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止歧视及骚扰管理程序(EICC5.0)
反歧视、反骚扰与报复管理程序

4.参考文件
《劳动法》第27条
《企业经济性裁减人员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
《劳动法》第12条、13条、101条
3.3员工在聘用、补偿、受训、晋升等不因其民族、种族、性别、年龄、宗教、信仰、残疾等而受到歧视。
3.4本公司在对劳动行政管理部门行使监督检查时,应积极支持配合完成监督检查工作。
3.5本公司不允许管理人员在任何情况下侵犯员工的基本人权和尊严,不允许强迫性、威胁性、凌辱性或剥削性的性侵犯行为(比如:性骚扰),包括姿势、语言和实际的接触。
5.记录
《员工意见》
3.6员工可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公司投诉其遭受的歧视,投诉情况将由公司管理层代表委派人员调查并在15天内对投诉者作出口头或书面答复。
3.7公司绝不干涉所有员工,遵奉涉及种族、社会阶层、国籍、宗教、残疾、性别取向、工会会员资格和工会的信条规范或要求等的权利,同时绝不会因此受到歧视。
3.8招聘时禁止强制性验孕。
有限公司
反歧视、反骚扰与报复管理程序
修订日期
修订记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摘要
生效日期
部门会签栏
人事部
财务部
开发部
业务部
生产部
品管部
物控部
管理者代表
总经理
编制者
审核者
批准者
编制日期
1.
目的
制定制度,确保公司的所有员工在聘雇阶段中不受各级组织歧视,加强社会责任。
2.范围
公司全体员工。
反歧视管理方案程序

有限企业对于反鄙视管理程序1.0 目的为保护人人同样、相互尊敬之工作环境, 以保证不因工人之种族、宗教、年龄、残疾、性别、婚姻状况、怀胎、社团偏向等而遭到不正当对待。
2.0 范围本企业全体职工皆合用之。
3.0 主要职责和权限3.1 全企业各部门负责履行此程序。
3.2 人事组在招聘、补贴、培训、排除劳动合同样状况出现时履行该程序。
3.3 企业厂务室经理负责监察该程序的履行。
3.4 职工代表代表劳动者将此程序的履行状况与企业厂务室经理进行交流。
4.0 工作程序4.1 鄙视性行为依据某人的种族、肤色、宗教、性别、年纪、残疾、性偏向等而对其加以反抗、表示不友好或憎恶的言辞、行为、行为等。
4.1.2 形成令人惧怕的、不友好的、欺侮性的以及令人生厌的工作氛围。
4.1.3 阻碍别人工作。
4.1.4 对别人工作产生不利影响。
依据种族、性别、社团、宗教、残疾等的拥有悲观成见意义的语言、模拟和玩笑。
在工作场所内,如办公桌、工作台、工作区、通告栏等处搁置或传发针对个人或集体的鉴于种族、社团、宗教、性别、残疾等方面的抵毁性的或不友善的文字、图片或资料。
4.2 录取时的反鄙视依据工人的技术高低决定能否录取,不因种族、阶层、国籍、籍贯、宗教、年纪、残疾、性别、婚姻状况、怀胎、性偏向、社团偏向等要素而差别对待。
4.2.2 本企业同意全部切合条件的申请人参加所申请工作的考试。
在招聘广告中和招聘人员时,不可以有限制性别、种族、年纪、宗教、社团偏向、婚姻状况等条件。
本质工作中反妇女鄙视。
4.3.1 本企业不严禁或阻挡录取已婚或怀胎的妇女。
在决定薪资、荣膺、工作安排、补贴、培训等本质工作中妇女不可以成为鄙视的目标。
4.3.3 职工的聘任合同或协议中不可以含有严禁妊娠的条款。
4.3.4 本企业不可以以强迫节育作为录取或持续聘任的条件。
怀胎时应付妇女作合理的调整,一定保护孕妇不可以从事本质上有害健康的工作。
本企业不可以由于妇女怀胎而解聘、威迫贬职从头分派有危险的工作或做出扣除薪资等决定。
员工手册禁止歧视与骚扰准则

员工手册禁止歧视与骚扰准则在任何一个组织或者企业中,维持一个健康、和谐的工作环境是至关重要的。
为了确保员工能够在一个没有歧视和骚扰的工作场所进行工作,本手册将详细介绍禁止歧视和骚扰的准则以及相应的惩罚措施。
第一部分:歧视禁止准则我们公司坚决反对任何形式的歧视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年龄、性别、种族、国籍、宗教、性取向、残疾以及其他受法律保护的特征。
所有员工都有权享受平等的待遇,没有任何人应该因为其个人特征而受到不公正的对待。
1. 行为准则为了促进平等和尊重,我们要求所有员工在工作场所中遵守以下准则:- 不歧视任何同事或者客户,不因他们的个人特征对其进行贬低或者侮辱。
- 尊重每个人的观点和意见,不以人种、性别或其他个人特征为由对其观点进行不当评价。
- 在招聘、晋升和奖励等方面,基于能力和表现作出决策,而非个人特征。
2. 举报机制如果有员工或任何相关人员发现或遭遇歧视行为,应立即报告给人力资源部门。
我们将保证所有报告都将被保密处理,并针对所涉及的行为进行调查。
根据调查结果,将采取适当的行动来防止进一步的歧视行为,并对违反准则的员工进行相应的纪律处分。
第二部分:骚扰禁止准则除了歧视行为,我们公司同样严禁在工作场所进行任何骚扰行为。
无论是口头、非口头还是物理上的行为,只要对受害者造成了不适或者伤害,都是不可接受的。
1. 骚扰类型以下是一些常见的骚扰行为,但不限于此:- 性骚扰:任何不受欢迎的性言论、性暗示、性要求、不恰当的触碰或者其他任何形式的不适行为。
- 言语骚扰:包括嘲笑、侮辱、恶意挑衅以及任何其他可能伤害到受害者尊严和自尊心的行为。
- 心理骚扰:通过恐吓、羞辱、恶意传言等方式对他人进行精神上的伤害。
2. 举报流程如果受到骚扰或者目睹他人受到骚扰,员工有责任立即报告给上级经理、人力资源部门或者任何指定的调查机构。
对于报告者,我们会提供必要的保护措施,并确保所有报告都将得到公正的处理。
反之,虚假的骚扰指控也将受到相应的纪律处分。
EICC 5.0标准

5.0 版(2014 年)电子行业公民联盟® 行为准则电子行业公民联盟® (EICC®) 行为准则旨在建立各种标准,以确保电子行业供应链的工作环境安全,员工受到尊重并享有尊严,且经营活动符合环保和道德要求。
本准则所指电子行业包含为生产电子产品提供设计、营销、制造或商品和服务的所有组织。
电子行业的任何一家企业都可以自愿采用本准则,并应用到其供应链和转包商中,包括合同劳工的提供商。
要采用本准则并成为参与者(“参与者”),企业应声明支持本准则,并主动与本准则提出的管理体系保持一致。
参与者必须将本准则应用于整个供应链。
参与者还应至少要求其下一级供应商认同并执行本准则。
采用本准则的基础是理解企业的所有活动必须完全遵守其经营所在国家/地区的法律、规则和法规。
1本准则鼓励参与者除了遵守法律,更要积极了解国际公认的标准,从而承担更多的社会和环境责任并遵守商业道德。
与《联合国商业与人权指导原则》相符,本准则中的条款来源于几个主要的国际人权标准,包括国际劳工组织 (ILO)《关于工作中的基本原则和权利宣言》以及联合国《世界人权宣言》。
EICC 承诺在本行为准则的持续制定和执行过程中定期征求利益相关者的意见。
本准则由五个部分组成。
A、B、C 部分分别概述了劳工、健康与安全,以及环境的标准。
D 部分补充说明了与商业道德相关的标准;E 部分概述了符合本准则的合宜管理体系所需具备的要素。
1本准则无意创造新的和额外的第三方(包括员工)权利。
A. 劳工参与者承诺按照国际社会公认准则维护员工人权,并给予其尊严和尊重。
此规定适用于所有员工,包括临时工、移民、学徒、合同工、直接雇员和任何其他类型的员工。
本准则在起草过程中参考了部分公认标准(载于附件中),这些资料亦可作为附加信息的有用来源。
劳工标准为:1) 自由择业不得雇佣被强迫、抵押(包括债役)或用契约束缚的劳工、非自愿的狱中劳工、奴隶或贩卖人口。
包括不得通过威胁、强迫、强制、诱拐或欺骗方式运送、窝藏、招聘、转移或接收此类劳工或服务。
BSCI反歧视反骚扰反虐待程序

反歧视,反骚扰,反虐待程序(BSCI/SA8000)1.0目的为了确保每位员工在录用、工资、待遇、培训机会、工作安排、升职、处分、解雇都受到公平的对待。
2.0范围:该规定适用于公司上下全体员工。
3.0职责:3.1人事部负责员工招聘、录用、调配、晋升、工资发放活动中的平等对待工作;3.2各部门主管工作分配、调配、员工晋升推荐、奖金评定和员工评审等活动中平等对待。
4.0歧视、骚扰、虐待结合工厂情况的表现形式4.1歧视:不论在招聘工作或生产劳动过程以及晋升,任何部门的管理人员对所有员工必须一视同仁,应基于与岗位相关的资质与能力,不得有同针对性的歧视行为,包括招工广告、工种描述、表现评估等方面。
男女同工同酬,凡由于生产或工作需要符合招工条件的妇女,享有男女平等的就业权利,在录用职工时,除国家规定的不适合妇女的工种或者岗位外,不能以性别为理由拒绝录用妇女或者提高对妇女的录用标准,不得对员工的婚姻状况作任何歧视。
公司禁止在任何情况下要求员工做怀孕或童贞测试,不得对结婚或怀孕的女员工进行威协或惩罚,包括解聘、扣除年薪、扣减薪资等。
不得根据员工的健康状况作出对该员工不利的聘用决定,包括招聘、解聘、晋升、岗位安排,除非该决定是基于对该岗位的特性要求或出于对该员工或其他员工的保护考虑。
4.2骚扰:公司制定的所有安保措施必须是在同性间进行,而且不带任何侵犯性质的;不得对员工进行搜身检查,如员工有重大嫌疑或证据证明必须要对员工进行搜检时,不得在公共场所进行,而且由同性负责要求被搜检员工自己在隐闭的空间进行,保障员工的尊严不受侵犯。
禁止身体的接触,例如不必要的接触或抚摸他人的身体。
禁止言语的接触,例如不必要而故意谈论有关性的话题,询问妇女的性生活,故意讲述色情笑话、故事等。
禁止非言语的行为,例如身体或手的动作具有性的暗示,展示与性有关的物件等。
禁止以性作为贿赂或要胁的行为,以同意性服务作为借口,来换取一些利益,甚至以威胁的手段,强迫进行性行为。
反社会阶层歧视、反工作场所骚扰、反强迫管理程序

反社会阶层歧视、反工作场所骚扰、反强迫管理程序引言本文档旨在向公司员工介绍反社会阶层歧视、反工作场所骚扰和反强迫管理程序,以建立一个公平、和谐和友善的工作环境。
反社会阶层歧视反社会阶层歧视是指对社会阶层中属于低收入、低教育水平或低社会地位的个体进行不公平对待或歧视的行为。
公司坚决反对这种行为,并将采取以下措施来预防和解决反社会阶层歧视问题:- 提供培训课程,向员工普及反歧视意识和行为准则;- 建立投诉机制,鼓励员工举报反社会阶层歧视行为;- 调查所有投诉并采取适当的纠正措施。
反工作场所骚扰反工作场所骚扰是指对员工进行身体、性别、种族、宗教、残疾等方面的无礼或不当行为。
公司致力于创建一个没有骚扰的工作环境,我们将采取以下措施来防止和解决工作场所骚扰问题:- 员工培训,普及工作场所骚扰意识和行为准则;- 建立清晰的投诉渠道,鼓励受害者或目击者报告骚扰行为;- 对所有投诉进行调查,并根据调查结果采取适当的纠正措施。
反强迫管理程序反强迫管理程序涉及对员工进行非理性或不合理工作要求的行为。
公司尊重员工的权益和尊严,坚决反对任何形式的强迫管理。
以下是公司预防和解决反强迫管理问题的措施:- 向管理人员提供培训,加强对员工权益的意识;- 建立沟通渠道,鼓励员工提出合理的工作要求或反馈;- 定期审查工作要求,确保其合理性和可接受性。
结论公司致力于反对社会阶层歧视、工作场所骚扰和强迫管理行为。
我们将持续加强员工培训,建立有效的投诉机制,并采取适当的纠正措施,以确保一个公平、和谐和友善的工作环境。
以上为本文档的简要介绍,请大家共同努力,营造一个平等、尊重和融洽的工作氛围。
防止强迫劳动、歧视及骚扰控制程序

防止强迫劳动、歧视及骚扰控制程序1.0 目的预防强迫劳动、歧视及骚扰的情形发生,保护员工的正当权益和安全,以符合BSCI系统所规定的要求。
2.0 适用范围:整个公司3.0 定义(无)4.0 权责4.1 行政部及相关部门负责执行实施。
4.2 工会代表监督执行情况。
5.0 作业内容5.1 行政部负责把与强迫劳动、歧视及骚扰相关的法律传达给各管理层及员工。
通过培训或任何形式使员工有深入的理解。
5.2 公司根据相关的法律和BSCI的要求制定制度,防止强迫劳动、歧视及骚扰的发生。
5.2.1 防止强迫劳动A)本公司禁止使用囚犯。
B)本公司禁止限制员工的人身自由、禁止殴打、污辱、体罚和对员工进行搜身。
C)本公司禁止以任何理由扣押员工的居民身份证、暂住证、驾照、学历证及其他有效证件。
D)本公司禁止以扣押工资方式逼使员工工作或服务。
E)本公司禁止以偿还债务来强迫员工工作或服务。
F)本公司禁止以扣工资手段威胁员工工作和服务。
G)本公司禁止以辞退、开除或其他手段强迫员工工作或服务。
5.2.2 防止歧视及骚扰A)禁止有基于种族、社会等级、国籍、宗教、身体残疾、性别、性取向、工会会员、政治归属或年龄之上的歧视。
B)禁止干涉员工的宗教信仰和风俗习惯。
同时应维护涉及民族、社会阶层、国籍、宗教、残疾、姓别、性取向、工会会员和政治从属需要的权利。
C)禁止有威胁、虐待或剥削的侵犯和性强迫行为,无论同性或异性,包括姿势、语言和身体的接触或其他未列的方式。
5.2.3 员工遇到严重的歧视或骚扰时,可以随时向工会代表或部门主管、公司领导反映。
相关管理人员在处理此类事件时,应及时严肃处理,有必要时送公安部门处理。
同时还应注意维护被侵犯当事人的隐私。
5.2.4 员工遇到严重的歧视或侵扰行为可以通过工会代表和公司或自己起诉到执法部门,公司将支持诉诸以法的行为。
5.2.5 所有歧视或骚扰事件,应记录于“投诉及建议处理表”。
6.0 参考文件:《惩戒及投诉控制程序》、相关法律法规。
禁止歧视、骚扰与虐待客户管理办法

禁止歧视、骚扰与虐待客户管理办法1. 背景本管理办法旨在确保公司对客户的公平待遇,禁止任何形式的歧视、骚扰和虐待行为。
此举旨在维护客户的权益,提升公司的声誉和服务质量。
2. 定义2.1 歧视:任何基于种族、肤色、性别、宗教、年龄、残疾或其他个人特征的不公平对待。
2.2 骚扰:任何言语、行为或表达方式,对客户造成干扰、压力或不适,且可能影响其获得公司服务的机会。
2.3 虐待:任何意图或结果使客户受到伤害或痛苦的行为,包括身体、心理或经济方面的虐待。
3. 适用范围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包括管理人员和临时工作人员。
所有员工均应遵守并执行本办法。
4. 禁止行为4.1 歧视行为禁止以任何方式歧视客户,包括但不限于:拒绝提供服务、不平等对待、以及消极态度等。
4.2 骚扰行为禁止进行任何形式的骚扰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恶言恶语、威胁、性骚扰、侵犯私人空间等。
4.3 虐待行为禁止对客户进行任何虐待行为,包括但不限于:身体伤害、精神虐待、欺诈等。
5. 举报机制5.1 客户举报鼓励客户积极举报歧视、骚扰和虐待行为。
客户可以通过公司提供的举报渠道进行投诉,并保证其举报内容得到严格保密和处理。
5.2 员工举报公司员工如果发现同事或其他人存在歧视、骚扰和虐待行为,应立即向上级报告,并通过公司的举报渠道向人力资源部门进行举报。
6. 处罚措施对于存在违反本办法的行为,公司将依法采取适当的纪律处分措施,包括但不限于警告、停职、解雇等。
7. 培训和宣传公司将定期组织员工培训,以提高员工对禁止歧视、骚扰和虐待行为的认识和理解。
同时,公司将通过内部宣传渠道,将这一管理办法的内容传达给所有员工。
8. 效力和修订本管理办法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并取代之前的任何类似规定。
为了保障公平性和适应变化的需求,公司保留修订本办法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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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止歧视及骚扰管理程序
(EICC 5.0)
1.0目的
为了确保每个员工在录用、工资、培训机会、工作安排、升职、处分、解雇等都受到公平的对待,特制定本程序。
2.0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所有员工。
3.0责任
3.1 人事部负责员工招聘、录用、调配、晋升、工资和资金发放活动中的平等对待工作。
3.2各部门主管工作分配、调配、员工晋升推荐、奖金评定和员工评审等活动中平等对待工作。
3.3办公室负责处理员工投诉。
并提供指导和支持,必要时报高层经理批准。
3.4工人代表、EICC管理代表:负责与员工进行沟通,了解是否有歧视问题存在。
4.0定义:无
5.0参考文件
5.1《劳动法》
5.2《纠正预防措施程序》
6.0程序
6.1人事部应允许所有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参加所申请工作的考试。
招聘广告中不能限制性别、种族、宗教信仰、年龄、残疾、性取向、国籍、政治观点、社会地位,社会或种族背景。
6.2依据工人的技能高低决定是否录用,而不因性别、种族、宗教信仰、年龄、残疾、性取向、国籍、政治观点、社会地位,社会或种族背景等到因素而区别对待。
6.3人事部可以规定工作场所允许的行为与举止,但是所有的聘用决定必须取决于完成工作所需的技能和品质。
6.4不得要求女工在入职前后做怀孕测试和童贞测试,女虹在怀孕后不应受到歧视、解雇和终止劳动合同,应该视身体状况决定是否需要调整工作岗位,并按照《女工特殊保护程序》的要求执行。
6.5犯过错的员工在已得到相应处分后并已改正行为的不应在以后的工作中受到歧视。
6.6解雇员工也必须有章可循,避免歧视。
6.7技能、受教育经历相等的从事要同工作的员工的起薪应该是相同的,支付给员工的工资、奖金、及其它形式的补贴应该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决定,不能因为性别、种族、宗教信仰、年龄、残疾、性取向、国籍、政治观点、社会地位,社会或种族背景等因素而区别对待。
.
6.8本公司不可千涉员工行使涉及种族、社会阶级、国籍、宗教、残疾、性别、性别取向和工会的信条、规范或要求的权利。
6.9公司设立“意见箱”,员工可以将受到歧视的事件写成书面材料,投放到“意见箱”内,由人事主管负责处理员工受歧视事件,对每件事都深入调查。
如果事情属实,要对歧视进行惩罚,并将处理结果告诉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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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0公司不应容许有人做出任何恫吓的行为,例如令人产生惊恐、感到受辱或受欺的动作、粗暴言词、带有性方面的强迫性、威胁性、凌辱性、剥削性的行为,包括姿势、语言和身体的接触。
均属不可接受的行为。
6.11员工有犯错误时应按正常的管理规程对员工进行沟通教育、口头警告或书面警告等纪律措施,任何人不得使用保安向工作采取压迫事件。
6.12员工代表应每月与员工组织成员开会一次,讨论对本公司在聘雇、薪酬、训练机会、升级、解雇或退休等事务上,是否出现歧视及骚扰行为。
6.13如有歧视及骚扰事件发生,EICC管理代表应组织人员进行事实调查,原因分析和采取适当的纠正和预防措施,并向管理层汇报。
6.14 EICC管理代表负责跟踪纠正行动的进度及结果。
7.记录
7.1纠正预防措施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