合格或不合格相应状态标识。

4)车间对生产过程中的材料也要进行相应标识。

4.3过程检验
4.3.1过程巡检
质量管理部过程巡检员负责生产现场首件检查及巡检,保证各工序的制造质量。

质检人员在灌、(包)装作业过程中,按《灌装车间过程巡检表》进行过程巡回检验,检验结果及时填于表中,过程巡检员及时处理生产现场出现的不合格品,并将其与合格品分别堆放,不流入下工序。

检验过程中发现异常时通知生产车间停止生产,查明原因纠正后继续生产。

4.3.2首件检验
1)灌装首件:开始灌装时,经填充、封盖后的前10支在制品。

2)包装首件:开始包装时,经喷码、装盒、贴标等包装工序完成后的前10支在制成品。

3)质检人员接到灌装车间、包装车间所填写的《灌装车间过程巡检表》,并按中的相关规定进行首件检验。

并签字确认,不合格则通知生产车间停止生产,查明原因并得到纠正后方可继续进行批量生产。

4.3.3 净含量检验
过程巡检员定期进行净含量检测和控制,有问题将立即要求生产灌装进行调整。

4.3.4 半成品的检验
1)半成品标准
由技术研发部负责制定半成品。

根据半成品的类别,确定检测项目,半成品的单项检验项目如外观、PH值、粘度、耐热、耐寒等半成品的微生物检验按GB7918.2—1987标准执行。

2)取样要求
质检人员均匀装取不少于理化检验和微生物检测用3倍量的半成品样品。

3)半成品检验
A)过程巡检员及时对半成品按标准进行抽样,并送质量保证员检验。

B)质检员在最短时间内检出结果,依照相应的检验标准进行各项指标的检测,按其相应化妆品执行标准进行判定。

并出具单项检验判定结果通知,不出具检验报告。

报检时须写明品种名称、配料时间及生产批号。

C)半成品全项检验完成后,出具完整的检验报告。

将结果填入《半成品检验记录》中,检验合格方可进行包装。

4)对于贮存期超三个月才灌装的,或生产过程中发现有品质异常返工的半成品,相关人员均须通知质管部对此半成品进行重检。

5)重检项目为对应《半成品检验标准》规定的全部检验项目,判定标准亦同标准要求。

任一指标如与样板或标准存在明显差异,均须填报《半成品、成品异常处理单》报质管部负责人确认或通知返工。

4.4 成品检验
1)包装车间将待检成品置于待检区并进行待检标识。

2)成品质检人员依据“成品检验标准”规定首先对待检成品的品牌、系列、品名、规格、装量、生产日期及包装配套完整性进行初检,初检格后可先与成品仓交接放置于成品仓的待检区,并挂待检标识。

3)质检人员对成品初检后,按《取样管理规定》抽取成品样品,按照相应的检验标准进行各项指标的检测,检测合格将结果填入填写《成品检验报告》,并有质量管理部门人员签名确认,然后通知生产部、仓库、计划。

4) 成品各项指标及微生物检测均合格后,责任质检人员在《成品入库单》上签字并对该批合格成品进行批合格品标识。

5) 检测过程中发现不合格时,按《不合格品处理单》进行处理。

6)仓库接到通知后,对成品进行标识。

合格产品放在合格品区,不合格品做出标识并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处理。

4.5返工品控制
返工品按新品处理,即需要重新检验合格方可使用。

4.6检验记录要求
1)所有项目的检验均应按规定认真填写检验记录,记录不得随意涂改,有写错时可将错处画掉另写,但画掉后必须能看清原字样,更改后需在旁边署上更改人姓名,检验记录必须清晰、完整、属实。

2)所有检验、检测记录及检验结果报告单,必须分别按月装订成册,并保存到产品保质期后半年。

3)所有检验的标准样品和生产留样均按《留样管理制度》规定执行。

4)对于不合格品中异常处理审批为返工的,其返工情况需如实填写。

5.0相关文件
5.1 《留样管理制度》
5.2“原料检验标准”
5.3“包装检验标准”
5.4 “半成品(内容物)“检验标准”
5.5 “成品检验标准”
5.6 “半成品灌、包装检验标准”
5.7 “生产用水检验标准”
5.8 《不合格品控制程序》
6.0 相关表单
6.1《原料请检单》
6.2《原料规格书及检验报告》
6.3《包材检验原始记录》
6.4《半成品检测报告》
6.5《成品检测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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