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事故报告制度
幼儿园安全事故报告制度范文

幼儿园安全事故报告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幼儿园安全事故的报告流程,及时、准确地记录和处理安全事故,以保障幼儿园师生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幼儿园的各类安全事故的报告,不包括日常事务性的突发事件。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安全事故是指因不可抗力或者由于幼儿园内部、外部原因所引起的故意或者过失的事故,包括但不限于火灾、溺水、跌倒、受伤等。
第四条幼儿园应当建立健全安全事故报告制度,明确各级管理岗位及责任,并组织实施安全事故的预防、应急和处理措施。
第二章报告流程第五条任何一个工作人员或者家长发现或者知悉幼儿园发生的安全事故,必须立即向幼儿园负责人报告。
第六条幼儿园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按照安全事故的性质和严重程度,报告给上级主管部门,并按照规定填写安全事故报告表。
第七条上级主管部门应当及时调查核实安全事故的情况,并按照规定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
第八条幼儿园负责人应当及时将安全事故的处理结果反馈给上级主管部门,并将处理结果通知或者告知相关人员。
第三章安全事故报告的内容第九条安全事故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安全事故的基本情况,包括事故发生时间、地点、事故类型、事故经过等;(二)造成安全事故的主要原因;(三)受伤人员的情况,包括姓名、年龄、性别、伤势的严重程度等;(四)其他可能影响安全的因素。
第四章幼儿园的责任和义务第十条幼儿园负责人应当严格按照《幼儿园安全工作规程》的相关要求组织实施安全工作,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发生安全事故后,要迅速组织抢救和处理,并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第十一条幼儿园工作人员应当按照工作职责,认真做好安全工作,配合幼儿园负责人的工作,发现安全隐患立即报告,并及时采取措施以避免事故的发生。
第十二条幼儿园家长要积极参与幼儿园的安全工作,了解幼儿园的安全管理制度和详细安全措施,并定期与幼儿园负责人进行沟通交流,共同维护幼儿的安全。
第五章处理措施第十三条幼儿园负责人应当根据安全事故的类型、严重程度,采取适当的处理措施,并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幼儿园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幼儿园安全事故报告制度一、目的为积极预防、妥善处理在园幼儿伤害事故,保护幼儿的合法权益和生命、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和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规定,制定本幼儿园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幼儿园内发生的安全事故的报告和处理工作。
三、事故报告1.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园负责人。
2.园负责人接到安全事故报告后,除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第一时间通知120,园保健医生协助)外,应按规定程序上报教委办,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
3.上报内容应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和控制情况;事故抢救的简要情况;事故报告单位;事故报告者的姓名及电话号码。
四、事故调查和处理1.重大安全事故发生后,幼儿园应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事故调查和处理,园负责人不得在事故处理期间擅离职守。
2.较重安全事故和一般安全事故,园相关处室和相关责任人应积极调查和妥善处理。
3.火灾事故。
幼儿园发生火灾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在第一时间内,拨打火警电话119,向消防部门报告和求援施救;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在求援施救同时,应当立即报告幼儿园负责人;幼儿园负责人再按层级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4.治安(刑事)事故。
幼儿园发生治安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在第一时间内,拨打匪警电话110,向公安部门报告和求援施救;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在求援施救的同时,应当立即报告幼儿园负责人;幼儿园负责人再按层级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5.食品中毒事故。
幼儿园发生食品中毒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拨打急救电话120,向卫生部门报告和求援施救;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在求援施救的同时,应当立即报告幼儿园负责人;幼儿园负责人再按层级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五、事故处理1.幼儿园应建立健全各类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机制和预案,一旦发生突发事故,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采取有效措施,把危害控制在最低程度。
幼儿园安全事故报告制度范文(三篇)

幼儿园安全事故报告制度范文一、背景介绍幼儿园是孩子们学习和成长的重要场所,安全事故的发生对幼儿的身心健康造成严重威胁。
为了确保幼儿园教育环境的安全与稳定,建立健全安全事故报告制度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旨在阐述幼儿园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并提供一份范文供参考。
二、幼儿园安全事故报告制度概述1. 目的:建立幼儿园安全事故报告制度旨在确保幼儿园幼儿及工作人员的安全,并及时、准确地处理和报告安全事故,以促进幼儿园的安全管理工作。
2. 适用范围:本报告制度适用于幼儿园工作人员、幼儿及其家长。
3. 组织管理:幼儿园负责人或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组织与管理幼儿园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三、幼儿园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具体内容1. 安全事故的定义幼儿园安全事故是指在幼儿园工作期间发生的,造成或可能造成幼儿、工作人员或财产受到伤害的事件。
2. 报告主体(1)幼儿园工作人员:幼儿园工作人员在发生安全事故后应立即进行报告,并配合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和处理。
(2)幼儿及其家长:幼儿的家长在发现幼儿园安全事故后应及时向幼儿园反映,以便及时采取措施并进行报告。
3. 报告流程(1)报告人员应尽快向幼儿园负责人或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口头报告,并提供详细的事故描述。
(2)负责人或安全管理人员应立即前往事故现场进行现场勘察,并对事故情况进行初步评估。
(3)负责人或安全管理人员应根据事故情况,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进行书面报告,并报告所需的应急处置措施。
(4)负责人或安全管理人员应对事故情况进行全面调查,并编写详细的事故报告。
4. 事故报告内容(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和原因。
(2)受伤人员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年龄、性别等。
(3)事故过程的详细描述,包括事故的经过、主要影响因素等。
(4)事故应急处置措施,包括现场救护情况、伤者送医情况等。
(5)事故成因的分析和评估。
(6)其他需要报告的相关信息。
5. 保密和隐私保护幼儿园负责人或安全管理人员应确保安全事故报告中的个人信息和敏感信息的保密性,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不得擅自泄露。
幼儿园安全事故报告制度(5篇)

幼儿园安全事故报告制度1.报告范围:凡校园内发生的各类突发事件,包括各类人员伤害、安全事故、疫情、校产损毁、自然灾害等等。
2.报告办法:凡在工作期间发生的事件,向本部门负责人报告,凡工作时间以外(指放学后、节假日)发生的,向安全值班人员或就近向领导报告,凡接到报告的人员,应立即按垂直关系逐级向上报告。
3.发生在学校的各类安全事故,现场人有责任及时汇报,并视事故大小学校按规定逐级上报。
隐瞒不报,对责任人加重处罚。
4.安全事故一旦发生,应保护好现场,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防止事故损失扩大,如有伤者应及时送医院救治。
5.建立事故档案,按规定进行调查分析,做好调查记录,查清原因,分析责任,提出整改措施,加强防范。
6.事故调查处理坚持“四不放过”原则,即:找不出事故原因不放过;事故本人和全校师生受不到教育不放过;没有制订出防范措施不放过;事故责任人没有得到处理不放过。
7.对事故中受到伤害的人员要主动关心他们,根据有关政策规定,合理地做好善后处理工作,化解各种矛盾。
8.对违反规章制度,盲目指挥、失职、渎职的责任人必须追究责任,视情节轻重作出相应处罚,触犯法律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幼儿园安全事故报告制度(2)幼儿园是学前教育的重要场所,对于幼儿的安全非常重要。
为了保障幼儿园的安全,建立一个完善的幼儿园安全事故报告制度是非常必要的。
下面将介绍一个关于幼儿园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全文大约____字。
第一章绪论1.1 研究背景和意义幼儿园是提供学前教育的重要场所,幼儿园的安全事故对幼儿和家长都会造成严重的伤害和心理阴影。
建立一个完善的幼儿园安全事故报告制度,能够及时、全面地记录和报告事故,并采取相应的措施来防止事故再次发生,保障幼儿的安全。
1.2 研究目的和内容本文的主要目的是建立一个幼儿园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包括事故报告的流程、内容和措施等方面的内容。
本文主要包括以下内容:幼儿园安全意识的培养、事故报告的流程和格式、事故报告的管理与分析。
幼儿园安全事故报告制度(4篇)

幼儿园安全事故报告制度是为了保障幼儿园内幼儿和工作人员的安全,及时发现和解决安全问题而建立的一套制度。
该制度一般包括以下内容:1. 事故报告的范围和责任:规定了哪些事故需要进行报告,明确了报告的责任人和报告的时间要求。
2. 事故报告的流程:明确了报告的流程和程序,包括填写报告表格、报告的途径、报告的审核和审批程序等。
3. 事故报告的内容:规定了报告中需要包含的内容,如事故的时间、地点、原因、经过、受伤情况、救治措施等。
4. 事故报告的分析和处理:规定了对事故报告进行分析和处理的方法和步骤,包括对事故原因的查明和相应的整改措施。
5. 事故报告的保密性:明确了事故报告的保密性要求,确保事故报告不会被泄露给外部人员。
通过建立幼儿园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可以提高对幼儿园安全事故的重视程度,及时发现和解决潜在的安全问题,保障幼儿和工作人员的安全。
幼儿园安全事故报告制度(二)第一章总则为了加强幼儿园的安全管理,提高幼儿园教职工和家长对安全问题的重视程度,及时纠正和处理各类安全事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报告的目的和用途1. 目的:本制度的目的是及时、全面地记录幼儿园发生的安全事故,并进行及时的报告和处理。
2. 用途:本制度的报告内容将作为日常安全管理的参考,便于总结和推进工作的改进,加强对安全隐患的排查和整改。
第三章报告范围和对象1. 报告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幼儿园中发生的各类安全事故。
2. 报告对象:所有幼儿园教职工、家长及幼儿园相关领导。
第四章报告的内容和形式1. 报告内容:安全事故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1) 事故发生时间和地点;(2) 事故起因和经过的简要描述;(3) 受伤或受到威胁的人员情况,包括幼儿和教职工;(4) 事故的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5) 事故处理措施和已采取的救助措施;(6) 事故责任的判断和处理;(7) 后续的安全措施和改进计划。
2. 报告形式:安全事故报告可以书面形式或电子邮件形式进行,同时也可以通过电话或面对面进行口头报告。
幼儿园事故报告制度

幼儿园事故报告制度为加强幼儿园安全管理,确保幼儿生命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幼儿园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幼儿园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事故报告范围本制度所称事故,是指在幼儿园内发生的一切可能对幼儿造成伤害的事件,包括意外伤害、突发疾病、火灾、自然灾害、治安事件等。
二、事故报告原则1. 及时性:事故发生后,幼儿园应当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抢救,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2. 真实性:事故报告应当客观、真实,不得隐瞒、虚报、谎报。
3. 完整性:事故报告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后果、已采取的措施等内容。
4. 责任性:事故发生后,幼儿园应当查明事故原因,分清责任,依法依规处理。
三、事故报告程序1. 事故发生后,现场人员应当立即向幼儿园负责人报告。
幼儿园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抢救。
2. 幼儿园负责人应在事故发生后1小时内,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指导幼儿园开展事故救援工作。
3. 事故涉及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较大的,幼儿园应在24小时内向公安机关、卫生部门、消防部门等相关部门报告。
4. 事故处理结束后,幼儿园应将事故处理结果书面报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
四、事故调查与处理1. 事故发生后,幼儿园应立即组织事故调查组,对事故原因、责任进行调查。
2. 事故调查组应查明事故原因,分清责任,提出整改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3. 幼儿园应根据事故调查结果,依法依规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
4. 幼儿园应将事故调查处理结果书面报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
五、事故档案管理1. 幼儿园应建立事故档案,将事故报告、调查报告、处理结果等材料归档保存。
2. 事故档案应妥善保管,不得擅自销毁。
六、责任追究1. 幼儿园违反本制度,未及时报告事故的,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幼儿园负责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
幼儿园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

幼儿园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幼儿园是儿童的第二个家庭,保证幼儿园的安全是每一个幼儿园管理人员应尽的责任。
为了能更好地做好幼儿园安全事故的报告、调查和处理工作,制定一套完善的制度是非常必要的。
以下是一份幼儿园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的范本。
一、基本原则1.安全第一:始终把幼儿的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放在第一位,将幼儿园安全工作贯穿于日常教育教学管理中。
2.事故及时报告:发生安全事故后,应立即向相关管理人员报告,确保及时处理。
3.事故调查彻底:对发生的安全事故要进行全面、准确的调查,找出事故原因和特点。
4.处理公平公正:对事故相关责任人员要进行公平、公正的处理,确保责任明确。
二、安全事故的分类幼儿园的安全事故分为三类:一类事故为重大事故,会对幼儿的生命安全和健康造成严重威胁;二类事故为一般事故,对幼儿的生命安全和健康造成一定威胁;三类事故为轻微事故,对幼儿的生命安全和健康威胁较小。
三、报告流程1.发现事故:任何工作人员、教师、家长或学生在发现安全事故发生后,应立即报告相关负责人或行政人员。
2.事故报告:所报告的具体情况包括时间、地点、人数、伤亡情况等。
3.记录及上报:负责人、行政人员应立即进行记录、上报相关部门,并将报告情况写入幼儿园事故日志中。
四、调查流程1.调查组成立:发生事故后,应尽快成立调查组,调查组根据事故的性质和严重程度来确定组成人员。
2.调查程序:调查组应严格按照调查程序进行调查,包括现场勘察、事故信息收集、事故原因分析等环节。
3.调查报告:调查组应尽快撰写事故调查报告,并提交相关部门和幼儿园负责人。
五、处理流程1.责任认定:根据调查结果,明确事故责任人及其责任程度。
2.处理方式:对事故责任人应按照规定进行相应的处罚或警告,并确保处理结果合理、公正。
3.教训总结:对事故进行总结和反思,提出改进措施,以避免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4.善后处理:对事故中受伤的幼儿或家长进行安抚和赔偿,并维护受伤幼儿和家长的权益。
幼儿园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

幼儿园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一、制度目的确保幼儿园安全事故的及时报告、科学调查和有效处理,最大限度地保障师生的安全。
二、报告程序1.发现事故:●任何师职工和工作人员发现安全事故,应立即报告给园长或安全负责人。
2.报告内容:●报告应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涉及人员、受伤情况等详细信息。
●提供相关照片、视频等证据资料。
3.报告途径:●可以通过口头报告、书面报告、在线平台等多种途径提交报告。
三、调查程序1.成立调查组:●园长或安全负责人成立专门的安全调查组,由相关专业人员组成。
2.调查范围:●调查组对事故的原因、责任等进行全面深入的调查。
●与事故相关的人员要积极配合,提供必要的协助。
3.调查时间:●调查组应在事故发生后的最短时间内展开工作,确保信息的及时性。
4.报告撰写:●调查组负责编写详细的事故调查报告,包括调查过程、调查结果和建议措施。
四、处理程序1.责任追究:●根据调查报告,明确事故责任,对涉事人员进行相应的责任追究。
●可根据事故性质采取纪律处分、教育培训等措施。
2.伤者救治:●对于伤者,要及时进行紧急救治,确保其生命安全。
●提供必要的心理辅导和支持。
3.整改措施:●根据调查报告提出的建议,制定并执行整改措施,防范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整改措施要明确责任主体和完成时间。
4.信息通报:●将调查报告和处理结果通报给家长、工作人员以及有关方面。
●可以通过公告、家长会等形式进行宣传。
五、监督与评估1.监督机制:●建立监督机制,确保整改措施的执行。
●设立监督人员或专门委员会,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检查。
2.定期评估:●每学期对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进行评估,及时发现和纠正不足。
●调查处理的案例作为经验总结,用于完善制度。
以上制度梳理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补充,确保在安全事故发生时有系统、科学的报告和调查处理机制。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幼儿园事故报告制度
为积极预防、妥善处理在园幼儿伤害事故,保护幼儿的合法权益和生命、财产安全,依据《安全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和其它相关法律及有关规定,以及上级有关学校幼儿园安全工作的文件精神和幼儿园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的要求,在紧急情况下积极有效应对可能发生的幼儿园重大安全事故,高效、有序的展开事故抢救、救灾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全园师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结合我园的实际情况,制定幼儿园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
一、幼儿园建立健全各类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机制和预案。
一旦发生突发事故,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采取有效措施,把危害控制在最低程度。
二、重大安全事故发生后,幼儿园应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事故调查和处理,园负责人不得在事故处理期间擅离职守。
较重安全事故和一般安全事故园相关处室和相关责任人应积极调查和妥善处理。
三、幼儿园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园负责人;园负责人接到安全事故报告以后,除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第一时间通知120,园保健医生协助)外,按规定程序上报教委办,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同时现场有关人员和幼儿园负责人要组织力量保护好事故现场,及时固定证据。
四、幼儿园发生一般、较重安全事故,应在事故发生后的一日(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将事故发生、处理情况报镇教委办。
幼儿园发生师生伤亡、园所财产重大损失的重大安全事故、群体性伤害事故以及危害社会安定、影响幼儿身心健康的重要事件,应在第一时间(2小时内)报告镇教委办;随后应当根据事故的具体情况,随时补充报告事故的最新情况,8小时内向镇教委办写出书面报告,事故处理结束后向镇教委办写出书面报告。
五、幼儿园安全事故的分类及报告对象幼儿园安全事故分为重大事故(Ⅰ类)、较重事故(Ⅱ类)、一般事故(Ⅲ类)。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大安全事故在园范围内可能发生的造
成一次死亡1人以上(含1人)或重伤(急性中毒)10人以上(含10人)或财产损失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以及其他性质特别严重,将产生重大影响的事故应急处理方案。
事故包括:
(1)重大火灾事故:指因园管理不善引发的,重伤1人以上或者有师生死亡现象或者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
(2)重大交通事故:指在园内或园组织的集体活动中发生的,重伤1人以上或者有师生死亡现象或者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
(3)重大危险物品安全事故:指园化学药物等危险品在教学、使用、储存、运输、废液处理过程中因管理不善等原因致使大量有毒物质泄漏、扩散,造成中重伤1人以上或者有师生死亡现象的。
(4)大型活动安全事故:指在幼儿园教学过程和外出大型活动中,因管理不善,教职工失职,重伤1人以上;或者导致死亡1人以上。
(5)外来暴力侵害事故:指外来人员非法侵入幼儿园,因管理不善,措施不当,而造成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伤1人以上;或者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
(6)食物中毒事故:指幼儿违反《食品卫生法》,玩忽职守、疏于管理,造成师生食物中毒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的,导致死亡1人以上;或者中毒重伤1人以上。
(7)自然灾害事故:指幼儿园或其幼儿遭受洪水、暴雨、雷击、台风、地震等侵害,导致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伤1人以上;或者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
(8)幼儿发生踩踏事故,造成重伤一人以上或有死亡的。
咀头中心幼儿园
2018.8.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