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导游薪酬制度改革的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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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我国导游薪酬制度改革

论我国导游薪酬制度改革

29旅游管理研究2013年07月下半月刊目前,我国导游人员的收入主要由带团津贴、基本工资、“回扣”和少量小费构成,其中“回扣”收入占有很大的比重。

由于主要收入来源存在很大的风险性,至于其他福利和晋升,更是比不上其他行业。

最终导游的低收入导致导游在带团过程中经常超计划安排购物点或擅自变更购物场所和次数,降低行住标准,从中牟取暴利——“回扣”。

“回扣”是指旅游商店、景点、宾馆饭店等以一定比例从游客的购买额中拿出部分比例付给导游,但是导游人员所得“回扣”只是旅游“回扣”中的一小部分,因为“回扣”要在全陪导游、地陪导游、司机、旅游汽车公司和旅行社企业之间进行分配。

地陪导游的“回扣”通常仅占“回扣”总额的20%左右。

一、我国导游薪酬制度形成的原因以“回扣”为主要收入的导游薪酬体制从上个世纪80年代开始,至今已在我国旅游行业内部得到了默认。

虽然有关部门一直在试图改变,但始终没有打破这种使各方利益达到均衡的不正常“体制”,主要是因为它有着一定的生存空间。

(一)旅行社的恶性降价竞争进入旅行社业门槛较低,旅游业市场机制不健全,旅游线路产品开发缺乏专利性,这些都导致了我国的旅行社产业只能采取以低水平的价格竞争为其主要竞争方式。

在旅行社的恶性降价竞争中,导游带团得不到基本的酬劳,还得承担旅行社交给“人头费”和签单任务的压力,使得导游不得不把主要的精力放在购物上,这是造成以“回扣”为主的薪酬制度的根本所在。

(二)导游聘用关系的不稳定性由于旅游存在淡旺季,也是导游人员有专职导游和兼职导游之分。

为了提高利润、节省开支,通常旅行社只会配备少量的专职导游,在旅遊旺季时就会聘用。

由于大批的兼职导游在旅游市场上随供求关系的变化而流动,缺乏外界对其服务质量的监督和自身服务素质提高的动力。

二、整体旅游市场发展的不规范(一)社会舆论导向较为单极化由于人们对旅行社和导游员的工作性质和功能认识不清,在一定程度上也导致了社会舆论导向较为单极化,对导游的批评性较多。

关于导游的薪酬制度改革路径的探讨

关于导游的薪酬制度改革路径的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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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游薪金制度中存在的问题和改革的思路

导游薪金制度中存在的问题和改革的思路

导游薪金制度中存在的问题和改革的思路导游作为旅游行业中的重要从业人员,起到了重要的介绍、带领、指导、服务等作用。

因此,导游的工作质量和薪资待遇一直备受关注。

但是,目前导游薪金制度存在的问题也不容忽视,导致不少导游的工作积极性受到了影响。

因此,本文将从导游薪金制度存在的问题,以及针对这些问题的改革思路来进行探讨。

一、导游薪金制度存在的问题1.比重过高的提成目前大多数导游的薪资是以客人消费金额的提成为主,而且有些旅行社甚至将导游的薪资比重过高地定格在5%-10%以内,而且保底工资甚至降至最低工资标准线。

导致导游的工作质量无法得到保障,经常出现导游硬推旅游套餐、私人兜售旅游产品的情况,降低了导游的可信度和旅游行业整体形象。

2.加班费待遇问题由于旅游行程的不可预测性,导致导游经常需要超时工作,但是目前导游的加班费待遇相对于其他行业来说偏低,导游的长时间加班或者随时候传的工作状态不仅影响了导游的身心健康,而且也影响导游对接下来工作的积极性和生产力。

3.旅游者的反馈问题导游的薪金制度过于依赖客人消费金额的提成,这也致使导游过度强调把客人带到购物店,以追求流量至上的利润。

经常出现导游对旅游产品不够了解却仍然强推,不考虑不同旅游者的需求差异、不按照规定行程执行的情况。

二、改革思路1.提高基本工资导游的工作质量关系到旅游行业的整体形象和经济效益,而本着产业协同、资源共享的原则下,旅游行业中的利益共享是导游技能培训、职业发展、工作经验累积和社会使命感等方面的投资。

因此应该提高导游的基本薪资,提高导游们的工作积极性和工作标准。

2.优化提成比例为了避免导游过度注重普通旅游花销和整体流量,应该将提成制度进一步完善,也可根据实际情况细分比例,比如旺季与淡季、常规旅游与文化旅游等。

要根据导游的工作质量、反客为主的能力等因素,实现比例的最优化选择。

这能帮助能工作得更好的导游站出来,也能激发导游多方面的发展。

3.改进加班待遇应该根据旅游行程的不可预测性,管控导游的工作量和工时,同时优化导游的加班待遇。

导游人员薪酬管理体系研究

导游人员薪酬管理体系研究

导游人员薪酬管理体系研究摘要:本文主要研究我国导游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为主,首先对目前我国旅游业发展现状与国内导游薪酬管理制度进行分析,对我国导游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和研究,再与相关理论相匹配,结合我国导游薪酬管理制度的实际情况,提出建设性建议。

本文结合理论与实际认为,想要保障导游人员全心全意进行服务,降低我国导游与旅客之间的矛盾,消除旅客对导游的误解就要确保制定出适用于导游、景区、旅游企业、游客都能够接受的导游薪酬。

因此一方面要按照旅游法有关规定坚决贯彻对导游合法合理的权益的保证,另一方面借鉴国外更为先进的导游薪酬管理体制。

多方面入手帮助我国导游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切实有效。

关键词:导游人员;薪酬管理;体系研究;对策引言1、导游薪酬收入概况在我国旅游业迅速发展的情况下,导游作为旅游业发展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导游人员的数量激增。

至2023年我国持有导游证的导游人员突破100万人,自1954年我国一线城市成立旅行社后,随着不断的发展与市场经济的促进下,1979年开始,我国导游人员的属性正式脱离“政治接待”的束缚,变成了更有发展潜力和自由度的“经济管理”。

收入的保障是所有行业提升其服务水平的先决条件,收入的不合理,整个薪酬体系的不完善势必会对该行业整体水平的提高存在负面影响,导游行业亦然,这也是我国旅游业希望得到进一步的飞跃时亟待解决的问题。

随着旅行社的发展。

导游制度的不断变化,导游的薪酬收入也不断的发生变化,导游收入情况的全面分析,是全文导游人员薪酬管理体系展开全面研究的基础。

1.1导游薪酬收入发展历史在开放后,我国旅游行业得到了广阔的市场空间进行发展,导游人员的薪酬收入也从开放后开始有了明显的变化。

2023年的《山西省导游人员管理办法》、2023年《深圳导游薪酬制度试行方案》都将旅客购物的回扣算入到导游薪酬中,提出了工资+服务+补贴的概念,而服务费中就包含了“回扣”。

也是山西和深圳两例鲜明的法规例子,引发了全国各界对导游“回扣”收入的重视。

浅析我国旅行社导游薪酬制度和设计

浅析我国旅行社导游薪酬制度和设计

中文摘要随着我国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越来越多的人选择出门旅游作为缓解工作压力和生活休闲的一种方式,这使得我国旅游业迅速发展。

导游人员作为旅行社旅游接待工作中第一线人员,是整个旅游服务的轴心,对我国旅游业的发展起至关重要的作用。

但当前我国旅行社的导游合法收入较低,难以保障基本生活水平,工作中的付出得不到应得的报酬。

这种状况导致导游从业人员工作积极性降低,服务质量下降,为增加自身收入产生了劝说游客进行购物以拿取回扣的行为,严重影响了我国旅游业的健康发展。

本文结合相关数据对当前我国导游的平均收入及薪酬构成状况进行研究,寻找其中的问题,并分别从旅行社、导游和游客的角度对问题进行分析,提出了一些解决目标,据此对导游薪酬体系中的基本工资、奖金、佣金、小费、福利等导游收入构成要素进行了创新设计。

通过基本工资设计,引入多种要素反映导游人员的人力资本投入,并确保导游人员这些投入通过基本工资得到补偿,同时也使得导游的基本生活有所保障;通过奖金设计,结合导游人员积分卡对导游工作中的不规范行为进行处罚,同时对导游较好的服务给予奖励;通过佣金设计,杜绝了导游拿取回扣的行为;通过小费设计,加强游客对导游服务质量的监督,提高导游的工作积极性;通过福利设计,使导游具有良好的职业荣誉感和职业安全感。

最终使导游收入合法化、薪酬制度发展规范化。

关键词:旅游业,导游,薪酬,设计Analysis of China Travel Agency guide Compensation systemand designABSTRACT:With Chinese continuous improvement of people's living standard, more and more people choose to travel as to alleviate the pressure of work and leisure life in a way, which this makes the rapid development of tourism in our country. Tour guides as a travel agency tourist reception work first-line staff, is the axis of travel services, for the development of China's tourism industry plays an important role in. But current our country Travel Guide to the legitimate income is relatively low, it is difficult to ensure the basic life level, work pay without reward. This condition leads to guide practitioners working enthusiasm is reduced, decreasing the quality of service, in order to increase their income to produce to persuade visitors to Commission Act, seriously affected the healthy development of the tourism industry.This article unifies the related data of current our country tourist guide salary average income and status of research, to find the problem, and separately from the travel agency, tour guides and tourists angle undertakes an analysis to the problem. This paper puts forward some solutions to the target, the tour guide's salary for the innovative design in order to improve our tour guide personnel lawfully earned income, and to promote our country the healthy development of the tourism industry, the salary system of basic salary, bonuses, commissions, tip, welfare and other tour income components were redesigned. Through the basic salary design, the introduction of a variety of elements reflect the tour guides' human capital investment, and ensure that guides these inputs through the basic wage compensation, but also makes the basic life security guide; through the bonus design, combined with the tour guide card to guide the work of punishment, and to guide the better service give a reward; through Commission design, put an end to the guide Commission behavior; through the tip design, strengthening the tourists on the tour guide service quality supervision, improve the guide 's work enthusiasm; through the welfare design,so that tour guides have good occupation sense of honor and the occupation safe. Finally the tour guide salary system development income legalization, standardization.Key words:Tourism Industry;Guide;Compensation;Design目录第一章引论 (4)1.1研究背景及研究意义 (4)1.1.1研究背景 (4)1.1.2研究意义 (4)1.2研究目标 (4)1.3研究方法与研究路线 (5)1.3.1研究方法 (5)1.3.2研究路线 (5)1.4研究现状 (5)1.4.1对导游薪酬的构成研究 (5)1.4.2对导游薪酬形成的原因研究 (5)1.4.3对导游薪酬改革的研究 (6)第二章我国导游薪酬收入现状研究 (7)2.1我国导游的薪酬收入现状分析 (7)2.2导游薪酬满意度研究 (8)2.3目前导游薪酬构成研究 (9)2.4导游薪酬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成因分析 (10)2.4.1当前导游薪酬存在的问题 (10)2.4.2当前导游薪酬的形成原因 (11)第三章旅行社导游薪酬设计具体方案 (13)3.1薪酬设计目标 (13)3.2薪酬设计的步骤 (13)3.2.1基本工资设计(与等级制度挂钩、实行底薪等级制) (14)3.2.2奖金设计 (15)3.2.3佣金设计 (17)3.2.4小费设计 (18)3.2.5福利设计 (18)3.2.6其它 (19)3.3导游薪酬设计效果 (19)结论与展望 (21)致谢 (22)参考文献 (23)第一章引论1.1研究背景及研究意义1.1.1研究背景旅游业导游是运用专业的知识和技能为游客提供向导、讲解和旅途服务的专业技术人员。

我国旅游业导游薪酬研究与设计

我国旅游业导游薪酬研究与设计

我国旅游业导游薪酬研究与设计一、本文概述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旅游业已成为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之一。

导游作为旅游业的核心人力资源,其薪酬体系的合理与否直接影响着导游队伍的稳定性和服务质量,进而影响整个旅游业的健康发展。

因此,对我国旅游业导游薪酬的研究与设计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本文旨在全面、深入地研究我国旅游业导游薪酬的现状与问题,探索构建科学合理、激励有效的导游薪酬体系。

文章首先通过文献综述和实地调查,分析了我国导游薪酬体系的历史演变、现状特点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

在此基础上,结合国内外相关理论和实践经验,提出了导游薪酬体系设计的基本原则和思路。

进而,文章从导游的基本工资、绩效奖励、福利待遇等多个方面,详细阐述了导游薪酬体系的具体设计方案,并提出了实施该薪酬体系的保障措施和建议。

文章对导游薪酬体系改革的前景进行了展望,以期为我国旅游业导游薪酬体系的完善和发展提供有益的参考和借鉴。

二、我国旅游业导游薪酬现状分析近年来,随着我国旅游业的迅猛发展,导游作为旅游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其薪酬状况却往往未能与之同步改善。

目前,我国旅游业导游的薪酬现状呈现出以下特点:薪酬结构单一:大多数导游的薪酬主要由基本工资和带团补贴构成。

然而,由于基本工资往往较低,而带团补贴又受到团费、行程安排和游客满意度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因此导游的总体收入水平并不高。

收入不稳定:由于导游的工作性质,其收入往往与带团的数量和质量直接相关。

在旅游旺季,导游可能能够获得较高的收入,但在淡季则可能面临收入锐减的风险。

这种不稳定的收入状况使得导游难以进行长期的职业规划和生活安排。

缺乏福利保障:许多导游在工作中缺乏必要的福利保障,如社会保险、医疗保险等。

这不仅影响了导游的工作积极性和职业忠诚度,也增加了其面临风险时的脆弱性。

薪酬与付出不成正比:导游的工作往往涉及长时间的站立、讲解、协调等,工作强度大且责任重。

然而,与其付出的努力相比,许多导游的薪酬并不相称,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导游的工作热情和服务质量。

关于完善导游人员全面薪酬制度的几点思考

关于完善导游人员全面薪酬制度的几点思考

关于完善导游人员全面薪酬制度的几点思考当今导游为游客所怀疑与不信任根源于导游自身收入没有保障,源于导游薪酬制度的不完善。

本文从合理构建导游全面薪酬制度入手,系统完善相关环节,彻底解决导游工作的后顾之忧,全面提升旅游服务质量,促进旅游业的健康有序发展。

标签:导游全面薪酬导游在越来越多的游客心中成为“导购”,随着“阿珍事件”的多番复制重演,游客对导游的信任降低到了极点,社会舆论的一边倒更使得导游的公众形象急速下降,成为服务行业中在顾客口碑最差的三种职业之一。

然而,“阿珍事件”是仅靠提高导游员个人素质就能避免的吗?作为旅游行业发展的最重要的人力资源之一,导游员正成为一个“不仅面临生存危机,而且得不到社会的同情”的群体,他们的生存保障由谁来负责?唯有建立完善的导游员薪酬制度,全面提高导游员的薪酬标准,才能最终促进旅游业健康快速发展。

1 导游员薪酬现状由于当前旅游行业最大的顽疾——“零团费”甚至“负团费”的愈演愈烈,许多地区的组团社将旅游团交给地接社时并不给团费,甚至还要求地接社按照人头返给组团社团费。

地接社为避免由于游客购物消费不足导致亏损,便转手将风险嫁接到导游员身上,要求导游员垫付团费,并且向地接社交纳“人头费”,这就是俗称的“填坑”或者“买团”。

在这个过程中,组团社获得了最大收益,地接社也避免了亏损。

而作为直接面对游客的导游则要承担巨大的风险,由此导致导游员不断要求游客减少景点游览时间,延长购物时间或者增加游览自费景点,成为与顾客发生直接冲突的导火索。

导游员,作为带领游客领略秀美山川、灿烂文化,为游客食、宿、行、游、购、娱等各方面提供旅游服务的工作人员,现今沦为店铺和景点的顾客提供商,违背自己的基本职业操守,不能不说是一种悲哀。

若满足游客纯“观光”的意愿,导游就成了掏钱提供免费服务的“志愿者”了。

而导游员从事这个行业,也需要获得足够的薪酬满足自身的生存与发展需要。

至此,矛盾就必不可免了。

我国目前约有三十五万导游人员,其中不足10%是旅行社的正式员工,属于专职导游;其余的都是在导游服务管理中心备案的兼职人员。

新体制下的导游薪酬体系研究

新体制下的导游薪酬体系研究

新体制下的导游薪酬体系研究随着旅游市场的不断发展和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旅游业已经成为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产业之一。

而在旅游业中,导游是承担着重要职责的角色之一,导游的服务质量直接影响着客户的满意度和旅游业的发展。

因此,导游薪酬体系对于旅游业的发展和导游人员的稳定职业能力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旨在探讨新体制下导游的薪酬体系,旨在为导游职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一定的参考和借鉴价值。

一、导游薪酬体系的现状和问题在我国旅游宏观环境和国家旅游行业政策的支持下,旅游业快速发展,导游职业也逐渐走向专业化和规范化。

但是,目前导游的薪酬体系仍然存在一些问题:1. 薪资水平低:目前大多数导游的薪资水平比较低,虽然工作时间长,但是不断降低的导游费,使得导游的收入难以维持基本的生活质量。

2. 绩效考核不足:目前很少有导游职业中绩效考核的因素被纳入薪酬体系中,导致导游职业中存在一定的“平衡困境”。

3. 职业发展前途不明确:大多数导游缺乏职业规划和发展视野,很难在职业发展方面获得较大的提高。

以上问题的存在,不仅严重限制了导游职业的发展空间,同时也使得导游这个职业并不受到足够的重视。

针对现有导游薪酬体系存在的不足和问题,我们可以借鉴国际旅游业发达国家的导游职业薪酬体系,结合我国实际情况,重新设计导游薪酬体系。

1.基本工资部分:基础工资是导游职业中最基本的补偿方式,应根据导游的资历和能力,给予不同的工资水平,这样有利于不同层次和类型的导游发挥所长和维持基本的生活质量。

2.终端勇绩点:在导游服务的过程中,其服务质量和绩效表现如何,也直接影响导游的收入和职业发展。

因此,在新体制下的导游薪酬体系中,应增加该部分的考核和补偿。

3. 技能提高部分:当导游不断地学习和提高技能,这也将会在一定程度上提高导游的服务质量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应在其薪资体系中给予相应的奖励和补偿。

4.额外收入机会部分:在导游提高各项技能的过程中,也有很多额外的机会可以让导游获得更多的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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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导游薪酬制度改革的探讨摘要:本文分析了导游薪酬体制的现状及其形成原因,并参考国外的导游薪酬制度,对我国现行导游薪酬制度的改革进行了思考和探索。

关键词:薪酬制度;回佣;小费制度中图分类号:f592.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2)10-0-02导游是旅行社赖以生存的重要资源,是对客服务的代表,导游服务的好坏直接影响到了旅游团的质量和旅行社的声誉。

近年来频繁发生的关于导游服务质量的投诉,已经越来越暴露出导游薪酬体制的弊端,加快实行导游薪酬制度改革已经迫在眉睫。

一、现阶段导游薪酬制度的构成体系(一)导游薪酬的构成体系现阶段,中国导游的薪酬体制大致可分为三种类型,即工资制、分成制和承包制。

1.工资制旅行社专职导游的薪酬一般实行工资制。

其薪酬构成为底薪+带团补助+回佣。

按地区旅游发展状况不同,底薪和带团补助也有所差别,基本是400元-1500元/月元左右不等,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带团补助30元-100元/天,如遇特殊情况旅行社会酌情上浮。

2.分成制分成制大部分存在于兼职导游的薪资制度中。

旅行社在旅游旺季会招聘大量兼职导游,兼职导游无底薪,与旅行社实行分成制的薪资待遇。

目前,兼职导游的薪资构成主要为带团补助+回佣。

按地区不同,旅游团性质不同,兼职导游的带团补助大概为50元-300元/天不等,纯玩团的补助是最高的,其余薪酬部分全部来源于所带团的利润分成。

兼职导游的收入直接与业绩挂钩,带团的利润中上缴固定的比例后剩余的归自己。

3.关于工资制和分成制中的回佣专职导游和兼职导游在带团过程中都有回佣,回佣的来源主要有四部分:旅游团就餐的餐厅、旅游购物店、行程范围之外的景点景区,再就是其他与旅游相关的商家。

旅游团的用餐餐厅按照用餐标准的不同会给导游10%-30%的餐费回扣,简称餐扣。

海鲜风味餐的餐扣较高,不含酒水消费最高能达到30%,而一般餐厅只有10%-15%的餐扣。

如果餐厅是行程中的用餐地点,一般餐扣是全部归属旅行社所有;如果是导游临时添加,则需要向旅行社返还原餐的预定餐扣,其余部分按旅游团利润与司机及全陪等工作人员分配,专职导游和兼职导游在与旅行社利润分配中没有分别。

旅游购物店的回佣有两种方式,一种是人头费+购物提成,一种是只有购物提成。

人头费按地区不同也有很大的差别,一般最低5元/人左右,最高能达30元/人,很多地区的购物店会按客源给人头费,例如:三亚购物店甘肃、青海等地的客人给10元/人的人头费,京、沪等地的客人是20元/人的人头费,东北地区的客人就高达30元/人的人头费。

行程之内的购物店人头费全部归旅行社所有,行程外的人头费充入该团利润。

根据国家旅游主管部门的要求,每个旅游团一天只能进一家购物店,大部分旅行社都会在行程中有所安排,因此人头费很少会纳入导游囊中。

各地旅游主管部门也对人头费严加管理,逐步取缔,因此现在很多购物店把人头费都折算到购物提成当中了。

购物店的提成也因产品的不同而有所区别,珠宝首饰、手表等产品的提成有50%之多,有的甚至是70%,食品最低,大概有20%-30%的提成。

对于购物店的提成,因为有底薪,专职导游一般只能拿到50%,其余部分归旅行社所有,而旅行社一般不克扣兼职导游的购物提成。

旅游景点的提成不是每个团都会有的,导游带游客进景点参观,凭旅行社介绍信能拿到团队优惠价格。

对于一些自费景点,如果游客参观,那么导游就会得到优惠价格与门市价格之间的差价。

如果用到了旅行社介绍信,那么这部分利润,导游一般会与旅行社五五分成。

如果景点优惠票不用介绍信就可以买到,旅行社无法监督导游,也就不会参与分成。

最后一种回佣的来源渠道很广泛,有表演秀场、按摩院、酒吧等等,回佣额度也不固定,在此就不一一赘述。

4.承包制承包制是这几年旅行社之间恶性竞争的产物,又分为一团一包或一年一包。

在年承包制中,导游每年缴纳固定的管理费用给企业即获得所有的剩余索取。

这种承包制度一般一年签一次,按照客源地不同缴纳不同的管理费用之后,这一年中所有来自该客源地的旅游团都交由承包的导游负责接待,盈亏自负。

一团一包现在较为普遍,与年承包相比,对一些资金不足的导游来说更为可行。

目前,一团一包的承包商多数为导游,也有一些司机参与。

这种承包制度,实际是旅行社转嫁了利润风险,而导游和司机为了争取利润的最大化,会忽视旅游团质量,肆无忌惮的操作,这无疑会加剧恶性竞争,为旅游产业蒙上阴影。

由以上可以看出,导游人员虽然服务在旅游的第一线,被称为“城市形象大使”、“城市代表”,但是其收入是不稳定的。

不合理的薪资体系,使许多导游人员面临生存的危机,也严重挫伤了导游人员的积极性。

(二)影响导游收入的因素导游的收入因旅游淡旺季、旅行社规模、旅游团性质等客观因素,而有很大的不确定性。

1.成本要素成本要素是影响导游收入的基本因素。

首先,导游的智力因素,包括导游的学历、职称和工龄等,这些因素与服务质量的高低成正比。

其次,导游在开展工作的时候,需要联络提供服务的商户,联系客户等,会引发交通费用、通讯费用、加班费用和因工作时间延迟增加的餐饮费用等等,这些成本支出都是与导游的工作性质相关的,所以,应该在导游的收入中有所体现,并与智力成本共同计入专职导游的底薪或者兼职导游的带团补助中。

2.脑力与体力要素导游工作具有脑力和体力高度结合的特点,这种特点是影响导游收入的主要因素。

脑力和体力要素在导游薪酬制度中主要体现在带团补助和商家回佣这两部分。

导游带团,有脑力和体力的支出,就应该得到相应的带团补助,而且带团补助也应该根据旅游团的特点决定。

例如:(1)旅游团时间越长、难度越大、劳动强度越大,获得的补助就应该越高。

(2)导游所使用的语言也是其脑力劳动的体现,外国语讲解、小语种讲解,就要比用国语讲解难的多,因此补助相对要高一些。

(3)每个团队的组成特征不一样,有的旅游团团员全部是老年人,导游带团时就需要格外有耐心,照顾的多一些,付出的劳动也相对大一些,补助也应有所提高。

(4)旅游团是否进购物店,这也是决定导游带团补助的因素之一。

这里所谓的购物店是指以旅游团客人为主要客源的,给予旅行社及导游一定人头费和回佣的购物店。

如果旅游团是纯玩团,不允许进购物店,那么导游的补助相对于购物团来讲,就应该是几倍的增加。

此外,回佣这一部分的收入,很多人是不理解的,但是对于导游而言,为旅游者提供的导购服务实际上也是为旅行社和旅游商店等旅游产品供应商带来了实际收入,带动了当地的经济发展。

因此,商家给予相应的提成,使之成为导游合理收入的组成部分,这不但是对导游工作的肯定与尊重,也是为了防止发生导游违规操作、损害游客利益的一种行之有效的管理途经。

3.服务绩效要素服务绩效是指导游在带团过程中完成任务的质量。

导游的服务有时会因客人的肯定或投诉而受到主管部门的嘉奖和惩罚,旅行社就应以绩效津贴的形式增加或减少导游的薪酬收入。

更多的时候,导游的付出并没有得到肯定或投诉,旅行社也应该根据导游的日常表现分出薪酬和补助等级。

同样,导游对游客的服务也会带来可观的小费收入,导游付出的越多,服务的越好,得到的小费就越多,反之亦然。

这对于激发导游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力具有重要意义。

二、导游薪酬制度的成因(一)中国旅游业发展环境中国旅游业虽起步较晚,但是发展很快,竞争也已经进入到白热化阶段。

近几年来,旅游业的无序竞争给旅行社带来的利润空间越来越小,旅行社为了扩大其市场份额,降低消费者的进入门槛,以成本价格或低于成本的价格作为其线路报价。

旅行社想要继续维持经营必须另辟蹊径,压低人力资源的使用成本就是方式之一。

(二)监管机制不健全专职导游作为旅行社的正式员工,应该和其他员工一视同仁,底薪三险都全。

但是经调查,目前为止,大多数旅行社的专职导游员是没有任何保险的。

而导游人员大多为年轻人,没有长久从事导游行业的规划,因此对自身的保障不够重视。

旅行社很少与导游员签订劳动合同,劳动监管部门也缺乏对此的监督和管理,造成了导游流动性强,生活没有保障的现象。

(三)游客旅游心理不成熟中国游客心里不成熟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第一,想用低廉的价格获得高品质的服务。

这不但会造成旅游行业的恶性竞争,也会使游客因无法满足愿望丧失旅游的乐趣,频发投诉事故。

第二,大部分中国游客无法理解团费、回佣与小费的关系。

人们往往认为团费中已经包含了给导游的费用,导游的薪金应该由旅行社出,因此导游不应该拿游客的购物提成,更不应该收取客人的小费,这种思想往往造成了游客与导游的敌对情绪。

正因这种不成熟的心理,旅行社才会不断压价,以低团费甚至零团费招揽游客,然后克扣导游的利润充当团费或利润,导游才会逼迫客人消费,导致旅游团质量的恶化。

三、导游薪酬改革势在必行(一)中外导游薪酬制度的不同根据安刚强的硕士学位论文《导游购物回扣问题研究》,将国外导游薪酬体系概括为三种模式,即日本模式、西欧模式和美国模式。

1.日本模式具体表现在公司以优厚的工资待遇,多样的奖金,高额的加班费和全方位的社会保障为公司的员工创造了丰富的物质条件。

2.西欧模式主要是欧洲的瑞士、法国、西班牙和亚洲的新加坡所采用的模式。

它是建立在社会化职业性质特点的基础上所形成的一种社会保障模式。

导游人员通过出团,旅行社以每日100-140欧元的税后价格支付导游人员的带团服务费,并且在带完旅游团后30天之内到指定的银行凭税后发票领取。

收入所上的税收直接划拨给导游的个人社会保险的账户。

这样导游完成一个带团的任务,就等于给自己的保险充了一次值,导游的总体待遇也有了累加型的坚实保证。

3.美国模式”即就是“小费+部分回佣”的模式,主要流行于美国和东南亚地区。

这种模式的特点是导游通过高质量的导游劳动,获得客人表示认可或者赞赏的小费(平均每天每人支付导游2美元,多少也可根据具体服务效果而定)。

同时,导游通过按照接团协议,带团完成指定商店的购物活动,根据旅游者所反映的购物服务质量和商品的满意度获得一定比例的佣金。

(二)导游薪酬改革势在必行不合理的薪金制度无法全面评价导游的工作量和工作质量,也不能保证导游劳动价值的补偿,更妨碍了旅游业的健康发展。

改革现行的导游薪金制度,促使导游形成自我约束、自我激励、自由竞争的内在机制势在必行。

1.实行公对公的佣金制度导游的薪酬在现在社会中是一个忌讳的话题,很多人对回佣颇有微词,甚至有人认为是商业贿赂。

旅行社对回佣不加管理,致使导游为了更多的利益失去行为准则,因此,解决回佣问题的关键在于使回佣转化为光明正大的佣金,便于社会和政府监督。

《反不正当竞争法》中规定,只要“旅行社与定点接待单位事先签订合同,确定佣金比例,支付方式,并报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备案”即可视为合法行为。

旅行社需将计提的佣金计入营业收入,并为每位导游建立账户,每月可按约定从佣金中提出一定比例作为导游员收入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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