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公司职业经理人管理制度
职业经理人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职业经理人管理,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保障公司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职业经理人,包括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部门经理等。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实行岗位责任制和绩效挂钩制度。
第二章职责与权限第四条职业经理人的职责:(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公司规章制度,确保公司合法合规经营;(二)制定和实施公司发展战略、经营目标和年度计划;(三)组织、协调、指挥、监督公司各项业务工作;(四)加强公司内部管理,提高员工素质;(五)负责公司财务状况,确保公司财务稳健;(六)负责公司品牌建设,提升公司形象;(七)完成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五条职业经理人的权限:(一)对公司重大决策提出意见和建议;(二)制定和修改公司内部管理制度;(三)提名、考核、奖惩公司员工;(四)组织实施公司各项业务工作;(五)根据公司需要,调整公司组织架构和人员配置;(六)完成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三章任免与培训第六条职业经理人的任免:(一)公司总经理由董事会提名,股东大会通过;(二)副总经理、部门经理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批准;(三)其他员工按照公司内部规定进行任免。
第七条职业经理人的培训:(一)公司为新入职的职业经理人提供岗前培训;(二)公司定期组织职业经理人参加各类培训,提升其综合素质;(三)公司鼓励职业经理人参加外部培训,提高其业务能力。
第四章考核与奖惩第八条职业经理人的考核:(一)考核内容:德、能、勤、绩、廉;(二)考核方式:定期考核、年度考核、专项考核;(三)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
第九条职业经理人的奖惩:(一)对表现优秀的职业经理人给予表彰、奖励;(二)对表现不合格的职业经理人进行谈话、培训、调整岗位或解聘;(三)对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职业经理人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第五章退出机制第十条职业经理人的退出:(一)因个人原因离职的,按照公司相关离职规定办理手续;(二)因公司经营需要或考核不合格等原因被解聘的,按照公司相关解聘规定办理手续。
广东某综合控股集团职业经理人管理办法

广东某综合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职业经理人管理办法(讨论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本公司章程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意见》和《关于深化省属国有企业改革的实施方案》,贯彻落实省国资委《关于推进市场化选聘省属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以市场化选聘企业高级管理人员为突破口,探索建立职业经理人制度,更好发挥企业家作用,形成符合企业管控模式、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人才选拔任用机制,为集团改革发展提供人力资源保障,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广东某综合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某综合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附属公司(不含上市公司)。
上市公司及其附属公司参照执行,并应遵守证监条例、上市规则和上市公司的有关规定及惯例。
参股公司参照执行。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职业经理人是指公司中符合国家和香港职业经理人选聘标准,与企业签订契约,参与企业运营管理,获得市场化薪酬的中高级管理人员。
第四条集团管理的职业经理人包括:(一)经上级组织批准,按职业经理人管理的集团班子成员及按相应层级管理的集团领导;(二)经集团批准,转聘为职业经理人的集团总部各职能部门总经理、副总经理、高级经理及按相应层级管理的人员,以及下属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执行董事、总经理、财务总监、副总经理及按相应层级管理的人员;(三)新聘用担任集团总部各职能部门总经理、副总经理、高级经理及按相应层级管理的人员,以及下属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执行董事、总经理、财务总监、副总经理及按相应层级管理的人员。
第五条职业经理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或公司所在地相关法律的规定,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以及集团、所在公司的规章制度,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不得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二款、第一百四十九条及公司所在地区相关法律所禁止的行为。
第六条按本办法进行管理的职业经理人在劳动人事关系、薪酬、考核评价、聘任解聘、后续管理等方面一律实行市场化、契约化管理,遵循以下原则:(一)坚持党管人才、市场化选聘、企业法人治理结构规范运作相结合;(二)因企制宜、统筹推进、稳步实施;(三)坚持业绩导向、按绩取酬;(四)公开、公平、竞争、择优;(五)依法办事、规范管理。
职业经理人管理实施细则

---职业经理人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细则旨在规范职业经理人的选拔、任用、考核、激励和约束,推动企业市场化经营,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所有企业,特别是国有企业、上市公司及有条件的企业。
第三条职业经理人是指按照市场化选聘、契约化管理、差异化薪酬、市场化退出原则选聘和管理的,在企业中担任高层管理职务,实现企业经营目标的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选聘与任用第四条职业经理人的选聘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可通过公开招聘、竞聘上岗、推荐等方式进行。
第五条职业经理人的任用应签订劳动合同和经营管理责任书,明确其权利、义务和责任。
第三章考核与评价第六条对职业经理人的考核应定期进行,考核内容应包括工作业绩、领导能力、团队建设、风险控制等方面。
第七条考核结果应作为薪酬调整、晋升、激励和约束的重要依据。
第四章激励与约束第八条对表现优秀的职业经理人给予相应的物质和精神激励。
第九条建立职业经理人风险防控机制,对违规操作或造成企业损失的职业经理人,应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第五章薪酬与福利第十条职业经理人的薪酬应根据其工作性质、职责、业绩等因素确定,并实行差异化薪酬制度。
第十一条职业经理人享受国家规定的各项福利待遇。
第六章退出机制第十二条职业经理人在合同到期或合同解除后,应按照规定程序办理离职手续。
第十三条建立职业经理人退出机制,对严重违规或不胜任职务的职业经理人,应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第七章附则第十四条本细则由企业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请注意,上述内容仅为职业经理人管理实施细则的框架和草案,具体内容需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和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调整和完善。
职业经理人管理制度范文

职业经理人管理制度范文职业经理人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职业经理人的任职资格和管理行为,提高企业的经营水平和效益,制定本职业经理人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全体职业经理人。
第三条职业经理人是指经企业正式聘任,以职工身份工作,从事企业经营活动,拥有决策权和管理权的人。
第四条企业职业经理人的人事管理参照本制度执行,但对于非企业职业经理人的管理参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五条本制度由企业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和修改。
第二章职业经理人的任职资格和条件第六条职业经理人应具备以下任职资格和条件:(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效身份证件。
(二)具有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熟悉企业经营管理。
(三)具备良好的沟通和协调能力,团队合作精神。
(四)具备高度的责任心和使命感。
(五)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第七条职业经理人的任职程序如下:(一)招聘公告:企业将对职业经理人的岗位进行招聘公告,公开招聘并接受应聘者报名。
(二)资格审查:企业将对报名者的资格进行审查,包括教育背景、工作经验和相关证书等。
(三)笔试和面试:企业将对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者进行笔试和面试,以测试其专业能力、沟通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四)背景调查:企业将对通过笔试和面试的应聘者进行背景调查,以确认其个人品行和职业道德。
(五)正式聘用:经过以上程序,企业决定聘用合格的职业经理人,并发出聘用通知书。
第八条职业经理人从事企业经营活动前应签署《职业经理人管理合同》,明确各方权责,保护职业经理人的权益。
第三章职业经理人的权力和义务第九条职业经理人享有以下权力:(一)参与企业经营决策,制定和执行企业发展战略。
(二)组织和管理企业的各项经营活动。
(三)安排和调整企业的人力资源,包括招聘、培训、考核和奖惩等。
(四)制定和执行企业的内部管理制度。
(五)依法代表企业与内外部机构进行业务往来。
第十条职业经理人应承担以下义务:(一)忠实履行职责,按照企业的决策和要求进行工作。
职业经理人管理办法

职业经理人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三项制度改革发展的需要, 加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职业化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队伍建设, 建立“责权明晰、奖惩分明、特点突出、流动有序”的职业经理人管理模式, 根据《公司法》、《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 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其权属企业。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职业经理人是指公司董事会通过市场化选聘, 择优聘用在公司担任经营管理层的人员, 包括但不限于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及副总经理等公司领导班子成员。
第四条职业经理人管理遵循以下原则:(一)出资人认可, 公司认可;(二)公开、择优、德才兼备;(三)维护出资人合法权益与独立履行职责相统一;(四)权利与责任相统一, 激励和约束并重;(五)依法履职, 规范管理;(六)市场化选聘、契约化管理、差异化薪酬、市场化退出。
第二章任职条件第五条担任职业经理人的基本条件:(一)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 遵纪守法, 诚信勤勉, 职业信誉良好;(二)熟悉企业经营管理, 了解任职企业主营业务, 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规则;(三)具有较强的决策判断能力、风险防范能力、识人用人能力和开拓创新能力;(四)具有5年以上企业管理、市场营销、资本运营、公司治理、科研开发、人力资源管理等某一方面的专业工作经验, 或具有与履行经营管理职责要求相关的法律、金融等某一方面的专长, 且履行职责记录良好;(五)一般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相关专业的高级以上职称或担任大中型企业高级管理人员的资历;(六)身体健康, 有足够的时间、精力履行职责。
第六条下列人员不得担任企业的职业经理人:(一)直系亲属2年内曾在公司或公司的全资、控股子公司担任中层及以上职务的人员;(二)2年内曾与公司有直接商业交往的人员;(三)曾在与公司有竞争或潜在竞争关系的公司任职的人员;(四)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规定的限制担任职业经理人的其他人员。
公司职业经理人制度

公司职业经理人制度一、概述二、目的1.优化团队结构:公司职业经理人制度能够更加科学地配置管理人员,根据岗位需求,配备具备专业知识和技能的人才,提高整个团队的绩效和效率。
2.提升管理水平:职业经理人通过专业学习和实践,积累经验,不断提升自身的管理水平和能力,进一步提高公司的管理水平。
3.构建人才储备池:公司通过职业经理人制度,建立一个人才储备池,为公司未来的发展提供持续的人才补给,避免人才断层和外部招聘的高成本。
4.激励员工积极性:职业经理人制度能够给予员工清晰的职业发展路径和晋升机会,激励员工主动学习和提升,提高其工作积极性和稳定性。
三、具体做法1.流程设计:公司根据岗位的职责和要求,设计并优化完善的职业经理人的选拔、培训、考核和晋升流程。
包括招聘、面试、入职培训、岗位培训、定期考核,以及晋升、薪酬调整等环节。
2.培养计划:公司为每一位职业经理人制定个性化的培养计划,根据其工作需求和发展目标,提供必要的培训和学习机会。
包括内部培训、外部培训、导师制度等,鼓励其不断学习和提升自己。
3.岗位轮岗:公司鼓励职业经理人进行跨部门或不同岗位的轮岗,以便开阔眼界,增加工作经验,提高综合素质。
4.绩效考核:公司对职业经理人进行定期考核,评估其工作绩效和个人能力,为其晋升、薪酬调整等提供参考依据。
5.晋升机制:公司明确职业经理人的晋升机制和晋升条件,鼓励其通过努力工作和不断学习进一步发展自己的职业生涯。
四、优势与挑战1.优势:(1)注重专业素质:职业经理人制度能够提高公司的管理水平和专业素质,提升整个团队的绩效。
(2)构建人才储备池:职业经理人制度能够为公司提供持续的人才补给,降低外部招聘成本,提高人才稳定性。
(3)激励员工积极性:职业经理人制度能够为员工提供清晰的职业发展路径和晋升机会,激励员工积极学习和提升自己的能力。
2.挑战:(1)招聘和选拔难度大:公司需要通过专业评估和面试来选拔合适的职业经理人,这对于人力资源部门的能力和专业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经理人管理制度

经理人管理制度一、制度目的本制度旨在规范和管理企业的经理人,确保其职责履行和工作效率,提高生产管理水平,促进企业的健康发展。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全部企业的经理人,包含经理、主管、团队负责人等。
三、职责和权限1. 经理人的职责1.1 负责订立和实施公司的经营战略、目标和计划,确保公司的发展方向和目标的实现;1.2 监督和管理各部门的工作,确保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1.3 领导团队,促进团队协作,提升团队绩效;1.4 确保公司运营的合规性,依法经营,履行企业社会责任;1.5 建立和维护良好的内外部合作关系,发展公司的客户和市场。
2. 经理人的权限2.1 依据公司的授权,订立和实施各项决策;2.2 审批部门内部的各项工作计划和预算;2.3 负责招聘、培训和管理部门的员工;2.4 确定团队绩效评估和奖惩制度;2.5 签署合同、协议以及其他经营活动相关文件。
四、考核与绩效评估1. 绩效考核目标与指标1.1 经理人的绩效考核目标应与公司的战略目标和年度计划相全都;1.2 绩效指标可包含但不限于:公司利润、销售额、市场份额、客户满意度、团队绩效等。
2. 绩效评估周期与方法2.1 绩效评估周期为一年,年度绩效考核应在年末完成;2.2 绩效评估方法包含个人自评、上级评价、同事评价和下属评价等多个环节,以多角度全面评估经理人的工作表现和本领。
3. 绩效评估结果和奖惩措施3.1 依据绩效评估结果,经理人将被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个档次;3.2 优秀者将获得相应的嘉奖和晋升机会;3.3 不合格者应接受相关培训和辅导,并对工作进行改进,如多次不合格则可能面对降职或解聘的处理。
五、培训与发展1. 培训计划1.1 公司应依据经理人的工作需求和本领提升要求,订立年度培训计划;1.2 培训内容可以包含但不限于:业务知识、领导力、沟通技巧、人际关系等。
2. 培训方式2.1 培训方式可以包含内部培训、外部培训、专家讲座、学习沟通等;2.2 经理人可以依据个人需求自己乐意参加相关培训。
职业经理人管理制度(3篇)

职业经理人管理制度(3篇)职业经理人管理制度(精选3篇)职业经理人管理制度篇1一、根据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有关规定,为认真落实建筑工程施工现场项目经理值班带班工作,进一步加强建筑工程安全管理工作,经集团公司研究决定制定项目部项目经理带班制度。
项目部领导(包括项目经理、生产经理、技术负责人、技术员、施工员;分包单位班组长)必须在施工现场轮流带班,指挥和监督安全生产工作,并与施工人员共同上下班。
二、项目经理施工现场轮流带班职责1、项目经理要把保证安全生产作为第一位的责任,全面掌握当班安全生产状况,加强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危险源点的检查,并指导现场人员安全作业;2、及时发现和组织消除事故隐患和险情,及时制止违章违规行为,严禁违章指挥;3、当现场出现重大安全隐患或遇到险情时,及时采取紧急处置措施,并立即下达停工令,组织涉险区域人员及时有序撤离到安全地带。
4、严格交接班制度,详细告知接班领导当前施工现场安全存在的问题,需要注意的事项等,并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
三、监督检查对项目部日常带班情况,由分公司安全科对其进行监督检查,检查内容包括实际带班人员、档案管理、带班记录填写的真实性及交接班记录等情况。
职业经理人管理制度篇2根据经营所需,结合本酒店试营业特点,特制定本制度。
一、值班时间当天晚上六点至次日凌晨八点二、值班安排由人事部编制值班表,按顺序轮流值班三、值班纪律1、遵守值班制度,按班交接,坚守工作岗位。
2、忠于职守,在值班时对会馆的各营业场所进行巡视检查,积极认真、迅速准确地处理各种问题,在遇到重大或紧急情况时及时报告总经理或董事长。
四、值班内容1、值班经理代表会馆全权负责会馆内经营管理中发生的问题,确保会馆经营管理工作正常进行。
2、突发事件的处理。
值班工作是上传下达、传递信息的重要环节,对当值班发生的任何问题,接待任务和突发事件均应及时处理报告。
3、处理宾客投诉。
当值班期间发生客人投诉,应谨慎行事,抱着实事求是的态度进行解决,并将处理结果做好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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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TY股份公司职业经理人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推动TTY股份有限公司(简称“TTY”、“公司”、“集团”)市场化、国际化、专业化,赢得全球市场竞争,激发经营管理团队创新活力和创业动力,加快转型战略落地,实现成为地球上最受人尊敬伟大企业的愿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职业经理人,是指TTY实行任期制、契约化管理的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职业经理人实行职业化管理,对董事会负责。
兼任党群职务的职业经理人,考核中增加党群职务考核内容。
职业经理人同时是执行董事的,相关管理流程应根据规定履行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程序。
集团内其他各级管理者和核心技术骨干按照集团相关制度管理。
第三条职业经理人由董事会聘任,按照市场化模式管理,无行政级别,不纳入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序列和管理规范。
第四条职业经理人管理基本原则1. 规范制度流程与市场化选聘相结合。
12.坚持市场化、国际化、专业化。
3.坚持业绩导向、成果主义,公开、公平、竞争、择优。
4.权利与责任义务统一、激励与监督约束并重。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五条集团组织与人事战略委员会管理职责集团组织与人事战略委员会按照相关程序对职业经理人选聘、考核及日常管理工作严格把关。
具体包括:1.制定职业经理人相关管理制度,包括职业经理人管理制度、干部管理办法、考核管理相关制度。
2.对职业经理人管理流程严格把关,包括选聘候选人审议、职业经理人日常管理及退出等。
3.对职业经理人实施监督与约束。
第六条董事会管理职责按照上市公司治理规范和市场化运营管理模式,职业经理人选聘与管理工作由集团董事会负责,具体工作由董事会下提名薪酬考核委员会负责,主要包括:1.审核《TTY职业经理人管理制度》,并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
2.对职业经理人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
3.执行董事由董事会提名薪酬考核委员会提名,董事会推荐,股东大会选举,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由董事长/执委会主席提名,董事会聘任。
4.对职业经理人实施聘任期内的考核与奖惩。
5.对职业经理人实施监督与约束。
第三章职业经理人选聘条件第七条职业经理人基本条件和任职资格1.拥护党的领导,中共党员严格遵守党章党规党纪,履行党员义务。
2.在相关业务领域具有优良的工作业绩。
3.具有较高的理论水平和专业素质、丰富的企业管理知识与经验;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改革创新能力和市场应变能力;具有战略管理、经营管理、技术与研发管理、生产运营管理、营销管理、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和内控风险管理等方面的专长。
4.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强烈的使命感和责任感,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有良好的职业信誉和诚信记录;能忠实地执行董事会决议,自觉维护企业及股东的利益,为股东创造价值。
5.具有良好的身心素质,有健康的身体和职业心态。
6.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不限国籍,具有国内外大型企业 5年以上相关岗位工作经历。
7.按照《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职位禁入。
特别优秀或者工作特殊需要的人选,可以适当放宽任职资格条件。
第八条职业经理人能力标准面向集团创新转型的战略需要,职业经理人需具备新时期领导者能力标准如下:1.致力成功:追求完美,以极高的志向对待学习与提升,勇于自我否定与革新,以必胜的信念跨越挑战,立志成功;2.客户至上:主动理解客户需求,及时提交客户满意的产品与服务,与客户建立战略合作关系,共同发展;3.开放整合:以开放的心态容纳不同思想,以全球化的格局看待一切优秀资源,实现深度整合与应用各类资源;4.颠覆革新:深刻理解战略,为实现目标克服一切困难,持续推动颠覆式创新,建立创新机制,实现变革;5.铸造团队:信任团队,凝聚人心,为人才提供创业发展平台,强力激发团队的潜能。
第四章职业经理人选聘与管理第九条职业经理人选聘程序1.制定选聘工作方案。
具体包括:选聘事由、选聘人数、职位职责、资格条件、选聘工作机构、选聘方式、聘期工作目标、考核评价、薪酬奖惩及整体进度安排等内容。
2.通过公司推荐、公开选聘或委托寻聘等方式产生职业经理人初步人选:(1)公司根据工作需要和岗位任职要求,可推荐公司现任经营管理者或社会专业人士。
(2)采取公开选聘方式的,面向公司内外发布公告招聘、竞聘。
(3)采取委托寻聘方式的,由第三方机构根据职位职责、任职条件等要求寻访人选推荐。
3.对初步人选进行测评、经集团组织与人事战略委员会考察后确定职业经理人意向人选,意向人选经董事会提名薪酬考核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后确定职业经理人候选人。
4.职业经理人候选人报董事会审议批准后,董事会正式聘任职业经理人。
5. 现任公司经营管理者身份转换为职业经理人的,由公司推荐,按照职业经理人选聘程序,考察合格且经董事会审议批准后,由董事会聘任为职业经理人。
第十条聘期管理职业经理人实行聘期制,任期与董事会任期时间一致,每任期为三年,任期考核合格的,经董事会审议批准可续聘。
首次聘任的职业经理人,设立六个月的考察期,考察期满经考核合格后转入正式聘用,考察期不合格的,经董事会审议批准解聘。
职业经理人在本届董事会任期期间被聘任的,任期为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第十一条契约化管理董事会对职业经理人实施契约化管理,契约包括《聘任合约》和《年度经营目标责任书》。
第十二条续聘管理职业经理人任期届满,由董事会依据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管理制度对职业经理人进行任期考核评价,根据考核评价结果决定是否续聘,符合续聘条件的,按流程由董事会审议批准续聘。
第十三条日常管理职业经理人取消行政级别,日常管理按市场化原则和公司相关制度规定执行。
职业经理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等按市场化原则和公司制度标准执行。
职业经理人因公出国出境管理实行公司自管的市场化方式,确因需要的可持普通护照、港澳通行等出境证件出国出境办理公务,职业经理人在出国出境期间应遵守相关管理规定。
第十四条退出管理符合以下情形的职业经理人应退出:1.聘期届满不再聘任的。
2.考察期考核未通过的,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任期考核不达标的。
3.因违纪违法、严重违反公司管理制度被追究相关责任的。
4.因失职渎职或工作失误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重大负面影响的。
5.因健康原因不能正常工作的。
6.因公司业务调整、整合、撤并等原因,原岗位不复存在的。
7.因工作需要升迁、调任等,离开原岗位的。
8.本人申请退出的。
9.因工作需要或者其他原因,董事会认为不再适合,应当解聘的。
职业经理人退出时,经董事会审议批准解聘;需要退职的,根据公司《劳动合同》的相关要求,按规定程序办理离职手续。
第十五条原则上职业经理人不得对外兼职取酬,确因工作需要在相关行业协会等兼职的,需按流程经集团报批。
职业经理人因工作需要由集团委派至集团下属上市公司任职,按照上市公司规范取酬(含津贴、补贴等收入)的纳入职业经理人收入范畴统一管理。
第十六条聘用职业经理人时,与其有夫妻关系、直系亲属关系或有特定利益关系的,应当实行任职回避,任职回避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章职业经理人收入、考核与激励第十七条职业经理人收入与激励由三部分构成:年度现金薪酬、超额利润提成奖、中长期激励,其中年度现金薪酬:包括岗位工资、业绩工资、利润贡献奖。
具体由董事会下提名薪酬考核委员会制定细则。
第十八条职业经理人的考核包括年度业绩考核、聘期考核。
年度业绩考核应结合当年目标和聘期目标的年度分解任务确定,聘期考核应以中长期目标为主,并结合市场行业水平,确定体现职业经理人价值贡献的考核目标值。
兼任党群工作的职业经理人,考核中增加党群工作考核内容。
第六章职业经理人监督与约束第十九条对职业经理人的监督1.风险防控。
完善风险防范机制,加强重要业务与事项、高风险领域与环节内部控制,确保不存在重大缺陷。
2.审计监督。
对职业经理人履职中的重大财务异常、重大风险隐患、重大投资项目等开展专项审计。
3.纪检监察和法律监督。
加强职业经理人重大经营活动法律审核把关,对职业经理人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企业规章制度及合同约定的,依据法律法规或合同约定追究相应责任。
第二十条对职业经理人的约束1.法律约束。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职业经理人的地位及其职责权利作出相应的法律约束和规范;对职业经理人滥用权力等违法违规操作以及失职渎职等行为给予相应处罚;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制度约束。
完善《公司章程》,建立健全职业经理人聘任合同制度、财务制度、审计制度及经济责任赔偿制度等其他内控管理制度。
3.组织约束。
完善董事会、党委会、监事会、经营管理层运行机制,充分发挥董事会决策作用、党委的政治核心作用、监事会的监督作用、经营管理层的经营管理作用;强化纪委监督、审计监督、职代会监督和社会监督作用,加强对职业经理人在经营管理过程中的全方位监督。
4.市场约束。
坚持以经营业绩为主要评价内容,实行经营业绩与职业生涯、职业声誉直接挂钩机制,充分发挥市场对职业经理人的评价、选择、淘汰功能;加大公共舆论和新闻媒体的监督作用,促使职业经理人自觉地约束职业行为。
第二十一条对职业经理人的责任追究职业经理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情况给予组织处理、纪律处分,出现重大经营失误、事故造成经济损失的,按照集团制度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承担赔偿责任,涉嫌违纪违法犯罪的,依法处置。
1.接受不正当利益,或者利用职权谋取私利的。
2.泄露企业商业秘密,损害企业合法权益的。
3.违反财政金融制度或者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的。
4.违反企业规章制度、工作程序或者办事规则,给企业造成重大损失的。
5.因经营决策失误、管理不善造成企业经营、资产重大损失或重大负面影响的。
6.因用人失察、失误造成恶劣影响或者重大损失的。
7.对安全、质量、环保等重大责任事故和重大群体性事件负有领导责任的。
8.其他应当追究责任的情形。
第七章附则第二十二条本办法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执行。
第二十三条职业经理人日常工作规范按照集团相关制度流程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