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组织设计管理办法
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管理办法

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施工管理,科学合理组织施工,实现企业管理标准化、规范化,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根据《建筑施工组织设计规范》(GB/T 50502-2009)和《建筑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管理规程》(DB11/T 363-2006),结合公司有关管理办法进行编制。
第三条施工组织设计是以一个建设项目或建筑群体为编制对象,用以指导施工全过程各项技术、经济活动的战略性文件,是整个工程项目施工的综合部署。
施工方案是以一个分部、分项工程为对象,结合工程特点编制的具有针对性的战术性文件。
第四条凡对新建、扩建、改建的房屋建筑物与构筑物、市政基础工程、装饰装修工程等施工项目,均应编制施工组织设计。
第五条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的编制和管理应符合工程所在地相关管理规定。
第六条施工组织设计根据工程阶段划分为招投标阶段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阶段施工组织设计。
招投标阶段的施工组织设计是为承揽任务,对工程进行组织规划的指导性纲要文件;施工阶段的施工组织设计是统筹工程施工全局,正确指导施工全过程,综合调控相关关系,有序地组织施工活动的实施性综合管理文件。
第七条施工组织设计根据工程建设规模和文件功能的不同可分为:1、施工组织总设计(简称总施组):适用于特大型工程、群体工程或住宅小区工程;2、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简称施组):适用于单位工程;3、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适用于工程施工阶段现场临时用电工程;4、施工现场临时用水施工组织设计:适用于工程施工阶段现场临时用水工程。
第八条施工方案根据编制单位、施工分包情况和危险性的不同可分为:1、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方案(简称施工方案):适用于分部、分项或专项工程;2、专业分包施工方案:适用于本企业资质范围以外的,由有专业资质的专业公司分包施工的分部分项工程;3、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号)和《北京市实施〈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规定》(京建施【2009】841号)及工程所在地相应地方标准中规定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
《安徽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管理办法》

安徽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提高集团公司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的编制与管理水平,做到管理标准化、规范化,保证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具有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实用性强,明确编制、审批及实施过程的程序和职责,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施工组织设计是以施工项目为对象编制的,用以指导施工的技术、经济和管理的综合性文件。
施工组织设计包括施工组织总设计、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组织总设计以若干单位工程组成的群体工程或特大型项目为主要对象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对整个项目的施工过程起统筹规划、重点控制的作用。
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是以单位(子单位)工程为主要对象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对单位(子单位)工程的施工过程起指导和制约作用.第三条施工方案是以分部(分项)工程或专项工程为对象编制的施工技术与组织方案,用于指导其施工。
本办法中的施工方案分为三类:A类指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工程施工方案;B1类指技术创新程度高、施工工艺复杂或难度大的工程施工方案,B2类指其他一般性施工技术方案。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和各子分公司(以下称“各单位")所承建的各类建设工程。
第五条集团公司及所属各施工企业除执行本办法外,还应符合《建筑施工组织设计规范》(GB/T50502 )、《市政工程施工组织设计规范》(GB/T 50903)、《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组织设计规范》(SL303)等国家、行业、地方相关标准和规定要求。
第二章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的编制第六条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必须遵循工程建设基本程序,并应符合下列原则:1、符合施工合同或招标文件中有关工程进度、质量、安全、环境保护、造价等方面的要求;2、积极开发、使用新技术和新工艺,推广应用新材料和新设备;3、坚持科学的施工程序和合理的施工顺序,采用流水施工和网络计划等方法,科学配置资源,合理布置现场,采取季节性施工措施,实现均衡施工,达到合理的经济技术指标;4、采取技术和管理措施,推广建筑节能和绿色施工;5、与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等管理体系相结合。
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专项方案管理及动态管理办法

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管理及动态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施工管理,实现企业标准化、规范化管理,做好项目部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的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是指导施工和组织施工生产的纲领性文件,其编制的目的为在满足合同工期的前提下,把人力、物力、财力有效地组织起来,统一部署,综合平衡,指导生产有节奏地均衡进行,达到用最少的消耗,取得最大的效率与效益。
第三条在编制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时,应以指导性施工组织设计(投标书)和施工图为依据,以现场调查核对为重点,结合工程特点进行编制。
坚持宏观控制,微观细调的原则,做到科学合理保工期、严格标准保质量、严密稳妥保安全、合理投入保效益。
第四条编制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时(其中重点和难点工程单独编制),应专门召开专题研讨会,对专项施工方案选定的科学性、工期及施工进度计划安排的合理性、质量控制标准及施工技术措施选择的准确性、安全技术措施保证的可靠性以及环保和文明施工措施的可行性进行论证,除应上报上级公司工程管理部门审批,未经审批的不得组织施工。
在实施中应做到“言必信,行必果”。
第二章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依据及编制原则第一条编制依据1、国家、地铁公司和地方政府的有关政策、法规和条例、规定;2、现行有效的有关技术标准、施工规范、施工指南、验收标准、规程和规则等;3、国家、行业、地方有关职业健康安全、节能减排、环境保护、文明施工;4、招投标文件、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工程承包合同、协议、会议纪要;5、建设单位提供的工程设计文件、图纸、设计文件鉴定或审查意见;6、指挥部下发的指导性施工组织设计、工程施工安排要点、工期、进度要求及质量等要求;7、工程现场调查及核对的相关资料;8、项目部的组成、机械设备、各类技术人员配备及班组施工能力的基本情况;9、本单位所掌握的新技术、新工艺和先进的施工经验。
10、本单位班组技术水平、专业化程度、机械车辆配置、综合施工能力等;11、我公司编制并实施的程序文件及相关管理制度12、其它相关依据。
施工组织设计管理制度(5篇)

施工组织设计管理制度为加强施工管理,提高公司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水平,达到科学合理地组织施工,实现标准化、规范化管理,制定本制度。
施工组织设计是以一个施工项目或建筑群体为编制对象,用以指导各项施工活动的技术、经济、组织、协调和控制的综合性文件。
公司承接的新建、扩建、改建的房屋建筑和构筑物、市政工程等工程项目均应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
施工组织设计应具有针对性和指导性,随主客观条件的变化及时调整不适的内容,并经公司系统批准同意后实施。
科学合理地安排施工顺序。
贯彻执行各种施工规范标准,积极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推广应用科技成果,节约能源,降低成本。
合理规划施工平面图,做到文明施工。
经理部主任工程师负责组织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各有关部室协助,分部工程施工方案、特殊工程施工方案和分项工程技术交底由各段技术负责人编制。
分部工程施工方案由经理部主任工程师审批;特殊工程施工方案和需报公司审批的分部工程施工方案经经理部主任工程师审核后报公司审批。
单位工程施工设计编制完成后经过经理部讨论通过并报公司技术部和有关部门审阅,最后报公司总工程师审批。
施工组织设计是组织施工生产的法规,有关人员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变更施工组织设计中选定的方案必须经过审批,对擅自行事、违反施工组织设计造成损失者要追求其责任。
施工组织设计未经审批不得施工。
附表:施工组织设计审批会签表附表4-4施工组织设计管理制度(2)第一章绪论1.1 引言施工组织设计是施工项目进行的关键环节,它直接影响着施工工程的质量、进度和安全。
施工组织设计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对于提高施工组织设计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和系统化具有重要意义。
本制度的编制旨在规范和指导施工组织设计工作,确保施工组织设计的科学性和可行性,提高施工项目的施工效果。
1.2 目的和意义本制度的目的是规范施工组织设计工作,确保施工项目的顺利进行。
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意义:1)保证施工工程的质量。
规范的施工组织设计可以确保施工作业过程的科学性和合理性,从而保证施工工程的质量。
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审批管理办法

为加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项目施工管理,规范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审批程序,依据国家、行业相关标准、规范、指南及集团公司相关管理制度的要求,结合集团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合用于集团公司承接或者承建的工程项目。
施工组织设计是指导工程项目施工的纲领性文件,是组织工程项目施工的基本依据,应在工程施工实施前完成编制及审批工作。
工程项目按其施工安全风险评估等级、技术水平、施工难度、施工技术条件、工程造价等划分为一类和二类。
(一)项目施工安全风险评估等级为Ⅲ级及以上,整体工程涉及多项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或者分部份项工程涉及单项新技术、新工艺;或者仅涉及集团公司已有技术,但结构较新颖;或者施工技术条件复杂的工程;造价 3 亿元及以上的路基、桥梁及隧道工程;造价 5 亿及以上的路面工程;造价 5000 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工程;造价 3000 万元及以上的房建工程以及标志性工程为一类项目。
(二)除上述所列的其它工程为二类项目。
施工组织设计实行三级管理,即:集团公司、分(子)公司、项目三级管理。
集团公司技术管理部负责组织集团一类项目施工组织设计的评审,施工总承包项目部负责组织对所辖项目施工组织设计进行评审及实施监管;集团公司相关职能部门负责对施工组织设计的实施监督。
分(子)公司负责组织所属项目施工组织设计的评审,并负责对所属项目施工组织设计的实施进行管理。
项目经理部负责组织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报批及实施。
项目开工前必须针对本工程项目特点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其中包括安全技术措施内容。
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的同时应进行总体风险评估,对潜在风险开展风险源辨识。
施工现场暂时用电设备在5台及以上或者设备总容量在50KW及以上者,应编制用电组织设计。
用电组织设计的编制、审核、批准应符合国家《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和《施工现场暂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等现行标准的规定。
施工组织设计由项目经理主持,项目相关职能部室共同编制。
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方案编制与审批管理办法

施工组织设计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1.1为规范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审批和论证管理,提高全公司的建筑施工技术管理水平,为生产和经营提供技术安全保障,特定制本办法。
1.2施工组织设计是企业进行工程施工的技术经济文件,编制时应紧密结合施工地区条件和工程特点,要求格式标准化,强调内容具体有针对性。
1.3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与管理,除应符合本办法规定外,尚应符合《建筑施工组织设计规范》(GB50502—2009)、《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号文)、《建设工程高大模板支撑系统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导则》(建质[2009]254号文)的有关规定。
工程所在地有特殊要求者,尚应执行地方有关规定。
1.4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属单位施工的所有新建、扩建和改建工程项目。
第二章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原则和依据2.1施工组织设计按编制对象分为施工组织总设计、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三个层面。
对于一般的单体工程可不编制施工组织总设计.2.2施工组织设计可分阶段分专业编制,如按地基处理及桩基施工、基础结构施工、主体结构施工、装饰施工、安装施工分阶段编制。
2.3施工方案应按照单位工程划分的分部分项工程编制,分为一般施工方案、新技术新工艺专项施工方案和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主要包括:测量放线、地基处理、桩基工程、砼工程、脚手架及卸料平台施工、钢结构工程、预应力工程、起重吊装、屋面工程,以及装饰、安装工程专项施工方案。
2.4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应符合下列原则:(1)符合招标文件和施工合同中有关进度、质量、安全、环境保护和造价等方面的要求;(2)积极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推广节能和绿色施工;(3)合理安排施工程序和施工顺序,采用网络计划、流水施工等方法,实现均衡施工;采取科学先进的施工方法和技术措施,确保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科学配置资源,合理布置现场,获取最好的经济效益;(4)与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三个体系有效结合。
中建-中建五局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管理办法

中建五局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对项目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的管理,规范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的编制、审核、审批、论证、实施、变更、优化等管理工作,提高审核、审批效率,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局及下属各级企业承接的各类以中国建筑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建五局)名义承接的工程项目和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委托我局管理的项目。
以其它法人名义承接的项目执行相关法人单位的管理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中的重大专项方案系指:1.大型工程重难点部位施工方案;2.国家或地方法律、条例、规定、规范等要求必须编制的专项施工方案;3.国家或行业规范没有明确技术质量标准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施工方案;4.大、重型设备安装及基础施工方案;5.自主研发技术的实施方案。
第二章编制、审核与审批第四条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的编制1.施工组织设计由项目经理主持,组织项目管理人员共同编制。
2.施工方案由项目技术负责人主持,组织相关专业生产、技术、安全、质量工程师共同编制。
3.专业分包工程施工方案由专业分包单位技术负责人或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编制。
第五条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的审核1.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应由项目经理或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内部会审后方可申报审核,会审应有书面记录报审核人。
2.施工组织设计和重大专项方案应报项目部所属子(分)公司技术主管部门负责组织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审核,必要时应组织专家论证。
3.专业分包工程施工方案的审核由专业分包单位技术负责人或其指定技术人员负责,存在较大危险性的应由专业分包单位组织专家论证。
4.审核和论证的目的是确保施工工艺安全可靠、工期和资源配备计划经济合理、管理保证措施满足各相关方要求,审核和论证必须针对上述要求提出具体的评审意见和修改建议。
5.编制人员应根据审核和论证意见对施工组织设计或方案进行修改后,方可上报审批。
第六条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的审批1. 施工方案一般由项目技术负责人审批,但重大专项方案应报项目部所属子(分)公司总工程师审批。
施工组织设计编制与管理办法

施工组织设计编制与管理办法一、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1.施工组织设计要符合相关法规和建设标准;2.施工组织设计应根据工程特点,合理选择施工方法、工程机械与设备,确保施工质量;3.施工组织设计应合理分配人力资源,明确各岗位职责,确保施工进度;4.施工组织设计要与工程设计相衔接,确保施工过程中的顺利进行;5.施工组织设计要做好安全预防措施,保证施工过程中的安全;6.施工组织设计要符合环保要求,减少对环境的污染。
二、施工组织设计编制的流程1.组织成立专业化的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小组,明确各成员职责;2.开展前期调查研究,确定施工方案;3.根据施工方案,编制施工组织设计书;4.施工组织设计书的审核与修改;5.施工组织设计书的批准与发放。
三、施工组织设计管理的内容1.施工组织设计书的存档管理,确保施工过程中能够及时查阅;2.施工过程中的变更管理,对施工组织设计进行及时更新;3.施工组织设计的实施与监督,确保施工过程中按照设计要求进行;4.施工组织设计的评估与总结,对施工组织进行反思与提升。
四、施工组织设计编制与管理的注意事项1.在施工组织设计中要充分考虑工程实际情况,避免设计过于理想化而不切实际;2.在施工组织设计中要充分考虑安全和环保要求,做好预防措施;3.施工组织设计中要精确反映各项工作任务和工期,做好施工进度管理;4.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各项措施要明确具体,易于执行;5.在施工组织设计中要注重团队合作,充分发挥各成员的专业能力。
施工组织设计编制与管理办法是保障工程安全、质量和进度的重要手段,对于施工工程的顺利进行具有重要意义。
施工单位应根据工程实际情况,认真制定施工组织设计编制与管理办法,并加以执行。
同时,随着施工技术的不断发展,施工组织设计编制与管理办法也需要不断改进和完善,以适应新的施工形势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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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组织设计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1.1为规范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审批和论证管理,提高全公司的建筑施工技术管理水平,为生产和经营提供技术安全保障,特定制本办法。
1.2施工组织设计是企业进行工程施工的技术经济文件,编制时应紧密结合施工地区条件和工程特点,要求格式标准化,强调内容具体有针对性。
1.3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与管理,除应符合本办法规定外,尚应符合《建筑施工组织设计规范》(GB50502—2009)、《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号文)、《建设工程高大模板支撑系统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导则》(建质[2009]254号文)的有关规定。
工程所在地有特殊要求者,尚应执行地方有关规定。
1.4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属单位施工的所有新建、扩建和改建工程项目。
第二章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原则和依据2.1施工组织设计按编制对象分为施工组织总设计、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三个层面。
对于一般的单体工程可不编制施工组织总设计。
2.2施工组织设计可分阶段分专业编制,如按地基处理及桩基施工、基础结构施工、主体结构施工、装饰施工、安装施工分阶段编制。
2.3施工方案应按照单位工程划分的分部分项工程编制,分为一般施工方案、新技术新工艺专项施工方案和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主要包括:测量放线、地基处理、桩基工程、砼工程、脚手架及卸料平台施工、钢结构工程、预应力工程、起重吊装、屋面工程,以及装饰、安装工程专项施工方案。
2.4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应符合下列原则:(1)符合招标文件和施工合同中有关进度、质量、安全、环境保护和造价等方面的要求;(2)积极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推广节能和绿色施工;(3)合理安排施工程序和施工顺序,采用网络计划、流水施工等方法,实现均衡施工;采取科学先进的施工方法和技术措施,确保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科学配置资源,合理布置现场,获取最好的经济效益;(4)与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三个体系有效结合。
2.5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依据(1)招标文件及投标书和施工合同;(2)工程设计文件和图纸;(3)工程地质勘察报告及施工现场条件;(4)有关资源供应情况;(5)建设单位对施工的要求;(6)公司关于生产、技术、质量、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等有关制度和文件;(7)现行国家、地方、行业有关工程建设标准和文件。
(8)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编制还应以施工组织总设计为依据,施工方案编制还应以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为依据。
第三章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内容及要求3.1施工组织总设计编制内容及要求(1)编制依据:按2.5条执行。
(2)工程概况:包括项目主要情况和主要施工条件。
(3)总体施工部署:包括确定施工目标及分阶段交付计划、项目管理组织机构、施工重点和难点分析、施工顺序和空间组织、新技术新工艺应用计划、分包工程及资质要求。
(4)施工总进度计划:按总体部署的安排进行,可采用网络图或横道图表示,并附必要的说明。
(5)总体施工准备:总体施工准备包括技术准备、现场准备和资金准备等。
(6)主要资源配置计划:包括劳动力配置计划、施工机械配置计划、主要周转材料和施工机具的配置计划、主要工程材料供应计划等。
(7)主要施工方法:施工组织总设计应对项目涉及的单位(子单位)工程和主要分部(分项)工程所采用的施工方法进行简要说明;对脚手架工程、起重吊装工程、临时用水用电工程、季节性施工等专项工程所采用的施工方法进行简要说明。
(8)施工总平面布置:根据项目总体施工部署,绘制现场不同阶段(期)的总平面布置图;施工总平面布置应包括项目施工用地范围内的地形状况,全部拟建的建(构)筑物和其它设施的位置,项目施工用地范围内的加工设施、运输设施、存贮设施、供电设施、供水供热设施、排水排污设施、临时施工道路和办公、生活用房等,施工现场必备的安全、消防、保卫和环境保护等设施,相邻的地上、地下既有建(构)筑物及相关环境。
(9)主要施工管理计划:主要包括进度管理、质量管理、安全管理、环境管理、成本管理、节能及绿色施工管理以及招标文件、施工合同及施工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和其他管理等。
各项管理计划要有目标、有组织机构、有资源配置、有管理制度和技术组织措施。
各项管理计划的制定,应根据项目的特点有所侧重。
3.2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内容及要求(1)编制依据:按2.5条执行。
(2)工程概况:包括项目主要情况、各专业设计简介和工程施工条件;(3)施工部署:包括确定进度、质量、安全、环境和成本等施工目标;项目管理组织机构;施工重点和难点分析;施工进度安排;施工段划分、施工顺序和专业穿插施工的空间组织;新技术新工艺应用计划;分包工程及资质及管理要求。
(4)施工总进度计划:按总体部署的安排进行,可采用网络图或横道图表示,并附必要的说明。
(5)施工准备:总体施工准备包括技术准备、现场准备和资金准备等;(6)主要资源配置计划应包括劳动力配置计划、施工机械配置计划、主要周转材料和施工机具的配置计划、主要工程材料供应计划等。
(7)主要施工方案:按照《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中分部、分项工程珠划分原则,对主要分部、分项工程制定施工方案;对脚手架工程、起重吊装工程、临时用水用电工程、季节性施工等专项工程所采用的施工方案进行必要的验算和说明。
(8)施工现场平面布置:根据施工组织总设计按不同阶段分别绘制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包括工程施工场地状况,拟建的建(构)筑物的位置、轮廓尺寸、层数,工程施工现场的加工设施、存贮设施、办公、生活用房等,布置在工程施工现场的垂直运输设施、供电设施、供水供热设施、排水排污设施、临时施工道路等,施工现场必备的安全、消防、保卫和环境保护等设施,相邻的地上、地下既有建(构)筑物及相关环境。
(9)主要施工管理计划:主要包括进度管理、质量管理、安全管理、环境管理、成本管理、节能及绿色施工管理以及招标文件、施工合同及施工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和其他管理等。
各项管理计划要有目标、有组织机构、有资源配置、有管理制度和技术组织措施。
各项管理计划的制定,应根据项目的特点有所侧重。
3.3施工方案编制内容及要求3.3.1一般施工方案的编制内容与要求(1)编制依据:施工组织设计、设计图纸、现行有关标准规范、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部门和地方文件规定(2)工程概况:应包括工程主要情况、设计简介和工程施工条件等。
(3)施工安排:主要包括确定进度、质量、安全、环境和成本等目标;组织机构及岗位职责;工程施工顺序及施工流水段划分。
(4)施工进度计划:按照施工安排,并结合总承包单位的施工进度计划进行编制;施工进度计划可采用网络图或横道图表示,并附必要说明。
(5)施工准备:技术准备、现场准备和资金准备等;(6)主要资源配置计划:包括专业工种劳动力配置计划、施工机械配置计划、测量和检验仪器配置计划、主要周转材料和施工机具的配置计划、主要工程材料供应计划等。
(7)施工方法及工艺要求:分部(分项)工程或专项工程施工方法及必要的技术核算,工艺流程及施工工艺要求;对易发生质量通病、易出现安全问题、施工难度大、技术含量高的分项工程(工序)等应做出重点说明;季节性施工措施。
(8)主要施工管理措施:主要包括进度管理、质量管理、安全管理、环境管理、节能及绿色施工管理以及招标文件、施工合同及施工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和其他管理等。
各项管理措施的制定,应根据项目的特点有所侧重。
3.3.2新技术及特殊工艺的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内容和要求除按3.3.1执行外,应通过必要的试验或论证。
3.3.3涉及安全的工程尚应按照《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需根据工程特殊部位编制相应的专项施工方案,其中高大模板支撑系统施工方案要按《建设工程高大模板支撑系统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导则》(建质[2009]254号文)的有关规定编制专项施工方案。
3.4各部分内容编制的具体要求按照《建筑施工组织设计规范》(GB50502—2009)及建质[2009]87和建质[2009]254号文的规定执行。
第四章编制、审核、审批的职责、程序4.1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审核、审批的职责、程序(1)国家及省重点工程,50000m2以上的建筑群工程的施工组织总设计,高度100m及其以上的高层建筑、基坑深度5m及其以下的建筑(构筑)工程、单体30000m2及其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或跨度30m及其以上的工业厂房的施工组织设计,由分公司生产、技术副经理组织分公司及项目部施工、技术、质量、安全、预算人员讨论的基础上由分公司及项目部技术人员编制,由分公司技术副经理审核,公司总工程师审批;(2)上述范围以外的建设项目的施工组织总设计或单项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由分公司技术副经理组织分公司及项目部施工、技术、质量、安全、预算人员讨论的基础上由项目部技术人员编制,项目技术负责人审核,分公司技术副经理审批,报公司备案。
(3)施工方案由项目负责人组织项目部施工、技术、质量、安全、预算人员讨论的基础上由项目部技术人员编制,项目技术负责人审核和审批。
(4)符合《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中规定的危险性较大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由分公司生产、技术副经理组织分公司及项目部施工、技术、质量、安全、预算人员讨论的基础上由分公司及项目部技术人员编制,由分公司技术副经理审核,公司总工程师审批;(5)安装及其它专业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由各专业人员编制,由专业技术负责人审核和审批。
可并入土建施工组织设计,也可独立编审、装订;(6)季节性施工技术措施由公司、分公司、项目部分级编制、审批。
4.2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的编制实行会签制度。
参与讨论的施工、技术、质量、安全、预算人员应在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完成后对相关内容进行评审并会签。
4.3施工组织设计审批的重点(1)编制单位是否按照本办法要求履行了编制、会签、审核程序,要求所有签字人员需本人签字,不得代签;(2)编制依据是否使用过期规范、标准、技术文件和禁止或限制使用技术等;(3)编制内容是否完整;(4)施工进度计划是否符合同要求,施工平面布置是否合理,资源配置是否满足施工要求,施工方法是否可行,措施是否有针对性,是否进行了必须的安全验算;(5)是否需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号文)的要求进行专家论证。
4.4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必须经审批签字、加盖公章后方可送监理单位,经监理批准后才能实施。
4.5如遇设计修改、施工条件变化等,应及时进行修改或补充施工组织设计,并按原审批程序重新履行审批手续。
4.6经批准后的施工组织设计及专项方案应进行逐级交底,认真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