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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50328T-2014建设工程文件归档规范

GB50328T-2014建设工程文件归档规范

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50328-2014)1 总则1.0.1 为加强建设工程文件归档工作,统一建设工程档案的验收标准,建立真实、完整、准确的工程档案,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建设工程文件的整理、归档,以及建设工程档案的验收与移交。

1.0.3 建设工程文件的整理、归档以及建设工程档案的验收与移交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2.0.1 建设工程construction project经批准按照一个总体设计进行施工,经济上实行统一核算,行政上具有独立组织形式,实行统一管理的建设工程基本单位。

它由一个或若干个具有内在联系的单位工程所组成。

2.0.2 建设工程文件construction project document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形成的各种形式的信息记录,包括工程准备阶段文件、监理文件、施工文件、竣工图和竣工验收文件,简称为工程文件。

2.0.3 工程准备阶段文件pre-construction document工程开工以前,在立项、审批、用地、勘察、设计、招投标等工程准备阶段形成的文件。

2.0.4 监理文件project supervision document监理单位在工程设计、施工等监理过程中形成的文件。

2.0.5 施工文件constructing document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形成的文件。

2.0.6 竣工图as-built drawing工程竣工验收后,真实反映建设工程施工结果的图样。

2.0.7 竣工验收文件handing over document建设工程项目竣工验收活动中形成的文件。

2.0.8 建设工程档案project archives在工程建设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具有归档保存价值的文字、图纸、图表、声像、电子文件等各种形式的历史记录,简称工程档案。

2.0.9 建设工程电子文件project electronic records在工程建设过程中通过数字设备及环境生成,以数码形式存储于磁带、磁盘或光盘等载体,依赖计算机等数字设备阅读、处理,并可在通信网络上传送的文件。

工程监理资料归档规定

工程监理资料归档规定

工程监理资料归档规定1、编制目的建设项目档案管理是工程管理的重要内容。

将工程监理过程中所形成的文件(含电子文件)按照有关规定及要求,进行规范化、标准化管理,并实现计算机存储检索、网络运行之功能,更好地为电力工程监理和各项工作服务,特制定本规定.2、编制依据2.1 GB/T11822 《科学技术档案案卷构成的一般要求》2。

2 GB50319 《建设工程监理规范》2.3 GB/T50328 《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2。

4 DA/T28 《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文件归档要求与档案整理规范》2。

5 GB/T18894 《电子文件归档与管理规范》3、适用范围及说明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承揽的火力发电厂工程、110kV以上输变电工程、房屋建筑及市政建设工程所形成的监理资料的整理及归档。

本规定只对公司工程监理档案(第6大类)资料的整理和归档进行了规定,不适用于其他类别资料的整理和归档。

4、职责4。

1经营部负责将合同文件及时交档案室整理、立卷和归档。

4。

2各工程项目监理部负责工程监理归档资料的整理立卷、编目、归档移交.4.3质量安全部负责工程监理档案的验收、保管、借阅等管理。

5、工程监理资料整理、归档要求5.1总体要求5。

1。

1部门负责人(总监)应指定专人负责组织工程监理档案的整理立卷、编目、归档移交工作,工程监理档案应在工程达标验收后1个月内向公司质量安全部全部移交。

5。

1。

2档案移交时同步移交纸质的《监理归档文件总目录》(20806—N01)一份、卷内目录(附录B)2份(一份在卷内、一份在总目录后)放在总目录后的卷内目录右下角应编写页码,并将页码标注在总目录的备注栏内.5.1。

3所有纸质归档文件在档案移交时同步归档电子文件或扫描件,具体移交范围按《工程监理资料档案的组卷、分类及保管期限一览表》(附录A)执行。

5.2纸制文字性归档文件的质量要求5.2.1归档的工程监理文件应为原件。

5.2。

2监理文件的内容及其深度必须符合《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的要求.5.2.3工程文件的内容必须真实、准确,与工程实际相符合。

政府投资类项目建设廉政档案归档要求

政府投资类项目建设廉政档案归档要求

附件2政府投资类项目建设廉政档案归档要求参照《归档文件整理规则》(DA/T22-2000)规定,结合政府投资类项目建设廉政档案客观规律,对归档文件整理工作中的归档范围、装订、分类、排列、编号、编目、装盒等程序提出如下要求:1. 归档范围以本件正文中“主要内容”规定的范围为准。

2. 装订2.1 装订单位:以件为单位,一般以一份文件为一件,文件正本和定稿为一件,正文和附件为一件,原文与复制件为一件,转发文与被转发文为一件,报表、名册、图册等一册为一件,来文和复文为一件。

2.2 装订顺序:装订时,正本在前,定稿在后;正文在前,附件在后;原件在前,复制件在后;转发文在前,被转发文在后;复文在前,来文在后。

2.3 装订要求:清除文件原有装订物,选购专用不锈钢订书针重新装订整齐。

3. 分类以本件附件1政府投资类项目建立项目建设廉政档案范本中“目录”规定的分类方法为准。

4. 排列以本件附件1政府投资类项目建立项目建设廉政档案范本中“正文(对应目录)”规定的文件排列顺序为准。

涉及的所有声像档案按照《照片档案整理规范》(GB/T11821-2002)、《CAD电子文件光盘存储、归档与档案管理要求》(GB/T17678.1-1999)等国家规范另行分别统一归档,不与纸质文件混合管理,只在原位置用清单代替。

5.编号5.1 以件为单位,按照排列顺序,逐件加盖归档章(见图1),并填写相关内容。

归档章设置全宗号、项目号、盒号、件号、保管期限、机构等项目,固定每一件文件的归档位置,方便管理,避免遗失。

5.1.1 全宗号:档案馆给立档单位的代号。

5.1.2 项目号:同一个业主单位有多个建设项目,从“1”开始设置,代表不同的项目。

5.1.3 盒号:对应档案盒的编号。

5.1.4 件号:文件的排列顺序号,每个项目从“1”开始,设置大流水号。

5.1.5 保管期限:均为永久保存。

5.1.6 机构:区别业主单位、业主单位纪检监察机构的归档文件。

国家重大工程建设项目文件归档要求与档案整理规范

国家重大工程建设项目文件归档要求与档案整理规范

国家重大工程建设项目文件归档要求与档案整理规范一、引言国家重大工程建设项目是国家发展和经济建设的重点项目,其涉及的文件量庞大、种类繁多,对于项目文件的归档和整理工作有着严格的要求。

本文旨在总结国家重大工程建设项目文件归档要求与档案整理规范,以提高文件管理的规范性、效率性和可持续性。

二、文件归档要求1.文件分类编码:对于国家重大工程建设项目的文件进行分类编码,以便于文件的定位和检索。

可以根据文件的主题、部门、时间等要素进行编码,确保文件的有序归档。

2.文件目录编制:根据文件的分类编码和文件的目录结构,编制项目文件的目录列表,明确每个文件的位置和所属分类。

目录应包括文件名称、编号、归档位置、归档时间等信息,便于对文件进行管理和查找。

3.文件归档时间:对于国家重大工程建设项目的文件,在文件的完成后及时进行归档,不得拖延。

归档时间要记录清楚,以确保文件的及时归档和管理。

4.文件保存期限: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确定文件的保存期限。

对于不同类型的文件,其保存期限有所不同,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和设定。

5.文件归档格式:对于文件的归档格式,可以选择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的形式。

对于纸质档案,要求文件整洁、完整,并采用统一的编号和封面;对于电子档案,要求文件存储安全、便于检索和阅读。

1.档案整理流程:建立完善的档案整理流程,包括文件的收集、整理、分类、编目、装订等环节。

每个环节要进行严格的操作,确保档案整理的质量和准确性。

2.文件整理原则:根据文件的重要性、紧急性和使用频率,确定文件的整理优先级。

对于重要、紧急、常用的文件,要进行重点整理和标注,以确保其便捷使用。

3.档案编号规则:建立统一的档案编号规则,对于国家重大工程建设项目的文件进行编号。

编号要包括项目名称、文件类型、编码等要素,以便于文件的标识和检索。

4.档案装订规范:对于档案的装订,要求每个文件要整齐、完整,不得有缺页、重码等情况。

档案装订要使用统一的装订材料和方式,确保档案的安全和保存。

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的有关要求

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的有关要求

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的有关要求一、基本规定(1)每项建设工程应编制一套电子档案,随纸质档案一并移交城建档案管理机构。

(2)在工程文件与档案的整理、归档、验收、移交等工作中,建设单位应履行下列职责: 1)在工程招标及与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签订协议、合同时,应明确竣工图的编制单位、工程档案的编制套数、编制费用及承担单位、工程档案的质量要求和移交时间等内容;2)收集和整理工程准备阶段形成的文件,并进行立卷归档;3)组织、监督和检查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的工程文件的形成、积累和立卷归档工作;4)收集和整理竣工验收文件,并进行立卷归档;5)收集和汇总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立卷归档的工程档案;6)在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前,提请当地的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对工程档案进行预验收;未取得工程档案验收认可的文件,不得组织工程竣工验收:7)对列人城建档案管理机构接收范围的工程,工程竣工验收后3个月内,应向当地城建档案管理机构移交一套符合规定的工程档案。

(3)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应将本单位形成的工程文件立卷后向建设单位移交。

(4)建设工程项目实行总承包管理的,总包单位应负责收集、汇总各分包单位形成的工程档案,并应及时向建设单位移交;各分包单位应将本单位形成的工程文件整理、立卷后及时移交总承包单位。

建设工程项目由几个单位承包的,各承包单位负责收集、整理立卷其承包项目的工程文件,并应及时向建设单位移交。

(5)在工程竣王验收前,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应对工程档案进行预验收,验收合格后,必须出具工程档案认可文件。

(6)工程资料管理人员应经过工程文件归档整理的专业培训。

二、归档文件的质量要求(1)归档的工程文件应为原件,内容必须真实、准确,与工程实际相符合。

(2)工程文件应采用碳素墨水、蓝黑墨水等耐久性强的书写材料,不得使用红色墨水、纯蓝墨水、圆珠笔、复写纸、铅笔等易褪色的书写材料。

计算机输出文字和图件应使用激光打印机。

建设工程项目档案审查及归档要求

建设工程项目档案审查及归档要求

建设工程项目档案审查及归档规定一、归档问题解答1.签证单问题签字盖章完善旳都要交,有问题旳可在交工阐明中注明解释清晰。

2.动工报告问题原则上按签订旳合同状况来做。

补充合同不单独出动工报告。

单个合同含多种单位工程旳,则要分开编制,如含站场工程和线路工程。

3.资料编制格式问题交工资料应由施工单位采用机打方式编制,结论、签字、日期等栏目应手填。

由施工单位负责填写旳检查结论,可机打也可手填。

4.设备随机资料问题原件必须收归存档,现场使用单位留存复印件。

按单位工程、设备类型整顿,按设备位号排序。

5.图纸问题:项目前期培训规定:施工单位须归档交工图,目前重新明确规定“不用归档了”,但需要将变更单、联系单、签证单等波及变更旳文献汇总到《工程变更一览表》中。

“变更要点”应注明变更重要状况。

《工程变更一览表》汇总完毕后,经监理审核,送项目部,由项目部组织有关单位与设计单位进行对接,编制终版竣工图。

补充规定:根据公司领导:须由施工单位根据施工实际状况,在施工图上进行标注后再提交给设计单位,再由设计单位审核校对后,出具竣工图。

综上:施工单位应做一份交工图和工程变更一览表交设计单位。

设计单位编制好竣工图后,反馈一套给各施工单位,并整顿一套归档甲方档案室(签字盖章完备)。

设计单位归档竣工图时,应同步提供一份竣工图综合册,重要内容有:图纸总目录(分专业)、设计总阐明、设计变更一览表(附变更单、联系单等)、重大质量事故登记表、项目档案审查登记表、设计总结。

6.总结材料问题:除了工程方面旳“五大控制”外,各参建单位还应有交工资料编制、整顿、组卷、审核等内容总结。

监理单位在上述规定之外,还应增长对各参建单位交工资料审核指引等内容总结,提炼经验或亮点。

7.资料归档时间问题:根据档案验收时间计划,请各参建单位务必交工后3个月内完毕资料编制及归档工作。

为便于各参建单位完善签字盖章等问题,建议由监理单位统一组织,提前与各参建单位沟通好,选择相对集中旳时间点到广州移送资料。

城市建设档案案卷质量规定

城市建设档案案卷质量规定为加强城市建设档案(以下称城建档案)管理,提高案卷质量,更好地为城市建设服务,根据国家技术监督局发布的《科学技术档案案卷构成的一般要求》(GB/T1182-89)和有关规定特定本规定。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本规定规定了城建档案的组卷、排列、编目、卷皮规格及其制成材料的质量要求。

适用于普通纸质城建档案的案卷管理。

某些特殊形式城建档案的案卷管理,可参考本规定。

2、名词术语2.1城建档案是指在城市建设活动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和载体的城建文件材料。

2.2城建文件材料是记录和反映城市建设活动的文字、图表、声像等文件材料的总称。

2.3案卷是由一组具有有机联系、价值大体相同的城建文件材料组合而成的一种档案保管单位。

2.4卷内目录是案卷内登记文件材料及其排列顺序的目录。

主要项目有序号、文件编号、文件材料题名、责任者、总页数、页次、备注等。

2.5卷内备考表是用以记载和说明归档前、后案卷内文件材料基本情况的表格。

主要项目有本卷总页数(文字材料、图纸数、照片数)、说明、立卷人、日期等。

2.6分类号2.7档号、档案的编号,包括分类号和案卷号。

2.8档案馆代号2.9缩微号2.10项目代号3、组卷要求3.1组卷要遵循城建文件材料的形成规律,保持案卷内城建文件材料的系统联系,并便于档案保管和利用。

3.2城市规划、管理、建设工程、科研项目文件材料应按专业性质、结构、阶段等分别组卷。

3.3进城建档案馆的文件材料应是原件。

3.4案卷内城建文件材料必须齐全完整并有完备的签章手续。

3.5案卷同城建文件材料必须准确反映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等活动的真实内容。

3.6案卷内文件制作和书写材料必须能够长期供存。

3.7卷内文件材料书写字迹要工整,图样整洁,线条清晰。

3.8案卷不宜过薄或过厚,一般以厚15mm左右为宜。

4、案卷内城建文件材料的排列4.1科研课题文件材料按形成时间排列,即按准备阶段。

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文件归档要求与档案整理规范

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文件归档要求与档案整理规范一、文件归档要求1.文件完整性要求:对于国家重大建设项目的各类文件,包括项目申报报告、招标文件、合同协议、设计文件、施工方案、工程验收文件等,要求归档前必须保证文件的完整性,确保内容齐全,无遗漏。

2.文件编目要求:对于归档文件,要按照一定的编目规则进行整理,以方便后续的查阅和管理。

编目应包括文件名称、日期、起草单位、文号等基本信息,还可以根据需要增加其他必要的分类编目,以便于文件的检索。

3.文件分类要求: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涉及较多的文件类型,要根据各类文件的不同特点进行合理的分类,如项目管理类文件、设计施工类文件、验收评估类文件等,以便于后续文件的检索和利用。

同时,在文件归档时,要注意项目的整体性,将相关文件归为一类,避免文件碎片化。

4.文件编号要求:文件归档时,应对每个文件进行编号,并在其封面或文件夹上注明编号。

编号可以采用年份+序号的方式,也可以根据文件的类别和重要性进行区分,以便于文件的管理和跟踪。

5.文件保存要求: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文件需按照规定的时限进行保存,一般要求保存10年以上。

在保存时,要采取适当的方法和手段,如数字化保存、纸质保存等,并采取相应的措施保证文件的安全性,防止文件的遗失和损坏。

1.档案分类规范:国家重大建设项目的档案应按照项目的不同阶段进行分类,如前期策划、项目建设、工程施工、验收阶段等。

在进行分类时,要注意清晰明确的标识,以便于后续的查找和利用。

2.档案登记规范:国家重大建设项目的档案应按照一定的登记规范进行整理,包括档案编号、档案名称、档案起止日期、文件数目等。

同时,要建立相应的登记台账,记录档案的借阅情况和归还情况,以方便管理和追溯。

3.档案保管规范:国家重大建设项目的档案应专设档案室或档案库进行保管,确保档案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同时,在档案保管过程中,要定期进行检查和鉴定,确保档案的完好无损。

4.档案利用规范:国家重大建设项目的档案利用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并得到相关部门的批准。

工程纸质档案整理方案范本

工程纸质档案整理方案范本一、前言在工程项目中,纸质档案是非常重要的信息载体,它不仅记录着项目的历史,也承载着项目的价值。

然而,在长期的项目运作过程中,纸质档案往往会因为管理不善或者时间久远造成混乱和遗失,给后期的管理和使用带来很大的困难。

因此,对工程纸质档案进行整理和归档工作就显得非常迫切和重要。

本方案旨在对工程纸质档案的整理工作进行规范和系统的规划,使之能够在未来的项目管理中得到有效的利用。

二、整理目的1. 规范纸质档案的存放和管理,提高档案的检索效率和使用价值;2. 清理档案中的废旧文件,节约存储空间和管理成本;3. 便于后期档案的迁移和数字化管理。

三、整理范围本方案面向工程项目纸质档案的整理工作,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 项目资料档案:包括项目立项文件、合同文件、设计文件、施工文件等;2. 工程资料档案: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验收等各阶段的文件;3. 监理资料档案:包括监理机构的监理报告、检测报告、验收报告等;4. 保养维修档案:包括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记录、检测报告等。

四、整理方法1. 制定整理计划根据工程项目的具体情况和档案的存量,制定合理的整理计划,确定整理的范围、时间、任务分工等。

2. 档案清理依据档案的保存期限和价值,对档案进行分类和筛选,清理出废旧文件并进行销毁处理。

3. 档案整理对清理后的档案进行重新整理,包括归档、编目、编号、目录制作等工作,确保档案的条理清晰和完整。

4. 档案整合对不同来源的档案进行整合,形成统一的存档体系,方便后期的管理和使用。

5. 档案迁移对已整理的档案进行迁移,确保档案的安全和完整,同时整合数字化管理系统,方便后期的检索和利用。

五、整理要求1. 严格遵守相关法规和规范,确保档案整理工作的合法性和规范性;2. 根据档案的不同性质和保存期限分类整理,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可追溯性;3. 结合数字化管理系统,建立档案管理平台,提高档案存储和检索效率;4. 做好档案管理的宣传和培训工作,提高管理人员和使用人员的档案意识和素质。

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档案归集管理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档案归集管理的通知青市政管字〔2011〕7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档案归集管理的通知各有关单位:根据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档案归集管理的通知》(鲁建发[2010]24号)的有关规定,为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档案归集管理,从根本上解决档案流失问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依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档案归集管理的通知》(鲁建发[2010]24号)中的《山东省建设工程档案移交合同书(责任书)》、《山东省建设工程档案预验收意见书》、《山东省建设工程档案合格证》要求,对列入市政工程档案接收范围的新建、改建、扩建的道路、桥梁(含加固)、涵洞、地下通道、海河坝、轨道交通等市政工程及中修以上养护维修工程,其工程档案归集按以下步骤和要求办理:(一)在核发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前,要求建设单位与档案室必须签订《山东省建设工程档案移交合同书(责任书)》,未签署合同书(责任书)的,不予办理施工许可证手续。

(二)在受理建设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申请时,必须把《山东省建设工程档案预验收意见书》作为必备要件,未取得验收意见书的,不予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

(三)在受理设施移交申请时,必须把《山东省建设工程档案合格证》作为必备要件,未按规定向市政管理处移交工程档案并取得合格证的,不予办理市政设施移交。

二、各市政工程参建单位应严格执行《青岛市市政工程竣工档案编制验收报送工作规程》的规定,做好市政工程竣工纸质档案、电子档案及声像档案的编制、收集等各环节工作,确保市政工程竣工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并及时归档、验收和移交。

三、市内四区工程按照本通知要求执行,其他区市参照执行。

四、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实行。

附件:《青岛市市工程竣工档案编制验收报送工作规程》二〇一一年二月十五日青岛市市工程竣工档案编制验收报送工作规程目录第一章总则 (1)第二章竣工档案报送工作程序 (2)第三章建设单位职责 (5)第四章归档文件质量要求 (6)第五章纸质与电子文件的归档范围及整理基本要求 (8)第六章声像档案的拍摄范围及归档要求 (21)青岛市市政工程管理处二0一一年二月第一章总则一、为规范本市市政工程竣工档案的编制、验收和报送工作,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50328/2001)、《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档案归集管理的通知》(鲁建发[2010]24号)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制定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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