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器械及卫生材料报废制度

合集下载

医院医疗设备的报废管理制度【医院设备耗材物资采购管理制度】

医院医疗设备的报废管理制度【医院设备耗材物资采购管理制度】

医院医疗设备的报废管理制度
医院医疗设备属于国有资产,有效管理并合理使用,确保其设备的安全、完整和保值增值,防止设备资产流失,是全院干部职工的责任和义务。

各科室(部门)须具有高度的责任感,充分地发挥设备的效能,合理利用并尽可能XX各类设备的使用寿命。

切实管理好医院的财产。

特制定本制度。

一、医院的医疗设备属于国有资产,任何科室(部门)和任何人都无权遗弃和自决处理。

二、医疗设备报废的条件:
1、仪器、设备未达到国家计量标准,严重影响使用安全,造成公害,又不能维修改造者。

2、超过使用年限,结构成旧,性能明显落后,严重丧失精度者。

3、由于科技进步所引起的不可预知技术淘汰的设备。

4、部件损坏,无法修复,或维修费用超过整机价值50%者。

三、符合设备报废条件的设备,由科室认真填写“医疗设备报损申请表”,填写内容须实事求是。

四、根据科室申请报损表,由设备科组织检测、论证,从技术及管理上提出切实可行的意见。

五、由医院设备管理领导小组XX相关科室主任及专业技术人员,根据科室申请及设备科意见进行综合鉴定和评判,作出初步意见,报请院领导班子会议研究决定能否报废。

六、根据《内部会计控制制度——实物资产控制》等有关法规,固定资产报废需经卫生主管部门、财政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准,才能核销。

固定资产变价收入一律上缴财务科入账。

七、同意报废的设备,由设备科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回收,并由科室、财务资产管理进行帐物的核销工作,设备科做好档案处理工作(批准报废表存于档案中)。

八、科室申请购买的设备,成本折旧未完成,不得作报废处理。

医疗器械报废处理制度

医疗器械报废处理制度

医疗器械报废处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了规范医疗器械的报废处理工作,确保患者用器械的安全性和有效性,保障医院工作人员的健康安全,本制度订立。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医院全部涉及医疗器械的使用部门和人员。

第三条定义1.医疗器械:指用于医疗诊断、治疗、防备疾病或缓解病情的设备、仪器、料子和其他仿佛产品。

2.报废处理:指依据医疗器械使用寿命、损坏程度等因素,决议是否连续使用该器械,以及如何进行处理的程序。

第二章报废标准第四条报废标准1.医疗器械在以下情况下应予以报废处理:–使用寿命已满。

–严重损坏或失效,无法进行修复。

–存在严重污染或变质。

–超出器械的有效使用期限。

–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报废的其他情况。

2.报废标准应依据医疗器械的种类、等级、用途等因素进行具体界定,并建立相应的清单和标识。

第五条报废鉴定和认定1.对于可能需要报废的医疗器械,应由专业的鉴定机构进行鉴定,并出具鉴定报告。

2.鉴定报告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医疗器械的名称、型号、使用寿命等基本信息。

–医疗器械的损坏情况、维护和修理可能性等认真描述。

–鉴定结论,明确是否需要报废处理。

3.鉴定报告应由医院的管理负责人审核确认,并建立相应的记录档案。

第六条责任与义务1.医院管理负责人应建立健全医疗器械报废处理的责任体系,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职责和义务。

2.各使用部门的负责人应加强对医疗器械的管理和监督,及时将可能需要报废的器械上报,搭配鉴定工作的开展。

3.医院管理负责人应定期组织对医疗器械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确保报废处理工作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第三章报废处理程序第七条报废处理方式1.经鉴定确认需要报废的医疗器械,应依照以下方式进行处理:–销毁:对损坏或失效的医疗器械进行完全摧毁,确保无法再被使用。

–封存:对存在严重污染或变质的医疗器械进行密封存放,防止连续污染环境。

–重利用:对使用寿命已满但仍能进行维护和修理和清洁处理的医疗器械进行检修和再利用。

医疗器械及卫生材料报废制度(3篇)

医疗器械及卫生材料报废制度(3篇)

医疗器械及卫生材料报废制度一、医疗器械及卫生材料采购的计划数量应遵循“适量滚动”的原则,采购数量严格控制在计划范围之内,做好预防产品积压、报废的防患工作。

二、库房管理人员填报《卫生材料采购计划表》时,应充分把握医院现行适用品种及用量趋势。

做好产品领用异动品种的分析报告,新材料入库达到半年期仍未领用的清退申报,更新产品时必须保障原产品用毕、等值置换、原则不作退库处理,不得报废。

三、经过盘点清库和实际了解,确需报废的医疗器械及卫生材料应符合以下标准:(一)、自然损耗无法修复,如因保管不当应追究保管人责任。

(二)、人为损坏,当事者按相关规定赔偿后报废。

(三)、效期临近而无法退货、换货,并且到期未用完的。

(四)、在用产品,但有效期已过,追究保管员责任后报废。

(五)、以前用过,但现在根本未用且不能再用的。

四、医疗器械及卫生材料报废程序(一)、使用科室库房和医院行政库房清理核对确认;(二)、填《医疗器械及卫生材料报废审批表》交设备科核查;(三)、报相关院领导批准后报废;(四)、设备科下帐核销。

五、报废医疗器械及卫生材料的残值处理所得归医院所有。

医疗器械及卫生材料报废制度(2)是指医疗机构或者个人使用过的医疗器械和卫生材料,因达到使用期限、过期、磨损、污染或其他原因不再适合继续使用,需要按照一定的程序进行报废处理的制度。

医疗器械及卫生材料报废制度的目的是保障医疗机构和个人使用医疗器械和卫生材料的安全和卫生,并防止失控的废弃物对环境和人体造成污染和危害。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医疗机构和个人在报废医疗器械和卫生材料时应遵循以下程序:1. 鉴定和分类:医疗机构或个人应先对报废的器械材料进行鉴定和分类,判断是否符合报废条件,并将其分为可回收利用、无害化处理、危险废物等不同类别。

2. 记录和登记:对于报废的器械和材料,医疗机构或个人应进行详细的记录和登记,包括报废原因、数量、型号规格等相关信息,并保存备查。

3. 分类处理:根据不同类别,医疗机构或个人应采取合适的处理方法。

医疗器械正常破损报废制度(5篇)

医疗器械正常破损报废制度(5篇)

医疗器械正常破损报废制度(1)凡符合以下报废条件的不能用于临床使用的医疗设备,应予以报废。

经检测,维修后技术性能仍无法达到临床应用基本要求。

仪器设备老化,技术性能落后,超过使用年限。

严重污染环境,危害患者或工作人员安全及健康,改造费用昂贵的。

虽可以修复,但维修费用过大,已不值得修理的。

计量器具按“计量器具管理制度”规定,已无法满足计量基本标准的要求。

凡是国家明文禁止使用的医疗器械及相关的设备(2)申请报废医疗(含教学、科研)设备,由使用部门提出,医学工程部(处、科、室)登记造册,逐一填写“报废医疗设备申请表”,有相关技术部门作技术鉴定,设备主管提出调剂报废意见,财务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3)万元以上医疗(含教学、科研)设备的报废,按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实施办法》的规定程序申报。

(4)凡减免税进口的医疗(含教学、科研)设备,除以上规定外还应按海关有关规定办理。

对于可供家用设备的报废处理,应加强审核,严格控制。

(5)待报废医疗(含教学、科研)设备在未批复前应妥善保管,已批准的报废的大型医疗设备应将其可利用部分拆下,折价入账,入库保管,合理利用。

(6)经批准报废的医疗(含教学、科研)设备,使用部门和个人不得自行处理,一律交回设备主管部门统一处理。

如有违反者应予追查,并交主管部门处理。

(7)已批准报废的医疗(含教学、科研)设备在处理后,应及时办理财务销账手续,其残值收益应列入医疗设备更新费、改造基金项目专项使用。

医疗器械正常破损报废制度(2)是指用于指导医疗机构对正常破损的医疗器械进行报废的规定和程序。

这一制度的目的是确保医疗机构使用的医疗器械的安全性和有效性,避免使用破损的器械对患者造成安全风险。

医疗器械正常破损报废制度一般包括以下内容:1. 破损定义:明确什么样的破损可以被认定为正常破损,例如明显变形、断裂、损坏的部件等。

2. 报废标准:制定一些具体的判断标准,例如根据破损程度、影响使用安全和有效性的程度来确定是否报废。

医疗器械及卫生材料报废制度模版(四篇)

医疗器械及卫生材料报废制度模版(四篇)

医疗器械及卫生材料报废制度模版一、引言为了保障患者的安全,提高医院的运行效率和节约资源的使用,制定医疗器械及卫生材料报废制度是必要的。

本制度的目的是规范医疗器械及卫生材料的报废程序和管理,并确保报废过程的透明、科学、合规。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医院所有的医疗器械及卫生材料的报废管理。

三、报废程序1. 报废申请(1)医疗器械及卫生材料的责任人(如科室护士长)须提出报废申请。

(2)报废申请须详细说明需要报废的医疗器械及卫生材料的名称、型号、数量以及原因等信息。

2. 报废审批(1)报废申请经责任人审核确认后,提交给医务处进行审批。

(2)医务处对报废申请进行审核,如符合报废要求,则进行审批并签字。

3. 报废登记(1)报废审批通过后,医务处将报废申请记录在医疗器械及卫生材料报废登记簿上,并对被报废的医疗器械及卫生材料进行标识,以便核对和管理。

(2)报废登记簿上需记录报废物品的名称、型号、规格、生产厂家、报废日期、报废原因以及操作人员等信息。

4. 报废处理(1)医务处将被报废的医疗器械及卫生材料进行分类,如有可以回收再利用的,应进行回收处理;如有潜在危害的,应进行专门处理。

(2)回收再利用的医疗器械及卫生材料经过清洗、消毒等处理后,可重新投入使用。

(3)进行专门处理的医疗器械及卫生材料需按照相关法规和规定进行处置,以确保操作的安全和环境的保护。

5. 报废记录(1)医务处需在医疗器械及卫生材料报废记录簿上记录所有的报废情况,包括报废物品的名称、型号、规格、生产厂家、报废日期、报废原因、处理方式以及操作人员等信息。

(2)报废记录簿需由医务处负责保管,并定期进行备份。

6. 相关报告(1)医务处应定期(如每月或每季度)向上级医疗机构或相关主管部门报送医疗器械及卫生材料的报废情况。

(2)报送的报废情况报告应包括报废物品的名称、型号、规格、生产厂家、报废日期、报废原因、处理方式以及操作人员等信息。

四、责任与处罚1. 责任人医疗器械及卫生材料的责任人负责报废申请的填写、审核和上报等工作,并确保报废程序的规范和合规。

医疗器械及卫生材料报废制度模版

医疗器械及卫生材料报废制度模版

医疗器械及卫生材料报废制度模版一、目的与范围本制度旨在规范医疗器械及卫生材料的报废管理,确保医疗机构的安全运行和患者的健康,适用于本机构内所有医疗器械及卫生材料的报废处理。

二、术语定义1. 报废:指医疗器械及卫生材料因无法继续使用或过期等原因,需予以废弃或销毁的操作。

2. 废弃:指将报废的医疗器械及卫生材料暂时置放于指定地点,并隔离和标识,以待后续处理。

3. 销毁:指将报废的医疗器械及卫生材料进行专业处理,确保其无法再被使用,并记录销毁的详细信息。

三、报废流程1. 发现报废需求(1)医疗器械或卫生材料过期或损坏,无法继续使用;(2)医疗器械或卫生材料出现失败的现象,无法修复;(3)医疗器械或卫生材料因维护或修理需暂时报废。

2. 报废申请(1)由医疗器械或卫生材料的责任人员填写《医疗器械及卫生材料报废申请表》,包括报废原因、数量、规格型号、生产批号、有效期等信息。

(2)申请表需经相关部门负责人签字并审核。

3. 报废审批(1)相关部门负责人审查申请表,确认报废申请合理性和合规性。

(2)若报废数量较大或涉及价值较高的医疗器械,需向上级主管部门提交报废方案,并取得批准。

4. 报废处理(1)报废的医疗器械及卫生材料需被统一收集,并暂时置放于指定的仓库或区域。

(2)报废的医疗器械及卫生材料需隔离和标识,以防止误用和混淆。

(3)对于过期的医疗器械或卫生材料,需按照相关法规和规定进行销毁。

5. 记录与报告(1)医疗机构应建立医疗器械及卫生材料报废记录,详细记录报废的物品、数量、规格型号、报废原因等信息。

(2)报废记录应由相关部门负责人进行签字确认,确保流程合规和信息真实可信。

(3)医疗机构应定期向上级主管部门上报报废记录和相关报告,以保证透明度和监督。

四、责任与义务1. 医疗器械或卫生材料责任人员负责及时发现报废需求,并填写报废申请表。

2. 相关部门负责人负责审核报废申请,并及时进行审批。

3. 医疗机构应指定专人负责报废医疗器械及卫生材料的收集、处理和记录工作。

医疗器械报废管理规定

医疗器械报废管理规定

医疗器械报废管理规定一、总则1.1 目的为了加强对医疗器械的规范化管理,确保医疗器械在失效、损坏或者淘汰时能够得到妥善处理,防止医疗器械的再次使用对患者安全和公共卫生造成潜在风险,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规定。

1.2 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我国境内所有使用、维修、管理医疗器械的医疗机构、企业、个体工商户以及其他相关组织和个人。

1.3 术语和定义- 医疗器械:指直接或者间接用于人体的仪器、设备、器具、材料或者其他类似物品,包括其附属件或者配件。

- 报废:指因失效、损坏或者淘汰而不再适用于医疗器械的使用、维修、管理。

二、医疗器械的报废程序2.1 报废识别当医疗器械出现以下情况之一时,应立即停用并标识为报废:1. 医疗器械存在缺陷,可能导致患者伤害或者死亡;2. 医疗器械的主要部件损坏,无法正常工作;3. 医疗器械的精度或者性能降低,无法满足使用要求;4. 医疗器械因环境因素或者其他原因导致性能严重退化;5. 医疗器械超出规定的使用寿命或者使用期限。

2.2 报废审批1. 使用单位应当建立医疗器械报废审批制度,明确报废条件和程序;2. 报废审批应由使用单位负责人或者其授权的人员负责,并根据实际情况组织专业人员进行评估;3. 报废审批结果应当记录并存档备查。

2.3 报废处理1. 经审批确定报废的医疗器械,应进行明显的报废标识,并与正常使用的医疗器械分开存放;2. 使用单位应按照环保、卫生等相关法规和标准的要求,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的第三方机构进行废弃处理;3. 废弃处理过程应有详细记录,并留存处理机构的处理证明文件;4. 使用单位应当对报废处理过程进行监督,并确保医疗器械不再被误用。

三、医疗器械报废管理的要求3.1 报废管理制度使用单位应建立完善的医疗器械报废管理制度,明确报废的程序、责任人、处理方式等,并进行培训和宣传,确保相关人员了解并遵守规定。

3.2 记录和报告1. 使用单位应详细记录医疗器械的购买、使用、维修、报废等信息,并保证记录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可追溯性;2. 报废医疗器械的相关信息应按照监管部门的要求及时上报。

医疗器械报废处理与淘汰制度

医疗器械报废处理与淘汰制度

医疗器械报废处理与淘汰制度1. 背景与目的本规章制度旨在规范医疗器械的报废处理与淘汰流程,确保医院医疗器械的安全、有效、合理使用,提高医院的医疗质量和安全管理水平。

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全部医疗器械的报废处理与淘汰。

3. 定义•报废:指医院内的医疗器械因损坏、性能不符合规定、超出访用寿命或其他原因,不再具备正常使用功能和安全性的情况。

•淘汰:指医院内的医疗器械因技术落后、不适应医疗发展需求或其他原因,在性能和功能上已无法满足医疗需求。

4. 报废处理程序4.1 医疗器械报废申报4.1.1 使用单位(各科室或病区)在发现医疗器械存在报废情况时,应及时向医疗器械管理部门报告,并供应相关的报废申请单。

4.1.2 报废申请单内容应包含:医疗器械名称、型号、厂家、使用科室、报废原因、报废时间等信息。

4.2 报废审核与处理4.2.1 医疗器械管理部门收到报废申请单后,应依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审核。

4.2.2 审核结果可以是同意报废、退回申请、要求维护和修理或连续使用。

4.2.3 同意报废的医疗器械,应依照下一节的报废处理程序进行处理。

4.3 报废处理程序4.3.1 医疗器械管理部门依据报废的医疗器械情况,可以采取以下处理方式:•破坏处理:对于无法修复或无法安全处理的医疗器械,应采取破坏的方式进行处理,确保不再被使用。

•永久封存:对于某些有保存价值或可能用于教学、研究等用途的医疗器械,可以进行永久封存,确保其完整性和安全。

4.3.2 对于需要破坏处理的医疗器械,医院应订立相应的破坏处理方案,并组织专业人员进行操作。

破坏处理的记录应认真记载医疗器械的名称、型号、数量等信息。

4.3.3 对于需要封存的医疗器械,医院应建立封存台账,认真记载医疗器械的名称、型号、封存时间、封存地方等信息,并采取恰当的措施防止损坏或遗失。

5. 医疗器械淘汰程序5.1 淘汰申报5.1.1 使用单位(各科室或病区)在发现医疗器械存在淘汰情况时,应及时向医疗器械管理部门报告,并供应相关的淘汰申请单。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医疗器械及卫生材料报废制度
撰写人:___________
部门:___________
医疗器械及卫生材料报废制度
一、医疗器械及卫生材料采购的计划数量应遵循“适量滚动”的原则,采购数量严格控制在计划范围之内,做好预防产品积压、报废的防患工作。

二、库房管理人员填报《卫生材料采购计划表》时,应充分把握医院现行适用品种及用量趋势。

做好产品领用异动品种的分析报告,新材料入库达到半年期仍未领用的清退申报,更新产品时必须保障原产品用毕、等值置换、原则不作退库处理,不得报废。

三、经过盘点清库和实际了解,确需报废的医疗器械及卫生材料应符合以下标准:
(一)、自然损耗无法修复,如因保管不当应追究保管人责任。

(二)、人为损坏,当事者按相关规定赔偿后报废。

(三)、效期临近而无法退货、换货,并且到期未用完的。

(四)、在用产品,但有效期已过,追究保管员责任后报废。

(五)、以前用过,但现在根本未用且不能再用的。

四、医疗器械及卫生材料报废程序
(一)、使用科室库房和医院行政库房清理核对确认;
(二)、填《医疗器械及卫生材料报废审批表》交设备科核查;
第 2 页共 2 页
(三)、报相关院领导批准后报废;
(四)、设备科下帐核销。

五、报废医疗器械及卫生材料的残值处理所得归医院所有。

第 2 页共 2 页。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