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办税地点和事项调整的公告

合集下载

无锡市国家税务局

无锡市国家税务局

无锡市国家税务局、无锡市地方税务局A级纳税信用等级单位公告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管理试行办法》,经纳税人申请,无锡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共同评定,并向社会公示、征求有关部门意见,确定江苏省电力公司无锡供电公司等243家单位为无锡市A级纳税信用等级单位,现予公告。

无锡市A级纳税信用等级单位名单(排名不分先后)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江苏省电力公司无锡供电公司周志刚无锡市自来水总公司胡建晨华瑞制药有限公司张洪亮工装自控工程(无锡)有限公司池谷隆司无锡罗地亚精细化工有限公司 ZHU JI无锡华润燃气有限公司承志芳无锡华东重型机械有限公司翁耀根无锡市振太酒业有限公司冈田芳和无锡长新纺织有限公司李光明无锡双龙信息纸有限公司邓正栋无锡华润华晶微电子有限公司王国平无锡华达电机有限公司蔡星海无锡布勒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张瑞林无锡华润微电子有限公司朱金坤无锡八佰伴商贸中心有限公司陶庆荣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潘霄燕无锡市太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顾斌一汽解放汽车有限公司无锡柴油机分公司钱恒荣无锡一棉进出口有限公司章彦无锡华友发电设备有限公司杨震铨无锡透平叶片有限公司严奇无锡万迪铸造有限公司陈永明无锡万迪动力工程集团有限公司钱汉青无锡刘潭服装有限公司钱伯荣江苏北方湖光光电有限公司叶明华无锡市伟达五金交电公司方向明无锡市德凯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曹明芳无锡意黛喜家用电器有限公司GIUSEPPE GIACALONE无锡开源集团华胜机床有限公司刘小林无锡广电印务有限公司刘兆仁海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朱焕培无锡锡能锅炉有限公司许未兴无锡蠡湖叶轮制造有限公司王洪其无锡海特铝业有限公司周福海无锡四方集团友信桶业有限公司陆洪华无锡东马锅炉有限公司鲁建平无锡华玉铝业有限公司李玉一无锡河马消防器材集团有限公司贾建清无锡化工装备总厂曹洪海无锡雪桃集团有限公司钱竹云长濑精细化工(无锡)有限公司水谷继男无锡艾诺科技有限公司 ERIK WALTER FERNAND HENRT VERMEULEN 约克(无锡)空调冷冻设备有限公司孙永明无锡松下电池有限公司小黑秀祐航空电子(无锡)有限公司春日井浩金子农机(无锡)有限公司金子常雄无锡迈克彼恩机电有限公司金炳均无锡友联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王福军无锡联美兰达电子有限公司林瑞生富士胶片精细化学(无锡)有限公司米山惠久柯尼卡美能达商用科技(无锡)有限公司黑岩进一郎泛亚电子工业(无锡)有限公司林德丰欧瑞康纺织机械(无锡)有限公司马丁?施蒂尔格无锡华润安盛科技有限公司王国平无锡环宇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吴跃明无锡日立麦克赛尔有限公司勝田善春尼康光学仪器(中国)有限公司山川冬树洋马农机(中国)有限公司陆为农脱普日用化学品(中国)有限公司洪振辉爱克发(无锡)影像有限公司 ALBERT J.FOLLENS无锡阿尔卑斯电子有限公司白井省三爱普生拓优科梦水晶元器件(无锡)有限公司丸山三明敦扬科技(无锡)有限公司宋恭源无锡尚德太阳能电力有限公司施正荣索尼数字产品(无锡)有限公司 SHIGEKI ISHIZUKA阿斯利康制药有限公司 XUDONG YIN无锡宝井钢材加工配送有限公司 HAGIWARA SHINICHI 乐星产电(无锡)有限公司 KI JOON KIM无锡电装阪神汽车部件有限公司近藤哲生唐纳森(无锡)过滤器有限公司刘志强博世汽车柴油系统股份有限公司BOHLER KLAUS西姆莱斯石油管专用管制造有限公司朴龙华无锡美罗钢格板有限公司 Wong Kim Siong无锡市华通环保设备有限公司季根南无锡环宇电磁线有限公司陆炳兴无锡江南磁带有限公司尤小虎江苏新广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吴小平无锡兴达泡塑新材料有限公司华若中红豆集团有限公司周耀庭无锡吉兴汽车部件有限公司邱金沧无锡先进化药化工有限公司东田俊英展阳金属制品(无锡)有限公司孙佳钧江苏红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周海江无锡阿科力化工有限公司朱学军美尚(无锡)纺织品有限公司王迎燕健鼎(无锡)电子有限公司林修立无锡邦得机械有限公司周建兴无锡市南方电器制造有限公司蒋士英无锡锡州机械有限公司王本初无锡爱邦辐射技术有限公司张祥华无锡协达喷气织布有限责任公司陆协和无锡群力钢件有限公司毛群无锡惠联垃圾热电有限公司贺旭亮高佳太阳能(无锡)有限公司袁仲明无锡市顺天铁塔器材制造有限公司许建明无锡华生精密合金材料有限公司唐炎生江阴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陈靖丰江阴新华书店有限责任公司高达雷中船澄西船舶修造有限公司胡金根无锡百川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郑铁江江阴市长龄液压机具厂夏继发江苏省电力公司江阴市供电公司薛祥江阴市富仁高科有限公司黄志洪江阴市西城钢铁有限公司恽相才江苏华西村股份有限公司孙云丰江阴市华士金属材料制品厂吴协德江苏华士集团公司徐惠兴江阴利阳纺织有限公司殷凤才江阴市天华纱业有限公司周爱明江阴市创新气门嘴有限公司徐进良海澜集团有限公司周建平江苏阳光集团有限公司陈丽芬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陈丽芬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曹克波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胡品龙江阴市电工合金有限公司陈希康江苏瑰宝集团有限公司周云龙江阴市电力燃料有限公司沈玉初江阴市升辉热能有限公司包文辉江阴市康源印染有限公司夏志康无锡思泰帽业服饰有限公司杜立德江阴市华晓纺织有限公司薛国平江阴金环纱业有限公司许建农江阴岳亚窗饰有限公司潘韦达江阴市江海非织造布有限公司施建清江阴开益特种压缩机有限公司郁松宝江阴协统汽车附件有限公司钱德洪无锡市兆顺不锈中板有限公司杨兆顺江阴市兴达机械有限公司陈国庆瀚宇博德料技(江阴) 有限公司叶新锦江阴德玛斯特钻具有限公司郑银良无锡西城特种薄板有限公司徐文杰无锡西城特种船用板有限公司吴罗庚中国贝卡尔特钢帘线有限公司马克.凡登卡斯蒂江阴海达麦基嘉密封件有限公司钱胡寿江阴苏龙发电有限公司祝宗坤江苏利港电力有限公司徐仁杰无锡圣马塑业有限公司孙秉忠江阴三特空气处理设备有限公司陈玉南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任向东江阴市恒润法兰有限公司承立新江阴海达橡塑制品有限公司钱胡寿江苏泰富兴澄特殊钢有限公司李松兴江阴新联通包装复合材料有限公司六以方三垦力达电气(江阴)有限公司伊藤茂江阴比图特种纸板有限公司仰午正江阴法尔胜钢铁制品有限公司周江江阴新和桥化工有限公司廖有章海澜之家服饰股份有限公司周建平江阴博昌毛衫有限公司 CHIK PETER HO MING 江阴兴澄特种钢铁有限公司李松兴江苏双良空调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缪志强江苏双良锅炉有限公司缪敏达江苏双良停车设备有限公司马福林江苏怡达化工有限公司刘杏元江苏申龙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张健江苏中油兴能沥清有限公司张胜军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王新潮江苏申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马建忠江苏东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沈建平江苏雅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沈琦江苏通用环保设备集团有限公司张菊平无锡联合建材有限公司周龙江苏雷蒙化工科技有限公司周建安宜兴市大统华购物中心有限公司陈玉龙江苏钢友冶金机械轧辊有限公司庞全法无锡市宜刚耐火材料有限公司裴小罗宜兴市金鱼陶瓷有限公司葛渚中江苏全能机械设备有限公司钱盘华江苏省宜兴彩陶工艺厂葛伯初无锡市南方耐材有限公司路济民宜兴市新得利纺织有限公司喻芳菲宜兴市宜轻机械有限公司费听泉江苏富陶车辆部件有限公司沈锐华宜兴市晶科光学仪器有限公司欧仕明宜兴市太平洋集装箱配件有限公司何克中宜兴市江南药用化工厂庄建平江苏环宇电器有限公司王祖云江苏星驰环保有限公司周才华无锡科隆水处理设备有限公司蒋国良江苏东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许冬雷宜兴市光辉胶粘剂有限公司丁佰平宜兴市永加化工有限公司周永芳江苏申乾印务有限公司尹志勤宜兴市星宇医药化工有限公司刘建华无锡市神威耐火材料有限公司钱树昌江苏兴达文具集团有限公司宋仕良江苏中煤电缆集团有限公司储辉远东复合技术有限公司蒋锡培无锡市天兴净化空调设备有限公司潘建忠江苏华亚化纤有限公司郑旭东江苏中超电缆有限公司杨飞宜兴东方石油支撑剂有限公司许宏初江苏亨鑫科技有限公司崔根香宜兴港华燃气有限公司朱健颖江苏金山环保设备有限公司钱盘生宜兴协联热电有限公司陈如竹无锡红五星传媒有限公司许斌国联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华伟荣江苏锡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瑞其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王学祥广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支行许嘉炯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成忠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无锡分行孙庭楷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奚国光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杨凯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公司陈国忠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无锡中心支公司包加顺无锡中大房地产有限公司汤建良无锡市锡惠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施红春江苏景苑绿化建设有限公司盛耀东江苏天威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吴天威无锡广盈实业有限公司高定兴无锡市精工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胡树建无锡市申兴储运有限公司张诚无锡市兴旺大酒店有限公司唐国忠无锡中益国际商务酒店有限公司王平无锡市新区城市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钱士铭无锡市迅杰物流有限公司张玉珍无锡中外运报关有限公司苏士雄江苏中外运有限公司无锡分公司苏士雄无锡市民用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刘军无锡湖滨饭店有限公司朱晓霞无锡灵山实业有限公司吴国平无锡木棉花酒店有限公司吴丁无锡太湖苑置业有限公司荣智健无锡花园城广场大酒店有限公司君乐酒店罗嘉穗无锡花园城广场大酒店有限公司罗嘉穗无锡星洲工业园区开发有限公司沈雪芳无锡肯德基有限公司刘茂坤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阴支公司李德仁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江阴支行季永明江苏江阴港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陈乐中国农业银行江阴市支行唐国华江苏江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赵益江苏长博集团有限公司郭顺华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江阴分公司陆雄光宜兴市华源电力建设有限公司路真宜兴市公路客运有限公司张国贤宜兴市锅炉密封工程公司沈建忠华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裴仁年宜兴市君悦置业发展有限公司胡健无锡顺伟房产有限公司施世筑无锡市国家税务局无锡市地方税务局二○○八年八月二十八日。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31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部分税收规范性文件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31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部分税收规范性文件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31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部分税收规范性文件的公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税务总局•【公布日期】2018.06.15•【文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31号•【施行日期】2018.06.15•【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部分失效•【主题分类】法制工作正文本篇法规中关于修改《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纳税服务投诉管理办法>的公告》的相关规定已被《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27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纳税服务投诉管理办法>的公告》自2019年8月1日起废止。

本篇法规中关于修改《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耕地占用税管理规程(试行)〉的公告》的相关规定已被《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30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耕地占用税征收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自2019年9月1日起废止。

本篇法规中关于修改《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化建筑服务增值税简易计税方法备案事项的公告》的相关规定已被《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31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内旅客运输服务进项税抵扣等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自2019年10月1日起废止。

本篇法规中关于修改《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非居民纳税人享受税收协定待遇管理办法〉的公告》的相关规定已被《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35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非居民纳税人享受协定待遇管理办法〉的公告》自2020年1月1日起废止。

本篇法规中关于修改《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建立增值税失控发票快速反应机制的通知》的相关规定已被《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38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异常增值税扣税凭证管理等有关事项的公告》自2020年2月1日起废止。

本篇法规中关于修改《国家税务总局国家能源局关于落实煤炭资源税优惠政策若干事项的公告》的相关规定已被《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源税征收管理若干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4号)自2020年9月1日起废止。

本篇法规中关于修改《国家税务总局自然资源部关于落实资源税改革优惠政策若干事项的公告》的相关规定已被《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源税征收管理若干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4号)自2020年9月1日起废止。

无锡市国家税务局短信平台运行公告-

无锡市国家税务局短信平台运行公告-

无锡市国家税务局短信平台运行公告正文:---------------------------------------------------------------------------------------------------------------------------------------------------- 无锡市国家税务局短信平台运行公告尊敬的纳税人:为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方便征纳沟通,优化纳税服务,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开发了全省集中的短信平台,实现了对移动、电信、联通三类手机省内用户的全覆盖。

现阶段短信平台能够提供的短信服务有:一、涉税提醒服务:申报到期提醒、缴款到期提醒、申报成功提醒、涉税事项办结提醒、逾期申报催办、逾期税款催缴。

二、通知公告服务:税法宣传、涉税通知、涉税公告。

三、短信互动服务:发票信息查询、办税进度查询。

现无锡市国家税务局为您开通以上三类全部服务项目(注:2011年8月1日起先对市区三分局及宜兴市国税局所管辖的纳税人开通,2011年9月1日起在全市全面开通)。

其中:申报到期提醒、缴款到期提醒是在申报或缴税期限到期前一日,您尚未申报或缴税时发送的提醒短信。

申报成功提醒、涉税事项办结提醒是在申报等涉税事项完成或办结时发送的告知提醒。

以上四类提醒服务均默认发送给财务负责人。

逾期申报催办、逾期税款催缴是在您逾期仍未申报或缴税时发送的催办提醒,默认发送给法定代表人。

通知公告服务可以及时向您传递最新税收政策信息,政策解读预告及办税公告或通知等,默认发送给财务负责人。

互动查询服务,您可以按规定格式将要查询的信息发送到短信平台客服号123661510,短信平台会将查询结果自动回复给您。

其中:发票信息查询发送信息格式:FP#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开票方纳税人识别号;办税进度查询发送信息格式:BSJD#纳税人识别号#办税事项代码,其中“办税事项代码”为“一般纳税人认定”代码“ybnsr”,“发票资格认定”代码“fpzg”,“发票用量或限额调整”代码“fptz”,“退税”代码“ts”。

{行政管理套表}无锡市地方税务局涉税行政审批事项分类表

{行政管理套表}无锡市地方税务局涉税行政审批事项分类表
即办
176
持《再就业优惠证》、从事个体经营的(除建筑业、娱乐业以及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广告业、房屋中介、桑拿、按摩、网吧、氧吧外)的人员取得的收入
即办
177
纳入全国试点范围的非营利性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再担保机构从事担保业务取得的收入
即办
178
企业、行政事业单位出售按房改成本价、标准价的住房取得的收入
即办
84
小型微利企业
即办
85
高新技术企业税率优惠
即办
86
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
即办
87
安置残疾人员及国家鼓励安置的
其他就业人员所支付的工资
加计扣除
即办
88
创业投资企业抵扣应纳税所得额
即办
89
固定资产缩短折旧年限或加速折旧
即办
90
综合利用资源生产产品取得的收入,减按90%计入收入总额
铁通公司通信服务
即办
138
邮政普遍服务和特殊服务
即办
139
科普门票
即办
140
职业学校设立的企业
即办
141
进修班、培训班收入
即办
142
住房租赁收入
即办
143
军队空余房产租赁收入
即办
144
土地使用权转让
即办
145
农村、农场土地承包金
即办
146
个人转让著作权
即办
147
个人销售购买超过5年的普通住房
即办
148
即办
168
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除建筑业、娱乐业以及广告业、桑拿、按摩、网吧、氧吧外)取得的收入

无锡市国家税务局进出口税收管理处关于我市出口企业增值税纳税申报和出口退(免)税申报有关事项的通知

无锡市国家税务局进出口税收管理处关于我市出口企业增值税纳税申报和出口退(免)税申报有关事项的通知

无锡市国家税务局进出口税收管理处关于我市出口企业增值税纳税申报和出口退(免)税申报有关事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无锡市国家税务局•【公布日期】2012.08.01•【字号】•【施行日期】2012.08.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增值税,税收征管,关税正文无锡市国家税务局进出口税收管理处关于我市出口企业增值税纳税申报和出口退(免)税申报有关事项的通知各出口企业:根据《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39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管理办法》的公告》(总局公告2012年第24号)相关要求及省局的统一部署,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一般纳税人的生产型出口企业,进行所属期201207期及以后的增值税纳税申报时,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三)免、抵、退办法出口货物销售额”,不再包含来料加工免税明细数据和进料加工深加工结转等免税销售额。

二、一般纳税人的生产型出口企业,来料加工免税明细数据、进料加工深加工结转、符合条件可免税出口货物数据等在退免税申报系统中录入明细后,应汇总合并填报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第九栏“其中:免税货物销售额”和第十栏“免税劳务销售额”。

三、一般纳税人出口企业,对按规定需视同内销征税的出口货物和劳务应在退免税申报系统中录入明细数据,将视同内销征税相关数据汇总合并后分别填报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第二栏“其中:应税货物销售额”、第三栏“应税劳务销售额”、第十一栏“销项税额”。

四、小规模纳税人出口企业,对出口免税货物的相关数据可汇总填报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小规模纳税人)”的“出口免税货物销售额”,对按规定视同内销征税的出口货物和劳务应汇总合并填报在“应征增值税货物及劳务不含税销售额”、“本期应纳税额”栏次。

五、出口货物退(免)税申报系统和升级版本均已放在省局FTP服务器和南京擎天公司网站,请各企业下载、安装和升级。

无锡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无锡市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分成及结算办法》的通知

无锡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无锡市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分成及结算办法》的通知

无锡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无锡市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分成及结算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无锡市财政局•【公布日期】2006.07.26•【字号】锡财综[2006]26号•【施行日期】2006.07.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财政其他规定正文无锡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无锡市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分成及结算办法》的通知(锡财综[2006]26号)各市(县)区财政局,市各有关单位:为了切实规范和加强非税收入分成管理,根据《市政府批转市财政局等部门关于深化无锡市市级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的通知》(锡政发[2006]176号)规定,市财政局对全市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以下简称收费和基金)分成比例及结算办法进行了清理调整并重新明确。

现将《无锡市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分成及结算办法》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全市收费和基金的分成与结算,一律按本通知规定执行,此前关于收费和基金分成及结算办法的规定一律废止。

二、今后,凡涉及上下级分成的收费和基金收入,按照就地缴款、分级划解、及时结算的原则,由当地财政部门定期划解、结算,不得拖延、滞压、隐瞒、截留。

执收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将收费和基金收入直接缴付上级执收单位或拨付下级执收单位。

除财政部、省财政厅明文规定就地入库划缴中央财政、省级财政外,其余应先汇缴至市级非税收入财政专户,由市财政局划缴上级财政部门。

三、根据分级财政管理体制,凡涉及中央和地方分成的收费和基金收入,其分成比例应当由国务院或财政部规定;凡涉及省与市、县分成的收费和基金收入,其分成比例由省人民政府或省财政厅规定;凡涉及市与县、区分成的收费和基金收入,其分成比例由市人民政府或市财政局规定;凡涉及部门、单位之间分成的收费和基金收入,其分成比例由市财政局规定。

今后,未经国务院或省、市人民政府及其财政部门批准,各级、各部门和单位不得擅自对收费和基金收入实行分成,也不得集中下级部门、单位的收费和基金收入。

季度预缴企业所得税时,如何申报权益法核算确认的投资收益

季度预缴企业所得税时,如何申报权益法核算确认的投资收益

季度预缴企业所得税时,如何申报权益法核算确认的投资收益一、会计处理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的有关规定,持有长期股权投资期间,应当分别采用成本法或者权益法核算。

资产负债表日,企业应当按照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利润(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计算)中企业享有的份额,借记“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贷记“投资收益”科目。

二、税务处理《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第(四)项所称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是指企业因权益性投资从被投资方取得的收入。

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按照被投资方作出利润分配决定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因此,在被投资方未作出利润分配前,采用权益法确认投资收益的投资方确认的“投资收益”不属于税务上的法定收入,属于暂时性差异,需要纳税调整。

简而言之,权益法核算下的投资收益属于税会差异,应该调整。

但是,预缴企业所得税时候,权益法核算下的投资收益在申报表上没有地方调整。

“免税收入、减计收入、加计扣除”这一栏,很多人觉得可以填“权益法核算下的投资收益”,但是实际上也不属于。

很多人理解错误,填写到一般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免征增值税栏次,其实这个栏次并非针对权益法下投资性收益的暂时性调整,而是针对实际收到股息红利的免税收入。

所得减免和弥补以前亏损,自然也不包括这一调整。

因此,预缴申报表中,没有“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收益”的调整栏目,那么,自然不能调整,被投资方的亏损,投资方也不需要调增,被投资方的盈利,投资方也不需要调减,如实填写,待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再调整。

事实就是这样,但是,若的确因为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收益导致投资方季度预缴的金额太大,因为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收益确实并没有现金流入,就是会计核算的收益,有些企业确实负担不起。

例如,江苏省无锡市某企业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及权益法确认的投资收益在季度所得税申报时,先预缴企业所得税,待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调整后企业该操作造成企业经营资金被大额占用高达数亿元,同时大额退税也对正常税收数据分析产生干扰。

诚信纳税承诺书

诚信纳税承诺书

诚信纳税承诺书诚信纳税承诺书1各位领导、同志们:依法纳税是每一个企业和公民应尽的义务,本纳税人郑重承诺:一、自觉遵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的竞争规则,坚持守法经营,保证企业在法制建设的良好空间内健康有序发展;严格遵守企业财会制度、会计准则、真实准确核算企业经营成果,依法履行纳税义务,保证依法诚信纳税。

二、认真学习并严格遵守税收法律、法规及政策,按时参加税法通报会,主动通过税务机关提供的各种渠道了解税收动态和税法知识,按时进行纳税申报,及时足额缴纳税款,不偷税,不逃税,不骗税,不抗税,做依法诚信纳税的带头人。

三、发挥协护税作用,积极参加税法义务宣传活动,主动配合税务机关维护税收秩序,坚决抵制偷税逃税行为,积极检举税收违法行为,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共同创造良好的税收环境。

四、认真履行代扣代缴义务,做好企业员工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明细申报工作,自觉遵守并督促纳税人自行纳税申报。

五、依法接受和积极协助税务机关监督检查,主动接受社会各界对我们依法纳税情况的监督。

六、协助搞好廉政建设,配合国税干部认真执行,不邀请国税干部参加旅游、不宴请国税干部、不向国税干部赠送礼金、礼券等有价证券。

七、积极献计献策,关心国税建设。

对国税机关如何提高业务素质,培养过硬作风,增强服务技能,廉洁自律执法等情况,提出好的意见、建议。

冰雪消融,芳草又绿。

伴随着春天的脚步,尧都区的经济发展呈现出勃勃生机。

让我们广大纳税人携手并肩,依法诚信纳税,为构建和,为美好明天做出应有的贡献!承诺人:联系电话:所在单位:日期:诚信纳税承诺书2淮安区国家税务局:兹委托(身份证件号:)到国税机关办理 (纳税人名称)各项税务事项。

委托人和代理人承诺严格遵守有关税收法律法规。

委托人(公章)代理人签名:法定代表人:联系方式:年月日备注:本委托事项发生变更的,委托人应及时到国税机关办理变更手续。

委托人未及时变更登记信息的,代理人从事委托税务事项所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由委托人承担。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