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工业大学研究生住宿管理规定-合肥工业大学经济学院
非企业单位宿舍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非企业单位宿舍管理,提高宿舍管理水平,保障宿舍安全、卫生、舒适,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的职工宿舍、实习生宿舍等。
第三条本制度由单位后勤管理部门负责解释和实施。
第二章宿舍分配与入住第四条宿舍分配原则:1. 按照单位相关规定,结合职工岗位、工作性质、工作时间等因素,合理分配宿舍。
2. 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宿舍分配的透明度。
3. 优先考虑单身职工、外地职工、住房困难的职工。
第五条宿舍入住流程:1. 申请人填写《宿舍申请表》,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2. 后勤管理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者予以分配宿舍。
3. 申请人领取宿舍钥匙,办理入住手续。
第三章宿舍管理第六条宿舍内禁止以下行为:1. 携带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进入宿舍。
2. 在宿舍内进行赌博、酗酒、吸毒等违法活动。
3. 在宿舍内饲养宠物。
4. 随意损坏宿舍设施。
5. 在宿舍内大声喧哗、影响他人休息。
第七条宿舍卫生管理:1. 住户应保持宿舍内清洁、整齐,定期进行打扫。
2. 每周进行一次大扫除,保持宿舍环境整洁。
3. 定期进行蚊虫防治,确保宿舍无蚊虫、老鼠等害虫。
第八条宿舍用电管理:1. 住户应合理使用电力,严禁私拉乱接电线。
2. 严禁在宿舍内使用大功率电器,如电炉、热得快等。
3. 发现电器故障,应及时报修,不得自行处理。
第四章宿舍退房第九条住户因工作调动、离职、退休等原因需退房时,应提前一个月向后勤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第十条退房时,住户应遵守以下规定:1. 将宿舍内物品清理干净,不得遗留垃圾。
2. 检查宿舍设施设备,如有损坏,应及时修复或赔偿。
3. 退还宿舍钥匙,办理退房手续。
第五章奖惩第十一条对遵守本制度、维护宿舍秩序、爱护宿舍设施设备的住户,单位给予表扬或奖励。
第十二条对违反本制度、扰乱宿舍秩序、损坏宿舍设施设备的住户,单位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予以处罚。
研究生培养办公室-合肥工业大学经济学院2015年金融硕士

合肥工业大学经济学院 2015年金融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1. 所属学院:经济学院学科、专业代码:金融专硕 025100 获得授权时间:20142.学科、专业简介金融硕士专业学位教育作为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一种类别,是金融学在应用上的延伸,具有实践性、职业性和综合性等特点。
它涉及微观、中观与宏观领域,理论研究与政策研究并重,政府、行业、企业与个人层面相结合。
合肥工业大学金融硕士专业学位教育主要包括公司金融、资本市场、国际金融方向等。
合肥工业大学金融硕士专业学位教育课程设置既包括专业基础学位课,如金融理论与政策、公司金融、投资学、财务报表分析等,也包括金融机构与市场、高级微观经济学、高级宏观经济学、高级计量经济学、行为金融学、金融数据分析等专业课,又包括金融衍生工具、网络金融实务与案例、国际投资实务与案例、大数据专题及案例研究等独具本方向特色的选修课。
3. 培养目标本专业旨在培养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严谨求实的科学态度和创新意识,具备扎实的经济学理论基础和较高的专业素养,能够很好把握本学科理论前沿,综合运用现代金融计量分析手段解决金融业理论问题与实践问题,具备理论联系实际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德、智、体全面发展,并能胜任金融管理及实际操作工作的高层次金融应用型人才。
4. 主要研究方向(1)公司金融(2)资本市场(3)国际金融5. 学制及学分采用全日制学习方式,学制为3年。
专业型研究生的课程总学分不少于37学分,其中,必修课不少于17学分,选修课不少于16学分,专业实习4学分。
6.课程地图7.课程关系图8.实践能力标准实践教学是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理论教学的继续、深化和扩展,是培养研究生理论联系实际、提高研究生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的重要途径和必备环节。
硕士研究生的社会实践活动以理论联系实际为目的,进行课堂模拟、市场调查、金融企业实习和校外教学实践。
根据专业型硕士研究生的特性,加强学生金融业职业能力和多种技能的综合应用能力的培养,在“双师制”下,硕士生要积极参与课题研究和社会实践锻炼。
学校学生宿舍管理规定

学校学生宿舍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生住宿管理,优化学校育人环境,维护学生正常的学习生活秩序,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等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住宿学生应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养成良好的学习生活习惯,体现良好的道德精神风貌。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在我校鼓楼校区和仙林校区学生宿舍内住宿的所有学生,包括我校统招的学生和在我校短期进修培训、访学交流等其他学员。
第二章管理部门及职责第四条学校资产管理处负责学生宿舍的总体规划和测算;负责学生宿舍的调整分配和家具设施的配置;负责建设学生宿舍管理平台,推进学生宿舍管理规范化、科学化、信息化;负责协调相关部门对学生宿舍进行统筹管理。
第五条学校本科生院、研究生院负责提供年度招生计划、年度全日制统招生录取名单、全日制学生学籍变动情况以及毕业生名单,作为学生宿舍调整分配的依据。
第六条学校党委学工部、党委研工部及各院系负责住宿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和行为规范教育,指导和督促住宿学生遵守校纪校规,养成良好的学习生活习惯和安全防范意识。
第七条学校物业管理部门负责鼓楼校区和仙林校区学生宿舍的安全、保洁、零修等日常管理和服务,维护学生宿舍正常的生活秩序。
第八条学校保卫处负责学生宿舍区的安全防范和管理工作;负责学生宿舍楼宇消防安防设施的维护和更换;负责督导物业管理部门做好学生宿舍防火防盗的宣传和管理工作。
第九条学校基本建设处负责学生宿舍楼宇的规划建设、修缮改造及相关设施的维护保养工作。
第十条学校财务处负责按资产管理处提供的学生住宿信息和物价部门核定的学生住宿收费标准收取学生住宿费,并提供住宿费凭据。
第十一条学生申请住宿必须经学校资产管理处批准,其他任何单位或个人无权分配学校学生宿舍床位。
对于未按规定手续擅自分配床位或将床位分配给不符合住宿条件人员的工作人员,学校将按有关规定进行问责。
第三章住宿、调宿与退宿第十二条原则上,学校仅为统招的学生安排住宿。
合肥工业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修订)

合肥工业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修订)合肥工业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正常的研究生教学秩序,不断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加强研究生学籍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第21号令),并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按照国家招生政策和规定录取的接受学历教育的普通全日制研究生,其他接受非学历教育的研究生参照执行。
第二章权利和义务第三条研究生在校期间依法享有下列权利:1、参加学校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各项活动,使用学校提供的教育教学资源;2、参加社会服务、勤工助学,在校内组织、参加学生团体及文艺体育等活动;3、申请奖学金、助学金及助学贷款;4、在思想品德、学业成绩等方面获得公正评价,完成学校规定学业后获得相应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5、对学校给予的处分或处理有异议,向学校、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诉;对学校、教职员工侵犯其人身权利、财产等合法权益,提出申诉或依法提起诉讼;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四条研究生在校期间依法履行下列义务:1、遵守宪法、法律、法规;2、遵守学校规章制度;3、努力学习,在规定年限内完成学业;4、按规定缴纳学费及有关费用,履行获得奖学金及助学金的相应义务;5、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6、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三章入学与注册第五条学籍注册是学校对研究生在校学习资格的认定,是对学籍有效性的一种认可。
凡经我校录取的全日制研究生必须根据学校规定的期限办理学生注册手续,学籍注册每学期一次。
第六条研究生新生必须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
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必须事先向研究生培养处办理请假手续,经批准后方可暂缓办理入学手续。
请假一般不得超过两周。
第七条研究生入学三个月内,学校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每个研究生的政治、业务、健康状况等进行一次复查,复查合格并符合注册条件的,予以注册,取得学籍。
合肥工业大学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研究生培养办公室

合肥工业大学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总体框架及要求一、授权领域名称、代码及授权时间授权领域名称:地质工程代码:085217 授权时间:2003。
二、领域简介地质工程学科属于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一级学科,授予工学硕士学位。
合肥工业大学地质工程学科历史悠久,是在原水文地质与工程地质学科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1974年即开始正式招收本科生,2000年获地质工程硕士授权点,2003年获得地质工程领域(工程硕士)授权点,在本学科领域和本地区中享有较高声誉。
经过长期建设,本学科已形成两个主要研究领域:工程地质与资源勘查。
工程地质研究领域拥有一支由教授、副教授为骨干的学术队伍,教学、科研力量雄厚。
地质工程硕士学位授权点现配备有教学、科研人员22人,其中教授11人,副教授7人,讲师4人。
教师中具有博士学位者18人;包括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1人、新世纪优秀人才1人,“黄山学者”2人。
师资职称结构合理,学源与年龄结构良好,中青年教师已成为本学科的中坚力量。
本学科科研实力雄厚,研究涉及土木、建筑、水利、交通、能源、材料、环境等领域中的主要地质工程问题,承担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项目、重点项目与省部级重大科研项目等研究项目。
近年来的科研经费总额近4000万元。
本学科强调地质、力学及工程三者结合,具有理论联系实际,坚持产学研结合、与土木工程密切结合的办学特色。
自20世纪60年代以来,本学科为社会输送了大批高级科研与工程技术人才。
由于基础理论坚实、专业知识全面、工程概念和实践能力强、综合素质高,毕业生大多成为岩土工程与资源勘查方面的勘察、设计、施工单位、高校、科研院所的主要技术骨干,深得社会好评。
近年来,本专业毕业研究生更是处于供不应求的状态。
三、培养目标(以下内容各学科可根据自身的要求修改、完善)(1)掌握地质工程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了解本专业的最新技术发展趋势;(2)掌握扎实的地质工程相应的技能方法和相关的知识;(3)具有从事地质工程专业实际工作的能力;(4)熟练掌握一门外国语,能熟练运用计算机和先进的地质工程测试技术;(5)具有健康的体魄和良好的心理素质,具有团队合作精神和较高的沟通能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高等学校章程核准书第55号(合肥工业大学)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高等学校章程核准书第55号(合肥工业大学)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教育部•【公布日期】2015.03.11•【文号】•【施行日期】2015.03.1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高等教育正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高等学校章程核准书第55号(合肥工业大学)合肥工业大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2014年11月5日你校第7届党委会第23次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并报我部核准的《合肥工业大学章程》,经教育部高等学校章程核准委员会评议,2015年1月20日教育部第3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核准。
核准书所附章程为最终文本,自即日起生效,未经法定程序不得修改。
你校应当以章程作为依法自主办学、实施管理和履行公共职能的基本准则和依据,按照建设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的要求,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内部管理体制,依法治校、科学发展。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2015年3月11日合肥工业大学章程序言合肥工业大学始创于1945年,1960年被中共中央批准为全国重点大学。
历经与安徽工学院、安徽水利电力学院合并重组。
在长期发展历程中,学校始终以民族振兴和社会进步为己任,扎根江淮、艰苦创业、兴校图强、工业报国,充分发挥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和文化传承创新的职能,培养了众多杰出人才,取得了丰硕自主创新成果,为国家、行业、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重大贡献。
学校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按照“强化内涵建设、凝炼办学特色、深化管理改革、培育校园文化”的办学理念,实施“质量立校、特色兴校、人才强校”的发展战略,弘扬“艰苦奋斗、自强不息、追求卓越、勇攀高峰”的精神,努力建设成为国际知名、特色鲜明的创新型高水平大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实现学校奋斗目标,完善现代大学制度,促进依法治校、科学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研究生宿舍规章制度

研究生宿舍规章制度随着研究生教育的持续发展和普及,研究生宿舍也逐渐成为研究生学习生活的重要场所。
为了维护研究生宿舍的正常秩序,促进研究生成长成才,制定和执行科学有效的规章制度显得尤为重要。
一、宿舍管理原则1. 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有关规定,加强研究生宿舍管理,加强学生宿舍自我管理,共同营造良好、和谐、安全的学习生活环境。
2. 重视培养研究生的独立自主、自觉遵纪守法意识和自我管理能力,引导和帮助他们形成规范守纪的良好习惯。
3. 加强管理与服务工作,及时解决宿舍生活中出现的问题,确保每一位研究生成长成才。
二、宿舍生活管理1. 遵守宿舍入住及离开管理规定,办理入住手续和退宿手续,不得私自出租、转让宿舍。
2. 遵守宿舍生活纪律,不得晚归、夜不归宿,不得擅自将陌生人进入宿舍内。
3. 保持宿舍内外环境整洁卫生,不得随意乱扔垃圾,不得在宿舍内吸烟或酗酒。
4. 合理利用公共设施,不得私自拆卸或破坏设备,不得在宿舍内擅自改动电线或安装电器。
5. 尊重室友私人空间,不得擅自借用或损坏室友物品,共同维护和谐的宿舍氛围。
6. 遵守安全用电规定,不得私拉电线、使用违章电器,不得在宿舍内充电放置易燃物品。
7. 遵守消防安全规定,不得私自烧烤、煮饭等易引发火灾的行为,确保宿舍内消防通道畅通。
8. 安全防护有关规定,不得私藏易燃易爆物品,不得将养宠物带入宿舍,不得留宿非研究生人员。
三、宿舍安全管理1. 加强对窗户、门禁等安全措施的检查和维护,确保宿舍内外安全可控。
2. 开学前对宿舍内设施进行安全排查,摸清消防设备、煤气设施等使用情况,及时处理漏洞。
3. 定期组织消防演练和安全教育活动,提高研究生成长成才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4. 对宿舍内电器及用火情况进行检查和监控,防止火灾及电器事故的发生。
5. 针对台风、地震等自然灾害,制定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演练和危机管理能力培训。
四、宿舍卫生管理1. 每周对宿舍内卫生进行一次彻底清洁,包括室内卫生、床铺换洗、公共区域清扫等。
研究生住宿安全承诺书

尊敬的XX大学研究生学院:
我是一名即将加入贵校研究生院的研究生,为了确保我在校期间的住宿安全,我特此向贵校承诺如下:
一、我将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自觉维护社会公德和校园秩序,不从事任何违法乱纪的活动。
二、我将自觉遵守消防安全规定,不使用电炉、煤油炉等禁止使用的加热设备,不私拉乱接电源线,不使用大功率电器,不在宿舍内吸烟、饮酒、赌博,不存放易燃易爆危险物品。
三、我将自觉维护宿舍内的设施设备,不随意损坏、挪用,不私自拆改,发现设施设备损坏或异常情况,将及时报告宿舍管理员。
四、我将自觉保持宿舍内的卫生环境,不乱扔垃圾,不随地吐痰,不损坏公共卫生设施,不制造噪音,不影响他人的正常学习和休息。
五、我将自觉遵守门禁制度,按时归寝,不晚归、不夜不归宿,不邀请异性留宿,不私自留宿他人。
六、我将自觉保护个人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不轻信陌生人的敲门、推销和诈骗,不将钥匙、学生卡等重要物品交给他人使用,不随意泄露个人信息。
七、我将自觉参与学校组织的各类安全教育活动,提高自身的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遇到安全问题时,将及时向宿舍管理员、辅导员或公安机关报告。
八、我将自觉履行安全责任,对宿舍内发生的安全事故,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以上承诺,我深知其重要性和严肃性,特此郑重承诺,并严格遵守。
如有违反,愿意接受学校的纪律处分和法律责任追究。
此致
敬礼!
承诺人:(签名)
日期:年月日。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合肥工业大学研究生住宿管理规定
为了加强研究生公寓管理,规范研究生入住、宿舍调整、退宿等事宜,有效利用学校的学生宿舍资源,根据研究生住宿特点,特制定本规定。
一、住宿申请及管理
1、凡被录取我校的硕士生、博士生,需要学校提供宿舍住宿者,在复试时填写《研究生入住申请表》,填写《研究生入住申请表》的学生一年内不得办理退宿。
没有填写《研究生入住申请表》的学生一律视为不需要学校安排住宿,入学后学校不再为其安排住宿。
2、需住宿的研究生由学校统一安排,按指定宿舍楼、房间、床位就寝,不得私自调换和转让、出租。
3、住宿标准:2人间(1000元/学年)、3人间(800元/学年)、4人间(600元/学年)。
住宿费按学年收取。
博士生一般为2人间,硕士生一般为3-4人间。
二、退宿申请及管理
1、研究生申请住宿,学校为其安排了住宿,但如果在规定的入学报到时间一周内(无正当理由)不到学生公寓管理中心办理入住手续的,视为自动退宿,学校不再为其保留床位。
2、已入住研究生公寓的研究生,因各种原因不需要继续住宿者,在每年放暑假前二周内到学生公寓管理办公室填写《研究生退宿申请表》,经导师、所在学院及学校学生公寓管理中心同意后,到相关部门办理退宿手续,学校不再收取其住宿费。
3、已办理退宿手续者必须在当天内离开宿舍,并将所有私人物品带走,将房间钥匙交回公寓管理员。
4、研究生因毕业离校,应在规定时间内办理退宿手续,携带所有私人物品离开宿舍,否则因宿舍维修、调整、打扫卫生等原因导致滞留物品遗失的,研究生公寓概不负责,一切损失由研究生本人承担。
5、毕业研究生若未按规定的离校时间办理退宿手续,且未到公寓管理员登记而擅自离校者,视为自动退宿,所有滞留宿舍内的私人物品一律按无主物品处理,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研究生本人承担。
6、研究生因各种原因不在学校住宿且未及时办理退宿手续者,概不退还住宿费。
三、调整宿舍
1、学校因各种原因统一调整宿舍时,所有研究生应积极配合,根据学校安排和规定时间及时调整到位。
2、研究生住宿在规定的学制年限内一般不作调整,若因特殊原因不调整宿舍无法继续完成学业者,可由本人提出申请,并填写《研究生宿舍调整申请表》,经导师同意,报所在学院批准,由学生公寓管理办公室根据情况进行调整。
3、研究生擅自调整宿舍,发现后取消住宿资格,不退住宿费,并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四、毕业生办理离校手续后的住宿及管理
办理离校手续后的研究生,由于工作尚未落实确需继续住宿者,可到所在公寓管理员处办理延住手续,可继续在公寓里住宿,但最迟不能超过6月30日。
五、延长住宿及管理
1、申请延长学习年限的住宿研究生,若需要继续住校学习者,凭延长学习年限证明,填写《延长学习年限研究生住宿申请表》,到学生公寓管理办公室申请住宿。
2、延长住宿的研究生应于正常毕业时间前1个月将《延长学习年限研究生住宿申请表》交学生公寓管理办公室。
不提出申请者,视为不需住宿,学校不再为其安排住宿。
3、获批准继续住校的研究生必须服从学校统一安排,未经学校同意不得继续留宿原宿舍。
住宿期间若遇学校调整宿舍,需要其变更宿舍时应给予积极配合。
4、凡申请延长住宿年限的研究生,必须先交费后入住。
收费标准按当年入学的研究生的住宿标准收取,住宿不满半年按半年交费,超过半年按全年交费。
5、延长住宿时间硕士生为一年、博士生为二年,超过时间学校原则上不再为其安排住宿,住宿问题自行解决。
6、延长住宿的研究生在校住宿期间,要自觉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学校管理,严格按本规定约定办理相关手续。
六、宿舍日常管理
1、宿舍区内不得私自乱接电源,严禁使用电炉、电热得快、电饭锅、电磁炉、电炒锅、电水杯、大功率烧水器、电热毯、电暖手器等容易造成危险的电器。
2、宿舍区内严禁使用各种明火(包括蜡烛)、使用酒精等有机易燃品,严禁焚烧纸张。
3、研究生因各种原因,离开宿舍不能按时回校住宿者,必须到公寓管理员履行请假手续,回公寓后及时销假。
离开宿舍时间超过一个月以上者的,除在公寓管理员登记外,还必须到所在学院进行登记,详细说明去向并留下紧急情况联络方式。
宿舍来访的同学、朋友、家属需出示证件,未经门卫允许任何人不得进入公寓;严禁擅自进入异性寝室。
4、公寓内凡使用违章电器和违规物品将一律没收,屡教不改的或造成后果的视情节给予严肃处理。
5、宿舍内不得留宿异性及校外人员,一经发现,学校将收回床位,并给予相应处理。
6、已办理退宿手续仍在公寓住宿者,或擅自将床铺转让、租赁给他人者,一经发现,将按规定严肃处理。
7、在校外住宿者,研究生承担因校外住宿而引发的生命财产安全责任以及其他责任。
七、本规定适用于全日制研究生。
八、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实施,由研究生院和学生公寓办公室负责解释。
2010年4月1日
合肥工业大学后勤物业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