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管理工作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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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工作规范化的分析

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工作规范化的分析

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工作规范化的分析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工作的规范化是指通过制定一系列规章制度,对财务管理工作进行规范化、标准化和规范维护,以确保财务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和有效性。

一、规章制度的制定制定规范化的财务管理工作的前提是建立健全的规章制度,这些规章制度应包括会计制度、财务制度、审计制度、财务人员管理制度等,并要根据行政事业单位的具体情况进行制定和维护。

这些制度的制定应遵循规范化管理的原则,确保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的高效、稳健和公正性。

二、财务管理流程的规范化要使财务管理规范化,必须围绕财务管理流程进行规范化管理。

行政事业单位应该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和流程,严格执行,指明各个管理环节人员的职责和权利,确保财务管理工作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同时,通过制定财务管理流程和规范操作程序,严格控制各项经费支出和收入,防止因管理不当或操作失误而导致的损失和风险。

财务信息的规范化包括财务会计信息、财务统计信息、财务分析信息等方面。

在财务会计信息的规范化方面,应建立和实施会计核算制度,明确财务核算和报表编制的标准和程序;在财务统计信息的规范化方面,行政事业单位应建立统计制度,规范统计工作的实施,并建立健全统计信息管理体系;在财务分析信息的规范化方面,通过建立分析会计体系,明确有关财务指标的分析方法和技术,确保行政事业单位经济活动的透明度和可持续性。

财务管理的规范化离不开财务管理人员队伍的规范化。

行政事业单位应建立和完善财务人员选拔、培训、评价制度,并加强对财务人员的管理和监督,提高其管理能力和素质水平。

同时,财务管理人员要做到公正、透明、维护行政事业单位经济活动的合法性和法律遵从性。

总之,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规范化建设,有利于保证财务工作的高效性、公正性和可持续性,必将有力地促进行政事业单位经济活动的健康发展。

财务管理制度岗位职责细则

财务管理制度岗位职责细则

一、总则为规范公司财务管理工作,明确财务部门及财务人员的职责,确保财务工作的合法性、合规性和有效性,特制定本细则。

二、财务管理职责1.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财务管理的法律法规、政策和制度,确保财务工作的合法性。

2. 建立健全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加强财务内部控制,防范财务风险。

3. 积极为经营管理服务,促进公司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

4. 厉行节约,合理使用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5. 审核重大财务事项,接受财政、税务、审计等部门的检查和监督。

6. 完成公司交给的其他工作。

三、财务工作岗位及职责1. 财务经理(1)负责制定公司财务部的组织架构、制定财务人员的岗位职责。

(2)建立健全企业内部财务管理制度。

(3)负责审核记账凭证、管理总账,按时编制报表。

(4)负责财务档案的管理工作。

(5)督促、指导和支援本部门人员工作。

(6)组织公司固定资产、库存材料、库存现金等的盘点工作。

(7)完成总经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2. 会计(1)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制作记账凭证、记账、复账、报账,做到手续齐备,数字准确,账目清楚。

(2)协助财务经理编制财务报表,分析公司成本、费用和利润情况,挖掘增收节支潜力,及时提出合理化建议。

(3)核算企业成本,按照财务制度结转销售收入。

(4)负责往来款项的核算、核对和清理。

(5)负责银行账户的管理和资金调度。

(6)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3. 出纳(1)负责公司现金、银行存款的收付、结算工作。

(2)登记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

(3)负责保管现金、支票、汇票等财务凭证。

(4)负责财务报销单据的审核、登记和支付。

(5)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财务管理制度1. 财务审批制度:明确财务审批权限、审批流程和审批时限。

2. 财务报销制度:规范报销范围、报销流程和报销标准。

3. 财务档案管理制度:明确财务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和销毁。

4. 财务风险管理制度:防范财务风险,确保公司财务安全。

5. 财务预算管理制度:制定公司财务预算,实施预算控制。

幼儿园园长财务管理制度

幼儿园园长财务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规范幼儿园财务管理工作,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幼儿园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根据《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和《会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园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财务管理职责1. 园长对本园的财务工作全面负责,是财务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2. 财务主管负责组织、协调、监督和指导财务管理工作,对园长负责。

3. 会计负责编制财务报表、核算财务收支、管理财务档案等工作。

4. 出纳负责现金收付、银行结算、票据管理等工作。

三、财务管理原则1. 依法依规: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执行财务会计制度。

2. 勤俭节约:合理使用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3. 公开透明:财务收支公开透明,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和社会监督。

4. 严谨规范:财务工作严谨规范,确保账目清晰、准确。

四、财务管理内容1. 收支管理(1)幼儿园收费项目、收费标准需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2)严格执行收费规定,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公开透明。

(3)收费票据由财务部门统一管理,严禁私自开具或使用假票据。

2. 报销管理(1)报销手续必须健全,提供原始发票、收据等凭证。

(2)报销内容真实、合法,符合幼儿园财务规定。

(3)报销审批流程:经手人、验收人、会计、园长签字。

3. 资产管理(1)建立健全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实行账实相符。

(2)对固定资产进行定期盘点,确保资产安全。

(3)合理配置、使用固定资产,提高资产利用率。

4. 财务报表编制(1)按照国家规定编制财务报表,确保报表真实、准确。

(2)定期向园长和上级主管部门报送财务报表。

5. 财务档案管理(1)建立健全财务档案管理制度,确保档案完整、安全。

(2)财务档案归档、保存、备份和保密工作按照规定执行。

五、监督与考核1. 财务管理监督(1)园长定期对财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2)上级主管部门对幼儿园财务工作进行检查。

2. 财务管理考核(1)对财务人员工作业绩进行考核,奖优罚劣。

(2)对违反财务管理制度的行为进行责任追究。

六、附则1. 本制度由幼儿园园长负责解释。

如何加强财务管理,规范会计核算工作

如何加强财务管理,规范会计核算工作

如何加强财务管理,规范会计核算工作如何加强财务管理,规范会计核算工作1.建立、健全成本核算全过程的会计凭证制度及其科学合理的传递流程。

2.制定必要的消耗定额,以强化成本核算的事中控制。

3.制定企业内部结算价格及结算制度。

4.建立健全存货资产的计量、验收、领用、退料与盘存等管理制度。

如何加强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这个问题太大了,很多方面的:建立健全财务制度、使用ERP或财务软体摆脱手工做账、加强财务人员的岗位技能培训等等如何加强会计核算工作一、会计核算中心下会计基础工作的变化(一)会计核算内容。

会计核算的内容,是指应当及时办理会计手续、进行会计核算的会计事项。

《会计法》对会计核算的基本内容作过规定,《规范》第三十七条重申了《会计法》的这一规定,即要求对下列会计事项,必须及时办理会计手续、进行会计核算。

包括有款项和有价证券的收付;财物的收发、增减和使用;债权债务的发生和结算;资本、基金的增减;收支与成本费用的计算;财务成果的计算和处理;其他会计事项。

(二)建立预算执行情况审计制度。

会计核算对企业的会计管理的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在企业进行审计制度的安排中,应将促进企业管理、会计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作为会计工作的主要目标,促进企业改进预算,把会计收支审计与管理审计结合起来,作为会计工作的方法。

(三)会计基础工作相对较为薄弱。

会计机构设定与会计人员任用不符合会计规范要求。

基于会计核算相关的成本考虑,在会计机构设定上,有的企业干脆不设定会计机构,有的即使设定会计机构,一般也是层次不清、分工不太明确,而且设施简陋,缺乏一些必要的硬体装置,办公条件差。

在会计人员任用上,企业最常见的做法就是任用自己的亲属当出纳,外聘“高手”做*** ,这些人往往身兼数个单位,一般定期来做账,会计核算的及时性和准确性难以保证。

二、加强会计核算中心的会计基础工作的措施(一)规范企业内部的会计成本核算方法。

规范企业内部的会计成本核算方法是提高我国企业会计成本核算有效性的重要前提。

财务管理手册 1 会计基础工作规范

财务管理手册 1 会计基础工作规范

第一章基本财务制度一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为了加强会计基础工作,建立规范的会计工作秩序,提高会计工作水平,根据《会计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范。

1 各分公司领导对本公司的会计基础工资负有领导责任。

2 各分公司财务经理要加强对会计基础工作的管理和指导,通过引导、交流、监督检查等措施,促进本公司加强会计基础工作,不断提高会计工作水平。

3 各分公司根据会计业务需要设置会计机构。

岗位分工要形成一定的内部牵引制度,根据会计业务需要配备持有会计证的会计人员,未取得会计证的人员不得从事会计工作,会计人员应当具备必要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

4 主管、财务经理人员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一)坚持原则,廉洁奉公。

(二)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

(三)主管、财务经理的财务工作时间不少于三年。

熟悉国家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掌握商业连锁财务管理的有关知识。

(四)有较强的管理能力、沟通协调能力5 各分公司应当根据实际会计业务需要设置会计工作岗位,会计工作岗位可以一人一岗、一人多岗或者一岗多人。

但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应收款项的凭证填制工作。

6 各分公司会计人员的工作岗位应当有计划地进行轮换。

7 各分公司财务经理应当合理安排会计人员的培训,保证会计人员每年有一定的时间用于学习和参加培训。

8 会计人员应当保守本公司的商业秘密。

除法律规定和本公司领导人同意外,不能私自向外界提供或者泄露公司的会计信息.9 会计人员工作调动或离职,必须将本人所经管的会计工作全部移交给接替人员.没有办清交接手续的,不得调动或离职。

10 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必须编制移交清册,列明应当移交的各项内容,整理应该移交的各项资料,对未了事项写出书面材料。

11 接替人员应当认真接管移交工作,并继续办理移交的未了事项.接替人员应当继续12 使用移交的会计帐目,不得自行另立新帐,以保持会计记录的连续性.13 一般会计人员交接由主管人员负责监交,财务主管交接由分管经理负责监交,财务副经理交接有财务经理负责监交,财务经理交接由财务管理中心派人会同监交。

【规章制度】公司财务工作管理规章制度

【规章制度】公司财务工作管理规章制度

【规章制度】公司财务工作管理规章制度公司财务工作管理规章制度。

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财务工作,保障财务安全,提高财务管理效率,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公司财务工作应遵循国家法律法规,遵守会计准则,保证财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第三条公司财务部门应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包括会计核算制度、财务预算制度、资金管理制度等,确保财务工作有序进行。

第四条公司应建立健全财务审批流程,确保资金使用合理、合法,避免浪费和滥用。

第五条公司财务部门应定期进行财务报表编制和审核,确保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第六条公司应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加强对财务活动的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并纠正财务管理中的问题。

第七条公司应建立健全财务风险管理制度,加强对财务风险的预警和防范,确保公司财务安全。

第八条公司应加强对财务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提高他们的财务管理水平和风险意识。

第九条公司应建立健全财务档案管理制度,确保财务档案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第十条公司应建立健全财务违规行为处理制度,对违反财务管理规定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第十一条本规章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如有需要修改,应经公司领导同意并报相关部门审批后实施。

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制度规范

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制度规范

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制度规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强化财务监督,提高财务管理效率,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行政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财务管理体系,实行科学合理的财务管理制度,完善财务监督机制,确保财务工作规范、公开、透明、有序进行。

第三条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工作应当遵循依法管理、科学决策、规范操作、勤勉尽职的原则,加强会计核算、财务监督,保证财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第四条行政事业单位应当健全预算管理、会计核算、资金管理、成本管理、归口管理、绩效评价等制度,明确责任和权限,建立健全财务档案管理制度。

第五条财务部门应当遵循廉洁自律原则,提高财务管理水平,不得擅自挪用、虚报财务数据,不得违规拨款或变相拨款,不得违规发放奖金、补助等福利。

第六条相关部门及全体工作人员应当遵循公开透明原则,加强内部控制,遵纪守法,严格执行财务制度,不得违规私分公款,不得违规接受贿赂。

第七条行政事业单位应当建立财务管理人员定期轮岗制度,提高财务管理人员能力和素质,确保财务管理人员健康心理、遵纪守法、严守职责。

第八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工作的监督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对违规行为严肃处理,确保财务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二章预算管理第九条行政事业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编制预算,制定科学合理的预算管理制度,保障公共资源的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

第十条行政事业单位应当建立预算编制、执行、考核、调整等程序,确立预算编制、管理的责任和权限,按照法定程序提交审批机关审批预算。

第十一条行政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年度预算和决算制度,及时进行年度预算和决算,进行预算执行情况的评估,及时校正预算偏差,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第十二条行政事业单位应当建立预算执行监督制度,加强对预算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及时纠正。

第十三条行政事业单位应当加强对专项资金、项目资金的管理,确保专项资金、项目资金的使用符合法律法规和预算规定,审计资金使用情况。

财务规范制度

 财务规范制度

财务规范制度一、目的本财务规范制度的目的是确保公司的财务活动得到合理管理和监控,保护公司的财产和利益,提高财务效率和准确性,并遵守适用的法律法规和会计准则。

二、适用范围本规范制度适用于公司财务部门及相关人员。

三、财务管理1. 财务部门应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并确保其与公司业务相一致。

2. 财务部门应及时、准确地处理公司的财务事务,包括但不限于:收款、付款、记账、报表编制等。

3. 财务部门应按照国家和地方的财务法律法规要求进行财务核算和报告,并及时向管理层提供财务信息和分析报告。

四、财务准则1. 财务部门在处理财务事务时应遵守国家和地方的财务规范和会计准则,确保准确、公正和合规性。

2. 财务部门应建立适当的会计制度和操作流程,确保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3. 财务部门应定期进行内部审计,发现并纠正财务管理中的问题和风险。

五、财务风险管理1. 财务部门应建立风险管理制度,及时识别、评估和应对各种财务风险。

2. 财务部门应进行有效的财务控制,确保公司的资金安全和合规性。

3. 财务部门应主动与其他部门合作,共同防范和处理财务风险。

六、违规和处罚1. 财务部门及相关人员如有违反财务规范制度的行为,将根据公司的纪律规定进行相应的处罚。

2. 对于故意违规或造成严重财务损失的行为,公司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七、附则1. 本规范制度的解释权归公司财务部门所有。

2. 如本规范制度与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或会计准则有冲突,以法律法规或会计准则为准。

以上为完整版财务规范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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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管理基础工作规范
目录
第一章财务管理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
第二章财务人员职业道德
第三章工作交接
第四章会计档案管理
第五章会计核算基础工作
工作交接
第一条财务人员工作调动或因故离职,必须将本人所经管的财务工作全部移交给接替人员。

没有办清交接手续的,不得调动或者离职。

第二条接替人员应当认真接管移交工作,并继续办理移交的未了事项。

第三条财务人员办理移交手续前,必须及时做好以下工作:
1、已经受理的经济业务尚未编制会计凭证的,应当编制完毕。

2、尚未在财务系统中处理登记的账目,应当处理完毕。

3、整理应该移交的各项资料,对未了事项写出书面材料。

4、编制移交清册,列明应当移交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印章、现金、有价证券、支票、文件、电脑资料及其它财务资料和物品等内容;负责财务信息系统管理的移交人员按“财务信息系统管理制度”办理交接。

第四条财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必须有监交人。

财务人员交接,由其直接主管负责监交。

第五条移交人员在办理移交时,要按移交清册逐项移交;接替人员要逐项核对点收。

第六条财务资产部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移交时,由公司分管领导监交,并且必须将全部财务会计工作、重大财务收支和财务人员的情况等,向接替人员详细介绍。

对需要移交的遗留问题,应当写出书面材料。

第七条交接完毕后,交接双方和监交人员要在移交清册上签名或盖章。

并应在移交清册上注明:公司名称,交接日期,交接双方和监交人员的职务、姓名,移交清册页数以及需要说明的问题和意见等。

移交清册的填制应一式三份,交接双方备执一份,存档一份。

第八条接替人员应当继续使用移交的会计账簿,不得自行另立新账,以保持会计记录的连续性。

第九条财务人员临时离职、轮岗或者因病不能工作且需要接替或者代理的,财务资产部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必须指定有关人员接替或者代理,并办理交接手续。

临时离职或者因病不能工作的财务人员恢复工作的,应当与接替或者代理人员办理交接手续。

第四章会计档案管理
第十条会计档案是指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会计报表等会计专业材料,它是记录和反映经济业务的重要史料和证据。

存贮在计算机存储器和网络上的会计数据、程序文件及其他会计核算资料均应视同会计档案一并管理。

财务资产部必须建立和健全会计档案的立卷、归档、保管、调阅和销毁等管理制度,切实把会计档案管好。

第十一条会计档案是公司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财务资产部应设置一名会计档案管理员负责会计档案的管理工作。

第十二条会计档案管理员对每年形成的会计档案应按照归档的要求,把会计资料整理立卷或装订成册,送交公司档案室保存。

第十三条会计资料的装订必须符合要求,凭证要按编号顺序装订成册,报表、账本要求完整、清洁、整齐,所有资料必须齐全,不得有缺。

第十四条会计档案管理人员对会计档案必须进行科学管理,做到妥善保管,存放有序,查找方便。

同时,严格执行安全和保密制度,不得随意堆放,严防毁损、散失和泄密。

第十五条财务资产部应向本公司提供会计资料查询服务,查阅人凭相关申请,经财务资产部部长审核批准后方可查阅资料,并且由会计档案管理员负责协助办理。

档案原件原则上不得借出,如有特殊需要,经公司领导批准后,做相关登记,并应限期归还。

第十六条公司撤销、合并时的会计档案,应随同全公司的全部档案一并移交给指定的公司,并按规定办理交接手续。

第十七条会计档案的移交应开列清册,认真填写交接清单、移交日期;交接人员按移交清册和交接清单项目核查无误后签章。

第十八条各种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根据其特点,分为永久、定期二类。

定期保管期限分为3年、5年、10年、15年、25年5种。

各种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从会计年度终了后的第一天算起。

第十九条会计档案保管期满,需要销毁时,由财务管理部提出建议报告,会同有关部门对须销毁资料进行鉴定,严格审查,编造会计档案销毁清册,报请财务总监审查,经公司批准后方可销毁。

对于其中未了结的债权债务的原始凭证,应单独抽出,另行立卷,保管到结清债权债务时为止。

第二十条应按会计档案销毁清册所列的项目逐一清查核对;按规定销毁会计档案时,应当由相关部门和财务资产部共同派员监销。

会计档案销毁后经办人在“销毁清册”上签章,注明“已销毁”字样和销毁日期,以示负责,同时将监销情况写出书面报告一式两份,一份报财务总监,一份入档案备查。

第五章会计核算基础工作
第二十一条会计科目的运用及账户的设置按**会计制度执行,不得任意更改或自行设置。

第二十二条会计核算组织程序
(一)根据审核后的原始凭证录入财务系统生成记账凭证;
(二)将记账凭证与原始凭证粘贴在一起;
(三)核算主管审核记账凭证;
(四)财务系统生成明细分类账及总账,月终生成会计报表。

第二十三条记账规则
(一)记录会计凭证须根据审核过的原始凭证。

除按照会计核算要求进行结账、调账、转账,以财务人员写的相关说明作记账依据外,其它记账凭证都必须以合法的原始凭证为依据。

(二)每张记账凭证必须由制单、复核、会计工作主管分别签章,不得省略。

涉及资金的记账凭证还必须由出纳、经办人分别签章。

(三)每张记账凭证的日期、凭证号码和摘要必须记录清楚。

(四)记账凭证发生错误时,按规定的方法更正。

第二十四条对账规则
对账是为了保证账证相符、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具体内容如下:(五)账证核对:是指各种账簿(总账、明细账以及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等)的记录与会计凭证(记账凭证及其所附的原始凭证)的核对。

月终如果发现账证不符,就应对账簿记录与会计凭证进行重新核对,以保证账证相符。

(六)账账核对:每月一次,总账系统各账户余额与各子系统明细账余额相核对,财务资产部就各种财产物资明细账期末余额与财产物资管理部门的保管账相核对。

(七)账实核对:第一类,现金日记账账面余额与现金实际库存数额相核对,要求每日核对一次。

银行存款日记账账面余额与开户银行对账单相核对,要求每月核对一次;第二类,各种财产物资明细分类账账面余额与财产物资实有数额相核对,各种往来账款明细账账面余额与有关债权债务公司的账目核对等,要求每半年核对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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