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单位预算管理规定
行政事业单位预算管理制度

行政事业单位预算管理制度一、总则为加强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和预算控制,保障资金的有效使用,提高资金利用效率,特制订本制度。
二、预算编制1. 本单位的预算编制工作由财务部门负责,各部门按照财务部门的指导,提供相关资料和数据。
2. 预算编制应结合单位的发展规划和实际情况,科学制定预算数额和支出计划。
3. 预算编制应遵循合理、科学、严格的原则,确保经费分配合理公正。
4. 预算编制应按照年度进行,预算报告应在上一财年结束后的两个月内完成。
三、预算执行1. 预算执行由各部门负责,财务部门提供必要的支持和监督。
2. 预算执行应按照预算计划进行,不得擅自增加或减少预算支出。
3. 预算执行时遇到特殊情况,需要调整预算支出时,需经过财务部门的认可。
4. 预算执行要及时、精确地记录各项支出,确保资金使用的合理性。
5. 预算执行过程中,如有超支或闲置的情况发生,需及时报告并纠正。
四、预算监督1. 预算监督由单位财务部门负责,对各部门的预算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2. 预算监督应及时、全面,发现问题要及时报告并提出解决方案。
3. 预算监督要注重效果,及时发现和纠正不正常的支出情况。
4. 预算监督要贯穿于预算编制、执行和决算的全过程。
五、预算调整1. 预算调整需经过合法程序,应当提供充分的理由和依据。
2. 预算调整需经过相关部门的评估和审核,确保合理和符合实际需要。
3. 预算调整应及时、有效,确保单位的正常运转和发展。
六、预算决算1. 预算决算由财务部门负责,各部门提供必要的支持和数据。
2. 预算决算应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对预算执行的情况进行梳理和总结。
3. 预算决算报告应按时提交,报告内容应真实、准确反映单位的财务状况。
4. 预算决算报告需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核和批准,确保决算结果的可信度和科学性。
七、附则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正式实施,如有需要,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修改。
财政部关于印发《行政单位预算管理的若干规定》的通知

财政部关于印发《行政单位预算管理的若干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财政部•【公布日期】1997.03.28•【文号】财文字[1997]29号•【施行日期】1997.03.28•【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预算、决算正文财政部关于印发《行政单位预算管理的若干规定》的通知(1997年3月28日财文字[1997]29号)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安全部、司法部、国家保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根据国务院有关规定,为进一步加强行政单位预算(财务收支计划)管理,我们制定了《行政单位预算管理的若干规定》,现印发给你们。
请遵照执行。
附件:行政单位预算管理的若干规定附件:行政单位预算管理的若干规定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的决定》(国发[1996]29号)的有关精神,结合行政单位的实际情况,现就行政单位预算(财务收支计划)管理问题作出如下规定:一、行政单位预算(财务收支计划)编制1.行政单位应按照财政部门规定的编制要求、程序、预算报表格式(见附表)编制年度预算(包括预算说明),并按规定的报送时间经主管部门审核汇总后报同级财政部门(一级预算单位直接报送财政部门)。
同时,单位要按财政部财综字[1997]8号文件的规定填报预算外资金(如行政性收费、基金等)收支计划。
2.行政单位预算由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组成。
收入预算包括财政拨款收入、由财政专户拨付的预算外资金收入以及经财政部门核定由单位留用的预算外资金收入和其他收入等项内容;支出预算包括经常性支出、专项支出和自筹基本建设支出等项内容,经常性支出包括:基本工资、补助工资、其他工资、职工福利费、社会保障费、公务费、设备购置费、修缮费、业务费和其他支出等项目,专项支出按支出用途分别编列到有关项目。
自筹基本建设支出,即行政单位经批准用财政拨款收入以外的资金安排自筹基本建设发生的支出,行政单位自筹资金安排基本建设,应先落实资金来源,并按审批权限,报经有关部门列入基本建设计划。
行政事业单位预算管理制度

行政事业单位预算管理制度一、概述行政事业单位预算管理制度是指为了加强对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确保国家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和透明度而制定的一套管理规定。
本文将从预算编制、预算执行、预算监督和预算评审四个方面进行论述。
二、预算编制1. 定期编制预算:行政事业单位应根据上级部门的规定,按照年度进行预算编制,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报送上级审核和批准。
2. 预算编制的原则:严格按照预算编制的程序和方法,确保预算的科学性和可行性。
3. 预算编制的内容:预算编制需要包括单位的经济责任制、经济效益和经济指标等内容,以保证预算的全面性和准确性。
三、预算执行1. 预算执行的程序:行政事业单位应按照预算编制的内容和指标,逐项执行,并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执行情况。
2. 预算执行的原则:严格按照预算的用途和额度执行,杜绝挪用、私分和乱用国家资金。
3. 预算执行的监督:上级部门对下级单位的预算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并对违规行为进行追责和处罚。
四、预算监督1. 内部监督:行政事业单位内部应设立监督机构,负责对预算的合规性和有效性进行监督,并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
2. 外部监督:社会各界、媒体、审计机关等应对行政事业单位的预算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确保国家资金的合理使用和防止腐败行为的发生。
3. 监督结果的报告与公示:行政事业单位应将预算执行情况及其监督结果及时公示,接受社会的监督和评价。
五、预算评审1. 预算评审的机构:行政事业单位应建立预算评审机构,负责对预算编制和执行情况进行评审,并提出改进建议。
2. 预算评审的内容:预算评审主要围绕预算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合规性进行,评估预算的质量和实施效果。
3. 预算评审的结果利用:行政事业单位应根据预算评审的结果,及时改进和优化预算的编制和执行方式,提高预算管理的水平和效果。
六、结论行政事业单位预算管理制度的健全与完善,对于有效保障国家资金的使用、提高财务管理的规范性和透明度具有重要意义。
在实践中,必须严格遵守预算编制、预算执行、预算监督和预算评审等方面的规定,确保预算管理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为行政事业单位的发展提供坚实的财务基础。
行政单位预决算管理法规

行政单位预决算管理法规第一条为加强行政单位的财务管理,规范预决算制度,提高预算执行效率,保障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法。
第二条本法适用于行政单位的预决算管理,包括中央和地方行政单位。
第二章预算草案的编制和审议第三条行政单位在编制预算草案时,应当根据机关、事业单位的具体情况,遵循预算编制原则,分类明确划分,科学合理确定预算项目。
第四条预算草案编制应当明确预算收入和预算支出的来源、用途,科学合理确定预算数额。
第五条预算草案的审议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充分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形成科学合理的预算方案。
第三章预算的执行和监督第六条预算执行时,行政单位应当严格按照预算方案执行,不得超支或挪用预算资金。
第七条预算执行期间,行政单位应当定期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汇报,并及时进行调整和补充。
第八条行政单位应当建立健全预算监督制度,加强对预算执行情况的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预算执行中的问题。
第四章预决算结果的报告和审核第九条行政单位应当按照规定时间提交年度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并经过审计机关的审核。
第十条预算执行结果应当按照规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十一条行政单位违反本法规定,私自挪用预算资金,超支等行为,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十二条本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三条本法解释权归行政单位所在地财政部门所有。
注:本文档为虚构,仅供参考。
以上是《行政单位预决算管理法规》的内容,该法规旨在规范行政单位的预决算管理,以提高财务管理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益。
本法共分为六章,分别为总则、预算草案的编制和审议、预算的执行和监督、预决算结果的报告和审核、法律责任以及附则。
在编制预算草案时,行政单位应根据具体情况,遵循预算编制原则,并科学合理确定预算项目。
预算草案的审议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形成科学合理的预算方案。
预算的执行阶段,行政单位应严格遵循预算方案,不得超支或挪用预算资金。
行政事业单位预算管理制度

行政事业单位预算管理制度是为了加强对行政事业单位预算的管理和控制,保障财政资源的有效利用,同时确保行政事业单位按照财政法规和相关规定开展工作。
本文将详细介绍行政事业单位预算管理制度。
一、行政事业单位预算编制行政事业单位预算编制是指根据行政事业单位的职能任务、经济发展需求、财务状况等因素,制定行政事业单位的年度预算。
预算编制应充分尊重行政事业单位的自主权,确保其合理运行。
行政事业单位预算编制的基本流程包括收集预算编制信息、编制预算草案、审核预算草案、公开征求意见、确定预算方案和报批预算方案等环节。
预算编制过程中应充分参与行政事业单位内部各相关部门,形成多方参与、合力编制的预算方案。
二、行政事业单位预算执行行政事业单位预算执行是指按照预算方案开展预算执行活动。
预算执行应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和财政法规进行,确保预算的合理有效执行。
行政事业单位预算执行的主要内容包括资金拨付、支出管理、资金监管和绩效管理等方面。
行政事业单位应按照预算方案及时履行资金拨付义务,确保资金按照预算安排使用。
支出管理应严格遵守财政纪律,做到预算内开支,杜绝超支现象的发生。
资金监管要加强对预算资金的监督和管理,确保资金的合规、透明和有效使用。
绩效管理要按照目标、任务和绩效指标,对行政事业单位的预算执行情况进行评价和考核。
三、行政事业单位预算监督行政事业单位预算监督是指对行政事业单位的预算编制和预算执行进行的监督活动。
预算监督应既保证行政事业单位的自主权,又防止预算的滥用和浪费。
行政事业单位预算监督的主要方式包括内部监督、财政部门监督和社会监督等。
内部监督是指行政事业单位内部对预算编制和预算执行的监督活动,通过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体系,确保预算的合理有效使用。
财政部门监督是指财政部门对行政事业单位预算的监督活动,包括对预算方案的审核、对预算执行的监督和检查等。
社会监督是指社会各界对行政事业单位预算编制和预算执行的监督活动,通过舆论监督、公众参与等方式,提高预算管理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行政事业单位财务预算管理制度「最新」

行政事业单位财务预算管理制度「最新」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预算管理,提高财务预算决策的科学性、规范性和透明度,保障财政资金的合理使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行政事业单位及其下属各级单位。
第三条定义2.预算编制:指行政事业单位根据工作需要,按照一定的程序和方法,对财务预算进行编制和核算。
3.预算执行:指行政事业单位按照预算制定的收支计划进行资金的使用和管理。
4.预算监督:指各级财务部门对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预算编制、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第四条基本原则1.科学性原则:财务预算编制和执行应当科学合理,符合实际需要和财务管理的规则。
2.规范性原则:财务预算编制和执行应当遵守财政法规和相关业务规定。
3.透明度原则:财务预算编制和执行应当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监督。
第五条责任分工1.行政机关负责行政事业单位财务预算的编制和执行,财务部门负责具体的预算编制和执行工作。
2.行政机关及其下属单位应当配备专门的财务人员,负责财务预算管理工作。
第二章财务预算编制第六条财务预算的编制程序1.行政事业单位应当根据年度工作任务和财务需要,制定年度财务预算计划。
2.财务部门根据年度财务预算计划,组织编制财务预算。
3.财务预算编制应当充分听取相关部门和人员的意见和建议。
第七条财务预算的编制内容1.财务预算应当包括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两部分。
3.支出预算应当详细列明各项支出的用途和金额。
4.财务预算应当合理安排资金的使用,保证主要支出项目的资金需求。
第八条财务预算的核算1.财务部门应当对财务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定期核算,确保支出与收入的平衡。
2.财务预算执行的超额支出应当及时进行调整和核算。
第三章财务预算执行第九条资金支出原则1.资金支出应当按照财务预算编制的用途进行,不得挪作他用。
2.资金支出应当按照相关财务程序进行,确保合规性和审计的可行性。
第十条资金使用管理1.资金使用应当按照相关管理制度进行,确保公款不被侵占和滥用。
行政单位内部控制预算业务管理制度

行政单位内部掌控预算业务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行政单位内部掌控预算业务管理,保障财务管理的合法性、规范性和有效性,订立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行政单位的各级部门、各个岗位的工作人员。
第二章预算编制和审核第三条预算编制应符合国家和上级行政单位的规定,确保预算的合理性、科学性和可行性,遵从实事求是的原则。
第四条预算编制应充分考虑单位的经营需求和发展方向,合理调配资源,确保项目的优先级和紧要性与单位的战略目标相全都。
第五条预算审核应由财务部门负责,并依照预算编制程序进行,对预算的合理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查。
第六条预算编制和审核应及时完成,确保财务决策的科学性和规范性。
第三章支出管理第七条行政单位的支出应符合预算的布置和授权,严禁超出预算进行支出。
第八条支出申请应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批,并在预算掌控系统中记录和核准,确保支出的合理性和合规性。
第九条支出过程中应重视绩效评价和效益分析,确保资金的有效利用和优化配置。
第十条若发生预算超支的情况,责任部门要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并订立合理的增补预算方案,确保预算的合规性和稳定性。
第四章收入管理第十一条行政单位的收入应依法纳入财政预算,做到收支匹配和结余合理。
第十二条收入核算应严格依照财务制度的要求,确保资金的准确计量和统计。
第十三条各个岗位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财务纪律,确保收入的全面及时、准确上缴,并做好相应的记账和凭证工作。
第十四条监督部门对行政单位的收入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和核对,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追究责任。
第五章财务核算和报告第十五条行政单位应依照国家和上级行政单位的要求,及时进行财务核算,并形成相应的财务报告。
第十六条财务核算应严格依照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确保财务信息的准确和可靠。
第十七条财务报告应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内容,以及其他需要的附注和解释。
第十八条财务报告应及时提交给上级主管部门,并公开发布,确保信息的透亮和公正。
第六章内部掌控和风险管理第十九条行政单位应建立健全内部掌控制度,包含财务管理、人员管理、制度管理等各个方面,确保管理层对风险的识别和评估本领。
行政事业单位预算管理制度(6篇)

行政事业单位预算管理制度为切实加强财政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工资正常发放、机构正常运转和各项社会事业有序发展,推进财政资金管理机制创新和完善非税收入管理,____年财政部门在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县级行政事业单位预算收支管理体制的基础上,结合各项财____革,继续对县级行政事业单位实行预算收支及经费实行包干管理。
其具体管理办法如下:一、经费包干原则结合当前财____革和各预算单位的实际情况,对各项经费和非税收入在预算收支管理中坚持以下原则:1、坚持经费管理同人员编制管理相结合,严格按照人事审核、财政把关后的单位工资表进行人员工资的财政统发和包干单位日常公用经费的原则。
2、坚持预算内与非税收入收支脱钩,各单位的各项非税收入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的原则。
3、按照突出重点,压缩一般的要求,坚持财政保工资发放、保机构运转、保社会稳定、保重点支出的原则。
4、坚持对事业单位实行定额(项)补助或差额管理,并按机构改革的要求,积极探索对部分事业单位实行企业化管理,并逐步推向市场的原则。
5、坚持包干经费按月和按进度拨付,超支自补,节余留用的原则。
二、预算内经费核拨内容预算内经费由工资福利支出(原人员经费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原日常公用经费和业务经费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专项经费支出等组成,具体分项核拨内容如下:(一)工资福利支出的核拨内容包括。
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伙食费、伙食补助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的核拨内容包括。
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交通费、差旅费、出国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招待费、专用材料费、装备购置费、工程建设费、作战费、军用油料费、军队其他运行维护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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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单位预算管理规定 Document number【980KGB-6898YT-769T8CB-246UT-18GG08】
执行单位预算的行政单位的财务管理体制,确定行政单位同国家财政的预算拨款、缴款关系,它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行政单位同其他各方面的财务关系。
内容财政部门对行政单位实行收支统一管理,定额、定项拨款,超支不补,结余留用的管理办法。
具体的内容:(1)行政单位的收支实行统一管理。
单位的各项收入和支出应当全部纳入单位预算统一管理,统筹安排使用。
预算外资金收入和其他收入应当首先用于弥补经常性支出不足和必要的专项支出。
(2)实行定额、定项拨款。
定额是指行政单位根据年度工作计划和收支增减因素,提出的收支数的额度。
定项是指拨款项目的具体用途应由单位先提出收支概算,逐级汇总报送同级财政部门,财政部门参照单位提出的收支概算,审核分配单位预算指标。
(3)超支不补,结余留用。
各行政单位在完成业务活动的情况下,如果拨入的经费有结余,结余可留归单位继续使用;如果拨入的经费不足以弥补支出,超出部分,财政不再拨款,由单位用以前年度的结余弥补。
历史发展行政单位过去作为单位预算的一个组成部分,同没有事业收入的事业单位一起实行全额预算制的管理办法。
全额预算制事业行政单位的全部经费支出由国家预算拨款供应资金,如有零星杂项收入则上缴国家预算,其收支全部纳入国家预算。
全额预算制主要有两种形式:(1)预算供给制。
是国家核定各单位的预算,各单位可以在预算总额范围内安排使用,所有预算内的收入一律上缴财政,年终如有结余,全部上缴预算。
(2)预算包干制。
是国家每年根据各单位事业行政业务活动的多少,对单位预算的全额或部分项目,核定预算包干定额,实行包干使用。
各单位在完成事业计划的行政任务的情况下,对包干部分的经费,年终如有结余,可作为经费包干部分的经费,年终如有结余,可作为经费包干结余留归本单位继续使用,如有超支,财政不补。
在建立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后,要求政企分离,行政单位主要执行政府的管理职能,而事业单位应进入市场,并需要完成两个过渡。
在这种情况下,行政单位与事业单位的经济性质全然不同,因此,在《行政单位财务规则》中明确规定了行政单位的预算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