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科技有限公司规章制度全
晶澳科技公司规章制度

晶澳科技公司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内部管理,维护公司正常的运作秩序,保障公司员工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晶澳科技公司全体员工。
第三条公司员工在工作中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公司规定,坚持正当经营,严守商业道德,保守公司机密,诚实守信,文明待人,规范行为,尽职尽责。
第四条公司员工应当积极配合公司领导履行管理职责,服务于公司企业目标。
第五条公司员工应当严格遵守公司规章制度,服从公司安排,维护公司内部秩序,确保工作顺利进行。
第六条公司员工应当珍惜公司资源,不得私自占有或挪用公司财产。
第七条公司员工应当尊重他人,睦邻友好,维护公司形象。
第八条公司员工应当努力学习,提升自身素质,不断完善自我,为公司的发展做出贡献。
第二章部门规章第九条公司各部门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本部门规章,并报公司领导审批。
第十条公司各部门规章应当遵循公司整体管理方针,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
第十一条公司部门规章应当明确部门职责和工作流程,规范员工日常工作行为。
第十二条公司部门规章应当保障员工权益,提高工作效率,促进部门和公司整体发展。
第三章人事管理第十三条公司人事管理应当遵循公平公正、诚信原则,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制定科学合理的人事管理制度。
第十四条公司员工应当按照公司人事管理制度,恪尽职守,规范行为。
第十五条公司禁止任何形式的歧视和人身攻击,员工之间应该相互尊重,建立良好的工作关系。
第十六条公司员工要服从公司安排,积极配合公司领导和同事,保持良好的工作环境。
第十七条公司鼓励员工学习和提升自我素质,为公司的发展做出贡献。
第四章薪酬管理第十八条公司员工的薪酬将按公司规定的工资标准发放,严禁以任何形式私自调整薪酬。
第十九条公司员工应当努力工作,提高工作绩效,为公司创造更大价值。
第二十条公司禁止任何形式的贪污腐败、挪用公款,一经发现,将严厉处理。
第二十一条公司将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和公司发展情况调整薪酬水平,激励员工积极工作。
数字科技公司规章制度表

数字科技公司规章制度表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管理,促进公司发展,维护公司利益,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公司员工应严格遵守本规章制度,不得有任何违规行为。
第三条公司规章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任何人不得违反规定。
第四条公司领导应对公司员工严格管理,确保公司规章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第五条公司领导应设立专门部门负责公司规章制度的监督和执行。
第六条公司员工有权对公司规章制度提出建议和意见,公司领导应及时回复和落实。
第七条公司规章制度的解释权归公司领导所有。
第二章公司工作制度第八条公司员工应按照公司排班表和上班时间准时上班,并按时打卡。
第九条公司员工应尊重公司安排,服从领导指挥,认真完成工作任务。
第十条公司员工应保护公司资料和商业机密,不得泄露给外部人员。
第十一条公司员工应遵守公司办公室纪律,保持办公环境整洁。
第十二条公司员工应遵守公司通讯规定,不得私自使用公司电话和网络设备。
第十三条公司员工因病无法上班时应准时请假,不得擅自旷工。
第十四条公司员工不得在工作时间内私自接待朋友或家属。
第十五条公司员工不得违反公司政策,私自在网上购物或娱乐。
第十六条公司员工应按照公司要求参加公司内部培训和学习。
第十七条公司员工不得利用公司资源从事非公司相关的活动。
第十八条公司员工不得在办公室吸烟,不得饮酒,不得聚赌。
第三章公司奖惩制度第十九条公司员工表现优秀,公司将会给予奖励和表彰。
第二十条公司员工表现不良,公司将会给予警告和处罚。
第二十一条公司员工严重违纪,公司将会给予开除处理。
第四章公司保密制度第二十二条公司员工在离职时应遵守公司保密协议,不得泄露公司机密信息。
第二十三条公司员工不得私自复制或外传公司机密文件。
第二十四条公司员工对公司机密信息应做好保护和保护。
第二十五条公司员工对于公司商业秘密应保持严密保密。
第五章公司安全制度第二十六条公司员工在上班时应遵守公司安全规定,确保办公室安全。
第二十七条公司员工应定期参加公司安全培训和学习,提高安全意识。
科技公司办公室规章制度

科技公司办公室规章制度为了规范科技公司办公室秩序,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员工权益,特制定以下规章制度,员工必须遵守:一、工作时间1.工作时间:公司正常工作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上午9:00至下午18:00,午休时间为12:00至13:30。
员工必须按时到岗上班,不得迟到早退。
2.加班情况:如因工作需要需要加班,需提前向主管汇报并取得批准。
加班需办理相应手续,超过规定工作时间按加班补贴标准结算。
3.请假制度:员工如需请假,应提前向主管请假,得到批准后才可请假。
病假需提供病假条,事假需提供请假条。
请假超过三天需要提供相关的医疗证明。
二、出勤规范1.员工应按照公司规定的工作时间出勤,不得擅自外出,如确有特殊情况需外出,需提前向主管请假并得到批准。
2.不得串通请假、打卡等行为,严禁疏忽职守,对于违反出勤规范的员工将严格追究责任。
三、工作纪律1.员工应遵守公司工作纪律,不得迟到早退、擅自离岗等行为,否则给以警告,严重者予以处罚。
2.工作期间严禁使用私人电话、上网等进行私人事务,不得在工作状态下打游戏、看视频等影响工作效率的行为。
3.不得在工作时间内在社交媒体上发表与公司相关机密信息、负面评论等言论,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四、安全保障1.员工应注意办公室安全,不得擅自使用电器设备,严禁私卷插线板等安全隐患行为。
2.发现火灾、泄漏、封闭室内空气不透等危险情况时,应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确保员工生命和财产安全。
五、公文管理1.各部门应制定完善的公文管理制度,确保公文的及时传递和保密,严禁私自篡改、外传公司重要文件。
六、员工福利1.公司将提供员工的相关福利待遇,在特殊节假日或员工生日等有礼品或奖励。
2.员工可享受法定的带薪年假、婚假、产假等假期,具体假期规定根据公司相关文件执行。
以上为科技公司办公室规章制度,员工应严格遵守,如违反规定将受到相应的处罚,为公司发展创造良好的工作氛围和环境。
科技公司规章制度

科技公司规章制度
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员工的行为,保障公司的正常运营,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公司员工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不得从事任何违法违规的行为。
第三条公司员工应当遵守公司的保密制度,不得泄露公司的商业机密和客户信息。
第四条公司员工应当尊重公司的知识产权,不得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
第五条公司员工应当遵守公司的办公守则,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第六条公司员工应当遵守公司的网络安全规定,不得私自下载非法软件,不得访问非法网站。
第七条公司员工应当遵守公司的财务制度,不得私自挪用公司资金,不得从事违法违规的经济活动。
第八条公司员工应当遵守公司的职业道德规范,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个人私利。
第九条公司员工应当遵守公司的安全生产规定,不得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确保自己和他人的安全。
第十条公司员工应当遵守公司的纪律规定,服从公司的管理和安排,不得对公司造成任何损失。
第十一条公司员工应当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各项培训和学习活动,提高自身素质和能力。
第十二条公司员工应当遵守公司的其他规章制度,不得有任何违反公司规定的行为。
第十三条对于违反本规章制度的公司员工,公司将依据公司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罚,甚至解除劳动合同。
第十四条本规章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如有需要修改,应当经公司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实施。
以上为科技公司规章制度,公司员工应当严格遵守,如有违反,将受到相应的处罚。
郡昆科技公司规章制度

郡昆科技公司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的管理和运作,维护员工的权益,提高工作效率,特制订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全体员工必须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任何人不得违反公司规定,否则将受到相应的处理。
第三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包括管理层、员工及实习生等,所有人员都应当认真遵守并严格执行。
第四条公司的规章制度内容,必须与国家法律法规相衔接,合乎道德规范,符合企业文化。
第二章公司管理第五条郡昆科技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六条公司管理层必须严格遵守公司的决策程序和规章制度,保护公司利益,做出正确的决策。
第七条公司管理层应当积极参与团队建设,促进员工之间的合作,创造和谐的工作环境。
第八条公司管理层必须带头遵守公司规章制度,做到言行一致,以身作则,以身作则,严格要求自己。
第三章员工权益第九条公司员工享有合法权益,包括薪酬待遇、休假制度、社会保险等,公司必须严格按照法律规定执行。
第十条公司员工享有工作安全和健康的权利,公司必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确保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第十一条公司员工享有提升能力的机会,公司应当制定培训计划,为员工提供学习和成长的平台。
第十二条公司员工应当积极履行工作职责,维护公司的形象和利益,不得有损公司利益的行为。
第四章工作纪律第十三条公司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包括工作时间、签到制度、工作内容等,不得擅自迟到早退。
第十四条公司员工不得随意离开工作岗位,不得私自摆放私人物品,不得在工作时间进行私人事务。
第十五条公司员工应当文明礼貌,与同事和睦相处,不得有辱骂、冷落、欺凌等行为,保持良好的团队风气。
第十六条公司员工在工作中应当严守商业秘密,不得泄露公司内部的机密信息,保护公司的技术和财产安全。
第五章奖惩制度第十七条公司将根据员工的表现和工作成绩,设立奖励机制,对于表现出色者给予奖金、晋升等奖励。
第十八条公司将根据员工的违纪违规行为,设立相应的处罚措施,包括警告、罚款、降职、解雇等惩罚。
豪迈科技公司的规章制度

豪迈科技公司的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的管理,加强公司内部的秩序,保障公司和员工的权益,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豪迈科技公司全体员工,所有员工在公司工作期间必须严格遵守本规章制度。
第三条本规章制度的修改和解释权归公司所有。
第四条任何员工不得擅自修改、篡改、破坏规章制度,违者将受到相应处罚。
第五条员工应当严格遵守公司规章制度,做到守时守纪,文明办公,服从管理,确保公司的正常运转。
第六条公司将根据员工的表现进行奖惩,根据公司规章制度规定的奖励和处罚措施进行实施。
第七条公司鼓励员工勇于创新,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共同推动公司的发展和进步。
第八条员工在公司工作期间应当保守公司的商业机密,严格遵守公司的保密规定,不得泄露公司的重要信息。
第二章员工权利与义务第一条员工享有参与公司管理、利益分享的权利,应当积极为公司的发展和成长做出贡献。
第二条员工有权利获得公司提供的培训、奖励和福利,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和能力。
第三条员工有义务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服从公司的管理,维护公司的形象和利益。
第四条员工有义务维护公司的商业机密,不得擅自泄露公司的重要信息和数据。
第五条员工有义务在公司工作期间认真履行职责,提高工作效率,完成公司交代的各项任务。
第六条员工有义务保持工作环境的整洁和卫生,维护公司的财产和设备。
第七条员工有义务遵守公司的劳动纪律,不得迟到早退、旷工逃班,否则将会受到相应处罚。
第八条员工有义务保护公司的知识产权,严禁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如有违反者将承担法律责任。
第三章管理制度第一条公司设立管理层,实行分级管理制度,明确各级管理职责和权限。
第二条公司建立健全的绩效考核制度,对员工的表现进行评估和奖惩。
第三条公司定期举行员工大会,听取员工意见和建议,共同商讨公司发展战略。
第四条公司设立人事部门、财务部门、市场部门等职能部门,专门负责公司的人力资源管理、财务管理和市场营销。
第五条公司设立制度督查、审计部门,定期对公司的规章制度进行检查和评估。
小米公司管理制度大全

小米公司管理制度大全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管理,提高公司运营效率和市场竞争力,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小米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体员工。
第三条公司管理制度是员工必须遵守和执行的基本规范,违反者将受到相应的纪律处分。
第四条公司管理层要严格执行此管理制度,定期检查和评估管理情况,并及时修订完善。
第五条员工应当认真学习和遵守公司管理制度,提高自身管理能力和素质,为公司发展做出贡献。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六条公司设立总经理办公会议,由总经理主持,成员包括各部门负责人和公司核心管理人员。
第七条公司成立各部门,包括市场部、研发部、生产部、财务部等,各部门负责人需要定期向总经理报告工作进展情况。
第八条公司设立绩效评估委员会,负责对员工的工作绩效进行评估和考核。
第九条公司严格遵守职业操守和保护员工合法权益的原则,建立和完善员工权益保障机制。
第十条公司制定明确的组织架构和岗位职责,保证各部门工作协调有序。
第三章工作管理第十一条公司制定全面、科学的工作计划,明确目标任务和责任分工。
第十二条公司鼓励员工开展创新活动,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为公司发展提供有益帮助。
第十三条公司要求员工学习和提升专业知识和技能,不断提高工作能力和效率。
第十四条公司制定健全的绩效考核制度,对员工工作绩效进行定期评估和考核。
第十五条公司严禁员工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如有违反者将受到相应处罚。
第四章奖惩制度第十六条公司设立员工奖励制度,对表现出色、工作成绩突出的员工进行奖励。
第十七条公司设立员工惩戒制度,对违反规定、工作不力的员工进行相应处罚。
第十八条公司建立完善的绩效考核机制,根据员工工作表现给予奖惩。
第五章福利待遇第十九条公司为员工提供完善的社会福利,包括各类保险、福利金等。
第二十条公司建立健康的工作环境,保障员工身心健康。
第二十一条公司按照国家法律规定,为员工提供合理的工资待遇。
第六章安全保障第二十二条公司要求员工严格遵守安全规定,加强安全防范措施,保障员工生命安全。
【管理制度)科技有限公司章程

(管理制度)科技有限公司章程(参考格式)第壹章总则第壹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等方共同出资,设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企业依法开展运营活动,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不运营;需要前置许可的项目,报审批机关批准,且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注册后,方开展运营活动;不属于前置许可项目,法律、法规规定需要专项审批的,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且经审批机关批准后,方开展运营活动;其它运营项目,本公司领取《营业执照》后自主选择运营,开展运营活动。
第三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和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公司名称和住所第四条公司名称:。
第五条住所:。
邮政编码:第三章公司运营范围第六条公司运营范围:法律、法规禁止的,不运营;应经审批的,未获批准前不运营;法律、法规未规定审批的,自主选择运营项目,开展运营活动。
(注:企业运营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应经许可和北京市人民政府规定应于《营业执照》明示的运营项目,则除将上述内容表述于运营范围中,仍应将有关项目于运营范围中明确标明。
例如;餐饮;零售药品。
)第四章公司注册资本第七条公司注册资本:万元人民币。
第八条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必须召开股东会且做出决议。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仍应当自做出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且于三十日内于报纸上至少公告三次。
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应依法向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五章股东的姓名(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分期缴付数额及期限第九条股东的姓名(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分期缴资情况如下:(注:公司注册资本能够分期缴付。
公司设立时股东应当缴付法律、法规规定的最低注册资本数额,其余部分能够选择于设立后壹次性或分俩期俩种方式缴清。
壹次性缴付的,应当于设立后壹年内缴付其余部分;分俩期缴付的,第壹期应当于设立之日起六个月内缴付其未缴部分的50%,第二期应当于设立之日起三年内全部缴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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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科技有限公司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本公司为建立制度、健全组织与管理,制定此规章制度。
本公司员工的管理,除法令及劳动契约另有规定外,悉以本规则办理。
第二章员工日常行为规范第一条员工必须遵纪守法,自觉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如有违反国家法规者,一律解职。
第二条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服从上级指挥,违反者,按有关规定处罚。
第三条员工对内应善尽本份,认真工作,爱惜公物,减少浪费,提升品质;对外应严守职务机密,维护公司形象。
第四条员工应树立主人翁精神、增强责任感。
第五条员工应树立良好的工作态度,积极上进,培养荣誉感。
第六条公司员工应和众共济,通力合作,友爱相处。
不得滋生事端,扰乱秩序,不得有组织派系,搬弄是非及争吵逗殴以防碍公司士气与团结。
第七条员工应时刻维护公司利益,勇于制止任何损害公司利益的事情。
第八条员工对职务或公事建议或请示,应循级而上,非有紧急或特殊事件不得跃级呈报。
第九条部门经理应秉承公司理念,尊重员工人格,亲切诱导,以身作则,切实执行业务,提升工作效率。
第十条公司因业务需要而调派职务时,若为能力所能胜任者,员工不得拒绝。
第十一条认真接听、转接公司电话,做好电话留言;第十二条热情接待公司来访人员;第十三条对上级领导安排的工作任务,及时汇报工作进程,遇困难及时汇报,做到有始有终;第十四条对公司输出的邮件、传真、信息等必须及时与客户确认查询。
第十五条员工不得携带危险品、刀器、易燃易爆等物品进入工作场所,因而发生事故者依法论处。
第十六条在下班之后,值勤人员或最后离开公司者应将公司的门窗、电脑,打印机、饮水机等设备的电源关闭。
第十七条员工按照有关规定申领办公用品,所有从公司申领的用品均为公司财物,要妥善保管、正确使用,不能占为己有,离职时须交还。
第十八条员工上班时间内不得兼差或从事其它危害公司业务的行为第十九条员工承办事务不得收受馈赠或回扣,亦不得借机为自己或他人图利。
第二十条员工应奉公守法,不得假籍职权贪污舞弊,亦不得假籍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
第二十一条公司员工在职务上,应注意下列事情:1.确实掌握及了解本身职务与工作内容范围;2.处理事物应明确、负责、重时效,凡事应今天事今天毕;3.交办事情完成后,应主动报告经理或交办部门知晓;4.服从组织体制及规定,团结谐和,排除本位主义,以公司为重;5.工作如有疑难,应即请示上级,不得借故拖延,积压或擅做主张。
第二十二条各级领导应注意下列事情:.深切了解公司决策及经营方针以及自己的职责和任务;2.交办部署事项,应合情合理,酌量酌时;3.对于部署言行举止、品德、技能,应随时予以注意,纠正并重视教育训练及考核;4.如因监督不周,以至发生渎职情事时,直接领导应负连带责任。
第三章聘任管理制度第一条本公司各部门如因业务需要,必须增加人员时,应先依人员征募流程的规定提出申请,经总经理核准后,由人事部门办理征募事宜,经部门经理应试合格。
第二条新进人员经考试或审查合格后,经总经理核准后任用,若有特殊人才或特定人员可由部门经理书面(人员聘用申请书)呈报总经理核准后方可任用。
第三条部门经理应将核准后的新进人员资料(应征资料)及人员任用申请书一并送交人事部门依新进人员手续办理。
第四条新进人员于报道七天内,应缴交下列文件,否则不予任用。
1、身份证影本(需缴验正本);2、个人人事资料及三个月内半身照片四张;3、其它必备的证件。
第五条新进人员交齐上述文件并经过试用期后,人事部门方可办理加入社会保险手续。
第六条经公司录用新进人员到职起2-3个月内为考察期,考察期间薪资是以当地工资水平给予;考察期满合格后进入试用期,职员试用期为1至2个月,但成绩优良者,可缩短其试用时间。
期满考核合格者,方得正式雇用并签订劳动合同。
考察期间或试用期间经考核:1、不适用者,公司得随时无条件予以解雇,其薪资按照实际工作天数核算;但总共在本公司服务未满十五天而自动离职者不予发放薪资。
2、品行不良或服务成绩欠佳或无故旷工者,可随时停止试用,予以解雇。
3、表现特优者,得由部门经理签报总经理核准缩短试用期限(试用期最短为十五个工作天)。
第七条试用人员的考核依据:1.工作能力与表现——对工作熟练、谨慎及胜任度;2.对公司的自信力——是否有认同公司的经营理念与策略;3.敬业精神——对所交付的工作是否兢兢业业、如期完成;4.出勤记录——有无迟到、早退、旷职等记录;5.荣誉感——是否具有团对精神及意识;6.亲和力——是否待人接物和睦相处、坦诚真实。
第八条试用期满人员,由直属部门经理予以考核,以书面(试用期满薪资调整表),呈报总经理考核的,方为正式任用(薪资调整实施天从正式任用天算起)。
第九条有下列情事的一者,非经总经理特别核准者一概不得录用:1.负案在身且尚在缓刑期或被褫权尚未复权者;2.原在其它公司和机关服务时,未办离职手续、名声很差或被解职免职者。
第十条服务年资自到职天算起,停薪留职或服役期间不予计算;辞职或退休后复经任用者其原有年资不予连续计算(除特殊情况经总经理核准外)。
第四章作息与考勤制度第一条作息时间:1、星期一至六:9:00——17:30;2、中午休息时间:12:00——13:00 ;3、本公司为双休制。
第二条周日及国家法定假天均休息,但考虑到本公司业务的特殊性,将安排人员进行轮流值班。
第三条员工上下班一律亲自打卡(签到),经总经理核准免打卡(签到)者除外。
第四条迟到(早退):1.朝、夕会未到并未请假者给与相应处罚。
2.上班迟到15分钟之内者为迟到。
3.上班迟到15分钟至1小时者,以旷工半天计;4.无故迟到1小时以上者,以旷职1天计;5.提早下班15分钟之内者为早退。
6.提前下班15分钟至1小时者,以旷工半天计;7.提前下班1小时以上者,以旷职1天计;8.于一个月内迟到及早退合计超过三次(含三次)者不予发放全勤奖金;9.于一个月内迟到及早退合计超过三次(含三次)者,每三次视为旷工一天。
10.以上情况均会根据情况给予罚款,因处罚得来的罚款本公司一律不归为己有,匀平均补贴给所有员工。
第五条因业务,须于晚间或假天加班者,应事先呈报部门经理以便列入考核。
第六条外出洽公者,若预知会延误上、下班时间者应事先报备部门经理签字,方可免除上、下班打卡(签到);在外恰公无法于上、下班前赶回公司者,应以电话报备部门免除上、下班打卡(签到),但次日须请部门经理在出勤卡上补签确认。
第七条财务部负责每月员工出勤的统计,作为当月工资发放的依据。
第五章请假制度第一条员工确因事或因病需要请假时须填写请假单,按规定程序办理请假手续。
第二条事假:1.每月请假不得超过两天,超过者原则上不给予批准,具体视特殊情况而定;2.全年请假不得超过十五天,每次不得超过连续五天;3.一次请假超过十天(含)者,须办理停薪留职手续;4.事假为无薪给假,(以天数为计算单位)。
第三条病假:1、凡请病假经领导签字,全年累积不得超过三十天;2、病假连续两天以上(含)请附医师诊断证明;第四条产假:1.女性员工分娩前后给假五十六天(产妇产检可提前请产假或产假未休完者可转换为年假);2.妊娩三个月以上流产者,给假十天;3.未满三个月流产者,以病假处理;4.服务满一年以上者,请假期间基本工资照发;未满者减半发给。
第五条婚假:请假期间基本工资照发。
第六条公假:1.公司派遣学习、考察、办事或特别指定任务、拜访客户者;2.请假期间薪资照发。
第七条工伤假:1.员工因执行职务而受伤或致病者,须申请工伤假;2.工伤假在一年(含)的内者,基本工资照发;第八条请假时依下列规定呈报核准:一般员工请假两天以内(含)由副总经理核准;三天以上由总经理核准。
第九条凡请事假先申请,如因患病或特殊状况者或不可抗力因素,不能事先申请时,应先以电话向所属部门经理报备并向人事部门负责人报备,但应于假后两天内补办请假手续;逾期则视为旷工。
第十条凡国家法定节假日的前后,不得请假。
第十一条事假、病假的规定天数,年度中途到职者按比例计算。
第十二条员工请假期间无论假别或天数,应觅妥职务代理人,来负责一切事物事宜,否则视同旷职。
第十三条员工有下列事情的一者,视为旷职论,旷职一律扣薪三天以示惩戒,凡一个月内旷职累计达三天者,予以解职处分:1.未经准假而擅离职守或缺席者;2.无故迟到或早退1小时以上者;3.凡未事先请假,而逾期未补办请假手续者;4.凡事先请假未觅妥职务代理人者;5.停薪留职,未办妥手续者。
第十四条员工有下列事情之一者,须办理停薪留职:1.请病假一次在十天以上者;2.请事假一次在十天以上者;3.因案被法院拘留十天以上者,但经判决不起诉或无罪确定者;4.因特殊事由需停薪留职者。
第十五条停薪留职者,请办妥停薪留职手续方为生效,否则视旷职论。
第十六条员工停薪留职期间,除停发薪资外并停止享有公司一切的福利。
第十七条停薪留职最长以三个月为限,其原因消除后,应于三天内自请复职,否则视同自动离职。
停薪留职人员,概不保留底缺,如原服务部门无缺额或业务上已无需要时可以不批准其复职。
第六章离职制度第一条员工擅自离职者,应以下列规定办理:1、经理及会计人员于三十天前,一般职员于十五天前,书面形式呈请核准;2、离职须填写离职申请表、工作交接表、客户资源信息交接表与物品交接表;3、未依规定办妥离职手续而离职者,除不发给当月薪资及奖金外,公司若因而蒙受损失时,将视情节予以追诉。
第二条员工有下列事情之一者,公司可不经预告,直接解雇并送有关部门处理:1、利用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证据确凿者;2、向外泄露公司机密,造成公司重大损失者;3、偷窃或侵占公司财务或营私舞弊或挪用公款者;4、对公司人员实行暴行胁迫或重大侮辱行为;5、故意损毁公司物品或机器设备者;6、携带危险禁品或防碍公共安全的物品进公司或酿成以外灾害者;7、有煽动员工怠工或罢工的具体事实者。
第三条员工有下列事情之一者,公司可以不经预告,直接解雇:1、工作态度恶劣,严重影响公司工作环境者;2、在公司不自尊自重、使公司员工理念偏激,扰乱正常工作秩序者;3、连续旷职三天或一个月内旷职达三次者;4、与厂商勾结或收受厂商财务,证据确凿者;5、未经许可,兼任其它职务或兼营与本公司相近的业务者;6、有其它重大过失或不检行为导致较严重后果者。
第七章移交制度第一条凡本公司任职的人员如遇人事变动、离职、调职等,均应办理移交手续。
手续办妥后方可离开原职,未完成移交手续而离开者,公司将扣发所有薪资,直至办妥移交手续后补发(移交手续不得超过一个月),若因移交不清或未办理移交手续,而使公司受损时,公司将追究当事人责任。
第二条员工移交事项如下:1.个人保管或使用的公司物品;2.本公司或部门有关的印章;3.本部门及个人保管的客户资源信息;4.未办完或未结案的重要业务资料;5.本部门保管的其它所有资料,包括电子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