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印信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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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印信证照管理制度

公司印信证照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印信证照管理,确保公司合法权益,规范印信证照的使用,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印信证照,包括公章、合同专用章、财务专用章、发票章、法人章、部门章等,以及营业执照、质量管理体系证书、银行账户等相关证照。

第二章适用范围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各部门、子公司及关联单位。

第三章职责范围第四条公司总经办负责建立健全印信证照管理制度,负责本制度的制定与修改,并监督实施。

第五条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印信证照的使用和管理负责,确保印信证照的安全和合规。

第四章印信证照分类第六条印信证照分为以下类别:(一)公章:包括公司公章、合同专用章、财务专用章、发票章等。

(二)部门章:包括各职能部门、分支机构等专用章。

(三)法人章:包括公司法定代表人私章。

(四)证照:包括营业执照、质量管理体系证书、银行账户等。

第五章印信证照的刻制与注销第七条印信证照的刻制需经公司总经办批准,由公司指定单位刻制。

第八条印信证照的注销需经公司总经办批准,并办理相关手续。

第九条刻制和注销印信证照时,应确保印信证照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第六章印信证照的管理第十条印信证照的保管:(一)公章、合同专用章、财务专用章、发票章等由综合管理部负责保管。

(二)部门章由各职能部门负责人负责保管。

(三)法人章由公司法定代表人保管。

(四)证照由综合管理部负责保管。

第十一条印信证照的借用:(一)员工需借用印信证照时,应填写《印信证照借用申请单》,经部门负责人审批后,到综合管理部办理借用手续。

(二)借用印信证照时,需指定专人负责保管,并确保使用过程中的安全和合规。

第十二条印信证照的归还:(一)借用印信证照的员工应在借用期满后,将印信证照归还至原保管部门。

(二)归还印信证照时,需检查印信证照的完好情况,确保印信证照的安全。

第七章印信证照的使用第十三条印信证照的使用:(一)使用印信证照时,需严格按照规定的用途和权限进行。

企业印信管理制度

企业印信管理制度

企业印信管理制度一、概述企业印信是企业在业务沟通和合同签署过程中的有效凭证和标识,具有重要的法律意义和商业价值。

为了规范企业印信的管理和使用,提高企业内部印信管理工作的效率和安全性,特制定本《企业印信管理制度》。

二、管理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印信的管理和使用。

三、印信管理机构公司设立印信管理机构,负责印信的颁发、管理和监督。

四、印信使用权限1.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具有印信使用权限,任何其他员工在未经上级批准和印信管理机构授权的情况下,不得擅自使用印信。

2.员工因工作需要使用印信的,必须向印信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并附上相关材料。

印信管理机构将根据申请的合理性和必要性进行审批。

3.印信管理机构根据不同职务和工作需要,设定不同的印信使用权限,确保合理使用印信。

4.离职员工必须归还所有印信,并由印信管理机构确认接收。

任何未经授权卸载印信的行为将被视为侵权行为。

五、印信颁发和管理1.公司印章由法定代表人负责管理。

公司印章不得外借或转让给其他单位或个人使用。

2.公司印信仅用于公司内部业务,严禁将公司印信用于其它用途。

3.印信管理机构负责掌管公司所有印信,并建立完善的印信档案管理系统,对印信进行统一编号和注册,并记录印信的详细信息,包括印信的种类、编号、责任人等。

4.印信管理机构负责定期检查印信的完整性和安全性,一旦发现问题,应及时向上级汇报并进行修复和补救。

5.公司印信不得私自复制或篡改,一旦发现问题,必须立即上报印信管理机构处理。

六、印信使用1.印信必须在公司内部使用,严禁将印信借给他人使用。

2.使用印信的人员必须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操作,确保正确、有效地使用印信。

3.在使用印信进行文件签署时,必须确保文件的合法性和真实性,并保证印信不被他人占用或冒用。

4.在印信使用过程中如发生丢失或被盗情况,必须立即向印信管理机构报告,并配合相关部门做好调查和跟进工作。

七、制度宣导和培训1.公司应定期开展印信管理制度的宣导工作,确保所有员工了解和遵守这一制度。

集团有限公司印信管理制度

集团有限公司印信管理制度

集团有限公司印信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集团有限公司印信的使用、管理,避免印信被非法使用,加强对印信的保护,提高公司的安全保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印信的管理和使用。

三、印信的种类公司的印信种类包括公章、财务专用章、法人章、授权委托书、发票专用章。

四、印信的管理1.印信的保管公司应当成立印信管理机构,统一办理公司印信及授权委托书的保管工作。

负责公司印信的管理人员必须上岗前接受专业培训,掌握印信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确保合法、规范管理印信。

2.印信的使用(1)印信使用前应做好印信日记,列明使用日期、用章人员、用章事项、用章数量等信息,经过盖有用章人员、主管领导签字后方可用章。

(2)在办理文件用印时,应当核对文件的主要内容和文件号码,如证明书、授权委托书等一律不能清字印章,必须由人写字,加固密封后用章。

(3)财务专用章仅限财务人员使用,用于相关业务流程文书的批准,其他人员禁止擅自使用。

3.印信借阅管理(1)凡需外借印章的,必须由用章人员向印章管理员提出借章申请,并经印章管理员审核签字。

(2)借章者必须承担对借出印章的安全保管责任,严禁私自外借、私自调换章面、私自加盖与正本不符的印章等行为。

(3)归还印章时,应当到印信管理机构进行登记,经印章管理员核对无误后,才能完成归还。

4.印信的保养为保持印章的清晰度、完整性,应当注意印章的保养:(1)在用印前,应当先擦净印章,并用清水擦拭印章面。

(2)每周至少清洗一次公章,保持章面和章口清洁无油污。

(3)发现印章因使用时间长或其他原因出现缺损或损坏时,应当及时更换。

五、印信的保密措施(1)公司印信应当具有保密防伪标识,并进行备案登记。

(2)公司印信应当尽量采用立体图案、难以复制复杂性强的手工印制方式,同时还应当配以防伪墨水、专用油墨等防伪技术。

(3)印信使用时,应当对用章人员进行认证,确保用章人员的身份和权限真实可靠。

比如,要求用章人员在用章时,必须语音或视频打卡,以确保用章人员无误。

公司印信管理制度范本

公司印信管理制度范本

一、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印信管理,确保公司印信使用的规范性和安全性,维护公司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印信,包括公章、财务专用章、合同专用章、法人私章等。

第三条公司印信管理应遵循“统一管理、专人负责、严格审批、规范使用”的原则。

二、印信管理职责第四条公司行政部负责公司印信的统一管理和使用监督。

第五条公司行政部设立印信管理员,负责印信的具体管理工作。

第六条印信管理员职责:(一)负责印信的保管、登记、领取、退还等工作;(二)负责印信使用的审批、监督和登记;(三)负责印信的刻制、更换、销毁等工作;(四)负责印信管理的档案整理和归档。

三、印信使用第七条印信使用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范围进行,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使用印信。

第八条使用印信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使用印信前,须填写《印信使用申请表》,经相关负责人审批同意后方可使用;(二)使用印信时,须在指定位置加盖,不得随意加盖;(三)使用印信后,应及时将印信归还给印信管理员;(四)严禁将印信带出公司,不得用于非法用途。

四、印信保管第九条印信保管应采取以下措施:(一)印信应存放在安全、保密的保险柜中,由印信管理员负责保管;(二)印信柜应设置密码,并定期更换;(三)印信管理员应严格执行出入库登记制度,确保印信的出入库记录完整、准确。

五、印信刻制与更换第十条印信刻制与更换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刻制新印信或更换印信,需提交以下材料:(一)印信使用申请表;(二)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的签字;(三)印信样式和规格;(四)印信管理员出具的印信保管证明。

第十二条印信刻制与更换经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批准后,由公司行政部组织实施。

六、印信销毁第十三条印信因遗失、损坏等原因需要销毁的,应经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批准。

第十四条销毁印信时,由印信管理员、公司行政部负责人和见证人共同监督,确保印信销毁彻底。

印信管理制度

印信管理制度

印信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1.1制度目的为规范和加强印信的管理,保障企业机密信息的安全性,防范印信被滥用,确保印信使用的合法性和规范性,制定本印信管理制度。

1.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印信的管理和使用。

1.3术语定义1.3.1印信:指公司为证明文件真实性、合法性而制作的印章、印章样本、印油及其他具有鉴别标志的物品。

1.3.2保管人员:指被授权管理和保管印信的员工。

1.3.3使用人员:指被授权使用印信的员工。

第二章印信的设置与管理2.1印信的设置2.1.1公司印信应当由公司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申请,并经公司印章管理委员会审批后方可制作。

2.1.2公司印信包括公章、法人签名章、财务专用章等,每种印信均应制定详细的印章样本,并妥善保存。

2.2印信的保管2.2.1任何印信均由专人负责保管,保管人员应当经过公司印章管理委员会的授权,并签署《印信保管责任书》。

2.2.2保管人员应确保印信的安全,防止印信被盗、遗失或损坏,如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报告。

2.2.3印信保管室应设置安全防护设施,定期检查印信的完整性,并记录检查结果。

第三章印信的使用与归还3.1印信的使用权限3.1.1印信使用权限分为一般使用和特殊使用,特殊使用需经过公司印章管理委员会批准。

3.1.2不同岗位的员工印信使用权限由公司印章管理委员会根据工作需要和岗位特性进行合理划分。

3.2印信的使用程序3.2.1使用人员在使用印信前,应当核对印信的完整性,并确认印信的使用权限。

3.2.2在使用印信时,应当填写《印信使用登记表》,并由本人签字确认。

3.2.3特殊使用印信的情况下,需提前向公司印章管理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并经过审核批准。

3.3印信的归还3.3.1使用人员在使用完印信后,应当及时将印信交还给保管人员。

3.3.2如因工作需要需要长时间保留印信的,应提前向保管人员提出申请,并经过公司印章管理委员会批准。

3.3.3即时离职或调离的员工应当在离开之前将手中的印信交还给保管人员,并由保管人员进行登记和确认。

印信管理制度正式版

印信管理制度正式版

*********印信管理办法第一条公司印信包括印章及介绍信,印章包括公章、法人章、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合同专用章。

公司办公室是公司印信管理主管部门,制定印信管理办法、审批登记印信使用,监督印信的保管、使用情况。

第二条公司印章的刻制必须经过院长的审批,依据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

除确有必要外,一般刻制胶皮印章即可。

原则上不允许一章多枚,如确因工作需要制作多枚,应编号加以说明。

第三条印章必须由专人安全可靠的保管,其中法律部保管公章、法人章、合同专用章,财务部保管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及介绍信。

保管部门必须设立专人、专柜进行保管。

出现任何问题均有保管人及其主管部长承担连带责任。

第四条公司印章均须由法律部填写《印章管理登记表》统一登记造册记录事项包括印章全称、印模、印章材质、用途、制成日期、启用日期、保管部门及保管责任人、报备记录、交接记录、停用记录、销毁记录等信息。

第五条印章保管有遗失等异常现象,应保护现场,迅速向法律部部长或院长汇报,配合查处。

第六条出现名称改变、损坏、印章遗失或被窃等情形的,必须立即停止使用,同时进行声明作废手续。

对于作废的印章由法律部及时进行销毁,并做好销毁记录。

第七条公司印章于下列情况下使用:1.凡属以公司名义行文、开具介绍信、报送报表等一律加盖公司公章;2.属公司内部行文等,可使用公司内部印章;3.属部门业务范围内,可加盖部门印章;4.属对外开具票据和与公司相关金融事务以及财务报表可加盖财务专用章;5.凡属特定专用章仅用于特定用途。

第八条使用公司印章,一律实行审批制度,由用印申请人填写《用印申请表》,经保管部门主管部长批准后方可盖印,用印人与审批人对用印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

第九条使用印章时,印章保管人及其主管部长应对需用印的文书内容、手续、格式把关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请示领导,妥善解决。

严禁在空白纸张、介绍信、合同、协议上用印,一经发现立即将所有责任人做开除处理,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

公司文印印信管理制度

公司文印印信管理制度

公司文印印信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印信使用管理,保护公司印信安全,维护公司形象,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印信是公司对外传递信息、证明文件真实性的重要工具,必须严格管理和使用,确保使用安全和合法。

第三条公司印信包括公司公章、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合同章等各类印章。

第四条公司印信管理应当遵循便捷高效、规范严谨、安全可控的原则。

第五条公司印信管理应当由公司设立印信管理委员会负责,指导全公司印信管理工作。

第六条公司印信管理委员会的成员由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主要负责讨论公司印信管理中的重要事项,制订相应政策和措施。

第七条公司印章应当统一制作、鉴定、保管和使用,确保印章的统一性和真实性。

第八条公司印信管理必须严格遵循相关规定,不得私自变更、挪用和乱用印章。

第二章公章管理第九条公章是公司对外开具证明文件、合同等必要的重要工具,必须由公司领导指定具体使用人员,使用范围和权限。

第十条公章的制作、使用和保管必须经过公司印信管理委员会审核批准。

第十一条公章的使用范围和权限应当由公司领导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细化,责任到人。

第十二条公章仅限于公司对外提供证明使用,不得私自转让或外借他人使用。

第十三条公章使用过程中如发现印章丢失、损毁等情况,应当立即向印信管理委员会报告,并在最短时间内重新制作印章。

第十四条公章管理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公司规定,不得违规使用印章,一经查实将受到严肃处理。

第三章财务专用章管理第十五条公司财务专用章是公司进行财务往来、开具发票、签订合同等必要的重要工具,必须由财务部门负责人严格管理和使用。

第十六条财务专用章必须统一制作,严禁私自擅自变更、挪用和乱用。

第十七条财务专用章丢失或损坏时,财务部门负责人应当立即报告公司印信管理委员会,并在最短时间内重新制作印章。

第十八条财务专用章使用过程中出现违规情况,一经查实,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必要时将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印信管理制度

印信管理制度

印信管理制度
1.印信管理主要指公司印章(公司章、合同章、财务章、人事章、负责人
官印等)和介绍信、证明、证件(法人委托书、营业执照、税务证、法人代码证、高科技企业证书、专利证书、劳动年审证、保险登记证、财务年报表等)的管理。

2.印章、信照是代表公司对外交往的重要标志和受法律约束的信物。

不可
错用、不可滥用。

公司印鉴必须有公司负责人(总经理)签字方可盖印。

对外开具介绍信、证明必须有主要负责人(总经理、副总经理)签名同意。

财务印章和董事长或总经理法人章一起用时,要作记录,不和董事长或总经理印章一起使用时,必须告知总经理,方可盖印。

3.公司印章、财务印章加盖,要作记录或留存根。

4.营业执照正本、每年年审后,应挂放在不易丢失又醒目的位置,一般不
能带离公司。

执照副本带离公司时,必须登记或留存借走人员的字根。

5.印信必须和现金一样保管,人离上锁,法定节假日存放印信的抽屉或柜
子,除锁好外,还要加贴封条。

6.印信管理人员必须忠于职守,保护好印认,严格按规定办事,不可渎职,
给公司造成损失和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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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信管理制度(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印章的管理,确保印章在各项公务和社会生活的各方面起标志、权威、证明、凭信效力和作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通用印章、专用印章、领导人名章的管理。

第二章印章的刻制
第三条印章的刻制、登记
一、公司所有公章的刻制由公司行政事务部根据工作需要,经公
司总经理批准,统一刻制,统一注册。

公司要为所有公章建立台帐。

二、公司所属派出机构的印章由其根据工作需要,经公司行政事务部审核,公司总经理批准,统一刻制,统一注册,并为所有公章建立台帐。

三、公司直属各部门不刻制印章。

第三章印章的保管
第四条印章管理人员只对所掌管印章使用的安全性负责。

对违反或不符合本规定盖章条款者,拒绝盖章或外借印章,否则视为失职。

第五条严禁在没有书写任何内容的空白公文纸、信纸和介绍信
上盖章。

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必须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盖章。

第六条企业的印章保管人不得擅自将印章交他人保管,必须经主管领导批准,建立移交记录,期间由该保管人对印章使用负责。

第七条企业印章必须放在安全的地方,所放的抽屉柜要加锁,重要的印章应置于保险箱内,并管好放印章箱柜的钥匙,不可乱放。

第八条印章只能在保管者办公室使用,不得擅自拿出办公室。

第九条特殊情况需携印外出使用时须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并填写领用申请单,期间由携印者负责。

第十条保管人发现印章丢失或有异常现象,应保护现场,并报告领导迅速查明情况及时处理,必要时报告公安部门协助处理,对确已丢失的印章要向当地公安机关登记并申明作废。

第十一条把印章管理列为企业的保密范围,严防印章被盗或被盗用。

第十二条如果发生一定机构变动或其它原因停止用章时,该章保管人员应将印章交颁发机关封存,或按上级书面批示在一定的监督下销毁,销毁时应有两个以上的监销人。

第十三条公司领导人名章若指定专人保管,应加强管理,对盖印进行登记。

第四章印章的使用管理
第十四条用印审批:印章保管人在盖印前,验收《用印申请登记表》,用印必须经过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第十五条审阅:印章保管人在盖章前应对所需盖印的文书进行审阅,如在文书的内容、手续、格式等方面发现问题或疑点,应请示领导,在一些重要的作印情况下,更要加强审阅工作。

第十六条登记:用印需履行用印登记手续,建立详细的《用印登记申请表》,即使是证明信、汇款单、包裹单等的加盖企业印章也需要进行登记手续,以备出现问题时核查。

第十七条公司所属派出机构章
一、使用范围:主要用于以公司名义签发的文件,发出的重要公
函以及以公司名义与有关单位的业务往来、函件等。

二、批准权限:派出机构章的使用须经总经理授权。

三、派出机构章原则上按照本制度之规定自行受理,严禁外借。

第十八条财务专用章
一、使用范围:公司财务专用章主要是公司财务方面对外专用章,
包括各种财务报表、发票、银行支票、汇票、内部各种票据用单等。

二、批准权限:公司财务用章的使用须经公司财务负责人批准。

三、公司财务专用章原则上存放在计财部门,不予外借。

第十九条合同专用章
一、使用范围:公司合同专用章用于以公司名义签定的协议、
合同和有关会议纪要等。

二、批准权限:公司合同专用章须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三、公司对外签订经济合同,原则上一律使用公司合同专用章,
在必要情况下,允许加盖公司章。

除此之外,其它印鉴一律不准代替使用。

对没有加盖合同专用章或公司章的经济合作合同书,视为无效合同。

四、合同专用章存放在行政事务部,合同专用章的外借须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并做好登记。

第二十条盖印
一、盖出的印章须位置恰当,图案清晰,文字端正。

二、有固定或指定盖章处的文件应在盖印处盖印,如果没有规定
盖印处,盖印人应参照有关规定,选择恰当位置盖印,通常盖在文章末尾年、月、日的中间。

三、正式印章应用正红色印泥或印油,专用章或其它印章根据有
关规定可先用红色、蓝色或紫色印泥、油。

四、如果文件需盖多个印章,各印章不能交叉重叠,不能压住正
文,不能盖出纸边。

第二十一条印章的停用
一、按照要求停用印章,并查清所有印章,不得遗漏。

二、报请公司领导审定印章的处理方法。

三、按公司上级的规定和领导的书面指示,做好印章的上缴、清退、存档或销毁工作。

四、做好换用新章的通知工作,并在《用印申请登记表》上进行
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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