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问负责制度[001]
首问负责制度

一审责任制
为了方便上级和有关部门的工作,提高我公司服务管理水平,特
制定首问负责制如下:
一、上级及相关部门来我公司进行业务咨询,工程技术服务,行
政事务接洽等事宜,接受询问接待的工作人员即为首问责任人。
二、首先请负责人热情接待前来工作的相关人员,杜绝门难进,
脸难看,事难办的衙门作风。
三、属首问责任人所负责范围内的事务,要按有关规定及时办理,不能当场办理的,要按一次性告知制度要求,向当事人说明情况,并
就下次联系时间及相关事宜与他们达成一致。
四、不属于首问责任人所负责范围内的事,第一次查询负责人负
责将前来处理事务的人员引导到承担工作的部门或部门,由承办部门
或科室的领导或经办人负责办理,该部门或科室的领导或经办人即为
首问责任人。
五、业务隶属关系不明确或第一次查询负责人对经办部门或部门
不明确,首问责任人要及时请示领导,并协助办理。
六、处理事务不属于我们公司的业务范围,首问责任人要耐心解释,并尽可能告知其应到何单位办理。
七、属电话咨询的,接电话的工作人员先问负责人,首问责任人
应将所咨询内容,来电人姓名,联系电话登记在册,引导其到机关科
室办理。
八、承办部门或部门必须按照承诺和期限积极处理,属不能办理的,要负责解释并说明情况。
首问负责工作制度

首问负责工作制度
为进一步提高服务水平,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保证服务质量,确保用户满意,加强内部传递工作,公司特制定本制度。
一、首问责任人负责办理或负责协调、联系相关单位(部门)办理用户所要求办理的各类事项,负责解答用户提出的各类问题。
二、用户来人、来电咨询、投诉等问题,无论是否属本单位(部门)范围内,接待人员作为第一责任人,必须主动热情,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诿、拒绝、搪塞用户或拖延处理时间。
三、凡用户咨询、投诉的问题能立即答复的,必须当场答复用户。
不能当场答复的,应详细登记用户相关信息,作好相关记录,并负责转交责任单位(部门)。
责任单位(部门)应立即与用户联系,进一步了解情况,尽快解决。
四、用户咨询、投诉的问题比较复杂的,本单位(部门)难以解决的,及时向上一级领导报告,尽快向用户答复。
五、接待用户时,服务态度要热情周到,解答问题要耐心细致,规范使用文明用语。
要求公司广大员工加强业务学习,熟悉公司各项业务,既明确自己的岗位职责,又了解公司其他相关的工作职责,提高服务水平,保证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
六、首问责任人未及时处理用户问题或在规定时限内未向责任单位(部门)转交用户反映问题的,对用户服务态度不好,造成用户投诉或在社会上形成不良影响的,按照公司《客户服务考核办法》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七、公司各单位接到客服热线派单后,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脱,应认真办理,在规定时限内反馈。
1。
附中首问负责制度(3篇)

附中首问负责制度第一条为增强干部职工的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水平,防止工作中出现推诿、扯皮现象,更好地为社会和个人提供方便、快捷、满意的服务,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首问负责制适用于本单位的全体教职员工。
第三条首问负责制是指最先接待单位(教职工)咨询或办理业务的工作人员,要负责为单位(职工)办理或引导单位(职工)办理所需业务,其中最先接待单位(职工)的工作人员为首问责任人。
第四条首问责任人的责任:1、服务对象到本校办理事宜及联系其他工作,首问责任人职责范围内能够解决的,首问责任人应当及时办理,一次性告知有关事项,必要时提供有关资料、表格等,热情耐心地解答服务对象的询问。
2、服务对象提出办理的事项不属于首问责任人职责范围的,首问责任人应当热情相待。
属于本校职责范围的,应当主动告知与何处室、经办人联系,必要时应为对方联系有关处室和经办人员;属于本处室或本单位职责范围的,但有关人员不在或联系不上的,首问责任人应将服务对象的单位、姓名、联系电话及拟办事项等内容登记清楚,并负责转交给有关人员。
有关人员阅知登记内容后应尽快与服务对象联系,了解情况并在规定时限内解决服务对象需要办理的事项。
如果有关人员出差或暂遇责任不明确的事项,首问责任人应当及时向上一级领导报告,并负责给对方答复。
3、服务对象需办理的事项不属于本校职责范围的,首问责任人应当耐心解释,并尽自己所知给予指导和帮助。
4、首问责任人在接待服务对象时,应文明礼貌、热情大方,使用文明用语,禁用文明忌语。
要为服务对象着想,不得冷漠待人,不得推诿扯皮,要充分体现学校工作人员良好的品质、素养和乐于助人的精神风貌。
(1)接听电话。
当电话铃声响起,要做到“铃响三声,必有应答”;(2)接待来访。
做到“来人主动打招呼,耐心倾听问事情,清楚讲解不马虎”;(3)凡属学校职责范围内的工作,一律不准以“不知道”、“不清楚”、“不归我管”、“我还有事”等为由推脱首问责任或敷衍问讯者;(4)遇到对政策理解有差异或无理取闹的服务对象,首问责任人或具体承办人员要坚持原则,耐心说明,做好工作。
行政服务中心首问责任制度(3篇)

行政服务中心首问责任制度第一条首问负责制度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以下简称办事人)到本中心(窗口)办事或通过电话、网络等其他形式咨询、办理事务时所遇到并问及的第一个工作人员(首问责任人)应遵守的行为准则和应负责任的制度。
第二条首问负责制度适用于本中心(窗口)全体工作人员。
第三条首问负责人的责任:(一)首问责任人首先应向办事人告知自己的姓名和职责或窗口《办事须知》,并认真听取所咨询、办理事务的内容,必要时做好记录。
(二)办事人办理、咨询的事项属于首问责任人职责范围内的,首问责任人要及时予以答复和办理,一次性告知其所有有关事项,不得拖延,必要时可提供有关的资料。
首问责任人对所咨询、办理的事项不清楚、不了解或暂不宜及时答复、办理的,应作出必要的合理解释,并及时请示领导或相关部门,尽快予以妥善解决。
(三)办事人咨询、办理的事项不属于首问责任人职责范围内的,首问责任人应做好解释工作,并主动帮助其联系有关责任部门、责任人或部门(单位)领导指定的工作人员来负责答复、办理,相关责任人员即按照第(一)、(二)项规定操作。
如相关责任人员不在或联系不上,首问责任人应负责做好相关登记工作,并尽早转交相关责任人,由其及时处理;或者向上一级领导报告,予以妥善解决。
(四)办事人咨询、办理的事项不属于本中心(窗口)职责范围内的,首问责任人应做好解释工作,并主动告知其应办理的窗口或联系的部门、单位及联系方法。
第四条首问责任人的工作要求(一)首问责任人接待办事人时,应态度亲切热情,举止礼貌大方,服务耐心周到,使用文明用语。
(二)首问责任人要想办事人所想,急办事人所急,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扯皮,刁难设卡。
(三)首问责任人的答复、办理必须依法、依规、实事求是。
第五条首问责任人必须具备强烈的工作责任心,熟悉有关业务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熟练掌握自己所在岗位的职责、办事流程和业务技能,能胜任本职工作;强化职业道德意识、加强业务学习,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
首问负责制制度模板

首问负责制制度模板一、总则第一条为提高我单位服务质量,强化工作人员的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首问负责制是指由首问责任人负责办理或协调、联系相关部门办理服务对象所要求办理的各类事项,负责解答服务对象提出的各类问题,并负责将办理结果告知服务对象的行政管理制度。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全体工作人员。
二、首问负责人的确定第四条首问责任人是指系统范围内第一个接听来电、接待电访、接收来信的工作人员。
在来访接待中,当两位以上工作人员一起被询问时,职位高者为首问责任人。
三、首问负责人的责任和义务第五条首问责任人的基本责任:1. 属于首问责任人职责范围内的事项,要及时给予办理;不能当场办理的,要说明理由;需要补充材料的,要一次性告知;前来办事人员不知道如何办理的,要告知其如何办理,并耐心解答对方的询问。
2. 首问责任人对不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事项,应当向办事人员说明理由,告知事项的具体负责部门和联系方式,并尽可能提供指导和协助,不得推诿、拒绝。
3. 不属于本单位职责范围的,首问责任人应告知或尽可能帮助其了解承办单位或部门。
4. 首问责任人在接待来访或受理来电等事宜时,如涉及到两个部门以上的事项时,首问责任人在热情接待后,要及时向该部门负责人汇报,由该部门负责人牵头协调解决,并向分管领导汇报。
5. 属于电话咨询的,首问责任人应按照上述原则给予答复;属于举报或投诉的,受理信访或投诉工作的首问责任人应将反映的事项、举报或投诉人姓名、联系电话等记录在册,并按有关规定及时处理。
第六条首问责任人的基本义务:1. 服务对象的来电、来访,无论是否属于本人、本部门职责范围,首问责任人必须主动热情接听或接待,并且认真详细地做好记录。
2. 办理各类来电、来访、来信,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既要做到快捷准确,又要符合国家政策。
对于不清楚、掌握不准确的问题应请示领导。
3. 属于首问责任人职责范围内能够解决的,应当在规定时限内迅速办理或一次性告知有关办理程序、要求等,热情耐心地解答有关询问,直到服务对象听明白为止。
首问责任制度(精选5篇)

首问责任制度(精选5篇)第一篇:首问责任制度首问责任制度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局工作会议精神,全面提升规范水平,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切实增强责任感,进一步推行首问责任制,为办事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制度适用范围1、本制度适用于本局全体干部员工。
2、所有工作员工为首问责任人。
二、首问责任人责任1、不论服务对象询问的内容与本人职责是否相关,都需要热情接待、认真回答、热情耐心地解答服务对象的询问。
2、属于首问责任人所在部门职责范围内的事情,要按有关规定及时办理,不能当场办理的要落实“一次性告知”制度,即向当事人解释清楚有关办理事项,需要如何办理等。
3、不属于首问责任人所在部门范围之内的事情,首问责任人要给予耐心说明,并负责指引承办部门或部门负责人及经办人办理。
4、属于业务不明确或首问责任人不清楚承办部门的,首问责任人,要及时请示领导协助、协调有关部门一同解决。
5、属电话咨询或举报的,首问责任人要将来电反映的事项、来电人姓名、联系电话等登记在册,转告承办部门办理,并告知来电人。
6、承办部门或部门负责人及经办人,必须按服务准则和时限的要求,热心给予办理,属不能办理的,要耐心解释清楚。
三、首问责任人应遵守下列规定1、对服务对象拟办的事项认真答复,积极办理,千方百计为服务对象排忧解难。
2、接待服务对象要文明礼貌,做到态度热情、用语文明、举止端正、行为规范。
3、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诿、拒绝、拖延办理时间。
4、遇到对政策理解有差异或无理取闹的服务对象,首问责任人或具体承办人员要坚持原则,耐心说明做好工作。
四、违反首问责任制的追究有下列情节者,经查实,应给予批评教育、通报批评、待岗学习、经济处罚、解除劳动合同、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1、首问责任人未及时将服务对象拟办的事项,移交给承办人员的。
2、承办人员未及时将服务对象拟办的事项,研究解决或没在时限内完成的。
3、冷漠对待服务对象或应告知而没有告知有关事项的。
首问负责制度
首问负责制度1. 简介首问负责制度是指在某个组织或机构中,设立一个负责处理与外部人员沟通、咨询和问题解答的岗位或部门。
该岗位或部门,作为服务的第一道门槛,对外部人员的问题进行初步梳理和解答,或者将问题转交给相关部门处理。
首问负责制度的实施可以提高组织对外部人员的服务效率和满意度。
2. 首问负责制度的目的首问负责制度的目的是优化组织的服务流程,提高与外部人员的沟通效率,减少信息传递的损耗和误解,增强客户满意度。
通过设立一个专门的负责处理初级问题的岗位或部门,可以更好地管理和协调内外部的沟通和问题解决。
3. 首问负责制度的优势首问负责制度的实施具有以下优势:3.1 提高沟通效率通过设立专门的首问负责岗位或部门,外部人员可以快速找到一个负责梳理和解答问题的人员,并获得及时的处理和反馈。
相比于传统的沟通方式,首问负责制度可以减少信息传递的时间和阻碍,提高沟通效率。
3.2 减少问题滞留时间在传统的组织架构中,问题往往需要经过多个部门才能得到最终解答,导致问题处理的时间较长。
而首问负责制度可以将问题转交给相关部门处理,并追踪问题的进展,有效地减少问题滞留时间,提高问题的解决效率。
3.3 增强客户满意度首问负责制度的实施可以提供及时、专业的服务,满足外部人员的需求。
通过对外部人员的问题进行初步解答和梳理,以及及时的反馈和处理,可以提高客户的满意度,增强组织的形象和声誉。
3.4 提升组织运营效率首问负责制度可以根据外部人员的需求和反馈,反映组织内部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为组织提供改进和优化的方向。
通过及时的问题反馈和解决,可以提升组织的运营效率,推动组织的持续发展。
4. 首问负责制度的实施步骤4.1 确定岗位职责首先,需要确定首问负责岗位的职责和权限。
这包括负责接待外部人员的来访、电话咨询等,对外部人员的问题进行初步梳理和解答,并将问题转交给相关部门处理。
4.2 建立问题处理系统在首问负责岗位或部门中,可以建立一个问题处理系统,用于记录和追踪问题的处理情况。
2024年行政服务中心首问责任制度(二篇)
2024年行政服务中心首问责任制度一、为增强政府机关工作人员的服务意识,提高办事效率,方便群众办事,在中心办理事项,实行首问负责制。
二、第一个受理办理事项的人,即为首问责任人。
三、首问责任人的职责为:1、负责对办事人员的咨询接待工作。
2、负责对办事人员申报材料、文件的初审。
3、按所办申报事项的审批程序,限时办结相关审批手续。
4、负责转报、督促需本单位领导和其它部门审核办理的事项,并在限定时间内办结相关审批手续。
5、联络申报单位或申报人,协调解决审批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6、开据收费单据,发放批件、证照。
四、中心办公室设有专人,负责需多部门审批事项申报材料的受理、初审和审批材料的转送等工作。
2五、首问责任人所受理的申办事项,无特殊情况,不得中途转交他人办理。
若需转交,需经中心主要领导同意,并及时将新的受理责任人告知申办人。
六、在办事人员必备文件齐全的情况下,首问责任人需在规定的时限内办结所受理的申办事项,若因故不能在规定时限内办结,要及时向中心主要领导汇报,并告知申办人,说明情况。
七、对首问责任人的处理:1、责任人没有做到首问责任要求尚未造成不良后果的,予以谈话告诫。
2、责任人接待推诿或刁难群众产生不良后果的,一经查实,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给予当年考核不称职或直至纪律处分。
八、对首问责任人的处理依据:1、对“责任要求”的执行情况及其产生的效果。
2、群众的投诉信函(举报电话)等。
第二篇:党员服务中心首问责任制度一、党员服务中心不分管辖地域、身份属性、无论来电、来访、来信,都能热情接待,及时登记信息表,以便查阅,及时答复和处理在服务中心范围内的一切内容。
对超出服务中心范围的,通过信息反馈表或口头传递,请示或报街道党工委组织科或上报党员服务中心协调解决,做到:服务周到,热情细致,使每一位来中心的同志都能接受我们的良好服务。
建立服务登记表,确保服务质量。
二、对党员服务中心受理的党员求助服务,做到信息正确,并一般在____个工作日内予以书面或口头回复,建立反馈制度,特殊情况可视情适当延长,做到事事有反馈、有记录,件件有落实。
首问负责制度[1]
首问负责制度1. 制度背景为了确保企业法务工作的高效运转和法律合规性,建立健全首问负责制度是必要的。
首问负责制度是指在企业内部,当有法务问题显现时,相关人员必需负起首问的责任,依照规定的流程和标准进行处理和解决。
2. 管理标准2.1 首问负责人的确定2.1.1 每个部门或相关业务领域应指定一名首问负责人,负责处理本部门或领域的法务问题。
2.1.2 首问负责人应具备肯定的法律学问和实践阅历,谙习本部门或领域的业务流程和相关法律法规。
2.2 报告流程2.2.1 首问负责人在接到法务问题时,应尽快向上级主管汇报,并依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处理。
2.2.2 上级主管应适时引导和帮助首问负责人解决问题,并在必要时向法务部门寻求支持和帮忙。
2.3 解决时间要求2.3.1 首问负责人应依照公司规定的时间要求,适时处理和解决法务问题。
2.3.2 首问负责人应设法削减问题解决的时间,以提高工作效率。
2.4 归档和记录2.4.1 首问负责人应将处理过的法务问题归档并记录,以便日后查询和审查。
2.4.2 归档和记录应包括问题的描述、处理过程、解决方案及相关文件等。
2.5 法律合规培训2.5.1 首问负责人应定期参加公司组织的法律合规培训和学习,不断提高法律水平和业务本领。
2.5.2 法律合规培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新法规解读、常见法务问题处理和案例分析等。
2.6 问题反馈和改进2.6.1 首问负责人应定期向上级主管反馈本部门或领域的法务问题情况,适时汇报解决情况和存在的问题。
2.6.2 公司应建立健全的反馈机制,对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改进措施,以不断完善首问负责制度。
3. 考核标准3.1 工作效率3.1.1 首问负责人应依照公司要求的时间要求,适时处理和解决法务问题。
3.1.2 处理问题的时间应符合公司设定的处理时限,不超过规定的期限。
3.2 解决率3.2.1 首问负责人应能够正确理解和解决所负责的法务问题,尽可能达到问题解决的标准。
首问责任制制度样本(3篇)
首问责任制制度样本为更好地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提供优质服务,特制定本制度。
(一)首问责任制是指外来人员来公司办事,被询问到的第一位工作人员即为首问负责人,负责首问责任。
首问责任制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含聘用试用期人员)。
(二)首问人的责任:1、办事人来我公司咨询或办理有关事宜,首问人要主动热情解答办事人的咨询,属首问人职责范围内能够解决的事,应当即办理,一次性告知有关事项,必要时提供有关资料、表格等。
2、办事人提出的办理事项,属于本部室职责范围内其他责任人的事,首问人应主动为对方告知或联系有关经办责任人。
若有关责任人不在或联系不上的,首问人应向对方说明情况;若对方有需要转告或日后继续帮助其联系的,首问人应将前来办事人的单位、姓名、联系电话及拟办事项等进行登记,并负责转交(告)经办负责人;若遇经办责任人出差或暂无责任及责任不明确的事项,首问人应及时向分管领导报告,并给对方答复。
3、属于本公司其他部室职责范围事项,首问人要主动告知对方所办事项的部室,必要时帮助对方联系相关部室或责任人。
4、办事人办理的事项不属于本公司职责范围能解决的,首问人应向对方作解释,并尽自己所知情况给予指导和帮助。
5、首问人在接待办事人时,应文明礼貌、热情大方,使用文明用语,禁用服务忌语,不得冷漠待人,敷衍塞责,办事拖拉推诿。
(三)首问责任制要求全体人员必须熟悉掌握本职业务,了解公司各部室的岗位职责,强化职业道德意识,树立为办事人服务的思想,加强业务学习,提高政策水平和业务技能,不断提高办事效率。
(四)对遵守首问责任制的个人,群众评价好的,单位将予以表扬鼓励。
(五)对违反首问制被投诉查有实据的,视情节将给予批评教育、通报、直至扣发奖金等处理。
首问责任制制度样本(二)为进一步规范安徽电子口岸对外服务窗口的管理,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树立文明窗口形象,特制定首问责任制度。
一、首问负责制对象包括。
在安徽电子口岸服务窗口办理业务、进行咨询或投诉的客户,____、查询或投诉的客户,来访人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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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问负责制度
一、首问负责制是指办事单位、个人、群众来信来访、电话咨询等,第一个接触信函、接听电话、接受询问的在岗工作人员负有首次接待的责任,即为首问责任人。
二、制度适用范围:局机关、局属事业单位、窗口单位及其工作人员。
三、首问责任人不论被询问的内容与本人职责是否有关,都要热情接待,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脱。
要向来访(来电)者告知自己的姓名、职责和联系方式,认真听取来访(来电)者的意见、建议、要求和投诉举报反映的问题,必须认真做好记录。
四、首问责任人的职责
(一)对职责范围的事,若手续完备,首问责任人要在承诺的服务时限内,依法及时予以办理;不能当场办理的,要向服务对象解释清楚如何办理,若手续不完备,应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要求和所需材料。
(二)对不属本职范围的事,但属本部门办理的,首问责任人应将服务对象引导到相应承办股室、站所,落实经办人员。
(三)属于业务受理职责不明确(交叉业务)或首问责任人不清楚承办股室的,首问责任人要及时请示领导,根据
领导意见,移交或协助、协调有关股室和站所予以解决。
(四)对不属于本部门、本单位职责范围的事项,首问责任人要予以耐心说明,并尽可能告知服务对象办事的具体地点、位置、联系方式和联系人。
五、首问责任人必须做到:使用文明规范用语,热情接待,耐心听讲,详细记录,认真受理,服务周到。
严禁使用“不知道”、“不归我管”等语言,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绝、推诿、拖办或置之不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