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规定首问负责制度完整版
首问负责工作制度

首问负责工作制度
为进一步提高服务水平,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保证服务质量,确保用户满意,加强内部传递工作,公司特制定本制度。
一、首问责任人负责办理或负责协调、联系相关单位(部门)办理用户所要求办理的各类事项,负责解答用户提出的各类问题。
二、用户来人、来电咨询、投诉等问题,无论是否属本单位(部门)范围内,接待人员作为第一责任人,必须主动热情,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诿、拒绝、搪塞用户或拖延处理时间。
三、凡用户咨询、投诉的问题能立即答复的,必须当场答复用户。
不能当场答复的,应详细登记用户相关信息,作好相关记录,并负责转交责任单位(部门)。
责任单位(部门)应立即与用户联系,进一步了解情况,尽快解决。
四、用户咨询、投诉的问题比较复杂的,本单位(部门)难以解决的,及时向上一级领导报告,尽快向用户答复。
五、接待用户时,服务态度要热情周到,解答问题要耐心细致,规范使用文明用语。
要求公司广大员工加强业务学习,熟悉公司各项业务,既明确自己的岗位职责,又了解公司其他相关的工作职责,提高服务水平,保证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
六、首问责任人未及时处理用户问题或在规定时限内未向责任单位(部门)转交用户反映问题的,对用户服务态度不好,造成用户投诉或在社会上形成不良影响的,按照公司《客户服务考核办法》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七、公司各单位接到客服热线派单后,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脱,应认真办理,在规定时限内反馈。
1。
首问负责制管理办法

首问负责制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公司各部门、各岗位工作作风建设,增强干部职工的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自觉维护公司服务、高效的良好形象,防止工作中出现推诿、扯皮现象,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西海公司本部。
第二章内容第三条首问负责制是指首问责任人针对所属单位上报请示及所属单位人员提出与公司本部经营业务相关联的工作要求,履行受理、处置或引导职责。
第四条首问责任人是指所属单位及人员提出的工作需求和要求涉及业务岗位的工作人员。
第五条首问责任人主要负责对所属单位及人员提出的需求进行解答和引导,及时处理与公司各项工作关联的事务,防止推诿和延误时间,避免产生不良后果。
对不属于公司范围内的事项应做好解释,防止产生不良影响。
第三章处理程序第六条所属单位人员到公司办理业务及联系其他工作,以公司或个人名义与首问责任人共同填写《首问工作联络单》,要求明确首问责任人与首问责任部门。
首问责任人根据事情进展如实填写《首问工作联络单》。
第七条首问责任人要按有关规定及时接洽,能马上办理的即予办理,不能马上办理的,应耐心说明情况。
第八条牵涉到需多个部门协调处理的,首问责任人为部门领导,可直接与相关部门共同协商处理,相关部门应积极配合,不得相互推诿。
比较复杂的问题,需要公司领导召集协调的,及时向公司领导提出开会研究。
首问责任人是一般员工,先向本部门负责人报告。
部门负责人必须承担起协调责任,首问责任人参与开会,并负责向所属单位答复。
第四章工作要求第九条首问责任人要具有良好的职业素质和规范的服务行为,做到礼貌、热情、谨慎、公正和文明用语得体,遇事不冷漠、不推诿、办事不拖延。
第十条遇到对政策理解有差异或无理取闹的所属单位人员,首问责任人要坚持原则,耐心说明,做好解释、劝导工作。
第十一条为更好的使《公司首问负责制管理办法》落到实处,特制定以下两种落实方式:(一)公司每年年末对所属各单位下发《首问负责制落实情况调查问卷》,对西海公司首问负责制落实情况进行调查。
首问负责制度

首问负责制度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卫生执法监督行风建设,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强化服务意识,方便群众办事,树立“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良好形象,根据机关作风与行风建设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大队工作人员接待、受理外单位或者群众(以下称服务对象)咨询、查询、投诉、举报(包括来信、来电、来访、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以及卫生行政许可等各项业务工作,必须遵守本制度。
第三条全体工作人员必须熟悉相关政策、法规、工作规范、部门职责分工和业务工作流程,树立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水平和业务技能,认真执行首问负责制度。
第四条首问负责是指最先接待、受理服务对象办理事项的部门和个人,负责直接处理或者指导服务对象办理。
第一个接待、受理服务对象办理事项的大队工作人员为首问负责人。
第五条服务对象提出办理的事项属于首问负责人职责范围的,首问负责人应当及时办理或者予以解答,一次性告知有关事项,必要时提供有关资料、表格等。
第六条服务对象提出办理的事项不属于首问负责人职责范围的,首问负责人应当热情接待,解答服务对象咨询,给予服务对象指导和帮助:(一)属于大队职责范围的,应当主动告知服务对象与何科室联系,必要时应当主动为服务对象联系有关部门和人员;(二)属于大队职责范围,但相关科室人员联系不上的,首问负责人应将服务对象的单位、姓名、联系电话以及办理事项等内容登记清楚,并负责转交有关科室和人员,有关科室和人员应尽快与服务对象联系,了解情况并按规定及时予以办理;(三)属于大队职责范围,但情况复杂、需要多部门共同办理或者暂遇分工不明确的,首问负责人应当及时向上一级领导报告,并负责给予对方答复;(四)服务对象提出的事项不属于大队职责范围的,首问负责人应当耐心解释,并尽自己所知给予指导和帮助。
第七条下列事项,首问负责人必须立即受理登记,并按规定及时交办、转办或者报告:(一)辖区内食源性疾病、急性职业中毒、放射事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二)对大队工作人员违反卫生执法监督职业道德和行业作风问题的举报。
学校安全首问责任制度

一、制度背景为确保学校安全工作落到实处,提高学校安全管理水平,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制度目标1. 明确学校安全责任主体,确保安全责任落实到人。
2. 建立健全学校安全管理体系,提高学校安全管理效率。
3. 强化师生安全意识,营造安全、和谐、稳定的校园环境。
4. 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发生,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
三、制度内容(一)首问责任制度1. 首问责任主体:学校各级领导、教职工、学生及家长。
2. 首问责任内容:(1)领导责任:学校领导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学校安全工作负总责。
学校领导班子成员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直接责任。
(2)教职工责任:全体教职工要按照各自岗位职责,做好本职工作,确保教学、科研、生活等各个环节的安全。
(3)学生责任:学生要自觉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提高安全意识,积极参与学校安全管理工作。
(4)家长责任:家长要加强对孩子的安全教育,配合学校做好安全管理工作。
3. 首问责任处理程序:(1)发生安全事故或安全隐患时,当事人应立即向学校安全管理部门报告。
(2)学校安全管理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并采取相应措施。
(3)对事故或隐患的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追究其责任。
(4)对事故或隐患的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二)安全责任制1. 安全责任主体:学校各级领导、教职工、学生及家长。
2. 安全责任内容:(1)学校领导:建立健全学校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安全责任,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2)教职工:按照各自岗位职责,做好本职工作,确保教学、科研、生活等各个环节的安全。
(3)学生:自觉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提高安全意识,积极参与学校安全管理工作。
(4)家长:加强对孩子的安全教育,配合学校做好安全管理工作。
3. 安全责任追究:(1)对违反学校安全规章制度,造成安全事故或安全隐患的,依法依规追究其责任。
首问责任管理制度

首问责任管理制度一、背景与目的作为企业的职能部门,我们深知首问责任的紧要性。
首问责任是指在客户或者其他相关方首次向企业咨询、投诉或恳求帮忙时,职能部门应承当起第一责任,及时、准确、专业地回应和处理。
本制度的目的是确立一套规范的管理流程和考核标准,以提高首问责任管理的效率和质量,加强客户满意度,维护企业形象。
二、管理标准1. 职责与权限1.1 首问责任归属首问责任由职能部门的专业人员承当。
每个职能部门都应当明确实在责任人,确保有人负责,并做好交接。
责任人实在需要做到以下几点:•快速响应:对于收到的咨询、投诉或恳求帮忙,负责人需在24小时内做出回应。
•准确解答:对于能够直接回答的问题,负责人需供应准确、专业的解答。
•及时同步:对于不能直接回答的问题,负责人需要及时同步给相关部门,并跟踪处理进展。
•反馈沟通:对于客户的反馈或投诉,负责人需要及时处理并进行沟通,确保问题解决。
1.2 权限管理为了更好地履行首问责任,职能部门管理者需要确保首问责任人有充分的权限。
权限包含但不限于:•使用必需的信息系统和软件;•审批肯定范围内的工作事项;•进行合理的本钱掌控。
2. 流程管理2.1 咨询/投诉接收•全部咨询、投诉及恳求帮忙,应通过指定的接收渠道进行接收,并在接到后立刻做好登记记录。
•每一条咨询、投诉及恳求帮忙都应当获得唯一标识号,以便追踪和查询。
2.2 回应与处理•若能直接回答、解决客户问题,负责人应立刻予以回应,并记录该次沟通内容。
•若无法直接回答、解决客户问题,负责人应在24小时内转交给相关部门,并对处理进展进行跟踪。
•对于投诉或紧要问题,负责人应当在48小时内回复客户,并解释后续处理计划。
2.3 跟进与反馈•负责人需及时跟进问题处理进展,并向客户进行及时反馈。
•对于处理结果,负责人需要依据实际情况进行适当的激励或嘉奖。
2.4 归档与评估•完成处理的咨询、投诉及恳求帮忙,应当进行归档,并依照规定的期限保管。
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度范本

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度范本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和责任追究制都是一种管理制度,旨在提高政府工作效率和质量,增强政府机关的责任感和执行力。
以下是这三种制度的范本:首问负责制范本:第一条:政府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必须遵守首问负责制原则,确保公民和法人在需要办理事务时,能够第一时间得到解决。
第二条:各级政府机关应当建立并完善首问负责制的工作机制,明确工作职责,明确各级工作人员的具体任务和权限。
第三条:政府机关接到公民和法人的咨询、投诉、建议等事项后,应及时核实并分析问题,明确负责人,并指定工作人员负责办理。
第四条:工作人员应积极配合公民和法人办理事务,提供准确、全面的信息,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处理。
如有特殊情况需延期解决时,必须及时告知公民和法人并说明原因。
第五条:政府机关应当建立健全公共服务热线、网站等咨询投诉平台,确保公民和法人通过这些渠道可随时随地进行咨询投诉,并及时得到回应和解决。
第六条:政府机关应当定期进行工作督导和考核,评估首问负责制的贯彻情况,并对工作人员的工作情况进行奖惩。
限时办结制范本:第一条:政府机关应当依法建立并严格执行限时办结制度,确保各项行政事务在规定的时间内得到办结。
第二条:政府机关应当制定明确的办理时限,对不同事项和不同程序进行区分,并在事项发生时即告知公民和法人。
第三条:政府机关在接受行政事务后,应根据事务的复杂程度和办理程序制定合理的办理时限,并在办理过程中及时告知公民和法人办理进展情况。
第四条:政府机关应当加强内部协作,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在规定的时限内办结事务,并将办结情况及时告知公民和法人。
第五条:政府机关实施限时办结制时,应当充分考虑实际情况,确保办理人员有足够的时间和条件完成工作任务,避免因时间紧迫而出现操作不当和质量问题。
责任追究制度范本:第一条:政府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必须按照法律法规和工作要求行事,对工作结果负责。
首问负责制

首问责任制度第一条为增强全体员工的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改善客服水平,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建立本制度。
第二条首问负责制是指由首问责任人负责办理或负责协调、联系相关部门办理客户所要求办理的各类事项,负责解答客户提出的各类问题,并负责将办理结果告知客户的行政管理制度。
首问负责制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三条首问责任人是指在本公司范围内第一个接听来电、接待来访、接收来信的员工。
在来访接待中,当两位及以上工作人员一起被询问时,职位高者或到司时间长者为首问责任人。
第四条首问责任制原则:内动外不动(在公司内部协调处理,不推诿,不让客户到处找人),能够做到事事有人接待,有人办理,做到首问必答,首问必释,首问必果,减少办事的环节和程序,提高办事效率,让客户满意。
第五条首问责任人的责任和义务:(一)客户的来电、来访,无论是否属于本人、本部门职责范围,首问责任人必须主动热情接听或接待,并且认真详细地做好记录。
(见附件1部门协调工单)(二)办理各类来电、来访、来信,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既要做到快捷准确,又要符合公司各项管理制度规定。
对于不清楚、掌握不准确的问题应转办相关部门或请示领导。
(三)属于首问责任人职责范围内能够解决的,应当在规定时限内迅速办理或一次性告知有关办理程序、要求等,热情耐心地解答有关询问,直到客户听明白为止。
(四)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当有关责任人外出开会、出差、公休、病假等暂不在岗位或联系不上的,首问责任人必须认真记录服务对象的单位、姓名、联系电话及拟办事项内容等,并负责转交或及时联系责任人、或报告相关领导负责人处理。
(五)属于本部门与其他部门交叉的工作,首问责任人应视为本部门职责,主动协调,共同完成。
(六)不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内,但属于公司范围内的,首问责任人不能使用“不知道”、“不清楚”、“不归我管”等语言予以回绝,而应热情帮助服务对象与有关部门取得联系;如未能及时联系上相关处理人,也应主动告知客户原因,争取处理时间和客户理解,并告之相关处理人或领导再规定时间内回复客户。
首问负责制制度模板

首问负责制制度模板一、总则第一条为提高我单位服务质量,强化工作人员的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首问负责制是指由首问责任人负责办理或协调、联系相关部门办理服务对象所要求办理的各类事项,负责解答服务对象提出的各类问题,并负责将办理结果告知服务对象的行政管理制度。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全体工作人员。
二、首问负责人的确定第四条首问责任人是指系统范围内第一个接听来电、接待电访、接收来信的工作人员。
在来访接待中,当两位以上工作人员一起被询问时,职位高者为首问责任人。
三、首问负责人的责任和义务第五条首问责任人的基本责任:1. 属于首问责任人职责范围内的事项,要及时给予办理;不能当场办理的,要说明理由;需要补充材料的,要一次性告知;前来办事人员不知道如何办理的,要告知其如何办理,并耐心解答对方的询问。
2. 首问责任人对不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事项,应当向办事人员说明理由,告知事项的具体负责部门和联系方式,并尽可能提供指导和协助,不得推诿、拒绝。
3. 不属于本单位职责范围的,首问责任人应告知或尽可能帮助其了解承办单位或部门。
4. 首问责任人在接待来访或受理来电等事宜时,如涉及到两个部门以上的事项时,首问责任人在热情接待后,要及时向该部门负责人汇报,由该部门负责人牵头协调解决,并向分管领导汇报。
5. 属于电话咨询的,首问责任人应按照上述原则给予答复;属于举报或投诉的,受理信访或投诉工作的首问责任人应将反映的事项、举报或投诉人姓名、联系电话等记录在册,并按有关规定及时处理。
第六条首问责任人的基本义务:1. 服务对象的来电、来访,无论是否属于本人、本部门职责范围,首问责任人必须主动热情接听或接待,并且认真详细地做好记录。
2. 办理各类来电、来访、来信,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既要做到快捷准确,又要符合国家政策。
对于不清楚、掌握不准确的问题应请示领导。
3. 属于首问责任人职责范围内能够解决的,应当在规定时限内迅速办理或一次性告知有关办理程序、要求等,热情耐心地解答有关询问,直到服务对象听明白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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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规定首问负责制度 Document serial number【NL89WT-NY98YT-NC8CB-NNUUT-NUT108】
首问负责制度
接受群众首次问询的工作人员为第一责任者。
对其所提出的问题和要求,要按照岗位责任制认真接待和登记,凡是在本岗位能够一次办结的事项,必须一次办结;需要解答的要耐心解答,不准推脱和误导;涉及到有关部门的,要热情地帮助联系与有关部门的主管人员进行对接。
失职追究制度
对出现由于责任心不强而导致的群众申报事项压误、漏办甚至申报材料丢失等行为的工作人员,要按照有关规定,根据情节的轻重和造成的后果的程度,对其进行批评教育或党纪政纪处罚,并追究领导者的责任,以警示工作人员尽职尽责地做好本职工作。
否定报备制度
对群众申报的审批事项,不符合批准条件的要实事求是地向其说明原因,同时将不批准的理由以书面形式呈送主管领导签字后备案,以便日后查询,作为追究责任的依据。
限时办结制度
根据人事局审批、核准、审核事项的繁简程度,对各个办事环节和程序进行细化量化,分别规定办理的时限,保证群众所申报的事项如期办结。
服务承诺制度
根据人事局各股办工作职责和要求,通过公示板、把服务质量、服务标准、办结时限等向社会承诺,接受监督,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无偿代办制度
对涉及两个以上环节的股办办理的事项,第一个受理的股办要确定专人,负责联系、协调有关股办进行办理,无偿代理群众的申报事项,最大限度地减少办理时间。
局长办公会制度
一、议事范围
1、本局各项工作计划、方案、意见、办法、规则等。
2、人事局各项重大项目的收费。
3、关于公务员奖励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终奖励。
4、高、中级专业技术人员指标,及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职称评聘。
5、干部调出、调入、军转干部安置意见。
6、重大信访案件的处理意见。
7、本局内工作分工调整,干部选调。
8、各种大型活动安排。
9、职工福利安排及评优奖励工作。
10、凡是增加工资基金项目的工作事项。
11、县政府交办的临时性的重要的工作完成情况的汇报。
12、干部提前退休的审定工作。
13、人事编制信息调研工作。
14、出国人员诸事宜。
15、其它需集体决策的有关事宜。
二、议事时间
局长办公会由局长召集、办公室主任负责记录,拟定每月召开一次,特殊情况可以临时召开。
局长办公会的议题由各股办向各主管局长申报之后,由常务局长综合,并向局长请示后决定。
三、议事原则
1、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局长在听取其它与会人员充分讨论和意见的前提下,做出最后决策。
2、坚持重大决策事宜由县政府把关的原则,局长办公会形成的重大决策意见,涉及全局性的工作要向县主要领导或主管领导汇报。
3、坚持集体决策,分工负责的原则,一经局长办公会决策的事项,各主管局长是第一责任人,需按各自分工分头组织实施,迅速抓好落实。
4、坚持及时反映的原则,一般情况下,上次局长办公会决策事项落实情况,由主管局长或股办负责人向下次局长办公会进行汇报。
5、局长办公会讨论议题,涉及各股办的由股办负责人列席会议。
保密制度
1、严格执行保密守则,按保密程序办事,严守党和国家的机密,做到不该问的不问,不该看的不看,不该说的不说。
2、认真执行机密文件的阅办制度,严格控制阅文范围,不准私传、私带机密文件。
3、不准擅自翻印、复印机密文件,特别情况需要翻印、复印的要按规定经有关部门或领导批准。
4、需要销毁的文件、资料、内部刊物,必须由两名以上人员清点,方可销毁。
5、局内召开秘密内容的会议,不准传播,尽量减少知密范围,会议文件集中管理。
6、秘密文件一律由局内办公室印制。
7、不准在非保密所谈论机密事项。
请示报告制度
1、局内工作坚持分级负责,逐级请示报告制度,副局长对局长负责,一般人员向主管局长请示报告,主管局长向局长请示报告,非特殊情况不得越级请示报告。
2、主管局长是分管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一般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出现问题应及时向主管局长请示,否则主管局长有权追究其责任。
3、一般情况下,要坚持及时请示报告,局长、副局长交办的事宜要及时沟通,做到事事有结果、件件有回音。
4、属分管内的工作,分管局长自行处理,但要及时向局长汇报请示。
5、一般工作人员请假需经主管局长批准,超过三天以上的,需经局长批准。
学习制度
1、周一8:00开始,利用1小时左右为本局职工学习时间。
2、职工学习时间,要组织职工学习政治基本理论,时事政治,业务知识,廉政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的有关材料,县委、县政府领导的重要讲话等内容。
3、职工学习由局党支部组织实施具体负责,做出计划,有步骤进行。
4、职工学习绝不可无故不参加,有特殊情况,要向主管领导请假,并由办公室考勤同志登记备案。
5、每个职工的学习都要做学习笔记,党支部每季度进行一次检查,登记备案。
6、将每人的学习情况作为年终考核的依据之一。
信访接待工作制度
1、局内全体干部都有信访接待任务。
2、群众来访都要热情接待,礼貌待人,周到服务,来人起立,来有迎声,去有送语。
3、要及时妥善处理,准确答复,该解决的主动解决,不推、不拖、不把矛盾上交。
4、接待人员来访,做到件件有登记、有着落、有回音、有结果。
重大上访要及时向县政府汇报。
5、加强政治思想、业务学习,不断提高处理信访问题的能力。
四防安全工作制度
1、安全工作主管局长及各股、办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
2、各股、办要把安全工作摆上议事日程,做到每天检查一次。
3、按照政府办统一安排的时间,加强值班值宿,必须坚守岗位,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4、加强防火,防盗工作的检查,对电源、门窗要经常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解决。
5、办公室负责全局的的安全工作检查。
信息调研工作制度
1、人人都要开展信息调研工作,要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来完成。
每人每季度至少上报一篇信息,每半年上报一篇调研文章。
2、信息、调研工作要坚持及时、准确、有效的原则。
3、信息、调研材料由办公室负责收集,统一上报,并登记备案。
4、对完成任务较好的实行奖励,每被市人事编制报刊采用一篇信息费30元,采用一篇论文奖励100元,每被省级人事编制报刊采用一篇信息费40元,采用一篇论文费150元,每被国家级刊物采用一篇信息费50元,采用一篇论文费200元。
5、信息、调研工作完成情况纳入全年人事考核工作内容。
6、不完成信息调研任务、不能参加本局的评优奖励。
7、要坚持定期通报制度,每半年公布一次本局信息调研情况,并兑现奖励。
8、每月研究一次信息调研工作。
廉政建设制度
1、要坚持政务公开化制度,增强人事工作透明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在公务员考录、职称评聘、工资调整及晋级、公务员考核奖励等各项工作,一律坚持办公公开化。
2、要秉公办事,不得借工作之便为个人谋取私利。
索取财物,不得参与邀请,更不得人为地设置工作障碍,树立文明服务的良好形象。
3、不得参与社会赌博、色情等违纪行为,否则,严肃追究个人责任,进行查处。
4、要定期组织本局职工学习有关廉政建设方面的文件、典型,认真执行廉政准则,改进作风,强化廉政建设,增强职工的免疫力。
5、强化外部监管机制,发现问题,及时查处。
6、严格遵守组织人事干部行为准则及国家公务员行为规范。
工作作风的制度建设
1、要认真贯彻和执行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严格按政策办事,执行政策不走样。
2、工作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求真务实,真抓实干提高办事效率,让人民群众满意。
3、工作要尽职尽责,要有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高标准,高质量的做好本职工作。
4、要经常深入基层,了解群众急需解决的问题,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
5、要秉公办事,增强人事工作的透明度,做好办事公开化,主动接受社会的监督。