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无”患者救治管理办法(试行)(2015最新)
医院三无人员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城市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办法的相关政策,发扬人道主义精神,切实保障三无人员(无身份、无家属、无经济来源)的生命安全和基本医疗权益,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院接收的所有三无人员,包括流浪乞讨人员、拾荒人员、精神病患者等。
三、责任分工1. 医院成立三无人员救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监督管理三无人员救治工作。
2. 医院各科室按照职责分工,共同做好三无人员救治工作。
3. 住院部负责三无人员的接收、治疗、护理、生活照料等工作。
4. 急诊科负责对三无人员的紧急救治,确保生命安全。
5. 社会事务科负责与政府部门、社会组织、志愿者等沟通协调,争取社会支持。
四、救治原则1. 优先救治:对病情危重、生命体征不稳定的三无人员,立即进行救治,确保生命安全。
2. 公平救治:对所有三无人员一视同仁,确保救治质量。
3. 综合救治:结合三无人员的病情、心理状况、生活需求等因素,提供全方位的救治服务。
4. 依法救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救治工作合法、合规。
五、救治流程1. 接收:三无人员由相关部门或志愿者送至我院,住院部负责接收并登记相关信息。
2. 评估:对患者进行病情评估,确定救治方案。
3. 治疗:按照救治方案,对患者进行紧急救治、常规治疗和康复治疗。
4. 护理:提供生活照料、心理疏导等服务,确保患者身心健康。
5. 转介:病情稳定后,根据患者情况,转介至救助站或相关机构。
六、费用承担1. 三无人员的医疗费用由我院承担,不得因费用问题耽误救治。
2. 社会事务科积极争取政府部门、社会组织、志愿者等资助。
3. 对有能力支付部分费用的三无人员,可按实际情况收取。
七、宣传教育1. 加强医务人员对三无人员救治工作的宣传教育,提高救治意识和能力。
2. 积极开展社会公益活动,提高公众对三无人员救治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八、监督考核1. 医院定期对三无人员救治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制度落实到位。
“三无”患者救治工作规定

“三无”患者救治工作规定
为做好“三无”(即无证件、无家属、无钱)患者的医疗救护工作,加强“三无”患者的救治管理,规定如下:
1、市120急救指挥中心调派区域内急救站的救护车对“三无”患者进行救治,因特殊情况或该区域急救站无救护车时,可调派附近区域的救护车进行救治。
2、院前急救人员应及时抢救“三无”患者,并严格按照救就急、就近的原则,“三无人员”如一般疾病送往救助站定点急救站(市中医院),如病情较重、情况危急首诊急救站应先抢救病人,待病情稳定后在送至定点医院;如遇重大传染疾病病应送至(市中心医院);如遇精神病患者未合并其他危及生命的患者应送精神病医院;任何急救站不得推诿、延误救治、拒接“三无”病人。
3、各医疗机构无条件接受120指派的“三无”患者,并及时报告当地派出所。
医院应根据患者的病情积极组织救治。
4、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卫生行政部门依据有关规定予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造成后果的将依法进行处罚。
(1)市120急救指挥中心无正当理由调派求救区域外的急救站出车对“三无”患者进行救治的。
(2)不听从120指挥中心的指挥、拒绝出车救治“三无”患者的。
(3)不遵守“救急就近”原则,无正当理由将“三无”患者转送其他区域医院救治的。
(4)急救站推诿“三无”患者,无理由接收“三无”患者的;或者不及时救治“三无”患者,延误抢救治疗的。
5、各急救站和救治医院应认真填写“三无”患者情况报告表,定期报市急救指挥中心,由市急救指挥中心上报市卫生局。
“三无病人”医疗救治管理规定的通知

重庆宏仁医院“三无病人”医疗救治管理规定为了畅通“三无人员”(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抚、扶养义务人)的救治流程,加强“三无病人”医疗费用管理,明确相关科室及人员权责,特制定“三无病人”医疗救治管理规定。
一、救治原则:接诊“三无病人”的科室,应充分遵守“生命和健康至上”的人道主义原则,实行先救治后付费,确保患者得到最基本的医疗救治,维护生命与健康。
二、“三无病人”费用担保(一)担保流程:1.接诊病人后,如果是疑似“三无病人”,由接诊医生向院总值班反映情况,并做好记录和填好担保。
2.收费室值班人员次日将“三无病人”担保书上交财务科。
(二)担保金额:1.入院时担保金额:根据患者病情,原则上为一个工作日治疗所需费用。
2.入院后的“三无病人”需进行费用担保的,由病人所在科室向院总值班反映情况,填好担保。
3.急诊“三无病人”费用担保无住院指征的急诊“三无病人”费用实行定额担保,以所开的检查单、治疗单、用药处方金额为担保额,由总值班人员第二天补办签字,作为担保书的附件上交财务科。
急诊室要对“三无病人”书写规范的门诊病历。
月末,急诊室将“三无病人”检查、治疗单及门诊病历交财务科。
处方由药械科交财务科。
4.费用超过5000元的,由经管医师填写担保交院领导和财务科科长签字备案。
三、医疗费用管理(一)“三无病人”收治科室必须坚持“因病施治、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原则,严禁搭便车开检查单、开药。
月末,由财务科牵头,医务科、护理部共同对本月“三无病人”费用进行审查。
合理的医疗费用纳入科室收入核算奖金。
如发现有科室弄虚作假,根据医院相关规定处理责任当事人及科室。
(二)“三无病人”生活费及生活护理费当月结算并报分管院长审批,合理的费用经院长同意后由医院垫支。
(三)财务科对“三无病人”的救治费用进行专项统计。
年末,财务科对“三无病人”救治费用进行统计汇总,将汇总结果交办公室报相关部门(卫生局、财政局、民政局等)并申请相应的专项资金。
“三无”及特殊情况病人管理制度

“三无”及特殊情况病人管理制度(一)“三无”及特殊情况病人界定1“三无”及特殊情况病人系指无姓名(不知姓名)及家属、无住址、无治疗经费的社会流浪、乞讨病人。
2.特殊情况病人系指:在各种突发事件中受伤、中毒、或突发疾病等,神志不清醒,无法确认患者身份者;或虽能简单叙述姓名、家庭住址、工作单位等,但暂无资金、无家属或陪伴人,或有陪伴人暂无资金的急危重病人。
(二)“三无”及特殊情况病人管理的组织机构医院成立“三无”及特殊情况病人救治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医务科,医务科主任为该办公室主任,医院办公室主任为该办公室副主任。
组长:院长副组长:业务副院长成员:医务科主任、护理部主任、院感科科长、办公室主任、后勤科长、财务科科长、各科主任与护士长、保安队队长,负责三无病人的医疗救治、生活护理和经费落实等工作。
(三)“三无”及特殊情况病人的来源交通事故受伤的病人,“110”、派出所送来的伤病人,群众送来的伤病人,群众拨打“120”急救电话后被医院收治的需要急救的伤病人等等,其中包括一些由于自杀、醉酒或打架受伤的病人。
这些“三无”及特殊情况病人大多无能力解决自己的医疗及食宿费用、无亲无友供养、虽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或农村“五保”供养但需街道办(或村委会)办理诊疗相关手续等,多数病人病情严重,需立即进行救治。
医院院前急救人员和各科室要无条件接收“三无”及特殊情况病人,并给予适当诊治,保障“三无”及特殊情况病人的基本人权和基本医疗,需抢救者必须积极抢救,任何科室和或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救治“三无”及特殊情况病人。
(四)处理原则对“三无”及特殊情况病人,接诊科室、收治科室要以高度责任感和人道主义精神,充分发扬“救死扶伤,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使所有患者都能够得到及时、有效、安全的治疗,遵循先抢救后款项并登记的原则。
及时向医务科或总值班汇报,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延误病人抢救。
(五)处理程序1.当“三无”及特殊情况患者送入医院,必须严格遵守“首诊负责”制,由首诊医师对送入人员(如:110、120或其他发现无名患者的人员)进行登记并向送入人员了解患者受伤或患者发病时的详细情况。
“三无”患者住院管理办法1

《“三无”患者就医管理办法(试行)》一、“三无”患者身份认定“三无”患者是指:无身份(姓名和居住地)、无家属或单位、无经济来源的病人(主要包括以下三类:一是流落街头的盲流、乞丐、智障病人、精神病人等;二是群众拨打120急救电话的突发急症的病人;三是交通事故中受伤的病人以及外来人员)。
二、“三无”患者就医申报收治科室申报,医技部审核,报经主管院长批准(夜间及节假日向总值班和带班领导报告)。
科室备份相关资料,留取“三无”患者影像资料。
三、“三无”患者接诊与处理程序1.门(急)诊各级医师在接诊或收治开具“三无”人员住院证时,应当询问“三无”人员的基本情况、联系方式等,并详实填写门诊病历封面和住院证。
2.“三无”患者确需住院治疗的,须申报医技部,由医技部审核同意批准后办理住院手续,原则上实行专科收治。
科主任、护士长要配合医院做好“三无”患者的收治和管理工作,医疗费用由医院暂时承担,住院收费处按照审批表给予无押金记帐,开通绿色通道。
住院收费处未经批准擅自开通绿色通道而出现的问题由住院收费处完全负责。
3.“三无”患者生活护理,由护理部负责安排。
4.“三无”患者住院期间的基本伙食保障,由科室当天责任护士负责,费用由相关领导审核后,报医院财务科支付。
5.病情危重,需要立即进行有创操作、检查、手术等,需要病人和家属签字的,由科室负责人和医教部代签。
6.“三无”患者救治无效后死亡的,由收治科室直接通知临终关怀科管理人员收容,暂时存放太平间,同时由收治科室报保卫科,由保卫科联系派出所等有关部门进行备案,根据公安机关意见进行后续处理。
7.“三无”患者治疗过程督导:“三无”患者收入科室后,医教部在24小时内组织相关职能科室对患者治疗及用药情况进行严格检查,同时以后每天检查一次,对违反治疗常规的检查和用药按医院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对病情稳定的“三无”患者,收治科室要进行合理的基本治疗、基本用药(在保证疗效的前提下,药品只能在基药目录中选择,尽量选用国产的、便宜的基本药物)、基本检查(根据病情而定);对病情较重的“三无”患者,要积极治疗,对特殊检查,特殊用药,需向医教部申请(病情紧急时可电话告知),待医教部同意后方可执行。
急诊科“三无”患者管理制度及流程

急诊科“三无”患者管理规定及流程
“三无”患者是指无主、无助、无钱来急诊看病的患者。
对于生命垂危的“三无”患者,到急诊科一律开辟绿色通道,免费给患者进行抢救、检查、救治等全程护理服务。
并视“三无”患者的分类给予给予不同的处理方法。
“无主患者”在进行有效救治的同时,可用患者随身所带现金付账,并根据患者随身携带的物品和证件,及时与家属和单位取得联系,家属到达后结账。
对“无助患者”进行有效救治的同时,及时与相关部门取得联系以得到其确认,由医院与民政部门结算;“无钱患者”由于情况比较特殊,在进行有效救治的同时,可用良好优质的服务抚慰患者及家属求医心切、经济困难的心理。
“三无”患者在急诊科滞留期间,完全需要医护人员的帮助才能生活和维持生命,急诊护士自觉完成这项工作必须具有高度的责任感和良好的道德修养,应把“三无”患者的生命救治看成是自己的医务和责任,丢弃和推诿“三无”患者的行为应当受到社会的谴责。
急诊无主患者救诊时常由110、120或者社会热心人士送入医院,为保持一定的连续性,提供第一线索,要详细登记患者事发地点、就诊时间、120车号、110警号及所属派出所、患者的初步病情和意识等。
接诊患者后当班医务人员立即进行救治,由接诊护士同时通知院总值班、保卫科。
患者经初步救治后若需特殊检查、治疗或需住院者,由总值班协调并签字执行。
在抢救无主患者时,设立专门的无主患者登记本和病历资料柜,避免医疗护理文书的丢失以减少不必要的麻烦。
一旦出现无主患者死亡事件,立即按程序采取报告制度,由院
保卫科向公安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备案、审批,按照规定进行。
图“三无”患者救助流程。
“三无”及特殊情况病人管理制度

“三无”及特殊情况病人管理制度(一)“三无”及特殊情况病人界定1“三无”及特殊情况病人系指无姓名(不知姓名)及家属、无住址、无治疗经费的社会流浪、乞讨病人。
2.特殊情况病人系指:在各种突发事件中受伤、中毒、或突发疾病等,神志不清醒,无法确认患者身份者;或虽能简单叙述姓名、家庭住址、工作单位等,但暂无资金、无家属或陪伴人,或有陪伴人暂无资金的急危重病人。
(二)“三无”及特殊情况病人管理的组织机构医院成立“三无”及特殊情况病人救治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医务科,医务科主任为该办公室主任,医院办公室主任为该办公室副主任。
组长:院长副组长:业务副院长成员:医务科主任、护理部主任、院感科科长、办公室主任、后勤科长、财务科科长、各科主任与护士长、保安队队长,负责三无病人的医疗救治、生活护理和经费落实等工作。
(三)“三无”及特殊情况病人的来源交通事故受伤的病人,“110”、派出所送来的伤病人,群众送来的伤病人,群众拨打“120”急救电话后被医院收治的需要急救的伤病人等等,其中包括一些由于自杀、醉酒或打架受伤的病人。
这些“三无”及特殊情况病人大多无能力解决自己的医疗及食宿费用、无亲无友供养、虽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或农村“五保”供养但需街道办(或村委会)办理诊疗相关手续等,多数病人病情严重,需立即进行救治。
医院院前急救人员和各科室要无条件接收“三无”及特殊情况病人,并给予适当诊治,保障“三无”及特殊情况病人的基本人权和基本医疗,需抢救者必须积极抢救,任何科室和或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救治“三无”及特殊情况病人。
(四)处理原则对“三无”及特殊情况病人,接诊科室、收治科室要以高度责任感和人道主义精神,充分发扬“救死扶伤,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使所有患者都能够得到及时、有效、安全的治疗,遵循先抢救后款项并登记的原则。
及时向医务科或总值班汇报,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延误病人抢救。
(五)处理程序1.当“三无”及特殊情况患者送入医院,必须严格遵守“首诊负责”制,由首诊医师对送入人员(如:110、120或其他发现无名患者的人员)进行登记并向送入人员了解患者受伤或患者发病时的详细情况。
“三无病人”收治处理办法

“三无”病人收治管理办法(试行)为弘扬我院医院文化,充分发扬医院治病救人的人道主义精神,彰显公益性办院宗旨,确保“三无”病人在院诊疗及时有效。
经研究制定本办法。
一、身份界定“三无“病人主要指到达我院接受抢救治疗时,无身份证明(姓名和居住地)、无法定监护人或责任承担机构及人员、无抢救治疗经费的病人。
二、处理原则与制度1、任何科室及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或推诿救治“三无”病人。
接收“三无”病人后,科室应积极救治,保证病人基本医疗服务。
2、首诊负责与专科收治原则。
3、人文关怀原则。
“三无”病人清醒稳定后,相关科室应积极帮助病人确认身份,联系家人。
对于个别生活不能自理的“三无”病人,相关科室应协调人力做好生活护理工作。
4、登记报告制度。
“三无”病人来院、转科时,相关科室务必做好登记工作,并提前报知医务处,门诊号及住院号作为患者身份识别唯一信息。
实行“三无”病人在院时时报告制度,相关科室每日须向医务处汇报病人诊疗康复情况。
病人特殊诊疗、用药、手术及检查项目须提前报医务处核准,紧急抢救情况除外。
无个人行为能力的“三无”病人需进行有创操作、检查、手术等需患者本人或家属签定知情同意书时,相关科室应及时上报医务处,经请示取得医院签字授权后,方可进行相关治疗。
三、费用处理1、费用承担。
“三无”病人来院诊疗费用由医院先行垫付(医院现已设立“绿色通道”病人预支卡,病人来院后,由接诊科室申请启用),待病人身份确认后,由收治科室协助医院共同追缴。
对于个别因交通肇事等其他意外及无法确认身份的“三无”病人所欠费用,由医院联系交通、民政等有关部门协商解决。
2、收入折算。
所有费用100%计入执行科室收入,待追缴到位后方计入科室绩效。
四、身份确认及善后处理1、身份确认。
“三无”病人一经来院,收治科室应配合医务处联系公安、民政等部门确认患者身份等相关信息。
2、善后处理。
“三无”病人在院诊疗治愈前确认身份者,待其法定监护人或责任承担机构及人员到院后,按一般病人处理;愈后仍无法确认身份者,由医院联系民政部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处理;救治无效死亡者,由医务处上报卫生、公安部门备案,并联系民政部门妥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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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 急救中心送诊信息
急救人员 姓名医生 和司机
120 到 达现场 时间
患者发 病地点
120 急救 医生初步
诊断
接诊 时间
接诊信息
接诊科 室和医 师姓名
接诊时患者生命体征、基本病 情
转 归
费用
患者信息
出警信息
姓名、性别、
年龄
出警
家庭住址 派出所
家属电话
警员姓 名
联系电 话
总值班 或医务 人员签
名
2
“三无”患者的救治管理办法(试行)
“三无”患者的存在是当前社会的普遍现象,解决好“三无” 患者的医疗救治问题是公立医院的基本职能,此类患者多数为病 情严重,需立即进行救治。为做好“三无”患者的救治工作特制定 本办法。
一、“三无”患者定义 1、“三无”患者是指:无身份(姓名和居住地)、无家属或单 位、无经济来源的患者(主要包括以下三类:一是流落街头的盲 流、乞丐、智障患者、精神患者等;二是群众拨打 120 急救电话 的突发急症的患者;三是交通事故中受伤的患者)。 2、“三无”患者多数为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以及外来人员,无法 定监护人、无经济来源、无家可归的人,或无能力解决自己的医 疗及食宿费用、无亲友供养、又无法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或农 村“五保”供养的城乡流浪乞讨人员等。 二、“三无”患者救治 1、医院无条件接受“三无”患者,任何科室及个人不得以任何 理由拒绝救治“三无”患者,并给予适当诊治,收治原则上实行专 科收治,各临床科室不得推诿,保障“三无”患者的基本人权和基 本医疗。 2、病情危重的“三无”患者大多丧失语言表达能力,且无知情 的陪护人员,因此,急诊科或接诊科室医护人员更要提高自己的 责任心,严密观察患者病情,特别要高度重视患者的意识状态和
各生命体征的变化,采取及时有效的抢救措施、保障患者的生命 安全并及时完成相关的医疗文书书写。
3、“三无”患者病情危重,需要立即进行有创操作、检查、手 术等需要患者和家属签字的,夜班及节假日由总值班签字并向值 班院长汇报,正常上班时间由医务科签字并向分管院长汇报。
三、“三无”患者身份确认 1、“三无”患者来院后,急诊科接诊医师、护士应向 120 急救 中心人员或其他送诊人员询问和记录,做好以下几个方面:1)患 者的基本情况,包括发病时间、发病地点、当时的病情、甚至患 者的体位等,以便为诊断和治疗提供最确切的依据。2)120 急救 中心出车情况,包括 120 急救中心出车时间、120 急救中心人员 (司机、急救医师)姓名等情况。3)出警情况,包括是否有民警 到达发病现场、民警姓名和归属派出所等情况,若无民警出警必 须在第一时间向保卫科上报。由保卫科负责对民警出警情况进行 登记,并做好出警证明材料收集备案。若 110 民警直接送病人到 医院,需带介绍信,如未带介绍信,由保卫科事后催要。4)患者 身份信息情况,包括患者姓名、工作单位、家庭住址、联系电话 等,以便及时寻找和查证患者的身份。 2、对经积极抢救后清醒的患者,接诊医师应详细询问病情、 姓名、家庭住址、工作单位、联系方法等。对仍然昏迷的患者, 接诊医师要注意清点其随身物品,如证件、电话簿等,清点患者 随身物品时必须有 2 人在场,要详细填写物品登记簿并签字交接 班。 3、一旦找到患者相关线索,接诊医师应立即报告医务科和
2
保卫科。保卫科将基本信息向本地公安、交警、民政部门报告或 与患者所在地的公安、民政部门联系,寻求有关部门的法律、经 济援助及善后处理。保卫科负责与家属联系,催讨费用。如确实 无法查实患者身份,一周后,由保卫科与报社联系登报寻人事宜。
四、“三无”患者救治费用和用药 1、“三无”患者来院后,接诊医师要立即报告医务科或总值班, 按照《南昌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医疗欠费管理办法》,由医务科或总 值班办理担保手续后在急诊科或专科住院治疗。 2、“三无”患者病情危急,须开通绿色通道,采用先抢救治疗 后结算的方式。患者病情平稳后经管医师须到医务科或向总值班 补办担保手续,未及时补办担保手续而发生的医疗欠费由经管医 师承担。 3、在确认患者身份后,经管医师须积极努力催促患者家属 前来缴费,若催促无果,发生费用经医务科、分管院长、院长确 认,对不合理医疗费用进行认定,由相关科室和当事人承担。达 到出院标准且未确认身份的“三无”住院患者,其住院总费用经医 务科、分管院长、院长确认审批后,对部分费用给予减免,但收 入不计入科室。 4、因发生交通事故而来我院治疗的“三无”患者,经管医师在 积极治疗的同时,应立即(24 小时内)告知医务科进行备案,并 按照《江西省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实施细则》向医务 科提交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申请相关材料,医务科将 材料上报南昌市卫生局,申请审批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 若不报,造成损失由急诊科或直送接诊科室承担。
4
“三无”患者入院 急诊科或接诊科室收治
医务科或总值班担保,协调救治 工作。
医护人员记录患者详细信息。
患者清醒,保卫科催 缴费用。
患者昏迷,接诊医师 2 人清点其随身物 品并登记,由护士长 保管。
患者死亡,接诊医师 向医务科提材料。
保卫科联系及登报工 作。
保卫科拍照、登报处 理后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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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无”患者的接诊与处理登记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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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按照“经济、安全、有效、合理”的用药原则,“三无”患者 治疗期间基本用药按医保甲类用药范围使用,特殊用药需要另行 审批,且不允许出院带药。未经医务科或者总值班审批,擅自对 欠费病人超出医保甲类范围用药,扣当事人超范围用药额的 100%。
五、“三无”患者死亡 经过积极救治,“三无”患者死亡,尸体由接诊科室送太平间 暂时存放。接诊科室向医务科提供医学死亡证明和相关病情资料。 保卫科对患者进行拍照并联系派出所、报社等有关部门进行后续 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