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团主义.
z法团主义

法团主义法团主义,作为一个利益代表系统,是一个特指的观念、模式或制度安排类型,它的作用是将公民社会中的组织化利益联合到国家的决策结构中去。
这个利益代表系统由一些组织化的功能单位构成,它们被组合进一个有明确责任(义务)的、数量限定的、非竞争性的、有层级秩序的,功能分化的结构安排之中。
这些功能单位得到国家的认可(如果不是由国家建立的话),它们被授予本领域内的绝对代表地位,作为交换,它们的需求表达,领袖选择,组织支持等方面的行动受到国家的一定控制。
根据这一界定,法团主义可以被视为一种对国家和社会间常规互动体系的概括。
这个体系包含以下要点:1、有国家参与,社会参与则以功能团体的形式,它们互相承认对方的合法性资格和权利;2.它的中心任务是将社会利益组织、集中和传达到国家决策体制中去,因而它代表着国家与社会的一种结构(制度化)联系;3、进入体制认可的功能团体对相关的公共事务有建议、咨询责任;4、进入体制认可的功能团体数量是限定的;5、进入体制认可的功能团体间是非竞争的关系;6、体制内的各功能单位以层级秩序排列7、功能团体在自己的领域内享有垄断性的代表地位;8、对功能团体的领袖选举、利益诉求和组织支持等行动,国家有一定程度的掌握,以国家掌握的限度区分为“国家法团主义”或“社会法团主义”两种最基本的形态。
很明显,这种理念试图在传统的极权主义和多元主义框架之外寻求对利益整合的解释,它抛开了体制内外的分野,提供了一种不同于“国家——社会”分化的视角,引起了研究者的广泛讨论。
它帮助研究者观察到了“国家——社会”框架容易忽略的问题,背后的理论假设,或者是“国家法团主义”,或者是“社会法团主义”,但已经不是“极权主义”或“多元主义”。
这表明,多年来支配中国研究的主流模型正处在转变之中,这种转变对于研究者的意义在于,他们所关注的问题及其设问方式也在随之转变。
法团主义与当代中国社会作者:陈家建来源:《社会学研究》2010年第2期提要:作为一个源远流长的政治思想,法团主义一直认为要关注国家与社会之间的联合与协作,这种主张与西方当代主流的多元主义大相径庭,后者提倡市民社会与国家的分立与制约。
社群主义与法团主义

第一,当代西方国家能力的进一步弱化
建立近代自由主义主要强调保护个人的选择自由和 机会均等, 机会均等,重点在于扩大公民个人的自由活动范围而 限制国家和政府的活动范围。 限制国家和政府的活动范围。 凯恩斯主义作为主流思想下的福利国家产生表现为 国家能力增加大; 国家能力增加大; 新自由主义复兴,国家的职能又表现为开始弱化, 新自由主义复兴,国家的职能又表现为开始弱化, 这表现在国家对社会经济文化生活的干预日益减少。 这表现在国家对社会经济文化生活的干预日益减少。 在资本全球化的形势下, 在资本全球化的形势下,国家能力的弱化也是一种对 个人利益的损害。社群主义倡导从“权利政治” 个人利益的损害。社群主义倡导从“权利政治”走向 公益政治” “公益政治”,正是对西方社会国家职能弱化的一种 自发反应。 自发反应。
第二、 第二、权利是社会历史的产物
个人享有的权利是以社会条件为前提的; 个人享有的权利是以社会条件为前提的; 历史地看,权利不是从来就有的, 历史地看,权利不是从来就有的,是人们 奋斗争取的结果。直至中世纪结束前, 奋斗争取的结果。直至中世纪结束前,从未 出现过“权利”的概念和意识。 出现过“权利”的概念和意识。 现实地看,不论性别、种族、地位、天资、 现实地看,不论性别、种族、地位、天资、 宗教等条件而平等地赋予人类全体成员的权 至今还没有实现过。 利,至今还没有实现过。 权利并不具有对各种社会价值的优先性。 权利并不具有对各种社会价值的优先性。 也不是社会生活所必需的。 也不是社会生活所必需的。
5.社群主义主要内容 5.社群主义主要内容
第一、 第一、尊重传统
自我并不是一种先验存在, 自我并不是一种先验存在,而是由 他生活于其中的社会纽带、 他生活于其中的社会纽带、习惯的 传统所构成的。 传统所构成的。没有社会就不存在 任何现实的自我理解和人格同一性。 任何现实的自我理解和人格同一性。
浅论多元主义下的法团主义理论价值

浅论多元主义下法团主义的理论价值摘要:法团主义试图在传统的极权主义和多元主义框架之外寻求对利益整合的解释,它抛开了体制内外的分野,提供了一种不同于“国家——社会”分化的视角。
它强调国家与社会之间常规互动与相互认可。
表面上看这是一种对民主多元主义固化不平等,歪曲公民意识,破坏公共议程并让渡公民团体对公共机构的最终控制等缺陷的有效弥补,但是社会团体本身所具有的自组织特性和法团化政府的形成却给了法团主义理论当头一棒。
进而本文希望通过对多元主义的解读论述法团主义其理论价值缺失。
关键词:多元主义法团主义自组织原子化多元平衡一、多元主义民主价值观及其与社会利益团体之间的关系多元主义是政治学和比较政治学研究领域最为常见的术语之一,在学理上对其定位是极其复杂的。
但是通过分析总结我们不难发现,关于权力配置状态以及作为经验民主理论,是多元主义较为核心的研究重点。
1、多元主义是一种对权力配置方式的研究的理论多元主义中的“元”既不是传统自由主义中所说的公民个人,也不是保守主义的精英理论对于大众群体的简单理解,其实质应该是作为个人与团体之间中介的利益团体。
基于对利益团体的认识我们不难看出多元主义的基本命题:①.有关利益集团广泛性的命题。
多元主义将各种利益团体视为政治权利分散的社会基础。
②.利益集团的终结性命题。
在多元主义的范畴内,利益集团有时被称为“中介组织”,因为它们恰好处于人民和政府之间。
③.利益集团的动员性命题。
在多元主义看来并非所有的利益集团都从事政治活动。
④.利益集团的私人性命题。
多元主义认为,利益集团的组织必须是自愿的,其基础在于共同的利益和关心。
⑤.利益集团的定向性命题。
多元主义认为,利益集团充斥于社会生活的每个角落,但对于具体的利益团体来说它们的活动天地不是漫无节制的,而是局限于某一特定领域的。
⑥.利益集团的竞争性命题。
现代社会被分解为无数的具有不同利益和资源的集团,它们运用资源区接近和影响政府,并与其他的利益团体相互竞争。
法团主义——精选推荐

《法团主义》读后感到今天为止,我自己感觉学习政治社会学最大的好处是发现以前看过和没看过的社会学书籍都忽视了政治社会学的方法论,比如权力、权威、组织等等。
所以当李老师介绍一些书目和文章时,我决定我要尝试着试一下。
因为在以前写有关NGO的论文时看到过市民社会与法团主义的理论,于是便选择了张静的《法团主义》。
我读本书最大的收获不是明白什么是法团主义?什么是多元主义?什么是自由主义?又或这些理论观点有何分歧等此类问题,而是我在此书论述分析国家与社会关系的研究和社会事实中,并受到法团主义理论的启发,联想起当前中国转型时期正经历的经济和政治改革,(也有一些是农村社会学课上学习的观点),使我对中国的国家与社会的关系有了更多的理解和感悟,或者说对中国社会现状的了解、调查和以后我可能的研究提供了一个新的理论视角。
读张静的《法团主义》,感觉非常的吃力,许多与我从前所知道的东西是那么的不同,以至于我自己感觉无法真正理解,特别是无法想象这种理论如何在现实中具体实行,书中大多是例举美国和欧洲的国家社会关系,只有在最后一节才有所涉及。
当我读三遍的时候,才多多少少有些入门。
因为本书的写作风格有些象西方作者的著述,但更关键的是许多的西方理论以前只是听说过,我却从来没明白过。
我个人感觉张静自己也未必对书中的著述能够完全的理解把握,也许正因为如此,她采用了一种不同与国内学者著述的理解和阐述方法,有时好像是西方学者文章的翻译,但她始终以国家—社会关系为主线,以自由主义、多元主义与法团主义的对比来说明,也提供了一个新的理论视角和方法。
下面是我对本书部分内容所涉及的部分理论和观点的简要概括:一、法团主义和自由主义论争的焦点在社会中心论和国家中心论上。
法团主义认为国家在工业政策方面充当干预社会生产和福利事务的双重角色。
法团主义特别突出组织和社会集团的作用。
因此,所谓“双重国家角色”,法团主义主要指的是,在工业政策方面国家干预社会生产和福利事务的角色。
法团主义

解释自由主义理论中有关”公共”和”个体”领域的分野。
法团主义的分类
根据国家与社会力量对比的差异,有两种不同的法团主义的结构安排: “国家法团主义”和“社会法团主义”(Schmitter,1979) “国家法团主义”: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通常表现为社会法团主义结构,其社会组织
并且它是通过组织间的多元状态达成的,即组织的竞争冲突造成了他们的相互控制,因而不需要
第三方的其他控制机构存在。法团主义也怀疑政治市场的自然竞争必然导致所有团体与公共利益
均衡的结果,因而,它倾向于主张需要使用一种结构来建构均衡,及国家和垄断性的职能团体建立合约。
利益集团和政府的互动方式
多元主义利益集团影响政府的手段无所不有,就其合法手段而言,主要有直接游说、间接游说、游行示威、 影响选举和承担法庭诉讼等。其中,直接游说是指利益集团直接对国会议员、政府官员表达其观点,
在传统上具有强大的自主力量,使得法团主义结构的主导力量在社会而不在国家。
例如:在奥地利和瑞典等国,社会法团主义的制度化程度很高,强大的劳工团体 在与雇主协会及国家的谈判中举足轻重。
“社会法团主义”代表自下而上的组织关系,其中社会力量主导着关系秩序。
法团主义的分类
类型 国家法团主义 社会法团主义
团体数量
法团主义
——一种国家和社会关系理论描述
尹璐 216101031
目录
1. 法团主义的概念和基本观点
2. 比较视角中的法团主义和多元主义
法团主义的概念和基本观点
法团的概念
法团(Corporation),本意指社团,法团主义所说的法团 不是一般意义上的社团,是一种被吸纳到政府体制内的,能参 与政府公共政策制定的组织化功能团体、行业性团体。
第五章多元主义、精英主义、社群主义

奥尔特加并不否认民主,但在他看来,民 主是少数精英(他称之为文明少数)创造 的,如果多数人尊重少数人的正常权威,
民主就可成为一种现实可行的制度。否 则现代文明的毁灭将在劫难逃。显然, 在奥尔特加看来,民主政治必须与精英 政治相结合,以承认少数精英的权威为 前提。
4)米歇尔斯 “寡头统治铁律”:
2)帕雷托:把社会成员具体分为10个 等级,如律师是第一等级,最倒运者如 “小笨贼”属最末等级,在帕雷托看来, 不管什么行业,只要在该行业中位居最 高等级,他便是社会的精英。
(2)核心
精英理论的核心是论证社会精英特别是 统治精英对社会的关键或决定作用
1)莫斯卡: 莫斯卡列数了以代议制和普权制、分权制为
(3)统治精英的意识形态 莫斯卡和帕雷托认为,在任何社会里,统
治精英都力图找到其独占权力的合法和 道德依据,并把它描绘成“普遍承认和 接受的学说,信仰的逻辑和必然结果”, 它使人们普遍地感到精英统治“不是根 据纯粹的物质力量和知识力量,而是根 据道德原则的”。莫斯卡称之为“政治 公式”。
政治公式未必符合真理,而常常是被人 民所接受的似乎有理的神话,是统治阶 级为自己的政策所披上的一件道德和合 法的外衣。
但尽管如此,也不应简单地斥之为统治 阶级所精心制造的骗局。因为政治公式 在相当程度上是独立于政府权力的,人 们之所以相信和遵守它,是因为它能满 足人们的道德需要,而且它还具有统一 政治制度、统一不同民族、统一各种文 化的内聚力量。
莫斯卡甚至认为这种政治公式在20世纪 的表现就是民主和社会主义,在他看来, 民主和社会主义与其他政治公式一样都 是统治者借以使自己的统治合法化的 “虚假神话”,它们的背后实际存在的 都是专制统治。
极少数政治精英对绝大多数群众的统治 是通过组织实现的,政治精英是一个有 组织的集团,绝大多数群众只是一群丝 毫无能为力的无组织的乌合之众。
第五章多元主义、精英主义、社群主义

假设:
精英具有天生优越性,且在社会与政治 的稳定秩序中具不可或缺性。他们认为, 大众在能力上是不可信任的和不能始终 如一的,是一个冷淡的、政治上避而远 之的群体。
帕累托定义了人群中的两个主要阶层(1) 下层阶级,非精英和(2)上层阶级,精英。 后者又可分为(1)统治精英,直接或间接 在政府中起到相当大作用的个人和(2) 非统治精英,精英中除去统治精英剩下 的那些人构成。
述了著名的“寡头政治统治者的铁律”。在他 看来,极少数政治精英对绝大多数群众的统治是 通过组织实现的,官僚制是现代组织的特征。罗 伯特·米歇尔斯具体论述了官僚制,指出了官僚 制的中心化和非集权化趋势。并定义了在大型 组织中导致寡头政治倾向的变量,包括有:组织 的技术和管理上的特征,大众对领导者的心理依 赖,领导者出色的能力。
渊源:多元主义的哲学基础和方法论是自由 主义中的个人主义。它强调个人的地位、权 利、尊严的重要性,认为社会就是个体的总 和,个人是权力来源的基本单位,一切权力 最终需要取得个人的同意。个体的利益可以 通过团体来聚合。因此不作分析。
团体是个体偏好和利益集合的结果。除了力 量外,它在本质上与个体无异。团体也是个 有自己意志的生命实体,一个有权利和义务 的“人”。团体的目标是谋取本团体的利益, 在人员、资源和政府关系方面彼此竞争以使 政策走向有利于自己的方向。
特征的民主政治在实践中表现出的一系列弊 端。 第一,民主社会的多数人并不能如卢梭等人所 说的那样选择政府,实际上只是有组织的少数 人在自我选择。他们玩弄权术设法迎合民众。 第二,民主政治由于一味顺从民众物质要求而 导致官僚机构在规模和权力两个方面的膨胀, 因为其职能就是提供公共服务,结果则是分权 制度的名存实亡。
第五章 精英主义、多元主义、 与法团主义
理解法团主义兼论其在中国国家与社会关系研究中的适用性

理解法团主义兼论其在中国国家与社会关系研究中的适用性一、本文概述本文旨在深入解析法团主义理论,并探讨其在研究中国国家与社会关系中的适用性。
法团主义作为一种政治社会学理论,强调国家与社会之间的合作与互动,通过制度化渠道来协调利益冲突,实现社会稳定与发展。
本文首先将对法团主义理论的核心概念、基本特征及其在西方国家的实践进行概述,以便为后续的研究提供理论背景。
在此基础上,本文将进一步分析法团主义在中国国家与社会关系研究中的适用性。
中国作为一个具有独特政治、社会和文化背景的国家,其国家与社会关系呈现出与西方国家不同的特点。
本文将通过对比中西方国家的政治结构、社会组织和利益表达机制,探讨法团主义在中国国家与社会关系研究中的具体表现,并评估其解释力和局限性。
本文还将结合中国的实际案例,对法团主义理论在中国的应用进行实证分析。
通过对典型案例的剖析,本文将展示法团主义如何在中国特定的政治、社会和文化环境下发挥作用,以及其对国家与社会关系的影响。
本文还将探讨中国政府在推进法团主义实践中所采取的策略和措施,以及这些策略和措施对实现国家与社会和谐发展的作用。
本文将对法团主义在中国的未来发展进行展望,并提出相应的政策建议。
本文认为,在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过程中,法团主义可以作为一种有益的理论工具,为构建更加和谐、稳定和繁荣的国家与社会关系提供理论支持和政策指导。
二、法团主义的理论框架法团主义,作为一种政治和社会理论,起源于欧洲,尤其以意大利和法国为代表。
它主张通过组织和代表各种社会利益集团来参与和影响政治决策,以实现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法团主义的理论框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利益代表与整合:法团主义强调社会利益集团在政治过程中的重要作用。
它认为,通过有组织的利益代表,可以整合和表达多样化的社会利益,从而避免社会冲突和分裂。
这种整合过程有助于形成稳定的社会结构和政治秩序。
国家与社会的互动:在法团主义视角下,国家与社会之间存在着紧密的互动关系。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国家通过社团的利益聚合功能将分化的利益“组织”进行体 制可控制的轨道,也就是把公民团体吸纳到国家体制内,国 家承认和保护他们的代表性地位和联系渠道。以便使决策过 程有序吸收所有团体的需求,将社会冲突降低到不损害秩序 的限度。这样,政府就不会面对多个权威的局面。总之,国 家和社会是通过非竞争的、垄断性的沟通渠道和国家保持常 规联系。
反映了三类不同的国家和社会关系结构。
权威型主要特征: 第一,国家准许利益中介组织存在,反过来,它们 也准许国家的行动,否则社会行动者的经济自由受 到限制。 第二,合作系统内各组织在价值和目标方面存在有 限度的一致,国家控制的存在可以很大程度上改变 经济和社会秩序。 第三,合作结构建立为的是尽可能保证国家的控制 权。
法团主义就是要建立一个稳定的、良好控制的、具有广泛联 合能力的体制,让社会从广泛激烈的团体冲突中解脱出来, 从而避免社会冲突造成的社会分裂。从而把相互竞争的利益 集团“再组织”起来,以便有效地传递到权力中心。社团组 织通过自我控制和限制数量,来分层协调和自我约束,达到 相互包容合法的利益组织,从而,限制代表渠道,同时提高 唯一代表团体的权威性,安排被认可的组织进入政府机构, 取得代表其领域合法权团主义思想是在70年代未由斯密特(Schmitter)系统 概括而成。主要代表有雷姆布拉什(Lehmbruch)、考森 ( Cawson ) 、 威 廉 姆 森 ( Williamson ) 、 肖 尔 廷 (Scholten)、古德泽(Goldthorpe)等
3、法团主义的思想来源
第二,对国家看法上,法团主义强调国家中心
社会中心:
国家体制或政府没有自主性或独立性,只是提供了一个社 会团体的竞争场所。在社会竞争中获胜的团体力量,便成 为支配政府政策的意向来源。
国家中心:
国家是一个具有自主行动能力的组织实体,它有着自己的 目标、利益、资源和执行组织,有着管制权力和使用强制 力的合法性地位。提高国家的制度化程度和能力,从大利 益集团势力的偏好中解放出来,从而作为一种全局性的自 主性力量来平衡各种利益集团的竞争。
第五,组织功能具有中介性:法团主要功能就是把社会利 益有序地、集中传达到国家决策体制中。
第六,与国家关系,具有合作性:相互联合的社会团体形 成具有代表功能的团体,并与国家之间建立制度化、常规 化的协商合作关系。这样,从原来强调自我协调和对国家 的防范转向与政府的合作。
二、法团主义
1、法团主义概念。 法团主义(Corporatism)译为“合作主义”、“社团
4、法团主义产生的原因
法团主义是一种与多元主义相对应的理论。 第一,多元主义危机。法团主义是作为资本主义
占正统地位的多元主义出现危机之后产生的一种 替代性理论。多元主义分裂了社会,使得社会进 一步原子化。不同利益集团之间的激励冲突很难 形成秩序。
第二,社会日益组织化和分工化。组织化使得分散的利益群 体影响减弱,分散的利益群体被少数实体强大的团体支配, 使得广泛形成共同利益产生困难。因此,如何促使利益表达 向协约化和功能组合化的联合体成为现代社会一种必须的制 度形式。 第三,社会结构的变化。由于“阶级”在现代社会中已经逐 渐消解,通过阶级集中利益影响决策已经不在现实。而新的 主要是行业或职业分化的功能组织成为利益的主要聚合力量。
主义”和“统合主义”。按照施米特的观点,法团主义被视 为一种对国家和社会间常规性互动体系的概括。
法团主义本质上是一种社会与国家链接方式的制度化的 理论与实践活动。
法团主义,作为一个利益代表系统,是一个特指的模式或制 度安排类型。它的作用是将公民社会中的组织化利益联合到 国家的决策结构中去”。这个利益代表系统由一些组织化的 功能单位构成,它们被组合进一个有明确责任(义务)的、 数量限定、非竞争性的、有层级秩序的、功能分化的结构安 排之中。这些功能单位得到国家的认可,它们被授权给予本 领域内的绝对代表地位,作为交换,它们的需求表达、领袖 选择、组织支持等方面的行动受到国家的一定控制”。
第三,在价值理念上,法团主义重视责任、自我约 束、稳定、协调和整合。 由于法团主义的利益团体被政府行政化、部门化成 一种准公共机构,从而超越了狭隘利益团体的视界, 具有了一定公共责任,注重社会秩序和整合。
6.法团主义三种理念模型
(1)权威型法团 (2)同意型法团 (3)松散合约型法团 这三种法团主义分别具有不同的特征和运行条件,
第二,组织数量具有限定性:相似的利益集团只设立一个 国家承认的最高代表构成。在自己的领域内具有垄断性的 代表地位,不能有其他团体与之竞争。
第三,组织结构具有层级性:同一行业内的法团组织以层 级秩序排列
第四,组织领导机构具有精英性:法团主义的权力机构模 式是由高级国家机构成员、工商社团的高级成员和工会的 高层人士组成。
法团主义
一、法团
1、法团的概念。 所谓法团(Corporation)本意就是指社团。不过,
法团主义所说的法团不是一般意义上的社团,是 指一种被吸纳到政府体制内的,能参与政府公共 政策的制定的组织化功能团体、行业性团体。
2、法团的特征。
第一,组织目标具有公共性:强调组织和社会集团的作用 和执行公共任务的责任。
法团主义思想渊源于两种哲学的综合:欧洲的天主教和民 族主义。天主教义强调和谐与社会的统一;民族主义重视 适应本民族文化传统。这形成了法团主义的传统主题:提 倡和谐、一致的社会秩序。
社会有机体理论,它以一种无阶级的社会结构为假设前提, 该社会结构根据在社会分工中履行的不同职能而被划分为 各种社团,国家创设各种组织并特许其代表各种利益,但 同时又对所有的人实行严密控制。
5、法团主义内容
第一,从国家和社会之间的结构来看,法团主义强调统一 的国家结构。
多元主义模式下要求政府运转遵循分立的原则。多元主义 的公民社会主要一种追求自我利益的集团,它们是一种政 府体制外的力量,通过选举投票、捐款、院外游说对政府 施加压力,从而影响政府的公共政策,故被称为压力集团。 公民社会是一个竞争性的舞台,社会中包含着利益和价值 相互冲突的群体,所以,竞争的结果就总是少数强势利益 集团左右着国家公共政策,大多数社团被排除在外。也就 是说,利益集团的力量不均衡,造成社团参与机会不平等。
同意型法团主义主要特征 第一,国家准许利益中介组织存在,反过来,它们 也准许国家享有对经济和社会事务的行动力。 第二,合作系统内各组织在价值和目标方面有着较 高程度的一致,因而国家只需实施有限的控制,中 介组织和社会行动者有明显的自主性 第三,合作结构建立为的是促进认同。
松散合约型法团主义主要特征 第一,国家通过保证合约实施、或同生产者集团的谈判取得 支配权,功能团体的领袖保证召集其成员建立各种形式的合 作约定,有时是在国家帮助下,其中较弱的合约可能缺少约 束力。 第二,各团体原则上同意支持现有秩序,但特别的需求和冲 突不时威胁着秩序。 第三,合作结构建立在很高程度的自主决定基础上,与政府 的制度化程度较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