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器械报废制度
医疗设备报废处理管理制度

医疗设备报废处理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规范医疗设备报废处理管理,确保医院设备安全可靠、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本制度订立。
本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医院实际情况为依据。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全部医疗设备的报废处理工作。
第三条定义1.医疗设备:指用于医疗诊疗、治疗、病愈等目的的器械、设备、仪器、耗材等。
2.报废:指医疗设备实现规定使用寿命,或者因技术过时、维护和修理难度高、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等原因不能连续使用的情况。
第二章报废评估与审批第四条报废评估1.医院设立特地的报废评估小组,负责对全部申请报废的医疗设备进行评估。
2.报废评估将综合考虑医疗设备的技术性能、经济本钱、设备寿命、维护和修理情况和安全隐患等因素进行评估,并填写报废评估表。
第五条报废审批1.医院设立报废审批委员会,由医院管理层、相关科室负责人和医疗设备管理员构成。
2.报废评估小组完成评估后,将评估表提交给报废审批委员会审批,委员会依据评估结果决议是否批准报废申请。
第六条报废审批结果1.报废审批委员会对报废申请进行审批后,将结果通知申请单位,并填写报废审批表。
2.如报废申请被批准,申请单位需要依照相关流程进行设备报废处理程序;如报废申请未批准,申请单位需连续使用该设备或采取其他处理方式,不得私自报废。
第三章设备报废处理程序第七条采购前准备1.设备报废前,申请单位应供应设备的基本信息、购买时间、使用年限、设备情形等资料,填写设备报废申请表。
2.申请单位需将设备报废申请表、设备购置合同和相关维护和修理记录等资料提交给报废评估小组。
第八条报废处理方式1.报废设备可进行回收利用、拍卖处理、委托拆解回收等方式进行处理。
处理方式应经过综合评估,确保处理方式符合法律法规要求。
2.医院应与具备回收利用资质的单位签订相关合同,确保报废设备的回收利用过程规范、安全。
第九条设备报废过程1.设备报废处理程序由申请单位、报废评估小组和物资采购部门共同完成,包含设备核实、报废料子准备、设备处理、资金结算等环节。
医疗器械报废管理制度

医疗器械报废管理制度1. 背景及目的为了规范医院内医疗器械的报废处理工作,提高医院医疗器械的使用效率和安全性,保障患者的生命安全和医院资产的合理利用,订立本管理制度。
本制度的目的是明确医疗器械报废的流程和要求,确保医院内的医疗器械在合理使用寿命后能够及时、安全、有效地进行报废处理。
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全部科室、病区和相关人员。
3. 定义3.1 医疗器械教唆用于医疗、防备、诊断、治疗、损伤修复或转变人体生理结构的产品、器具、设备或系统。
3.2 报废指医疗器械因技术性能下降、损坏、失效、过期或其他合理原因而无法连续使用的状态。
4. 报废管理要求4.1 报废申请4.1.1 科室、病区应依照规定的报废申请表格填写报废申请,包含报废原因、报废日期、医疗器械名称、型号和数量,并由科室、病区负责人签字确认。
4.1.2 报废申请应注明医疗器械的实际使用情况,如购买日期、安装日期、使用时间等。
4.2 报废审核4.2.1 医院设立医疗器械报废审核委员会,由相关部门负责人及专业人员构成,负责审核医疗器械报废申请。
4.2.2 报废审核委员会应对报废申请进行审核并予以批准或驳回的看法。
4.3 报废执行4.3.1 报废申请经审核批准后,科室、病区应依照报废审核委员会的要求,将医疗器械进行标识和分类。
4.3.2 已报废的医疗器械应进行特地的包装和封存,确保不再被误用或连续使用。
4.3.3 依据医疗器械的性质和报废原因,进行相应的处理方式,如销售、转让、报废处理等。
4.4 报废记录4.4.1 医院应建立医疗器械报废记录,包含报废申请表、报废审核看法、报废执行情况等。
4.4.2 医疗器械报废记录应妥当保管,并与相关文档关联,以备查阅和审计。
4.4.3 医院应定期对医疗器械报废记录进行统计和分析,以评估医疗器械的使用情况和报废管理效果,并对报废情况进行报告。
5. 相关责任5.1 医疗器械科室负责人5.1.1 负责组织、引导和监督本科室的医疗器械报废管理工作。
医疗器械报废处理制度

医疗器械报废处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了规范医疗器械的报废处理工作,确保患者用器械的安全性和有效性,保障医院工作人员的健康安全,本制度订立。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医院全部涉及医疗器械的使用部门和人员。
第三条定义1.医疗器械:指用于医疗诊断、治疗、防备疾病或缓解病情的设备、仪器、料子和其他仿佛产品。
2.报废处理:指依据医疗器械使用寿命、损坏程度等因素,决议是否连续使用该器械,以及如何进行处理的程序。
第二章报废标准第四条报废标准1.医疗器械在以下情况下应予以报废处理:–使用寿命已满。
–严重损坏或失效,无法进行修复。
–存在严重污染或变质。
–超出器械的有效使用期限。
–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报废的其他情况。
2.报废标准应依据医疗器械的种类、等级、用途等因素进行具体界定,并建立相应的清单和标识。
第五条报废鉴定和认定1.对于可能需要报废的医疗器械,应由专业的鉴定机构进行鉴定,并出具鉴定报告。
2.鉴定报告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医疗器械的名称、型号、使用寿命等基本信息。
–医疗器械的损坏情况、维护和修理可能性等认真描述。
–鉴定结论,明确是否需要报废处理。
3.鉴定报告应由医院的管理负责人审核确认,并建立相应的记录档案。
第六条责任与义务1.医院管理负责人应建立健全医疗器械报废处理的责任体系,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职责和义务。
2.各使用部门的负责人应加强对医疗器械的管理和监督,及时将可能需要报废的器械上报,搭配鉴定工作的开展。
3.医院管理负责人应定期组织对医疗器械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确保报废处理工作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第三章报废处理程序第七条报废处理方式1.经鉴定确认需要报废的医疗器械,应依照以下方式进行处理:–销毁:对损坏或失效的医疗器械进行完全摧毁,确保无法再被使用。
–封存:对存在严重污染或变质的医疗器械进行密封存放,防止连续污染环境。
–重利用:对使用寿命已满但仍能进行维护和修理和清洁处理的医疗器械进行检修和再利用。
医疗设备报废管理制度

医疗设备报废管理制度医疗设备作为医疗机构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在运营期间难免存在老化、损坏和技术更新等问题,直接影响到医疗服务质量和安全。
因此,建立科学、规范和可行的医疗设备报废管理制度,是促进医疗设备安全运行的重要措施之一。
一、制度依据1. 《医疗器械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医疗器械报废处理制度,对报废的医疗器械按照规定进行处理。
2. 《医疗机构标准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医疗器械的维修、保养、检测、验收、报废等制度,保障医疗器械的安全运行和使用效果。
二、报废管理程序1. 报废申请: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医疗设备报废申请制度,规定哪些医疗设备可以申请报废,由谁申请,申请流程等。
一般由设备管理员或者设备使用部门负责人提出申请。
2. 报废审核: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医疗设备报废审核制度,对报废申请进行审核,确定是否报废。
如设备已经过期或者存在严重的质量问题,应当及时报废,如设备还没到过期时间或者问题不严重,可以考虑维修或者更换零部件。
3. 报废程序: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医疗设备报废程序,包括医疗设备报废准备、移交、清算和记录等环节。
设备管理员或者设备使用部门负责人应当组织对报废设备进行包装和清洗,移交给报废公司或者相关部门处理,以确保设备不再使用,并同步备案相关信息。
三、报废管理要求1. 根据医疗设备分类管理原则,针对不同分类的设备采取不同的报废处理方法,包括卫生无害化处理、环保回收等。
2. 报废设备的有效资料和数据应当保存到档案管理系统,并及时更新设备资产台帐,处理报废设备。
报废设备应当在台帐上注明一次性损失,以便综合核算。
3. 建立医疗设备的重要零部件存储制度。
对于某些采购价格昂贵、生产周期较长、供货商售后服务不能及时保障的设备和器械,应当建立首要备件存储制度,以确保在设备故障时能够及时维修。
四、报废管理的监督与评估1. 通过对医疗设备使用情况的监控及分析,评估医疗设备的运营情况,制定设备的维护计划,并适时总结设备报废经验,开展医疗设备报废管理的评估工作。
医疗器械设备报废制度

医疗器械设备报废制度医疗器械设备报废制度一、任何在用医疗仪器设备都有一定的使用年限,正常使用期为5—8年,超过年限仍能正常使用的可继续使用,不达年限的已不能正常使用的需办理报废手续。
二、医疗仪器设备发生如下情况可申请报废:(一)、一直处于连续工作状态而造成机械零部件磨损、精度下降,修理和更换部件仍不能恢复正常工作的仪器设备;(二)、长期处于不正常工作状态或在不良环境下运行,使元器件严重老化而影响正常治疗和诊断,大面积更换元器件已失去价值的仪器设备;(三)、性能指标下降,重复性差,精度失准,稳定性差,破损,安全性不达标,计量检定不合格,经过多次维修仍达不到要求的仪器设备;(四)、国家和政府明令禁止使用、强制淘汰、受自然灾害和不可抗力造成损坏而不能修复的仪器设备;(五)、对于失去效能,不能满足病人的诊治和医院发展的需要,技术落后,长期停止使用,以后不再使用的仪器设备;(六)专用配件损坏而无替代品和与报废主机相配套的仪器设备。
三、医疗仪器设备报废,必须先由使用部门填写“医疗仪器报废申请单”,详细说明报废的原因,仪器设备维修人员进行鉴定并签署意见,需经医疗设备管理委员会审批,并经院领导批准后,由财务科办理消帐手续。
四、仪器设备报废后,维修人员应从中拆除一些元器件及重要部件作维修配件,残余部分交器械科处理,未经批准私自处理仪器设备者,按损坏或丢失论处。
五、因使用不当或人为造成损坏而需要报废的仪器设备,当事人在书面说明的情况下,按照医院有关规定进行赔偿。
六、大型医疗设备如需报废,由医院向上级部门提出申请,按医院固定资产报废程序办理手续。
七、各使用科室批准报废的设备,不得擅自拆除配件,需统一上交器械科,经准报废的仪器设备,应办理固定资产消帐手续。
八、对收回的报废资产进行处置时,有器械科、财务科、纪检、审计、各相关科室等有关人员参加处理。
残值收入交医院财务科做帐。
报废后尚有部分使用价值的设备的处理,须经院领导批准。
医疗器械正常破损报废制度

医疗器械正常破损报废制度一、背景和目的医疗器械是用于预防、诊断、治疗或改变人的生理功能的设备,其在医疗机构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然而,由于医疗器械的频繁使用、维护不当、老化等因素,会导致医疗器械的正常破损。
为了确保医疗器械的安全性、有效性和可靠性,保障患者的医疗安全,制定医疗器械正常破损报废制度是非常必要的。
二、定义和术语在本制度中,以下术语定义如下:1. 医疗器械:指用于预防、诊断、治疗或改变人的生理功能的设备,包括器具、仪器、设备及其辅助设备。
2. 正常破损:指医疗器械在使用过程中由于正常磨损、老化、损坏或者过时而导致的无法继续使用的状态。
3. 报废:指将无法继续使用的医疗器械进行淘汰、销毁或者回收处理的行为。
三、报废标准1. 医疗器械的破损程度达到或者超过其使用说明书上标注的极限值;2. 医疗器械发生故障,经过维修后仍无法达到其使用说明书上标注的技术性能要求;3. 医疗器械的性能下降,无法满足临床需求;4. 医疗器械存在安全隐患,无法保证患者安全;5. 医疗器械的部件损坏或者丢失,无法正常使用;6. 医疗器械过时,无法与现代化的医疗设备相匹配;7. 其他符合报废标准的情况。
四、报废程序1. 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医疗器械正常破损报废管理制度,明确报废的标准、程序和责任;2. 医疗机构应当指定专门部门或者人员负责医疗器械的报废工作;3. 医疗机构应当在医疗器械达到报废标准时,进行评估和鉴定,确认医疗器械无法继续使用;4. 医疗机构应当将报废的医疗器械进行标记或者隔离,防止误用或者再次流入临床使用;5. 医疗机构应当将报废的医疗器械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淘汰、销毁或者回收处理;6. 医疗机构应当对报废的医疗器械进行记录和归档,保留相关资料和证据;7. 医疗机构应当定期对报废工作进行总结和评估,不断改进医疗器械的正常破损报废管理。
五、责任和义务1. 医疗机构应当对医疗器械的正常破损报废工作负责,确保医疗器械的安全性、有效性和可靠性;2. 医疗机构应当对医疗器械的使用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其对医疗器械的正常破损和报废的认识和能力;3. 医疗机构应当对医疗器械的维护和保养工作进行监督和管理,防止医疗器械因维护不当而导致正常破损;4. 医疗器械生产厂家和销售商应当对其产品的质量和性能负责,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5. 医疗器械使用人员应当对医疗器械的正常使用和维护负责,及时发现和报告医疗器械的破损情况;6. 相关监管部门应当对医疗机构的医疗器械正常破损报废工作进行监督和管理,确保医疗器械的安全使用。
医疗器械及卫生材料报废制度(3篇)

医疗器械及卫生材料报废制度一、医疗器械及卫生材料采购的计划数量应遵循“适量滚动”的原则,采购数量严格控制在计划范围之内,做好预防产品积压、报废的防患工作。
二、库房管理人员填报《卫生材料采购计划表》时,应充分把握医院现行适用品种及用量趋势。
做好产品领用异动品种的分析报告,新材料入库达到半年期仍未领用的清退申报,更新产品时必须保障原产品用毕、等值置换、原则不作退库处理,不得报废。
三、经过盘点清库和实际了解,确需报废的医疗器械及卫生材料应符合以下标准:(一)、自然损耗无法修复,如因保管不当应追究保管人责任。
(二)、人为损坏,当事者按相关规定赔偿后报废。
(三)、效期临近而无法退货、换货,并且到期未用完的。
(四)、在用产品,但有效期已过,追究保管员责任后报废。
(五)、以前用过,但现在根本未用且不能再用的。
四、医疗器械及卫生材料报废程序(一)、使用科室库房和医院行政库房清理核对确认;(二)、填《医疗器械及卫生材料报废审批表》交设备科核查;(三)、报相关院领导批准后报废;(四)、设备科下帐核销。
五、报废医疗器械及卫生材料的残值处理所得归医院所有。
医疗器械及卫生材料报废制度(2)是指医疗机构或者个人使用过的医疗器械和卫生材料,因达到使用期限、过期、磨损、污染或其他原因不再适合继续使用,需要按照一定的程序进行报废处理的制度。
医疗器械及卫生材料报废制度的目的是保障医疗机构和个人使用医疗器械和卫生材料的安全和卫生,并防止失控的废弃物对环境和人体造成污染和危害。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医疗机构和个人在报废医疗器械和卫生材料时应遵循以下程序:1. 鉴定和分类:医疗机构或个人应先对报废的器械材料进行鉴定和分类,判断是否符合报废条件,并将其分为可回收利用、无害化处理、危险废物等不同类别。
2. 记录和登记:对于报废的器械和材料,医疗机构或个人应进行详细的记录和登记,包括报废原因、数量、型号规格等相关信息,并保存备查。
3. 分类处理:根据不同类别,医疗机构或个人应采取合适的处理方法。
医疗器械及卫生材料报废制度模版(四篇)

医疗器械及卫生材料报废制度模版一、引言为了保障患者的安全,提高医院的运行效率和节约资源的使用,制定医疗器械及卫生材料报废制度是必要的。
本制度的目的是规范医疗器械及卫生材料的报废程序和管理,并确保报废过程的透明、科学、合规。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医院所有的医疗器械及卫生材料的报废管理。
三、报废程序1. 报废申请(1)医疗器械及卫生材料的责任人(如科室护士长)须提出报废申请。
(2)报废申请须详细说明需要报废的医疗器械及卫生材料的名称、型号、数量以及原因等信息。
2. 报废审批(1)报废申请经责任人审核确认后,提交给医务处进行审批。
(2)医务处对报废申请进行审核,如符合报废要求,则进行审批并签字。
3. 报废登记(1)报废审批通过后,医务处将报废申请记录在医疗器械及卫生材料报废登记簿上,并对被报废的医疗器械及卫生材料进行标识,以便核对和管理。
(2)报废登记簿上需记录报废物品的名称、型号、规格、生产厂家、报废日期、报废原因以及操作人员等信息。
4. 报废处理(1)医务处将被报废的医疗器械及卫生材料进行分类,如有可以回收再利用的,应进行回收处理;如有潜在危害的,应进行专门处理。
(2)回收再利用的医疗器械及卫生材料经过清洗、消毒等处理后,可重新投入使用。
(3)进行专门处理的医疗器械及卫生材料需按照相关法规和规定进行处置,以确保操作的安全和环境的保护。
5. 报废记录(1)医务处需在医疗器械及卫生材料报废记录簿上记录所有的报废情况,包括报废物品的名称、型号、规格、生产厂家、报废日期、报废原因、处理方式以及操作人员等信息。
(2)报废记录簿需由医务处负责保管,并定期进行备份。
6. 相关报告(1)医务处应定期(如每月或每季度)向上级医疗机构或相关主管部门报送医疗器械及卫生材料的报废情况。
(2)报送的报废情况报告应包括报废物品的名称、型号、规格、生产厂家、报废日期、报废原因、处理方式以及操作人员等信息。
四、责任与处罚1. 责任人医疗器械及卫生材料的责任人负责报废申请的填写、审核和上报等工作,并确保报废程序的规范和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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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器械报废制度-标准化文件发布号:(9456-EUATWK-MWUB-WUNN-INNUL-DDQTY-KII
医疗器械报废制度
一、为合理控制医疗器械的储存管理,防止医疗器械的过期失效,减少医院的经济损失,保障医疗器械的使用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标明有效期的器械,验收员要核对医疗器械的有效期是否与验收凭证一致;验收凭证上没有注明的,验收员要注明。
三、保管员在接到入库清单后,应根据单上注明的效期,逐一对产品进行核实,如发现实物效期与入库单效期不符时,要及时通知验收员核实,入库后,效期产品单独存放,按照效期远近依次存放。
四、在医疗器械保管过程中,要经常注意有效期限,随时检查,发货时要严格执行“先产先出”、“近期先出”、“按照批号发货”原则问题,防止过期失效。
五、距离有效期差6个月的医疗器械定为近效期医疗器械。
六、过期失效医疗器械报废时,要按照不合格医疗器械处理程
和
审批权限办理报废手续,并要查清原因,总结经验教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