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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建设项目实施阶段材料价差调整

铁路建设项目实施阶段材料价差调整

(115号文分担原则)有所不同 1.按115号文及配套办法编制概算的项目(182号文) 施工合同有风险包干费的,概算中材料价差变化幅度(以批准编制期概算为准)在
±5%以内部分由施工企业承担,超出部分纳入概算并由建设单位承担。施工合同没有 风险包干费的,概算中材料价差变化幅度(以批准编制期概算为准)在±3%以内部分 由施工企业承担,超出部分纳入概算并由建设单位承担。 建设单位招标的材料价差,按批准的变更设计纳入概算并由建设单位承担。
2.按113号文编制概算的项目
附件中由施工企业采购的材料,施工合同有风险包干费的, 概算中材料价格变化幅度(以批准编制期概算价为准)在 ±5%以内部分由施工企业承担,超出部分纳入概算并由 建设单位承担。施工合同没有风险包干费的,概算中材料 价格变化幅度(以批准编制期概算价为准)在±3%以内 部分由施工企业承担,超出部分纳入概算并由建设单位承 担。
2.按113号文编制概算的项目
依据铁道部《铁路基本建设工程设计概(预)算编制办法》 (铁建设[2006]113号,以下简称113号文)编制概算的 建设项目, 2007年10月1日后完成工程(以验工计价为 准)中的钢材、水泥等主要材料(见附件),由施工企业 采购的,按照铁道部经规院发布的《铁路工程建设主要材 料价格信息》当期信息价与编制期概算价之差计算材料价 差。
结算。要处理好投资控制、合同管理等方面的关系,防止 出现违法违规、合同纠纷等不良后果,确保建设项目按计 划顺利推进。
(铁建设[2008]182号)与(铁建设[2009]46号) 的异同点
一、价差计算(115号文)完全相同
1.按115号文及配套办法编制概算的项目(182号文) 依据铁道部《铁路基本建设工程设计概算编制办法》(铁建管[1998]115号,以下简

谈铁路建设项目材料价差调整方案比选

谈铁路建设项目材料价差调整方案比选
根 据 国 家 发 改 委 、 交 通 部 、 原 铁 道 部 等 九 部 委 联 合 发 布 的 ÷标 ;佳施 工 招 标 文 件 (国 家 发 改 委 等 9部 委 第 56号 令 ) 和 铁 路 建 设 项 目总 价 承 包 标 ;佳施 工 招 标 文 件 补 充 文 本 (铁 总 建 设 201 5年 200号 ) 规定 ,物 价 波 动 引起 的价 格 变 化 。 符 合 国 家 、 行 业 和 中 国 铁 路 总 公 司 有 关 规 定 的 , 按 规 定 原 则 、范 围 和 程 序 予 以调 整 。 目前 铁 路 项 目的 材 料 价 差 调 整 执 行 原 铁 道 部 印 发 的 关 于 铁 路 建 设 项 目实 施 阶 段 材 料价 差 调 整 的指 导 意 见 (铁 建 设 f2009 46号 ), 以 下 简 称 46号 文 。
46号 文 明 确 了 铁 路 建 设 项 目可 调 整 材 料 价 差 的 范 围 , 主 要 有 钢 材 ,钢 件 ;桥 梁 及桥 梁 结 构 材 料 ;水 泥 , 混凝 土 用 物 资 (外 加 剂 ), 隧 道 (防 水 板 、 止 水 带 );杆 、柱 : 电 缆 轨 道 结 构 用 料 变 电 设 备 牵 引 变 电设 备 ,接 触 网 设 备 器 材 :车辆 维 修 、 运 营 维 护 设 备 信 号 设 备 :通 信 设 备 ; 燃 油 等 16个 种 类 (2012年 又 增 补 了 火 工 品 ),91个 细 目。 对 于 可 调 差 的 材 料 ,原 铁道 部 经 济 规 划研 究 院 于 2006年 建 立 了 铁 路 工 程 建 设 主 要 材 料 价 格 信 息 发 布 机 制 ,按 季 度 发 布 此 类 材 料 的信 息 价 。砂 、 碎 石 、 砖 、 路 基 填 料 等 地 材 价 格 不 予 调 整

铁路建设项目实施阶段材料价差调整

铁路建设项目实施阶段材料价差调整

(铁建设[2008]182号)与(铁建设[2009]46号) 的异同点


一、价差计算(115号文)完全相同
1.按115号文及配套办法编制概算的项目(182号文) 依据铁道部《铁路基本建设工程设计概算编制办法》(铁建管[1998]115号,以下简 称115号文)及配套办法编制概算的建设项目,2007年9月30日前,按铁道部发布的 年度材料价差系数及原规定计算材料价差;2007年10月1日后,按铁道部发布的季度 材料价差系数及本指导意见计算材料价差。 建设单位招标材料的价差,根据有关规定,按批准的变更设计计算。 今后材料价差系数每季度发布一次。





(大型站房)批复概算按地方编制办法 (含定额)和采用地方信息价编制时: 当期信息价可参照地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发布的当期信息价计算(但要在备注中栏 中注明) 。

当铁道部经规院发布的《铁路工程建设主 要材料价格信息》和地方建设行政主管部 门发布的材料信息价都没有的材料差价如 何计算:
参考施工单位实际采购的合同单价(发票、 付款凭证)分析计算,但要采用从紧原则 (要在备注中栏中重点说明) 。

执行文件时间节点问题:


关于调整2008年度铁路建设项目材料价差的指导意见(铁 建设[2008]182号) (2008年10月3日发布) (2007年 10月至200*年*月*日) 关于铁路建设项目实施阶段材料价差调整的指导意见(铁 建设[2009]46号)(2009年3月30日发布)( 2009年3 月30日起执行)

3.材料价差调整 铁路建设项目材料差价半年调整一次。建 设单位招标采购材料价格超过概算价的, 按规定程序报批(按I类变更程序),材料价 差按最终实际采购费用进行结算,并相应 调整合同额与验工计价。

铁建设 46号文

铁建设 46号文

铁建设〔2009〕46号关于铁路建设项目实施阶段材料价差调整的指导意见铁道部文件铁建设〔2009〕46号关于铁路建设项目实施阶段材料价差调整的指导意见各铁路局,各铁路公司(筹备组):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铁路建设的要求,又好又快地完成大规模高标准铁路建设任务,建设精品工程、安全工程和节约工程,真实反映建设成本,规范铁路建设实施阶段材料价差调整工作,保证建设项目正常有序顺利进行,现就铁路建设项目实施阶段材料价差调整提出以下指导意见:一、价差计算1.按115号文及配套办法编制概算的项目依据铁道部《铁路基本建设工程设计概算编制办法》(铁建管[1998]115号,以下简称115号文)及配套办法编制概算的建设项目,2007年9月30日前,按铁道部发布的年度材料价差系数及原规定计算材料价差;2007年10月1日后,按铁道部发布的季度材料价差系数及本指导意见计算材料价差。

建设单位招标材料的价差,根据有关规定,按批准的变更设计计算。

今后材料价差系数每季度发布一次。

2.按113号文编制概算的项目依据铁道部《铁路基本建设工程设计概(预)算编制办法》(铁建设[2006]113号,以下简称113号文)编制概算的建设项目, 2007年10月1日后完成工程(以验工计价为准)中的钢材、水泥等主要材料(见附件),由施工企业采购的,按照铁道部经规院发布的《铁路工程建设主要材料价格信息》当期信息价与编制期概算价之差计算材料价差。

建设单位招标材料的价差,根据有关规定,按批准的变更设计计算。

二、价差分担1.按115号文及配套办法编制概算的项目施工合同有风险包干费的,概算中材料价格变化幅度(以批准编制期概算为准)在±5%以内部分由施工企业承担,超出部分纳入概算并由建设单位承担。

施工合同没有风险包干费的,概算中材料价格变化幅度(以批准编制期概算为准)在±3%以内部分由施工企业承担,超出部分纳入概算并由建设单位承担。

铁路工程材料价差审价方案

铁路工程材料价差审价方案

铁路工程材料价差审价方案一、背景随着我国高铁建设不断加快,铁路工程材料采购和价格审价成为关注的焦点。

如何制定科学合理的铁路工程材料价差审价方案,已成为当前亟待解决的问题。

二、价差审价的必要性1. 确保工程质量:铁路工程材料的质量直接影响铁路线的稳定性和使用寿命,只有确保材料质量,可以保障工程的质量和安全性。

2. 保障合理利润:铁路工程材料的价格直接关系到建设成本和企业的经济效益。

合理的价差审价方案可以保障供应商的合理利润,有效激发其积极性。

3. 规范市场秩序:对铁路工程材料价格进行审价,有助于规范市场秩序,保障市场的公平竞争。

4. 服务于国家发展:发展铁路工程,是国家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价差审价有助于促进铁路工程材料产业的健康发展,服务于国家的经济建设。

三、价差审价的原则1. 合理性原则:价差应保障供应商的合理利润,同时满足项目的成本和建设需要。

2. 公开透明原则:价差审价应公开透明,确保供应商、监管部门和社会公众对审价过程有充分的了解和监督。

3. 公平竞争原则:价差审价应支持和促进市场的公平竞争,不得歧视任何供应商。

4. 刚性需求原则:价差应充分考虑项目的刚性需求,确保项目的安全和质量。

5. 综合效益原则:价差审价应综合考虑供应商的成本、质量和服务等方面的综合效益,而不是简单地以价格为标准。

四、价差审价的具体操作1. 价差审价的时机:价差审价应在招标前、招标中和招标后进行。

在招标前,引导供应商提供有竞争力的价格;在招标中,监控价格的合理性,确保公平竞争;在招标后,对中标的价格进行定价。

2. 价差审价的方式:价差审价可以通过竞争性谈判、成本加成法、市场调研法等方式进行。

在竞争性谈判中,供应商可以根据市场行情和自身成本情况进行谈判;成本加成法是以供应商的生产成本和合理利润为基础;市场调研法是通过市场调研来确定价格的合理性。

3. 价差审价的指导原则:审价可以根据现有的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和行业标准进行指导,谨慎确定价差的具体数值。

关于铁路建设项目实施阶段材料价差调整的指导意见(铁建设〔2009〕46号)

关于铁路建设项目实施阶段材料价差调整的指导意见(铁建设〔2009〕46号)

关于铁路建设项目实施阶段材料价差调整的指导意见铁建设〔2009〕46号各铁路局,各铁路公司(筹备组):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铁路建设的要求,又好又快地完成大规模高标准铁路建设任务,建设精品工程、安全工程和节约工程,真实反映建设成本,规范铁路建设实施阶段材料价差调整工作,保证建设项目正常有序顺利进行,现就铁路建设项目实施阶段材料价差调整提出以下指导意见:一、价差计算1.按115号文及配套办法编制概算的项目依据铁道部《铁路基本建设工程设计概算编制办法》(铁建管[1998]115号,以下简称115号文)及配套办法编制概算的建设项目,2007年9月30日前,按铁道部发布的年度材料价差系数及原规定计算材料价差;2007年10月1日后,按铁道部发布的季度材料价差系数及本指导意见计算材料价差。

建设单位招标材料的价差,根据有关规定,按批准的变更设计计算。

今后材料价差系数每季度发布一次。

2.按113号文编制概算的项目依据铁道部《铁路基本建设工程设计概(预)算编制办法》(铁建设[2006]113号,以下简称113号文)编制概算的建设项目,2007年10月1日后完成工程(以验工计价为准)中的钢材、水泥等主要材料(见附件),由施工企业采购的,按照铁道部经规院发布的《铁路工程建设主要材料价格信息》当期信息价与编制期概算价之差计算材料价差。

建设单位招标材料的价差,根据有关规定,按批准的变更设计计算。

二、价差分担1.按115号文及配套办法编制概算的项目施工合同有风险包干费的,概算中材料价格变化幅度(以批准编制期概算为准)在±5%以内部分由施工企业承担,超出部分纳入概算并由建设单位承担。

施工合同没有风险包干费的,概算中材料价格变化幅度(以批准编制期概算为准)在±3%以内部分由施工企业承担,超出部分纳入概算并由建设单位承担。

对采用115号文及配套办法编制概算,并且有建设单位采购材料的工程,按具体材料分项调整,价差分担原则比照113号文编制项目办理。

关于铁路项目材料价差调整分析与思考

关于铁路项目材料价差调整分析与思考摘要:铁路工程是保障我国不同区域经济文化交流和衔接的重要交通公益性工程,其建设过程中具有成本投入相对较大、收益回报周期相对较长等多方面的特征,而材料费用在铁路工程的造价管理中占据的比例最大,市场中材料价格的波动性变化,也会对铁路工程的项目造价以及利益相关方带来较大的影响。

因此,如何能够公平合理的确认施工过程中企业自行购买的材料差价,也关系到了铁路建设行业的持续稳定发展能力。

但目前,考虑到铁路建设项目的预算管理工作具有体系化的特征,可企业在建设过程中涉及的材料差价调整依然要按照铁道部门的差价调整方法进行,在这种形势下,差价调整过程中存在的各类型问题也逐渐凸显出来。

因此,如何能够针对铁路项目材料差价进行科学合理的调整,也成为了行业在发展过程中关注的重要话题。

本文主要是分析了铁路材料价差调整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且就价差调整的有效对策和建议进行了探讨,希望能够为推动我国铁路行业的良性发展提供参考意见。

关键词:铁路项目;材料价差;调整策略为了更好地落实我国交通强国的战略目标,如何能够推进铁路工程的顺利开展,成为了其中最为关键的途径。

目前,我国铁路工程在开展的过程中,无论是整体的运营管理水平还是施工技术,都处于世界前列,但是在项目的造价管理工程中却依然存在诸多矛盾之处。

尤其是随着近年来,市场中建设材料的价格波动变化相对较大,在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作用下,市场中材料价格的波动已经超过了可预期的范围,也严重地影响到了铁路工程中合同义务的正常履行,同时,也为工程建设过程中的造价管理工作带来了极大的风险问题。

目前,我国的铁路建设项目在价差调整的过程中,主要是按照《关于铁路建设项目实施阶段材料价差调整的指导意见》所展开的,以前期造价概算中的主要材料单价作为基数,采用铁道经济规划研究院所发布的施工期季度信息价进行调整。

但是这样的调整方式,在应用的过程中却有失公平合理性,因此,积极寻找新的价差调整方法,也成为了推动铁路行业稳定发展的关键切入点。

浅议铁路工程材料价差的调整.pdf

2.4 利用网络直接调整建筑材料价差
随着经济时代的到来,网络将成为我们
生活中的一个重要组戒部分,网络的运用使
所有建筑材料价差的直接调整成为可能。预
计未来几年,地方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可将各
类建筑材料的价格信息及时在指定的网站上
发布 铁路工程所需材抖价格可以迅速从各
地的网站上查阅,如直发料(包括铁路专用器
筑材料 可将主要材料和铁路专用器材的价
格进行归纳、测算,每季度公布一次.直接计
算主要材料价差;次要材料按价差系数进行
调整.次要材料的价差系数由部定额所统一
测算,建议每季度发布一次(以省、市、自治区
或铁路局为界,与设计单元一致,便于设计概
算的编制J。部定额所可将“49号文”发布的
2)。这种方法既利用了“单价法”测算综合费
率的长处,叉利用了“实物法”料价调整方面
的优点。
建筑安装工程的计算程序及计算式表2
代 项 日 说明及计算式

定额直接费t定
瓤基价)
编制期直接费
(工、辩、机费)
其他直接费 t一)× 其他直接费费率
四 现场经费 (一)×理扬经费费率
价差小计 【卉)+(1=)
九 计划利润 Lt四)一【五)+ <儿)Jx 计划利
悯费宰
税盘 Lt四J+ (五)+ (几)+ (九)Jx
税盒费幸
r 建筑安装【 ‘四)+ 【五)+ fA ) (九)+
稃赞台计
2.3 参考公路的编制办法
在概算的编制上.铁路与公路工程自身
存在着较为相似的特点 铁路工程概算价差

关于铁路建设项目实施阶段材料价差调整的指导意见(2009)46号

铁道部文件铁建设〔2009〕46号关于铁路建设项目实施阶段材料价差调整的指导意见各铁路局,各铁路公司(筹备组):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铁路建设的要求,又好又快地完成大规模高标准铁路建设任务,建设精品工程、安全工程和节约工程,真实反映建设成本,规范铁路建设实施阶段材料价差调整工作,保证建设项目正常有序顺利进行,现就铁路建设项目实施阶段材料价差调整提出以下指导意见:一、价差计算1.按115号文及配套办法编制概算的项目依据铁道部《铁路基本建设工程设计概算编制办法》(铁建管[1998]115号,以下简称115号文)及配套办法编制概算的建设项目,2007年9月30日前,按铁道部发布的年度材料价差系数—1—及原规定计算材料价差;2007年10月1日后,按铁道部发布的季度材料价差系数及本指导意见计算材料价差。

建设单位招标材料的价差,根据有关规定,按批准的变更设计计算。

今后材料价差系数每季度发布一次。

2.按113号文编制概算的项目依据铁道部《铁路基本建设工程设计概(预)算编制办法》(铁建设[2006]113号,以下简称113号文)编制概算的建设项目,2007年10月1日后完成工程(以验工计价为准)中的钢材、水泥等主要材料(见附件),由施工企业采购的,按照铁道部经规院发布的《铁路工程建设主要材料价格信息》当期信息价与编制期概算价之差计算材料价差。

建设单位招标材料的价差,根据有关规定,按批准的变更设计计算。

二、价差分担1.按115号文及配套办法编制概算的项目施工合同有风险包干费的,概算中材料价格变化幅度(以批准编制期概算为准)在±5%以内部分由施工企业承担,超出部分纳入概算并由建设单位承担。

施工合同没有风险包干费的,概算中材料价格变化幅度(以批准编制期概算为准)在±3%以内部分由施工企业承担,超出部分纳入概算并由建设单位承担。

—2—对采用115号文及配套办法编制概算,并且有建设单位采购材料的工程,按具体材料分项调整,价差分担原则比照113号文编制项目办理。

基于铁路建设工程材料费及价差调整分析

基于铁路建设工程材料费及价差调整分析发布时间:2021-05-20T03:10:43.345Z 来源:《房地产世界》2021年2期作者:吴凡[导读] 在我国经济发展水平显著提升的趋势,各个城市铁路和公路等基础设施建设规模在不断扩大,在注重施工建设质量的基础上,也要对工程材料费用支出状况进行严格管控。

主要就是考虑到铁路工程在施工建设期间,会应用到多种同类型的施工材料,其在工程整体支出费用中占据重要比例。

吴凡中交第三航务工程局南京分公司引言在我国经济发展水平显著提升的趋势,各个城市铁路和公路等基础设施建设规模在不断扩大,在注重施工建设质量的基础上,也要对工程材料费用支出状况进行严格管控。

主要就是考虑到铁路工程在施工建设期间,会应用到多种同类型的施工材料,其在工程整体支出费用中占据重要比例。

1铁路建设工程材料类别1.1以材料供应方式为依据进行划分在铁路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图招标总价承包模式合同模式的作用下,可以严格按照材料供应方式这一内容,对将铁路建设工程材料进行划分,具体可以分为甲供材料、承包人自购材料。

如果从线下工程的角度进行细致分析,能够发现甲供材料主要就是指桥梁支座、钢梁伸缩装置、桥梁防水层材料等多种类型;对于承包人自购材料而言,主要包括钢筋、水泥、混凝土、多种具有辅助性特征的材料等。

1.2以材料调差规则为依据进行划分如果将材料调差规则作为材料划分依据,具体可以将铁路项目使用的材料细致分为:可调差材料、不可调差材料两种重要类型。

同样是以线下工程为例,展开阐述,会发现可调差材料实际上包括钢材、钢件、水泥、隧道防水板等多种类型的施工材料;对于不可调差材料而言,则是指碎石、片石等多种材料。

1.3以材料价差风险承担主体为依据进行划分通过将这项因素作为铁路建设工程材料划分的依据,可以将其划分为建设单位承担风险的材料、施工企业承担风险的施工材料。

全面结合铁路工程施工图招标总价承包合同模式进行分析,能够明确分担材料价差的主要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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