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人员档案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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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档案管理制度(通用14篇)

退休人员档案管理制度(通用14篇)

退休人员档案管理制度(通用14篇)退休人员档案管理制度 1为贯彻落实深办发〔2024〕17号和深府办〔2024〕72号文精神,加强对社会化管理企业退休人员人事档案的规范管理,根据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一、档案的交接企业在移交退休人员人事档案前,应按有关人事档案的管理要求,将档案材料归类整理、装袋封口,并在封口处填写日期加盖单位骑缝章后再移交。

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应按上述规定进行查验,符合要求的予以接收。

二、档案的管理区档案局负责对辖区社会化管理企业退休人员人事档案管理工作的业务指导;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负责社会化管理企业退休人员人事档案的接收、暂存、转递工作;区一级企业退休人员人事档案管理单位负责档案的保管和提供利用服务。

(一)街道办事处要建立符合有关标准的专门档案室,面积按照每千卷不少于10平方米的标准安排,统一使用档案柜,配备正式工作人员专人管理。

工作制度要上墙,加强安全保密工作,防止档案的遗失和泄密。

强化档案管理中的"九防"措施,以防事故的发生。

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要按有关规定认真履行人事档案管理的工作职责,街道一级原则上不提供档案的利用服务。

接档后不拆封,用全市统一的《深圳市企业移交社会化管理服务退休人员人事档案袋》封存,按要求用黑墨水笔填写封面的内容,在封口处填写接档日期,用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的专用章盖骑缝章,并开具《深圳市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档案收件回执》。

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按各区规定的.期限将退休人员人事档案转递到区一级指定存放的档案保管单位。

人事档案一般在街道存放不应超过一个月,如企业一次性移交批量大,应及时转递到区一级存放点保管。

(二)区一级企业退休人员档案管理单位要按照国家《档案法》、《深圳经济特区档案与文件收集利用条例》的规定,做好企业退休人员人事档案的保存和管理,并做好辖区内街道一级档案接收人员的业务培训指导工作,及企业退休人员人事档案的保管、统计和利用服务工作。

已退休员工档案管理制度

已退休员工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已退休员工档案管理,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准确性和安全性,维护退休员工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档案管理的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所有已退休员工的档案管理。

第三条已退休员工档案是记录退休员工个人经历、工作业绩、福利待遇等信息的载体,对于维护退休员工权益、促进单位和谐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第二章档案管理职责第四条单位档案管理部门负责已退休员工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和销毁等工作。

第五条各部门应积极配合档案管理部门,确保已退休员工档案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第三章档案收集与整理第六条已退休员工档案的收集范围包括:(一)退休员工的个人简历、工作经历、业绩评价等;(二)退休员工的劳动合同、工资待遇、福利待遇等;(三)退休员工的奖惩记录、培训记录、职称评定等;(四)退休员工的退休金领取证明、医保卡等;(五)其他与退休员工权益相关的材料。

第七条档案收集要求:(一)收集的档案材料应真实、完整、准确;(二)档案材料应按照时间顺序进行整理;(三)档案材料应分类归档,便于查阅。

第四章档案保管与利用第八条已退休员工档案的保管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安全保管,防止档案丢失、损坏、被盗;(二)保密保管,不得泄露退休员工的个人信息;(三)便于查阅,确保退休员工及其家属的合法权益。

第九条已退休员工档案的利用:(一)退休员工本人及其家属有权查阅自己的档案;(二)单位内部人员因工作需要查阅档案时,应经档案管理部门批准;(三)档案管理部门应根据需要,提供档案的复制件或证明材料。

第五章档案销毁第十条已退休员工档案的销毁应遵循以下原则:(一)按照国家有关档案管理的法律法规执行;(二)销毁前应经单位领导批准;(三)销毁过程中应确保档案信息安全。

第十一条已退休员工档案的销毁程序:(一)编制销毁清单,经档案管理部门审核;(二)在销毁前,通知退休员工或其家属,确认无异议;(三)按照规定程序销毁档案。

退休档案进馆管理制度范本

退休档案进馆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退休档案的管理,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退休人员的档案管理,包括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

第三条退休档案是单位的重要资产,是记录退休人员个人信息、工作经历、待遇享受等情况的原始凭证,对维护退休人员合法权益、开展退休人员服务具有重要意义。

第二章档案收集与整理第四条退休档案的收集工作由人事部门负责,具体操作如下:1. 退休人员离职时,人事部门应将其档案资料整理齐全,并按照规定时限提交至档案管理部门。

2. 档案管理部门对收集到的退休档案进行审核,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准确性。

3. 对于缺失或损坏的档案资料,应及时与相关部门联系,补齐或修复。

第五条退休档案的整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1. 分类整理:按照档案内容性质、时间顺序、材料类型等进行分类整理。

2. 编号管理:为每份档案建立统一编号,确保档案检索方便快捷。

3. 标准装订:按照国家档案标准进行装订,确保档案整洁有序。

第三章档案保管与利用第六条退休档案的保管工作由档案管理部门负责,具体操作如下:1. 档案库房应保持干燥、通风、防火、防盗、防潮、防虫等条件,确保档案安全。

2. 档案管理人员应定期对档案进行检查,发现破损、霉变等问题,应及时处理。

3. 档案查阅实行预约制度,确保档案在安全的前提下得到合理利用。

第七条退休档案的利用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1. 依法依规:严格按照国家档案法律法规和本单位规章制度,规范档案查阅、复制等行为。

2. 保密原则: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档案资料,应严格保密。

3. 服务原则:为退休人员提供便捷、高效的档案服务,维护其合法权益。

第四章档案移交与销毁第八条退休档案的移交工作由档案管理部门负责,具体操作如下:1. 退休人员死亡或档案保管期满,档案管理部门应将档案移交给国家综合档案馆。

2. 移交档案时应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并办理相关手续。

离退休人员档案管理制度

离退休人员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离退休人员档案管理工作,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和安全,根据《档案法》和《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档案工作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所有离退休人员的档案管理工作。

第三条离退休人员档案是反映离退休人员个人经历、政治表现、工作业绩、家庭状况等方面的重要资料,是单位历史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维护离退休人员的合法权益、传承单位文化、促进单位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第二章档案收集与整理第四条离退休人员档案的收集范围包括:1. 个人履历表、工作总结、表彰奖励材料;2. 政治思想表现、党团组织关系、人事调动、退休审批等材料;3. 个人照片、家庭成员基本情况等;4. 其他与离退休人员相关的材料。

第五条离退休人员档案的整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分类整理:按照档案的来源、内容、性质等进行分类整理,确保档案的系统性;2. 编号归档:对每份档案进行编号,确保档案的有序管理;3. 按时归档:定期对收集到的档案进行整理、归档,确保档案的完整性;4. 安全保管: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档案的安全。

第三章档案保管与利用第六条离退休人员档案的保管应遵循以下规定:1. 严格按照档案保管要求,选择合适的保管场所,确保档案的通风、防潮、防虫、防尘、防火、防盗;2. 对档案进行定期检查,及时发现并处理档案损坏、丢失等问题;3. 严格执行档案借阅制度,确保档案的安全。

第七条离退休人员档案的利用应遵循以下规定:1. 严格履行借阅手续,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借阅、复制、摘抄档案;2. 借阅档案应填写借阅单,注明借阅目的、期限等;3. 借阅人应妥善保管档案,不得擅自涂改、损坏、丢失档案。

第四章档案信息化管理第八条离退休人员档案应逐步实现信息化管理,建立电子档案系统,实现档案的数字化、网络化。

第九条电子档案系统应具备以下功能:1. 档案收集、整理、归档、查询等功能;2. 档案安全、备份、恢复等功能;3. 档案统计、分析、报告等功能。

退休员工档案资料管理制度

退休员工档案资料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退休员工档案资料的管理,确保档案资料的安全、完整和有效利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的退休员工档案资料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明确退休员工档案资料的范围、归档要求、保管期限、查阅利用和销毁等规定,确保档案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安全性。

第二章档案资料范围第四条退休员工档案资料包括以下内容:1. 退休员工的基本信息,如姓名、性别、出生年月、籍贯、参加工作时间、退休时间等;2. 退休员工的在职期间工作经历、职务变动、工资待遇、奖励情况等;3. 退休员工的培训、学习、考绩等材料;4. 退休员工的劳动合同、退休手续等相关文件;5. 退休员工的医疗、保险、福利待遇等材料;6. 其他需要归档的与退休员工相关的资料。

第三章归档要求第五条退休员工档案资料的归档应当遵循以下要求:1. 及时性:退休员工档案资料应当在退休手续办理完毕后及时归档;2. 完整性:档案资料应当齐全,不得缺件、漏页;3. 真实性:档案资料应当真实反映退休员工的相关情况;4. 保密性:涉及个人隐私的档案资料应当严格保密。

第四章保管期限第六条退休员工档案资料的保管期限分为永久、长期和短期三种:1. 永久:包括退休员工的劳动合同、退休手续、医疗、保险、福利待遇等材料;2. 长期:包括退休员工的基本信息、工作经历、职务变动、工资待遇、奖励情况等;3. 短期:包括退休员工的培训、学习、考绩等材料。

第五章查阅利用第七条退休员工档案资料的查阅利用应当遵循以下规定:1. 查阅人应当出示有效证件,填写查阅申请表;2. 查阅档案资料应当遵守保密规定,不得泄露个人隐私;3. 查阅档案资料应当遵守档案资料保管要求,不得擅自复制、摘抄或带走。

第六章销毁第八条退休员工档案资料的销毁应当遵循以下规定:1. 销毁档案资料前,应当进行鉴定,确定是否具有销毁条件;2. 销毁档案资料应当经单位负责人批准;3. 销毁档案资料应当采取安全措施,防止资料丢失或泄露。

已退休员工档案管理制度

已退休员工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已退休员工档案的管理,维护已退休员工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已退休员工的档案管理工作。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规范已退休员工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和利用,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准确性和安全性。

第二章档案收集与整理第四条已退休员工档案的收集范围包括:(一)个人基本情况:姓名、性别、出生年月、籍贯、民族、政治面貌、婚姻状况、学历、职称、工作经历等;(二)退休手续办理材料:退休审批表、退休证、退休金领取证等;(三)工资待遇情况:退休前工资、退休金领取情况等;(四)荣誉奖励情况:获得的荣誉证书、奖状等;(五)其他相关材料:如党团组织关系证明、计划生育证明等。

第五条已退休员工档案的整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分类整理:根据档案内容,分为个人基本情况、退休手续办理、工资待遇、荣誉奖励等类别;(二)归档及时:档案收集完成后,应在一个月内完成归档工作;(三)排列有序:按照档案类别和顺序进行排列;(四)层次清楚:档案资料应标注清晰的档案编号、档号、页码等信息;(五)整理规范:采用统一格式的档案袋、文件夹等装具,确保档案整理规范。

第三章档案保管与利用第六条已退休员工档案的保管工作由公司档案管理部门负责,具体职责如下:(一)建立档案库房,确保档案安全;(二)定期对档案进行检查、清理,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三)严格按照档案保密规定,防止档案泄露;(四)为已退休员工提供档案查阅服务。

第七条已退休员工档案的利用应遵循以下原则:(一)遵循合法、合规、公开、便民的原则;(二)查阅档案需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并填写查阅申请;(三)查阅档案时,应尊重已退休员工的隐私权;(四)档案不得外借,确需借阅的,需经公司领导批准。

第四章责任与奖惩第八条公司档案管理部门负责已退休员工档案的管理工作,对档案的完整性、准确性和安全性承担直接责任。

第九条对在档案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或集体,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违反本制度,造成档案损坏、丢失或泄露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退休人员人事档案管理制度

退休人员人事档案管理制度

退休人员人事档案管理制度一、总则二、档案建立1.退休人员人事档案应在其离职前一个月内建立完毕,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负责。

2.档案包括个人基本信息、履历档案、任职文号、评定材料、合同协议、离职证明、退休手续办理材料等内容,并按照时间顺序进行归档和编目。

3.退休人员人事档案必须保证真实、准确和完整,如有遗漏或错误,应及时修改和补充。

三、档案保存1.退休人员人事档案按照机构性质和具体规模进行保存,应设立专门的档案室进行保管。

2.档案应以纸质和电子媒体两种形式保存,纸质档案应存放在防潮、防火、抗震的专用档案柜中;电子档案应进行备份,并保证信息的安全和可靠性。

3.档案室负责制定档案借阅制度,并明确访问权限和保密要求,对于废弃档案应及时销毁。

四、档案利用1.退休人员有权利了解、查询和使用自己的人事档案,但需经过合法授权和认证。

2.对于退休人员的人事档案信息,一律应保密,如有泄露或滥用,将受到相应法律责任的追究。

3.单位可以根据需要使用退休人员的人事档案信息,但需事先经过退休人员的书面同意,并保证信息的安全性和准确性。

五、档案归还和销毁1.退休人员在需要的情况下,可以向档案室申请归还自己的人事档案,归还后需签署借阅操作协议,并在规定时间内归还。

2.档案室应制定档案销毁计划,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和档案保存期限进行销毁,并做好销毁记录,确保销毁工作的合法性和安全性。

六、档案管理责任1.单位人事部门负责退休人员人事档案的建立、整理、归档和查询,并保证档案管理工作的及时和准确性。

2.档案室负责档案的保存、管理和利用,并确保档案的安全和保密。

3.退休人员有义务保护自己的人事档案,如发现遗失或损坏,应及时上报相关部门,并配合调查处理。

七、附则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如有需要进行修改和补充,应经过相关部门的研究和批准。

以上为退休人员人事档案管理制度,旨在规范退休人员人事档案的建立、保存和利用,保障退休人员合法权益。

这一制度的实施将有助于提高退休人员管理工作的效率和精确度,进一步推动组织管理科学化、信息化,为退休人员提供更好的管理服务。

退休人事档案管理制度

退休人事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退休人事档案的管理工作,确保档案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和安全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的退休人员人事档案管理,包括退休人员的个人档案、组织档案、专业档案等。

第三条退休人事档案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统一管理原则:退休人事档案实行集中统一管理,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连续性。

(二)安全保密原则:严格保密制度,确保档案信息安全。

(三)科学规范原则:按照档案管理标准化程序,提高档案管理效率。

(四)方便利用原则:简化档案查阅手续,为退休人员提供便捷服务。

第二章管理范围与内容第四条退休人事档案管理范围包括:(一)退休人员的个人档案,包括履历表、自传材料、各类考核、评价材料、奖惩记录等。

(二)退休人员的组织档案,包括党、团组织关系转移材料、退休审批材料、退休待遇核定材料等。

(三)退休人员的专业档案,包括专业技术职称评定材料、继续教育证书、培训记录等。

第五条退休人事档案管理内容应包括:(一)退休人员的个人基本信息,如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民族、政治面貌等。

(二)退休人员的职务、职称、工作经历、业绩等。

(三)退休人员的退休审批、待遇核定、社会保险等。

(四)退休人员的党、团组织关系转移、入党时间、党龄等。

(五)退休人员的专业技术职称评定、继续教育、培训等。

第三章管理职责与要求第六条退休人事档案管理部门负责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等工作。

第七条退休人事档案管理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一)热爱档案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熟悉档案管理业务,具备一定的档案管理知识。

(三)具备较强的责任心和保密意识。

第八条退休人事档案管理要求:(一)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确保档案管理的规范化和制度化。

(二)对档案进行分类、编目、登记,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三)对档案实行安全保管,确保档案实体和信息安全。

(四)定期对档案进行检查、清理,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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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档案管理制度
、退休人员档案正式移交社区,社区要认真进行整理、登记,认真填写档案移交登记卡,同时要配备专用档案柜。

2、社区协理员要将退休人员档案,按电脑编号归档,以便借阅查找。

3、妥善保管档案,做到不丢失,无破损,无霉变。

4、严格执行档案借阅归还制度。

不许无关人员无故查阅、翻看退休人员档案。

5、借阅档案时要严格招待封签制度,不许开口借阅。

1、为详细记录教师的日常师德行为,真实地评价教师的师德表现,切实增强师德考核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全面实行教师师德档案制度,促进教师职业道德建设的规范化、制度化和日常化。

2、充实考核内容。

学校改变过去仅凭一次师德测评决定教师师德考核成绩的做法,建立了师德档案,把教师一学年的典型师德表现及授奖情况、不良师德行为及处罚结果、学年师德承诺、学生评议、家长评议、老师评议、个人师德自评等内容全部纳入师德档案。

3、扩大监督范围。

学校建立了师德承诺监督栏,将教师个人师德承诺向学生和社会公示。

加强对师德师风的效能察,设计了师德师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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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问卷,抽调人员不定期到学校检查出勤情况及教师日常师德表现,并把领导干部的师德表现作为效能监察的重点,发现问题及时通报,随时记入师德档案,并对负责人予以通报批评。

4、加强自我约束。

学校重点抓师德规范的内化,把《荆门市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行为规范》《东宝区教师职业道德行为十条禁令》等印发到各位教职工手中,不定期从网络平台下发师德教育材料,组织开展师德承诺签名活动,与全体教师签订师德目标责任书,并将责任目标纳入师德档案。

5、教师师德档案的建立,增强了教师遵守职业道德规范的自觉性,提高了教师的自律意识,促进了全校教师师德水平的提升。

为了加强学校安全管理,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保障师生人身和学校财产的安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有关规章,制定本暂行规定。

一、安全防范
1.每位教职员工都应当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做到以预防为主,强化防范措施,开展群防群治。

2.加强对库房、生活用水的管理,严防坏人投毒破坏,预防食物中毒事故。

3.加强对安全防火工作的宣传和防范,完善重点防火部位的防火设施,配齐配足灭火器材,预防火灾事故。

4.严格用电管理制度,对学校线路经常进行检查维修,及时更换
---------------------------------------------------------------范文最新推荐------------------------------------------------------ 老化或不符合要求的线路,禁止超负荷或违章用电。

5.学校集会、大型活动、做操、放学及遇有紧急情况,班主任及跟班教师要到位,组织学生有秩序地下楼梯,防止因拥挤、踩踏造成伤亡。

6.学校体育、艺术场地、器材及体育、艺术等教学活动均应符合运动安全要求。

运动项目和运动强度应适合学生身体状况,严防运动安全事故。

学生上体育课,教师必须跟班、带队,现场组织指导,以防发生意外伤亡。

7.对于要求接学生放学的家长,教师一定要确认其身份才能将学生交其接走。

8.学校劳动教育及卫生等工作,应当注意学生年龄和体质条件,禁止学生爬高、登窗台、翻栏杆进行打扫,不准学生随意触动电器。

9.学生实验应充分考虑安全保护措施,实验课教学要有科学的操作程序和具体要求,严防学生接触易爆易燃、有毒有害的物质。

有关实验老师要认真负责,严防实验事故。

10.学校电脑室要防止电路电线的损坏,保护电器设备的正常使用,经常进行维修,由电脑专任教师负责。

如发现电线有异味要及时上报总务处予以妥善处理。

11.禁止学生进行不安全的活动游戏,严禁跳楼梯、爬栏杆、翻围墙、在楼梯走道奔跑跳跃、追逐打闹、随带利器火种。

教育学生注意校外交通安全和用电用火安全。

班主任要向学生经常传授自护自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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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生活安全常识。

12.实行学生外出春游、参观、参加社会实践等活动的报批制度,未经批准不得擅自组织。

学校或年级(班级),获准后应周密安排,精心组织。

并有安全保障措施。

13.学校门卫值班人员严格值勤保卫和夜间巡逻制度,并做好来访人员的登记工作,确保学校财产安全和师生人身安全。

14.学校配置消防设备,在消防部门配合下进行防火灭火知识教育,总务处、校长室负责做好。

15.学校注重卫生防疫工作,做好传染病、流行病的预防、控制工作,做好预案,严防传染病流行。

二、教育培训管理
1.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工作,由分管校长负责,并列入学校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

2.学校安全领导小组负责实施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校内各有关部门或人员应分工协作,积极配合。

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教育先行,齐抓共管,群防群治的原则,共同做好教育培训工作。

学校的每个教职工都有维护教学秩序,保护学生人身和财产安全的义务。

3.坚持经常性和阶段性相结合的原则,加强对学生进行家庭生活、户外活动、社会生活、交通、消防等安全知识教育和自护自救技能培训,在学生中开展普及法律知识教育,贯彻《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使学生增强法制意识和纪律观念,锻炼和提高学生自护自救能力。

4.定期(每学期至少一次)组织门卫、食堂等专业人员的业务知
---------------------------------------------------------------范文最新推荐------------------------------------------------------ 识和治安防范技能的教育培训以及全体教职工的法律知识教育和治安防范意识、技能的教育培训。

抓好门卫管理、课外活动安全管理、学生日常行为管理、防火安全管理、校园秩序安全管理、大型集会安全管理以及学校重点要害部位的安全管理等,避免各类事故发生。

5.学生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在日常教学及各项活动中,听从指挥,服从管理,遵守公德,注重自己人身和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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