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总工会关于下发2003年上海工会干部教育培训计划的通知
上海市总工会关于进一步加强组织建设、增强基层活力的若干意见-沪工总组[2003]288号
![上海市总工会关于进一步加强组织建设、增强基层活力的若干意见-沪工总组[2003]288号](https://img.taocdn.com/s3/m/90887e90d1d233d4b14e852458fb770bf78a3b64.png)
上海市总工会关于进一步加强组织建设、增强基层活力的若干意见正文:---------------------------------------------------------------------------------------------------------------------------------------------------- 上海市总工会关于进一步加强组织建设、增强基层活力的若干意见(沪工总组〔2003〕288号)为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落实中国工会十四大和上海工会十一大提出的各项工作任务,进一步加强本市工会的基层组织建设,增强基层工会组织的活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和《上海市工会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工会基层组织的实际情况,提出如下意见:一、进一步提高对加强组织建设、增强基层活力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
(一)加强组织建设、增强基层活力,是工会适应新形势、服从和服务于大局,在上海未来发展中进一步发挥好工会作用的需要。
工会是党领导下的工人阶级群众组织,是党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国家政权的重要社会支柱,是职工合法权益的代表者和维护者。
市第八次党代会提出的奋斗目标,对上海工会工作提出了新的和更高的要求。
团结动员全市职工投身上海科教兴市和未来发展的伟大实践,继续发挥上海工人阶级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中的主力军作用,工会组织承担着历史的重任。
进一步加强工会基层组织建设、增强基层活力,是工会履行维护的基本职责和坚持发展这一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有机的结合起来,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协调发展的根本保证。
(二)加强组织建设、增强基层活力,是工会组织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
工会基层组织最贴近职工群众,是工会组织重要的基础,也是工会各项工作最终能否落实的重要环节。
代表和维护好最广大职工群众的合法权益,最终也要通过工会基层组织来实现。
上海市总工会关于印发《上海市总工会关于在全市工会组织和广大职

上海市总工会关于印发《上海市总工会关于在全市工会组织和广大职工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法规类别】工会【发文字号】沪工总组[2010]222号【发布部门】上海市总工会【发布日期】2010.11.09【实施日期】2010.11.09【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上海市总工会关于印发《上海市总工会关于在全市工会组织和广大职工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沪工总组〔2010〕222号)各区县局(产业)工会、市总各部室和直管单位:现将《上海市总工会关于在全市工会组织和广大职工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年十一月九日上海市总工会关于在全市工会组织和广大职工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意见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转发<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关于在当的基层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意见>的通知》和中央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中华全国总工会《印发<关于在工会组织和广大职工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意见>的通知》精神,按照市委关于党组织和党员创先争优活动的要求,结合上海工会实际,现就在全市工会组织和广大职工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推进党工共建创先争优活动的责任感使命感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是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作出的重要部署,是党的建设一项重要的经常性工作。
工会是党领导下的工人阶级群众组织,各级工会和广大工会干部要深刻认识到,党工共建创先争优是工会贯彻落实党中央重要指示和决策部署的重大举措,对于激发工会的生机和活力,增强工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更好地发挥工会组织职工、引导职工、服务职工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作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各级工会组织和广大职工要充分认识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班子成员协力抓。
上海市总工会关于下发《上海市总工会关于进一步加强上海工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上海市总工会关于下发《上海市总工会关于进一步加强上海工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总工会•【公布日期】2013.09.11•【字号】•【施行日期】2013.09.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工会,教育其他规定正文上海市总工会关于下发《上海市总工会关于进一步加强上海工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各区县局(产业)工会:为了进一步加强本市工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市总工会经过广泛调研,制定了《上海市总工会关于进一步加强上海工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意见》。
现将该《意见》下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工作实际贯彻落实。
上海市总工会2013年9月11日上海市总工会关于进一步加强上海工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意见近年来,全市各级工会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工会、上海工会干部教育培训规划,结合实际,完善制度,落实措施,积极拓展教育培训途径,不断丰富教育培训内容,工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取得了新进展。
同时,面对工会工作新的目标和任务,以及工会干部队伍建设的新要求,工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还存在不少亟待改进的问题:教育培训的管理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教育培训的针对性、实用性、实效性有待进一步增强,教育培训的覆盖面有待进一步扩大,上海工会管理职业学院的主阵地作用有待进一步发挥等。
为深入贯彻市第十三次工代会精神,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工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推动造就一支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职工信得过的高素质工会干部队伍,结合本市工会工作和干部队伍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工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市第十次党代会和市第十三次工代会精神,以推进学习型工会建设为导向,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提高工会干部组织、引导、服务职工和维护职工权益的能力水平为目标,进一步健全培训体系、增强培训实效,努力提升工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为上海工会工作的转型创新提供保障。
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召开全国工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会议的通知

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召开全国工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会议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华全国总工会•【公布日期】2011.05.17•【文号】•【施行日期】2011.05.17•【效力等级】团体规定•【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召开全国工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会议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总工会,中华全国铁路总工会、中国民航工会全国委员会、中国金融工会全国委员会,中共中央直属机关工会联合会、中央国家机关工会联合会:经全总书记处批准,全国总工会定于2011年6月初在北京召开全国工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会议。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2011年6月2日至3日上午,会期1天半。
6月1日下午报到,6月3日下午返程。
二、会议地点中国职工之家(北京西城区真武庙路1号)。
三、参加人员(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总工会,中华全国铁路总工会、中国民航工会全国委员会、中国金融工会全国委员会,中共中央直属机关工会联合会、中央国家机关工会联合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会分管工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人和组织部部长各1人;(二)副省级城市总工会分管工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负责人1人;(三)中国劳动关系学院2人,各省级工会干部院校负责人1人。
四、会议内容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坚定不移推进干部教育培训改革的重要指示精神;总结交流“十一五”全国工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基本经验及突出问题;审议下发《2011-2015年全国工会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动员部署工会干部教育培训其他重点工作。
五、有关要求(一)请各省级工会组织(组宣)部或办公室,按照会议通知要求,汇总本地区、本系统参会人员,并于5月25日前将填写好的《全国工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会议报名表》(见附件1),报全国总工会组织部。
如有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者,请务必提前告知全总组织部。
联系人:郭治政、张佳音、张广,联系电话:(010)68592026、68592032、68592027,传真:(010)68562032。
上海 干部培训计划

上海干部培训计划一、培训背景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上海市的各个行业都面临着新的挑战和机遇。
为了更好地适应新形势下的工作需要,提高干部的综合素质和能力水平,上海市决定开展全面的干部培训计划。
通过培训,进一步提升干部的业务能力、领导能力和创新能力,为推动上海市的各项事业发展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持,助力上海市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
二、培训目标1. 提高干部的专业知识和技能:通过系统的培训课程,增强干部的专业能力,提高服务大局、服务人民的能力。
2. 培养领导能力:通过领导力培训,提升干部的领导力水平,使其能够更好地组织协调工作,高效推动各项工作的落实。
3. 激发创新意识:通过创新思维培训,培养干部的创新能力,提高解决问题的能力,为推动上海市的各项事业创新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持。
4. 塑造优良作风:通过培训,进一步加强干部的廉政自律和作风建设,提高政治素质,弘扬社会正气,树立良好的干部形象。
5. 增强协同能力:通过团队协作培训,提高干部的协作和协调能力,促进部门之间的协同合作,形成良好的工作氛围。
三、培训内容1. 专业知识技能培训:针对不同部门和行业的需求,开设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的培训课程,包括市场营销、金融业务、信息技术等方面的课程。
2. 领导力培训:组织干部参加领导力培训班,学习领导力理论和实践案例,提高领导决策和执行能力。
3. 创新思维培训:开展创新思维的培训课程,培养干部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激发他们积极参与创新实践。
4. 廉政自律与作风建设培训:加强廉政理论的培训,强化干部的廉政自律意识,提高政治觉悟,弘扬社会正气。
5. 团队协作培训:组织团队协作培训,提高干部的团队协作和协调能力,促进团队工作的高效运转。
四、培训方式1. 线下培训:组织专家学者授课,邀请行业精英分享经验,组织干部参观学习,为广大干部提供学习交流的机会。
2. 线上培训:通过网络课程、在线直播等形式提供培训服务,方便干部随时随地进行学习,提高培训的灵活性和针对性。
上海市总工会关于表彰上海工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上海市总工会关于表彰上海工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总工会•【公布日期】2006.10.17•【字号】沪工总组[2006]199号•【施行日期】2006.10.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其他规定正文上海市总工会关于表彰上海工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沪工总组〔2006〕199号)各区县局(产业)工会:上海各级工会组织和工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者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解放思想,与时俱进,认真落实《2001-2005年上海工会干部教育培训规划》,结合本地区、本系统、本单位实际,积极探索教育培训的新方法、新途径,创造性地开展多种形式的教育培训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绩,涌现出一大批工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为宣传和表彰他们的先进事迹,上海市总工会决定,授予浦东新区社会事业工会等49个单位“上海工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先进集体”称号,授予张友明等46名同志“上海工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先进个人”称号。
希望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发扬成绩,再接再厉,为上海工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作出更大的成绩。
上海市总工会号召上海各级工会组织和广大工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者,以工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榜样,坚定不移地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十一五”期间上海工会干部教育培训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以求真务实、奋发有为的精神,扎实工作,开拓创新,不断开创上海工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新局面,为努力建设高素质的工会干部队伍,增强工会组织的活力,充分发挥工会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作用,进一步提高上海工会工作的水平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二ΟΟ六年十月十七日附件1:全国工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先进集体(6家)上海市总工会上海市浦东新区总工会上海市静安区总工会上海市机电工会上海市医务工会上海工会管理职业学院干部培训中心附件2:全国工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先进个人(4名)乔世苏上海市闵行区总工会组织宣传部部长袁正花上海市奉贤区总工会基层工作部部长王国平上海市运输工会保障部部长蔡军上海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工会主席附件3:上海工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先进集体(49家)上海市浦东新区社会事业工会上海市徐汇区总工会上海服装集团工会上海市普陀区总工会中国教育工会上海市闸北区委员会中国教育工会上海市虹口区委员会中国教育工会上海市杨浦区委员会上海市黄浦区总工会上海市卢湾区市容管理局工会工作委员会中国教育工会上海市静安区委员会上海市宝山区总工会组织民管部上海市闵行区总工会上海市嘉定区马陆镇总工会上海市金山区吕巷镇总工会上海市松江区水务局工会上海市青浦区总工会中国教育工会上海市南汇区委员会上海市奉贤区总工会中国教育工会上海市崇明县委员会上海电气集团上海电机厂有限公司工会上海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工会上海市化学工会上海市医药工会上海市电力公司工会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宝钢分公司工会中国石化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工会上海航天局工会上海船舶工业公司工会上海乐金广电电子有限公司工会华东电网有限公司工会上海铁路局工会上港集团宝山分公司工会上海市运输工会中国海员工会上海航道局委员会上海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工会上海市建设和交通工会工作委员会上海市第四建筑有限公司工会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工会上海市市容环境行业工会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工会复旦大学附属华山医院工会上海邮电通信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工会城市酒店(上海)工会申能(集团)有限公司工会上海巴士四汽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工会上海医药工业研究院工会大众出租公司工会上海市农产品中心批发市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工会上海工会管理职业学院干部培训中心附件4:上海工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先进个人(46名)张友明上海市浦东新区唐镇总工会主席龚小凤上海市徐汇区教育工会主席施轶上海新长宁(集团)有限公司工会副主席丁向荣上海市普陀区教育工会主席徐伟年上海市虹口区总工会副主席倪忠平上海市杨浦区总工会民管法律部部长杨锦荣上海豫园旅游商城股份有限公司工会主席陆一勤上海市卢湾烟草糖酒有限公司工会干部周文芳上海市静安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总工会主席吴振祥上海市宝山区顾村镇总工会主席李宝其上海市闵行区华漕镇工会主席王浩上海市嘉定区教育工会主席沈连君上海市金山区吕巷镇总工会副主席马晓燕上海市松江区卫生局工会主席曹伟光上海市青浦区总工会组织部部长施东杰上海市南汇区祝桥镇工会主席李浩上海市奉贤区南桥镇总工会主席倪惠明上海市崇明工业园区工会主任施一蒙上海柴油机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沈之歌上海市化学工会组织部部长庄克礼上海市电力公司工会生产部部长冷辉宝钢集团上海梅山有限公司工会保障工作部部长周建军中国石化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工会基层工作部部长周明德上海市烟草工会副主席沈新月上海汽车工业(集团)总公司工会组织民管部部长刘革上海广电(集团)有限公司工会组织部部长黄雪麟中海工业有限公司工会主席陈增祺上海港复兴船务公司工会主席冯长春上海市邮区中心局工会副主席沙金明上海市电信工会组织宣传干部唐钧达中国海员工会中港第三航务工程局委员会组织部部长朱媛萍上海机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虹桥国际机场公司工会业务主管郭建平上海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工会宣教部部长周炜上海市建设和交通工会工作委员会主任朱荣玉上海建材(集团)总公司工会组织部部长郭奕娟上海现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陈荣林中建八局安装有限责任公司工会副主席邵岭华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工会副主席宋光明上海海事大学工会常务副主席潘洪光明食品(集团)跃进有限公司工会主席王行泽上海锦江酒店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工会主席钱丽萍上海百联汽车服务贸易有限公司工会主席臧晓敏上海久事公司工会副主席范惠芳上海城建(集团)公司工会副主席张伟上海城投水务事业部工会干事朱懂理上海工会管理职业学院干部培训中心教师。
解放初期与上海滩黑帮的斗争

G O U C H E N解放初期与上海滩黑帮的斗争◎黄臻睿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上海滩黑帮几乎渗透、控制了当地所有经济、社会领域。
新中国成立后,上海市人民政府开展了声势 浩大的反黑帮斗争。
上海滩的黑帮势力帮会是近代中国半封建半殖民地社会矛盾的产物。
新中国成立前的上海滩,黑帮拥有数十万徒众,上至国民党政府党政军首脑,下至贩夫走卒、扒手乞丐,各行各业都有人供其驱使利用。
帮会的势力,除从事烟、赌、娼和其他非法活动(如扒窃组织、码头霸头、粪霸等)外,还打入工商界、金融界、教育界、娱乐业,乃至工会组织,几乎渗透、控制了所有社会领域。
上海解放后,新生的人民政权面临着妥善处理帮会问题的任务。
这是一项非常复杂、政策性很强、涉及面颇广的工作。
上海的帮会,包含由官僚政客和流氓恶霸头子组成的帮会头领和骨干分子 层、普通劳动群众为主组成的帮会群众 层,以及介于帮会首领和普遍群众之间 的流氓无产者阶层。
他们对新生的人民 政权各持不同的政治态度。
为此,公安机 关依靠人民群众,根据帮会中三个阶层 的不同情况,分阶段逐步解决。
首先,从解放之日起,按照“先打现 行特务,后清历史反革命”的步骤,公安 机关重点开展反特和反盗匪斗争。
帮会中 那些与特务盗匪勾结、坚持与人民为敌 的分子受到严厉打击。
其中,罪大恶极的 首领一部分被处决,各类特务盗匪集团 也受到惩办。
对帮会大多数非恶性违法 犯罪团伙采取教育宽大和惩办相结合的 方针,实行从宽处理,立足于教育挽救。
上海帮会号称数十万之众,但除少 数靠“玩帮会”为生、“吃帮会饭”的人 之外,绝大多数都是被迫参加的。
他们 经常受帮会头子骚扰和勒索,对流氓恶 霸深为不满。
在党的宽大政策的感召下,他们真正认识到人民政府是自己的政府,从而自觉地同帮会流氓集团划清了界限。
特别是一批加入帮会流氓组织时间不长、作恶不多、涉足不深的流氓打手和一般帮会分子从此脱离帮会组织,孤立了少数反动顽固的帮会头子和帮会恶霸。
上海市总工会关于印发《上海市总工会学习宣传贯彻<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实施意见》的通知

上海市总工会关于印发《上海市总工会学习宣传贯彻<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实施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总工会•【公布日期】2012.07.02•【字号】沪工总女[2012]168号•【施行日期】2012.07.0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上海市总工会关于印发《上海市总工会学习宣传贯彻<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实施意见》的通知(沪工总女〔2012〕168号)各区县局(产业)工会:现将《上海市总工会学习宣传贯彻〈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希望你们高度重视、周密部署、精心组织,结合本地区、本系统、本单位实际,认真做好《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工作,切实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
二○一二年七月二日上海市总工会学习宣传贯彻《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实施意见2012年4月28日,国务院颁布了《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以下简称《特别规定》)。
《特别规定》是我国加强女职工劳动保护、保障女职工权益的重要法规,是适应新时期社会发展的客观需要,符合女职工劳动保护的现实要求,是多年来女职工劳动保护成功经验的集中体现。
它的颁布实施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女职工权益保障工作的高度重视,体现了对女职工和下一代健康的关心爱护,对于减少和解决女职工在劳动中因生理特点造成的特殊困难,保障女职工的身心健康,进一步激发女职工参与经济和社会发展建设的积极性创造性,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学习宣传贯彻〈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的通知》(总工办发〔2012〕19号)精神,做好《特别规定》的学习宣传贯彻工作,制定以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有利于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有利于激发女职工参与经济和社会发展建设的积极性创造性、有利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为基本原则,以推动《特别规定》等法律法规贯彻落实为契机,加强女职工维权机制建设,着力提高女职工依法维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增强用人单位的守法意识和责任义务,大力营造关心关爱女职工的社会氛围。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上海市总工会关于下发2003年上海工会干部教育培训计划的
通知
【法规类别】高等教育
【发布部门】上海市总工会
【发布日期】2003.01.10
【实施日期】2003.01.10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上海市总工会关于下发2003年上海工会干部教育培训计划的通知
各区县局(产业)工会、市总各部室、各直管单位:
2003年是全面贯彻十六大精神的第一年,也是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不断开创上海特大型城市工会工作新格局的重要年。
各级工会要以工会干部教育培训作为抓手,认真学习党的十六大精神,全面提升全市工会干部队伍的素质,加强工会干部队伍建设,不断推进工运事业向纵深发展。
2003年上海工会干部教育培训要以党的十六大精神、“二法一条例”和工会业务知识学习为主要内容,提高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能力和工作水平;要以课堂授课、专题研讨、经验交流、在职自学等多种形式,提高培训的质量;要以市总和区县局(产业)工会二级培训为主要载体,提高培训的覆盖面;要以《上海市总工会关于加强工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管理的意见》为依据,规范工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利用《上海工会网》发
布培训信息,做到教育培训有质量,提高素质有实效。
现根据《2001年-2005年上海工会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和上海工会2003年工作要求,制定市工会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如下:
一、新一轮工会干部培训班
1、全总组织部调训区县局(产业)工会领导和市总机关部长参加中国工运学院培训;
2、市总组织部调训副科以上区县局(产业)工会干部、部分大中型企事业工会领导和市总机关干部,分二期举办,每期50人,由上海工会管理干部学院举办。
3、区县局(产业)工会组织部调训副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