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饭店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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饭店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目录最新第一章:总则1.1 为了加强饭店食品安全管理,保障消费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1.2 本制度适用于饭店食品的生产、加工、销售、供应等环节。
1.3 饭店应当依法经营,诚实守信,严格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确保食品安全。
第二章:食品安全管理组织2.1 饭店应当设立食品安全管理组织,明确食品安全管理职责,配备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2.2 食品安全管理组织负责制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组织实施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加强食品安全日常管理,处理食品安全事故。
第三章:食品安全采购与储存3.1 饭店应当建立食品安全采购制度,明确供应商选择标准,加强食品进货查验,确保采购的食品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3.2 饭店应当建立食品储存管理制度,明确食品储存条件、期限和要求,确保食品储存安全。
第四章:食品安全加工与制作4.1 饭店应当建立食品安全加工制度,明确食品加工操作规程,加强食品加工过程控制,防止食品污染。
4.2 饭店应当建立食品安全制作制度,明确食品制作过程要求,加强食品制作环节管理,确保食品制作安全。
第五章:食品安全销售与服务5.1 饭店应当建立食品安全销售制度,明确食品销售要求,加强食品销售环节管理,保障食品安全。
5.2 饭店应当建立食品安全服务制度,明确食品安全服务内容,加强食品安全服务管理,提高服务质量。
第六章:食品安全事故处理6.1 饭店应当建立食品安全事故处理制度,明确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处置和追溯要求,及时妥善处理食品安全事故。
6.2 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饭店应当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第七章:食品安全培训与宣传7.1 饭店应当建立食品安全培训制度,明确食品安全培训内容、方式和频次,提高从业人员食品安全意识和技能。
7.2 饭店应当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活动,加强食品安全知识普及,提高消费者食品安全素养。
九小场所卫生管理制度

九小场所卫生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九小场所的卫生管理,保障公众健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九小场所的卫生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小吃店、餐厅、饭店、美发店、美容院、宠物店、洗浴中心、健身房、游戏厅等小型经营场所。
第三条九小场所应当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卫生标准,建立健全卫生管理制度,加强从业人员卫生意识,提高经营场所的卫生水平。
第二章组织领导第四条九小场所应当建立卫生管理工作领导机构,明确卫生管理工作的职责和权限。
第五条九小场所应当配备专职或兼职卫生管理人员,负责卫生管理工作的落实和监督。
第六条九小场所应当建立健全卫生管理工作机构,配备必要的设备和工具,确保卫生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七条九小场所领导机构应当制定卫生管理的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保障卫生管理工作的有效开展。
第八条九小场所应当加强卫生管理工作人员的培训和考核,提高他们的业务水平和管理能力。
第三章卫生环境第九条九小场所应当加强卫生环境的管理,保持经营场所的整洁、清洁和卫生。
第十条九小场所应当定期对经营场所进行清洁消毒,除去垃圾和污物,保持环境整洁。
第十一条九小场所应当加强对供水、供气、供电等基础设施的管理,保障清洁饮用水和安全用电用气。
第十二条九小场所应当加强室内外环境的通风和照明,确保空气清新和光线明亮。
第四章食品卫生第十三条九小场所经营食品的,应当遵守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加强食品卫生管理。
第十四条九小场所应当确保食品原料的质量安全,保证食品的新鲜卫生。
第十五条九小场所应当加强食品加工过程的卫生管理,保证食品加工的安全卫生。
第十六条九小场所应当加强餐饮具的清洁消毒,防止交叉污染和食品中毒事件的发生。
第五章人员卫生第十七条九小场所应当加强从业人员的卫生管理,提高个人卫生意识和行为规范。
第十八条九小场所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健康体检,并建立健康档案,确保人员健康状况合格。
第十九条九小场所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教育和卫生知识培训,提高他们的卫生意识和自我保健能力。
饭店管理概论教案

饭店管理概论教案第一章:饭店管理概述1.1 饭店业的定义和发展历程1.2 饭店管理的基本概念和内容1.3 饭店管理的目标和原则1.4 饭店管理的组织结构和职能第二章:饭店市场营销管理2.1 饭店市场营销管理的基本概念和原则2.2 市场调研和市场分析2.3 饭店产品策略和价格策略2.4 饭店促销策略和分销渠道管理第三章:饭店人力资源管理3.1 人力资源管理的概念和重要性3.2 饭店员工招聘和培训3.3 员工绩效评估和激励机制3.4 员工关系和团队建设第四章:饭店服务质量管理4.1 服务质量管理的基本概念和重要性4.2 服务质量的评估和监控4.3 客户服务和客户关系管理4.4 服务改进和服务创新第五章:饭店财务管理与投资决策5.1 财务管理的基本概念和原则5.2 饭店成本控制和预算管理5.3 收益管理和利润最大化5.4 投资决策和财务风险管理第六章:饭店运营管理与流程优化6.1 饭店运营管理的基本概念和原则6.2 客房管理和服务流程6.3 餐饮管理和服务流程6.4 饭店流程优化和信息技术的应用第七章:饭店战略管理与可持续发展7.1 战略管理的基本概念和重要性7.2 饭店战略规划和战略选择7.3 可持续发展战略和社会责任7.4 战略实施和评估的方法和工具第八章:饭店品牌管理与企业文化8.1 品牌管理的基本概念和原则8.2 饭店品牌策略和品牌形象设计8.3 企业文化建设和组织价值观8.4 品牌传播和品牌危机管理第九章:饭店风险管理与危机应对9.1 风险管理的基本概念和重要性9.2 饭店风险识别和评估9.3 风险防范和应对措施9.4 危机管理和危机应对策略第十章:饭店法律法规与职业道德10.1 法律法规的基本概念和重要性10.2 饭店行业的主要法律法规10.3 职业道德和职业行为规范10.4 法律风险防范和职业道德修养重点和难点解析一、饭店管理概述重点:饭店管理的目标和原则、饭店管理的组织结构和职能难点:理解饭店管理的目标和原则在实际运营中的应用,以及不同组织结构对饭店管理职能的影响。
第九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二)侵犯消费者公平交易权的具体表现 1、标价不实: 殡葬行业的暴利
2、虚假降价、虚假打折: 跳楼价、亏本甩卖 3、计量不准:集贸市场的计量器具不准 4、计量单位不合理 停车计费 大部分城市现在以“小时”为计费单位 杭州停车收费 宁波现改为以“半小时”计费单位 5、交易条件不合理 格式合同中的霸王条款
例4:王海诉华联商厦赔偿案
பைடு நூலகம்
1998年9月,王海在华联商厦购电话台灯40个,电话部分无 入网证,灯具部分有四项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故要求华联 商厦向其赔礼道歉,并双倍返还购灯价款,共40480元。 华联商厦提出:王海购买电话台灯10分钟后即手持检测报告及 发票来索赔,其行为不是为了生活消费的需要。故只同意退货 还款。 一审法院判决退货还款,王海不服上诉。 二审法院认为:王海是在得知有关部门对电话台灯的检测结果 后,即其明知该产品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禁止生产和稍售 的情况下而购买,随后要求双倍赔偿,故王海之行为不适用消 费者权益保护法。故判决返还灯款20240元,40个电话台灯 移交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处理。 问题: 1、知假买假者是否属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所规定的消费者。 2、知假买假能否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的规定。
例1:浆啤酒里的蜗牛
啤酒厂
售出
咖啡店
D太太 F太太
NO
例2:
1998年春,淮阴市某服务公司销售劣质农药,使淮 阴、徐州两地上千名农民受害,损失惨重。泗阳县来 安乡两个村子的260亩麦田使用该农药后,收效轻微。 经有关专家鉴定,如不及时采取措施,可能使麦子减 产20%一30%。经江苏省农业鉴定所抽样鉴定,这 批农药的含药量仅为0.61%、0.1%,而该品种农药 的标准含药量应为20%。
中国旅游饭店行业规范-

中国旅游饭店行业规范正文:---------------------------------------------------------------------------------------------------------------------------------------------------- 中国旅游饭店行业规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倡导履行诚信准则,保障客人和旅游饭店的合法权益,维护旅游饭店业经营管理的正常秩序,促进中国旅游饭店业的健康发展,中国旅游饭店业协会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中国旅游饭店行业规范》(以下简称为《规范》)。
第二条旅游饭店包括在中国境内开办的各种经济性质的饭店,含宾馆、酒店、度假村等(以下简称为饭店)。
第三条饭店应当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遵守社会道德规范,诚信经营,维护中国旅游饭店行业的声誉。
第二章预订、登记、入住第四条饭店应与客人共同履行住宿合同,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双方住宿合同的,任何一方均应当及时通知对方。
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处理。
第五条由于饭店出现超额预订而使客人不能入住的,饭店应当主动替客人安排本地同档次或高于本饭店档次的饭店入住,所产生的有关费用由饭店承担。
第六条饭店应当同团队、会议、长住客人签订住房合同。
合同内容应包括客人进店和离店的时间、房间等级与价格、餐饮价格、付款方式、违约责任等款项。
第七条饭店在办理客人入住手续时,应当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要求客人出示有效证件,并如实登记。
第八条以下情况饭店可以不予接待:(一)携带危害饭店安全的物品入店者;(二)从事违法活动者;(三)影响饭店形象者;(四)无支付能力或曾有过逃账记录者;(五)饭店客满;(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第三章饭店收费第九条饭店应当将房价表置于总服务台显著位置,供客人参考。
饭店如给予客人房价折扣,应当书面约定。
第十条饭店客房收费以“间/夜”为计算单位(钟点房除外)。
回民饭店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回民饭店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回民饭店食品安全管理,保障消费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回民饭店的食品采购、储存、加工、销售和服务等各个环节。
第三条回民饭店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食品安全责任,确保食品安全。
第二章人员管理第四条回民饭店从业人员应具备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
第五条从业人员在上岗前应接受食品安全培训,掌握食品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
第六条从业人员在患有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碍食品安全病症时,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原因并将有碍食品安全的病症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第七条从业人员应遵守食品安全操作规范,不得抽烟、喝酒、随地吐痰、梳头发、挠鼻子,注意个人卫生,穿着工服,佩戴口罩,头发须包裹在工帽内。
第三章食材管理第八条回民饭店食材应从固定合作商处进购,合作商应已通过店内管理人员的筛选。
第九条食材须保证新鲜,定期检查食材质量,如发现腐败变质或不新鲜的食材,应立刻要求退还,不得流入店内。
第十条食材储存应按照分类、分区、分层的原则进行,确保食材不受污染。
第十一条食材加工应遵循卫生操作规范,生熟食品分开,防止交叉污染。
第四章场所管理第十二条回民饭店应保持环境整洁,定期进行消毒和清洁。
第十三条店内桌椅、餐具应定期清洗、消毒,确保卫生。
第十四条厨房内烹饪工具应做到用完随时清洗、消毒,保持整洁。
第十五条厨房内部应设置有效的防蝇、防鼠、防虫设施,防止害虫侵入。
第五章食品加工制作第十六条回民饭店应按照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进行食品加工制作,确保食品煮熟煮透。
第十七条禁止使用有毒、有害、变质的食品原料和调料。
第十八条禁止使用非食品原料、添加剂和非法加工制作的食品。
第十九条禁止制作和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第六章食品销售和服务第二十条回民饭店应建立健全食品销售和服务管理制度,确保食品在售过程中不受污染。
中国旅游饭店行业规范

中国旅游饭店行业规范第二条旅行饭店包括在中国境内开办的各种经济性质的饭店,含宾馆、酒店、度假村等(以下简称为饭店)。
第三条饭店应当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遵守社会道德规范,诚信经营,爱护中国旅行饭店行业的声誉。
第二章预订、登记、入住第五条由于饭店显现超额预订而使客人不能入住的,饭店应当主动替客人安排本地同档次或高二本饭店档次的饭店入住,所产生的有关费用由饭店承担。
第七条饭店在办理客人入住手续时,应当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要求客人出示有效证件,并如实登记。
第八条以下情形饭店能够不予接待:(一)隽带危害饭店安全的物品住店者:(二)从事违法活动者;(三)阻碍饭店形象者;(四)无支付能力或曾有过逃帐记录者;(五)饭店客满;(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章饭店收费第九条饭店应当将房价表置于总服务台显著位置,供客人参考。
饭店如给予客人房价折扣,应当书面约定。
第十条饭店客房收费以“间/夜”为运算单位(钟点房除外)。
按客人住一“间/夜,计收一天房费;次日12时以后、18时往常办理退房手续者,饭店能够加收半天房费;次日18时以后退房者,饭店能够加收一天房费。
第十一条依照国家规定,饭店能够对客房、餐饮、洗衣、电话等服务项目加收服务费,但应当在房价表及有关服务价目单上注明。
客人在饭店商场内购物,不应加收服务费。
第十二条为了爱护客人的人身和财产安全,饭店客房房门应当装置防盗链、门镜、应急疏散图,卫生间内应当采取有效的防滑措施。
客房内应当放置服务指南、住宿须知和防火指南。
有条件的饭店应当安装客房电子门锁和公共区域安全临控系统。
第十三条饭店应当确保健身、娱乐等场所设施、设备的完好和安全。
对不按使用讲明及饭店职员指导进行操作而造成损害的,饭店不承担责任。
第十四条对可能损害客人人身和财产安全的场所,饭店应录采取防护、警示措施。
警示措施。
警示牌应当中外文对比。
第十五条饭店就当采取措施,防止客人放置客房内的财物灭失、毁损。
饭店管理章节知识点总结

饭店管理章节知识点总结第一章:饭店管理概述1.1 饭店管理的定义饭店管理是指对饭店运营、人力资源、财务、市场营销等方面进行全面而系统的管理和协调,以确保饭店顺利经营并取得持续发展。
1.2 饭店管理的特点饭店管理具有服务业的特点,包括服务性质、服务对象和服务过程等方面的特点。
同时,饭店管理也具有行业特有的特点,例如季节性、资源依赖性、规模经济性等。
1.3 饭店管理的发展历程饭店管理的发展经历了从简单管理到专业管理、从传统管理到创新管理的发展过程。
饭店管理的发展历程反映了饭店管理知识体系的不断完善和发展。
第二章:饭店管理组织结构2.1 饭店管理组织结构的基本原则饭店管理组织结构应当包括权责明确、协调一致、灵活适应和高效运作等基本原则。
通过科学的管理组织结构,可以实现饭店各项管理工作的高效协调和有效执行。
2.2 饭店管理组织结构的类型饭店管理组织结构包括线性结构、职能结构、矩阵结构等不同类型。
不同的饭店管理组织结构适用于不同的经营模式和管理需求。
2.3 饭店管理组织结构的设计原则饭店管理组织结构的设计原则包括适应经营需求、灵活调整、激励员工等。
科学的设计饭店管理组织结构,对于提高饭店管理效率和经营绩效具有重要意义。
第三章:饭店管理职能3.1 饭店管理的经营管理职能饭店经营管理职能包括市场营销、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物资采购等方面,对饭店的经营业绩和运营效率具有直接影响。
3.2 饭店管理的服务管理职能饭店服务管理职能包括客房服务、餐饮服务、会务服务、娱乐服务等,是提升饭店服务水平和客户满意度的重要保障。
3.3 饭店管理的资源管理职能饭店资源管理职能包括能源管理、环保管理、人力资源开发等,是饭店可持续发展和社会责任履行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四章:饭店管理的营销战略4.1 饭店市场定位与目标市场饭店市场定位包括目标市场的选择、市场细分和差异化定位等方面,是饭店制定营销策略和推广活动的基础。
4.2 饭店品牌建设与宣传推广饭店品牌建设包括品牌定位、品牌文化和品牌形象等方面,通过有效的品牌推广和宣传,提高饭店市场知名度和品牌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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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违反旅游饭店星级规定的责任
(3)被降低或取消星级的酒店,自降低或取消星 级之日起一年内不予恢复或者重新评定星级,一年 后方可重新审定星级。
造成客人食物中毒的原因不同,饭店所承担的法律 责任也不同。一般有下列几种原因: (1)由于饭店的故意或过失而造成客人的食物中毒 或食源性疾病。 (2)由于饭店外部的原因而造成客人的食物中毒或 食源性疾病。 (3 )由于客人本身的原因。
第五节 违反旅游饭店星级规定的责任
按照《旅游饭店星级的划分与评定》,对严重降 低或复核认定达不到本标准相应星级的酒店,约巴克莱饭店(Barclay Hotel)的一位住店客 人在结账离店时,将自己的几件行李交给饭店行李员保管, 并请他把行李送到停车场的汽车上。当她到停车场时,发 现一只装有珠宝物品的手提行李不见了。 在手提行李无法追回的情况下,客人向当地法院起诉。 法院在经过调查后,判定饭店应对此负责,付给原告失物 赔偿金1 700美元。因为在此案中饭店的行李员有过失, 他没有将客人的行李认真看管。
• 刑事责任:是违反刑事法律规范应当承担的法律 责任,有主刑和附加刑两大类。主刑有管制、拘 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附加刑有罚金、 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等。(刑法)
• 行政责任:一是行政处分,二是行政处罚。 行政处分制度的法律依据是1957年全国人大 常委会批准,国务院公布的关于国家行政机关工 作人员奖惩暂行规定。 行政处罚法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 织因违法受到行政处罚,其违法行为对他人造成 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这里强调的 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违法行为对其他公 民或者组织造成损害,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民事 责任具有不可免除性。
• 饭店对客人的侵权行为是多种形式的:主动作为&被动的不 作为 一般侵权责任(除缺陷产品以外的其他原因 引起的他人损害和财产损害)
侵权责任
特殊侵权责任,又称“缺陷产品侵权责任”
• 一般侵权指侵害人主观上有过错而实施侵权行为 时所发生的侵权责任。 一般侵权责任的构成必须同时具备四个方面的要素: (1)损害事实的客观存在。 (2)侵害人行为违法。 (3)不法侵害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有因果关系。 (4)侵害人主观上有过错。(包括故意和过失)
精神遭受的损害,但宾馆仅同意赔偿部分损失。由于双方就赔偿数额不能达
成一致意见,A电视台和狄、吴二人向法院起诉。 • 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住宿被告处,被告理应提供相应的安全服务,由 于被告房内的消防喷淋发生故障,致使原告的经济利益遭受损失,被告应当 为此承担赔偿责任。赔偿的数额应以原告实际遭受的损失为限,原告的其他 请求不能支持。
案例2
在美国伊利诺州希尔顿饭店Illinois Hilton Hotel, 曾有一位客人在房内匆忙穿衣时,一腿缠在短裤内,跌倒 在地,头部撞在墙上,肿起一大包,并引起疼痛。当晚, 同室人员向饭店报告了此事,说明他的脑后有一大肿块, 正在呕吐。饭店派出一妇女前去帮助护理,该妇女自称有 执照和实践经验,实际上她并无执照。她未能诊断出客人 的伤势,而该客人已是脑部出血。当最后客人找到医生诊 断时,为时已晚,必须要动大手术,并且脑部将永远受损。 如果当时能够及早地诊断出,脑部的损伤是可以避免的。 在此案中,由于饭店的过错,法院判饭店赔偿该客人21万 美元。
案例1 美国世界饭店的一位女客人在晚上睡觉时未锁 房门,以便同室的女友进房时不被吵醒。次日早 晨,发现其一件贵重的外衣不见了,上诉到当地 法院。法院认为饭店没有过错,对此不负责任, 理由是外衣的丢失是由于客人的过错所致。
案例2
美国内布拉斯卡饭店(Nebraska Hotel)的 大厅总服务台旁约一米处有两扇玻璃门。一天, 一位曾在该饭店住了三夜的客人在总服务台办完 事后,匆忙走向关闭的玻璃门,结果玻璃门被撞 破,客人的鼻子也受到永久性的伤害。 法院受理后认为:在此案中,双方均有过错。 饭店的过错是玻璃门离总台过近,且无明显的告 示。但是,客人也要分担过错,因为他已在该饭 店住了三夜,因此应当知道玻璃门的位置。
在法律上有明确、具体的要求和规定; 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其执行; 由国家授权的机关依法制裁。
酒店的法律责任
按民事责任产生的原因不同, 可分为违约责任、一般侵权责 任、特殊侵权责任、因违法行 为而承担的补偿责任等。
民事责任 刑事责任
行政责任
• 民事责任:它是平等主体之间违反民事法律规范 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 有: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 恢复原状;修理、重作、更换;赔偿损失;支付 违约金;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等。 (民法通则)
一汽车司机因违反交通法规造成交通事故,
给他人生命或者健康造成损失,这司机首先应当
对被害人的生命或者健康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在
承担民事责任之后,交通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依法
追究该汽车司机违反交通法规的行政责任,给予
行政处罚,如吊销汽车司机驾驶执照或者罚款。
案例: 客人摔伤酒店应承担侵权责任还是违约责任
• 发生在饭店的侵权责任,是指行为人不法侵害对方的财产、 人身权利时所应承担的民事法律后果,简称“侵权责任”。
特殊侵权责任是指损害后果发生后,不按照一般 侵权责任的四个要件,而是依照法律的直接规定 所确定的侵权责任。特殊侵权一般指的是有缺陷 的产品所造成的侵权责任。
有缺陷的产品,是指存在危及人身和该产品以外 的其他财产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险的产品,它是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法规中特有的 概念。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 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规定,特殊侵权责任有以 下两种情况:
第九章 酒店的法律责任
第一节 酒店法律责任的概念
法律责任指人们对违法行为所应承担的带有强制性的责任。 • 法律上所谓责任和义务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它们各有不同 的本质。义务是法律规定当事人所应为的行为,它与权利 相对应。义务的履行即为权利的实现,义务的违反即发生 责任。所以,法律责任是以义务的存在为前提,无义务即 无责任。只有义务人违反义务时才发生责任。 • 法律责任与其他社会责任相比,有其自身的特点:
案例1 江苏青年潘春刚住宿杭州A饭店,30日晚7时许 ,潘某欲乘电梯回房间休息,就在他左脚跨入电 梯里的一刹那,电梯门突然关闭,电梯急速上升 ,致其当场死亡。4月3日, 死者父母向法院提起 诉讼。通过法庭调解,直至4月6日凌晨2时,双 方达成赔偿协议,杭州A饭店和B电梯厂一次性赔 偿人民币46万元。
(4)已取得星级的旅游酒店如发生重大安全责任 事故,所属星级将被立即取消,相应星级标示不能 继续使用。
第六节 违反治安管理的责任
一、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责任 (一)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责任的概念 原有的《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已不能满足社会治 安管理的需要,《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正式实施,它总结了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实施十多 年的经验,对加强新形势下的社会治安管理,构建 和谐社会产生积极作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六条规定:“建筑 物或者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塌 、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的,它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应 当承担民事责任,但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
• 饭店在建造、改建及管理时,应当注意不要危及他人人身 安全。饭店的管理人员应当随时注意饭店的设施、设备等 情况,如有危险因素及时排除。因饭店建筑物或者其他设 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或悬挂物发生倒塌、脱落、坠落 造成他人人身和财物损害的,饭店应当承担责任,无须受 害人证明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的所有人或管理人的过错即 可请求赔偿。
一、饭店的建筑、设施、设备的缺陷造成的损害 二、产品的质量责任
饭店的建筑、设施、设备的缺陷造成的损害
原因? 建筑部门、设备设施的制造商或安装部门对质量 把关不严而造成的产品不合格。 怎么办? 饭店也应赔偿客人的损失,然后向有缺陷的产品 制造部门进行追偿,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 则》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因产品质量不合格 造成他人财产、人身损害的,产品制造者、销售 者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如客房的电热水壶 漏电等造成的客人伤害。
案例2
A电视台工作人员一行五人应邀参加“2009上海国际电视节”活动。根
据电视节组委会的安排,该电视台的狄、吴二人住进某宾馆6002号房间。 10月26日, 电视人员台经过一天的采访活动后回到宾馆,晚上7时许,由于消
防栓喷淋头突然失控,房间顶部出现大量漏水情况,二人全身淋湿。与此同
时,A电视台进口的一台录像机和一架进口高级照相机等物品不同程度被漏 水浸湿受潮。为此,A电视台狄、吴二人与该宾馆交涉,要求赔偿其财产和
• 过失责任,是指行为人对自己行为导致的损害后 果,应当预见或者能够预见,但却疏忽大意或自 信不会出现而不予防止的主观认识。无论是故意 还是过失,只要给他人造成了损害,行为人就应 依法承担侵权责任。
•
2004年5月1日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 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规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法定 代表人、负责人以及工作人员,在执行职务中致人损害的,依照《民 法通则》第一百二十一条的规定,由该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民事责 任。上述人员实施与职务无关的行为致人损害的,应当由行为人承担 赔偿责任。” 饭店过失包括饭店和饭店工作人员(无论是正式职工还是临时工 或实习生)在执行工作中的过失。饭店因过失而造成客人财物的毁损 或灭失,或者造成客人人身伤害(无论工作人员是故意或过失),则 饭店对受损害的客人负有法律上的赔偿责任。在法律上,饭店工作人 员被视为饭店的代理人,他在工作中的一切行为,均被认为是饭店代 理人的行为。如果饭店工作人员在工作中造成他人的人身伤害或者财 物损失,那么饭店必须承担其工作人员所造成的损失责任。当然,饭 店有权在内部向有过错的工作人员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